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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筑色彩规定

珠海市建筑色彩规定
珠海市建筑色彩规定

ZBGS--2010--008

珠规建管…2010?45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管理

暂行规定》和《珠海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

规定》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规划分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质检站,施工图审图机构,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加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和《珠海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并于2010年10月8日起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人: 石虹,联系电话:2661113。

附件:1、《珠海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珠海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规定》

二O一O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印发

珠海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张扬城市形象特色,根据《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珠海市整体城市设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含建筑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等部位)的色彩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主管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理工作,各规划分局按照规定权限承办建筑项目色彩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基色调、辅助色调和点缀色调应根据建筑所处的城市色彩控制管理区、建筑主导功能、建筑体量、形式和材料的不同以及本市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并与周边建筑以及城市环境色彩相协调。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应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

(一)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或规划分局在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应对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提出建筑色彩控制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意见,要求建筑主立面色彩进行多种色彩搭

配方案比选,效果图上应标注色号和材质说明,要求在设计说明时引入场所分析,用于解释该设计成果如何在色彩上协调;对于沿街建筑的设计,要求附带街面仿真立面效果图,图片效果不得带有特殊处理,建筑环境不得使用大片绿地或城市高楼的素材,而必须使用原地的真实照片;

(二)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或规划分局根据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所确定的建筑色彩效果图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对特殊地区、重要地段、重要建筑的建筑色彩管理,应提交局业务审查会讨论;对旧城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周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筑色彩管理,应提交专家咨询会讨论。新建建筑必须与相邻的第一建筑色彩相协调,同时相隔一段距离以外的高层建筑在新建筑处能看到的,也须注意不得与其形成较大的冲突;

(三)审图机构在审核建设单位施工图时,应根据批准的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设计方案中的外立面设计图及建筑立面色彩效果图对建筑施工图上标注的建筑立面色彩和材质说明进行核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必须按批准的建筑设计图及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施工,确需变更建筑色彩的,应在建设工程预售前按相关程序报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或规划分局核准。

第七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在其施工现场,

将审批后的建筑立面色彩效果图和公示牌予以公示。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相关资料、设计方案效果图、竣工各立面彩色照片、实际使用外墙材料的色号和材质说明一并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规划分局纳入建筑规划验收范围,验收合格的颁发规划验收合格证。未按批准的建筑色彩设计图施工的项目,不得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对其建筑色彩进行整改后方可验收。对未按批准的建筑色彩设计图进行施工且未改正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九条本规定由珠海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0年10月8日起施行。

珠海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珠海市视觉形象,确保城市建筑色彩景观的合理建设与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品味,根据《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珠海市整体城市设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卡,包括冷灰色系、暖灰色系、中灰色系、重彩色系和淡彩色系等五类300种色彩,具体的建筑色彩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材料、体量和周边环境进行选取和运用。

第三条城市各片区中数量占主导地位的建筑类型形成该片区整体的背景协调色。其他类型建筑应与主导建筑类型色彩相协调,以形成整体分区色彩的统一。大体量建筑或是性质较为重要的公共建筑,针对其使用功能、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控制。小体量建筑及商业建筑可以考虑更多色彩选择,以适合建筑使用的需要。城市建筑色彩要求具备与自身功能、形式、体量相协调,单体非教育建筑色调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指占建筑立面总面积的30%以上)高彩度的原色和深灰色,如红、黑、棕、紫、绿、蓝、橙、黄等,更不允许高彩度搭配的外观色彩(城市特殊需要警戒和标识的构筑物除外)。

第四条色相的控制:

(一)同一片区内允许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色相主导

的色彩分区。不同色彩分区墙体主要色彩取值在色相环上相差应小于100度,避免在同一片区内出现对比色相的建筑色彩;

(二)同一色彩分区的色谱其色彩在色相环上相差小于45度——保证在同一色彩分区内建筑群基本维持同一类似色相;

(三)同一类型相邻建筑墙体主要色彩取值在色相环上相差应小于5度,墙体主要色彩与点缀色在色相环上相差允许小于180度,保证在同一类型的相邻建筑基本维持同一色相。

第四条色彩的搭配:

