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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动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和劳动管理办法

(QG/TCJS09-01-2006) 1总则

为了加强我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动管理,规范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劳动合同的签定

2.1劳动合同是员工或外聘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2.2我公司员工或招用的外聘工都应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2.3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律使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时要填写员工登记表,及时建档,并登入公司员工花名册。

2.4签订劳动合同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员工劳动合同书由劳资部门统一填写。

2.5劳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栏,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岗位特点认真拟定。

2.6新录用人员必须在三十日之内按照确定的工种和岗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7新录用人员应约定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8招用或调进员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及其他能证明劳动者本人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8.1各用人单位要管好、用好现在岗人员,各用人单位之间可临时合理的相互调剂使用,人尽其才,综合利用。

2.8.2各用人单位临时相互调剂使用的人员不必报劳资审批,工资计算各用人单位之间自行协商。

2.8.3不经批准各分公司(厂、队),不得随意招聘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2.9劳动合同书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名或盖章,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名。

3劳动合同的期限

3.1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3.2有固定期限分为:一年、三年。

4劳动合同的续订

4.1劳动合同期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4.2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续订,由劳动人事部门填写《劳动合同续订书》员工本人签名或盖章后,到公司办公室盖公司法人印章。

4.3劳动合同续订的期限:

4.3.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以续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4.3.2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或五年的,可以续订五年期劳动合同;

4.3.3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企业和本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4.4.1不胜任现岗位工作,又不服从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4.4.2经常违反劳动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4.3强制戒毒复吸者,经常赌博、酗酒屡教不改者;

4.4.4未按规定办理有关离岗手续的不在岗人员。

5劳动合同的变更

5.1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换岗位,在变换岗位时,应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变更》栏汇载变更的内容。

5.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5.2.1劳动合同所确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发生大量削减时;

5.2.2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岗位发生变化时;

5.2.3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岗位消失时;

5.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的。

5.3员工在公司内部跨分公司、厂、队(部室)变换工作岗位的,由劳资部门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员工本人签名盖章后加盖公司法人印章。

5.4员工调出本公司的,公司负责将本人的人事、劳资、社保关系等一并转出。

下列人员不能办理调动手续:

5.4.1劳动合同未变更的;

5.4.2劳动合同未到期的。

6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6.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6.1.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6.1.2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

6.1.3员工调离公司时;

6.1.4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

6.1.5经指定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又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退职时;

6.1.6员工死亡时;

6.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者正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延续到

期满为止。

6.3凡员工和企业协商一致,可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者,有关手续按规定予以办理。

6.4根据《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6.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4.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6.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4.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刑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6.4.5被劳动教养的。

6.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须经劳资部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所在单位和个人:

6.5.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6.5.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6凡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在单位和劳资部门。

6.7员工开除、除名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8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给本人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证明书,本人领取时须签字,根据《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十五日内持其证明和有关材料,到当地政府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

7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

7.1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台帐,当劳动合同发生变更、续订、终止或解除时,按要求在台帐中及时、准确的记载和反映合同的变化情况。

7.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办公室要填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程序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7.3对于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办理第6.9 条所规定的手续的同时,甲乙双方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本人的申请。

7.4凡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劳动合同均属无效劳动合同。

8.1公司的劳动管理由办公室劳资统一负责,并指导、监督各分公司厂(队)抓好本单位劳动管理工作。

8.2新员工和外单位调入我公司的人员,由劳资部门依据劳动定员标准和各用人单位人员的配置情况确定岗位和工种,套用公

司薪酬标准,总经理批准后下达“调令” 。

8.3外出和调入人员的办理程序。凡要求调入我公司的外单位员工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凡要求调出我公司的员工,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部门)行政领导签署意见劳资同意后,办理调出手续。

特殊岗位和短缺工种人员的调出必须请示主管经理。

8.4员工内部调动程序和要求:

8.4.1凡本公司内部调动,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单位和调入单位行政领导签署意见报劳资,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其岗位或工种由劳资部门依据定员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确定。

8.4.2对各单位经优化组合在岗的员工,只允许在年底或年初申请变动岗位。

8.4.3员工调往外单位和公司内部调动,必须把工作及资料交接清楚,列交接清单并签字,且部门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必须签字(限三天内办妥),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8.5严格员工调进调出的管理程序。各单位未经劳资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将人员以各种理由单方面开出“调令”,经查实后,相关责任人将要受到相应处理。

