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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的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工程的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工程的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工程的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部分绿化工程

说明

一、定额工作内容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费,以及花坛栽培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二、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种植后包括绿化地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

三、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换土"定额另行计算。

四、栽植树木支撑价格按"树木支撑"定额计算。

五、绿化工程均包括施工地点50m范围以内的材料搬运。本定额运距范围以外的苗木运输费,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六、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使用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按种植质量要求必须使用客土,应先办妥洽商手续,方可使用客土。

七、人工换土和客土项目中的"粘土"是按自备土编制的,如采用购置土,应按定额内的用量调材差。

八、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时,执行人工整理绿化用地相应子目;凡在±30cm以外时,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九、整理绿化地子目中不含筛土费用,若确实发生人工筛土另行计算。

十、果树类的后期管理费按照乔木后期管理费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一、砍挖灌木林每1000m2包含220棵以下为稀,220棵以上为密。

十二、绿地喷灌部分:

1.管道安装不分地面明装和地下直埋,均执行本定额。

2.地面明装管道如需安装铁件时,应另行计算铁件价值,但安装费及操作损耗均不另行计算。

3.地下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执行土方工程相应项目有关规定。

4.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要求对喷灌安装工程进行喷灌调试,其调试费用按喷灌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0%计算并进入基价。

十三、后期管理费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连续累计12个月(一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

管理费用。若分月承包则按表1系数执行:

表1 分月承包系数表

┏━━━━━━┯━━━┯━━━┯━━┯━━━┯━━┯━━━┯━━━┯━━┯

━━━┯━━━┯━━┯━━━┓

┃时间(月)│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系数│ 0.2 │ 0.3 │0.37│ 0.44 │0.51│ 0.58 │ 0.65 │0.72│ 0.79 │ 0.85 │0.93│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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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养护期指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十五、胸径(或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十六、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十七、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十八、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十九、生长期应为苗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二十、养护期可按后期管理费相应子目执行,超过后期管理费期限所发生的费用双方约定。

二十一、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费用时由双方约定。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垂直运输费,发生费用时由双方约定。

二十二、屋顶高度指室外地面至屋顶顶面的高度。

二十三、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垂直运输方式,包括人工、电梯或采用井字架等垂直运输,包括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不列入措施费。

二十四、喷灌设施项目防护材料种类,包括阀门井需要的防护材料(如防潮、防水材料),管道、管材、阀门的防护材料。

二十五、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挖(凿)土(石)方等土石方工程按YE.4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规定执行。应包括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二十六、苗木栽植项目,如苗木由市场购入,投标人则不计起挖苗木、临时假植、苗木包装、装卸押运、回土填塘等的价值,以苗木到达施工现场的价格为准。

二十七、废弃物运输,可执行E.4相关子目或以实计算。

二十八、整理绿化用地排地表水按实际发生计算。

二十九、场地清理已含在工作内容中。

三十、起挖绿篱、起挖攀缘植物、起挖花卉可执行起挖灌木子目。

三十一、喷灌工程中的井体砌筑如不能满足使用需要时可参考市政工程相关子目。

三十二、栽植定额基价中所用肥料是按有机肥(土堆肥)考虑的,如使用其他肥料允许换算。

三十三、栽植定额基价中的回填土是以原土回填为准。需换种植土时,按"人工换种植土"的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在"人工换种植土"基价中应扣除栽植带土球苗木的土球直径超过30cm所占换土量;换土量内已包括了土的损耗和筑水围的用土量。

三十四、整理绿化用地的弃渣如发生外运时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伐树、挖树根应根据树干的胸径或区分不同胸径范围,按实际树木的数量计算。

2.砍挖灌木丛应根据灌木丛高或区分不同丛高范围,以实际灌木数量计算。

3.清除草皮按实际面积计算。

4.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发生筛土,应根据已批准的数量按体积计算。

5.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分做法以面积计算。相关规定:

(1)软式透水管按设计图示规格以延长米计算。

(2)滤水层回填陶粒、卵石、轻质土壤按体积计算。土工布过滤层、塑料格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栽植花木:

1.栽植乔木、灌木、竹类、攀缘植物、水生植物项目应根据胸径、株高、丛高或区分不同胸径、株高、丛高范围,以设计图示数量按"株"计算。

2.绿篱种植不论单排、双排,均以"延长米"计算。

3.栽植色带、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铺种草皮、喷播植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树木支撑区分支撑材料、支撑形式按设计图示(或施工组织设计)数量计算。

6.草绳绕树干按设计图示(或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假植乔木、灌木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估算数量计算。

8.人工换土、客土根据土壤需要按设计图示苗木数量(长度、面积)计算。

9.攀缘植物和竹类客土,按其不同坑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10.绿篱客土,按不同槽(沟)断面,分单行、双行以延长米计算。

11.草坪、花卉客土,按种植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后期管理费:

(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竹类、水生植物按设计数量计算。

(2)绿篱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草坪、花卉、色带、宿根按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绿地喷灌:喷灌设施项目工程量应分不同管径从供水主管接口处算至喷头各支管(不扣除阀门所占长度,喷头长度不计算)的设计尺寸以长度计算。相关规定:

1.UPVC给水管用混凝土固筑区分不同管径按设计图示数量(处)计算;

2.填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阀门分压力、规格及连接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水表分规格及连接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喷头分种类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6.管道刷油分管径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铁件刷油按设计尺寸以质量"kg"计算。

7.砖砌检查井、井体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二部分园路、园桥、假山工程

说明

一、园路、地坪:

1.园路、地坪定额已包括结合层,但不包括垫层,垫层另行计算。园路垫层定额子目也

适用于基础垫层,但人工要乘以系数1.10。整理路床是指厚度在30cm内挖填、夯实、整形。

2.水泥、石灰、石屑基层按《计价规范》附录D相应项目执行。

3.定额块料面层的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结合层或铺筑用砂数量与设计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4.路牙、路缘材料与路面材料相同时,工程量并入路面工程量内计算,不另套路牙子目。

5.砖地面、卵石地面和瓷片地面定额已包括砍砖、筛选、清洗石子、瓷片等的工料,不另计算。

6.“人字纹”、“席纹”铺砖地面按“拐子锦”定额计算,“龟背锦”按“八方锦”定额计算。

7.满铺卵石拼花地坪,系指在满铺卵石地坪中用卵石拼花。若在满铺卵石地坪中用砖或瓦片时,拼花部分按相应地坪定额计算,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5。满铺卵石地坪,如需分色拼花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8.本定额用于山丘坡道时,其垫层、路面、路牙等项目,分别按相应定额子目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其他不变。

