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煤矿与矿区
【发文字号】三政[2012]15号
【发布部门】三门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23
【实施日期】2012.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三政〔201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各产煤县(市)和有关部门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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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谷春立张晓刚张庆岩出席贾年吉主持会议王阳作政府工作报告11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 本报讯(记者孙晓玲)11日上午,辽宁科技大学礼堂内鲜花吐艳,气氛热烈。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这里隆重开幕。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年吉主持。代市长王阳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十一五”期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全市人民抢抓机遇,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扎实苦干,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大会的执行主席是:谷春立、贾年吉、李宇光、宫本升、王公聚、王诏玺、郑继涛、朱景阳。 出席大会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鞍山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鞍钢集团公司等单位的领导有:王阳、张庆岩、孙春山、赵乃金、陈春生、张殿纯、闻宝满、刘桂香、甄杰、李德平、戴恩彪、王忠哲、秦国夫、张世超、杨力、李宝昌、杨冠兴、朱文杰、周家庭、王革、牛小妹、刘文彦、齐万鹏、杨景芳、谢冠军、任俐春、李开升、杨华、尹利、陈平、白静瀑、孙秋柏、杨德显、梁勇、王伟、李景涛、方志国等。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鞍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晓刚应邀出席开幕式。 出席本次大会的离退休老领导有:鲁森、殷渊、于治权、郎英、张利藩、朱启城、张显环、黄景祖、范业忠、王维合、刘树林、张丽君、马文福、张兴成、韩广声、张子彦、陈昌、唐景明、李彦华、张溪山等。 出席政协鞍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76人,当天实到代表359人,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 代市长王阳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回顾2010年鞍山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时指出,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鞍山的工业、现代服务业、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城乡建设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重点民生工程全面推进,政府行政能力明显提升。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00亿元,同比增长2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元,增长5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80亿元,增长2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14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9310元,增长1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5%。 “十一五”期间,鞍山的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空间骨架全面拉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开放取得较大突破,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重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过去的五年,是鞍山经济实力提升最快、社会建设成效最好的五年;是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五年发展的实践,激发了全市人民加速发展的昂扬斗志,坚定了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必胜信心,为鞍山“十二五”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市政府将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生,一手抓城市、一手抓农村,一手抓空间、一手抓项目,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苦干,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态势,为“十二五”打下坚实基础。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2011年,市政府将以增量调结构,牢固树立工业大市形象;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三年翻番目标,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扩大改革开放,增强地区经济发展活力;科学规划建设,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廉洁政府。 报告指出,我们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更顽强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为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春山代表市政府向大会作关于《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十二五”时期是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纲要》提出了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东北振兴和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意见 的通知 【文 件 号】沪府办发[2010]31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颁布时间】2010-08-09 【实施时间】2010-08-09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九日 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 为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银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本市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迫切需要。本市中小企业面广量大,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发挥融资性担保对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信用增级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二)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实现本市金融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迫切需要。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信贷资金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技术、有市场的行业和企业倾斜,实现本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战略目标。 (三)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发展本市金融中介服务业的迫切需要。融资性担保行业是本市金融中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培育和提升本市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 二、把握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健全机制,突破瓶颈。要把握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努力解决和突破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并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可持续的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机制。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加强工作合力,加大扶持与服务力度,为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规范一批,发展一批。对现有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重新确认登记。同时,发展一批实力较强、信用较高、运行规范、风控良好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其做大做强。 三、积极实施加快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三政办[2009]33号 【发布部门】三门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25 【实施日期】2009.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李琳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寿敏、市安监局局长钱随章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安监局、公安局、建委、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煤炭局、旅游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供销社、烟草局、气象局、黄金局、农机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公安消防支队、三门峡供电公司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副局长茹华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共青团威海市委文件 威团发…2012?1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威海市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团市委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共青团威海市委决定授予共青团荣成市委等49个单位2011年度“威海市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威海市建设集团团委等17个单位2011年度“威海市先进团委”荣誉称号,授予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团委行政团支部等104个单位2011年度“威海市先进基层团组织”荣誉称号,授予程传亮等10名同志2011年度“威海市先进青年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王英杰等117名同志2011年度“威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李晓宇等162名同志2011年度“威海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罗宇萍等204名同志2011年度“威海市新长征突击手”荣
