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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本着“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的原则,根据《***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细则》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接待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公务接待范围

1、常规性公务接待,指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以书面电报或书面通知形式安排我市进行的公务接待活动。

2、临时性公务接待,指到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经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或者接待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的公务接待活动。

3、专项性活动接待,指全市旅游、文化、民俗等大型节庆和专项活动的公务接待活动。

4、部门对口接待,指上述接待范围以外的由部门自行组织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接待内容及标准

(一)住宿

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但因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属于我市邀请的专家、讲师、客商等确需安排住宿的接待对象,按照正处级以上的安排单间,副处级以下安排标准间,其他来宾按其身份、知名度酌情安排住宿的标准执行。

(二)就餐

1、一般安排在定点宾馆、饭店和市机关会务中心就餐。

2、就餐原则上以自助餐形式为主,情况特殊确需采用桌餐形式

的,每人用餐标准参照自助餐标准执行。

(三)用车

接待活动用车必须经接待工作主管领导审批,一般仅用于接待对象的接送机和本市范围内的参观、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

(四)宣传品和纪念品

确因工作需要向接待对象赠送宣传品或者纪念品的,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经接待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原则上以赠送能代表本地文化、民俗、旅游特色的宣传品或者土特产品为主。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一)常规性公务接待

1、常规性公务接待,由四套班子办公室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拟定接待方案,交接待处按照接待标准先予以审核,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报接待工作主管领导审批。如因接待工作主管领导出差等原因未能审批的,可由接待处口头请示后对照上级接待通知和本级接待方案先行安排,事后补批审批单。

2、接待处接到主管领导审批后的《公务接待审批单》,根据要求填写《旅游景点公务接待通知单》、《公务接待通知单》,经接待处领导签批后,按标准进行接待。

(二)临时性公务接待

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公务接待,由市委、政府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和接待工作主管领导要求,及时、准确的将接待任务下达到接待处;接待处应保持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及时沟通对接,了解清楚接待对象及接待要求,拟定接待方案,报经

接待工作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由接待处出具通知单予以安排,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派人具体落实。

2、重大接待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接待活动。

(三)专项性活动接待

全市专项性活动接待,本着“谁牵头,谁负责,谁接待”的原则,由活动牵头部门统一制定接待方案和接待经费的申报列支,接待处予以协调和配合。

(四)部门对口公务接待

部门对口公务接待,原则上由部门自行组织,费用由各部门自理,接待处可予以必要的协助和指导。特殊情况需接待处安排的,经接待工作主管领导批准予以执行。

四、公务接待职责分工

接待处根据审批后的接待方案联系确定食宿地点、参观景点、安排车辆、礼品赠送、打印用餐桌签等工作;四套班子办公室和相关工作部门负责提供接待对象的准确信息、桌签摆放、接待对象陪同等工作。

五、其他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执行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公务接待审批表

年月日来宾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带队人姓名

随行人数

(男、女)职务

陪同领导

(人数)

