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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协议(保理)

(声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协议

本应收账款转让三方合同(以下称《三方合同》)于年月由以下三方签订:

甲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负责人:

鉴于:

1、买卖双方决定以信用销售方式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2、为稳定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号《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保理业务合同》),甲方将其现在或将来基于与乙方订立的基础商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丙方作为商业保理向甲方提供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收取和坏账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国内保理金融服务。

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与丙方签订的上述《保理业务合同》;拟将甲方以信用方式向乙方销售货物所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丙方,乙方只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或其代理人付款,才能解除其付款责任。

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收款代理人:为代理收款之目的,甲方将丙方开立监管

账户。

在甲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丙方后,乙方只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至丙方保理专户,才能解除其付款责任。

乙方兹确认:

乙方将付款至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承诺并保证不会付款至选定账户之外的任何其他账户。

第二条甲方负责每(天/周/月)将其与乙方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以载有商业保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条款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经核对无误后,由(有权签字人)盖章或签字向商业保理予以确认。

盖章或签字样本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将按照《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要求向商业保理进行付款。

第四条在甲方签发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经乙方确认后,商业保理据此向甲方提供贸易融资。

第五条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经相关方签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同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应收账款转让的财税处理

应收账款转让的财税处理 一、概述 应收账款作为法律用语出现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该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出质。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可见,上述定义的应收账款比会计上的应收账款范围要广。 根据上述定义,应收账款属于金钱债权。《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应收账款转让的让与方一般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保理业务的前提。根据中国银监会2013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就〈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和中国银行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规定,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当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即为保理业务: (一)应收账款催收: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催款直至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二)应收账款管理: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三)坏账担保:债权人与银行签订保理协议后,由银行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四)保理融资:在保理业务中,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按照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

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合同(三方协议)

国内有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 编号: 保理商:(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理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甲方:(应收账款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收账款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应收账款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_月_日签订了《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对乙方享有应收账款人民币万元,应收账款明细及还款期限如下: 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2、2016 年月日,甲方向贷款人 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民币_______ 万元;甲方 委托丙方为甲方向贷款人的前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甲 方与贷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甲方与丙方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 现为保障丙方权益,甲方拟将其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为甲方对丙方的债务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其对乙方应收账款人民币万元质押 予丙方;乙方已知晓此质押事实,对此无异议。 第二条质押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质押担保范围: (一)因丙方为甲方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而形成的甲方对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罚息、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二)甲方按照《委托担保合同》应向丙方支付的担保费等费用及违约金、赔偿金和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应收账款明细表》约定的还款期限将所欠甲方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支付所质押的应收账款款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丙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相应款项。 第四条乙方将所欠甲方款项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后,丙方有权将款项用于提前偿还甲方向贷款人的借款,或将账户内的资金继续质押给丙方。 第五条在甲方全部还清所欠贷款人的借款前,甲方使用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应将有关应收账款的合同原件、凭据等交付丙方保管。 第七条应收账款质押期间,未经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向乙方收取应收账款; 2、不得将已质押的前述应收账款再进行转让、质押; 3、不得减免乙方付款义务; 4、不得有其他影响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方全部偿还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九条如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甲方及乙方应在丙方通知的时间内配合丙方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质押期间内,如甲方还清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或经丙方同意,可解除前述应收账款质押。 第十一条甲方或乙方逾期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任意一条约定的义务,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应收账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九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

编号:JY-HT-09316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范本模板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质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及登记 1.1出质标的为(以下称“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应收账款清单”为准。 1.3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若适用) 1.4质权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予以协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额),其他具体内容按主合同约定。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只是分享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 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完整版)应收工程款转让三方合同