9.异形混凝土砌块砖按相应定额计算,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二、园桥、步桥:

1.园桥基础、桥台、桥墩、护坡、石桥面等项目,如缺项可按本定额中的相应项目执行,其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2.步桥是指建造在庭院内,主桥孔洞5m以内,供游人通行兼有观赏价值的桥梁。在庭院外建造的不适用。

3.步桥桥基是按混凝土桥基编制的,已综合了条形、杯形和独立基础因素,除设计采用桩基础可另行计算外,其他类型的混凝土桥基,均不得调整。

4.石桥桥身的砖石背里和毛石金刚墙,可分别执行YE.6中的砖石挡土墙和毛石墙的相应项目。

5.预制混凝土望柱,执行本册E.3的预制混凝土花架制作和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6.石桥的金刚墙细石安装项目中,已综合了桥身的各部位金刚墙因素,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按本定额执行。

7.石桥桥身的旋石项目,执行金刚墙细石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8.细石安装定额是按青白石和花岗石两种石料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砖渣石、汉白玉石料

时,执行青白石相应定额子目。使用其他石料时,应另行计算。

9.细石安装,如设计要求采用铁锔子或铁银锭时,其铁锔子或铁银锭应另行计算。

10.石桥的栏板(包括抱鼓)、望柱安装定额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斜抱鼓及其相连的望柱安装,另按斜形栏板、望柱安装定额执行。

11.步桥中涉及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钢筋按相应规定计算。

12.木制步桥项目中的桥宽度、桥长度均以桥板的铺设宽度与长度为准。

三、堆塑假山及其他山石:

1.堆砌假山,包括湖石假山、黄石假山、塑假石山、山皮料塑假山及其他山石。假山基础除设计注明外,套用本定额的相关子目。

2.塑假山未考虑模型制作费。

3.钢网钢骨架塑假山、布置景石、峰石未包括土方、基础费用。

4.砖骨架塑假山已包括土方、基础垫层、砖骨架的费用。

5.钢网钢骨架塑假山不包括钢骨架的制作、安装,另套相应项目计算。

6.堆砌石假山、塑假山工程均未包括脚手架费用。

7.零星点布,包括散点石和过水汀石等疏散的点布。

8.“土包石”或“石包土”假山中的山石,应按设计分别执行散点或护角和人工堆土山的相应定额子目。

9.遇有带“座” 、“盘”的石笋、景石或盆景山等项目,其砌筑的“座” 、“盘”应按其使用的材质和形式,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子目;如采用石材的“座” 、“盘”时,应另行计算。

10.山石台阶踏步,是指独立的、零星的山石台阶踏步。带山石挡土墙的山石台阶踏步,其山石挡土墙和山石台阶踏步应分别列项,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1山石挡土墙(包括山坡蹬道两边的山石挡土墙),执行山石护角相应定额子目。

12.山皮料假山制作、安装,按假山的高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3.自然护岸如有水泥砂浆粘结卵石要求的,应包括在组价内。

14.混凝土园路设置伸缩缝时,预留或切割伸缩缝及嵌缝材料应包括在组价内。

15.嵌草砖漏空部分填土有施肥要求时,应包括在组价内。

16.石桥基础在施工时,根据施工方案规定需筑围堰时,筑拆围堰的费用,应在措施项目费内计算。

17.石桥面铺筑,设计规定需回填土或做垫层时,应将回填土或垫层包括在石桥面铺筑组

价内。

18.凡石构件发生铁扒锔、银锭制作安装时,应包括在组价内。

19.砌毛石、叠石墙应按本册YE.6的毛石挡土墙项目编码列项,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

四、本分部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应参照本册YE.4的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园路工程:

1.园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包括路牙。园路如有坡度时,工程量以斜面积计算。相应规定如下:

(1)各种园路面层和地坪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坡道园路带踏步者,其踏步部分应予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2)室内地面以主墙间面积计算,不扣柱、垛、间壁墙所占面积,应扣除室内装饰件底座所占面积,室外地坪和散水应扣除0.5m2以上的树池、花坛、沟盖板、须弥座、照壁等所占面积。

(3)墁石子地面不扣除砖、瓦条拼花所占面积,若砌砖心时应扣除砖心所占面积。

(4)用卵石拼花、拼字,均按花或字的外接矩形或圆形面积计算其工程量。

(5)贴陶瓷片按实铺面积计算,瓷片拼花或拼字时,按花或字的外接矩形或圆形面积计算,其工程量乘以系数0.8。

2.路牙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路牙铺设如有坡度时,工程量以斜长度计算。

3.树池围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树穴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树池箅子按套计算。

4.嵌草砖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漏空部分的面积。

二、园桥:

1.园桥石基础、石桥台、石桥墩、石拱旋石制作、安装,石旋脸制作、安装,金刚墙砌筑,石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石桥面铺筑、石桥面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仰天石、地伏石、牙子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石望柱、栏板、撑鼓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石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石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木制步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桥面板长乘桥面板宽以面积计算。相应规定如下:

(1)木构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加固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kg”计算。

(2)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木构件油漆按构件的展开面积计算。

7.混凝土或砖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面层按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cm)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8.河底海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混凝土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相关项目:

(1)垫层按图示面积乘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如设计不明确时,园路垫层宽度:带路牙者,可按路面宽度加20cm计算;无路牙者,可按路面宽度加10cm计算,加宽部分在组价时考虑。

(2)紧固件安装以设计数量计算。

三、堆塑假山:

1.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堆筑土山丘形状过于复杂的,工程量也可以估算体积计算,并在工程量清单中进行描述。

2.堆砌石假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质量“t”计算。

3.塑假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形表面的估算展开面积计算。塑假山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4.石笋,点风景石,池石、盆景山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山石护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山石护角过于复杂的,工程量也可以估算体积计算,并在工程量清单中进行描述。

6.山坡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驳岸:

1.石砌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原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的原木桩木材体积计算。

3.散铺砂卵石护岸(自然护岸)按设计图示平均护岸宽度乘以护岸长度以面积计算。

五、堆砌假山、布置景石、峰石预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质量计算,结算按实际质量

计算,根据合同条件规定进行调整。堆砌假山、布置景石、峰石工程质量计算公式:W单=L?B?H?R

式中W单——山石单体质量(t)

