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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加强事故的协调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处置和协调水平,确保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少事故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对预案》、《危险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管委会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委会所辖路段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

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管委会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1.4.3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1.4.4 资源整合、协同应对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以及社会各界相关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1.4.5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 风险分析

2.1危险化学品有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受到摩擦、撞击、震动等外界因素的影响,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和污染。因此危化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群体性事件,同时引起的火灾和爆炸。泄漏的有毒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会污染自然环境,造成生态破坏和影响交通运输的安全。

2.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频发,也与一些车辆运输违法行为有关:危险化学品车辆存在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不按规定行驶、超载、违法临时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承运人擅自变更通行证规定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运输时间和运输线路,配备不具有上岗资质的押运员等;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存在侥幸心理,在尚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剧毒化学

品营运,致使运管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流向。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管委会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组成见下图。

3.1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管委会成立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在管委会领导下开展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3.1.1 领导小组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

员由管委会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3.1.2 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应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

工作指示,部署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统一指挥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当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3.2指挥协调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办公室、工会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管委会各部门参与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救援、抢险和救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协调交警、路政和地方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宣传报道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感人事迹;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抢险救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及时做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辆、摆放标志标牌等先期处置工作;积极配合施救工作;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现场;负责道路事故处置情况、道路交通情况及其他现场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4 信息后勤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负责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预测、预警信息的接收、上报,收集、汇总事故信息及各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管委会应急领导小组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沟通、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应急状态期间后勤保障相关工作,包括应急人员就餐、饮水、御寒、住宿,应急车辆调配和维护,落实救援、抢险和救灾资金。

4 处置程序

4.1预警分级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按照危险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分为四级预警:特别重大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Ⅰ级)、重大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Ⅱ级)、较大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Ⅳ级)。

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预警级别和响应等级一览表

4.2应急响应

4.2.1 对应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Ⅱ级响应(重大)、Ⅲ级响应(较大)、Ⅳ级响应(一般)四个响应等级。(删除分项)

4.2.2 启动条件

根据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预警级别和灾害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见《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情况一览表》。

4.2.3 启动程序

1)管委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收集到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信息,通过评估满足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条件,或接到上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启动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Ⅰ级响应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响应指令;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可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发布响应指令。(发布级别调整)

3)组长或副组长发布响应指令后,指挥协调组及时向管委会各部门下达应急响应指令,同时向上级报告应急响应情况,Ⅰ级、Ⅱ级响应还应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2.4 响应行动

1)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认真贯彻上级工作要求,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各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本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3)根据抢险救援应急处置需要,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赶赴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现场进行相应处置。

4)根据需要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现场。

5)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现场的处置,应在交警部门统一指挥下进行,管委会协助、配合县安监、公安、交警、路政、消防、环保、医疗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措施。

6)将现场灾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相邻乡镇。

7)当事态发展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政府应急办给予支持。

4.2.5 响应终止

灾情解除,应急处置工作稳定后,Ⅰ级响应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可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对应发布级别)并上报上级,同时在1小时内通知相关部门终止响应,恢复正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善后工作。

4.3信息报告

4.3.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布报告电话和管委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电话,各应急机构和成员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人员联络方式具体见附件。

4.3.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死亡事故或交通堵塞事故必须以快报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上级安全生产部。

4.3.3 抢险救援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采集和报送,需要重点采集的信息包括:

1)事故发生准确位置、所属地方行政辖区、事件类型、原因、现状,已经造成的破坏、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可能的事故等级;

2)事故的危险性分析,是否可能引发次生灾害,及可能对公共安全、环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3)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部门、人员及组织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下一步工作计划;

4)已发出的援助要求和已开展救援活动的时间、设备、联系人等;

5)现场气象情况及近期动态预报。

4.3.4 信息快报内容

道路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造成的后果及发展趋势,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下一步工

作计划。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4.3.5 信息报送的主要方式是电话、网络、传真、手机短信及其它有效通信方式。

5 处置措施

5.1接警先期处置

5.1.1 值班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至现场,使用车载标志桶先行设置临时安全隔离区域。

5.1.2 应急领导小组调集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1.3提醒事故车辆打开双跳灯,开启车上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引导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5.2 了解事故状况

5.2.1 全面查看事故现场,对驾驶员进行询问,了解有无人员伤亡及伤亡人数,车辆占道情况,事故具体位置(桩号、方向)、事发时间,车牌号码、车型、吨位,事故类型,现场通行状况,是否有损失,初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

5.2.2 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物品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尽可能查清泄漏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随时向监控分中心报告。

