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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逻辑复习资料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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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逻辑

第一章引论

1、逻辑学是研究推理有效性的学问,是研究如何区分正确推理和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

2、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一个完整的判断是由若干概念构成的,其中包括判断的主项、谓项和联项。

3、思维通常是通过语言来表达,推理通常是通过若干语句来表达的,判断一般是通过语句来表达的,而概念是通

过语词来表达,论证则通过句群来表达。

4、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的有效性问题。所谓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的形式有效性。

5、逻辑思想的发源地主要有三个,即古代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第二章概念

6、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及其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珠思维形式。概念是思维的起点,是组成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要

7、概念的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

8、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的对象所组成的集合(或者类)。

9、根据概念外延的大小,可以将概念分为空概念、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10、空概念:外延为空集的概念称为空概念。

11、单独概念:外延只有一个对象的概念称为单独概念。表达单独概念的语词有二种:一种是专有名词,如拿

破仑、长江;一种是摹状词。如世界上最高的山峰。

12、普遍概念:外延包括一个以上对象的概念称为普遍概念。

13、依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集合体,可以将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14、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所反映的集合体,指的是由若干个

体组成的统一整体。如西沙群岛、森林,集合体与组成该集合体的个体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集合体所具有的性质未必为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

15、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不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非集合概念。“类”概念是非集合概念中的普遍概念,

因此这些“类”概念所反映的属性必定为属于这个“类”的一个个体所具有。

16、判断一个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要看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集合体。基本方法就是看这个

概念所反映的属性是否为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如果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属性为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则是非集合概念。如未必为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则是集合概念。如果不能准确区分,则犯“集合体误用”的逻辑错误。

17、依据概念所反映的是个体、性质还是关系可以将概念分为个体概念(对象是一个个体。如仙后座)、性质

概念(反映的是个体的性质,包括颜色、状态等,如红、绿、落)、关系概念(反映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如重于、在。。之间、喜爱、尊敬)。

18、依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将概念分为正概念(具有某种属性)和负概念(不具有某

种属性,一般都带有否定词,如不、非、无等)。负概念总是相对于特定范围而言的。

19、对于A、B二个概念,其外延之间可能存在五种关系: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和

全异关系。欧拉图:

同一关系

真包含关系

真包含于关系

交叉关系

全异关系

C

相对于它们的属概念C,A、B二个概念之间的全异关系可分为: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同一关系

真包含关系

A、B二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真包含于关系相容关系

交叉关系

矛盾关系

全异关系反对关系不相容关系

20、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内涵越多,则它的外延越小;内涵越少,则外延越大。反之亦然。反变

关系只存在于具有属种关系(真包含关系)或种属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的概念之间。

21、概念的限制是通过概念的内涵、缩小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式。基本方法是由属概念增加内

涵过渡到相就的种概念。有二种方法:一是给属概念增加限定词的方法(如精神限定为“国际主义的精神”),一种是外延罗大的属概念直接过渡到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的方法(如由水果到坚果再到白果)。对属概念进行限制,其极端是单独概念,当对单独概念再加内涵时,一般并不能减少该概念的外延。“限制不当”

22、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扩大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方法。基本方法是由种概念减少内

涵过渡到相应的属概念。一是给种概念减少限定词(如将东方古代哲学概括到“哲学”);一种是由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直接过渡到外延较大的属概念(如心理学到社会科学)。对种概念进行概括,其极端是最一般的普遍概念。

当对最一般的普遍概念再减少内涵时,一般并不能增加该概念的外延。“概括不当”

23、定义就是以确切、简明的语句提示概念的内涵或者外延的逻辑方法。

24、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D S就是D P 其中D S是被定义项,D P表示定义项

25、定义的方法:一、属种加差先找出相邻近的属概念,再找出与其它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再用定义项联

结。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

二、同义定义同一概念的不同语语来明确

三、示例定义列举出外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对象来明确。

四、枚举定义列举出全部外延来明确,哪适用于概念的外延只是少数的、有限个对象的情况

五、递归定义

26、依据明确概念角度的不同,可分为内涵定义、外延定义以及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复合定义。

27、依据是直接明确概念还是通过明确表达概念的语词的意义来间接明确概念,定义可分为实质定义、语词定

义(加以解释说明的为说明的语词定义;规定其意义的为规定的语词定义)。

28、依据所反映的属性的不同中,实质定义可分为性质定义、功用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等。

29、定义的规则:一、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同一关系。“定义过窄、过宽、交叉、全异”

二、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同语反复、循环定义”

三、定义项中不能包含含混的概念或语词,一般不能使用比喻。“定义含混、以比喻代定义”

四、定义项一般不应包含负概念。

30、划分是通过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个小类来揭示这个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通常是把一个属

概念分为若干个种概念。划分包括三要素:划分的母项(被划分的概念)、子项(划分后得到的种概念)和标准。

31、划分的种类:按划分次数: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

按子项数目:二分法和多分法。

32、划分的规则:一、划分后的各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划分不全、多出子项”

二、每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划分标准不统一”

三、划分所得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子项相容”

第三章简单判断

33、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判断的二个基本特征:判断都有所断定,判断都有真假。

34、判定一个语句是否是表达判断,标准有二条:1、是否有所断定;2、是否有真假。

35、表达判断的语句称为命题,命题的逻辑形式称为命题形式。命题的逻辑形式指的是与命题具体内容相对的

形式结构。

36、判断的种类:1、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2、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3、模态判断和非模态判断。模态词指

的是描摹事物状态的词,如“可能、必然、曾经、永远”。

37、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构成。S是主项,P是谓项。

38、性质判断按质分:肯定判断(S是P)和否定判断(S不是P);

39、性质判断按量分:单称判断(这个S是(不是)P)、全称判断(所有S都是(不是)P)和特称判断(有的S是

(不是)P)。

40、性质判断按质量结合分:单称肯定判断(这个S是P)

单称否定判断(这个S不是P)

全称肯定判断(所有S是P)SAP A判断

全称否定判断(所有S不是P)SEP E判断

特称肯定判断(有些S是P)SIP I判断

特称否定判断(有些S不是P)SOP O判断

41、同素材的性质判断指的是主项、谓项均相同的判断。

对当关系:

A 反对关系 E 1、矛盾关系:不能同真,不能同假。

差等矛盾差等2、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关系关系关系3、下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I 下反对关系O 4、差等关系:全称真,特称真;特称假,全称假。

42、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如主(谓)项的全部外延都得到了断定,则该主(谓)项是周延的,否则不周延。

一、全称判断A、E的主项是周延的。

二、特称判断I、O的主项是不周延的。

三、肯定判断A、I的谓项是不周延的。

四、否定判断E、O的谓项是周延的。

43、关系判断由关系者项(主项)、关系项(谓项)和量项(数量或范围)三部分组成。

二元关系判断:R(a、b) 或aRb;三元关系判断:R(a、b、c)

44、关系的性质:自返(自返、非自返、禁自返关系)、对称(对称、非对称、禁对称关系)、传递(传递、非

传递、禁传递关系)。

45、自返: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都有R(x,y)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自返关系。

非自返:在特定论域中,存在对象x,R(x,y)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非自返关系。

禁自返: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R(x,y)都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禁自返关系。

46、对称: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和任一对象y,若R(x,y)成立,则R(y ,x)一定成立,那么关系R

为该论域上的对称关系。

非对称:在特定论域中,存在对象x和y, R(x,y)成立,但是R(y ,x)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非对称关系。

禁对称: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和任一对象y,若R(x,y)成立,则R(y ,x)一定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禁对称关系。

47、传递: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任一对象y和任一对象z,若R(x,y)和R(y ,x)成立,则R(x ,z)

一定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传递关系。

非传递:在特定论域中,存在对象x、y和z,R(x,y)和R(y ,x)成立,但R(x ,z)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非传递关系。

禁传递:对特定论域中的任一对象x、任一对象y和任一对象z,若R(x,y)和R(y ,x)成立,则R(x ,z)一定不成立,那么关系R为该论域上的禁传递关系。

第四章复合判断

48、联言判断:p并且q;p∧q;p合取q。“并且,而,不但。。。而且,即。。又,不仅。。还,虽然。。但是”

只有p、q都真时,p∧q才真,其余都为假。

49、选言判断:

相容选言判断:p或者q;p∨q;p析取q。“或许,可能。。。可能。”

只有p、q都假时,p∨q才假。其余情况下均为真.

不相容选言判断:要么p,要么q;p∨q;p不相容析取q。“可能。。可能。。二者不可兼得,二者择其一”

只有p、q值不同时,p∨q才真,其余均为假。

50、假言判断(条件判断):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p→q;p蕴涵q。“如果。。则,。。就。。,若。。则。。,则“

p真q假时,p→q才假。其余情况下均为真.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才q;p←q;p逆蕴涵q。“若非。。哪得,没有。。没有。。,除非。。不。。”

P假q真时,p→q才假。其余情况下均为真.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p当且仅当q;p←→q;p等值q。“如果。。那么,并且只有。。才”

只有p、q值同等时,p∨q才真,其余均为假。

51、负判断,就是否定某个判断的判断。又叫判断的否定判断,简称判断的否定。

并非p;┑p;非p。“并非,不是,这不是事实”

52、简单判断的负判断

┑(这个S是P)=这个S是P;┑(这个S是P)=这个S是P

┑SAP=SOP ┑SEP=SIP

┑SIP=SEP ┑SOP=SAP

53、复合判断的负判断:

┑(p∧q)=┑p∨┑q

┑(p∨q)=┑p∧┑q

┑(q∨p)=(p∧q) ∨(┑p∧┑q)

┑(p→q)= p∧┑q

┑(p←q)= ┑p∧q

┑(p←→q)=( p∧┑q) ∨(┑p∧q)

┑(┑p)= p

54、模态判断:必然肯定判断,必然否定判断,或然肯定判断,或然否定判断。

必然肯定判断:必然p;□p。必然否定判断:必然并非p;□┑p。

或然肯定判断:可能p;◇p。或然否定判断:可能并非p;◇┑p。

55、模太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

□p反对关系□┑p1、矛盾关系:不能同真,不能同假。

差等矛盾差等2、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关系关系关系3、下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p下反对关系◇┑p4、差等关系:全称真,特称真;特称假,全称假。

┑□p=◇┑p;┑□┑p=◇p;┑◇p=□┑p;┑◇┑p=□p

第五章逻辑基本规律

1、逻辑基本规律主要有三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2、同一律:A是A,或p→p。(A表示任一概念,p表示任一概念)。保持其自身的同一性。

违反:混淆概念,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偷换论题。

3、矛盾律:A不是非A,或┐(p∧┐p)。保持思想的一致性。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违反:自相矛盾。

4、排中律:A或者非A,p∨┐p.不能都假,必有一真。

违反:模棱两可

第六章演绎推理(一):基于词项的推理

5、推理种类:同类推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异类推理(类比推理);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直接推理(前

提只有一个判断)、间接推理(前提含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判断的);模态推理(前提或结论中包含模态词)、非模态推理(均不含模态判断)。

6、由特列到一般的推理为归纳推理,否则称为演绎推理。

7、前提真则结论一定真的推理为必然性推理;前提真而结论仅仅可能真的推理为或然性推理。

8、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推理形式有效的指的是:假设前提真,则其结论一定是真的。

9、基于对当关系的直接推理:

一、矛盾关系:SAP├┐SOP;SEP├┐SIP;SIP├┐SEP;SOP├┐SAP;

┐SAP├SOP; ┐SEP├SIP; ┐SIP├SEP; ┐SOP├SAP;

二、反对关系:SAP├┐SEP;SEP├┐SAP

三、下反对关系:┐SIP├SOP; ┐SOP├SIP

四、差等关系:SAP├SIP;SEP├SOP; ┐SIP├┐SAP; ┐SOP├┐SEP

10、换质法:通过改变前提的质和谓项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规则:1、结论和前提不同质,即前提否定,则结论是否定的;前提否定,则结论肯定。

2、结论的主项和前提相同,结论的谓项是前提谓项的矛盾概念。

SAP├SEˉP;SEP├SAˉP;SIP├SOˉP;SOP├SIˉP

11、换位法:能过交换前提中主、谓项的位置从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规则:1、结论和前提的质相同,即前提是肯定的,结论也是肯定的;前提是否定的,结论也是否定的。

2、结论的主项和谓项,分别是前提的谓项和主项。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到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O判断不能换位

