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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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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管理制度

目录

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3)

1.1 技术资料管理 (3)

1.2 技术质量管理 (3)

1.3 施工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进度管理 (6)

1.5 安全生产管理 (7)

1.6 文明施工管理 (7)

2.对各分包单位的奖罚措施 (8)

2.1 施工管理奖罚规定00 (8)

2.2 技术质量奖罚规定 (8)

2.3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9)

2.4 现场材料管理、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11)

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0.1技术资料管理

1.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向总包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证书要与合同书人员相符;安全员、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总包审核后向甲方、监理单位报审

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要详尽准确,由总包单位先审批再报甲方、监理。

3.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

4.分包单位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验收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原件移交总包方。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总包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抽查其资料整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整改,多次不改的进行处罚。

5.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方,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6.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单位的联系函原件报总包方,并抄送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登记备案后再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甲方协商后,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一份登记备案。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及安全部门等现场管理制度。

0.2技术质量管理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部门现场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施工图纸管理。分包单位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书面报总包单位相关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甲方、设计单位及专业分包技术人员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总包单位参与施工前图纸会审。分包单位涉及图纸设计变更的,必须经总包单位上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待书面确认下发后方可施工。

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产地、规格、技术

参数必须与设计、封样样品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及复试报告要求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应及时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签字后再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4.施工质量的报验程序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①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由施工分包单位自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报总包单位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向监理、甲方申报验收。即由施工方提出工程质量报验单,报总包、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核签,同时核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资料。

②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定了“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交总包、监理单位核定、甲方核签。尚需进行观感质量评定的工程,先由分包单位自评,然后提交总包、监理单位、甲方核定。

(2)对“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

①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为“不合格”时,由监理、总包单位提出“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总工签署发出,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进行处理。如按“质量验评范围”属监理单位、甲方参加检验的项目则需经其代表同意,涉及设计要求的有关项目尚需经设计代表同意。

②“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完后,由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报验单”,经总包、监理复查合格后,签署意见。

5.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1)各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检员对分包单位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字并督促其整改。

(2)各分包队伍必须认真执行“样板制”:施工中执行“样板墙、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明确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便于监督检查。“样板”必须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

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

(3)由总包组织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分包队伍的质量通病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4)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有必要时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总包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核验。

(5)每月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组织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各分包队伍的公司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监理、甲方一同参加,对于各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检查评定,发现质量问题要下发质量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不能有效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对有关责任人将进行处罚,并填写在每月评定表内。

(6)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个别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过差,进度严重滞后,对其他单位带来恶劣影响的,总包单位书面上报甲方,要求其单位领导必须到工地现场协调指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及时报告甲方;若屡次不整改,将组织人员进场整改,一切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6.成品、半成品保护

(1) 施工作业前,应熟悉图纸,制订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既要考虑在时间上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又要考虑保证交叉施工不产生干挠。做好工序交接,防止盲目施工、不合理赶工期和不采取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交检要清楚,责任要明确,管理要到位。

(2)分包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成品保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单位即组织人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由总包参与协调和监督。

(3) 每层均设平面图、材料堆放标识、技术交底栏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根据整体要求合理安排工序穿插,施工中才能避免各互相交叉污染。例如:装饰工程大理石地面铺装完成后采用石膏板铺贴防护,小立面应用砂浆抹45°斜角保护,周围圈警戒线;墙面干挂大理石应及时塑料保护膜粘贴覆盖,阳角采用木工板粘贴保护;楼梯间采用竹胶板铺贴防护;落地门窗设置警示标识等。

0.3施工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总包单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影响质量、延误

工期。

2.交叉施工矛盾问题

(1)所有施工图纸的会审、变更,总包单位均参与。

(2)由总包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如编制各分包单位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

(3)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他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甲方、设计院及专业分包技术人员协调解决。

(4)每个分包单位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单位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书面形式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工期

各分包单位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赶进度应服从总包安排,组织人员抢工,不得耽误总工期。

4.配合协调

现场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指定各分包队伍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和办公场地,各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堆放材料或堵塞道路。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机具、电缆线、配电箱等进场时均应在总包处登记并做好标识。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动火审批制度。分包队伍须提前填报使用计划,说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单位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总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安排组织协调会。

工程协调会由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加。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会。无故不来或迟到者,将进行罚款处理,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届时监理、甲方一同参加,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0.4进度管理

1.总承包依据合同总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甲方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包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计划工期必须履行投标书及承诺的合同工期要求。

2.根据总进度计划,各分包单位制定各自施工进度计划,并列出每个分项的最迟(早)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早)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