8.6工种的确定与管理。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资部门调令所确定的工种,不得擅自改变工种,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单位提出申请报劳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8.6.1员工在实际工作中,为满足市场需要,必须打破工种界限,提倡一专多能,服从生产作业安排和调整。不得以已定岗

位工种为由拒绝其他工作,否则,影响分配自行负责。

8.7纳入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和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对已纳入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以及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原则上不得调动和改变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由劳资备案后方能调动和改变工种。

8.8员工休假的审批

8.8.1员工休假包括依照有关规定员工应享受的探亲假、公休假、产假、护理假、婚丧假、事假、病假;

8.8.2员工休假统一归办公室劳资管理和审批,严禁各单位越权批假;

8.8.3员工休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由单位行政一把手签署意见,经劳资同意后方可休假;

8.8.4员工休婚假、护理假、产假必须由公司计生办出具休假证明,经劳资部门批准方可休假;

8.8.5员工休三天以上病假,须有员工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由所在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字报劳资备案,无医院证明者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事假必须到劳资办理休假审批手续;

8.8.6员工休事假、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领导直接审批;

8.8.7以上休假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按公司薪酬办法规定配套执行;

8.8.8员工休假一经批准不得存休或分段休假,休假期满必须到劳资办理销假手续,休假到期因特殊原因,不能上班者,在距休假期满前一周内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8.8.9公司允许淡季休假和冬季休假,但要上报休假方案经

批准后执行。

9罚责

9.1未及时按本规定办理劳动合同和劳动管理相关手续的,已造成后果,其责任者处罚200 元;

9.2凡出现差错已造成不良影响,其责任者处罚100 元,已造成后果,其责任者除承担损失外,处罚200 元;

9.3凡丢失、损毁劳动合同等劳动管理资料的,其责任者处罚300 元,造成严重后果,其责任者除承担损失外,处罚500-1000 元或调离岗位。

10此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QG/TCJS09- 02 - 2006) 1.劳动工资分配原则

1.1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1.2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

1.3先考核,后分配的原则;

1.4先公示,后发放的原则。

2.劳动工资分配形式

2.1计时工资,即:按工作时间计发的工资;

2.2计件工资,即:按工作量计发的工资。

3劳动工资分配标准

3.1 管理岗位(薪酬)标准(附表及备注)

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岗位薪酬标准(一)

备注:以上工资等级标准均由基础工资300元、各种津贴30元和岗位工资(标准工资-基础工资-各种津贴)构成

3.2操作岗位(薪酬)标准(附表及备注)

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操作岗位薪酬标准(二)

备注:以上工资等级标准均由基础工资300元、各种津贴30元和岗位工资(标准工资-基础工资-各种津贴)构成

3.3返聘人员岗位(薪酬)标准(附表及备注)

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返聘人员岗位薪酬等级标准(三)

备注:以上工资等级标准均由基础工资300元、各种津贴30元和岗位工资(标准工资-基础工资-各种津贴)构成

3.4 计件工资审核单(附表)

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分公司计件工资审核单

4. 劳动工资分配考核

4.1考核依据

4.1.1经济责任制考核规定;

4.1.2各项规章制度;

4.1.3工程承包合同;

4.1.4签订的经济责任书;

4.1.5劳动合同或协议;

4.1.6计件工资审核单;

4.1.7考勤表;

4.1.8工作验收结果。

4.2考核程序

4.2.1总公司职能部室对分公司进行考核,确定分公司劳动工资分配比例;

4.2.2总公司根据分公司的考核结果再对各职能部室进行考核,确定职能部室劳动工资分配比例;

4.2.3各职能部室和分公司分别对其所辖岗位进行考核,确定各岗位劳动工资分配比例;

4.2.4将考核分配比例及结果公示,专栏内贴三天,由基层工会及职工代表在工资表上签字并标注“已公示” 。

5. 劳动工资管理

5.1公司每年年底或年初将对所有岗位员工进行考试(考核),按审批后岗位(职务)和级别变动薪酬也随之变动。

5.2凡变动岗位(职务)和级别的,从批准后次月起执行新的

岗位工资标准。

5.3各类休假按照员工休假规定计算支付工资。

5.4加班工资

5.4.1各单位应当均衡组织生产和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

5.4.2法定节假日、周休息日尽量安排休息,严格限制加班;