SAP├PIS;SEP├PES;SIP├PIS

12、换质法与换位法的综合应用:

先换位(换位质推理):SAP├PIS├PO-S

SEP├PES├PA-S├-SIP├-SO-P

SIP├PIS├PO-S

先换质(换质位推理):SAP├SE-P├-PES├-PA-S├-SI-P├-SOP

SEP├SA-P├-PIS├-PO-S

SOP├SI-P├-PIS├-PO-S

13、三段论是由二个包含着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前提和结论中的主项和谓项

统称为项。只有三个项,每个项各出现二次。在前提中出现二次的项为中项M,结论的主项称为小项S,结论的谓项称为大项P。包含大项的前提是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是小前提。

14、三段论的一般规则:1、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

2、中项至少要周延二次。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到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个否定前提推不出结论。

5、如果前提有一否定,则结论否定;如果结论否定,则前提有一否定。

6、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

7、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则结论也是特称的。

1-3关于主、谓项,4-7关于联项和量项,4、5关于否定的,6、7关于特称的。

15、三段论的格:

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第四格

M P P M M P P M

S M S M M S M S

S P S P S P S P

第一格规则:1、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2、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第二格规则:1、前提中必须有一个是否定的;2、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第三格规则:1、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2、结论必须是特称的。

第四格规则:1、两个前提有一否定,则大前提必须全称;2、如大前提肯定,则小前提全称;

3、如小前提肯定,则结论特称;

4、任何一个前提都不能是特称否定判断;

5、结论不能是全称肯定判断。

16、关系推理:是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关系判断的推理。分为:纯关系判断(对称关系推理、禁对称关系推理、

传递关系推理、禁传递关系推理)和混合关系判断。

17、对称关系推理:aRb, 禁对称关系推理:aRb,

所以,bRa。所以,b-Ra。

传递关系推理:aRb, 禁传递关系推理:aRb,

bRc, bRc,

所以,aRc 所以,a-Rc

18、混合关系推理:所有a与b有关系R,c是a,所以,c与b有关系R。

规则:1、中项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

2、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3、前提中的性质判断必须是肯定的;

4、如果前提中的关系判断是肯定的,则结论中的关系判断也应是肯定的,如前是否定的,则结论也是否定的。

5、如果关系不是对称的,则在前提中关系者的前项(或后项)在结论中也应作为关系者的前项(或

后项)。

第七章演绎推理(二)基于命题的推理

19、联言推理是前提或者结论是联言判断的推理。有分解式和合成式。

20、分解式:p并且q, 或p并且q, 合成式:p,

所以,p。所以,q。q,

所以,p并且q。

p∧q├p; p∧q├q p,q├p∧q

21、永真式:将前提和结论用“蕴涵”(→)联结起来,真值表中每一行都是真的,则该推是有效的。

22、选言推理:相容选言推理、不相容选言推理

23、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析取引入式。

规则:1、否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2、肯定一部分选言支,可以推出包含该选言支的任一选言判断。

3、肯定一部分选言支,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否定肯定式:析取引入式:

24、不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肯定否定式。

规则:1、否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2、肯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否定肯定式:肯定否定式:

25、假言推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26、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

规则: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2、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3、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4、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后件。

肯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

27、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

规则:1、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2、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

3、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

4、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

28、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否定后件式。

规则: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2、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

3、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

4、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肯定前件式:否定前件式:

(笔试)00024普通逻辑自学考试大纲要点说明

00024普通逻辑自学考试大纲 《普通逻辑》自学考试大纲 第一章引论 一、课程容 (一)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二)学习逻辑的意义 1.为人们获得新知识建立合理、坚实的基础平台; 2.帮助人们提高推理能力; 3.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创新能力; 4.有利于进行合乎理性的人际交流。 二、自学要求 1.重点掌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领会学习逻辑学的意义,提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一)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1.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的有效性问题。(选择题)所谓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的形式有效性。 2.一个推理是形式有效的,指的是对于一个推理形式假设其前提是真的,则其结论一定是真的。(选择题) 3.简单应用:应用实例证明一个推理形式的无效性.例:如果8大于5,那么8大于4。所以,如果8大于4,那么8大于5。 (二)学习逻辑的意义(简答题) 1.为人们获得新知识建立合理、坚实的基础平台。 2.帮助人们提高推理能力。 3.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创新能力。 4.有利于合乎理性的人际交流。 第二章概念 一、课程容

(一)概念概述 1.什么是概念 2.概念的涵与外延 (二)概念的种类 1.空概念、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3.个体概念、性质概念和关系概念 4.正概念和负概念 (三)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 2.真包含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 4.交叉关系 5.全异关系 (四)概念的概括与限制 1.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2.概念的概括 3.概念的限制 (五)概念的定义 1.什么是定义 2.定义的方法 3.定义的种类 4.定义的规则 5.定义的作用 (六)概念的划分 1.什么是划分 2.划分的种类 3.划分的规则 4.划分的作用

逻辑学深刻复习知识点

逻辑学复习知识点 前言:逻辑学: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它是基础性,工具性的学科(更直接,更系统)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什么是逻辑学 1.“逻辑”的含义:源于古希腊,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 逻辑是一门学科,即逻辑学(思维科学)。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的研究目的:总结出人们正确运用各种思维形式的逻辑规律。 思维:感性认识(感觉,知觉,表象)和理性认识(概念,命题(判断),推理) 思维的形式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包括逻辑常项和变项 逻辑常项:不随思维具体内容变化而变化,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具体类型的唯一依据。 传统逻辑:自然语言(日常用语)现代逻辑:人工语言(符号语言:表意符号,公式,公式序列) 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逻辑规则:仅适用于某种思维形式。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普遍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思维形式。(传统逻辑定义)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表现方式: 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经典命题逻辑,经典谓词逻辑(表现方式:重言式(重言蕴涵式,重言等值式))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1.逻辑学的性质:工具性,全人类性(没有民族性,阶级性) 2.逻辑学的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年规定的七大基础学科:逻辑学、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三方面作用:促成逻辑思维由自发向自觉转变;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帮助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3.第三节逻辑简史 逻辑学的历史:两千多年逻辑学的三大源头:古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西方逻辑: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在发展的历程中完整地经历了传统和现代两个形态。(以此为例) 传统逻辑的诞生与发展: 传统逻辑:由亚里士多德开始直至莱布尼兹之前的整个逻辑类型。特点:借助自然语言,主要范围是常见日常思维类型。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古希腊著名学者,第一次全面、系统研究逻辑学主要问题,首创逻辑学这门科学。被称作“西方逻辑之父”,主要逻辑著作《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分别论述概念、命题(判断)、推理、论证、论辩的方法和如何驳斥诡辩的问题。哲学著作《形而上学》系统论述了矛盾律、排中律,涉及同一律。奠定了西方逻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及欧洲中世纪的逻辑学家:研究了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联言命题和推理形式,提出相应推理规则。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17世纪,实验自然科学兴起和发展,研究了科学归纳法问题。《新工具》一书中提出科学归纳的“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奠定归纳逻辑的基础。 穆勒(1806-1873):19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在《逻辑体系》(我国近代学者严复译为《逻辑名学》)把科学归纳法发展为五种: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至此,传统逻辑的基本框架大致形成。 现代逻辑的兴起与发展: 现代逻辑(“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由莱布尼兹奠定基本思想,目前仍在不断发展中的逻辑类型。特点:借助人工语言(符号语言),建立形式系统,对研究对象整体把握。 莱布尼兹(1646-1716):德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17世纪末期,提出用数学演算的方法处理演绎逻辑;