城市建筑色彩根据面积和部位的不同,分为主色调、辅色调、点缀色三类,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彩搭配主要指建筑的主色调和辅色调搭配所产生出建筑色彩的整体观感效果,本市城市具体的建筑色彩运用色彩搭配方案应遵循“统一中求变化”的原则,在建筑选用推荐色谱基础上,根据建筑功能、材料和环境进行精心设计来实现,不排除有创意的色彩搭配成分。点缀色可自主选择,但点缀色的色彩面积比例不得超过建筑外立面总面积的15%(不含玻璃表面及基座面积)。

本市城市色彩的控制引导建议采用一下三种方法:

主色调统一法: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建筑的主体墙面或屋顶采用相同或相近的色调。

辅色调统一法: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建筑的门窗、

装饰线脚或小部分墙面采用相同或相近的色调。

场所色统一法: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铺地色彩、街道设施色彩和绿化色彩采用相同或相近的色调。

第五条分区建筑色彩控制:

本市中心城区建筑主色调确定以淡雅、明快的冷色系和中性色系为主。其中:

香洲片区的主色调定位白色与冷灰色,而已棕、红褐、灰黑为辅色调,地面铺装则以青灰色为主,延续城市的传统风貌。

新香洲、吉大、拱北片区作为城市形象的展示区,建筑色彩应能展现珠海欣欣向荣、清新婉丽的城市形象,因此确定城市色彩以白色和明快的米黄色为主,以视觉冲击力强的暖色做点缀,场所色应以明朗的中性色为主。

前山、上冲片区现状建筑比较复杂,进行统一的色彩规划难度大,因此建议选取相对较容易控制的工业、居住和教育建筑来形成协调。

第六条分类建筑色彩控制:

(一)居住建筑是体现区域色彩的重要载体,居住建筑墙面主要色彩采用高明度及中明度色彩,整体色彩采用淡黄色系及淡蓝灰色,给人感觉轻快、柔软、明朗、纯洁、安静。建筑高度小于36米的居住建筑必须采用坡屋顶形式;建筑高度大于36米小于54米的居住建筑可采用坡屋顶形式;建筑高度大

于54米的居住建筑不宜采用坡屋顶形式;屋顶颜色以较暗的蓝色、橙色、绿灰色为主。

(二)办公性建筑物外部色彩可考虑运用低彩度的灰色或是明度对比高的冷色调,给人感觉朴素、庄重、成熟、浑厚、强硬有力。建筑高度小于50米的公共建筑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形式。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或面宽超过80米的公共建筑墙面主色按中明度及纯度较低的色彩控制。高层建筑裙房部分色彩取值可根据区位及建筑性质的不同适当放宽。办公建筑群的色彩规划控制以建筑之间色彩的调和原则为主,若建筑群中确有需要重点突出地位形象者,可以适当考虑色彩对比协调原则的使用。金融商务建筑要求风格严谨、用色庄严,体现理智、冷静、高效率的形象,主色调应选用稳重、大气的中性或偏冷、灰色为主的复合色。

(三)公共建筑的色彩设计应以人性化、公众性、时尚性为核心,体现当代城市市民的生理、心理和文化的特点和审美情趣,杜绝杂乱无序、色调刺激的建筑色彩。幼儿园等小体量公共建筑(层数低于三层)其色彩取值范围可适当放宽。公共建筑的屋顶控制色谱同墙面主色控制色谱。文教建筑是城市居民学习、求知的场所,应根据学校的性质、学生不同的年龄阶段进行选择。小学的颜色要鲜艳松弛,与学生共创一个欢快的环境气氛,中学的色彩环境应体现温暖、安静、严肃,大学的

色彩环境应该是冷静、平和、严肃。教育建筑可与周围环境有较大的色差,以砖红色为主色调,以白色和灰白色为辅色调。

(四)商业性场所要求有醒目、悦目、舒适、明快和协调、整体、统一的视觉指向,应尽可能营造热闹、繁荣的氛围,并不希望色彩过于统一,可以采用辅色调统一的方法,多彩的主色调加上统一的辅色调,多样的广告牌,可以形成一种动态的、活力的色彩氛围。色彩选择可以较为鲜艳、亮丽,色彩丰富,尽量避免使用混沌、嗳昧、纷乱、无秩序以及晦暗的低明度色彩。