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团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继承和发扬共青团的光荣传统,立足本职,甘于奉献,锐意进取,继续发挥好共青团组织、引导、服务、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和载体,努力实现我市共青团工作的更大发展,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1.2011年度“威海市红旗团委”名单 2.2011年度“威海市先进团委”名单 3.2011年度“威海市先进基层团组织”名单 4.2011年度“威海市先进青年工作者”名单 5.2011年度“威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6.2011年度“威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7.2011年度“威海市新长征突击手”名单 共青团威海市委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2011年鹰潭市政府工作报告(提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十一五”期间和2010年政府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史上极不简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发展凝聚人心、以改革拓展空间、以正风气形成合力、以加强组织建设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战胜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特大洪涝灾害,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超常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综合实力实现大跨越。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320亿元,五年翻一番多,年均增长13.6%,人均GDP突破4000美元。财政总收入50亿元,五年增长2.5倍,年均增长28.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260亿元,五年翻两番多,年均增长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185亿元,年均增长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亿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30元,年均增长11.7%;农民人均纯收入5950元,年均增长10.3%。县乡经济。
——经济质量实现大提升。三次产业结构比;大铜业;大旅游;大物流;楼宇经济;农业经济。 ——发展后劲实现大增强。“十一五”累计完成投资740亿元,是“十五”期间投资总和的4.4倍。项目建设(固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外贸,园区发展);各项改革;全民创业。 ——城乡统筹实现大突破。城市建设(大框架格局,城市品位,城市人口,城市化率);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大四小”;农村卫生清洁工程。 ——人民生活实现大改善。民生工程(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光明微笑关心工程);节能环保;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线,努力克服特大洪涝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负重奋进,锐意进取,全市经济社会呈现速度加快、质量提升、后劲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市完成生产总值320亿元,增长14.5%。实现财政总收入50亿元,增长34.8%;地方财政收入24亿元,增长3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0亿元,增长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亿元,增长1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0元,增长8.56%。农民人均纯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沪府(2009)70号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
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关于其他事项 (一)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作出的外省市人员迁沪落户审批决定中,对查明因弄虚作假落户的人员一律予以注销户口,并由原迁出地公安部门予以恢复户口。 (二)被批准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公安局<关于解决本市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批复》(沪府[1999]38号)停止执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如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大气污染整 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三政办[2007]72号 【发布部门】三门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03 【实施日期】2007.12.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3月5日实施日期:2008年3月5日)废止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门峡市城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三门峡市城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着力构建和谐三门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龙头,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污染整治为主线,全面推进原煤散烧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污染整治、餐饮业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整治、秸秆杂物禁烧、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城市绿化等“十大任务”,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到2007年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力争达到85%以上,在113个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的排名持续上升。 二、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原煤散烧污染整治 1.煤炭经营资格证核查。对城市所有煤炭经营单位资质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单位立即取缔;对不按规定经营煤炭的单位,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煤炭经营资格。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煤炭局。 2.型煤强制添加固硫剂检查。城市范围内所有煤场生产的型煤必须使用中低硫煤(含硫3%以下),含硫超过1%的必须添加固硫剂,对不按照规定添加的予以查处。责任单
关于表彰2011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的决定
南昌大学文件 昌大校发〔2012〕4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的 决定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暂行规定》,经本人申请,导师、辅导员推荐,各学院初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公示,确定王学松等50名研究生荣获2011年度“三好学生”光荣称号,现予以表彰。 附件:南昌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名单 南昌大学 二○一二年一月 十日
主题词:表彰研究生三好学生决定 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印
校对:胡罗斌打印:雷红(共印17份)附件: 南昌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名单 姓名学号专业 王学松405000809092 中国现当代文学 傅小朋405001009127 新闻学 黄晟405201709033 设计艺术学 李文涛405201710020 设计艺术学 贺云祥405301809029 刑法学 郭苑405402510002 政治经济学 郭海清405409509098 技术经济及管理 刘彩梅405409209018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张学富405510509035 凝聚态物理 饶阳405503609053 无机化学 孟祥英405503709062 分析化学 王果冲405503709070 分析化学 林薇405503709077 分析化学 张琳405510609132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管玮405504009153 应用化学 殷军艺355613309016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万春鹏355605109019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谢章斌40560510911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郭夏丽405604309004 植物学 刘志刚405611609117 发酵工程 蒋岩405604809129 食品科学 王允圃405604809131 食品科学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规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登记及其相关服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在其中一个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的,应当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第四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日常生活起居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 办理居住登记的住所地址,应当以规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机关核准的门弄号为准。 第五条(租赁房屋条件)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租赁房屋居住,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其租赁的房屋应当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部门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与人口导向政策相匹配的财力分配和保障机制。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卫生、教育、民政等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的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区县、镇(乡)街道职责)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施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负责落实在其行政区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后的相应服务具体事项。 第八条(申请)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迁往现居住地,应当前往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的居住登记,由其监护人负责申请办理。 第九条(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或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申请办理居住登记时提供的各类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居住登记办理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第十一条(凭证发放)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经审核,对符合办理要求的,当场打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交申请人备存备查。 第十二条(居住地认证) 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的网上电子认证。 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提供相应服务事项。 第十三条(居住地变更)
