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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2.0.9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相关要求:监理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2.0.14型式检验

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

相关要求: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产品如在昆山市质监站进行备案后,质监站将在该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上作出已备案的文字说明,此时工程只要有该型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即可;未在昆山市质监站进行备案的,应由建设、监理核查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作出证明。

第三章基本规定

3.1 技术与管理

※【条文】3.1.1 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要点说明】施工现场均应做到“四有”规定:有资质、有标准、有体系、有制度,“有标准”是指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相应的标准(做好基本条件)。“有体系”树立体系管

理质量的观念,并从组织上加以落实,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制度”是

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制度必须健全。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三检”控制。

相关要求:目前没有节能保温的专业资质,有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的即可施工。

※【条文】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要点说明】强制性条文,对涉及节能变更的限制,三层含义:第一,事前办理设

计变更手续;第二,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第三,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

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并应获

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

【条文】3.1.3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

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

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要点说明】由于技术新没有标准可作为依据,对于四新技术的应用采取积极、慎

重的态度。必要时进行“预演”评定达到要求。

【条文】3.1.4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

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条文】3.1.5 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要点说明】目前没有节能专项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应具备见证检测资质和节能实验

项目的计量认证。

3.2 材料与设备

【条文】3.2.1 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

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条文】3.2.2 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

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

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

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 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要点说明】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监理现场检查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可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这些质量证明文件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直接影响节能效果的材料和设备应实施抽样复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项目见下表

表A.0.1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条文】3.2.3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防火规范GB50045、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耐火性能是建筑工程最

重要的性能之一。

【条文】3.2.4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材料应符合规范GB50325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条文】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

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要点说明】无配合比时,可以按照产品说明书配制。执行中应注意上述配制要求,

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并应写入施工方案中。

相关要求:昆山市质监站规定保温砂浆强度应达到1Map。

【条文】3.2.6 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

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环境湿

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要点说明】多数节能保温材料的含水率对节能效果有明显影响。这些要求应该体

现在施工方案中,目前缺少含水率要求的情况较多,本规范给出控制含水率的最低要求。

雨期施工、材料泡水等情况下,应采取措施控制保温材料的含水率。

相关要求:雨天不得施工,雨后不能马上施工。

3.3 施工与控制

※【条文】3.3.1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相关要求: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有如何审批保温工程施工方案的内容。(质监站会检查)

【条文】3.3.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要点说明】制作样板间(件)的方法还是比较行之有效的,不仅可以直观地看到和评判其质量与工艺状况,还可以对材料、做法、效果等进行直接检查并作为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间(件)的技术资料(材料、工艺、验收资料)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条文】3.3.3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3.4验收的划分

【条文】3.4.1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表3.4.1划分。

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

【要点说明】单位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直接将节能分部工程划分为10个分项工程,划分的原则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验收规范原有的划分基本一致。当分项工程较大时,可以划分检验批验收,本规范15.0.3条规定了验收合格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概述

1、第一节“一般规定”中主要叙述了墙体节能验收的条件、内容、方法和隐蔽工程

的项目等基本要求。特别对隐蔽工程验收提出了不仅要做文字记录还要拍摄图像资料的规定。对容易被忽视的节能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形式检验报告、保温材料的防潮防水

措施等提出要求。

2、第二节“主控项目”中的15条要求适核心内容。主要对墙体节能材料要求、重要

材料进场复验、基层处理和构造做法的要求等。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对保温隔热材料厚度、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保温浆料的施工和涉及安全的锚固件等作出严格规定。

3、第三节“一般项目”主要是对材料与构建的外观和包装、铺贴加强网、墙体的热

工缺陷、墙体保温板材的接缝、保温浆料的厚度与接搓、墙体上容易碰撞的特殊部位处理

以及有机类保温材料的陈化时间等提出要求。

4、本章和有关维护结构的几章类似,格式体例一致,验收的内容与要求也相互融会

贯通。学习和执行这些规定可相互对照、加深理解。

4.1 一般规定

【条文】4.1.1 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

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要点说明】:适用范围涵盖了目前所有的墙体节能做法。其他节能材料也应参照执行。