5.4.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发加班工资;

5.4.4确实需要加班的,严格控制加班人员,名单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享受加班工资,事先不报一律不得计发加班工资;

5.4.5机关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不得发生加班,特别批准除外;

5.4.6门卫岗位人员,法定节假日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周休息日不计发加班工资;

5.4.7员工休息日以冬天集中换休为主,如果平时享受了加班工资,冬休时则不计发工资。

5.5 津贴

5.5.1根据白人资字(2005)121 号文规定,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后,原结构工资制度停止执行。为了体现艰苦及特殊岗位与其他岗位的差别,只保留高温津贴、井下津贴、夜班津贴及保健津贴,其他各种津、补贴停止执行。

5.5.2根据我公司的行业特点,没有高温津贴;

5.5.3井下津贴按矿山有关规定执行,按实计发;

5.5.4夜班津贴专指大夜班,标准为0.8 元/ 日,按实计发;

5.5.5保健津贴、小夜班津贴等综合标准为30 元/ 月,包

含在标准工资内。

5.6 劳动工资审批

5.6.1每月8 日前将上月按本规定制作的工资表及相关依据附件资料报综合办公室(劳资)审核;

5.6.2将审核合格的工资表报主管领导批准;

5.6.3转计划经营部财务支付(工资存折)。

5.7劳动工资发放

5.7.1每月按时考核、计算、公示,必须在8 日前上报,综合办公室(劳资)在10 日前审核完,计划经营部财务在分公司内部银行存款够付工资时,于15 日前支付;

5.7.2工资表类别分为:合同制员工计时工资表、返聘员工计时工资表、合同制员工计件工资表和返聘员工计件工资表,工资表格式见附表。

7 责任追究

7.1每月各分公司劳动工资考核、计算和公示工作由分公司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核算员负责制表、发放和存档工作;

7.2机关劳动工资考核、计算、公示、制表、发放和全公司各种(类)资料存档工作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7.3所有相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大

小,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级、离岗行政处分,同时承担损失并处罚50-1000 元。

8. 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员工社会保障金管理制度

(QG/TCJS09-03-2006)1总则

1.1社会保障基金是一项国策,它关系到每一名员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也是为了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使这部分人老有所养,依据白银公司有关社会保障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2社会保障金是指: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简称为“三金” 。

1.3按照白银公司规定,综合办公室(劳资)是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社会保障金管理的主管部门。

2社会保障金的计算及扣缴规定

2.1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及扣缴规定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缴费金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企业缴费比例。

2.2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保障员工失去工作或转换职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专项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

根据白劳字[99]012 号文件精神,失业保险基金按年工资总额的3%缴纳,其中企业按职工年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按

1996 年本人工资水平核定数缴纳(1%)。

2.3医疗保险金是保证员工就医的专项基金,是医疗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医疗保险金按年工资总额的7%缴纳:其中企业按职工年工资总额的5%缴纳,个人按2001年11月份本人工资水平核定数缴纳(2%)。

3社会保障金的管理

3.1由综合办公室(劳资)专人负责管理。

3.2认真建立健全员工社会保险手册、卡片及个人帐户,做到帐、卡、册统一。

3.3全民及集体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金额在工资表的扣款栏中列支,每月由综合办公室劳资汇总并分别转帐到人力资源部劳动保险科及银城实业公司劳动保险科专用帐户,并将所扣金额由综合办公室劳资负责管理,所保基金由专人填入员工本人的社会保险手册及卡片中。

3.4社保基金专管人员应认真核定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金金额,并合计年总额,定期公布。

4社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处理

4.1养老保险金有关问题的处理:

4.1.1已批准休假(自谋出路)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以本人休假前一年月平均工资额作为基数,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达不到系统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按系统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规定的比例为基数缴费,若员工本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计算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否则按上级有关规

宝钢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宝钢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学院:商学院 专业:市场营销 年级: 08 级 姓名:张伟楠 学号: 24080304

