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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管理办法

实习管理办法
实习管理办法

河北金融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毕业实习是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之一,对于学生接触社会、了解企业经营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做好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根据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实习是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对所学专业领域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第二条各教学系或专业教研室对学生的毕业实习要有周密的计划安排,对毕业实习的时间、内容和具体要求都要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三条每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均须制订实习大纲,明确实习要求,并注意与其它教学环节的紧密配合。

第四条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六学期(专科)或第八学期(本科)进行。

第二章实习的方式、目的和要求

第五条实习的方式:主要按集中与分散两种方式进行。

1.集中方式: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队,在指定的单位或区域进行实习。

2.分散实习:按照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的协议内容,让学生分散到实习单位,接受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领导并按其安排进行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协调联络并根据实习大纲进行指导。

第六条实习的目的:学习相关专业或管理的实际知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各类实习都应该从这个基本目的出发,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

第七条实习的总要求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2.进一步了解所学专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

5.获得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在实习过程中,培养与其他同学合作的团队意识。

第三章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第八条学院的实习工作在校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各教学系分工负责,协同完成。

第九条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的职责:

1.研究制定毕业实习指导意见;

2、审议、通过各系实习方案;

3.审议、通过实习报告。

第十条教务处职责

1.审核毕业实习方案,报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检查各教学系实习情况;

3.协调解决全院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4.总结实习工作,组织实习经验交流。

第十一条各教学系的职责

1、依据指导性意见,制定毕业实习方案;

2、组织落实经领导毕业实习小组通过的实习方案;

3、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提交实习总结。

第四章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和职责

第十二条各教学系应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选派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小组组长。可聘请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联系教师。指导教师的数量视实习性质和学生人数而定。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指导书,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应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实习单位有关情况,安排具体实习事宜。

第十五条实习前,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并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加强指导,严格要求,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书育人。

第十七条指导教师负责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第十八条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撰写实习总结报告,交教学系留存,并报教务处存档。

第五章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第十九条实习学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制度,确保安全。

第二十一条实习学生必须认真撰写实习心得体会,提交实习报告,参加实习考核。

第二十二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实习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学生实习考核不及格或在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一,按实习课程不及格记录,必须重修。

第六章实习考核与评分

第二十三条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动手能力以及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的完成情况评定成绩。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级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独立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够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视为不及格:

1. 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潦草,或内容明显错误。

2. 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3. 无故缺勤达总实习天数 1/3 以上者,或病事假天数达实习总天数 1/3

以上者。

4. 实习中有违纪行为,经教育无明显悔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教务处

2009年5月29日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不断适应高职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学院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在教学、科研及创新能力等各个环节上进行全面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为学院不断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成长的规律,坚持奖惩并重,建立健全教师自主提高机制。建立完善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立足省内,统筹安排,辅之以省外(境外)实践锻炼的“就近就地”原则。 3、坚持实践的目标贴切,实践过程有实效,实践内容要饱和的“贴切性、实效性、饱和性”原则。 4、坚持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原则。在社会实践锻炼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注重教师个性化的倡导, 使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 5、坚持系统性原则。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承担教师培养工作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教育教学沟通交流体系。学校各部门及教师积极参与,形成教师培养教育的系统网络,共同做好教师的社会实践锻炼工作。 二、参加社会实践的对象及期限 1、在学院“十二五”期间,45周岁(含)以下特别是35周岁(含)以下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累计至少为6个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

企业实习生管理办法(实用完整版)

公司实习生管理办法(实用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优秀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挖掘培养优秀人才,保持团队活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习生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习生是指到公司进行实践学习的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各部门可就临时性、辅助性岗位或工作招聘、使用实习生,但核心岗位和保密岗位不得招聘、使用实习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实习生的招聘、使用、薪酬、考核、等各项实习生管理事项。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聘 第五条公司招聘的实习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个人能力满足实习岗位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实习生招聘流程: (一)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实习生招聘需求; (二)人力资源部对招聘需求进行初审,并将招聘实习生需求计划报实习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工作; (三)实习申请人经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招聘面试笔试通过后,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四)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实习协议及保密协议,办理实习手续。 第七条实习生在公司平均每月出勤时间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连续实习时间原则上应不多于六个月、