活动时间事由

用餐标准住宿标准

礼品

景点

参观住宿标准

申请部门申请部门领导审批

对接人姓名

对接人联系电话

接待处预审

公务接待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前言 本标准由综合办公室起草并归口。 本标准与前一版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根据国家局、股东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本标准进行修订。本标准由:。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接待工作的职责、计划与审批、安排与实施、费用管理、标准及检查与监督等内容。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公务接待仅指行业外的接待,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以来函单位作为判断行业内外的标准。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本公司范围内的公务接待;牵头制订相关制度,并不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具体承担本公司领导出面的公务接待,协同整合本公司系统接待资源。每年底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就接待标准执行、费用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报备。 3.2各部门负责对口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相关公务接待,每年底定期向综合办公室报备接待标准执行、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3.3公司总经理负责重要来客接待方案、接待就餐及接待用品的审批。 3.4公司纪检审计部、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公务接待实施过程的归口检查、监督。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公务接待要求 4.1.1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极简主义,大礼必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严格遵守规章,按热情、周到、节俭廉洁的原则进行安排。 4.1.2 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 4.1.3 行业外公务、商务接待要以派出单位公函为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开支费用采取实名登记方式。 4.1.4 各单位如有设备调试、安装、维修、保养基数服务类或项目合作类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涉及到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须在前期合同签订中明确就餐相关事宜。 4.1.5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成都中医药大学年新生接待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0年新生接待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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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0年新生接待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有序、热情、周到 二、组织机构 新生接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忠元范昕建 副组长:张承远孙灵根傅春华沈涛(常务) 梁繁荣安劬张纯洁余小平余曙光延建明焦书勤 成员:李勇杨静王军蒋通荣刘旭光罗进学丁廷孝杨军孟宪莉温川飚颜涛钟森谭生奎祝捷谌立巍李瑛成词松陆华彭晓英张先庚杨胤清罗萍官萍陈大义高旭亮刘东梅杨支才邬建卫王柳惠张舒冯俭张艺侯杰杨宇 三、人员安排 (一)总协调:校长办公室 (二)新生接站及志愿者调配: 负责人:颜涛 工作人员:黎奇任强志愿者若干 (三)温江校区接待: 各组负责人: 协调人:李勇(校办) 学生组:王军周茜

保卫组: 刘先毅 后勤组:杨军 工作人员: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相关人员 (四)高新西区校区接待: 各组负责人: 协调人:刘梅 学生组:莫凡 保卫组: 黄宇银 后勤组:权可富 工作人员: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相关人员 (五)十二桥校区接待: 负责人:陈先强 工作人员:校区办学生处学生志愿者 四、学生报到地点 温江校区、高新西区校区 五、主要参与部门及工作安排 (一)校长办公室 工作职责: 协调、组织检查各校区新生接待工作情况;学生取款的车辆安排;筹备和组织开学典礼各项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

协调校领导视察各校区;协调校领导参加开学典礼。 (三)学生处 工作职责:提供新生花名册;制作新生报到传递卡、接待人员通讯录、接待工作证牌等;制作新生报到流程展板;开通绿色通道;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组织办理学生证和发放校徽。 特别要求:绿色通道要认真审核,严格控制。 (四)校团委 工作职责:集中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培训志愿者做好接待工作;负责火车站接站组织工作;各接待点志愿者的统一调度; 特别要求:志愿者责任心要强,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熟悉了解学校情况、专业设置、校园内外环境及交通路线等。 (五)计财处 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各项入学费用的收取;公示收费标准;确保两校区自动取款机能够正常使用;保证接待工作费用;协助绿色通道工作。 (六)保卫处(武装部) 工作职责:设计接待场地安排方案,现场协调、落实场地安排;制作安置两校区指示路标、标识;负责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工作;负责校园内的安全保卫、交通指挥工作;办理户口迁移;安排商业保险公司到现场售卖商业险;安排被服厂售卖军训服装;审核进校为家长提供住宿的宾馆资质;确定安全教育方案并对新生进行安全教育。 特别要求:(1)特别注意加强报到及交费现场秩序维护,新生报到现场安排便衣巡逻岗,提款机前安排专人维持秩序;(2)新生报到期间禁止小商贩进入接待现场和学生公寓。 (七)后勤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宁党办〔2014〕4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 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宁党办〔2014〕47号) 第一条为规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区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区内公务,是指在区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区内公务接待应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加强区内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人员数量和外出频率。 第五条区内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派出单位的对口单位为接待单位。接待各类检查、督查、调研等联合工作组时,工作组牵头单位的对口单位为接待单位。 第六条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实行清单制度。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电话通知或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接待单位应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程序,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