3.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相互协调,并得到总承包的同意,并报监理和甲方签字认可。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排出每周工作安排,每周报送总包方

0.5安全生产管理

因为工程较大,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地进行,各分包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1.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安全知识。复杂性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还要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包方审查合格后报监理、甲方审批并贯彻落实。

2.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履行好总包方现场的管理制度,如:人员进出场工作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分包队伍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对本单位的材料库房、成品、半成品进行看护;分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名单须书面报总包方,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发现违规、违章操作的,必须予以制止并处理,总包方亦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或违章将予以严肃处理。

0.6文明施工管理

分包队伍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现场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并有标示;仓库、加工场区做到各类设施、机具、材料做到井然有序;每日工作面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严禁偷盗行为,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雇佣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宿舍内严

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取暖,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墙地面和破坏公共财物,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分包单位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文明施工。

2.对各分包单位的奖罚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督促分包单位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特指定本奖罚规定。

0.7施工管理奖罚规定

1.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现场人员出勤情况不定时考勤,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其承诺在现场的时间,如平时的检查、开会等必须在现场,考勤不在的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0元,现金交总包。

2.总包内部分包单位其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由总包编制,总包单位统一报送监理、甲方;甲指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经总包方、监理、甲方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施工的,给予3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

3.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若因不服从统一组织管理抢工作面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影响质量、延误工期的,罚款相关单位1000~5000元。

(1)各分包单位工序交接书面报总包、监理单位确认后实施,下道工序施工前认为上道工序未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可拒绝接受,并要求上道工序整改至规定标准,由此给下道工序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由上道工序承担,不能整改的由上道工序承担增加的费用。

(2)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不认真检查,盲目接收,或明知达不到质量控制标准仍进行接收的,一切责任由下道工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接受人员承担100%。上到工序达到验收要求,下道工序分包单位不得无故不承接。

(3)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提前、拖后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奖励。

0.8技术质量奖罚规定

1.总包方有专职质检员对分包单位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现场质量经检验为“不合格”时,由监理、总包单位提出“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总工签署发出,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并承诺整改完成时间。到期未整改的或达不到要求的罚款3000~20000元。

2.样板间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展开大面积施工的,处以3000~2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与样板间差距过大,严重影响质量的罚款3000~20000元并进行返工。

3.自检:施工人员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进行自查自纠,班组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处理。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目标并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后,方准继续施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应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表中的内容进行检查并检查合格后方可报总包单位进行质量验收,连续三次一次性验收不通过,则对分包单位罚款500~5000元。

4.交接检制度:上道工序完成,下道工序插入前,分包单位质量负责人及施工责任人必须组织双方班组负责人进行交接检查,由总包质检员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记录表,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5000元不等。

5.因工程质量不达标而进行的返工或处理,除了进行必要的罚款所使用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该单位承担。

6.每月由总包单位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对于各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评定,按照规范标准评定优良的奖励500~3000元,差的罚款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

0.9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各分包单位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如违章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等意外的,必须立即认真负责地进行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不能给工程带来负面影响。

2.各分包单位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包括警卫人员)进场前要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他(年龄超过45岁)不适于施工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本行业。如有违反出现的任何意外由分包单位及本人负责。

3.分包单位必须保证参加施工的工人,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常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给予200元处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不系帽带罚款50元;总包单位负责办理统一工作证,分包单位进场时当日向总包单位提供员工档案信息,并交纳制作费(5元/个)和押金(5元/人),发现不佩戴工作证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5.作业之前,必须对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负责立即更换。禁止使用破旧的、淘汰的和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违者罚款200元。

6.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临边作业时,不规范系挂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的罚款200元。

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上岗操作者罚款200元,并要求退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罚款200元;动火作业要办理动火证,有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措施,严禁私自动火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8.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防护装置、消防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未经总包单位负责人同意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戒标志,每处罚款200元,并负责恢复。

9.严禁攀爬脚手架、塔机、施工电梯防护架、安全防护设施等危险区域。

10.机具(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移动或拆除防护罩等安全装置,违者罚款200元;严禁戴手套操作,在使用机具时出现的任何意外由分包单位负责。

11.分包单位进场时,现场负责人及时到安全办公室办理接水、接电手续,并签订水电协议,根据现场实际在总包单位监督下安装水表、电表,标识单位名称及负责人电话,并缴纳一万元押金(最后退场时退还,以便分包单位不能及时缴纳水电费、住宿费时直接扣除)。每月月底收取水电费,水电费按总分包水电协议收取。