宝钢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企业简介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系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宝钢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和钢材总供应商。2009年,宝钢营业总收入1,953亿元,利润总额149亿元,资产总额4,020亿元,净资产2,430亿元;宝钢从业人员总数为106914人;2010年宝钢连续第七年进入《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列第276位,并被评为2009年度“全球最受尊敬企业”,成为中国内地唯一获得此称号的企业。2009年宝钢产钢3887万吨,位列全球钢铁企业第三位。 1978年12月23日,宝钢在上海动工兴建。1998年11月,宝钢与上钢、梅钢实现联合重组。2006年重组新疆八一钢厂。2008年与广钢、韶钢重组,成立广东钢铁。2009年3月,宝钢收购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近年来,宝钢重点围绕钢铁供应链、技术链、资源利用链,加大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竞争力,提高行业地位,已初步形成了包括钢铁主业及相关多元板块的业务结构。

宝钢钢铁主业立足于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钢铁精品,已形成普碳钢、不锈钢、特钢三大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金属制品、航天航空、核电、电子仪表等行业。目前宝钢产品通过遍布全球的销售网络,畅销国内外市场,不仅保持国内板材市场的主导地位,而且将钢铁精品出口至日本、韩国、欧美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宝钢重视环境保护,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追求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冶金行业第一家通过ISO14001环境贯标认证的企业,也是中国冶金行业和上海市首家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企业。 2004年,宝钢成为最先加入“全球契约”的三家中国企业之一。2006年,宝钢加入“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成为国内第二家加入WBCSD的企业,也是全球钢铁行业的首批WBCSD成员。 宝钢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始终把回报社会、奉献社会作为宝钢自觉的使命和责任,先后设立了宝钢教育基金、“中华宝钢环境奖”基金、捐资“希望工程”、捐建南极长城站和昆仑站站房。第一时间向汶川地震、台湾海啸受灾地区伸出援手,对口支援云南普洱地区和西藏仲巴县,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注入了强大动力。 公司使命: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钢铁产品、技术和服务供应商。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

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XXX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集团公司投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或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最低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劳动合同管理,按集团公司下发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用人单位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劳动监察部门检查督促各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

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依法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劳动部门监制的合同文本。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劳动者。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知书》要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职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劳动关系。 第三条由公司返聘的人员及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签订专项劳动协议。 第四条公司编印的《劳动合同》应符合劳动法律有关规定,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与员工签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存档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本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解除,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初次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均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录入C6协同办公平台,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第九条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员工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 议》,保障公司需保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条司原则上与员工签订有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期限为一到三年(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行为表现及双方意向决定是否续签。 第十一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新聘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3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 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中约定合同期限及试用 期期限,新聘用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具体根据 公司有关招聘与录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延第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所依据之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变更的条款超过白分之五十时,合同须重新订立。 第十四条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或其中一方出现劳动法规定的符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则双方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届满不再续签的人员,按终止劳动合同处理,由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作对方做好工作交接、保险转移等离职善后工作。 合同到期需续签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 向员工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如员工同意续签,则带 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手续;如员工本人不愿再续签,则按终止劳动合同处理。

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年月日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总部)的劳动合同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总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总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该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集团(总部)劳动合同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被录用员工进行劳动主体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对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第六条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和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执二份,员工执一份),附件为《竞业限制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保密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公司或员工提出需在劳动合同中特殊约定内容的,由双方依法进行协商。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公司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员工送达《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员工应在收到《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7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 第十条续签劳动合同按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即由人力资源部向劳动合同到期员发放《劳动合同 续签意向调查表》; 2.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公司安排合同到期考核,即按《合同到期业绩考评表》、《合同到 期能力考评表》、《合同到期态度考评表》,将结合部门意见决定是否继签; 3.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到期考核进行汇总,制定《劳动合同到期汇总表》并报上级领 导审批; 4.人力资源部依据最终审批,安排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5.公司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6.续订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员工协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说明〗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 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合同分类〗 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律为三年。 〖签订合同的范围〗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条、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 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第九条、开除 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 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 元。 培训赔偿〗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满足客户评估需要,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决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制订实施本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公司务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对需签订合同的员工介绍公司的优惠条件和相关情况。 三、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正确、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页“用工单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车间名称,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写错别字。 第2项有关乙方自然情况均应填写完整,合同期限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自签订之日算起,一般为一年。同时,乙方工作内容(工种)也应注明。 最后一页(签章栏)的乙方签名应由签合同员工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具体签订时间,严禁代签或作假,确保合同有效。 说明:1、只有夫妻关系的员工才能合签一份合同。 2、员工有别名,并已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均应在填写的姓名后写上别名(加括号),并盖章或按手印确认,以免产生不良问题。 四、签订合同的员工应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粘贴在备注栏上。 五、各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册登记,对没送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员工私自解除合同而离厂的,车间主任应在花名册上注明,并在15天内以联络单的形式,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各1份,以便于冻结其工资和注销劳动合同,否则,造成应冻结工资被领取的,按公司规定追究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七、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各车间按规定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掌握签订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情况。 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劳动主管部门的合同验证工作,应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档等工作,防止遗失。