场所、费用等内容),附被接待单位电话通知记录或公函,经相关负责人审签后核报。 第七条上级单位工作人员到下级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自行用餐,早餐标准20元/次,正餐标准40元/次。接待对象用餐费用由接待单位先期垫支,在公用经费中差旅费的伙食补助费列支。接待对象不再报销领取差旅伙食补助费。接待对象用餐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原则上在接待单位内部餐厅、职工食堂用餐。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外就餐。确因工作需要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八条每年年底前各市、县(区)财政局对年度内垫支接待上级单位增加的公用经费进行汇总,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拨付。 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的下级单位对年度内接待上级单位增加的公用经费进行汇总,报上级部门审核后拨付;常驻地在银川市以外的自治区党政机关所属单位,对年度内接待上级单位增加的公用经费进行汇总,报上级部门审核后拨付。 第九条各市、县(区)党政机关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办理业务等,以及各市、县(区)党政机关间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食宿自理,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区内公务接待住宿按照自治区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办发【2013】22号)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

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摘要)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 第七条建立公务外出审批制度。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原则要求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统一管理、简约俭朴、对口对等、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机关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申请部门负责配合具体工作。 三、审批管理 (一)外出公务接待。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外出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要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要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

和人员。 (二)本地公务接待。机关本地公务接待负责接待工作组、检查组来我市的工作视(考)察、调研、检查工作,市外代表团来我市考察交流,以及列入接待计划的外事考察交流和重要商务考察活动。接待活动中,不得组织旅游以及和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三)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由对口科室制定接待方案、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交由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受理,依次报分管领导、分管机关领导、局长审批同意。审批单内容包括申请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经同意后,具体接待安排由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对事前审批单填报内容不明确、缺项的,不予安排。对申请科室提出超标安排、超标预算的,相关领导在审批过程中予以指出、纠正,对同一部门多次提出超标安排、超标预算的,应给与批评教育。 (四)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工作用餐、差旅住宿等开支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公布(以及后来调整)的标准执行,进餐标准暂定为不超过80元/人。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

2020级新生接待工作方案

2020级新生接待工作方案 20xx级新生接待工作方案【一】 一、工作时间 1.本科生新生接待工作时间 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长安校区管理办公室、公安处、信息中心、医院、后勤产业集团(运输、住宿)及各学院于8月27日14:00开始长安校区新生接待工作,接待地点在长安校区翱翔体育馆。 8月27日14:00—21:00; 8月28、29日8:00—21:00; 21:00后教务处、后勤集团(住宿)、财务处接待最后一批新生。 2.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时间 8月29日8:00—21:00在长安校区翱翔体育馆; 8月30日8:00—21:00在友谊校区翱翔训练馆。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将新生(含研究生和本科生)接待人员值班表电子档于7月10日:00前发至XXXXXXXXXXXXXX,新生接待工作人员胸牌将于8月27日13:40 在新生接待现场统一发放。 2.新生接待实行网络注册与实地办理相结合的接待办法,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电脑,以备现场网络注册维护。扫描设备8月27日13:40在新生接待现场统一配发。请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研工部等相关迎新工作部门提前将迎新工作相关数据提供给信息中心、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保证迎新系统的正常运转。请迎新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学院对照迎新网中本单位负责版块进行及时更新,请学生处和研工部分别汇总各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安排,统一汇总成本科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和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并在迎新网统一发布。 联系人:信息中心冯xx XXXXXXXXXXXXXX。 3.新生接待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长安校区住宿的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将汇总信息(包含性别、人数)报长安校区物业公司吴杨(电话:88430313,XXXXXXXXXXXXXX),统一安排住宿。新生接待期间工作人员用餐、饮水等自行解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根据《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支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 1,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1,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2,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厅局级领导同志可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应当结合实际,选择符合会议食宿标准的接待场所签订协议,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2,就餐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以地方特色家常菜为主,严格控制菜品的种类数量和份量,不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餐费标准具体以市接待办制定的市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为准。 3,出行标准,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不得清场闭馆,避免扰民。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接待要求 1,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和公务活动的目的及任务,制定接待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可合并的公务接待应统筹安排。 2,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3,简化公务接待礼仪,却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人员接送机,但不得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安排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摆放花草,铺设迎宾地毯等迎送活动。

新生接待工作方案范本

Clarify the implementation objectives and contents, make the plan unified, the action coordinated and the process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新生接待工作方案