12.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教育员工节能降耗,树立节约用水用电和安全意识,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水龙头和电灯开关;严禁长明灯、长流水,开着的电器(电视、电风扇、充电器等)现象,一次处罚50元,发现水管破损未及时修复的,给予每次5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1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现场临时用电不按照规范要求布置和安装的一处罚款200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14.现场所有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违者一处罚款200元;电工不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失灵、损坏更换不及时,一处罚款200元。

15.参与施工的分包单位人员对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的给予200~1000元奖励;对于建设、监理、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三定一验收”原则及时整改回复,违者罚款500~2000元。

16.故意损坏项目部公共财物的,原物赔偿,并罚款500元;楼层里或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一次罚款200元。

17.发现施工人员偷盗现象,视情节处罚所在单位2000~20000元,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准打架斗殴,违章者予以2000元罚款,并清出施工现场。宿舍内不准聚众赌博,如发现给予劳务分包单位1000元经济罚款。

0.10现场材料管理、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1.擅自乱用材料场地或堵塞道路的限期整改到指定位置,拒不整改的总包方安排人员整改,整改费用分包单位承担,并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1000元~10000元。

2.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签字后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未经报验私自使用的处以1000~10000元罚款,并对材料进行复查,若材料不合格则全部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场材料不按照规划放置材料,乱堆乱放,不符合现场文明要求的,罚款500元,并立即整改;场地不清洁者,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屡次警告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0元;严禁随意堆放垃圾,不按规定堆放到制定位置,罚款500元。严禁私自从楼层边向外或电梯井、预留洞口向下抛物和倾倒垃圾,违者罚款2000元。

4.每层均设材料堆放平面图及标识,未合理安排工序穿插或未按成品保护措施施工的,造成互相交叉污染和破坏的,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单位处以500~5000

元罚款。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地现场文明、材料管理制度,每次罚款200元,态度不端正者,加倍处罚。您好,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本WOR文档可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打印。阅读过后,希望您提出保贵的意见或建议。阅读和学习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坚持下去,让我们共同进步。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施工前管理 2、1.1 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进行施工。 1.2 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祥尽准备。(2)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接受项目质安部门管理和安全生产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施工图纸会审由总包单位负责安排。 1.3 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总包方、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在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了,则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2、分包施工过程管理 2.1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过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2)施工的矛盾问题。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包单位同一组织审核,各分包商参加,由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如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相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空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它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个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分包工期。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 (4)配合协调。现场施工总体部署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包单位布置与管理,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是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必须提前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时间及用量送交总承包方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2.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各分包方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技术质量管理。分包方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分包单位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单位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和文明施工,总包需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给总包。总包须

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11、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各分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严禁不停指挥。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

冷轧DRAP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针对该工程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完善项目的管理,特制定了此分包管理交底制度。在分包队伍进场前,对其进行宣贯,使其了解我单位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意图,以便更好的为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具体管理交底制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带钢厂厂区内,分包工程内容为:冷轧DRAP 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中喷印机成套设备安装及其附属电缆敷设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名称及参建单位 项目名称:冷轧DRAP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 建设单位: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目标

四、分包单位资料规定 1、分包进场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业绩资料、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质量措施方案、进度措施方案。 2、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3、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花名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 4、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操作证 5、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进场的所有设备清单(如电焊机、切割机等) 6、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特殊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 7、分包进场前,提供分包进场前与总包签订总分包合同或者总分包协议书 8、分包进场前,提供分包与总包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发放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9、其它施工验收资料分包单位必须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资料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定期上报给总包单位。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doc