※【条文】4.1.2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

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

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要点说明】主要强调验收程序节能工程和主体工程分开验收;节能和主体结构同

时施工,如现浇夹心复合保温墙板、预制墙、金属框架墙等,“应与主体一同验收”是指

时间上和验收程序上的“一同验收”,验收标准应遵守各自的要求,不能混同。

※【条文】4.1.3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

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要点说明】墙体节能工程采用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是由供应方配套提供。对

于其生产过程采用的材料、工艺,现场无法控制也难以检查,耐久性在短期内更是难以判断,因此主要依靠厂方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加以证实。证明采用的该种产品或成套技术的

安全性和耐候性符合要求,同时还意味着厂家或供应方承担该产品或成套技术的法律责任。

安全性:防火安全和结构安全。防火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里主要指材料的燃烧性能。外保温系统虽然不是承重结构,但在正常荷载作用下保持稳定。目前测试的项目主要

是抗风荷载性能和抗冲击性能。

耐候性:要求外保温系统在温度、湿度和收缩作用下应是稳定的。目前测试的项目主

要是耐候性和冻融性能。

※【条文】4.1.4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

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主要指外门窗洞口)

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的厚度;

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要点说明】当施工中出现本条未列出的内容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加以补充。对于“必要”可理解为能够满足需要及通过照片图象能够证

实被验收对象的情况。应有隐蔽工程全貌和有代表性的局部(放大)照片。作为隐蔽验收

资料与文字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相关要求:第2条保温板的粘结面积应在50%以上;第9条砌筑用砂浆应为配套的保

温砂浆,而非普通砂浆。对于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必须有检查记录。

【条文】4.1.5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条文】4.1.6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墙面,每500~1000㎡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想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4.2 主控项目

【条文】4.2.1 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

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要点说明】本条是对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的基本规定,也是监理的基

本工作。设计选用的材料和构件是经过热工计算确定的,不允许随意改变和替代。和【条文】3.1.2强制性规定相一致。目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现场监理必须认真对进场材

料和构件进行检查和验收。

※【条文】4.2.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

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要点说明】强制性条文。隔热保温材料包括自保温墙体材料,大多数是多孔、松软、低强度、低密度材料,其导热系数与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相互关联,都对工程

质量和节能效果具有重要影响。通过数项参数的试验更好更全面地判断材料的内在质量。

本条中除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均应进行进场复验,控制燃烧性能主要靠核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新材料,还应检查是否通过技术鉴定,重点看热工性能、燃烧性能的检验结果是否符

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相关规定。

通常核查注意以下几点:

1 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应核查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口商品商检证明、复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等是否都具备。

2 文件的有效性。主要核查出具报告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资格)、文

件的有效期、文件的日期、签字、印章等是否符合要求。

3 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是填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合理、结论是否明确

和正确,以及各项质量证明文件之间是否有矛盾等。

4 质量证明文件和复检报告为复印件时,应加盖证明其真实性的相关单位印章和经

手人员签字,并应注明原件存处。

※【条文】4.2.3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

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以下时各抽查不

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要点说明】“压缩强度”是针对受压缩变形较大的材料力学检验的一项参数,通

常可理解为当材料的压缩率为10%时的抗压强度值。抽查3次和6次的规定是指不必对每

个检验批抽查,只需控制总的抽查次数。各次抽查宜针对不同的检验批进行,宜均匀分布。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包括抗裂砂浆和保温砂浆;检查数量中的单位工程昆山市规定为

同一施工许可证内的整个项目。

【条文】4.2.4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应符合该

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要点说明】本条要求进行的冻融试验并未规定必须进场复验,可以是进场复验,

也可以是由材料生产、供应方进行或委托送检的试验。

外保温工程用粘结材料的冻融试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条文】4.2.5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基层的表面平整度,粉尘等附着物,含水

情况。

【要点说明】保温层所附着的墙面,通常可能是主体结构的表面(混凝土或砌体表面),其平整度、光洁度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附着物和污渍可能会给节能保温材

