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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_性质和目的_评析阿多诺的_否定的辩证法_

2010年第4期(总第123

期)

前提、性质和目的:

评析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

于永坤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摘

要]西奥多W.阿多诺提出的“否定的辩证法”是具有后现代主义哲学理论特性并对现当代哲学产生了十分深远影

响的理论。“否定的辩证法”以辩证法理论为理论前提,以本体论和认识论为理论性质,以服务于批判理论为理论目的。从这三个视阈来审视“否定的辩证法”,能够清楚地认清其本质所在。

[关键词]西奥多W.阿多诺;否定的辩证法;后现代主义哲学[中图分类号]B56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466(2010)04-0024-04

[收稿日期]2010-03-15

[作者简介]于永坤(1972—),男,吉林长岭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吉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

授,主要从事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

“否定的辩证法”最早是西奥多W.阿多诺提出的,他在所著的《否定的辩证法》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这一思想。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是一个十分庞杂的思想体系,它的内容涉及到哲学的各个领域,对后世的哲学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对于哲学的研究意义也很重大。要理解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不仅要弄清楚它的理论前提,而且还要弄清楚它的理论性质及作者阐述该思想的真实用意。对于什么是“否定的辩证法”,阿多诺并没有作出确切的解释,只是进行了比较笼统的说明。但是经过对他的“否定的辩证法”认真分析和研究,我们并不难弄清楚该思想的本来面目。

一、“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前提

“否定的辩证法”实质上仍然是辩证法,它根源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否定的辩证法”仍然属于辩证法范畴,这就是“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前提。没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这个理论前提,也就不会形成“否定的辩证法”。但是“否定的辩证法”毕竟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这种区别不仅表现在“否定的辩证法”在辩证法前冠以“否定的”三个字,而且更主要

表现在“否定的辩证法”阐述辩证法的方式与马克思主义是不同的。阿多诺指出,他之所以在辩证法前面加上“否定的”字样,一方面是为了与以往的辩证法区别开来,另一方面是为了表明自己辩证法思想的彻底性。他认为以往的辩证法思想,包括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都是不彻底的。于是阿多诺提出了自己的“否定的辩证法”。

阿多诺认为,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非同一性”,而不是“同一性”。他说:“辩证法就是对非同一性的一贯认识”。[1](P3)为什么“非同一性”是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呢?他认为,这是因为任何哲学所思维的对象即客体,本身就是“非同一性”的。这里所说的客体是指那些非概念性的、个别性的和特殊性的事物。阿多诺认为,对于客体的“非同一性”的原因,黑格尔早已论述得很清楚了。黑格尔认为一切个别事物自身,都包含着他物。既然个别事物都包含着他物,那么个别事物与自身都不可能绝对同一,不能绝对同一,就只能不同一。同一与非同一是绝对对立的,事物要么同一,要么非同一。所以个别事物只能是“非同一性”的。不仅个别事物是“非同一性”的,而且个别事物的矛盾性也是“非同一性”的。他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而“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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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即是非同一性”。因此任何事物都是“非同一性”的,辩证法本身就是对这种“非同一性”的认识。为了进一步论证他的“非同一性”理论,他还提出了“绝对否定”的思想。他认为辩证法就应该是“绝对否定”的辩证法,其中不应带有任何“肯定”的因素。“非同一性”与“同一性”不能统一,而“否定”与“肯定”也不能统一,“否定”与“肯定”是没有任何关联的,要么“绝对否定”,要么“绝对肯定”。“否定的辩证法”本质上就是彻底摆脱肯定因素而主张“绝对否定”的辩证法。因而他认为以往的辩证法都将同一性作为最终目的,这种辩证法是错误的、不彻底的,所以要用他的“否定的辩证法”代替以往传统的辩证法。

阿多诺虽然提出辩证法的本质特征是它的“非同一性”,而且带有“否定的”的字样,但是他的“否定的辩证法”仍然是属于辩证法的范畴,而不是脱离了辩证法。他所说的“非同一性”无非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中的对立性,只不过他将这种对立性变成脱离同一性并割裂了对立和同一之间辩证关系的绝对对立性。他的“非同一性”理论也是脱离和排斥“同一性”的,与“同一性”是不发生任何关系的。总的看来,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只是研究和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对立性的思想,用他的“非同一性”理论涵盖了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和问题,而忽视了“同一性”问题和“非同一性”与“同一性”的关系问题,这显然是以偏盖全,在一定意义上误解了辩证法。但这并不能抹杀“否定的辩证法”对哲学研究的重大的意义。我们不能说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思想发展了辩证法思想,但是说它丰富了辩证法思想是一点不为过的。姑且不论“否定的辩证法”是否正确,仅就它为我们研究辩证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新的方式来说,就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这就是从“非同一性”的视角去研究和审视辩证法思想。以往人们都习惯于从“同一性”和“非同一性”即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的视角去审视和研究辩证法,因此,“否定的辩证法”思想无疑为我们研究辩证法开拓了新的视野。