(五)工业建筑以冷色调为主,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工业建筑墙面主色应采用中明度及纯度较低的色彩控制。高科技工业园区的色彩应体现现代化的高科技色彩景观,宜用色应简洁、明快,以浅色、低明度为主。

(六)滨水地段建筑色彩控制应以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为原则,主色调采用淡雅明朗的浅冷灰色或白色。建筑风貌应体现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环境,同时应体现时代气息。辅色调采用比较明快的蓝色调或白色,场所色采用比较明朗的中性色,与较深的水色与背景山色形成鲜明对比。

(七)山体景观区建筑色彩控制应以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为原则,山体景观区建筑屋顶色彩必须考虑俯瞰城市的效果;生态控制线200米范围内为山体控制建设区,采用主色调统一法,

利用建筑色相与自然绿色山体的对比,建议建筑采用红瓦顶、米黄墙面,可形成鲜明瑰丽的效果。

(八)户外广告牌高度超过6米以上或宽度超过10米以上,其采用色彩应报规划局审批。

(九)历史性建筑或街区改造,色彩运用应以复原原貌和场景为标准,修复色彩应选择比原建筑色彩纯度高、明度低的颜色进行,建筑的配色方案应参照周边保留的标志建筑进行。

(十)建筑附属场所的铺地色调必须考虑与街道景观、场所环境和建筑环境的风格协调搭配,原则上允许不同功能场地选用不同的色调,但必须有合理的过渡和衔接,同一场地内的铺地也可以根据场地活动领域不同采用不同的铺地色彩,但必须具有同一的基色调。铺装地面色彩应选择反射系数低的材质和低明度色彩,推荐运用促进热闹气氛的米色、橙色、暗红色等相互搭配成活泼图案。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0年10月8日起施行。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来讲,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体项目的成败,同时与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息息相关,一旦质量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则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社会影响。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仅存在诸多环节,而且各环节之间相互作用,再加之其他一些影响因素,很容易导致工程质量安全无法达到设计的标准要求。这就需要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项目主体质量安全为基础,在抓好核心工程的质量安全的同时,还要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和质量安全进行有规划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有效的避免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项目的整体效益,更好的推动建筑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 在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监理单位对于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把关不严格,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设计时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不到位,没有对施工过程进行定期复查,极易埋下质量安全隐患。另外,对于建筑单位没有完善的惩罚制度,这就导致部分建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责任意识,对自身的建筑行为缺乏自觉性和有序性。2.2 建筑企业过度追求利益而忽视工程的质量安全 2.2.1 多次分包,施工计划规划不合理 当前建筑行业具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及可观的收益,这也导致大部分承包单位都会承包大量的工程来获得较好的收益。但随着承包工程数量的增多,私下工程项目会存在多次分包的现象,这对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施工设计和规划都无法达到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水平,建筑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2.2.2 用料和设备上的质量隐患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保障,一旦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理的建筑材料,或是建筑机械设备配备达不到标准的质量要求,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效率下降,而且还会在施工过程中埋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2.3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完善 2.3.1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建筑工程在选择施工企业时,往往并不重视施工水平,更多关注的是施工费用,但一些施工费用较少的施工单位,其在施工技能和管理方法上都存在许多问题,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更不到位,这就导致整个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频繁发生。 2.3.2 施工人员整体水平较低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珠规建质[2015]24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3.25 【实施日期】2015.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5〕24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更好实施《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珠规建质〔2012〕152号),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施工企业应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于4月30日前,将本企业及所属施工项目落实带班制度的情况,汇总至市、区安监站;市、区安

监站在5月初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并将此项内容作为日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检查项目。 二、市、区安监站要加大对施工企业负责人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抽查力度,在每季度首月的20日前,将上一季度施工项目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汇总至我局质安科,我局将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3月25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和我局《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珠规建质〔2012〕152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是指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有效合格证书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建造师)。