料的粘结带来困难。施工方案中应提出明确要求。按照4.1.4条规定,隐蔽工程应形成图象资料,图象资料除了拍照验收部位外,还可以拍摄界面剂本身、表面处理操作等内容。

【条文】4.2.6 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4.2.7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要点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这四条规定关系到安全和节能效果,很重要。

1保温隔热材料是隐蔽工程,过程中如不监控,完工后其厚度难检查。保温层厚度不足,保温效果降低,从而使建筑物出现结露、返潮、发霉、采暖温度过低等现象。

2现场拉拔试验可采用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如JGJ14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当设计给出粘结强度时应遵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不小于0.1MPa。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通常采用人工抹灰的方法施工。一次抹灰厚度不能过厚,否则容易出现空鼓、坠落、变形等情况。每层抹灰厚度和间隔时间,应在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中注明。通常每层抹灰厚度最大不宜超过30㎜。

4粘结强度试验和锚固拉拔力试验,当施工企业试验室有能力时可由施工企业试验室承担,也可委托具备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3处。

【条文】4.2.8 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注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4.2.9 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保温浆料的同条件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核查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要点说明】保温浆料又称保温砂浆,其全名为“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通常

为双组分,将胶粉料和聚苯颗粒轻骨料分别用袋包装,使用时按一定比例要求加水拌制而成。保温砂浆的配合比、搅拌时间、使用时间等一致性较差,施工质量不易控制。主要依

靠施工中制作的同条件试件来检测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等参数。测试干密度及导

热系数用的同条件试块的尺寸为300×300×300㎜,养护时间为28天,试块数量为每个

检验批至少制作1组,每组3块。测试干密度后的试件,按《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

性的测定》GB/T 10294的规定测试导热系数。测试压缩强度用的同条件试块的尺寸为100

×100×100㎜,养护时间为28天,试块数量为每个检验批至少制作1组,每组5块。

【条文】4.2.10 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进行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要点说明】第二条饰面砖应进行拉拔试验,按照《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规程》

JGJ 110的规定进行,饰面砖粘结强度应不小于0.4MPa,保温层粘结强度应不小于

0.1MPa与之相矛盾。当一定要采用饰面砖时,必须有保证保温层与饰面砖安全性和耐久

性的措施,并应通过试验证明。

※【条文】4.2.11 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等

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

饱满度。

检查数量: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要点说明】如果采用普通砂浆砌筑,墙体的灰缝部位将成为热桥,严重降低墙体

保温效果。通常设计会要求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检查检验方法可以参照《砌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相关章节的规定。保温砂浆强度试块的制作可以参照

普通砂浆的要求。检验砂浆强度,应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试验报告。

※【条文】4.2.12 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

2 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

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 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试验检查。核查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抽查5%,

并不少于3块(处)。

【要点说明】预制保温墙板本身的质量包括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安装性能等。这

些均应由生产厂家负责,故厂家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中应有相应数据。

对于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的检查,首先应确定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

符合设计要求。其次,应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核查。例如,核对埋件数量、焊接质量等是

否满足要求。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等看似不太重要的细节,但对

安全和节能也有较大的影响,现场重视检查细部构造。

对于保温墙板板缝的渗漏问题,可采用现场淋水试验的方法,对墙体板缝部位连续淋

水1h不渗漏为合格。

【条文】4.2.13 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汽层时,隔汽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

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

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处。

【要点说明】墙体内隔汽层的作用主要防止空气中的水份进入保温层造成保温效果

下降,进而形成结露等问题。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现场对照设计仔细观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补。检验批的划分应按照4.1.6条的规定。

【条文】4.2.14 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

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5个洞口。

【要点说明】门窗洞口四周墙侧面,是指门窗洞口与外墙面垂直的侧面,尤其是凸

窗周围的侧面,容易出现热桥或保温层缺陷。这些部位是维护结构节能的“软肋”,处理

不当会严重降低节能效果。在节能设计中应给出需要采取的隔断热源或节能保温措施。当

设计未提出要求时,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建设或监理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应采取处理措施。在施工方案中明确这些部位的做法。