L——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B——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H——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R——石料密度;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第三部分园林景观工程

说明

一、柱面塑松皮、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木纹、塑树头、塑树根桌凳,镶贴预制竹片等定额子目,仅考虑面层或表层的装饰和抹灰底层,基层材料均未考虑在内。

二、塑松棍、柱面塑松皮是按一般造型考虑,若艺术造型(如树枝、老松皮、寄生等)另行计算。

三、水磨石景窗如有装饰线或设计要求弧形或圆形者,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

四、预制构件(除原色木纹板外)按白水泥考虑, 如需要增加颜色, 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

8%计算。

五、水磨石飞来椅凳脚按素面考虑,如要装饰另行计算。

六、水池定额是按一般方形、圆形、多边形水池编制的,遇有异形水池时,应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水池,池内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其池底和池壁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25。

八、花架定额中,现场预制混凝土的制作、安装等项目,适用于梁、檩断面在220cm2以内,高度在6m以下的轻型花架。

九、花架为木材时,执行木材花架定额子目。

十、栏杆、网片等金属加工子目,以施工现场内加工为准。

十一、定额中,栏杆等金属场内加工子目,若发生场外运输费用,以吨为单位,按

本册YE.8构件运输定额子目执行。

十二、树皮、麦草、山草及丝(思)毛草的亭屋面定额内,包括檩子、椽子。

十三、金属栏杆制作用钢方筒时,其定额含量不变,钢方筒与定额中的钢材差价作价差处理。栏杆铸铁花饰、铁尖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四、原木(带树皮)柱、梁、檩、椽、墙为保持自然风趣均为带树皮原木构件,以梢径按材积表计算为准。

十五、标志牌的安装费按实际发生另计。

十六、原木构件是指不削树皮的原木。

十七、石桌、石凳项目可用于经人工雕凿的石桌、石凳,也可用于选自然石料的石桌、石凳。

十八、标志牌项目适用于各种材料的指示牌、指路牌、警示牌等。

十九、石料的加工人工均系累计数量,做糙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与做糙。

二十、石浮雕应按下表分类:

二十一、石镌字种类是指阴文和阴包阳。

二十二、石灯是以使用青白石等普坚石制作为准。若用花岗石制作,其定额工日乘以系数1.35。石灯制作安装是按其组成件分项列编子目,以适应实际工程中的不同组合方式。

二十三、施工单位自行制作的混凝土构件,按本基价相关子目执行。

二十四、土石方工程执行本册YE.4土石方工程相关子目。

二十五、砌体工程执行本册YE.6砌筑工程相关子目。

二十六、现浇钢筋混凝土和预制钢筋混凝土项目基价中均不包含钢筋工程,钢筋工程执行本册YE.7相应子目。

二十七、构件运输执行本册YE.8构件运输相关子目。

二十八、装饰、刷油工程执行本册YE.9装饰工程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原木、竹构件:原木(带树皮)柱、梁、檩、椽,原木(带树皮)墙按设计图示梢径、长度(包括榫长)以体积计算。

二、亭廊屋面:

1.草屋面、树皮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2.现浇混凝土斜屋面板、现浇混凝土攒尖亭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屋脊并入屋面体积内。

3.就位预制混凝土攒尖亭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脊和穹顶的肋、基梁并入屋面体积内。

4.彩色压型钢板(夹芯板)攒尖亭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采光廊花架玻璃天棚分不同材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琉璃瓦屋面、亭面铺波形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琉璃瓦檐、脊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斜长)计算。

三、花架:

1.现浇混凝土花架柱、梁,预制混凝土花架柱、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木花架柱、梁按设计图示截面长度(包括榫长)以体积计算。

3.金属花架柱、梁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4.现浇混凝土水池,花架构件及小品,预制混凝土门窗框,预制混凝土花池盆坛及小品,混凝土基础,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园林桌椅:

1.现浇混凝土桌凳,预制混凝土桌凳,石桌石凳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塑树根桌凳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木座凳面采用板式木座面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采用条式木座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喷泉安装:

1.喷泉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相应规定:

(1)阀门、泵、喷头、水泵网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供电调试按"系统"计算。

(2)管道支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kg"计算。

(3)管道油漆按管道外径以展开面积计算。

2.喷泉电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水下艺术装饰灯具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电气控制柜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供电调试按"系统"计算。

六、杂项:

1.石灯构部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

(1)锥体或方锥台计算,其底边长以檐长为准,高按宝顶上皮至檐下皮垂直高度计算。

(2)莲瓣灯座按图示直径和高以圆柱体积计算。

(3)方锥台灯身按图示方锥台体积计算,方柱体灯身按图示方柱体积计算。

(4)须弥座按方柱体计算,不扣除束腰等凹进部分体积。

(5)灯框按图示外围尺寸计算,不扣除掏空部分体积。

2.塑树皮梁、柱,塑竹梁、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柱外表面积计算或以构件长度计算。

3.花坛铁艺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标志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石浮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雕刻部分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6.石镌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砖石砌小摆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或以数量计算。抹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塑其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表面积计算或以数量计算。

9.琉璃花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0.水磨石景窗、凳、椅、花檐、博古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1.水磨石企条按企条宽面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水磨木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3.庭院灯、草坪灯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4.块料磨边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15.艺术围栏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第四部分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应根据勘测资料并结合定额中"土壤分类"、"岩石分类"的

规定分类(见

下表)。

二、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下水位为准,地下水位以上者为干土,地下水位以下者为湿土,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在同一槽、坑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但使用定额时,按槽、坑的全深计算。湿土排水费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另行按相关规定计算。

三、垂直方向处理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运、找平属于平整场地,当竖向处理厚度超过30cm时,应属于挖土方或填土方工程。

四、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

1.凡图示基底面积在20m2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为地坑。

2.凡图示基底宽在3m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石方为平基。

4.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者,均为挖土方。

五、山区或丘陵地建设中一边挖土者属于山坡切土。

六、场内运输是指土石方挖、填平衡部分的运输和临时堆放所需的运输。

七、人工挖地槽、挖地坑、挖土方如遇到冻土时,应按一般土相应基价子目乘以系数

1.53。

八、取弃土或松动土壤回填时,只计算运输的工程量;取堆积两个月以上的弃土,除计算运输工程量外,还应按一类土计算挖土工程量;取自然土回填时,除计算运输工程量外,还应按土壤类别计算挖土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