第三章实习待遇 第八条公司按月向实习生发放实习津贴。实习津贴标准为1000元-2000元/月,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第九条实习期间公司为实习生提供早餐和午餐。 第十条公司应为到岗实习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第四章实习生管理 第十一条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前,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校实习推荐函、个人实名银行卡复印件。 第十二条实习生上岗前人力资源部应与实习生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实习生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实习生上岗前人力资源部应为实习生提供公司制度、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便于实习生准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工作的安全管理是指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到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里进行实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学生在实习阶段能够健康成长,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学生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务部门提出,校实训部门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就业办针对每一学年的实习情况,制定较为完善的实习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校外教学实习工作。 3、在学生离校之前,认真做好职业指导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将要遇到的一些疑问和认识,以预防为主。 4、在选择校外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可行性,选择信誉较好、能够宽以待人的企业,作为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有不断进步地空间。 5、抓好从学校到实习单位落实的衔接工作,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的事项,提高认识,不可马虎,稍有问题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6、创造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关系,使学生在实习过程得到和谐、安全的氛围。 7、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安全意识。

8、对用人企业有高空作业或不安全因素的工作性质,学生和实习指导老师要主动与学校沟通,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9、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以及业余时间的人身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10、在实习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损坏各种仪表仪器,保管好各类器材、设备。 11、正确使用工作时所需操作的设备或工具,了解各种设备、工具的的性能、维护方法等,做到安全及规范操作。 二、学生安全要求 1、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应该是相关部门及人员首要关注的问题,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严密防范,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2、上岗前学校特别是接受实习单位一定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上岗,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到如“冲床”等高危岗位实习,对此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和违规操作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3、实习指导教师要教育和监督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劳保要求,不得擅自操作企业里与自己岗位无关的设备。 4、原则上学生到企业实习应由企业解决住宿,企业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住宿环境做出相应的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解决后入住。要教育学生,入住后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指导教师反映,指导教师应迅速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5、学生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应高度重视,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6、学校或接受单位在学生实习前,要为每位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

社会实践管理制度

设计与艺术分院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院领导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外出活动必须由在职教师亲自带队。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次社会实践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领导同意批示后方可实施。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辅导员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人身安全:进行相关防盗防骗培训,准备足量防暑、晕车、腹泻类药品和饮水。 (2)行车安全:主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统一出发,统一回校。每次出发和返回都要做好点名工作。 (3)住宿安全:全体学生均统一住校,并做好每晚点名上报工作。 (4)财产安全:社会实践过程中除必要的开支外,不需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领导。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为构建成熟的企业品牌形象,保持酒店“微笑工作,微笑服务”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的健康、持续发展,正常开展酒店人才储备工作,培养具有“自信、踏实、爱心、责任”价值观的合格员工,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生录用规定 1、在校学生; 2、年龄满18周岁; 3、与酒店工作要求直接相关的专业; 4、学历不低于专科;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录用实习生程序 1、实习生分为两类: A、假期实习: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以完成课题或个人锻炼为目的短期实践。 B、毕业实习:未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作为酒店人才储备而引进的本年度即将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实习生办理程序: A、申请假期实习的学生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经人力资源部报审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手续,并安排至相应岗位实习。 B、毕业实习生通过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根据年度人才储备计划,安排至相应岗位实习,并结合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持续考核的结果,择优录用为酒店试用员工。 C、毕业实习生须按酒店规定提交学校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体检表(疾病预防中心健康证)及身份证,签订实习协议后方可进入实习。 三、实习生实习管理规定 1、所有实习生均需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2、假期实习生无实习补贴,并应在实习结束后向酒店递交一篇完整的实习感想或论文等。根据实习生个人的情况或需要,酒店可向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 3、毕业实习生实行月度考评制。

4、实习生每月实习须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 5、实习生实习期间请病事假累计7天,或旷工1天,即取消实习资格,并中止实习协议。 6、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酒店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对违反酒店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递交取消其实习资格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 7、除上班时间在我酒店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酒店无关。 四、实习生待遇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每月发放实习补助800元。每月优秀实习生可参加酒店优秀实习生评比,100元/人。 2、实习生的食宿问题原则上由个人解决,特殊情况经报总经理批准后,酒店解决食宿。 3、实习生每月出勤计算时间与酒店正式员工一致,其每月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间按酒店统一时间。 4、实习生实习期满后,由酒店出具实习鉴定,对有意留下工作的实习生,酒店将统一汇总人力资源部,组织其参加酒店的面试,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从优。 五、实习生的离职管理 1、假期实习生实习结束前一周,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实习结束申请,并递交书面实习报告或实习总结,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实习鉴定,否则不予鉴定。 2、毕业实习生经评议后不符合酒店要求,或违反酒店实习生管理相关规定,由实习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止实习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按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六、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及解释,修改时亦同。