编号:FS-DY-59018 新生接待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新生接待工作,按照“热情、周到、安全、高效”的工作原则,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1.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从9月20日下午16:00开始接待新生,正式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21日8:00至22:00(xx 校区和xx校区同时进行); 2. xx科技学院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1日; 3. xx科技学院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22日。 二、报到地点 1. xx校区:体育馆(部门)、成功广场(学院)。 2. xx校区:图书馆(部门)、行政广场(系)。 三、前期准备工作 1. 迎新宣传氛围的营造,包括“3问”喷绘和宣传横幅的制作(宣传部)。

2. 迎新宣传橱窗、网页等内容的及时更新(宣传部、各部门、各学院)。 3. 校园周边交通管制协调、停车场地的安排及校内车辆停放调度、宿舍区车辆通道的开放、外来车辆的停放、新生接待秩序维护、治安巡逻、校区各开放门口的监管及秩序整治等(保卫处)。 4. 交通示意图的制作、沿路指示牌、与交警的协调沟通(保卫处)。 5. 校园营销的管理及监控(学生处、保卫处)。 6. xx校区及定海校区迎新场地布置(含体育馆及图书馆内各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场地的布置),校门迎新照明灯具安装等准备(后勤服务处、学生处、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7. 新生入学指南专题网页(招生就业指导处)。 8. 制定xx学院xx级新生接待工作方案、新生报到手续办理场地 位置安排、新生报到注册流程图(学生处)。 9. 新生报到材料:新生花名册、新生报到手续单、校园平面图、新生接待工作证、缓交学费申请表等材料的印制(学

公务接待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本着既满足合理需要又体现勤俭节约的原则,树立周到细致、廉洁高效的良好风尚和公司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指因工作需要,接待政府部门、社会各界重要人士和上级单位、兄弟单位、业务单位来宾的相关活动(因公赴外地举办会议、宴请、馈赠属于公务接待管理范围)。 第二章接待范围 第三条代表与我司有业务关联的上级单位来我司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第四条兄弟单位工作人员来我司联系工作、洽谈业务,根据来宾事由,接待部门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接待者,由接待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认可按本办法规定报批,批准后方可安排接待。 第五条经营工作方面的甲方(或客户)代表及项目联系等有关人员。 第三章接待原则 第六条因公接待原则。公司所有公务接待均要符合工作需要。非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出差期间的餐费及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的互相宴请、馈赠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规格恰当原则。根据来宾情况安排合适的接待规格。 第八条对口接待原则。对因公来访的来宾,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 第九条申报审批原则。公务接待一般由对口部门编制接待方案,先申报批准后安排执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编制审批的,经办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标准接待,随后及时补办。 第四章接待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第十一条承接任务。凡接到任务通知,必须准确记录好客人的有关资料,详细填写《接待审批标准及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人数、有无配偶随行;启程地点、出发时间、乘搭何种交通工具、抵达或衔接地点等;生活上有无特殊要求;来我司的目的,在我司停留的时间;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号码。 第十二条拟制方案。接待负责人根据客人的身份、来访时间、目的、意愿和领导的要求等情况,围绕以下内容按时间顺序拟制接待方案:接待标准、食宿地点、活动安排、接陪领导、费用预算、是否需要记者采访、录像、用车安排等事宜。拟制好的接待方案,要及时征询公司领导或对方联系人意见,适当作出修改。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新)

条款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最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汇编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集团接待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5日

附件: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各××××。 第三条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指因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上级单位、兄弟单位、业务往来单位来宾,社会各界重要人士以及公司特邀专家、学者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接待管理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名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所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的开展。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

费用,公司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不得借任何名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非必须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六条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要注重实效。未经批准,不得参加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不得参加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确需对方单位接待的,经办人员应提前向集团公司领导申请,并向对方单位致函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第八条对口接待原则。一般情况,接待对象的对口部门为公务接待经办部门。接待各类检查组、督察组等联合工作组,以牵头部门为经办部门。 第九条经办部门应当向被接待单位索取接待公函,公函应列明公务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条申报审批原则。经办部门根据接待公函及规定的接待范围,事先合理编制接待方案,认真填写《公务接待