集团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集团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劳动合同管理 1范围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和劳动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

2控制目标 2.1确保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 生 2.2确保对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视,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变更、终止、解除等日常工作的管理,使劳动合同真正对企业和员工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3主要控制点 3.1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及时对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并上 报考核情况 3.2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转正 3.3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合同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4特定政策 4.1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都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 部门鉴证 4.2人力资源部将鉴证后的劳动合同交给部门,相关部门自行建立本部 门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并将劳动合同返还员工本人,人力资源部保留一份 4.3劳动合同中应包含相应的试用期协议

试用期的确定应根据合同期的长短及岗位级别确定,但不应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延长试用考察的,可根据规定进入延长试用期阶段,但是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总和不应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不同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含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含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4.4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应根据岗位的任职标准、工作职责和新进人员的自身资质、合同续签人员从事本工作岗位期间的绩效表现分别 判定 -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期限可分为:半年、1年、2年、3年、5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从严控 制 -公司高级管理层基于部门人员需求情况的分析,对各类续签合同期限的比例作出决定,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得分按比例签订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1.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 劳动合同制管理,临时聘用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协议》; 2.公司劳动合同及《临时聘用协议》以国家《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 规条例为依据,双方如有另行约定的款项,以双方约定的各项规定为准,本手册及《临时聘用协议》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固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岗位等级为部门经理 以上副总经理以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特殊人才特殊岗位可采用 非固定期限。 4.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和解除 (1)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 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 任何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 员工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5)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支付违约金;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6)违约金计算: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收入×未履行合同年限,工作未满12个月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一)规章概述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劳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f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如协商一致、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等特征。但劳动合同乂具有其独特的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固定的,旦具有从属性。在劳动合同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二者之间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管理和指挥。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主体是受限制的:一是年龄限制。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有毒、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特殊行业对年龄的限制是不得低于18周岁。二是性别限制。女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卜.及第四级以上体力劳动;每次负重不得超过25公斤;每小时连续负重六次以上的,每次负重不得超过20公斤。三是技术限制。有些行业对劳动者有技术能力方面的限制,如汽车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四是身体健康状况限制。比如炊事员、保育员不能有传染病:天车工、外线电工不能有高血压病;司机不能有色盲病,等等。五是自由状态限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是自由状态不受限制的人。换句话说,不能被迫究刑事责任。 (3)劳动合同具冇身份性质:一方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劳动者木人签订,不得代签。另一方面,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经合法手续解除原合同不得再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向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强调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不管结果如何,水平高低, 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招收录用职工应当遵循“十六字方针”,即血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面向社会, 是指面向全社会招工,不能内招;公开招收是指招工信息向全社会公开,让社会知晓;全面考核是指对应 聘人员在政治、业务、命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考核标准;择优录 用是指录用程序必须要公开,要张榜公布,根据确定的标准择优录用。 同签订其它合同?样,劳动合同也耍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被招收录用的职工在报到后,由用人单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DOC格式).DOC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DOC格式).DOC [2002]第8号《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5月13日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钮茂生2002年6月12日 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

位制作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分别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印章,注明签订日期。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八条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款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还可以订立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 (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三)福利待遇和单位补充保险;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用工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内勤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 非代理制的银保、团险、电销等业务系列外勤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各系列的《基本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主体与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所述的“人力资源部”,具体指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二级机构的人事行政部。其中: (一)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辅导、提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的法律意识和用工技能; 3.指导并监督各级机构的劳动合同管理; 4.负责总公司员工、二级机构总经理室成员及委派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分公司及下属机构人事行政部是本机构的劳动合同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和落实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并对本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负责; 2.负责本机构人员(除上述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外)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要求 第四条定义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将会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规定。 本办法中的劳动合同不仅包括公司标准版本的劳动合同,还包括各种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以及《保密合同》、《资产管理安全责任书》、《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等合同附件。 非代理制的银保、团险、电销等业务系列外勤员工适用的《基本法》应作为附件写入劳动合同。 第五条合同分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合同签订主体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最新版