一、5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三、内容 1、实习生范围 1)已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职校毕业生。2)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由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到公司进行课题研究的在校研究生以及进行毕业设计的在校本科生。 4)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工作的在校研究生。5)由个人提出实习申请,经公司同意并与学校、公司、个人签定协议的实习研究生。2、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职责 a、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的审批核准。 b、负责实习生定薪、结算的审核。 c、负责实习生的档案、户口管理。 d、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并报人力资源部盖章备案。 2)用人部门职责 a、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b、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c、确定指导老师、实习内容。 3、接收流程 1)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面试与审核并能认同本公司企业文化。 2)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事专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附件一)/《竞业禁止协议》;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3)人力资源部负责、行政部协助实习研究生到公司后的食、宿安排。 4、实习研究生待遇 见公司《工资制度》,实习研究生另有特殊贡献的,实习结束后公司给予奖励。

3)公司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工作餐免费,其余伙食费自理。 4)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待遇,以公司与高校和研究生个人分别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书》为准。 5、实习生管理 1)用人部门确定实习生的工作岗位以及具体工作任务。 2)实习研究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技术、商业秘密。 3)考核:到本单位3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协助应对实习生每月进行业绩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可进行月报酬 20%(具体比例由公司确定)的浮动;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者,用人部门可终止实习。 4)考勤:严格执行公司现行的考勤制度和加班制度;实习期间的请假管理与正式员工一致(参考员工守则)。 5)培训: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生进行相关培训。 6、实习结束 1)在公司进行毕业设计的实习生回校进行毕业答辩前,凭《实习鉴定表》(附件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实习终止手续(具体操作同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如毕业后派遣到本公司,则按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2)进行短期实习的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凭《实习鉴定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3)实习研究生离开公司前须进行工作交接,安排任务责任人为监交人。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附件 附件一:《实习协议》 附件二:《实习鉴定表》 附件一: 研究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62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保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市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8.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

实习生管理办法2017

文件名称:实习生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SYD-SMP-09-008 版本: 生效日期:2013年7月20日 文档更新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招聘、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实习生(产线顶岗实习生除外)。 3. 定义 3.1实习生的区分 3.1.1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提前到公司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3.1.2由用人部门提交用人需求申请及录用申请,获批后,与公司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的应届毕业生。 3.1.3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安排短期以内)工作的在校生。 3.1.4经有关领导批准,到公司实习的在校研究生。 3.2实习阶段 3.2.1 一阶段:签订《(短期)实习协议》,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历时1-6个月。 3.2.2二阶段: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历时1-6个月。 4. 实习生编制管理 4.1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学生纳入公司计划外编制,但不能超过用人部门总人数的15%。 4.2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学生纳入公司正式编制或辅助工程师编制内。 5. 职责分工 5.1人力资源部职责 5.1.1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的审批核准。 5.1.2负责组织实习生的招聘活动及办理实习生入司手续。 5.1.3负责组织及监督实习生的相关培训工作。 5.1.4负责二阶段实习生的考勤工作。 5.1.5负责实习生津贴的审核、结算及发放。 5.1.6负责实习生的归口管理。 5.2用人部门职责 5.2.1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提前到公司工作(一年

5.2.2协助人力资源部的实习生招聘工作。 523负责一阶段实习生的考勤及所有本部门实习生的日常管理。 524确定指导老师并提交相关的培养计划。 5.2.5负责实习生的阶段性考核,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526负责实习生转正编、调薪的相关申请。 6. 实习生的接收 6.1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高校招聘面试或用人部门按照高校招聘流程组织的面试。 6.2用人部门确定了人选后,有部门HRBP提交申请接收报告即《实习生审批表》,另附《实习生面试评价表》个人简历。报告须经用人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薪酬核算负责人备案。获批后,由部门HRBP负责接收工作。 6.3原则上每年5、6月份不再接收应届生实习。 7. 实习生待遇 7.1实习津贴明细: 7.2实习生不参与奖金分配。 7.3实习生工资列入用人部门的工资费用。 7.4生产岗系实习生有用人部门安排住宿或班车接送至学校。 8. 实习生管理细则 8.1用人部门确定实习生的工作岗位以及具体工作任务。 8.2实习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8.3考核:用人部门每月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如实填写《实习生考核表》并提交至部门HRBP处备案;根据考核情况可进行月津贴土20%的浮动;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者,用人部门可终止实习。 8.4考勤:严格执行公司现行的考勤制度;一阶段实习生的考勤记录需备案至部门HRBP二阶段实习生的考 勤方式同正编员工。 8.5培训:一阶段实习生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行相关培训,二阶段实习生同新进社招新员工培训。8.6实习结束