三方协议书 编号:YTR-ZD-LXCT-20171001号 本合同签署三方为: 应收帐款受让人:江西易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碧辉煌时尚广场B区4栋、H栋 应收帐款转让人: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 应收帐款债务人: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芦溪县教育局(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凌云路粮食局四楼 鉴于: 乙方与丙方于2016年10月3日签订芦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号:XXXXX),及XXX时间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与2017年9月6日的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由乙方承建丙方芦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并已形成乙方在基础交易关系项下对丙方的应收帐款。现该项目需支付材料费及劳务人员工资,因乙方资金紧缺,需甲方资金调剂,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部分应收账款由乙方转让给甲方,具体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乙方与丙方在基础交易中形成了乙方对丙方的应收帐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甲、乙、丙三方同意将其中的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标的应收账款,由乙方转让给甲方。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应收帐款转让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应收帐款的转让 (一)应收帐款转让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标的应收帐款即转让给甲方。 (二)甲方受让的权利 (1)通过受让上述应收帐款,甲方同时受让该应收帐款的下述权利:a.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措施,作为债权人要求丙方支付应收帐款的权利; b.同丙方达成宽限或和解的权利; c.再次转让、质押应收帐款的权利; d.背书转让应收帐款项下流通票据的权利; e.执行与应收帐款相关的担保、保险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或效力的合同安排的权利; f.依照法律或者基础交易合同约定乙方所享有的与该应收帐款相关的其他一切权利和救济措施。 (2)本合同项下的应收帐款转让为权利和利益的转让,基础交易关系项下的任何应由乙方、丙方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交易纠纷、工程/产品质量纠纷、工程/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召回、产品更换)并不随应收帐款的转让而转让,仍由乙方、丙方或相关责任人承担。乙、丙双方不得以上述任何理由,不承担或部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丙双方对甲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三)转让登记 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乙、丙双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应收帐款质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应收帐款的转让登记。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精品范本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乙方: XX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鉴于: 1.甲方通过与XX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往来业务产生了应收账款; 2.甲方同意将附件一《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其对XX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 3.乙方接受“XX信托?XX集团?应收账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全体委托人的委托,购买甲方转让的上述应收账款; 4.本合同中所指的委托人,系指“XX信托?XX?应收账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的委托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词语的释义如下: 甲方:指X 付款人:指X 应收账款:指甲方因与付款人发生往来业务而产生的、甲方对付款人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转让:指甲方将其对付款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行为。 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指乙方因受让甲方对付款人的应收账款而需向甲方支付的对价款。 工作日: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乙方正常营业日。 日:指自然日。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 2.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和保证: 2.1.1 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已得到董事会或类似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 2.1.2 甲方同意接受并承诺配合乙方或由乙方聘任的第三方应收账款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账户管理等。 2.1.3 向乙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所披露的信息及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单据、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2.1.4 应收账款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甲方向付款人销售货物并非以试用买卖、代销、寄售和其他类似方式进行的,甲方已按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交货等主要义务,并提交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 2.1.5 应收账款转让合法、有效,且有相应对价。 2.1.6 甲方承诺所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乙方行使权利的限制,该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未对该应收账款设立抵押、质押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讲义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讲义银行承兑汇票 产品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出票人,签发,由银行承兑,承兑人,,承诺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商业汇票。 功能特点 办理银行可以为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远期付款购货。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减少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而且等同于现金购货,可获取有利的商业折扣,银行承兑汇票可无限背书转让功能。 适用范围 适用于法人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商品或劳务交易,产生的正常款项的支付结算。用于结算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 收费价格 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一次向出票人收取票面金额万分之五的手续费,每笔业务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敞口金按照敞口部分金额千分之1.5收取(同期6个月贷款利率5.6%)。 客户申请材料 ,1,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公司不银行签订,; ,2,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申请表,项目填写提供, ,3,购买材料合同或接收劳务合同的复印件,项目提供,; ,4,购买材料发票或劳务发票的复印件,项目提供,; 业务流程,整个办理流程预计3个工作日, ,1,项目准备材料向公司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2,公司资金管理科报总会计师审核审批; ,3,公司向银行准备材料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 ,4,银行审核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材料,审批签字,2个工作日 ,5,企业缴纳承兑汇票手续费及敞口金; ,6,办理银行向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7,公司向项目移交办结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原则上项目方只负责提供承兑汇票抵付货款,供货商在自身有需要的情况下,自行背书 转让和贴现,贴现利率一般在4.2%-4.5%,,公司最多承担不超过50%的贴现息。 账务处理: 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劳务款,时: 1.开出承兑汇票,不需要记账,只做应付票据备查登记 2.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3.到期支付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项目保证金:

(完整版)中信保三方协议模板

编号: 赔款转让协议(适用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年月日

甲方:(被保险人) 注册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邮编:传真: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 账号: 乙方: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注册地址: 电话:邮编: 传真: 丙方:(银行) 注册地址: 电话:邮编:传真: 1