1.挖基础土方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相应规定如下:

(1)挖地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向外凸出部分(垛、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2)地沟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管道中心线长度乘以沟底宽度和平均深度的

体积计算。有地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地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注:1. 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

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 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可按下表规定计算,增加工程量在组价时考虑。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4)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表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

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5)挖干土的沟槽、地坑、土方时,一、二类土深在1.25m以内,三类土深在1.5m以内,四类土深在2m以内,均不计算放坡。超过以上深度,如需放坡,按施工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不明确,可按下表计算。放坡工程量在组价时考虑。

(6)绿化工程在计算人工挖土方及人工换种植土工程量时,设计有要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计算;设计无要求,可按E.1说明中"绿化工程相应规格对照表"的规格进行计算。

(7)挖土方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2.山坡切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或根据实际情况以体积计算。

4.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接触层的面积计算。如设计明确规定加宽值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宽值每侧另增50cm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的可按每侧增65cm计算,增加工程量在组价时考虑。

5.支挡土板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支撑挡土板的面积计算,双面按单面计算。

二、人工凿岩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回填土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地面回填:场地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 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的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5.槽、坑底打夯按图示尺寸以垫层底面积计算。

四、土石方运输:

1.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2.土方运距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堆土、卸土、取土区,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运土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或按夯实回填体积计算时,可按土方体积换算表所列数值换算。

(2) 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或土方开挖量较大,槽、坑边堆放不下,挖出的土方,是否全部运出待回填时再运回,或部分运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运距及运输工具计算。

五、原土打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五部分打桩工程

说明

一、原木桩包括工作平台打拆、桩机竖拆、运桩、桩靴安装、沉桩、截桩头、废料弃置。

二、钢筋混凝土桩包括工作平台搭拆、桩机竖拆、混凝土桩制作、厂内外运桩、沉桩、送桩、截桩头、废料弃置。

三、夯块石包括准备工作,50m以内运输,定位、校正、夯块石。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原木桩按设计图示梢径(尾径)、桩长(包括桩尖)按原木材积表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板桩按设计图示以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的断面积以体积计算。搭拆打桩工作平台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估算面积计算。

三、夯块石按设计图示用量以体积计算。

第六部分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砖墙砌筑是以内、外墙划分的,艺术形式复杂程度的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二、砖旋、砖过梁、腰线砖垛、砖挑檐等砌体,除注明者外,均并入墙身内计算;砖圈梁使用砂浆强度等级不同时,另列项目计算。

三、砖过梁、砖圈梁等砌体内的钢筋应根据设计图纸按"砖砌体内钢筋加固"定额另行计算。

四、本分部中粘土实心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其规格为240mm×115mm×53mm。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标准砖墙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五、本分部中采用的砂浆系按常用种类、规格、强度等级编制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者为基础,以上者为墙身。如墙身与基础为两种不同材质时,按材质不同处为分界线。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台明墙按墙身计算。地垄墙、地楞砖墩按墙基定额计算。

七、石基础组价时应包括搭拆简易起重架。

八、石挡土墙组价时应注意:

1.变形缝、泄水孔、压顶抹灰等应包括在项目内。

2.挡土墙若有滤水层要求的应包括在项目内。

3.包括搭拆简易起重架。

九、砌砖墙基价子目中综合考虑了除单砖墙以外不同的墙厚,内墙与外墙、清水墙和混水墙的因素。

十、空花墙中的混凝土花格按相应编码列项计算。

十一、墙体加固钢筋按相应编码列项。

十二、基础垫层和勾缝应包括在组价中。

十三、空斗墙定额已综合了各种不同的因素,在执行本定额时,不论几斗几卧,均采用空斗墙定额,不得换算。

十四、填充墙子目采用炉渣、泡沫混凝土填充,如实际使用材料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体:

1.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墙基防潮层按设计要求的墙长乘以墙宽以面积计算。

2.实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

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相应规定如下: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⑤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实心砖柱,其他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4.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

5.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6.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7.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8.勾缝按墙面设计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但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石砌体:

1.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不扣除基础砂浆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体积。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石墙、景石墙、蘑菇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相应规定: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石挡土墙、石柱、石护坡、石压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七部分钢筋工程

说明

一、基价中钢筋以手工绑扎、部分焊接和点焊编制的,实际施工比例与基价不同时不得调整,但设计采用机械连接者,可参见附录D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接头费用。

二、钢筋(网)计价时应包括运输费用。

三、钢筋制作、安装损耗率已包括在定额内。各种钢筋损耗率为:现浇混凝土构件

钢筋Φ10以内3%;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Φ10以内2%,预应力冷拔丝(钢丝)9%;砌体内加筋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制作、安装按不同规格和不同的混凝土制作方法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t”计算。

二、铁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三、砖砌体中加固钢筋按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t”计算。安装钢筋人工已包括在砌体的定额内。

四、成型钢筋场外运输按钢筋工程量(质量)计算。

第八部分构件运输

说明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和金属构件运输,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二、本定额中混凝土构件适用于体积在0.1立方米以内,长度在6m以内的小型构件运输。

三、金属构件适用于钢柱、屋架、梁架、桁架的构件运输。

四、商品混凝土运输包括在运输中进行搅拌,并运送到施工现场,自动卸车。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和就位运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金属构件运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三、商品混凝土运输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部位的相应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体积计算。

第九部分装饰工程

园林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园林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对苗木计量的方法 1、苗木预算价值,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包括规定的栽植损耗量)分别列项以株、米、平方米计算。 2、栽植苗木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露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 (2)露根灌木,按不同株高以株计算; (3)土球苗木,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4)木箱苗木,按不同的箱体规格以株计算; (5)绿篱,按单行或双行,按不同篱高以延长米计算(单行3.5/m,双行5株/m); (6)樊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 (7)草坪,地被和花卉分别以平方米计算(宿根花卉9株/m2,木本花卉5株/m2); (8)色带,按不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12株/m2);