【条文】4.2.15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

【要点说明】热桥是指外维护结构上有热工缺陷的部位。在室内外温差作用下,这些

部位会出现局部热流密集的现象。在室内采暖的情况下,该部位内表面温度较其他部位低,而在室内空调降温的情况下,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又较其他部位高。具有这种特征的部位,称为热桥。

4.3一般项目

【条文】4.3.1 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

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条文】4.3.2 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

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摸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褶皱、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

相关要求:网的铺设不得起鼓,搭接不少于3~5㎝。

【条文】4.3.3 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要点说明】本条内容与4.2.15条要求的内容相同,所不同的是本条针对的不是

严寒、寒冷地区,而是所有设置空调的房间。外墙热桥多是墙体内部以及附墙或挑出的各

种部件、构造等造成。这些部位或构件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源或节能保温措施。当

缺少设计要求时,应提出办理洽商,或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处理。

【条文】4.3.4 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

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要点说明】本条与4.2.15 4.3.3条要求的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针对施工缺陷。施工单位在墙体施工前,应专门制定消除外墙热桥的措施,并在技术交底中加以明确。施工中应对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随时填塞密实,并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进行处理,这种处理应列为隐蔽工程验收并加以记录。现场重点检查热桥部位保温层的厚度、拼缝等处的做法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条文】4.3.5 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要点说明】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各地做法有所不同。部分地区要求接缝处使用胶粘剂粘接,另外一些地区则要求保温板接缝处不粘结,只要将接缝挤严并将保温板固定即可。根据当地规定在施工方案中明确。最主要的是要挤紧、可靠固定、接缝处平整严密,以免砂浆或水泥浆进入缝隙内。

【条文】4.3.6 墙体采用保温砂浆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要点说明】保温浆料层的施工,包括对基层和面层的要求、对接茬的要求、对分层厚度和压实的要求等,均应按照普通抹灰工艺的要求进行,其检验也与普通砂浆类似。施工中要保持厚度均匀并不容易,应采取冲筋、分层抹灰、刮平、压实等一系列工序。接缝处如果不密实,不仅容易形成热桥缺陷,而且还容易造成保温砂浆在接缝处出现空鼓开裂甚至脱落。现场重点巡视检查。

※【条文】4.3.7 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要点说明】通常采取的措施有:在面层砂浆中增做加强网,采用强度较高的材料做表层,在表面另外增加金属防护层等。这些措施应由设计给出,也可以施工单位提出洽商,根据洽商纪录将选择的加强措施写入施工方案执行。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观察加强措施是否实施,并应拍照证实。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条文】4.3.8 采用现喷涂或模板浇注的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要点说明】有机类保温材料的陈化,也称“熟化”,是该种材料的一个特点。如

果未达到陈化时间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用作保温的有机材料很可能开裂。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概述】建筑幕墙可分为透明幕墙和非透明幕墙。

玻璃幕墙的可视部分属于透明幕墙。节能标准中对其有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可见光

透射比、气密性能等相关要求。为了保证幕墙的正常使用功能,在热工方面对玻璃幕墙还

有抗结露要求、通风换气要求等

非透明幕墙包括玻璃幕墙的不可视部分,以及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等。建筑节能的指标要求主要是传热系数。但同时考虑到建筑节能问题,还需要在热工方面有

相应要求,包括避免幕墙内部或室内表面出现结露,冷凝水污损室内装饰或功能构件等。

所有这些要求需要在幕墙的深化设计中去体现,需要满足要求的材料、配件、附件来

保证,需要高质量的施工安装来实现。

本章的幕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了以下内容:

1)对幕墙节能工程隐蔽验收的要求。

2)对幕墙材料、配件、附件、构件的质量要求,包括保温材料、玻璃、遮阳构件、

单元式幕墙板块、密封条、隔热型材等。

3)对幕墙材料、配件、附件、构件的见证取样、复验的要求。

4)对幕墙气密性能的要求,实验室送样检测的要求。

5)对幕墙热工构造的要求,包括保温材料的安装、隔汽层、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

处保温材料的填充、构造缝、结构缝、热桥部位、断热节点、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等。