2011年龙岩市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日期:2011-03-04 【字号:大中小】 龙岩市人民政府市长黄晓炎 ——2011年2月20日在龙岩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连同《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和“十一五”发展回顾 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福建和我市时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原中央苏区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构建三大体系、发展两大经济”,振奋精神,比“五大战役”,精心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有效应对严重洪涝灾害等不利影响,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较好实三个不低于”目标。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1.5亿元,增长13.9%,其中第一产业128.9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528.7亿元、增333.9亿元、增长10.5%;三次产业结构为13∶53.3∶33.7;财政总收入163.3亿元、增长21.5%,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66.7亿元、增人均可支配收入18406元、增长11.1%,农民人均纯收入6931元、增长10.9%。全面完成了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五大战役”和“项目建设年”活动成效显著。新策划生成项目1249个,新开工项目430个,新竣工项目270个。我市参照执行西44项,争取中央财政补助项目670个、资金19.8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83亿元,增长34.3%;其中工业投资252.9亿元“五大战役”全面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方面:123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75.2亿元,增长32.2%。其中,30个“重投资168亿元。永武高速公路全线通车。龙工精密铸锻件、连城鑫晶人造蓝宝石等项目建成投产或试产。双永、蛟城、湖城、武平路和赣龙铁路扩能工程、龙工挖掘机、紫金20万吨铜冶炼、永定金叶复烤厂扩建、漳平电厂改扩建、马坑铁矿采选扩建等项目加快、新龙马年产15万辆微型汽车扩建、福龙马环卫装备工业园、紫金磷酸系列产品生产、长汀稀土工业园、钢铁铸造产业基地等项目开州金山至龙岩红坊扩容、浦建龙梅铁路、年产20万吨粘胶纤维及配套生产、核电、抽水蓄能电站、中海油LNG漳州到龙岩管道建设一步深化。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方面:八个省级工业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1.4亿元,增长76%。新增龙岩经济开发区和上杭工业区。高新园区和龙工配件园、汽车工业园等专业园区加快建设。城市建设战役方面:高标准规划并实施了一批市政项目,完成投资1革发展战役方面:古田、高陂、白沙3个省级试点镇完成投资27.3亿元。11个市级试点镇建设加快推进。民生工程战役方面:市第女儿童活动中心等5个列入省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3.6亿元。如期完成6148户灾后重建任务。 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2.3亿元,增长4%。粮食总产稳中有升,茶叶、花卉、烤烟、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加快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城市中人口聚集地附近,以应对地震灾害为主,兼顾其它灾害事故,用于接纳受灾居民紧急疏散、临时或较长时间避难及生活,确保避难居民安全,避免灾后次生灾害危害,并可供政府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的场所。上海作为特大型国际化城市,人口和建筑高度密集,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将会严重威胁居民群众的安全。为保证突发性灾害事故发生后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安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强上海城市抵御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确保城市安全和稳定,根据国家地震局《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中震发救〔2004〕18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市中心城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的批复》(沪府〔2008〕37号),以及上海市应急管理总体要求,现就推进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政府领导、统筹规划、平灾结合、属地管理”的方针,科学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提升本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实施。从建设安全城市的理念出发,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市里主要负责确定、制定本市应急避难场所的总体布局、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支持区县抓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与要求,加强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用地的控制和预留,并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二)突出重点,均衡配置。以上海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地区和易产生次生灾害的经济目标附近地区为重点,采取远近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和均衡配置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居民群众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安全快速地到达避难场所。市民居住地附近的应急避难场所可作为突发灾害性事件发生时市民实施快速疏散和临时安置或疏散中转的场所;依托大型绿地和大型体育场等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可用作受灾市民大规模和较长时间的疏散安置地使用。 (三)因地制宜,安全便捷。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改造,或与上述场所的新建紧密结合,通过增建必要的设施,使之具备避难的功能。场地的选择应尽量避开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点,以及其它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确保市民有安全避难的空间。应急避难场所要具备良好的疏散和进出通道,通道保障条件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市民在实施紧急避难时能迅速到达避难场所,并方便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安置居民及在应急时提供各项生活及救助保障。 (四)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坚持平灾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其综合利用功能,使其平时可供市民休闲、娱乐、健身和停车等,城市突发灾害事故时又能成为市民紧急避难的场所。其功能要以应对地震灾害为主,同时兼顾火灾、建筑物倒塌、恐怖袭击等多种突发事件发生时市民避难的需求。 三、建设任务 (一)近期任务(2010年至2012年)。分两步建设:第一步,到2010年底,对基本符合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要求,且不需进行大的改造和建设的公园、绿地等场所,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标识的设置;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相关标准的制定;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II、III类应急避难场所实施规划的编制,郊区各区县政府完成新城、新市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和实施规划的编制。第二步,到2012年底,按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 (六)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联系,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做好有关不
安定因素的协调和疏解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本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十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大型活动。 (十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二)市政府督查室 (三)建议提案处 (四)综合处 (五)区政处 (六)联络处(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指挥联络处) (七)应急管理协调处 (八)政府信息公开处 (九)电子政务办公室 (十)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 (十一)后勤管理处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军工科研生产的管理;负责船舶行业管理。 (四)负责提出本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市政府批准权限组织规划重大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对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和市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