逻辑学导论教学大纲

湖南城市学院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逻辑推理与批判性思维能力是现代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本课程通过指导学生学习和研究普通逻辑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帮助学生较系统地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现代逻辑学发展的新进展,并能运用逻辑学基本知识和理论去分析、解决日常思维、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实际思维问题,形成严密、正确的思维推理模式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能在纷杂的信息中把握关键问题和理清解决问题思路,为进一步学习专业领域的知识和从事研究奠定思维素质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性质和意义(2课时) 了解“逻辑”一词的词源和词义和逻辑学发展概况。明确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和有效推理模式的学科及其形式化、工具性的性质。掌握各种逻辑形式的逻辑常项和变项的区别,准确理解逻辑常项在思维形式和逻辑推理中的地位。知晓掌握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对人们进行正确地思维的意义。 第二章概念(4课时) 1.了解概念的逻辑含义、概念和语词的区别与联系。明确形式逻辑对概念的基本要求是明确性。掌握概念的最基本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涵义及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 2. 了解概念的种类: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空概念;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的区别。掌握在具体语境中正确识别某个概念属于哪个种类的方法。 3. 了解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分类的标准。掌握概念外延间全同、真包含于、真包含、交叉和全异关系的界定。学会正确地用欧勒图表示若干概念外延间关系的方法。 4. 掌握各种明确概念的基本方法: 限制和概括法、定义和划分方法。 ⑴了解概念的限制和概念的概括的涵义及其逻辑依据。掌握正确地对给定的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方法。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教学大纲 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一、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是大学本(专)科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既有认识的作用,又有表达和论证思想的作用。学习形式逻辑对于自觉地进行思维的逻辑训练,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增强逻辑论证的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课程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原则和方法,要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概念、逻辑规律和逻辑原理,同时,联系学习生活实际,自觉地运用学过的逻辑理论和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活动中碰到的各种逻辑问题。通过学习本课程,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三、就中文系而言,本课程应注意同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基础课程相联系,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提高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 四、本课程的一些内容比较抽象,教学中应注意重点突出、例证生动,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加强趣味性。教材一般都借用了数理逻辑的语言形式,应注意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的转换。 五、本课程讲授一学期,约32学时。书面作业2次。 六、本大纲课程教学内容顺序依托华东师大《形式逻辑》教材内容顺序编排,教学重点为第二、三、四、五、六、十章,教师在完成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课时多少及学生接受能力对教学内容可以适当调整。由于选用教材不同,内容编排顺序以及个别内容、术语可能小异,教学中应作适当调整。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章形式逻辑的对象和意义 第一节了解:形式逻辑的对象(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和性质(全民性、工具性)。 第二节理解: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第二章概念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 一、了解:概念是通过揭示对象的特性或本质来反映对象的一种思维形式。 二、了解: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第二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了解:概念内涵、外延的定义 二、掌握: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 第三节概念的种类 一、理解: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二、理解: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三、理解:正概念与负概念 第四节概念外延间的关系 一、理解:相容关系(全同、真包含、真包含于、交叉) 二、理解:不相容关系(全异:矛盾、反对) 第五节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第六节掌握:定义及其规则 第七节掌握:划分及其规则 第三章简单命题及其推理(上) 第一节了解:命题和推理的概述 第二节性质命题 一、了解:性质命题是断定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命题。 二、理解:性质命题根据质和量的不同结合分为六种基本形式。 三、掌握:A、E、I、O四种性质命题的项的周延性 四、掌握:主、谓项相同的A、E、I、O四种性质命题间的真假关系 第三节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 一、掌握:运用命题变形法的直接推理 二、掌握:依据“逻辑方阵”的命题间关系的直接推理 第四章简单命题及其推理(下) 第一节三段论 一、理解:三段论及其结构

普通逻辑自学考试复习资料

普通逻辑复习资料 第一章:引论 1、逻辑包括两大类:形式逻辑和辨证逻辑,普通逻辑即传统的形式逻辑。 2、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3、思维分为三大类:抽象(逻辑)思维,形象(直感)思维,灵感(顿悟)思维,一般思维指抽象思维。 4、感觉是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时在人脑中产生的关于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 5、知觉是事物在人脑中的整体性的直接反映。 6、表象是在感觉和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 7、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机构的基本组成要素。 8、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它是由概念组成的,同时,它又为推理提供了前提和结论。 9、思维有两个基本特征:概括性和间接性。 10、思维的逻辑形式指思维内容各部分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也叫思维形式的结构。 11、普通逻辑的研究推理,正是要研究从不同的推理内容中抽取出来的各种共同的逻辑形式。 12、思维的基本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13、同一律要求:一个思想是什么,它就是什么,不能把不同的思想混为一谈。 14、矛盾律要求:在互相否定的两个思想中,必须承认至少一个是假的,而不能承认它们都是真的。 15、排中律要求:在互相矛盾的两个思想中,必须承认至少一个是真的,即二者必居其一,排除第三种可 能性。 16、充足理由律要求:断定任何一个思想为真,都必须拿出充分的理由。 17、普通逻辑是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来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 18、普通逻辑的工具性表现在:它本身不能给人们直接提供各种具体的科学知识,但是它能够为人们进行 正确思维,获取新知识,表述论证思想,提供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