1.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我校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增进社会实践的实效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支持和鼓励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广大青年团员在实践中成长成才,促进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及基本要求 1、申报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必须以团队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项目,团队至少要由三人组成,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团。 3、申报项目必须主要由学生负责,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策划、项目申请、活动的组织和项目报告的撰写等。 4、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随团指导。 5、申报项目必须紧密联系学校该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重点支持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相结合的项目和相关项目;鼓励围绕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传播、革命传统教育、志愿者服务、就业创业等主题进行实践。 二、项目类别 6、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分三类:校级重点项目、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 三、项目申报 7、各申报团队于每年6月上旬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

实践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活动方案、项目经费预算以及实践地的接收意见等资料上报至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 8、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对项目进行初评,初步确立本部门的院级项目,并将其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校团委审核。 9、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在初步确立的院级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的评审。 四、项目立项 10、每年的6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立当年的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 11、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初步确立的院级项目,如未获校级项目立项,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确立为院级项目。 五、项目经费 12、项目经费来源分为学校资助、院系资助、社会资助和项目组自筹等形式。院级项目原则上学校只立项不资助。 13、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学校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根据项目的考核结果确定资助金额。校级项目一般不超过500元、校级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4000元。 14、学校资助经费分两期划拨:一期启动经费在项目实施前划拨至各学院,其中校级项目为每队50元,校级重点项目为每队1000元;二期经费在活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 15、项目负责人负责资助经费的领取和报销工作。 16、学校进行经费资助的项目,各院系应进行经费配套。对没有经费配套或配套经费较少的院系,学校将减少甚至取消对该院系项目的资助。

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的顶岗实习。 第二章部门责职 第三条??人事部门相关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由人事部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协助实习部门确定实习人员; (二)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各实习部门相关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事行政部; (三)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四)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入职手续 第五条??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办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个人简历》,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张。 (五)实习推荐信。 第五条入职当天需全面阅读了解我司《实习生管理制度》、《员工手册》。之后签订实习协议。

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条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优 秀人才的神圣使命。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教学环节,对于促进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能力,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专业背景和生产实际,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践知识,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和实习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实习教学环节,均属必修课,不得免修。实习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并不断充实实习内容,保证实习质量。 实习教学主要包括课程实习、学年实习、毕业实习等。 实习方式可灵活多样,如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校内实习或校外实习,在实习基地实习,学生也可自行联系毕业实习。 1、校外实习:在学校、学院签约挂牌的校外实习基地或其他实习场所完成的实习教学。 2、校内实习:在校内实习基地或实验室完成的实习教学。 3、集中组织实习:各学院与实习单位联系,同意接收学生实习后,经学校审核批准,学院安排指导教师,以专业班级集中组织到实习单位实习。 4、分散实习: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减少依赖性,某些专业毕业实习可以让学生进行“开放式”实习,实习地点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和生活自我管理。即允许学生将实习大纲和《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分散实习任务书》(附件2)交送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在确认有条件实习的前提下,委派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该学生的指导工作并安排其实习,学生须将接受单位意见返还学院。指导教师的主要职

社会实践本管理办法

肇庆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登记证的管理办法 本次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及社会实践分明细均由2012年5月11日后试行,并于2012年9月正式实行,因此,09、10、11级社会实践分统计工作将统计两个时间段,2012年5月11日之前采用原来的标准及计分方式(时间按志愿服务的时间为准,而非认证时间为准),2012年5月11日之后采用新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社会实践活动报备程序 1.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在活动开展前须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时间段)、主要地点、主题、内容和志愿者人数、负责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学院、班级、任职情况、联系方式等)等,填好报备表(报备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存档),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须参照评分标准,将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及活动分数写在回执上并盖部门章确认,回执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回执一式两份,一份交活动主办方,一份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存档,在活动结束一周内需盖二级学院社会实践方章,再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盖团委社会实践认证章。二级学院特色活动(每年固定举行)可以在我部报备为常规活动,以后无需重复报备。参观、调查、采风必须在报备表上详细注明由哪位老师带队并附上老师详细联系方式方可成功报备; 2.校级机构(如校学生会、社团部等)举办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时,以机构为单位,可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领取报备表或自行到青年网下载,并需至少提前三天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报备(报备过程参照第一条),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出具回执,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机构为单位凭回执单到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盖校章,盖完校章仍需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各个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盖院章; 3.各班级团支部活动报备,必须在活动前至少三天前往二级学院志