2019某地级市政府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五”工作回顾 “十五”时期的五年,我们是在不平凡的时代背景中发展和前进的。五年来,全市人民在市委的带领下,坚强抗击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重大的自然灾害,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和国家宏观调控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万众一心,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的目标任务。“十五”末期的2019年与“九五”末期的2019年比较,地区生产总值由358亿元增加到650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1.3%,比上个五年快1.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29:38:33调整为25:42:33。财政总收入由43.1亿元增加到107.4亿元,年均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849元增加到9800元,年均增长10.9%。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113元增加到3250元,年均增长9%。在这里,我向各位代表报告,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表明,**的经济总量在全省排名已经从第三位上升到了第二位,城市综合实力进入了全国百强。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征途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实现了新的跨越! “十五”时期,我们扭住工业龙头,加快了“三化”进程 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取得重大进展。动员各方面力量,引进新上工业项目,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支持现有企业扩改和民营经济壮大,优化经济环境。通过五年努力,实现工业经济总量、工业经济效益、规模企业户数、亿元板块企业和名牌产品数量五个翻番。2019年,规模工业增加值158亿元,是2019年的2.6倍;利润25亿元,是2019年的5.4倍,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462户,比2019年增加243户;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34户,增加24户;国家和省名牌产品55个,增加27个。烟草产业成为全市第一个过百亿元的工业产业。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六部门关于继续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 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沪府办[2014]5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05 【实施日期】2014.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六部门关于继续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2014〕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水务局、市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5日
关于继续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继续推进本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切实提高本市居民供水水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现就继续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继续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居民住宅小区内的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截至2005年底,中心城区自来水市南、市北公司和浦东威立雅公司服务范围内(涉及9个中心城区以及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的部分地区)居民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亿平方米。其中,商品房0.6亿平方米,非商品房1.4亿平方米。这些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的建筑材质标准较低或年久老化,易造成对自来水水质的二次污染,加上部分区域供水体制分割,导致管理责任不清晰、服务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 自2007年起,本市启动了对中心城区供水企业供水服务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近6000万平方米,取得较好实效。当前,继续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呼声强烈,此项工作也被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涉及城市管理领域中的重点工作。 继续推进全市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并理顺管理体制,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是提高供水水质,提升供水安全保障的有力手段。为此,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对上述区域内剩余1.4亿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杨
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2年1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九次党代会、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抢抓“支持三门峡等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郑洛三工业走廊”难得机遇,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切实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经济仍以资源型工业为主,工业结构中重化工业比重偏高,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缓慢,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市委、市政府把握新市情、立足新起点,积极顺应趋势、着眼长远作出了强力实施大通关、大交通、大商贸、大旅游和高新技术产业“四大一高”战略的重要决策,并明确写入市六次党代会报告,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四大一高”战略,涵盖了消费、投资、出口三大经济增长要素,体现了“调优一产、调强二产、调大三产”的发展要求,是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抓手,是扩张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实力
的强大引擎,是实现“三大战略定位”和“十六字目标”的现实途径。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抓住了经济转型的关键,抓住了科学发展的根本,对于我市增创发展新优势,拓宽发展新空间,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更好地“打开西大门、建好西大门”,发挥好“启西”作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国务院《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三门峡等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改造提升三门峡等地区交通枢纽”、“支持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开展区域协调发展试验”;省九次党代会也明确把“建设郑洛三工业走廊”、“强化洛阳、三门峡、济源、焦作协同发展,巩固在陕晋豫毗邻地区的领先地位,发挥在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太原城市群的对接互动中的中坚作用”写入了报告,这些都为三门峡大发展、快发展提供了难得历史机遇。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完全符合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非常切合三门峡实际,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加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实施“四大一高”战略,立足实际,抢抓机遇,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重点任务 (一)以大通关建设为带动,打造开放经济高地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02月02日08:08 来源:解放日报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1月25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5年1月25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市长杨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全力以赴深化改革开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全面开展。修订出台2014版负面清单,推进外商投资管理、境外投资管理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新一轮31项对外开放措施,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实施“先入区、后报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等一批监管新措施,启动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推出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境外借款等金融创新举措,设立一批面向国际的要素市场,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改革有序推进。建立六项基础性制度,加强开放环境下的专业监管,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实施自贸试验区条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为全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率先实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再制造产业发展等创新试点。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把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制定实施一系列国资国企改革配套政策,建成国资流动平台,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出台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实行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建成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