珠海市劳动合同基础版

珠海市劳动合同基础版 Zhuhai labor contract Basic Edit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珠海市劳动合同基础版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行业进入飞速发展阶段,但是因为多种因素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存在漏洞,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本文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潜在问题的方法,以期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事业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题;策略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作用 高质量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既可以提升投资效益,还可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建筑工程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于建筑工程来讲,工程质量直接的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影响,所以就需要高质量的建筑工作安全监督工作。建筑工程行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其建设周期较长,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人员流动性强,只有注重安全监督管理,才可以高效开展施工建设工作。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概述 2.1监督方式单一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工种复杂、专业多、施工设备及施工材料多样,所以传统的质量监督方式已经不能很好的符合现代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要求,仅依赖质量监督机构已经不适用于当下建筑工程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速度与组织结构建设发展速度不配套,某些基层的监督工作在管理方法及管理经验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漏洞,并未建立长期有效、科学合理的新型监督系统,因此就造成某些建筑工程质量不能得到系统全面的检验、评定以及科学合理的掌控。 2.2政府监督被社会误解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成为工程质量相关的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监督有较强的依赖性,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被定位为工程质量负责人,那些直接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位却无动于衷,这和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发展规律相违背,因此政府部门自然而然成为工程质量主要的负责人,这就导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各种各样不和谐因素,工程建设参与方的质量责任意识也随之下降,严重依赖工程质量监督,这对大众对于质量监督机构职能定位及提升建筑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质量责任意识均是极为不利的。 2.3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作为综合化较高的作业,涵盖了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等方面。因此,监督工作人员的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探究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探究 发表时间:2019-01-03T10:49:21.537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第11期作者:陈轩若 [导读] 建筑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施工方的直接利益,更为关键的是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了使用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定西市建筑管理总站甘肃省定西市 743000 摘要:建筑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施工方的直接利益,更为关键的是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了使用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因此,建筑行业只有不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才能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管理水平,进而降低我国工程事故率,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在建筑中,安全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质量安全,另一个是工人的安全。这两方面都是极为重要的。质量的安全所代表的,就是建筑本身的耐用程度和安全性。如果建筑无法满足安全性,那么一旦有人进入其中,就会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发生倒塌等事故,那么整个建筑公司都会覆灭,要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而且这种工程也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任何一个建筑公司,都绝不会允许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而一些小的质量安全问题,例如墙体裂皮等情况,也都会第一时间进行弥补,否则会影响建筑的整体,这是建筑公司绝对不能接收的。而另一方面的工人安全问题,也是非常重大的。在施工中,一般来说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尤其是一些工业器械,其危险性非常的高,如果不能正确的操作,那么将会产生巨大的杀伤力。因此,在建筑施工时,需要对中两项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督。这样才能保证社会更好的发展。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曲解质量安全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由各地区质量监督站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被定义为工程质量负责人,这就让很多建设单位产生曲解,认为工程质量与企业并无直接关系,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质量负责人。这种观念与我国建筑市场发展规律不相符,也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容易造成理论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与实际工作背道而驰,降低建设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曲解,不利于监督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更不能对建设单位形成约束和管制。 2.2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意识不强是导致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监督部门部分管理者质量安全监督意识不强,导致下属的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部分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该项工作能够对建筑工程质量起到多大作用,施工单位才是提升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而导致质量安全监督作用薄弱。正是这种消极的监督态度,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让手中的监督权力流于形式,这也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消极的工作态度极易造成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失误,这就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因此,提升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2.3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 在建筑施工中,监理单位是监督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责任人。现阶段,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不足,对施工工法和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导致现场施工环境较为混乱,极容易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此外,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不强,没有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也容易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分析 3.1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使其积极防范施工中的风险 从行业性质上而言,建筑行业本身危险系数很高,这就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着高要求。因此需要施工人员有效的、积极的对施工中的风险及时防范。所以,这就需要全面加强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为顺利进行各项工程打下基础。此外,在提高施工企业人员安全意识中,最为关键的是加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使其真正意识到自身安全意识高低对于施工质量加强的重要性。 3.2加强安全监督执法手段,落实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项目建筑中各大环节安全监督工作需要落实好,加强日常的跟踪监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施工措施,要从严从重整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需要停业进行整顿,保证可以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执法中各项工作。 3.3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 结合建筑市场中各项要求,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加大力度核查建筑工程,各大建筑企业都需要做好设计与规划建筑工程工作,并运用规范的、统一的标准来管理施工单位,同时工程从施工计划到施工中各个过程都需要严格遵循具体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工作职责,防止出现徇私舞弊情况。此外,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在出现施工事故中,可以找到相应的责任人,防止权责不清。对于工作中表现优异的监管人员,及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以此提高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4严格遵循程序规定办事,从整体上控制施工质量安全 一是,设计和规划施工方案都需要结合具体程序严格进行,反复进行核查实验,保证可以加强施工计划整体质量安全。工程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做好交接和沟通施工方案工作,注重排除施工计划中潜藏的不安全因素,有效设计建筑工程中各项环节,有效利用各大资源做好控制施工设备质量工作,加强管理与利用施工物资,保障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二是,施工企业需要向知名度高的原材料生产商购进设备与材料,同时在选择材料与设备中要严格控制好施工材料的进场与出场,选用环保型的材料,做好分类、保护以及存储物资工作,以确保设备与材料的安全性、有效性。 3.5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素质素养,树立现代化施工意识 一是,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要加强工作效率与质量,建筑企业需要对现有的质量安全监管理念与模式及时转变,并根据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现代化、合理化管理方式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新的质量监管方式来提高建筑行业发展能力。二是,需要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室 内 装 修 标 准 指 引 (2017版)