文件编号标准条款号:生效日期: 2015.8 共 3 页第 1 页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2. 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事部 3. 职责 3.1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2 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3 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4. 劳动合同的订立 4.1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解释合同条款内容。 4.2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4.3 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从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办理招收(聘)录用手续时,劳动者应出示求职证或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按

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15日内办理有关转移劳动关系手续。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及时调查研究,进行调解,把劳动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要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以下台帐: ①劳动合同台帐; ②岗位(专项)协议台帐; ③医疗期台帐;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427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团公司与员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员工签订,并加盖集团公司公章。其中,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加盖分公司公章。 第四条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集团公司与员工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与员工订立的其他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续订 第五条集团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花名册备查。 第六条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由集团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七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集团公司根据员工基本素质、工作岗位、专业特长和集团公司对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原则上5年,最长不得超过8年。

油田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一、适应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订立办法、订 立原则、订立程序,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鉴证以及公司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职责 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的职责如下: (一)法人代表负责代表公司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该办法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2.负责劳动法规及《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培训工作。 3.负责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 4.负责制定公司标准《劳动合同书》。 5.负责公司总部及燕郊地区各单位《劳动合同》的制定、订立、变更、审 核、鉴证、归档。 6.根据公司法人代表的委托,代表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各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地区下列事宜: (1)该办法的归口管理。 (2)该地区劳动法规及《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培训工作。 (3)该地区各单位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 (4)在公司标准《劳动合同书》基础上,结合当地劳动法规、政策拟定附加条款,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5)该地区各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审核、鉴证、归档。 (6)根据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事宜。

(四)工会 负责指导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组织调解劳动争议。 (五)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 负责协调本单位和本部门职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工作。 三、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的规定,公司必须以书面形式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 3.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订立的各项条款和约定的有关事项。 (二)劳动合同种类 公司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四种:企业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企业聘用合同制劳动合同、雇员制劳动合同和劳务制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 试用期限、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双方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试用期限、合同期限 (1)试用期限:新招聘人员(含大中专毕业生)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期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全套,含标准合同模板、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协议、解除合同通知等) 说明: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主要用于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管理办法全面、详细且规范,附件中包括标准劳动合同模板、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协议、工商风险免责协议书、劳动合同续订书、劳动合同变更书、合同解除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等内容,便于企业“拿来即用”。 目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制度) (2) 附件1:劳动合同范本(标准、通用版) (8) 附件2:员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21) 附件3:培训服务协议书 (25) 附件4:工商风险免责协议书 (27) 附件5:劳动合同续订书 (29) 附件6:劳动合同变更书 (30) 附件7: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31) 附件8: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 (32)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制度) (全套,含标准合同模板、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协议、解除合同通知等)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1.3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检查督促各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1.4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公司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注:本条括弧中内容若企业没有工会组织,不必添加。 2.劳动合同的订立 2.1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或者符合国家标准与要求的格式样本。 2.2公司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2.3公司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公司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

劳动合同全套管理制度及全部表单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与员工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和终止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以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签订的,公司有权在三日内解除用工关系。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劳动合同管理执行部门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第六条劳动合同类型与内容 1、劳动合同类型 1.1 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2 固定期限的合同期以年为单位,最短为一年,特殊情况可签订6个月; 1.3 新入职员工按不同岗位签订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试用期 2.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3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主体说明 3.1 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劳动者必须是有劳动能力、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所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原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校学生等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3.2 如系法人单位的,则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系非法人单位的(分公司),由所在地法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若无法人单位的,则由分公司签订。集团公司特别要求的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签订。 4、劳动合同内容说明 4.1 劳动合同范本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1、员工一经聘用,须在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即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各单位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单位和员工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人力资源部应向新入职员工说明工作要求、工作岗位名称、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签订过程中新入职员工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 5、人力资源部及时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并存档。 6、劳动合同签订说明 6.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经签订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6.2、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盖章、职工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6.3、劳动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6.4、签订劳动合同时请用黑色签字笔或水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涂改,单方涂改视为无效。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盖章或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附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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