鉴于: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单号为(以下简称“保险单”),各方经充分协商,就保险单项下赔款转让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且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对于甲方(请在下列适用“□”内打“√”,不适用“□”内打“×”) 向地区的全部买方的出口 向买方代码为的买方的出口 项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将按照保险单约定理赔后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丙方,同时乙方在上述出口项下的赔偿责任终止。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如何约定,甲方和乙方之间的保险法律关系,以及甲方和丙方之间的贸易融资法律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乙丙双方在各自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独立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是否向乙方投保信用保险并不构成其获得丙方贷款或其他形式融资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甲方能否获得丙方的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并不构成乙方接受其投保信用保险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乙、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规定,对甲方的投保申请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申请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定。 二、甲方义务: 2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不单方面解除和变更保险单。乙方依据法律、保险单的规定或者与被保险人的其他约定作出变更或解除保险单决定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无论索赔权是否转让,均如实履行保险单项下被保险人的各项义务。 3、在得知发生保险单项下的损失或可能导致损失的事件时,有义务立刻通知乙方和丙方,及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且不延误地向乙方和丙方报告有关进展,否则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若出现如下情况,甲方应向丙方偿还甲、丙双方融资协议项下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直至丙方完全受偿。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险单、本协议的规定或基于其他任何原因,做出拒绝赔款的决定; (2)乙方向丙方支付的赔偿款项不足以偿还甲方应向丙方偿还的款项; (3)在未转让索赔权的情况下,甲方因任何原因不向乙方索赔或甲方没有按照保险单约定向乙方索赔。 5、在乙方已将赔款支付给甲方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在收到相应款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丙方偿还融资协议项下的款项。 3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范本)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甲方:(应收账款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收账款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应收账款质权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将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作为丙方发放贷款的质押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已知悉甲方将相关应收账款(详见附件一)质押予丙方的事实,乙方对此无异议并将继续按照原已签订的关于应收账款的合同(附件二)履行付款义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上述应收账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本三方协议签订后,乙方就应收账款支付的款项必须划入经甲方和丙方确认,并受丙方监管的如下账户中(或经丙方书面确认的其它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该账户中资金用于提前偿还甲方在丙方处的借款,或用于质押担保甲方在丙方处的借款,在全部还清所欠丙方的贷款前,甲方使用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三、本三方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即时将有关应收账款的合同原件、凭据等交付丙方保管,甲方就该应收账款办理转让、再次质押、减免债务人付款义务等可能影响丙方权益之事项的必须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四、本三方协议自甲方全部偿还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之日起自动失效。 五、其它约定事项:1、本三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或乙方就上述质押予丙方的应收账款主张抵消、应收账款合同撤销或改变付款方式等危及丙方质押权的行为或意思表示的,须取得丙方之书面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所称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均签章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名签章页,无合同正文)