6)对施工安装的要求,包括保温材料的固定、隔断热桥节能施工、隔汽层施工、幕

墙的通风换气装置安装、玻璃安装、遮阳设施安装、冷凝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的安装等。

5.1 一般规定

【条文】 5.1.1 本章适用于透明和非透明的各类建筑幕墙的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要点说明】建筑幕墙的节能相关性能指标主要是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能。

玻璃幕墙遮阳系数=玻璃系统遮阳系数×外遮阳系数×(1-非透明部分面积/玻璃幕

墙总面积)。主要是透明幕墙的性能指标。

夏季外遮阳系数(水平遮阳板):SD

H =a

h

PF2+b

h

PF+1 (GB 50189 A.0.1-1)

夏季外遮阳系数(垂直遮阳板):SD

V =a

v

PF2+b

V

PF+1 (GB 50189 A.0.1-2)

遮阳板外挑系数: PF=A/B (GB 50189 A.0.1-3)

式中 SD

H

——水平遮阳板夏季外遮阳系数;

SD

V

——垂直遮阳板夏季外遮阳系数;

a h 、b

h

、a

v

、b

v

——计算系数,按照GB 50189 表A.0.1取定;

PF——遮阳板外挑系数,当计算出的PF>1时,取PF=1;

A——遮阳板外挑长度;

B——遮阳板端部到窗对边距离。

传热系数是透明幕墙和非透明幕墙均有的要求。对透明幕墙的要求在节能设计标准中与对窗的要求是一致的,而非透明幕墙的要求与墙体一致。

【条文】 5.1.2 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要点说明】有些幕墙的非透明部分的隔汽层附着在建筑主体的实体墙上。如在主体结构上涂防水涂料,喷涂防水剂,铺设防水卷材等。幕墙的施工、安装是实现幕墙设计的关键环节。重视过程验收控制,幕墙的节能性能指标一般都是无法在验收时进行现场测试的。

幕墙的每道工序也可能对下一道工序甚至整个工程的质量有影响,因此应进行检验批的及时验收。需要进行隐蔽验收的部位按照5.1.4条规定。

※【条文】 5.1.3 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热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热变形性能试验报告。

【要点说明】隔热型材的隔热材料一般是尼龙或发泡的树脂材料等,这些材料是很特殊的,既要保证足够的强度,又要有较小的导热系数,还要满足幕墙型材在尺寸方面的苛刻要求。隔热型材的力学性能主要包括抗剪强度和抗拉强度等;热变形性能包括热膨胀系数、热变形温度等。

在隔热型材中,隔热条是非常关键的。一般隔热条应采用聚酰胺尼龙66,但市面上部分型材却采用PVC做的隔热条,这对幕墙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PVC隔热条的主要问题是抗拉强度低,热变形温度低。

由于玻璃幕墙的安全性问题,行业已经不鼓励直接用隔热型材作为幕墙的主要结构构件(如立柱、横梁、单元式幕墙框等)。一般建议在幕墙固定玻璃的紧固件采取隔断热桥的措施,如采用尼龙的过度连接件、尼龙垫块等。

※【条文】 5.1.4 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象资料:

1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

3构造缝、结构缝;

4隔汽层;

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7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要点说明】《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规定,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1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安装及防腐处理;

2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

3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阴阳角的安装;

4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

5幕墙的封口安装。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 规定对下列隐蔽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螺栓连接件;

2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4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

6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7幕墙防火、隔烟节点;

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相关要求:应有相应的验收记录。

【条文】5.1.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要点说明】和前面3.2.6、4.1.5相同。

【条文】5.1.6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的规定执行。

5.2 主控项目

※【条文】5.2.1 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要点说明】幕墙玻璃的品种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1)结构:单片、中空、夹胶、中空夹胶等;

2)单片玻璃品种:透明、吸热、镀膜(包括镀膜编号)等;

3)中空玻璃:气体间层的尺寸、气体品种、玻璃间隔条等。

幕墙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的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