2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7 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方选择 根据分包工程及顾客的要求来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工程分包或劳动力承包控制,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应由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二、工程分包方评价 1、调查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未经合作的分包方一起通过调查,了解其信誉、工程业绩及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对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资料进行评价。 2、合作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有合作的分包方根据以往合作情况,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进行评价。 3、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分包方及评价意见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成为合格工程分包方,公司工程部根据批准结果形成“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发放至分公司、项目部。 三、合同 项目部按照总承包合同及法律、法规要求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明确分包范围、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人员要求、付款方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环境、安全控制要求,并监督实施,合同由项目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审核并加盖专用章,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各留底一份。 四、分包单位的考核与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2、项目部应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部两周一次对分包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随时召开会议,指出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考核整改结果应上报公司工程部存档。 3、由项目部定期核实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与分包方原先提出的项目经理班子一致,不一致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交工程部审核后要求分包单位及时撤换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4、分包单位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处以罚款,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不得参与本公司分包。 5、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考核连续3次以上不合格者,由项目部责成分包单位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承诺不能兑现,则由项目部提出终止合同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准予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6、合同终止通知单,由工程部负责下达。 五、分包工程的验证 对分包工程按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中对分包工程作出书面评价。 六、工程分包方重新评价 对工程分包方按“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及分包工程的核定结果,作为调整合格工程分包的重要依据,评价分包方能否继续为合格工程分包方。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 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 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 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 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 应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 的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 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1.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分包配合协议》、《分包安全责任协 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否则不予进场。 4.1.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配合费等在分包配合协议 中明确后,才能进场。 4.2. 进场准备工作 4.2.1合同签字生效次日起3天内,分包单位必须向项目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计划要详细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不得漏项;标准表格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4.2.2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统一到项目安全保卫部门签定集体、个人安 全生产合同,接受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4.2.3 分包单位必须持有资质证明(单位、人员资质),并报送复印件。标准表格使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项目部质安、劳资部门备案;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检,标准表格使用〈〈施工设备进/出场报审表〉〉。 4.2.4 及时提出图纸会审要求,由项目部协调安排。 4.2.5 因分包单位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罚款、书面批评或其他不良影响,除承担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的罚款外,项目部对责任分包单位另处 500元/次的罚款。 4.3 开工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20200515202405)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担任总 包角色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3、入场人员花名册 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 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 三、组织管理规定 1. 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 4.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5.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6.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7.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8.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 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 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在现场吸烟。 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 8.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 9.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五、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家外网单位施工前都必须报施工计划于总包项目部,否则不得开工,若强行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 所有管线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进行。 3. 由于各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完不成总包所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 的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 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 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协议书;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 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 情况进行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

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 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1.4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 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1.5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五、安全、环境、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队,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过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过程。”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特种作业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高出专业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品。 6)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特种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7)一切机械设备和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剂保险装置必须齐全,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到机械设备。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控制工程分包情况的事实监控及审查,规范电力工程分包规范化,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特制定本制度。 1、分包商是指从总包商分包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分包商由总包商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承包商负责。 2、现行的分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指定的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总承包商自行选择的分包商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以上两种分包方式,均由总包商在所分包的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申报所选择的分包商的资质。 3、总承包商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报审表”报监理部,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3.1拟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内容;(3)分包范围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福建省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二00二年三月一日编

为了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分包方必须认真执行以下,的制度: 一、执行法律、法规的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度性条文》等法令、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质量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应与时俱进。 二、质量安全教育制度: 分包方要服从总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分包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质量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包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分包方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现场综合治理制度: 分包方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计生、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方

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分包方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该职工自学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开展质量安全活动制度: 分包方应接规定,认真开展班组质量,安全活动。分包方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检查与被检查制度: 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工地应协助各分包方搞好质量,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分包方必须限期整改完成。 七、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与反馈制度: 分包方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分包方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方汇报,由总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方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设施、设备验收使用制度 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租(借)工具、设备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专项施工管理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1、经我司确定认(且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批核准)的,分包所报该项目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且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总包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4、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5、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6、施工现场物资进程布置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我司总体施工平面布置规定,且现阶段马上对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未经我司批准随意放置物资,我司将视为垃圾进行清场处理。 7、我总包方将成立专业幕墙总包施工管理小组,负责幕墙工程的整体正常运转工作和协调组织工作。 (2)工期进度管理措施 1、施工计划除前期编制的总消项计划,所有各分项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计划中详细列出各种材料、机具总量及目前加工情况、进场数量、下月(周)计划进场数量及劳动力组织实际情况等。每月(周)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奖罚。 2、每天下午17:00由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业分包协调会,随时解决影响幕墙施工生产的当天问题。切实落实每天进度的追进和完成情况。因此会议范围小,针对性强、能够更好地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对问题给予,更好的处理解决方法。会议纪要由我总包负责记录和编写印发,当天的会议进行当天整理,在第二天签字下发。 3、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通过计划工作逐级分解,最后通过下达到施工队、班组的施工任务书进行落实。进行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跟踪、统计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计划管理是工期管理的关键,我们将结合图纸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与业主及相关方勾通,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计划管理。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进度计划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工程进度进行总控制;各专业分包队伍也成立专门的进度计划控制机构,并安排专人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该分包队伍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 二、总承包物资采购保证措施 1、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材料设备,则委托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时应签订检验合同。物资设备部根据合同对特殊要求材料或设备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控制。材料设备的检验方式在采购合同中要加以明确。 2、对需进场复试的物资,项目物资部要组织项目施工、技术等人员参与验收,收集合格证等随货技术资料,组织报验,并做好《物资进场验证记录》。业主监理封样的物资,注意核对是否满足封样要求。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需我方负责复试的,按“物资复试及报验”的规定组织取样复试,项目试验员负责复试结果同时通知到项目物资部及分包商材料员。 3、对各分包单位主材供应情况进行过程控制,为确保总施工目标的实现,在签订进场协议时明确总包有权对其进度、质量问题进行处罚(且总包必须在所有进场物资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业主才能付款),以确保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满足现场需要。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选择分包商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为完成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而采用的项目分包形式,需经业主方审查同意。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而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为辅的项目分包形式。 第三条工程分包商是指具有工程承包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承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其职责为:负责对分包商的录用、使用和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分包商的信用评价和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或责任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查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所签定的协议书或合同。