形式逻辑知识点总结

1、逻辑形式的组成: 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的。 2、概念的种类 判断是单独概念还是普遍概念取决于其外延中分子对象数量的多少,仅仅包含一个分子对象就是单独概念,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对象就是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只有一个分子对象的概念; 普遍概念: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对象的概念。 判断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取决于语句中所规定的对象的属性是整体具有还是其中的分子对象也具有。 集合概念: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不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正概念:也叫肯定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也叫否定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3、概念间的关系 全同关系(同一关系):a b 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真包含关系(属种关系) 交叉关系: 全异关系:设a,b两个概念,a概念与b概念的全部外延没有任何部分相重合即所有的a都不是b并且所有的b也都不是a 矛盾关系:a,b两个概念外延全异,并且二者外延之和等于其邻近属概念的外延 反对关系:a,b两个概念,外延全异,并且二者外延之和小于其邻近属概念的外延 4、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之间必须是全同关系。 违犯规则所犯错误: 定义过宽: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定义过窄: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2)被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出现在定义项中。 违犯规则所犯错误:同语反复:在定义项中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 定义循环:在定义项中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 (3)定义项必须用清楚确切的概念。 违犯规则所犯错误:定义含混;在定义项中使用了含混不清的概念。 以比喻代定义:定义项用了形象比喻。 4)定义联项不能是否定的。 违犯规则所犯错误:定义用否定联项 5、划分的规则 (1)划分必须是相应相称的(划分子项的外延之和等于划分母项的外延)

逻辑学试题

《逻辑与思维技巧》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理论教学部分 一、说明 1、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逻辑与思维技巧》是一门实用性、应用性很强的思维科学,属于逻辑学范畴,是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拓展学生的创新思维而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也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主要内容。 素质教育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思维素质的提高,作为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方法、规律的学科,逻辑科学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素质负有重要的责任。因为逻辑科学既有认识的作用,又有表达思想和论证思想的作用。因此,学习逻辑科学对于自觉地进行创新思维的逻辑训练,提高逻辑思维能力,保障思维的严 谨性与科学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够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普通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推演技巧,并把所学到的逻辑学知识转化为实际生活中的逻辑技能及思维技巧,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论辩能力,以及初步具有运用逻辑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 业知识提供必要的思维能力支撑。 2、课程教学和教改基本要求 《逻辑与思维技巧》作为一门实用性、应用性很强的思维科学,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它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理论抽象性,公式、符号、图、表颇多;二是它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处处都含有思维方法、推演技巧的应用。 ~ 为此,作为教师,应该在教学中采取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法,消除学生的畏难情绪,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逻辑知识的积极性。 作为学生,为了学好本门课程,在学习方法上要求做到:第一,要认真阅读教材,在尽可能理解的基础上记住其中的基本概念、规则、逻辑形式,包括公式、符号等,并力求了解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以点带面,由 此及彼,融会贯通。

自考普通逻辑学知识点

一、判断(一) 1.SAP是指所有的S是P; SEP是指所有的S不是P; SIP是指有的S是P; SOP是指有的S不是P。 2.A与E是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I与O时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A与O和E与I是矛盾关系(不能同假,已不能同真); A与I和E与O是差等关系 逻辑方阵 3.性质判断真值表: A、E、I、O四种判断的真假情况列表 注:1代表“真”;0代表“假”(下同)。 4.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 普通逻辑所研究的思维是指抽象思维中的知性思维。 现代形式逻辑主要是指数理逻辑。

知觉是感觉的综合。 感性认识的基本特征是直接感受性。 人们平常提到逻辑学时,通常指的是形式逻辑。 在感性认识阶段,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的三种存在形式人别是感觉、知觉、表象。 在理性认识阶段,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的三种存在形式人别是概念、判断、推理。 5.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有两个逻辑特征,他们是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反映到概念中的对象中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称为概念的外延。 从逻辑的角度讲,所谓明确概念,指的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普通逻辑不去研究概念在具体内容上的关系,而是把概念作为思维形式,从内涵或外延方面来研究概念间的关系。 根据概念的外延大小,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 根据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6.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相同的(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和语词,不得用比喻。 7.划分的规则? (1)划分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2)每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 (3)划分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8. 判断的逻辑特征是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和有真假。 普通逻辑不研究判断的具体内容的真假,只研究判断在形式上的真假特征和真假关系。 性质判断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它是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 性质判断的四种基本形式SAP、SEP、SIP、SOP。 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就是自身不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复合判断就是自身中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 9. 属于非传递的关系有:判断间的不等值关系、概念间的交叉关系 同时具有反对称性质和传递性质的有:概念间的真包含关系和概念间的真包含于关系。 同时具有对称性和传递性的是:概念间的全同关系和判断间的等值关系。