《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 GB/T 17841

《夹层玻璃》 GB 9962

《中空玻璃》 GB/T 11944

《浮法玻璃》 GB 11614

《着色玻璃》 GB/T 18701

《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GB/T 18915.1

《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GB/T 18915.2

中空玻璃第一道密封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

密封胶》JC/T 914 的规定。不承受荷载的第二道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

用弹性密封胶》JC/T 486 的规定;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第二道密封胶除

应符合《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 486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结构密封胶的有关规定。

幕墙中使用的保温材料的种类、规格、尺寸、干密度、导热系数等与非透明幕墙传热

系数关系重大,应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不得用错。幕墙的隔热保温材料,宜采用岩棉、矿棉、玻璃棉、防火板等不燃或难燃材料。

铝合金隔热型材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式》 JG/T 175-2005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六部分:隔热材料》GB 5237.6-2004

密封胶条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的规定:

《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规范》HB/T 3099

《工业用橡胶板》 GB/T 5574

※【条文】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要点说明】单一材料的导热系数需要采用导热系数仪器来测量。复合材料和构件

的热阻或最终幕墙的传热系数只能依靠计算确定。即将发布的《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

算规程》对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计算问题提供了详细的计算方法。

中空玻璃的露点测试主要是测试玻璃中空层的密封情况。测试方法采用《中空玻璃》GB/T 11944 中提供的方法。

【条文】5.2.3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2 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 隔热型材:抗压强度、抗剪强度。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抽查不少于一组。

※【条文】5.2.4 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当幕墙面积大于

3000㎡或建筑外墙面积的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

行气密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密封条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扇应关闭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幕墙气密性能检测报告、见证

记录。

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可开启部分。试件应按照

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试件设计应经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气密性能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核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

查30%,并不少于5件(处)。气密性能检测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面积超过1000㎡的每

一种幕墙均抽取一个试件进行检测。

【要点说明】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气密性能气密性能指标是幕墙节能的重要指标。

根据即将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满足相关节能标准的要求,

即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

部分)》JG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JGJ13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

节能标准》JGJ 75的有关规定。一般规定可按下表:

建筑幕墙气密性能设计指标一般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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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编制依据 《建筑产品优选集》(2001YJ114)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行业标准(JG 158-2004)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02J121-1)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法》(YJGF41-200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0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节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3 锚固件; 4 增强网铺设;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 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 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2.0.9进场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2)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3) 2.3 钢筋加工 (3) 2.4 钢筋连接 (4) 2.5 钢筋安装 (5)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6) 3.1 一般规定 (6) 3.2 原材料 (6) 3.3 制作与安装 (6) 3.4 张拉和放张 (7) 3.5 灌浆及封锚 (8)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原材料 (9) 4.3 配合比设计 (9) 4.4 混凝土施工 (9)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0) 5.1一般规定 (10) 5.2 外观质量 (11) 5.3 尺寸偏差 (11) 二、砌体结构工程 (13) 1 基本规定 (13) 2 砌筑砂浆 (14) 3 砖砌体工程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主控项目 (17) 3.3 一般项目 (17)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8) 4.1 一般规定 (18) 4.2 主控项目 (19) 4.3 一般项目 (19) 5 石砌体工程 (19) 5.1 一般规定 (19) 5.2 主控项目 (20) 5.3 一般项目 (20) 6 配筋砌体工程 (21) 6.1 一般规定 (21)