(9)从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3、水车浇水,按栽植不同类别的不同品种、规格,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 二、土方工程 1、平整场地: (1)园路、花架分别按路面、花架柱外皮间的面积乘1.4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2)水池、假山、步桥,按其底面积乘2以平方米计算。 2、人工挖、填土方按立方米计算,其挖、填土方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标高高差在±30cm以上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3、人工挖土方、基坑、槽沟按图示垫层外皮的宽、长,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并乘以放坡系数。 4、路基挖土按垫层外皮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回填土应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入的基础垫层及基础所占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余土或亏土是施工现场全部土方平衡后的余土或亏土,以立方米计算。 7、堆筑土山丘,按其图示底面积乘设计造型高度(连座按平均高度)乘以0.7系数,以立方米计算。 8、围堰筑堤,根据设计图示不同提高,分别按堤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9、木桩钎(梅花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组计算,每组五根余数不足五根或按一组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167527_2009《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9年《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2009年《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88)建标第451号文颁发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本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现行的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项目。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园林工程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实体部分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模板工程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停水停电费、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及竣工清理费、成品保护费、繁华地段交叉施工增加费及高台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与2009年《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其缺项目部分可参照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执行。 七、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园林绿化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应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园林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东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章 (一)土石方开挖,土类为单一土质,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0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0m;土质为混合土质,开挖深度大于1.50m时,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者,可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 (二)挖沟槽底宽3m以上,地坑底面积20m2以上及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三)土石方开挖、运输,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填方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淤泥、流砂按实际体积计算;运土石方,如按虚方体积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0.80。 (四)沟槽长度,外墙按沟槽中心线长度,内墙按槽底净长计算。 (五)地坑土石方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施工所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取弃土或松动土回填时,只计算运输的工程量;取堆积两个月以上的弃土,除计算运输工程量外,还应该按普通土计算挖土工程量;取自然土回填时,除计算运土工程量外,还应按岩石分类分别计算挖土工程量。 (七)平整场地按工程所在场地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围墙的平整场地按围墙中心线两边各加2m计算。 围堰工程量,土围堰按所围周长以“延长米”计算,草袋围堰按围堰体积以“立方米”计 算 第二章--绿化种植

(一)绿化地整理 1.树木砍伐、挖树根应区分树干胸径和根地径不同,按估算数量以“株”计算。 2.清除草皮、起挖竹根、芦苇根,按估算数量以“平方米”计算。 3.砍挖灌木丛,应区分丛高不同,按估算数量以“株”计算。 (二)人工换土 1.带土球乔、灌木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散生竹、裸根乔木应区分胸径不同;裸根灌木应区分冠丛高度不同,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丛生竹应区分竹盘根丛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3.绿篱不分单排、双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草坪、露地花卉、地被植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攀缘植物应区分生长年限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三)起挖栽植乔木 乔木带土球,区分土球直径;乔木为裸根,区分裸根胸径,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四)起挖栽植灌木 1.灌木带土球,区分土球直径;灌木为裸根,区分冠丛高度不同,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2.起挖栽植地被植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五)起挖栽植竹类 散生竹区分竹胸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丛生竹区分竹盘根丛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六)起挖栽植棕榈树,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七)起挖栽植绿篱,应区分绿篱高度、单排或双排,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八)花卉栽植 1.露地花卉应区分花卉种类、艺术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盆花摆设应区分盆径尺寸、艺术造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盆”计算。(九)起挖栽植攀缘植物,应区分攀缘植物的生长年限,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 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土石方工程量。 2、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挖添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并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可按场区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方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挖掘基坑、沟槽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基坑、沟槽划分 a)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宽3倍以上为沟槽。 b)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为基坑。 c)凡沟槽底宽在3m以外、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的挖土石方工程均按挖土石方计算。(2)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按表1-3系数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 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沟槽、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表1-4计算。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净长计算,内外吐出部分体积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无规定的可按表1-5计算。 (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构坑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表1-5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园林工程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绿化种植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和迁移树木工程。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正常种植季节的施工。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苏建园2000(204)号],落叶树木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季解冻以后、发芽以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冰冻前进行;常绿树木的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天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进行。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另外计算。 三、本章不含胸径大于45cm的特大树、名贵树木、古老树木起挖及种植。 四、本章定额由苗木起挖、苗木栽植、苗木假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垃圾土深埋等工程内容组成。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种植,绿化种植后周围2m内的垃圾清理,苗木种植竣工初验前的养护(即施工期养护)。不包括以下内容: 1、种植前建筑垃圾的清除、其他障碍物的拆除。 2、绿化围栏、花槽、花池、景观装饰、标牌等的砌筑,混凝土、金属或木结构构件及设施的安装(除支撑外)。 3、种植苗木异地的场外运输(该部分的运输费计入苗木价)。 4、种植成活期养护(见第二章绿化养护相应项目)。 5、种植土壤的消毒及土壤肥力测定费用。 6、种植穴施基肥(复合肥)。 五、本章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若遇三类土

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 六、本章施工现场范围内苗木、材料、机具的场内水平运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除定额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因场地狭窄、施工环境限制而不能直接运到施工现场,且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必须进行二次运输的,另行计算。 七、本章种植工程定额子目均未包括苗木、花卉本身价值。苗木、花卉价值应分品种不同,按规定分别取定苗木编制期价格。苗木花卉价格均包含苗木原价、苗木包扎费、检疫费、装卸车费、运输费(不含二次运输)及临时养护费等。 八、本章定额子目苗木含量已综合了种植损耗、场内运输损耗、成活率补损损耗,其中乔灌木土球直径在100cm以上,损耗系数为10%;乔灌木土球直径在40cm~100cm以内,损耗系数为5%;乔灌木土球直径在40cm以内,损耗系数为2%;其它苗木(花卉)等为2%. 九、本章所述的苗木成活率指有绿化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经种植、养护后达到设计要求的成活率,定额成活率为100%(如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成活率由双方另行商定)。 十、本章种植绿篱项目分别按1株/m、2株/m、3株/m、5株/m,花坛项目分别按6.3株/m2、11株/m2、25株/m2、49株/m2、70株/m2进行测算,实际种植单位株数不同时,绿篱及花卉数量可以换算,人工、其他材料及机械不得调整。 十一、起挖、栽植乔木,带土球时当土球直径大于120cm(含120cm)或裸根时胸径大于15cm(含15cm)以上的截干乔木,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0.8。 十二、起挖栽植绿篱(含小灌木及地被)、露地花卉、塘植水生植物,当工程实际密度与定额不同时,苗木、花卉数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园林绿化工程量计算方法