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企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人才储备,为推进公司人才梯队建设,规范公司实习生管理工作,同时也为了让实习生能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了解和熟悉公司的运作规范及管理风格,融入公司文化,特制定《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考勤规定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正常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月的考勤周期从上月22日起至本月的21日为止。实习生一周要在公司实习至少三天或以上。按学校要求签署三方实习或合作培养协议书的实习生每周实习五天。 2.上下班指纹或脸部识别考勤,因考勤系统出现故障或公司统一放假等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时,由人力资源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7:30,中午休息半小时。实习生通常不安排加班。 3.工作日每日上下班考勤两次,上班考勤有效时间为9:00以前,下班考勤有效时间为17:30以后,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请假除外),月底累计。 4.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5.旷工扣当天实习补贴。连续旷工三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实习协议,并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6.请假均应提前一天和部门经理沟通,请假方式可以是当面、电话或邮件,部门经理同意后才予准假,而不可以只是告知部门,请假须提交请假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给部门助理。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请假期满而不办理续假手续均作旷工论。 二、实习纪律 1. 实习期间须保持认真、理性、有序的气氛和工作环境。公共场所严禁抽烟,严禁开封零食过夜,严禁大声喧哗,严禁串岗。 2.仪表保持整洁得体,应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宜的服装,妆容适度。 3.来访人员需在接待室或前台等候,由前台员工电话通知后由被访员工带入会议室(应尽量避免将外访人员带入办公区)。 4.进入其他办公室或会议室前,应先轻敲门,得到允许后再推门进入。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山大学字〔〕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案国家教委教案[] 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我校《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山大学字〔〕号)以及关于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大学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根据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意见》(中青联发[]号)的要求,“建立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是学校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不仅要把社会实践纳入教育教案总体规划

和教案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而且要利用好寒暑假,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创新创业实践、调研实践观察、公益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传播、岗位实习见习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队伍组织 第四条凡在我校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应报学院团委同意,明确带队教师和团队负责人。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个人必须告知家长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详细行程安排,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社会实践团队出发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实践方案确定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批:按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通知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并签字→各学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名盖章→上报学院党委分管副书记核准→汇总本单位《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四章活动准备 第六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召集全体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各社会实践团队就行程安排及安全问题进行仔细商讨,细致安排活动进程。 第七条各学院在团队实践外出前摸底排查每位同学暑期社会实践去向,并组织学生填写《山东大学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一览

实习生管理办法(HR适用)

实习生管理办法(H R 适用)

深圳市XXX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系统)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康讯公司的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3内容 3.1 编制 实习生纳入公司计划外编制。公司根据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需要接收实习生,实习生工作时间折算成“人年”计入各单位人均数。 3.2 定义 3.2.1已与公司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由事业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3.2.2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2.3由事业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到公司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在校研究生。 3.2.4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6个月以内)工作的在校生。 3.2.5原则上不接纳个人提出的实习申请;大、中专学生不在本定义内。 3.3 职责分工 3.3.1 人事中心HR部职责 3.3.1.1 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的审批核准。 3.3.1.2 负责实习生起薪、结算的审核。 3.3.1.3 负责实习生的归口管理。

3.3.2 用人单位职责 3.3.2.1 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3.3.2.2 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并报人事中心盖章备案。 3.3.2.3 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3.3.2.4 确定指导老师。 3.4 接收流程 3.4.1 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高校招聘面试或用人部门按照高校招聘流程组织的面试;面试考官需通过面试资格认证,持证上岗。 3.4.2 用人部门确定了实习对象后,各事业部/中心人事专员(人事助理、人事干事、授权招聘助理,下同)进行实习生资格审核,并安排填报《实习生审批表》(附:实习生面试评价表、学校出具的实习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已获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经用人单位主管公司领导审批,报人事中心HR部审核;未设人事专员单位的实习生资格审核由HR部负责。 3.4.3 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事专员安排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3.5 实习生待遇 3.5.1 基本月报酬(含税):博士:4000元/月,硕士:3000元/月;本科:2000元/月。 3.5.2 实习生不参与奖金分配。 3.5.3 用人部门给予报销学校至公司的往返(一次)火车硬卧路费。 3.5.4 实习生工资列入事业部/中心的工资费用。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聚德东小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乘坐正规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不坐病车、超载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7、要经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事,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