目录 1 设计说明及依据 (1) 2 一般规定 (3) 3 室内装修电气要求 (3) 4 室内装修防火要求 (4) 5 室内装修节能、环境质量要求 (5) 6 客厅和餐厅 (5) 7 主卧和卧室 (6) 8 卫生间 (6) 9 厨房 (7) 10走道 (8) 11阳台 (9) 12附录 (10)

1 设计说明及依据 1.1为贯切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及人才住房相关政策,规范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制定本标准指引。 1.2本标准指引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统筹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装修标准应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1.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应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 计、同步建设、同品质、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 配建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 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 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 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 2.本标准指引的户型装修设计分为40㎡左右、60㎡左右、90 ㎡左右和120㎡左右的面积户型。为满足多样化的需求,每 个户型的装修标准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40㎡左右 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578元/㎡、816元/㎡和 1200元/㎡。60㎡左右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 466元/㎡、661元/㎡和935元/㎡。90㎡左右户型Ⅰ类、Ⅱ类 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422元/㎡、614元/㎡和858元/㎡。 120㎡左右及以上户型Ⅰ类、Ⅱ类和Ⅲ类装修标准分别为436 元/㎡、631元/㎡和888元/㎡。具体详见附表4。

珠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珠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珠海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示范 文本)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自XX年8月以来,我站组织监督人员对县区和市本级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调研,全市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工程结构安全,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 结构实体质量满足设计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资料基本完整。各责任主体均 建立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工程质量 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好,措施基本到位,工程质量安全 水平均衡发展。但也还有一些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工程质量方面 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因商品混凝土材料的多样性、温度变化、施工荷载过早加载、施工工艺的复 杂性以及混凝土的固有特性等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和 后期使用时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装饰装修工艺不当,装修材料集中堆放,在墙上随意开槽打洞及振动造成 后期使用时出现裂缝。 2、填充墙与梁、柱、剪力墙交接面因抗裂措施不

当,温差变化,不同材料收缩变形不一致,出现裂缝;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墙面抹灰层空鼓、裂缝;部分填 充墙体材料自身收缩变形量大引起的裂缝。 3、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及窗周局部渗水。 4、施工控制措施把关不严,造成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室内门窗洞口几何尺寸误差偏大等。 5、企业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够,技术交底不到位,从业人员施工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意识不高。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临边洞口无可靠有效防护措施,导致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2、深基坑、高截坡工程未按规范程序施工,导致基坑变形,周边地面开裂,坡体滑移等隐患。 3、施工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线路保护措施差,漏电保护装置缺失。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方案与现场实际搭设脱离,检查验收执行不好。如钢管壁厚偏薄,安全目数不满 足要求、材质耐久性差,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段长度 不够等常见问题屡禁不止。 5、起重机械安拆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市场行为方面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2003年发布