园林绿化工程量计算方法对苗木计量的方法: 1、苗木预算价值,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包括规定的栽植损耗量)分别列项以株、米、平方米计算。 2、栽植苗木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露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 (2)露根灌木,按不同株高以株计算; (3)土球苗木,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4)木箱苗木,按不同的箱体规格以株计算; (5)绿篱,按单行或双行,按不同篱高以延长米计算(单行 3.5/m ,双行 5 株/m);(6)樊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 (7)草坪,地被和花卉分别以平方米计算(宿根花卉9株/m2,木本花卉5株/m2); (8)色带,按不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12株/m2); (9)从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3、水车浇水,按栽植不同类别的不同品种、规格,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平整场地: (1)园路、花架分别按路面、花架柱外皮间的面积乘 1.4 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2)水池、假山、步桥,按其底面积乘2 以平方米计算。 2、人工挖、填土方按立方米计算,其挖、填土方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标高高差在± 30cm 以上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3、人工挖土方、基坑、槽沟按图示垫层外皮的宽、长,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并乘以放坡系数。 4、路基挖土按垫层外皮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回填土应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入的基础垫层及基础所占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余土或亏土是施工现场全部土方平衡后的余土或亏土,以立方米计算。 7、堆筑土山丘,按其图示底面积乘设计造型高度(连座按平均高度)乘以0.7 系数,以立方米计算。 8、围堰筑堤,根据设计图示不同提高,分别按堤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9、木桩钎(梅花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组计算,每组五根余数不足五根或按一组计算。 10、围堰排水工程量,按堰内河道、池塘水面面积及平均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11、河道、池塘挖淤泥及其超运距运输均按淤泥挖掘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1)内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内墙面抹灰工程量,等于内墙面长度乘以内墙面的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内墙面抹灰高度:无墙裙的,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有墙裙的,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lOOmm计算。 (2)外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面高度均由室外地坪算起,向上算至:平屋顶有挑檐(天沟)的,算至挑檐(天沟)底面;平屋顶无挑檐天沟、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压顶底而;坡屋顶带檐口天棚的,算至檐口天棚底面;坡屋顶带挑檐无檐口天棚的,算至屋面板底。跨出檐者,算至挑檐上表面。 ②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③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④栏板、栏杆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计算。 ⑤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餐应再乘系数1.30. ⑥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滑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l.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⑦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小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的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②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的外墙面积内。 (4)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助你成功 ①墙面贴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②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低于300mm时,按踢脚板计算。 (5)墙面其他装饰工程量计算。 ①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②玻璃隔墙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挺外边线之间)以平方米计算。

园林的计算规则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章节说明 第一章绿化工程 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伐树、挖树根应区分树干胸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2、砍挖灌木丛应区分从高不同,按数量以“丛”计算。 3、挖竹根应区分胸径或根盘丛径不同,按数量以“株”或“丛”计算。 4、挖芦苇根、清除草皮,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原土过筛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7、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分做法以“平方米”计算。 8、软式透水管区分规格以“延长米”计算。 9、滤水层回填陶粒、卵石、轻质土壤,以“立方米”计算;土工布过滤层,塑料格栅,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栽植花木: 花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丛”、“米”、“平方米”、“盆”计算。 1、乔木按带土球与裸跟分别区分土球直径和胸径按数量以“株”计算。 2、散生竹应区分胸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丛生竹应区分跟盘丛径不同,按数量以“丛”计算。

3、棕榈类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4、灌木按带土球与裸跟分别区分土球直径和冠丛高度按数量以“株”计算。 5、双排以内绿篱,区分单、双排及绿篱高度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双排以上视作片植,片植绿篱应区分绿篱高度,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6、攀缘植物应区分地径不同,按数量以“株”计算。 7、色带应区分种植密度不同,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8、露地花卉应区分花卉种类及艺术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盆花摆设应区分盆径尺寸及艺术造型,按数量以“盆”计算。 9、水生植物区分塘植与盆植按“株/丛”计算。 10、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1、喷播植草区分喷播坡度、坡长,按喷播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乔木与灌木假植应分别区分胸径和冠丛高度按数量以“株”计算。 13、树木支撑应区分支撑材料及支撑要求以“株”计算。 14、草绳绕树干应区分胸径不同,按缠绕树干的高度以“延长米”计算。 15、换土工程: (1)裸根乔木、灌木应区分胸径不同以“株”计算; (2)带土球乔、灌木应区分土球直径不同以“株”计算;

园林绿化工程量计算方法

园林绿化工程量计算方法 对苗木计量的方法: 1、苗木预算价值,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包括规定的栽植损耗量)分别列项以株、米、平方米计算。 2、栽植苗木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露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 (2)露根灌木,按不同株高以株计算; (3)土球苗木,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4)木箱苗木,按不同的箱体规格以株计算; (5)绿篱,按单行或双行,按不同篱高以延长米计算(单行3、5/m,双行5株/m); (6)樊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 (7)草坪,地被与花卉分别以平方米计算(宿根花卉9株/m2,木本花卉5株/m2); (8)色带,按不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12株/m2); (9)从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3、水车浇水,按栽植不同类别的不同品种、规格,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 (1)园路、花架分别按路面、花架柱外皮间的面积乘1、4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2)水池、假山、步桥,按其底面积乘2以平方米计算。 2、人工挖、填土方按立方米计算,其挖、填土方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标高高差在±30cm以上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3、人工挖土方、基坑、槽沟按图示垫层外皮的宽、长,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并乘以放坡系数。 4、路基挖土按垫层外皮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回填土应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入的基础垫层及基础所占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余土或亏土就是施工现场全部土方平衡后的余土或亏土,以立方米计算。 7、堆筑土山丘,按其图示底面积乘设计造型高度(连座按平均高度)乘以0、7系数,以立方米计算。 8、围堰筑堤,根据设计图示不同提高,分别按堤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9、木桩钎(梅花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组计算,每组五根余数不足五根或按一组计算。 10、围堰排水工程量,按堰内河道、池塘水面面积及平均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11、河道、池塘挖淤泥及其超运距运输均按淤泥挖掘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 绿化养护承包费用计算方法 按乔、灌木株数及地被面积测算法) 一、基本费用: 1、浇水费用以每平米每年有水1t计,水费(加排污费) 2、5元/t,则每m2浇水费用为:1*2、5=2、5元/年。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览表样本

