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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愈复课查验记录表

病愈复课查验记录表

病愈复课查验记录表

小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考城镇东官路小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复学证明查验领导组 组长:李冬 副组长:李石中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组职责 组长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查验制度的审核,修订及制度落实的检查督导。 2.负责复课证明的最终批复。 副组长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复核和开具复课证明。 2.协助组长进行制度的制定、审核、修订,搜集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供领导组参考,并制定出更加完善和贴合校清的制度。 3.协助组长对落实制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 成员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工作,以及通知班主任做好接收工作。 2.负责通知和监督班主任对学生复课后身体健康的跟踪和关注。 3.督促和检查班主任每天对于缺勤学生是否做好交接。 (三)具体分工 一五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李慧华 二三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孟冉冉 四六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陈娜 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复核:李石中 学校同意学生复课证明的批复:李冬 二、制度要求 1.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复学医学证明。 2.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3.疾病的界定 (1)一般性疾病(非传染性疾病)如:非病毒性感冒、骨折、烧烫伤、皮

肤病、外伤等。 (2)传染病。如: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手足口病、水痘、结膜炎、病毒性脑炎等。 4.返校时交验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规定: (1)学生患有一般性疾病(非传染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时需凭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病例,其中心脏病要有省级及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上课。 (2)学生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学医学证明。 5.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复学医学证明到组长处交学校复学证明查验领导组查验,工作人员复核合格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并对证明进行存档,学生凭查验领导组开具的证明到班级报到,班主任凭查验领导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6.对于不能提供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例、各项检查结果、诊断证明,经领导组查验后属于以下情况的准许复学,否则不准复学。 (1)一般性疾病(非传染性病):病例上显示痊愈且各项检查结果正常。 (2)传染病:参照第一条且隔离期满。 三、违规责任: 1.未经学校批准,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级上课的每人次罚款50元。 2.复学证明查验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安排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复课,每次落实罚款100元。 3.对于因病缺勤学生因以上原因进入学校上课后,立即落实该生患病情况: (1)患有一般性疾病,立即通知家长接学生到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交学校查验后方可返校上课。 (2)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对该生和与该生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密切关注并对该生活动的场所进行消毒,通知家长接学生到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经查验后方可返校上课。 考城镇东官路小学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 查验登记表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附件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 登记单位:年级:班级:登记人:登记日期:年月 说明: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每年9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2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址: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①()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 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全园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特制定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晚检制,班主任老师要认真检查班内幼儿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幼儿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班主任及班内老师每天要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 三、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通报疫情报告人。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教室通风、消毒。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六、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幼儿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幼儿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七、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幼儿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八、凡在校幼儿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

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九、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幼儿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十、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十一、校保健室,卫生室,应将幼儿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教学提纲

附件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 说明: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每年9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2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 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址: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①()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 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单位(盖章): Unit 1 Body Language I. Language Points and Structure Reading 1. look up a) raise the eyes 仰视;抬头看 eg: Look up and there is a bird in the tree. 抬头看,树上有鸟。

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本着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原则,我校特制定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从学生身体反映状况和精神现状来看,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乡镇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

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四、返校验证程序: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销假,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班主任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为避免意外发生这一程序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而同班学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学生负责。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所造成的后果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

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中小学疫情防控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中小学疫情防控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 度 中小学疫情防控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校园公共卫生的防治工作,维护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杜绝传染病的蔓延扩散,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学校老师应督促其先到市级医院检查,必须持有我市市级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校。 三、如果患病学生出具的病愈证明不是我市市级医院的,必须经我市市级卫生防疫部门复核确认盖章后,学校方可认可。 四、学生回校到班复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过政教处、教务处同意,必须查验病愈复课证明。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后,方可允许复课。 五、班主任老师接到相关手续后,方可允许进班上课。 班主任要记录其缺勤和复课时间。 六、复课证明一式三份,一份家长留存,一份由班主任保管,一份学校归档。复课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由班主任保管,一份留存归档,以备查验。 七、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那么所有的体检费用由该学生承担。 附: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复课流程图(参考)木木木木木木氺 + 2020年 **月 **曰校园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预案第一章总则一、工作目标(编制目的)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编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适用范围(内容要点) 1.学校因疫情形势延迟开学的事务安排。不能按期开学也是非常事件,也要做好应对方案; 2.高校留在校园学生,或各类学校开学后师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及类似症状的应急处置; 3.无论是开学前,还是开学后,根据当地统一安排,需要学校协助做好的疫情相关宣传教育、情况排查工作安排。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科室、级部、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记录合集.docx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2017年09月15日地点:松烟卫生院二楼会议室 讲课人:徐贵芳参加人员: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及初一老师 主要内容: 关于查验接种证的专题知识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小学校托幼机构在收新生时,在招收通知书上,要注明新生入学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同时登记在表3-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小学用)》、表3-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初中及以上学校用)》,并报回松烟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需补种学生由监护人带领到接种门诊进行补种,补种结束后,再将此表发到各学校存档。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预防接种程序,同时为预防校园内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规定,入学前儿童应该完成下列十种疫苗(一年级以上的学生接种疫苗必须完成下列各疫苗最高次数);1.卡介苗:1次即合格2.脊灰疫苗:3周岁以下的儿童满3次,4周岁以上的满4次即合格;3.百白破疫苗:2周岁以上满4次;4.白破二联疫苗:6周岁以上满一次即可;5.乙肝疫苗:所有入托入学儿童满3次即合格;6.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疫苗的麻腮疫苗或麻腮风疫苗也作为一次麻疹统计在内。5周岁以下满2针6周岁以上的满3上即可;7.乙脑疫苗:15上半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满2针,5周岁以下满3针,6周岁以上满4针即合格。15下半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满1针,2周岁时接种第2针即可。8流脑疫苗(包括A+C流脑疫苗):3周岁以下1针,3-5周岁2针6周岁以上3针。9.风疹疫苗:5周岁以下满1针,6周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含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风二联疫苗);10.甲肝疫苗:1.5岁以上满1针为合格。 经查验后将表格上交于松烟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汇总。