5.3 信息上报发布

5.3.1 将现场信息及时、简要、准确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准确位置、事件类型、原因、现状,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级;

2)发生事故车辆的详细资料,所载物品的详细资料;

3)事故的危险性分析,包括影响范围与危害程度及其发展变化

趋势;

4)事故可能引发的灾害性后果,及可能对公共安全、环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5)应急救援车辆、物资等,到达现场的快捷路径、是否需要运载物转运等。

5.3.2根据事故等级通知安监部门、120急救中心、119消防、环保部门、辖区派出所。

5.3.3根据交通管制情况及时发布信息,发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信息,提示过往车辆谨慎驾驶或择道绕行。

5.4 做好现场维护

5.4.1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白天应在事故来车方向150米处,按照由远及近的原则连续摆放锥形标,设立警戒区域;夜间或者恶劣天气应在事故来车方向200米处按照由远及近的原则连续摆放锥形标,设立警戒区域,必要时应使用电子频闪警示灯警示来车。

5.4.2白天需从距事故现场来车方向500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和限速标志,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需从距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000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和限速标志。

5.4.3配合交警拉设警戒带,设置警戒区域,进行现场保护,清理、疏散无关车辆、人员。严禁现场驾驶员、附近村民随意穿行、围观,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5.4.4经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及公安消防机构监测可能发生重大险情的,例如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协助交警将现场人员撤至安全区域。

5.5维护交通秩序

5.5.1 配合交警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在能够通行的情况下,配合交警维护现场秩序并疏导车辆减速有序通行。

5.5.2 造成道路堵塞时,需要封闭交通的,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在事故现场两端主线上,设置警告标志和禁行标志,并配合交警做好滞留车辆主线容留及护尾工作,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5.5.3 协助交警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消防、施救车辆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协助专业救援机构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5.6合理分流车辆

5.6.1 如遇多车追尾、人员伤亡、车辆自燃、危化品泄露等重特大事故或相对复杂的情况,造成道路堵塞,应急领导小组现场人员应与交警、路政人员会商,综合考虑事故救援难易、车辆积压情况、车流量大小,分析预测阻断通行时间,采取相应分流措施。

5.6.2 交通管制指令应由现场交警负责人下达,同时第一时间通知管委会现场人员。采取分流措施前。

5.7配合施救清障

5.7.1 按照“先人后车,先通后清,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道路能够快速通行。

5.7.2 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增强预见性,积极参与制定救援方案,分析所需的救援设备的种类和型号,建议、督促交警提早安排救援设备到场,快速安全清除事故车辆。

5.7.3配合交警维持施救秩序,劝说无关人员离开清障施救作业区,

起重臂下及回转区内严禁站人,以免影响清障施救或造成其他意外事故。

5.7.4事故现场油污、遗落物、泄漏物和抛洒物较多,必须清理完毕后才可正常放行,危化物品清理必须在相关专家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清理过程配合交警在现场拦截或疏导车辆,维持交通秩序,直至现场彻底清理完毕。

5.8安全有序撤离

事故处理结束且现场清理完毕后,立即逆向撤除标志标牌,恢复正常通行。积压车辆较多时,一旦恢复通行,要注意控制交通流量,并提醒在场人员注意安全,正常放行后,现场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5.9注重自身安全

时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人员要在安全区域内勘查事故,车辆必须停放在安全区域,按规范着统一服装及反光背心,夜间引导车辆要手持荧光指挥棒。

5.10及时记录上报

5.10.1 上报包括:何时接警、何时到达、何时上报上级领导、采取何种措施;上级领导指示时间、内容;参加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及到达时间;上级领导到达现场的时间、职位;现场处置结果;现场撤离、道路恢复通行时间等。记录要及时、准确、完整、无缺项,如有需要拍照留证。

5.10.2 记录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报事故现场处置情况,若是重特大危化品车辆运输突发事故,应每隔1小时向上级通报事故现场处

置情况。

6 安全防护

6.1在确认所载物品性质前,现场应急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域,原则上不得靠近载物车;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现场。在此之前可先在警戒线外拍摄现场情况,摆放标志标牌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6.2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应经现场指挥机构批准,要严格按照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规范的处置要求,穿戴必备的防化服,佩戴防护用具,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6.3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须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6.4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现场专业部门的指导下,配合开展救援、抢险和清障工作,决不允许擅自行动,要确保不出意外。

6.5现场营救工作原则上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

6.6 进行危险品车辆事故施救,必须由专业人员实施,或在专业人员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车辆施救作业。

6.7协助有关部门对从危险区、作业区离开的管委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检查和清污,必要时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6.8掌握作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撤出救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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