程量内计算。 3、地槽深度h——地槽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 4、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L 中计算 内墙按内墙地槽净长线L内槽计算 5、地槽宽度——图示 6、挖地槽工程量计算式 1)不放坡、不设挡土板时:V=(B+2C)×H×(L中+L内槽) 2)由垫层下表面放坡时:V=(B+2C+kH)×H×(L中+L内槽) 3)由垫层上表面放坡时:V=【B×H1+(B+kH2)×H2】×(L中+L内槽)4)支设双面挡土板时: V=(B+2C+0.2)×H×(L中+L内槽)运办法及运距; 5、其她关于资料。 当无施工组织设计时,普通默认条件是: 土壤类别:坚土(三类土),且为干土; 施工办法:人工挖(填)土; 运送工具:单(双)轮车; 运距:50m。 其她有关规定 1、人工挖湿土时,人工应乘以系数1.18。在同一槽坑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第一步:将同一槽、坑内干湿土体积分别计算出来。第二步:将湿土乘以系数后加上干土体积按该槽、坑全深计算套定额。 2、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应按实挖体积拟定工程量,套定额时人工乘以系数1.43。 3、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拟定工程量,套定额时人工乘以系数1.50。 4、机械挖土方时,普通还需要人工配合挖土。因而,机械挖土方时,需分别计算机械挖土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机械挖土工程量可按所有开挖量90%计算。人工挖土工程量按所有开挖量10%计算,且人工挖土项目套用定额时,人工应乘以系数2.0。 5、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都不计算平整场地。 6、基槽放坡开挖时,在交接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但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处重复计算工程量过大,已超过大开 挖地坑——按体积计算 1、定义——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长与宽之比不大于或等于3挖土工程成为挖地坑。 2、计算公式

园林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绿化工程总说明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在《2008宁夏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现行的种植工程技术规程及我区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八章,包括:土石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绿化养护工程;假山工程;园路工程;园桥工程;园林小品工程;措施项目及其他。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绿化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四、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劳务结算与支付管理的依据。 五、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六、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

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除定额允许调整或换算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七、本定额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的原则;定额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清单编码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送审稿)编制。定额分别列出了清单编码和定额编码,以达到清单与定额相互指引和衔接的目的,同时满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需要。 八、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九、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次要材料。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十、本定额中机械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合理施工方法综合编制的,并增加了在各种施工条件下影响工效的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四分册 园林绿化工程 分册说明 一、本分册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的第四分册,包括园林绿化、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园路及园桥、园林小品、喷泉安装工程等共五章。通用项目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用量表,按第一分册相应项目执行。 二、本分册适用于城市园林和市政绿化、小品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小品工程等。 三、本估价表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按设计计算。苗木价格和苗木场外运输费均未包括,均按实际发生列入直接费。 四、本估价表内数量带“( )”者,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应按“( )”内的用量,按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第一章 园林绿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整理绿化用地,伐树、挖树根,砍挖灌木、除草及挖竹根,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栽植苗木,栽植露地花卉、攀缘植物、草坪、水生植物,树木支撑、草绳绕树干、假植,喷播植草,起挖苗木,换土工程,绿地喷灌,后期管理费等12节共321个子目。二、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执行人工整理绿化用地相应子目;超过+(—)30cm 时,另行计算。 三、砍挖灌木每1000m2,220棵以下为稀,220棵以上为密。 四、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及屋顶花园上种植,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费,以及花坛栽培后十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六、本章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包括种植后绿化地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 七、起挖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冻土人工乘以系数2.20。 八、凡起挖、栽植特大或名贵树木时,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九、本章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换土”子目另行计算。 十、栽植树木支撑价格按“树木支撑”子目计算。 十一、树木支撑中的预制混凝土桩规格为10*12cm,长2.2m。 十二、绿化工程均包括施工地点50m范围以内的材料搬运,超过运距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 十三、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地表面向上1.2m高处的树干直径。 2、株高:指树顶距地坪高度。 3、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坪高度。 4、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十四、色带:指一定地带同种或不同种花卉及观叶植物配合起来所形成的具有一定面积的有观赏价值的风景带。 十五、栽植工程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应计算栽植、运输过程中相应的损耗率,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损耗率为2%,竹类损耗率为4%。 十六、凡在栽植工程中,使用浇水车浇水时,除按相应栽植子目计算外,另按实计算浇水车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1)工程总说明(2)工程总价表(3)分部工程费汇总表(4)分项工程费汇总表(5)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6)其他措施项目费汇总表(7)人工百了机械价差表(8)补充子目单位估价表(9)工程量计算表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定如下: (1)计算全面面积的范围 ①单层建筑物; ②多层建筑物; ③结构、层数不同的同一建筑物 ④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 ⑤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的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其层高超过2.2m时; ⑥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及回廊; ⑦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

井等; ⑧书库、立体仓库; ⑨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⑩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 时;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室外楼梯;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以内时。 (2)折算面积的范围 ①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 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有盖无柱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的建筑面积。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

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②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③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深基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④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⑤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⑥单层建筑物内分隔间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⑦建筑物内部大于300㎜的变形缝、沉降缝。 3.人工挖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人工挖土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人工挖土包括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等工程量计算。计算时首先明确三者的划分标准。 挖掘沟槽、基坑、土方的工程量按挖方体积计算。需放坡时,要考虑放坡系数。计算基底宽度时,需考虑工作面宽。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沟槽、基坑底宽单面支挡土板增加10㎝,双面增加20㎝,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册绿化前期工程 说明 1.1 木章定额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中种植工程之前的前期工程的计价,包括立地条件营造、绿化植物迁 移、砍伐、绿化材料运输、绿化植物假植等内容。 1.2 立地条件营造中的绿化地整理只适用于新建、扩建绿化地工程,包含地坪正负高筹30cm内、零土 方调运的整理捡平。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或需调运土方的,按土方处理相应子目计算。 1.3 迁移乔木中,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一级分枝的,按截干迁移计算;如保留3/5以内树冠的,按半冠 迁移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按全冠迁移计算。 1.4 木章定额的迁移、砍伐乔木,未考虑架空线路和(或)房屋建筑等的妨碍,或目的植物立地条件复 杂,如有上述情况,按施工组织方案计算费用。 1.5 清运树枝及树尾按5km内考虑,每增加1km内,增加载货汽车台班消耗最乘以系数0.08,其他不变。 1.6 苗木运输子日只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使用。 1.7 使用绿篱、露地花卉及地被换填土子目时,需扣减原种植定额子目中熟耕土的消耗量。换土时,熟 耕土与通用种植十的体秋比例按3:7考虑,比倒不同时应予换算。 1.8 假植所用的熟耕土可按发包方要求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绿化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绿化地铲除杂草按实际发生面积计算。 1.3 微坡地形土方堆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 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及铺设土工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5 屋顶花园填充滤水层及填充屋顶种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 绿化地排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7 换土和铺草前铺沙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8 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 起挖、砍伐、假植、运输乔木、灌木、棕榈、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0 起挖、砍伐、假植绿篱、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1 运输盆苗、袋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2 运输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3 运输种植土、余土、碎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14 打凿树穴调增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5 绿化灌溉管道安装、试压、冲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 16 绿化灌溉管道阀门,喷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7 土方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园林绿化工程量计算方法