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记录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授课人: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关于查验接种证的专题知识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小学校托幼机构在招收新生时,在招收通知书上,要注明新生入学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合格证明,入学后,学校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同时登记在表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应表格中,对漏种疫苗的学生再登记到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中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的栏目中,并上报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补种疫苗结束后,再将此表发到各学校存档。对需补种和补证的学生校方要立即填写表2《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疫苗补种通知单》发给学生,督促学生或其监护人到辖区接种门诊补种相应的疫苗和补办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要纳入各个小学托幼机构的常规工作,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入托都要查验接种证,对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同样要查验接种证,并做好登记与报告工作。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预防接种程序,同时为预防校园内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规定,入学前儿童应该完成下列十种疫苗(一年级以上的学生接种疫苗必须完成下列各疫苗最高次数):

1.卡介苗:1次即合格; 2.脊灰疫苗:3周岁以下的儿童满3次,4周岁以上的满4次即合格; 3.百白破疫苗:2周岁以上满4次; 4.白破二联疫苗:6周岁以上满一次即可; 5.乙肝疫苗:所有入托入学儿童满3次即合格; 6.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疫苗的麻腮疫苗或麻腮风疫苗也作为一次麻疹统计在内。5周岁以下满2针,6周岁以上的满3上即可; 7.乙脑疫苗:04年上半年(6月30日以前)以前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满2针,5周岁以下满3针,6周岁以上满4针即合格。04年下半年(7月1日以后)以后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1针,2周岁时接种第2针即可。 8.流脑疫苗(包括A+C流脑疫苗):3周岁以下1针,3-5周岁2针6周岁以上3针。 9.风疹疫苗:5周岁以下满1针,6周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含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风二联疫苗); 10.甲肝疫苗:1.5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 所需表格请到疾控中心接种门诊领取,经查验后将表格上交于疾控中心汇总。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某学校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方案

某学校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方案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做到既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各班班主任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疗单位开诊断病愈复课证明,交给德育处审查后方可进班复课。德育处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交给医务室归档,以备查验。 三、各班老师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德育处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班主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老师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定点医院(市立三院)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复学后,学校应将其诊断证明和复学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2020年**月修订xx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

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从 2013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初一新生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马鞍山市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白卡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 30日内送迗区地段医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

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 学校 2020年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范本

开发区小学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014.03

开发区小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记录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副校办。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水寨小学学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与《晨检记录表》一并存档。以便跟踪处理。

开发区小学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在记录上。 2、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报告内容及时限: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和政府的防疫工作要求,充分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学校疫情防控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学校开学复课,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订《东方红学校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和关爱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维护师生正当权益,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疫情期间复课证明查验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疫情的扩散。 学校对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应高度重视,周密布置,精心安排,组织有序,狠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层层落实,各部门在学校统一部署下,密切配合做好师生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党政同责,校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总务处梅雨朋、校办张良树、卫生防疫员刘秀丽、班主任为具体执行人。 三、工作原则

1、严抓防控日常规范 2、责任落实具体到人 3、查验资料规范严谨 4、强化疫情报告制度 5、信息联络畅通无阻 四、部门、人员职责 班主任:负责掌握班级家长、学生畅通信息联络方式,负责追踪每日因病缺课学生病情发展,并做好记录,并每日按“100%报告”、“零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卫生防疫员。收取本班学生健康打卡记录、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上交总务查验。 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握教职员工畅通信息联络方式,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并每日按“100%报告”、“零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卫生防疫员。 学校卫生防疫员():每天按照学校办公室、班主任上报情况,核实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课、缺勤信息,于当日“100%报告”、“零报告”定时上报给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有疑似新冠肺炎疫情或可能存在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还要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总务处:负责查验师生复课证明资质,并上报校长审核;对复课资质争议时,申请上级管理部门、属地疾控中心裁决。 四、具体工作规范 1、开学复课期间,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日常规范,细化

(完整版)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2)

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9、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10、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11、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附; 学生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 注:1、班主任必须在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班学生晨检,若有生病学生,在每天上午9点前填此表交学校办公室;若无生病学生,可直接在晨检汇总登记表的症状项目栏填0,签名确认。2、传染病流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每日晨(午)检监测(如:“甲流”防控期间体温监测、手足口病监测等)并登记。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后附预防接种查验记录表)

幼儿园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园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幼儿园保健室检查幼儿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幼儿时,应告知家长到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幼儿要求及时进行补种。 5、幼儿园对幼儿的接种证进行查验,对疫苗漏补种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

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爱尚爱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爱尚爱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所在地医院防疫站(科)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协助中心医院防疫科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学校要与中心医院防疫科协商,共同确定接种时间,并召开专题班主任会议,将安排通知到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带孩子去进行接种,医院接种科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

种证上,家长将补写了接种记录的接种证或复印件交班主任登记,班主任将班级情况汇总后上交学校教务处。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开学常规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毕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五)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寒婆小学 20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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