形式逻辑最全期末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思维: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于客观世界间接地,概括地反映。思维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方式叫思维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思维与语言有不可分类的联系。思维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概念、判断和推理)是借助于语言(语词、句子和句群)来实现和表达的。 3、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有具体内容,也有逻辑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和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叫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叫思维的逻辑形式。 思维的逻辑形式既与思维的具体内容相联系,其自身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普通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只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思维的逻辑形式。 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逻辑常项,一是变项。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它们的逻辑常项的不同。 4、简单的逻辑方法:普通逻辑所研究的逻辑方法主要是指:定义、划分、限制与概括、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归纳方法等。相对于辩证逻辑所研究的逻辑方法,上述方法是比较简单的。 5、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与感觉、知觉、表象不同:感觉、知觉、表象是反映个别对象的具体形象及其属性,其中既有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也有非特有属性或非本质属性;概念舍支了对象的非特有或非本质的忏悔,而是抽象地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6、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任何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牲,即内涵和外延。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通常称为概念的含义。外延就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通常称为概念的适用范围。 7、单独概念:是反映唯一无二的对象的概念。语词中的专有名词和摹状词都表达单独概念。 8、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语词中的普通名词、形容词和动词等,一般都表达普遍概念。 9、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反映集合体的概念叫集合概念,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叫非集合概念。集合体是由若干同类的个体组成的统一的总体,一人集合体所具有的忏悔,只为该集合体所具有,而不必为这个集合体中的每一个体所具有。非集合体则不同。 10、正概念和负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忏悔的概念就是正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忏悔的概念就是负概念。从语言方面说,在表达负概念的语词中,常常含有“无”、“不”、“非”等否定词。负概念总是相对于某个特定范围而言的,一个负概念所相对的范围,逻辑上叫做论域。 11、同一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全部重合,即所有的a都是b,同时所有的b都是a,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同一关系。 12、真包含于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所有的a都是b,但是有的不是,那么与之间的关系说是真包含于关系,即真包含于。 13、真包含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所有的b都是a,但是有的a不是b,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关系,即a真包含b。 在真包含于关系和真包含关系中,都有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和一个外延较小的概念。外延较大的那个概念叫做属概念,外延较小的那个概念叫做种概念。这两种关系叫属种关系。 14、交叉关系: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仅有一部分是生命的,即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而且,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交叉关系。 15、同一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和交叉关系中至少有一部分外延是重合的。我们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课程编码:04000157 制定单位:哲学教研室 执笔者:王俊涛 审定时间:2011年3月9日 审定:政治与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一、课程说明 1.本课程的性质 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是研究理论思维方法的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基本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假说和论证。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普通逻辑所研究的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本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专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形式逻辑在整个专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门科学都要应用逻辑。各门科学都有一个严密的具有在逻辑联系的知识体系,总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表达。而这些正是形式逻辑研究的主要容和基本形式。通过学习形式逻辑就可以把握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本特征和一般规律,掌握思维分析中的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从而更好地掌握其它各门具体科学。2.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各种常用的逻辑形式,掌握必要的逻辑规则和逻辑方法,认识逻辑规律,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养成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规则、论证遵守逻辑的习惯。本课程对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基础性意义。学习普通逻辑的基本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以便提高理论思维的科学性。 为此,对学生在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及综合应用等方面提出的要必须牢牢地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深刻地理解概念的本质、判断的基本特征、推理的基本形式和规则,并能够应用这些基本知识、去分析和解决日常思维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逻辑问题,使学生能够在复杂的语言形式背后,在相互联系的知识结构中,尤其是在现实语言交流的具体灵活、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能敏锐地发现逻辑问题并迅速地,准确地揭露对方的逻辑错误,准确地揭露某些诡辩手法,提高思维的准确性、灵活性和敏捷性。 3.本课程同其他课程的关系 与本课程有关的前期课程主要是中国哲学史中有关“中国逻辑学说的产生和发展”的部分和西方逻辑发展史,只有学习逻辑发展史,才能真正搞清楚普通逻辑基本容的来龙去脉,更加深刻地把握各种思维形式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与本课程有关的后期课程主要有数理逻辑。数理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普通逻辑的现

自考普通逻辑复习资料

普通逻辑第一章引论 1、逻辑学是研究推理有效性的学问,是研究如何区分正确推理和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 2、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一个完整的判断是由若干概念构成的,其中包括判断的主项、谓项和联项。 3、思维通常是通过语言来表达,推理通常是通过若干语句来表达的,判断一般是通过语句来表达的,而概念是通 过语词来表达,论证则通过句群来表达。 4、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的有效性问题。所谓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的形式有效性。 5、逻辑思想的发源地主要有三个,即古代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第二章概念 5、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及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珠思维形式。概念是思维的起点,是组成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要 . 素 6、概念的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 7、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的对象所组成的集合(或者类)。 8、根据概念外延的大小,可以将概念分为空概念、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9、空概念:外延为空集的概念称为空概念。 10、单独概念:外延只有一个对象的概念称为单独概念。表达单独概念的语词有二种:一种是专有名词,如拿破仑、长江;一种是摹状词。如世界上最高的山峰。 11、普遍概念:外延包括一个以上对象的概念称为普遍概念。 12、依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集合体,可以将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 13、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所反映的集合体,指的是由若干个体组成的统一整体。如西沙群岛、森林,集合体与组成该集合体的个体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集合体所具有的性质未必为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 14、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不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非集合概念。“类”概念是非集合概念中的普遍概念,因此这些“类”概念所反映的属性必定为属于这个“类”的一个个体所具有。 15、判断一个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要看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集合体。基概念所反映的属性是否为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如果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属性为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则是非集合概念。如未必为每一个个体所具有,则是集合概念。如果不能准确区分,则犯“集合体误用”的逻辑错误。 16、依据概念所反映的是个体、性质还是关系可以将概念分为个体概念(对象是一个个体。如仙后座)、性质 概念(反映的是个体的性质,包括颜色、状态等,如红、绿、落)、关系概念(反映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如重于、在。。之间、喜爱、尊敬)。 17、依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将概念分为正概念(具有某种属性)和负概念(不具有某种属性,一般都带有否定词,如不、非、无等)。负概念总是相对于特定范围而言的。 18、对于A、B二个概念,其外延之间可能存在五种关系: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和( 全异关系。欧拉图:

《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 1、中文名称:形式逻辑 2、英文名称:formal logic 二、学时学分 总学时:54学时,其中讲授44学时,习题10学时。 学分:3学分 三、开课学期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四、课程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要求:考试或考查 考试:以期末试卷成绩为准;考查:综合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试卷成绩(70%)。 五、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必修课。其目的和任务是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进行逻辑思维训练,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水平,增强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力量,以求达到概念明确、命题恰当、推理有逻辑性、论证有说服力,同时,也为进一步学习其他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 六、适用专业 适用专业:汉语言文学 七、课程教学要求和学时分配 (一)绪论(3学时) 1、教学目的和要求 引导和帮助学生了解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以及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和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进一步学习该课程的具体知识奠定基础。 能够识别“逻辑”一词在不同语境中的含义;能够从各种具体的命题和推理中,概括出它们的逻辑形式,并指出其中的逻辑常项和变项等。 2、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难点是分析“逻辑”一词在不同语境中的含义。 3、教学内容 (1)思维、语言和逻辑 思维和语言;逻辑和逻辑学。 (2)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