园林绿化工程量计算方法 对苗木计量的方法: 1、苗木预算价值,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包括规定的栽植损耗量)分别列项以株、米、平方米计算。 2、栽植苗木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露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 (2)露根灌木,按不同株高以株计算; (3)土球苗木,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4)木箱苗木,按不同的箱体规格以株计算; (5)绿篱,按单行或双行,按不同篱高以延长米计算(单行m,双行5株/m);(6)樊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 (7)草坪,地被和花卉分别以平方米计算(宿根花卉9株/m2,木本花卉5株/m2);(8)色带,按不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12株/m2); (9)从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3、水车浇水,按栽植不同类别的不同品种、规格,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 (1)园路、花架分别按路面、花架柱外皮间的面积乘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2)水池、假山、步桥,按其底面积乘2以平方米计算。 2、人工挖、填土方按立方米计算,其挖、填土方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标高高差在±30cm以上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3、人工挖土方、基坑、槽沟按图示垫层外皮的宽、长,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并乘以放坡系数。 4、路基挖土按垫层外皮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回填土应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入的基础垫层及基础所占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余土或亏土是施工现场全部土方平衡后的余土或亏土,以立方米计算。 7、堆筑土山丘,按其图示底面积乘设计造型高度(连座按平均高度)乘以系数,以立方米计算。 8、围堰筑堤,根据设计图示不同提高,分别按堤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9、木桩钎(梅花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组计算,每组五根余数不足五根或按一组计算。 10、围堰排水工程量,按堰内河道、池塘水面面积及平均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11、河道、池塘挖淤泥及其超运距运输均按淤泥挖掘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附件6: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目次 总说明 (1) 附录D措施项目 (2) D.5总价措施项目 (2) D.6施工现场围挡 (2) D.7 二次搬运 (3) D.8相关问题及说明 (3) 附录E 其他项目 (4) E.1其他项目 (4)

总说明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以下简称《园林绿化计量规范》)和《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园林绿化实施细则》)。 二、《园林绿化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修改了《园林绿化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园林绿化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园林绿化计量规范》执行;《园林绿化实施细则》与《园林绿化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园林绿化实施细则》执行。 四、《园林绿化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编码,与《园林绿化计量规范》不重复。 五、《园林绿化计量规范》附录D.2模板工程取消,模板项目列入相应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分项清单项目考虑,模板工程不再单独列项。 六、在招标阶段,难以准确定价的措施项目,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并约定该措施项目在竣工结算时依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现场签证重新核算。 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园林绿化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执行,不再编列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 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遇缺项项目的,按照我省现行其他专业的实施细则规定进行编码列项;仍然不足的,自行补充。

2005园林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5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绿化栽植 说明 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苗木起挖运输、苗木栽值、苗木假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 二、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准。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3-99); 2.《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3.《城市园林苗圃技术规程》(CJ/T23-1999); 三、本章除定额表所列工程内容外,均包括各子目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50m范围以内的苗木运输(含载重汽车台班的子目除外)、绿化栽植后施工场地周围2m以内场地清理以及苗木栽值(从淋定根水之日起计)后10天以内的种植养护。超出以上范围则另行计算。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 1.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按一、二类土考虑,若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34系数,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76系数,冻土定额人工乘以2.20系数(土壤类别划分见第六章说明),如遇岩石,可按第六章开凿岩石与挖二类土相应子目人工差增加苗木栽植用工。 2.本定额苗木种植是按原土还土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全部究土,可按人工换土相应子目计算。设计规定种植土中须掺入部分砂子、煤渣或木糠的,按设计规定比例乘相应人工换土定额计算。 3.本定额苗木种植成活率按100%考虑,苗木补损率按表1规定计入种植定额苗木材料消耗量内(即定额表括号内的苗木消耗量)。表1补损系数不适用于发包人供应苗木及大树移植,这种情况的成活率要求及补损责任由合同约定。 4.本定额除花卉、草皮、水生植物外,其他苗木种植基肥消耗量(定额表中括号内的基肥消耗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即表2中的换土量*设计规定的基肥比例)。 5.种植棕榈类苗木,按种植乔木相应规格子目计算。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项目,按设计规定另列项计算。 6.苗木价格。 采用本定额时,苗木材料的合同价格应为到达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价格(即包括苗木出圃、包装、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编制标底、报价及预(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苗木起挖、苗木(场外)运输项目。 7.苗木起挖与苗木迁移运输作为工序定额,适用于施工场地对原有苗木迁移时使用,也可作为确定苗木合同价格的参考。 8.计算苗木迁移运输的项目,应扣减相应苗木起挖及种植子目中的汽车台班量。 9.种植定额苗木浇水是按人工浇自来水考虑的,如采用洒水车浇水,按相应定额用水量每立方米增加洒水车(4000L)0.067台班,扣减人工0.366工日。 10.绿地平整。 除行道树外,凡绿化用地土层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均应计算绿地平整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_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览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P88) (一) 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混凝土地梁(圈梁) 、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 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界定 砖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首层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如墙身与基础为两种不同材质时,按材质不同处为分界线。 实心砖墙、空心砖墙及石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 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砌地下室墙不分基础和墙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砌墙基价执行。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外墙、内墙 ①外墙斜(坡) 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 ,出檐宽度超过600mm 时按实砌高度计算; 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 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 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⑤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下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 内。 计价时注意(P86) 计算实心砖墙工程量时,墙内砖平碹、砖拱碹、砖过梁的体积不扣除,应包括在实心砖墙价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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