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融资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融资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 1,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 融资租赁公司把自有或者对外融到的资金,用于租赁项目,通过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在因此形成的租赁债权债务关系中,有权利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手续费等收入。有时,租赁公司也会因为其他业务而拥有向他人收取账款的权利,例如租赁公司会和一般工商企业一样,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贷给客户,在固定的期限内向客户回收本金和收取利息。如此这些有权利收取的款项就是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 2,特征 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是一项资产,它是可能的未来利益,由租赁公司从已经发生的租赁交易中取得和通过租赁交易控制,可以作为自己的资产确认。这些应收账款符合并具备资产的三个特征,一是它被租赁公司拥有和控制;二是它有能力在将来为租赁公司产生净现金流入;三是租赁公司能够借助它获得收益。 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可以用来再融资,因为可以凭借其自身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打理成基础资产,转让或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次性地换取再融资资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应收账款融资的规定里,将租赁债权列入其所承认的应收账款之列。 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是一项“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是其拥有的生产经营资产,是可分享其收益的所有权证,它和利息费用/收入存在直接关联,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将租赁资产列入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 3,租赁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 租赁公司使用租赁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是对基础金融资产的再次交易,属于金融资产交易的创新。这项交易是通过合同予以管理和控制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自有资金的运用,将现金资产转换为资产项下的应收账款,也可以通过对外融资获得资金转化为可以自由运用的应收账款,还可以以形成债权和转让同时发生的“T+0”的方式进行应收账款的资产交易。按照租赁公司的与应收账款债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发生实质性转移的判断方法,可将应收账款融资的融资方式划分成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和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方式。1)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租赁公司以应收账款债权的财产权利设置质押向融资机构融资,融资机构在向租赁公司融通资金后,如果租赁公司无力付款或拒绝付款,融资机构在向租赁公司请求履行义务未获清偿的情况下,有权就设立质押的出质财产-应收账款做出处分。 租赁公司用既有的应收账款设立权利质权上一般不会存在问题,因为设立质押的两个条件很容易具备,一是有收取租金等债权的合法合同,让融资机构可以拥有债权的书面凭证。二是作为质权人的融资机构可以通过占有权利凭证办理出质登记,达到控制该项权利的目的。2)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租赁公司将收取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以及全部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银行,以获得银行的融资。租赁债权不单单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作为债权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通过转让,租赁债权进入了流通领域。在租赁债权的权利转让中取得对价,实现租赁公司的资产变现功能,这样的融资形式就是租赁保理。租赁保理可以分为对租赁公司的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其中无追索保理可以让租赁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书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乙方与丙方签订的《采购合约/订单》(合同编号:/ ,详见采购合约/订单内容),乙方基于该采购合约/订单向丙方供应,乙方因而对丙方享有应收账款之债权(“应收账款”)、丙方因而对乙方负有应付账款之债务(“应付账款”); 鉴于,乙方拟将其对丙方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而向甲方申请商业保理融资,而丙方同意乙方进行该应收账款转让; 兹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在本协议签署、且甲乙双方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甲方对乙方提供之《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核准之日即《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核准书》出具之日起,乙方对丙方所享有的相应应收账款(即《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核准书》所核准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丙方须将其对乙方所负有的与前述相应的应付账款足额、按时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保理账户。 保理账户系指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指定银行开立,用于丙方付款并实现甲乙双方间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违约金、保理费用及其他乙方对甲方应付款项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监管账户,该账户也是收取本协议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 甲方指定保理账户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2.乙丙双方皆同意甲方有权将本协议第1 条所述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的全部或部分再行转让给开立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之银行(即便此转让情形发生的,丙方仍将相应应付账款支付到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对于甲方或该银行所受让之相应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交易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身名义向丙方催款、处理索赔,丙方应按照规定足额、及时向第 1 条所列保理账户支付相应应付账款。 3.乙丙双方若基于其之间的《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交易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概与甲方无涉,甲方不承担乙方基于该《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与丙方的交易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如发生丙方要求乙方退款、减价、抵消货款、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情形的,均概由乙丙双方另行解决(如:乙方另行向丙方支付)。 4. 为防疑义,三方在此申明并确认:就乙方对丙方所享有的本协议第1 条所述核准转让之应收账款以外的应收账款(“未转让之应收账款”),乙丙双方若就此产生任何纠纷的,仍依乙丙双方间的《采购合约/订单》或其他交易合同执行。 5.乙方与丙方承诺:所有该双方之间的任何诉讼、反诉、索赔、反索赔或者抵消,均只能向对方提起;但在向该方提出相关主张的同时,提出方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有关该主张或争议事项。 甲方联络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6.应收账款到期日为交易合同所规定的最晚付款日,如果丙方在同一交易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系分期履行的,则该交易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到期日按各期应收账款的最晚付款日分别计算、分别填写。 7.本协议构成对乙丙双方《采购合约/订单》(合同编号:/ ,详见采购合约/订单内容)之变更,本协议与《采购合约/订单》之条款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应收账款三方协议-标准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甲方:(应收账款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收账款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应收账款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将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作为丙方发放贷款的质押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已知悉甲方将相关应收账款(详见附件一)质押予丙方的事实,乙方对此无异议并将继续按照原已签订的关于应收账款的合同(详见附件二)履行付款义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上述应收账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二、三方协议签订后,乙方就上述应收账款支付的款项必须划入经甲方和丙方确认,并受丙方监管的如下账户中(或经丙方书面确认的其它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该账户中资金用于提前偿还甲方在丙方处的借款,或用于质押担保甲方在丙方处的借款,在全部还清所欠丙方的贷款前,甲方使用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三、三方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即时将有关应收账款的合同原件、凭据等交付丙方保管,甲方就该应收账款办理转让、再次质押、减免债务人付款义务等可能影响丙方权益之事项的必须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四、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协助丙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五、本三方协议自甲方全部偿还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之日起自动失效。 六、三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或乙方就上述质押予丙方的应收账款主张抵消、应收账款合同撤销或改变付款方式等危及丙方质押权的行为或意思表示的,须取得丙方之书面同意。 七、本协议所质押担保的丙方对甲方享有的债权为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本金为大写:元,小写:元。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将上述主债权内容进行登记。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均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20 年月日