什么是形式逻辑;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的逻辑规律和简单的逻辑方法;形式逻辑的基本性质。 (3)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学习形式逻辑的方法。 (二)概念(6学时) 1、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和掌握概念的特征、种类、外延间的关系以及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能够运用欧拉图表示概念间的关系;了解什么是逻辑限制和概括并能熟练运用;牢记定义和划分的规则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并能用以检验具体定义或划分有无逻辑错误。 2、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概念的种类、概念间的关系并用欧拉图表示之,定义和划分的规则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难点是事物类与整体的区别,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分析具体定义或划分有无违反规则的情况。 3、教学内容 (1)概念概述 概念及其基本逻辑特征;概念和语词的联系和区别;事物的类和分子、整体和部分。 (2)概念的种类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正概念和负概念;实概念和虚概念。 (3)概念间的关系 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 (4)定义 定义及其构成;定义的种类或方法;定义的规则;定义的作用。 (5)划分 划分及其构成;划分的种类或方法;划分的规则;划分的作用。 (6)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概念内涵和外延间的反变关系;概念的限制;概念的概括。 (三)简单命题(6学时) 1、教学目的和要求 理解和把握命题的基本逻辑特征,直言命题的种类、逻辑形式、真假条件、主谓项的周延情况和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关系命题中关系的逻辑特性。 2、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直言命题的真假条件,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关系命题中关系的逻辑特性;难点是对直言命题之间对当关系和直言命题主谓项周延情况的正确理解。 3、教学内容 (1)命题概述 命题及其逻辑特征;命题和语句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命题的分类。 (2)直言命题 直言命题及其构成;直言命题的种类;直言命题的真假条件;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直言命题主谓项周延性。 (3)关系命题

自考普通逻辑学知识点及公式

自考普通逻辑学知识点及公式-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作者◆一剑钻神 一、判断(一) 是指所有的S是P; SEP是指所有的S不是P; SIP是指有的S是P; SOP是指有的S不是P。 与E是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I与O时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A与O和E与I是矛盾关系(不能同假,已不能同真); A与I和E与O是差等关系 逻辑方阵 3.性质判断真值表: 全同真包含于真包含交叉全异A11000 E00001 I11110 O00111 A、E、I、O四种判断的真假情况列表

注:1代表“真”;0代表“假”(下同)。 4.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 普通逻辑所研究的思维是指抽象思维中的知性思维。 现代形式逻辑主要是指数理逻辑。 知觉是感觉的综合。 感性认识的基本特征是直接感受性。 人们平常提到逻辑学时,通常指的是形式逻辑。 在感性认识阶段,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的三种存在形式人别是感觉、知觉、表象。 在理性认识阶段,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的三种存在形式人别是概念、判断、推理。 5.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有两个逻辑特征,他们是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反映到概念中的对象中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称为概念的外延。 从逻辑的角度讲,所谓明确概念,指的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普通逻辑不去研究概念在具体内容上的关系,而是把概念作为思维形式,从内涵或外延方面来研究概念间的关系。 根据概念的外延大小,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 根据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6.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相同的(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和语词,不得用比喻。 7.划分的规则 (1)划分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2)每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 (3)划分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8. 判断的逻辑特征是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和有真假。 普通逻辑不研究判断的具体内容的真假,只研究判断在形式上的真假特征和真假关系。 性质判断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它是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 性质判断的四种基本形式SAP、SEP、SIP、SOP。 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就是自身不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复合判断就是自身中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 9. 属于非传递的关系有:判断间的不等值关系、概念间的交叉关系 同时具有反对称性质和传递性质的有:概念间的真包含关系和概念间的真包含于关系。 同时具有对称性和传递性的是:概念间的全同关系和判断间的等值关系。 非传递关系的是:判断间的矛盾关系和判断间的交叉关系。

逻辑学重修教学内容

普通逻辑学重修考试题型 一、按照要求完成下列各题答案(每题2分,共14分)二.用欧拉图表示下列概念的外延关系(每题3分,共12分) 三、下列定义、划分、推理是否正确,如果错误指出其犯的错误(每题2分,共16分) 四、问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五、推理分析题(前3题每小题10分,第4题4分共34分) 第一章绪论 ?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形式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方式。是由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构成的。 ?思维的基本规律: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第二章概念 ? 1.概念的内涵:(概念的质) ?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的特有属性。 ? 2.概念的外延: (概念的量) ?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 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具有反变关系 一个概念的外延越大,则内涵越小;外延越小,则内涵越多 ?练习题 ?用欧拉图表示下列概念的外延关系 ? 1.苹果苹果树果树果园 ? 2.中国亚洲亚洲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 ? 3.高等学校湖南商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北京大学 ?1.公里米厘米毫米 ?2.桃花水仙花水稻植物 ?3.大学生北京大学学生女共产党员