附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和使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及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鉴定。 第三条本标准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珠海市《关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若干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编制。 第四条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如下: l、五牌一图费用。 2、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材料加工场(棚)、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而增加的费用。 3、封闭施工围墙及装饰、大门、门卫室、进出大门口、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基础及出入口硬地化等增加费用。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备高压水枪)、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等措施费用。 5、工地绿化、美化费用。 6、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五条安全施工措施项目包括如下: l、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等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费用;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四口”抢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指: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基坑围边、卸料平合两侧。 4、施工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起重机、塔吊、外用电梯、井架、龙门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安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隧道、人工挖孔桩、地下室等地下作业和楼层、楼梯口等需照明作业的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的费用。 8、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9、预防突发事故、预防自然灾害、抢险应急措施,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设备费用。 10、交通输导、警示设施费用。 11、基坑支护、检测费用。

珠海市劳动合同范本

珠海市劳动合同范本 The latest model of labor contract in Zhuhai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珠海市劳动合同范本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珠海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12版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 珠规建质[2012]25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 ?2012年版?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质检站?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了治理当前我市建筑工程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我局在《珠海市建设局关于批准实施?珠海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03年版?的通知》?珠府建[2003]312号?的基础上?补充制订了《珠海市建筑质量专项防治措施》?2012年版??以下简称《专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你们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必须执行《专项措施》中全部内容?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专项措施》附图1~25是我市建筑工程基本质量标准。各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不低于《专项措施》标准的基础上?可予补充和完善。原则上对示意图应完善相应的设计技术指标后再应用?对大样图可直接引用。 三、本《专项措施》自2012年6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监督、验收。在建的住宅与公共建筑工程未施工部位应据此进行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列支相应的施工费用。 四、本《专项措施》由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解释。 附件?《珠海市建筑工程质量专项防治措施》?2012年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珠海市地方性技术措施 珠海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2012版? 编制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批准单位?珠海市建设局 施行日期?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珠海市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珠海市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内容:见《工程报价清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造价(RMB大写): 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需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清单》和设计方案。 2、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工程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质量标准:达到市优良。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规定,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如挪作它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 1. 签定合同进场付总工程价的30%,RMB: 元整(年月日) 2. 完成水电隐蔽工程付工程总价的30%,RMB: 元整(年月日) 3. 完成木工整体工程付工程总价的30%,RMB: 元整(年月日) 4. 总工程

绿色建筑施工、监理

1项目建设单位责任: (1)向施工、监理单位移交的资料: ①通过绿色建筑专项评审,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纸; ②项目《绿色建筑自评估报告》(设计阶段); ③《项目绿色建筑实施计划》(以项目绿色建筑《自评估报告(设计阶段)》选定的条款为基础,增加施工过程中需要实施的内容,和运营计划进行编制); ④与施工、监理单位相关的其他绿建资料。 (2)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召开绿色建筑专项会审,并接受建筑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会审应留有记录。 专项会审参加人员有: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资料员 (3)组织各责任主体单位签订《绿色建筑责任承诺书》; (4)在项目现场设置绿色建筑公示牌。 (5)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降低工程绿色建筑星级标准; (6)负责在竣工验收前,组织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对工程进行绿

色建筑评价,并接受建筑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 (7)在工程联合验收前,组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并接受建筑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 (8)项目运营一年后,负责向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申报绿色建筑运营标识。 2施工单位责任: (1)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施工前应组织本单位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 (3)根据设计文件、《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GB/T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绿色建筑实施计划》、场地条件、周边环境和绿色施工总体要求,编制《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绿色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技术准备、绿色施工措施、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并应达到下表要求:

珠海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模板(公共建筑)2015

一、设计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 2.《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15-86-2011 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6.《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9.《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0.《建筑幕墙》GB21086-2007 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 12.《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2008 13.《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0151-2008 14.《珠海市绿色建筑建设规划和应用导则》 15. 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工程概况 1. 项目用地面积: m2 2.项目建筑面积,其中地上: m2 地下: m2 3. 是否有旧建筑:有□无□ 三、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措施汇总 建设目标及关键绿色设计指标 建设目标省标一星B□省标一星A□省标二星B□省标二星A□省标三星A□国标一星□国标二星□国标三星□ 一、规划设计技术措施 必须说明内容 1. 应说明对场地保护方面的技术措施,包括原有地形地貌的维持、森林及古树的保护、水系的保护以及改 造后必要的生态复原措施。 2. 应说明对场地内部危险源的检测结果及避让措施。建筑地下的建筑电力、控制等重要设备防止雨洪淹没 的措施。 3. 应说明避免对周边居住建筑日照产生影响的措施,包括幕墙的反射比控制以及避免夜间泛光照明的光污 染措施。对于设置大屏幕的建筑,应说明大屏幕光污染的防止措施。 4. 分乔木、灌木、草本及地被、藤本植物、竹类和水生植物列举主要的乡土植物。 自选说明内容 1. 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的评测结果(数据取自有检测资质机构的环评报告),包括测点昼间和夜间的噪 声值。 2. 说明改善项目周边室外通风效果的设计措施,包括大体量单体的首层局部架空设计、开放连廊设计、建 筑朝向设计、与周边建筑的间距控制等方面的措施。如果进行了室外通风模拟,应说明模拟软件使用和网格划分等模拟设置情况,并应说明主要活动区室外风速分布和静风区面积。 3. 说明建筑绿化形式、提供绿化率计算依据,说明建筑屋面和立面的绿化方式和绿化面积比例。 4. 应说明选址和建筑出入口的设置充分考虑使用人员方便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包括出入口数量、出入 口距离公交站点的距离。另外,对项目周边可以共享公共配套设施请进行说明。 5. 应说明地下空间的利用措施,包括地下空间的具体用途、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 6. 如项目的建设用地属于废弃场地,应说明废弃场地的原有状况和改造措施。 7. 对遮阳、避雨走廊、雨棚等景观小品的说明。 8. 对乔、灌、草皮相结合的复层绿化进行说明。 9. 对红线范围内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的透水地面的措施进行说明;对利用建筑阴影、高大乔木和庇护景观为室外人员活动区、人行道路提供的措施进行说明。 二、建筑设计技术措施 必须说明内容 1. 应说明建筑节能设计的要点,简要描述窗墙面积比的控制、外墙和屋顶的隔热措施、外遮阳设置以及玻 璃的种类选择。 2. 应说明装饰性构件和功能性构件的设置情况,对于装饰性构件,应说明造价比例、说明女儿墙高度、控 制措施。 自选说明内容 1. 应说明外窗和幕墙的开启方式和开启比例。如有必要,说明空调通风系统的换气能力。 2. 应说明外窗和幕墙的气密性等级。 3. 对于精装修项目,应说明室内装修设计的设计进度和设计成果;对于毛坯交楼项目,应说明是否提供菜 单式装修设计方案、预留和预埋措施。 4. 说明可变换功能的区域范围、隔断方式及采取灵活隔断空间功能占可变化空间的面积比。 5. 应说明项目室内布局对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效果、外窗开启面积和开启方式、室内穿堂风组织以及高大 空间的拔风设计等措施。 6. 对于宾馆类项目,应说明外墙、内墙、楼板和外窗的构造做法及其隔声措施。 7. 明确各主要房间的噪声标准,并从建筑平面布局及功能空间布置上说明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影响的措施, 包括室内噪声源的隔离及消声措施。 8. 说明改善室内自然采光效果的技术措施,包括进深控制、多侧采光及天窗采光等措施。 9. 应说明本项目采取的主要无障碍设计措施,包括无障碍入口、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 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停车位和无障碍客房等。 10.应说明设备间、管道井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的措施。 11.应说明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尽可能考虑金属材料(钢材、铜、玻璃、铝合金型材、石膏制品、木材等材 料的使用情况; 11.如有旧建筑的利用,说明旧建筑的改造和加固措施; 12.应说明本项目外遮阳设置情况。对于固定遮阳,重点描述南向和东西向的外遮阳设置及平均外遮阳系数; 对于活动遮阳,应说明活动遮阳的类型及设置活动遮阳的外窗面积比; 14.应说明地下空间自然采光的改善措施,包括采光井、下沉庭院和光导管的设置。 15.说明节能计算结果及建筑围护结构强化隔热措施。 珠海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公共建筑)

珠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珠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 版本

珠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出租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 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 守。 1、甲方同意将珠海市房一套,租给乙方作 居住使用。租期为个月,从xx年xx月xx日至 xx年xx月xx日止。 2、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元整),并 在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达10 天以上,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住宅, 并没收押金。

3、签订本租赁合约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元(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物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等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4、租赁期间,该住宅的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缴纳,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小区管理费等应由方全部负责。 5、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内做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甲方承担该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责任。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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