新生接待工作方案最新范本

新生接待工作方案最新范本 新生接待工作方案最新范本 为做好xxxx 年新生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1.本科生新生接待工作时间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长安校区管理办公室、公安处、信息中心、医院、后勤产业集团(运输、住宿)及各学院于8月27日14:00 开始长安校区新生接待工作,接待地点在长安校区翱翔体育馆。 8月27日14:00 —21:00; 8月28、29日8:00 —21:00; 21:00 后教务处、后勤集团(住宿)、财务处接待最后一批新生。 2.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时间 8月29日8:00 —21:00 在长安校区翱翔体育馆; 8月30日8:00 —21:00 在友谊校区翱翔训练馆。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将新生(含研究生和本科生)接待人员值班表电子档于7月10 日:00前发至XXXXXXXXX新生接待工作人员胸牌将于8月27日13:40在新生接待现场统一发放。 2.新生接待实行网络注册与实地办理相结合的接待办法,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电脑,以备现场网络注册维护。扫描设备8 月27 日13:40 在新生接待现场统一配发。请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研工部等相关迎新工作部门提前将迎新工作相关数据提供给信息中心、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保证迎新系统的正常运转。请迎新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学院对照迎新网中本单位负责版块进行及时更新,请学生处和研工部分别汇总各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安排,统一汇总成本科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和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并在迎新网统一发布。联系人:信息中心冯 XX XXXXXXXXX XXXXXXXXX 3.新生接待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长安校区住宿的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将汇总信息(包含性别、人数)报长安校区物业公司吴杨(电话:

公务接待规定

公务接待规定 篇一:2014年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社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 1、统筹管理的原则:市社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的。 2、区(市)供销社和社属单位的人员来机关办事需接待的。

3、经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由承办处室、经办人签字,签单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和时间。 1、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处室应及时向市社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2、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处室应事先征得市社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关部门的,由相关处室向市社领导报告,市社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4、市社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5、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市社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6、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市社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处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 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

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本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实行统一接待管理,构建省、市、县三级公务接待管理体制。 各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级公务接待范围。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公务接待范围。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六条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

粤办发【2014】12号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住节约,反对销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本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 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应进来访、出席公务活动的, 其相关邀请函件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人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接待范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責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日、时问、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日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

2017接待工作方案4篇

2017接待工作方案4篇 有4个新的接待工作计划 新版本 本文以新版接待工作计划为校庆接待工作计划,以新生接待工作计划为政治工作年会接待准备工作计划 根据XX学校新生接待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针对XX市南海校区新生接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新生接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兴华、朱德华 副组长:刘克荣、吴建礼、叶欣 成员:刘世全黄胤祀王楚红李维东董克威莫史圣 林桓辽乔如侯惠珍 原地李云昌雅陵曾碧清邓国强黄辉立人 张艳萍李李铁军云刘凤芹 二、新生接待时间 8月28日XX(周日),上午7:00-晚上10: 30。 第三,接收新生的地方

校外接待点设在石牌校区(行政楼以北,停车场以东)和南海(桂城)汽车站。 校园内的接待点位于多功能体育馆内。 四、新生接待工作的具体分工和安排 (一)校外接待点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去石牌校区接待点的一级员工当天6: 00在校区停车场乘车,去南海(桂城)汽车站接待点的一级员工当天6: 30在校区停车场乘车。校外接待点的工作时间为当日早7点至晚10点半,当日晚10点半停课。 党政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南海桂城汽车站接待点。 (二)对校园接待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1、党政办公室 负责新生接待的整体协调。负责制定新生接待工作计划,制作横幅、路标、接待点专业标志、车辆停放标志、新生入学指南、新生报名流程和报名须知(内容由学生处提供),安排校园内的宣传环境;调度新生接待车辆,当天为新生接待人员安排工作餐和饮用水,为新生接待工作提供办公用品,协调现场医疗点设置,设置临时复印点,为体育馆接待点安装电话和银行收费网线,代表校园联系其他单位赞助新生接待工作。 2.学生工作办公室