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8、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不能单独活动,要结伴行动,有事要向带队教师请假。 9、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10、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潘南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订潘南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含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区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校长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学习锻炼与社会服务并重”的原则,把受教育、长才干和做贡献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按需派遣,重点培养,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原则,分批次、有计划地将广大中青年教师选派到生产、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 二、社会实践选派范围、对象、期限 年龄在45岁以下的教师,均应列入参加实践锻炼的范围之内。在企事业单位(不含各类学校)工作2年以上者可申请免予参加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锻炼原则上集中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期限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分阶段实施。为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部门应按学院下达的计划申报选派。 三、社会实践主要形式 参加实践锻炼应从实际出发,以专业对口岗位为主,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安排。 1.短期社会实践培训。组织教师到企事业基层单位、生产一线进行生产实践学习、接受生产实践锻炼。在实践中了解工作情况,学习行业技术,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找出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实践的差距,提升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制造、机电类专业教师安排到工矿企业或学校实习工厂等单位参加实践锻炼,或带学生参加生产实习。财经、商贸类教师,可安排在相应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代职顶岗锻炼。 2.调查研究。组织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活动。调研内容包括企业聘用人才的基本情况、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学校专业设置是否与社会需求相符、课程的开设及教学内容是否满足生产实践需要等,从而为我院的教学改革提供重要参考。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1,实习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声誉.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 2,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实习指导教师将不定时抽查. 3,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4,实习期间原则不允许请事假,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报实习小组组长登记,由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还必须经辅导员,学院领导审批,否则,按旷课论处. 5,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厂方及实习指导师傅的安排,悉心听取指导.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师傅允许后方可离开. 6,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7,学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按安全规程规定穿戴好服装和安全帽,不进入设备警 戒线内,确保人身安全. 8,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启动或停止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9,爱护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好实习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 10,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1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12,必须参加实习前的动员和安全规程学习,参加安全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习. 13,实习返校后按时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考试,由于主观原因,不参加考评,实习成绩不合格. 14,学生在实习期间,尊重厂方领导和实习指导师傅,与厂方工人要和睦相处,听从 安排,服从分配,安心实习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实践能力. 15,按照实习大纲,实习目的的要求,实习学生要爱岗敬业,理论联系实际,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实习内容,积极探讨专业上的有关问题,寻求解决途径,争取思想上有长进,技术上有提高,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16,不乱动用厂方物品,不得将厂方物品私自带回,不偷盗. 17,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8,不得晚归宿或不归宿,晚上不得接待同学朋友,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19,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赔偿. 20,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2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现金必须存银行. 22,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 23,严禁吸毒,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不进入娱乐场所和网吧.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办法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办法社会实践是《中学生德育大纲》规定的重要德育内容,为确保活动有意义、安全有保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活动的原则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接触社会,学习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是一 门重要课程. 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 2、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 合格人才,坚持办实事,做贡献,受教育,长才干的指导思想. 3、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是引导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实际,向工农学习,向实践 学习,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品格,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活动的组织 1、社会实践活动针对年级和专业特点进行安排.一般情况下,一年级学生主 要参加社会调查和社区义工活动,以了解社会性为目的.二年级学生主要参加公益劳动,也可适当参加一些知识咨询和科技服务活动.三年级重点参加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社会服务活动。三年级毕业实习具体安排另文规定. 2、活动形式要本着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目前主要围绕以下几种形式 进行. 1),深入社区开展社会调查划.学生按照统一部署或自拟的调查提纲,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深入社区,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划. 2),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由学校统一立项,有专业教师带领完成. 3)各年级每学年安排学生春游或秋游一次。 4),参加校外公益劳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一段时间的公益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吃苦精神 5),为离退休干部,教师以孤寡老人等开展系列服务活动. 6),勤工助学.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教学辅助管理,后勤服务,自我服务等活动, 三、活动的领导 1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教处作为具体组织部门,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活动. 2 要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会实践活动编入教学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假期)保证 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质量. 3 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由政教处或教务处直接向校长申请;年级组 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年级组向政教处提交申请报告,政教处请示校长,由校长审批。 4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成立小组,小组长全面负责活动的实施。 四、奖惩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成绩计入德,智, 体综合测评总成绩.考核工作学校具体组织.考评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2、要对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干部,教师进行考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奖励.要把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干部的依据之一,指导者参加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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