二、“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性质

“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性质在于它既是一种本体论,又是一种认识论。首先,“否定的辩证法”是一种本体论。阿多诺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但他认为,辩证法就是探讨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的理论。探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不仅要探讨主体问题,而且还要探讨客体问题。主体离不开客体,客体也离不开主体,两者是密不可分的。主体离开了客体,就丧失了认识的内容,变成了十分空洞的东西。阿多诺曾指出,如果说主体确实具有一个客观内核,客体的主观性就更是客观性的一个要素,客体仅仅是由于它是某种确定的“东西”,它才成为“东西”。主体自己的客观性只在那些似乎由主体把它们附加给自己的属性上显示出来——它们全都是从直接知觉的客观性那里借取来的。客体也离不开主体,客体只有与主观性联系在一起时才能成为被认识的对象。所以他还认为既然主体和客体之间是不可分的,那么争论思维与存在谁为第一性的问题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如果强调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就可能忽视了主体对客体的依赖性;如果强调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就可能忽视了主体的能动性。探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首先必须解决思维和存在何为第一性的问题,这是正确认识主体和客体关系的前提。只有思维和存在何为第一性问题得以解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才能被认识清楚。可见,阿多诺虽然认为探讨思维和存在谁为第一性的问题没有意义,也没有必要,但是他在探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时该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因此,“否定的辩证法”是一种本体论。

“否定的辩证法”同时也是一种认识论。因为阿多诺在“否定的辩证法”中不仅探讨了有关“客体”问题,而且还探讨了“主体”问题,这个“主体”问题就是人的意识问题。他认为“否定的辩证法”区别于其他辩证法的主要特征是它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这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就是“辩证地进行思考”。“辩证地进行思考”,针对曾经一度在经验外的事物中的矛盾,在矛盾中进行思考。按照阿多诺的理解,所谓“辩证地进行思考”是指使人的思维方式在形式逻辑上形成为一种“非同一性”思考方式,进而摆脱“同一性”的束缚。他说:“否定的辩证法的要旨就在于改变概念性质的这种倾向,赋予它一个面向非同一性的转机。”“非同一性”思考方式就是要求人们在思维活动中,彻底摆脱“同一性”的影响,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进行思考。他曾写道:“这种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再一致了。它的运动不是趋于每一对象和其概念之间的差异的同一;相反,它怀疑一切同一性。”因为他认为,概念和对象之间是“非同一性”的,那么思维活动也应该脱离“同一性”,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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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非同一性”。可见,他的“辩证地进行思考”的思想是根源于他的“非同一性”理论的,是通过这种“非同一性”理论推导出来的。这显然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不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认为,“辩证地进行思考”既应看到事物的“非同一性”的一面,还应看到“同一性”的一面,“非同一性”与“同一性”是不可分割的。而阿多诺只看到“非同一性”,而忽视了“同一性”,并割裂两者的联系,这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但是,无论“否定的辩证法”是否片面,但它毕竟属于辩证法的范畴,属于辩证法的范畴就一定是一种认识论,正如列宁在他的《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指出的,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三、“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目的

阿多诺是法兰克福学派的杰出代表,他的哲学理论的主导也是社会批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着重强调哲学的社会批判的功能,所以人们都把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看成社会批判理论。在法兰克福学派众多成员中,阿多诺的社会批判理论是比较有代表性和鲜明特点的。这种鲜明的特点在于,他立足于他的“否定的辩证法”,并通过“否定的辩证法”来系统阐述他的社会批判理论。所以,人们通常认为,他系统阐述“否定的辩证法”的初衷是为阐述他社会批判理论服务的。这也就是“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目的。我们不难看出,“否定的辩证法”除了是辩证法理论,而且还是社会历史理论。但是,阿多诺社会历史理论应当是一种主张绝对否定的历史理论。这种历史理论主张彻底的“破坏性”,彻底的“破坏性”就是彻底的“否定性”,不仅要破坏以往陈旧的事物,还要破坏未来现实之中存在的事物。按照阿多诺的理论,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否定的辩证法”就会存在,“否定的辩证法”存在,这种破坏性就应该存在,因为“否定的辩证法等于崩溃性的破坏”。通过这种破坏性来达到对社会批判的目的。“‘否定的辩证法’的着眼点是破坏、批判,他又把这种破坏、批判称为‘革命’。他直言不讳地承认,这种‘革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革命,而是和‘崩溃’联系在一起的‘特殊革命’”。[2](P173)这里的“崩溃”就是指彻底的摧毁和彻底的灭亡。革命也就成了彻底摧毁性和灭亡性的革命。这种革命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是有着本质性区别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是否定性与肯定性、摧毁性与继承性相统一的革命理论。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中所蕴涵着的社会批判理论是与以往的社会批判理论是有着显著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其与时代要求相一致,它的彻底性和否定性相关联,它既要求“崩溃性的破坏”,又要求有一定的“否定的深度”,要求“割断历史的连续性”,以至于“在前进面前决不停止批判”。可见,他的社会批判理论是带有彻底性和持续性的。和其他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一样,阿多诺的社会批判理论主要是针对现行资本主义制度的。他认为,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有着极大的弊端,需要进行“崩溃性的破坏”和彻底性的摧毁,并需要进行长期性的批判,而且只要资本主义制度存在,这种批判就不能停止。这无疑对于丰富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及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有着重大的意义。但是,他的社会批判理论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为他的社会批判理论总是与“崩溃”、“破坏”联系在一起,体现了一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大排斥”、“大拒绝”,这不仅使该理论带有一定的悲观主义色彩,而且就连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一些有益的东西也被彻底否定和排斥,这显然是不可取的。总之,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虽然阐述的是辩证法思想,但是其理论目的确实是服务于他的社会批判思想的。