精选最新公务接待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2-09 16:00:48 来源:解放军报编辑:李林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附件 XX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公共事务管理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 废止说明无 内容概要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厉行勤俭节约,制定本办法。办法共四章十五条,对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公务接待内容程序做了明确和规范,同时对接待标准及费用结算标准提出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节约行政成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的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公司公务接待人员在对外接待中要自觉遵守公关礼仪,做到热情、周到、诚恳、礼貌、严谨,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五条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对外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全面接待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接待工作,并报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二章接待范围和程序 第六条接待对象

(一)上级公司、地方政府、行业主管单位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二)兄弟单位的工作走访、调研、学习交流等; (三)接洽业务的相关单位人员; (四)其他来访人员的来访。 第七条接待程序 (一)了解来访人员的单位、身份、人数、来意、抵达时间、大致停留时间、接送站情况。需接送站的,应当安排接送站人员及车辆。 (二)做好公务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明确接待人、汇报人、汇报提纲、参观时间、参加人等。公务接待活动中需要文字资料、投影、摄影、录像的,接待人员要提前做好人员、资料、设备安排。 (三)按照对口接待原则,安排来访人员的食宿和用车。 1.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的原则,公务接待应当首选食堂或协议酒店。 2.接待规格按照大体对等的原则,安排好来访期间公务用车和接送站车辆。 (四)行程计划、活动内容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变更后安排;对接待活动中临时出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到妥善处理。 (五)接待活动完成后,应当及时进行费用结算。 第八条接待工作要注意原则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接待标准及费用结算

新生接待工作方案最新范本

新生接待工作方案最新范本 为做好xxxx年新生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1.本科生新生接待工作时间 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长安校区管理办公室、公安处、信息中心、医院、后勤产业集团(运输、住宿)及各学院于8月27日14:00开始长安校区新生接待工作,接待地点在长安校区翱翔体育馆。 8月27日14:00—21:00; 8月28、29日8:00—21:00; 21:00后教务处、后勤集团(住宿)、财务处接待最后一批新生。 2.研究生新生接待工作时间 8月29日8:00—21:00 在长安校区翱翔体育馆; 8月30日8:00—21:00 在友谊校区翱翔训练馆。 二、有关要求 1. 请各单位将新生(含研究生和本科生)接待人员值班表电子档于7月10日12:00前发至XXXXXXXXX,新生接待工作人员胸牌将于8月27日13:40在新生接待现场统一发放。 2.新生接待实行网络注册与实地办理相结合的接待办法,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电脑,以备现场网络注册维护。扫描设备8月27日13:40在新生接待现场统一配发。请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研工部等相关迎新工作部门提前将迎新工作相关数据提供给信息中心、财务处

等相关部门,保证迎新系统的正常运转。请迎新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学院对照迎新网中本单位负责版块进行及时更新,请学生处和研工部分别汇总各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安排,统一汇总成本科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和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并在迎新网统一发布。联系人:信息中心冯xx XXXXXXXXX XXXXXXXXX。 3.新生接待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长安校区住宿的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将汇总信息(包含性别、人数)报长安校区物业公司吴杨(电话:XXXXXXXXX,XXXXXXXXX),统一安排住宿。新生接待期间工作人员用餐、饮水等自行解决。接待工作结束后,由本单位统一上报参加接待人员名单,学校发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原则上,学院每天3人,部门按实际工作人数上报。 4.为进一步规范新生接待工作,所有接待人员必须配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要求熟悉和了解长安校区基本情况和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27日前完成准备工作,学校将于27日上午10:00检查工作准备情况。 三、相关安排 1.新生接待期间工作人员班车安排 8月27日12:30由友谊校区乘车点发车,21:00由长安校区乘车点发车; 8月28日、8月29日,7:00由友谊校区乘车点发车,21:00由长安校区乘车点发车。 2.xxxx年新生接待工作值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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