6.3 一般项目 (22)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22) 7.1 一般规定 (22) 7.2 主控项目 (22) 7.3 一般项目 (23)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24)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24) 1.1 主控项目 (24) 1.2 一般项目 (2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25) 2.1 主控项目 (25) 2.2 一般项目 (2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26) 3.1 主控项目 (26) 3.2 一般项目 (26)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27) 4.1 主控项目 (27) 4.2 一般项目 (28) 5 屏蔽分项工程 (28) 5.1 主控项目 (28) 5.2 一般项目 (28)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28) 6.1 主控项目 (28) 6.2 一般项目 (28) 四、建筑电气照明装置 (29) 1 灯具 (29) 1.1 一般规定 (29) 1.2 常用灯具 (29) 1.3 专用灯具 (30) 2 插座、开关、风扇 (32) 2.1 插座 (32) 2.2 开关 (33) 2.3 风扇 (33) 3 照明配电箱(板) (34) 4 工程交接验收 (34) 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 (36) 1 导线、线槽敷设 (36) 1.1 一般规定 (36) 1.2 钢导管敷设 (37) 1.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38) 1.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38) 1.5 线槽敷设 (39) 2 配线 (3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1章总则 ?涉及建筑节能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很多,却一直没有一本统一的验收规范。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也令人担忧。(图片:宋波10~16页)(图片:1施工缺陷)?现行节能标准与新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问题如何处理? 建办标函【2007】302号《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范》实施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按照《规范》的规定,对已批准发布的有关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修订或废止,并按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报我部重新进行备案。对与《规范》规定不一致且没有重新备案的地方标准,自行废止,不得作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或质量验收的依据。”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聚苯板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增强薄抹灰系统)DBJ14-035-2005正在组织修订,下半年将正式重新发布。 例如:7.0.7条外墙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检项目:聚苯板: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与本验收规范不符,应执行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从条文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工程不仅仅是保温工程,它涉及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等10项内容。本规范又不是涉及这10项工程中所有的验收内容,而仅仅是与节能有关的一些项目;其他项目执行相对应的验收规范。 第2章术语 ?《规范》在术语部分,对“进场复验”、“见证取样送检”、“现场实体检验”、“型式检验”等给出了定义。 2.0.10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正文)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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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1.0.3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术语 2.0.1建筑节能工程 为节约建筑使用能耗所进行的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 2.0.2围护结构 建筑物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地面和门窗等。 2.0.3导热系数 稳态条件下,1m厚物体,两侧表面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0.4传热系数 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 2.0.5热桥 围护结构两侧在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的传热部位。 2.0.6保温浆料 由胶粉料与聚苯颗粒或其他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 2.0.7凸窗 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 2.0.8 倾斜窗 窗平面与水平面不垂直的窗。 2.0.9外门窗 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 2.0.10玻璃遮阳系数 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2.0.11透明幕墙 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2非透明幕墙 不能将可见光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3 制冷性能系数(COP) 制冷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制冷量(W)与相应输入功率(W)之比。 2.0.14 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HB)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的循环水量的测量值(kg/s)与设计值(kg/s)之比。 2.0.15 热水采暖系统耗电输热比(EHR) 在采暖室内外计算温度条件下,集中热水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kW)跟建筑物的供热负荷(kW)与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效率乘积的比值。 2.0.16 室外管网热输送效率(ηm,t)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标[2002]79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2-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6.1.5、6.1.6、7.1.3、7.1.4、7.1.5、9.1.3、9.1.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有关“土方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验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附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构件进场复验项目表 附件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二、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 三、参与优良等级评定的工程,应依据《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的》的要求,对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与功能检查资料进行核查,对主要功能进行抽查,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签署检查验收结论和评定意见。 四、本记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附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验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 二、施工单位检查意见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查后签署。 三、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后签署。 四、由核查人按要求逐项核查,在核查意见栏如实填写核查意见。核查数量应按实际数量填写。 五、“齐全、有效”应为资料的项目和数量齐全,检查验收程序符合要求,资料容真实,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规定。 六、本记录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07) 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者建设单位的确认。 本规定有三层含义:第一,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第二: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第三,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1.4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包括建设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施工前,施工企业还应专门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在节能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技术交底和培训均应留有记录。 3.2.2 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实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为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现场配制的材料首先应按设计要求或实验室给出的配合比进行现场配制。当无上述要求时,可按照产品说明书配制,执行中应该注意上述配制要求,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并应写入施工方案中。不得按照经验或口头通知配制。 3.2.6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量应该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3.3.1 建设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对于设计文件应当经过设计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则应通过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审查。 3.3.2 建筑节能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和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样板间方法主要适用于重复采用同样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制作时应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和现场制作,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中应注意,样板间和样板件的技术资料(材料、工艺、验收资料)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3.3.3 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筑物分期或局部进行节能改造时,不易划分分部、分项工程,此时容许采取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一致的划分方式进行节能工程的验收。但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有关节能的项目应单独填写检查验收表格,作出节能项目验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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