?共产党员 ?4.画家艺术家诗人人 ?5.化学自然科学宪法法律 ?6.大学生运动员南方人人 ?7.概念判断推理 ?1.概念的限制: ?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 ?2.概念的概括: ?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 下定义的规则 划分的规则 本章思维训练题 ?下列各组概念是什么关系? ?1文学作品与抒情诗2有线广播与无线广播 ? 3. 革命者与反动派 4.工业与重工业 ? 5. 平行四边形与菱形 6.概念与命题 ?7西藏高原与世界屋脊8教师与文艺理论家 ?9. 研究生与留学生10.京杭大运河与我国最长的运河 ?下列句子作为定义是否正确,如果错误,请指出它违反了哪条规则,犯了什么错误? ?1.期刊就是每周或每月定期出版的出版物。 ?2.所谓生命就是塑造出来的模式化进行的新陈代谢。 ?3.生产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4.资本家是靠开工厂榨取剩余价值为生的人。 ?5天文学就是研究我们地球所在的太阳系的科学。 ?6.所谓心理学就是关于人的心理活动的科学 ?7.所谓“警句”就是人们从生活矿藏中提炼出来的纯金 ?下列作为划分是否正确,如果错误,请指出它违反了哪条规则,犯了什么错误? ?1.生物可分为动物和植物 ?2中国分为湖南省、湖北省、陕西省、山西省、云南省等。 ?3.句子可分为主语、谓语、补语、定语、状语等部分。 ?4.交通工具可分为空中的、陆上的、水中的。 ?5.警察分为户籍警、交通警。 ?6.报纸可分为全国性报纸、地方性报纸、综合性报纸、专业性报纸、日报和晚报等。 ?7.燃料工业可分为煤矿工业、石油工业、太阳能利用工业、原子能工业 ? ?对下列概念做一次概括和限制: ?散文鲸历史科学资本主义国家初等数学悲剧 ?经典著作坦克车外交部机电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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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件 1 1、逻辑包括两大类:形式逻辑和辨证逻辑,普通逻辑即传统的形式逻辑。 2、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3、思维分为三大类:抽象(逻辑)思维,形象(直感)思维,灵感(顿悟)思维,一般思维指抽象思维。 4、感觉是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时在人脑中产生的关于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 5、知觉是事物在人脑中的整体性的直接反映。 6、表象是在感觉和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 7、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机构的基本组成要素。 8、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它是由概念组成的,同时,它又为推理提供了前提和结论。 9、思维有两个基本特征:概括性和间接性。 10、思维的逻辑形式指思维内容各部分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也叫思维形式的结构。 11、普通逻辑的研究推理,正是要研究从不同的推理内容中抽取出来的各种共同的逻辑形式。 12、思维的基本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13、同一律要求:一个思想是什么,它就是什么,不能把不同的思想混为 一谈。 16、充足理由律要求:断 定任何一个思想为真,都必须拿出充分的理由。 17、普通逻辑是撇开思维 的具体内容来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 18、普通逻辑的工具性表 现在:它本身不能给人们直接提供各种具体的科学知识,但是它能够为人们进行正确思维,获取新知识,表述论证思想,提供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 19、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 1、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获取新知识, 2、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思想,严格论证思想, 3、有助于人们识别、驳斥谬误与诡辩, 4、有助于人们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 5、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 20、逻辑学有两千多年历 史,发源地为古代中国、印度、希腊。古希腊是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提出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提出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培根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承 并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形成五种归纳法(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并用法、共 变法、剩余法)史称穆勒五法。17世纪末,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提出用数学方法处理演绎逻辑、把推理变成逻辑演算的光辉思想,成为数学逻辑(即现代形式逻辑)的奠定人。 第二章:概念 1、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 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2、概念的形成过程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一般是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方法完成的,最重要的是抽象。 3、概念的作用:是思维的起点,是人们进行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要素,是思维形式的最基本单位,由概念组成判断,由判断组成推理,没有概念,就无法进行思维活动。借助概念,人们可以从本质上把同类对象联系起来,把不同类对象区分开来。 4、概念作为思维的最基本单位,它的语言表达形式是语词,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意思内容。 5、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而语词并不是事物的反映形式,只用来表达概念,2、任何概念都必须借助于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语词都能表达概念,3、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4、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6、任何反映对象及其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 7、概念的内涵: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通常也叫概念的含义。 8、概念的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通常称为概念的适用对象。 9、概念内涵外延的灵活性指在不同的条件下,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化,概念的含义和适用对象是可以变化的。 10、任何概念都是确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12、单独概念:是反映独一无二的对象的概念。 13、普遍概念:是反映一个以上对象的概念。 14、集合概念:反映集合体的概念。 15、非集合概念: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 16、正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17、负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中属性的概念。 19、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外延越大、内涵越小,外延越小、内涵越多,内涵越少、外延越大,内涵越多、

《形式逻辑》练习题答案及逻辑知识

《形式逻辑》练习题答案及逻辑知识 《形式逻辑》练习题、答案及逻辑知识 道成编辑,2012.1.15. 第一章、绪论 【堂上操练】一、填空: 1.普通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三者中,普通形式逻辑研究的思维属于_____________。 3.思维的逻辑形式又叫_______,指具有不同思维内容的思维形式所共同具有的__________。 4.思维的形式结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符号系统。 5.思维形式结构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叫___________,可以变化的部分叫__________。 二、指出下列命题的形式结构:1.这个学生是三好学生。2.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3.这节课或者你来讲,或者我来讲。4.如果不努力学习,就很难取得好成绩。 三、指出下列形式结构中的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1.所有S是P2.p←q3.有S不是P4.(p

∧q)→r 【课后作业】 一、查阅词典,指出下列各句"逻辑"一词的含义: 1.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是社会发展的逻辑。2."贫穷才是社会主义",这是什么逻辑? 3.普及逻辑是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的重要方面。4.要善于逻辑地思维和明确地表达思想。 5.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的问题。6.任何脱离现实生活逻辑的文学作品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7."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这一逻辑不能成立。8.这几句话不合逻辑。 二、请用公式表示下列命题或推理,并指出哪些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 1.只有坚持改革开放,中国才有出路。2.白求恩同志是一个高尚的人。 3.所有科学理论都具有客观性,形式逻辑是科学理论,所以,形式逻辑具有客观性。 4.除非你去请他,他才来。6.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5.某案犯逃跑要么从水路。要么从陆路,据查不是从水

形式逻辑教学大纲

《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14011011学时: 36 其中实验学时: 0 学分:2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是新闻本科学生之必修课程。属新闻专业学生的公共基础课程。 故此,本课程的学习成绩在学生的考试之例。 《形式逻辑》是一门以思维形式与思维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涉及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一门学科。 本课程主要讲授思维的形式、规则及规律。通过学习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规律和逻辑方法, 使学生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增强语言和文字 的表述能力,对于探索真理、表述和论证观点,学好其他课程,特 别对于撰写新闻稿件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科学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通过思维科学培养的思维素质是通向综合素质的广阔平台。爱因斯坦说:"西方科学的 发展以两个伟大成就为基础,-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 -是通过系统实验可能找出因果联系"。 二、相关课程的衔接 本课程是新闻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为学生今后的新闻专业课程

打下规范的思维基础。 三、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概念,掌握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和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规律和逻辑方法,使 学生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增强语言和文字的 表述能力,具体包括: 1,使学生掌握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概念、原理和运用规则。 2,在掌握思维形式的原理和运用规则的同时,培养学生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预期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有效学习,学生将会有以下收获: 1了解《形式逻辑学》的基本结构。掌握思维形式的有关原理和运用规则。 2能熟练运用思维形式的规则,修正错误。正确表达思想。 3促使学生养成严谨思维的习惯,为今后的专业课及各科的学习打下坚实的思考基础。 1、提高性要求 本课程预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和实践,使相当部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思考品质有明显的提高。 2、技能性要求 通过3-5次作业,使学生掌握几种形式逻辑的思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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