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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

附件1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建设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砖混 □框架 □剪力墙 □框剪 □钢结构 □木结构 □索膜结构 □筒体结构 □其他

建设地点

市 县(区) 路(街)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一般公共建筑 ○住宅工程

○高耸构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城市道路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垃圾处理工程 ○地铁轻轨工程 ○风景园林工程 ○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恢复 ○迁建

工程性质

○政府重点工程 ○校安工程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保障性住房工程 ○一般工程

施工单位 承包性质

○总承包 ○专业承包

承包内容

○地基处理 ○桩基础 ○安装工程 ○建筑幕墙 ○装饰装修 ○其他

合同价款 (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

监理合同备

案登记编号

施工合同备案

登记编号

地质勘察 报告编号

施工图审查

合格书编号

工程描述

见附件20

工程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

资质等级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检测单位 施工图审查 单位 预拌混凝土 单位

备注

建设单位(公章):

单位类型职务姓名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

名称及等级

资格证书

编号

手机号码

建设

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国家○省级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代表

勘察

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

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测

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图审

查单

项目负责人

预拌混凝

土单位

项目负责人

(注: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为已申请开通建工通考勤系统业务的手机号码)

填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填表日期:

建设单位(公章):

单位类型职务姓名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

名称及等级

资格证书

编号

手机号码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以下分别填写土建工

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市政工程质量检查员;施

工员;见证员;取样员等)

(各类质量员须填写手

机号码)

监理单位(以下分别填写各专业

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填

写手机号)

(注: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为已申请开通建工通考勤系统业务的手机号码)

填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填表日期: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建设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工程及建筑构件,均应按照本规定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暂不实行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和相应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 (三)掌握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四)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 (三)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对监督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地区或本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第七条市、县建委(建设局)应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手续 告知书 一、凡在八师、石河子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仔细核对报送资料,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正,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四、各施工单位可设专职联络人员(附件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 五、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受理地点:1、西公园小区东北角质量、安全监督站二楼验收科 2、“一站式”服务窗口 3、 咨询电话:0993---2015375 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 资料名称 1、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6份(核对,存原件) 2、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3、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4、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5、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6、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劳务合同(原件核对)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存副本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意见书(存原件) 9、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文件(原件一套,竣工退还) 10、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1、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核查原件) 1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核查原件) 14、外省区企业进疆备案资料(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5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6 建设项目安全员委派书及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经费措施计划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17 建设项目意外伤害保险(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作者:————————————————————————————————日期: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申报说明 一、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3、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 4、按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工程安监费。 5、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6、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后5日内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二、填报说明 1、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报送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条件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3、结构类型为: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砖混、排架、钢结构、木结构等。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一、受理部门 1、业务受理资料受理: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地址: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电话:82372914) 二、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建质[2000]38号) 三、应提供的资料 1、《贵阳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建设单位需按相关法定资料内容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式四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修改通知书(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施工图需按要求折装整齐)(收原件一套) 5、《地勘报告》(含修改通知书,并加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收原件一套) 6、中标通知书(审原件) 7、《施工合同》(收原件一份) 8、《监理合同》(审原件) 9、《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10、《施工组织设计》(收原件) 1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岗位证书、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及组建该监理部的文件 1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证(审原件)、以及组建该项目部的文件 四、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以下资料一式3份,质监站进行鉴证后返还2份)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质监站进行鉴证;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书。(共6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第九章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1、质量监督申请:某某公路工程项目已申请开工报告。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有关要求,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2、质量监督申请材料的内容: (1)审批文件(包括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批复文件); (2)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含招、投标文件); (3)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主要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资料; (4)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监理计划或细则及安全生产监理计划; (6)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制度,质量管理责任制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8)从业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附表1) (9)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情况汇总表(附表2); (10)业主、施工、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附表3); (11)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附表4); (12)特种设备检定资料表(附表5); (13)试验检测仪器表(附表6); (14)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 1、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2、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3、恩施州公路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 4、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 5、特种设备检定资料表 6、试验检测仪器表

附件1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意见所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格由项目法人、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填写,填表单位要盖公章,各责任人要签字。 2、本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为参考格式,具体表格和内容由项目法人负责提供。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责任单位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其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分解到分项工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中的责任人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内容应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不得缺漏。项目法人对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负责。 3、项目法人在成立后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其他从业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前,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结合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填写。对于工期比较长的项目,从业单位个别作业内容难以确定责任人的,该作业责任人可在实施前填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者:

-----------------------日期:

质安监[20XX]X号 关于印发《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探、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现将《20XX年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XX年X月X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点通知 抄:市质监站、市建管处,XX机械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建委、县安监局、县招标中心、各镇政府 XX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 20XX年XX月XX 日