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目的是服务于他的社会批判思想,这样看待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当然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但是问题在于,“否定的辩证法”除了服务于他的社会批判思想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理论目的存在呢?这也是应当引起我们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通过仔细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否定的辩证法”背后还有更为深远的理论目的。这一更为深远的理论目的就是要展示该理论具有后现代主义哲学的理论特性,并由此将自己的理论转向后现代主义哲学。“一般说来,后现代主义哲学大多是指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出现的具有反西方近现代体系哲学

倾向的思潮。”[3](P271)

后现代主义哲学大都认为西方的现

代哲学矛盾重重,具有很大的缺陷和不彻底性,已经遇到了自己所无法摆脱的困境,所以需要超越、否定西方现代哲学,为西方哲学发展寻找出路。正因为后现代主义哲学都具有试图超越、否定西方现代哲学的倾向,所以人们习惯上认为后现代主义哲学是一种否定性的理论。而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也是一种否定性的理论,这一点与后现代主义哲学不谋而合。“否定的辩证法”虽然摆脱不了辩证法这个理论前提,但是阿多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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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超越以往的辩证法理论,给辩证法理论以新的诠释,以此来超越西方现代哲学。“否定的辩证法”不仅冠以“否定的”的字样以区别以往的辩证法,而且还用“非同一性”代替“同一性”、用“绝对否定”代替“否定之否定”来区别以往的辩证法。“否定的辩证法”与以往的辩证法思想是不同的(包括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在内),具有反传统性和反现代性的特征。从“否定的辩证法”理论性质上看,它既是一种本体论,又是一种认识论。这表明,“否定的辩证法”是十分重视本体论和认识论问题的研究的。从这一点上看,“否定的辩证法”也具有反西方现代哲学的倾向。西方现代哲学普遍具有拒斥形而上学、反本体论的特性。但是“否定的辩证法”却重视本体论问题的研究,这与后现代主义哲学所倡导的“从反形而上学转向重建形而上学”的精神是一致的。所以,无论从“否定的辩证法”的理论前提上看,还是从它的理论性质上看,它都具有反现代西方哲学并试图超越它的理论倾向,展示了它的不同于以往哲学思维模式的后现代主义哲学的理论特性。“否定的辩证法”蕴涵着后现代主义哲学的理论特性,预示着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了使自身摆脱发展的困境,在发展中都鲜明地带有力图向后现代主义哲学转向的趋势。在这种转向过程中,阿多诺的“否定的辩证法”思想无疑处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前沿位置,这也正是“否定的辩证法”另一重大的理论目的所在,也是它的更深远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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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俞吾金,陈学明.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新编(西方马克思主义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3]刘放桐.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现当代走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董金荣]

(上接20页)既要与日常的常识观念决裂,更要与学术界流行的各种理论理性的观念决裂,清楚地认识到理论产生的条件自身所包含的各种局限,进而掌握学术实践的真正逻辑。而这“不能仅靠一种认识论的突破,还需要对知识分子和社会学的构建对象方式进行具体的经验分析,对作为文化生产者的社会学家以及所有知识分子进行社会学的分析,最后,还要反思一种有关社会的科学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才能成为可能”。[3](P274)可见,社会学理论已经悄悄地为超越实证方式的客观中立的争论准备了答案,结合此前对具体实证方法的争论以及社会规律性分歧的超越,社会学在研究策略上的确能够统一于实证方式。

从而,综合四个方面的辨析与考察,我们的确发现:社会学的学科特质既非缺失,更非无法知晓,而是存在着“一致”的答案,单位诉求与实证方式作为社会学的学科特质,在原理体系与应用理论的共生并行中时时相继、代代相袭,成为维系社会学理论进程的学科基因。而社会学的确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在原理层面,它是以实证方法为工具、以单位意义社会为客体并以其构成与变迁为内容的理论体系;在应用层面,它同样以实证方法为基础,将任一社会现象纳入原理体予以分析,形成各门应用社会学;同时,作为以研究者主体价值为取向的实证性认识,社会学还需不断反思以达客观中立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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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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