第七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负责分包商录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价;负责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对分包商的录用和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分包商签定协议书或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将分包商情况反馈到主管部门。 第三章限制条件 第九条分包商至少具备下列条件: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工程分包业务的要求。 第十条分包工程遵循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分包,尤其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业务程序详见“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招标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子分公司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责任成本管理中心或经营计划部派人参加招标,参与分包商招标的全过程,并监督招标的公平性。分包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拟定范本,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第十四条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招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分包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管理项目分包业务,管理、指导与记录分包商施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专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总包对甲指分包管理规定

分包管理规定 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方所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业主与分包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分包方原因未达到整体工程的质量目标,分包方需向总包方与业主方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总包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视具体情况最低赔付额起点为2000元,上不封顶。 二、分包工程进度 1、分包方所分包的工程必须按照总包方项目部和业主方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因分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总包方和业主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视具体情况最低赔付额为2000元,上不封顶; 2、分包方的施工不得影响总包方的正常施工,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方工程延误,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总包方和业主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视具体情况最低赔付额起点为2000元,上不封顶。 三、总包方对分包方所提供的内容 1、提供施工用水,由主干管至工作面管道由分包方自行提供; 2、提供施工用电的电源至二级配电箱,由分包方自行接驳。由二级配电箱至工作面所需电缆和配电箱、电表、焊机专用箱等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3、水电费:分包方应在接驳的水管、电箱上安装计量装置且交付押金不低于2000元,并按使用量缴纳水电费(含损耗),如因分包方原因发生水电浪费现象,由分包方承担费用及相应的处罚;如不安装计量装置,总包方有权按估计用量收费。 4、总包方配合分包方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记录;分包方将教育费用提前交付总包方。 5、监督分包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检查实施; 6、负责对分包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安全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8、根据有关规定、协议条款,负责对现场各类违章的处罚。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三、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四、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五、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 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六、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 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 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七、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八、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九、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十、2 )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十^一、3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十二、4)安全协议书; 十三、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十四、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十五、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

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十六、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 处罚。 十七、四、技术质量管理 十八、1、施工方案 十九、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 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二十、1.1设计变更、洽商 二十一、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 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二十二、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二十三、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十四、1.3质量管理 二十五、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二十六、1.4资料管理 二十七、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 二十八、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二十九、1.5管理例会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制度 (1)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 6)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 (3)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4)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1)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资料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对分包单位资质管理 分包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等证件应保证其真实、齐全、有效,在分包工程结束前均应在使用年限范围内。 ●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的管理 一、分包单位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质量过程控制”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 二、分包单位必须以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为施工的依据和标准。 三、分包单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明确从事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专职质检员名单。分包单位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有服从总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统一管理。对提出的质量问题或隐患,分包单位应及时予以整改。对不服从管理或因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而造成工程后患或其它负面影响的,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处罚。 四、对进场使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和构配件,分包单位应及时会

同总承包单位通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有见证取样复试合格或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和构配件投入工程中使用。 五、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行“样板制”。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应先对某个单元或某个系统进行样板施工,在样板施工完成质量报验得到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施工。 六、分包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在经过严格的“三检制”合格后,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七、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专业设计存在的问题、施工存在的问题或与其它专业产生工序交叉冲突以及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解决。严禁私自做主,盲目施工。 八、分包单位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保护。因保管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九、对分包单位分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及质量保修工作,分包单位必须向发包单位及总承包单位负责并以书面形式明确。 对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的管理 一、分包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施工规范和省、市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 二、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加以保护,如因施工需要需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在得到总承包的同意并妥善安排后,方可拆除。施工完成后必须立即恢复原样。如发现有意的损坏行为,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严肃处罚。情节严重者,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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