共印60份 20XX年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为依据,紧紧围绕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全面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促进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质量为重点,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工作监督覆盖率100%,竣工验收工程备案合格率100%,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率达100%,努力争创一项“XX杯”工程,两项“XX杯”工程,省级用户满意工程两项;质量事故投诉处理率100%。 三、工作要点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 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 (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 ;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 (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监理合同; (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如有“优质结构”等报忧要求,需在工程开工前提前申报。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08年03月14日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表 一、开工初期监督用表 1.受监工程档案卡; 2.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3.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4.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5.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7.参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机构设置监督核查表。 二、施工过程监督用表 1.工作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停工通知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复工通知书; 4.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监督抽查记录; 5.混凝土、砌砖分项工程监督抽测记录; 6.预制混凝土空心板质量监督检查表; 7.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构件厚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 8.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回弹法)。 三、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用表 1.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2.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3.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结论; 4.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名单; 5.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单; 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7.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表; 9.专项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用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返修通知书; 3.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表; 5.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建设工程阶段性验收,或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建筑幕墙、外墙装饰、室内空气质量、建筑节能、住宅分户验收等专项检测、验收合格文件资料,并经建设行政档案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合格。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必备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必备 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初审意见书)。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4、地质勘查资质及人员证书、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盖图审章) 5、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现场人员证书及见证员证 6、设计资质及人员证书、施工图(盖图审章)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诚诺书 11、五方责任主体质量法人授权书 12、工程质量承诺书 二、施工单位 1、项目经理证书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六大员岗位证书及取样员证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红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序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质量安全责任制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由建设单位(甲方) :与施工单位(乙方):就工程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地点:签订质量安全责任如下: 一、根据乙方承担施工项目的特点,甲方有关部门召集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地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甲方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定”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各工序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周至少有两次班前安全活动及两次安全检查。以上各项工作均要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备查。甲方在定期不定期检查时,如发现乙方无对此的相关书面记录,将视情况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情节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具有权威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任何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这种监督管理。第二,具有综合性,这种监督管理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方面,而是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并适用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系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依法代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并对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政府部门主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不进行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具体包括:①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②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③在方案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作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④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包括:①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②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③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4)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主要包括:①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②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③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①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②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③工

最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资料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需提交的文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经审定的施工合同; 三、施工图、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及勘察、设计审查部门已审定的最终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 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 五、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 八、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 九、资格证书 1、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取样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旁站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十、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十一、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混凝土销售合同; 十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需提交的文件 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申办工程竣工备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含环境检测报告); 6、防雷、热燃、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 11、勘察、设计、监理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竣工铭牌示意图照片; 1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总结报告、评估报告; 15、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各级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全国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求,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现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扎实推进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一)认真落实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开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对于未到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观摩学习、督促检查,分阶段、按步骤推进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加强和规范日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验收管理、实体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等方法手段,实现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三)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建立质量档案等制度,确保工程全覆盖。结合本地情况,开展预防开裂、渗漏等影响工程质量的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的质量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机构负责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追踪处理异常数据、不合格报告,核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抽查预拌混凝土质量。重点查处伪造试验数据、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行为。 (二)通过推行管理人员专人制管理,施工现场考勤,检查抽查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机构及人员的变更调整,加大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监督管理。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查询和日常核查责任,把好人员进场关和和审批关。通过加入人员诚信黑名单、限制参加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等手段加大施工现场伪造证书及假证的查处力度。 (三)结合不同施工阶段和关键时段,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治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论证、验收、变更等管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明白纸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复印件、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 4:桩基施工、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原件)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复印件)、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存放至工程竣工后,凭回执取回); 5:县外检测机构须办理《县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市外检测机构应提供《市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原件); 2)、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3)、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4)、项目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复印件、原件); 5)、承担检测项目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合同、入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 人声明(原件); 6)、检测方案及检测起止时间(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和批准书、备案书(复印件、原件);勘察报告和勘察审查报告(原件),经审查后设计资料及图纸; 7:工程勘测与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每单位一份);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每栋一份); 10: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式七份); 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和监理规划(要有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 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摘自《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七章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表 一、开工初期监督用表 1.受监工程档案卡; 2.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3.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4.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5.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7.参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机构设置监督核查表。 二、施工过程监督用表 1.工作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停工通知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复工通知书; 4.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监督抽查记录; 5.混凝土、砌砖分项工程监督抽测记录; 6.预制混凝土空心板质量监督检查表; 7.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构件厚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 8.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回弹法)。 三、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用表 1.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2.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3.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结论; 4.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名单; 5.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单; 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7.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表; 9.专项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用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返修通知书; 3.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表; 5.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注:以上工作用表除有□框者外,均应存入监督档案。