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合同协议(样本)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质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权人:(以下简称“丁方”) 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担保人为自然人时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填写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为了确保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丁方主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乙方愿意以其财产为主合同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丙方愿意以其财产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甲方、乙方、丙方统称为担保人。 第一部分 第一章担保主债权 第1条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如下第种方式: 1.1主合同债务人与丁方签署的编号为的《》(该合

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丁方全部债权(包括或有负债);前述合同中的授信期间即为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 1.2. 丁方与主合同债务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主债权的发生期间)签订的所有合同(该类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下的丁方全部债权(包括或有负债)。 1.3 编号为的《》(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下的丁方的尚未得到清偿的全部债权。前述合同中的授信期间即为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 1.4 其他:。 主债权的发生日应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内,但履行期限不限于该期限。发生日在借款业务项下是指借款发放日,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业务项下是指丁方承兑、贴现或保函开立日。第2条最高债权额 2.1 担保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大写)(小写),币种为。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乙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2.2该最高债权额为尚未清偿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具有以下含义: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担保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章保证 第3条甲方自愿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第三章质押 第4条乙方以下列第项附件约定的质押财产对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丁方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财产详见附件一: 4.1权利质押清单; 4.2动产质押清单; 4.3卡内定期存款账户(特户,下同)质押清单; 4.4应收账款质押清单; 4.5其他:。 按照丁方要求,乙方□须要□无须(采用的在□中打“√”,不采用的在□中打“X”,)为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办理保险。如乙方无须为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办理保险,则本合同相关保险条款不适用。 第5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权利质押的为权利凭证),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交付丁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质押或转让时应当背书的权利凭证,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在权利凭证上背书并注明“质押”字样。

保理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概述 1.保理业务的界定。《国际保理公约》指出,保理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销售商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账户管理;③应收账款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2.保理业务的分类。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看,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根据销售商与购货商的分布情况,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国内保理的基本运作流程。目前,国内保理的运作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①销售商寻找有合作前景的购货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额度和核准信用额度;②保理商对购货商进行信用评估,如购货商信用良好,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保理额度和信用额度;③如果购货商同意购买销售商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购货商;④销售商将发票副本交给保理商;⑤如销售商有融资需求,保理商按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付给销售商融资款;⑥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购货商催款;⑦购货商于发票到期日前向保理商付款;⑧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费用,将余额付给销售商。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 1.经济实质。笔者认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债权转让,而保理业务实质上是销售商将基于其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销售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至少两项综合金融服务。基于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对其按有无追索权进行分类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特殊之处。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相比,坏账的风险并没有由销售商转移给银行,购货商到期无法偿还货款,银行仍有权向销售商索款,这种追索权是基于保理协议存在的。我国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一向以有追索权保理为主,主要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服务,而不包括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抛开其法律形式,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是销售商以质押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短期贷款,银行

债权转让三方协议书

债权转让三方协议书 编号:(2006)??字第??号新债权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原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2006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乙方于2006年?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元人民币。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债权,如果乙方履行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抬头为乙方全称的发票( ) 。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应收账款协议定稿

成都市双流县融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甲方:(应收账款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收账款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应收账款质权人)成都市双流县融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丙方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甲方拟将对乙方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予丙方,作为丙方发放贷款的质押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已知悉甲方将相关应收账款(详见附件一“质押应收账款清单”)质押予丙方的事实,乙方对此无异议并将继续按照原已签订的关于应收账款的合同(附件二)履行付款义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上述应收账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质权的效力及于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本协议三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协议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对甲方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协议履行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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