受监工程档案卡 编号:〔〕质监注字第

注:建筑性质一栏,填写新建、扩建、改建等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登记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注册登记号:〔〕质监注字第号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到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01]261号《关于重新发布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省管项目收费标准按项目所在地标准收取。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一式两份); (2)规划许可证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4)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3、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后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4、建设单位凭《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的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武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用户操作指南 (建设单位)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华中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 2017年 第一章系统使用环境 (1) 第二章用户登录及主界面介绍 (2) 第三章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办理 (6) 第一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电子签章使用 (6) 第二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填报 (6) 一、电子签章填报 (7) 二、注册登记表详细信息填报 (10) 三、注册登记表获取方式填报选择 (13) 第三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上报 (14) 第四节系统审核进度查看 (15) 第五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打印 (16) 第六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工程信息变更 (16) 第一章系统使用环境 1、硬件要求

最低配置: 2.0G CPU, 2G内存。 推荐配置: 4.0G以上 CPU, 4G内存。 2、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推荐Window 7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8.0及以上,360浏览器兼容模式。 必须使用ie浏览器,电子签章只支持ie浏览器下使用,使用360浏览器必须选择兼容模式。 备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采取的是ie内核,所以可以使用。 3、网络环境 网络带宽要1M以上。 第二章用户登录及主界面介绍 用户登陆云端武汉.政务服务大厅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1016934.html,:8080/,如下图-1, 图-1 通过用户登录进入个人办事页面,点击【办事服务】,输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在对应办理事项后选择【在线申报】,如下图-2 图-2 在弹出的在线申报页面中选择【新建项目】按钮(下图-3),根据提示输入工程名称,保存后将会弹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页面(下图-4)进入注册登记的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 ·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核查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进行审查,实行两阶段设计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二)对审查出的勘察设计文件中的问题,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提请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人工程报建程序。 (三)对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结构设计变更文件及技术处理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四)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1、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书及复印件; 3、审查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完成或施工队伍确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建设单位应携有关资料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建设单位的资料: (1)项目批文及复印件;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其它有关文件。 2、参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 (1)施工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2)承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及项目质保体系情况(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的原件)。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3、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 (1)建设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2)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3)该项目监理组织; (4)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质量责任书; (5)监理大纲。 4、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地基处理等专业施工合同)、建设监理合同、各种分包合同。 以上各项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予以登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一、办理依据 .《建筑法》(年月通过,年月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月国务院令第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年月建设部令第号)。 二、许可条件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提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下载地址:;原件四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表、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设计合同备案表、设计合同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七)勘察合同备案表、勘察合同及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核原件,收复印件); (八)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九)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备注:上述材料打印目录,复印件加盖提报单位公章,(一)四份分别单独胶装,(二)(九)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登陆东营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办理程序:(质监站)受理→(质监站)核准意见→(质监站)发件; 证件及有效期限:《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结时限: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室; 联系电话:(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 /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 3.7成本管理 现场管理人员要熟悉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清单报价表,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先算后千,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 3.8施工安全 这是所有工程都必须严格管理的一环,市政项目尤其如此,为了提高民生的利民项目如果因为施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将会为市政工程留下难以消除的污点,前文提到了材料的安全和设备的检验都与安全施工息息相关。 市政工程关系重大,现场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最佳途径。它与普通建筑工程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要搞好市政工程的现场管理必须熟悉一般工程的管理办法,从质量与安全入手,结合市政工程自身的特点,加强现场协调与人员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探讨 熊飞 (宜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江西宜丰336300) 摘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实践,结合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督现状 1.1工程建设现状 近年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水利电力、道路桥梁、城镇建设等大中型项目相继上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大量的商品房得到开发。工程项目数量增多,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从技术管理水平、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都未达到现代建设水平的要求,故对工程质量监督显得更加重要和突出。1.2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现状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终身制,五方责任主体负责制。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除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质量管理外,政府部门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由于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责任主体受市场经济影响,都把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主要目标,把工程质量放在被动地位。如果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那么,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就会不够。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成为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大,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监督人员工作任务也就日益繁重。另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监督力量更显薄弱。目前,政府实行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督人员工作压力更大。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仅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检查权,而不包括行政处罚权。造成发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效果不明显。2影响工程质量监督成因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要重视某个“点”或“几个点”的管理,更要注意“面”的管理。下面对影响工程质量监督的原因进行分析。 2.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影响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投资的目的及管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 商品房建设,建设单位是开发商。开发商之所以有投资行为是来自于他们对投资回报的期望。不是以工程质量为终极追求目标,而是关心投资回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相应的选择施工单位就会偏向报价低的施工单位,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从而加大了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难度。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是政府各级部门。代表了公众的利益,最关心的是结构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不要出现房子倒塌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从整体上来看,对工程质量非常关注。但由于投资体制、部门利益、监督机制等的影响,在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各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纠缠不清,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相互推诿,责任难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职能机构之一,不能很好行使其监督权力与义务。 2.2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影响 施工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实施责任的主体之一,工程质量的高低与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招投标规范规定合理低价中标。但有些项目是低素质、低水平的施工队伍采取挂靠、违规分包、转包及恶意竞价等非法手段获得。获得工程后,施工队伍为获得利益最大化,必然通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完全按照设计或规范施工, · 132 · 2013年第1期(总124期)江西建材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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