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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工职业标准

铸造工职业标准
铸造工职业标准

铸造工职业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铸造工。

职业定义

操作铸造设备、使用铸造工具,进行金属熔化和铸造成型加工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

职业环境

室内、高温、粉尘。

职业能力特征

有—定的学习能力和判断能力,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铸造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工具与设备的实习场地。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不少于90 min,中级不少于120 min,高级不少于150 min,技师不少于240 min,高级技师不少于320 min;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 min。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应在工作现场,并配备符合相应等级考核的设备和工具等。

2.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量具。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基础知识

基础理论知识

(1)识图知识。

(2)公差与配合。

(3)常用铸造合金材料的牌号及特性。

(4)常用非金属材料知识。

技术基础知识

(1)机械传动知识。

(2)常用铸造设备知识。

(3)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气动及液压知识。

(5)工具、夹具、量具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6)铸造工艺基本知识。

电工知识

(1)铸造设备常用电器及电气传动知识。

(2)安全用电知识。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质量管理知识

(1)企业的质量方针。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相关知识。

(2)合同法相关知识。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

社区民警先进事迹

社区民警先进事迹 耿成全,男,蒙古族,33岁,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8年12月从呼市公安局防暴巡逻警察支队调到玉泉公安分局石东路派出所工作,现任三里营东社区民警。爱思范文23:耿成全同志九年如一日积极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成绩,有效的提升了辖区的整体防控水平,极大的改善了本辖区居民的安全感,其细致而周到的服务工作更是赢得居民们的赞许和支持。 由于辖区连续七年没有发生入室抢劫、入室盗窃等刑事案件,没有被打击处理人员,耿成全同志于2000年、2002年、xx年连续三次被自治区公安厅授予“预防犯罪能手”光荣称号。2001年、2002年、xx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2年4月被呼市公安局嘉奖一次,在2002年度呼市公安局组织的业务考核中全市第一;因辖区连续六年无吸毒人员,xx年4月,耿成全同志被市政府评为“禁毒先进个人”,xx年、xx年被玉泉区分局评为工作先进个人,xx年,耿成全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xx年,耿成全同志入选全市公安的十佳基层基础标兵。 一、勇挑重担,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耿成全同志虽然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但他的一言一行处处体现一名党员的党性原则和政策水平,把辖区的治安稳定和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作为他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他作为一名公安民警高度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感的具体体现。 1998年,耿成全同志调任三里营东社区任社区民警,由于该社区为城郊结合部,治安状况复杂,基层基础工作有待于加强改善。接手以后,他一头扎下去,以其特有的谦逊工作方式,迅速融入群众之中,关键时候他甚至一段时间吃住在管区,以实际行动来告诉群众,民警耿成全是真心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看法和想法的,是来解决问题的。真心换来民心,随着时间的推移,群众越来越信任他们的民警“小耿”了。随之治保会、联防队等组织也纷纷健全壮大起来,九年来该社区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人口管理效果突出,没有被打击处理人员,“无毒社区”成果不断巩固,辖区没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没有群众上访事件,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四无小区”。心血和汗水,浇灌出丰硕的果实,使三里营东社区成为社区警务建设的典范。 二、贴近群众,构建稳定和谐平安社区 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耿成全同志以开创人民满意的派出所为契机,在社区积极开展民情调查,根据工作职责,努力去解决群众困难。1999年六月的一个深夜,耿成全同志接到辖区回收公司宿舍居民的求助电话,水管冻裂,要求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铸造行业标准

铸造行业标准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2021版铸造制芯工安全操作规程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版铸造制芯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1版铸造制芯工安全操作规程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在工作场地周围不得存放过多托芯板,堆放芯板不得超过一米高。 2、制芯时,芯盒、型腔应清除干净。只允许用工具和排刷清理,不得用手指抹、抠,防止伤手事故。 3、制芯过程中,将芯砂放进芯盒时,要使用小铁铲,以免伤手和手指变形症状的发生。以手辅助芯盒时,应注意手指安全。 4、制芯过程中,要注意将排气孔眼插好,避免发生型芯呛出铁水伤人事故。整芯和修芯过程中,要严格检查泥芯的排气孔眼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制芯工要把握好泥芯干湿强度,以保持芯型不变形。泥芯运行支架要稳妥、牢固,避免发生芯型倒塌伤人。 6、在吊运芯骨时,必须放在铁板上用钢丝绳平吊,或用有勾环的钢丝绳吊运。不准直接把钢丝绳挂在芯铁齿上,以免折断伤人,芯骨不合适需要截断时,不准对着自己或别人敲打。

7、应及时清除碎芯铁及废钉子,以免扎脚。 8、用煤气烘烤泥芯时,应按煤气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9、下班前应将个人使用的工具、芯盒、模型等清理干净,并妥善保管,不要乱放。 10、清除工作场地周围的一切障碍物,整理、堆放余芯。托烘板摆齐,高度不得超过一米,以免伤人。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2020铸造车间年终工作总结三篇【精品】

篇一:铸造车间年终工作总结 一、20xx年上半年完成的生产任务和指标 20xx年1-6月份接收电解原铝33704.622吨。生产铝锭33536.286吨。铸损168.336(5‰)吨。 1-6月份生产用电 kwh,吨铝铸造用电4.866kwh。1-6月份维护费用195896.01元,吨铝维护费用6.34元。1-6月份33536.286吨铝锭全部为99.7%锭,无不合格锭产生,表面质量全部合格。 二、生产运行和设备、设施 20xx年上半年生产运行平稳,未出现影响电解生产的故障或事故,广大员工能按车间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车间在生产管理上以保稳定、保安全、节能降耗为中心。上半年2#铸机单台连续运行,在设备维护、保养、消缺方面加大管理力度,车间技术人员保持24小时不离岗,随时处理设备故障,并多次对铸机各部位进行改造,确保了设备能够正常运行。铸造车间的混合炉是用电大户,xx年上半年我们继续对混合炉的使用、维护办法进行调整,采用单台炉运行,夜间停电保温,使生产用电大幅下降,平均月用电量达到 2.5万kwh上下,1#混合炉在停用的情况下,维护好2#炉的稳定运行 就成了关键问题,采用专人定时扒渣,及时清理的维护保养方法,上半年单台炉安全运行,容量和炉膛的健康状况保持良好。 生产运行方面我的经验是:正常的生产运行,依赖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取决于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生产运行正常,设备设施健康可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又受益广大员工,受益公司集体。 三、员工管理和班组建设 20xx年上半年在班组建设方面,车间主要以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班组人员凝聚力,培养岗位之间团结协作为重点。具体采取的方法有:1)每周定期对班组长进行培训,以车间例会形式组织班组长分析目前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交流班组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出现不足的地方进行批评与指正。 2)制定班组竞赛的考核办法,车间将各班组每月的产量、铸损、产品质量、机物料消耗、生产现场考核等多项指标进行统计和分析,考评出当月红旗班组,根据员工的个人表现评出当月先进个人。对红旗班组、先进个人给予500元和50元的奖励,并进行通告表扬。班长对奖励有支配权,可以再次奖励班组员工,也可以组织员工做其他活动。 3)车间在班组内开展末位淘汰,竞争上岗制度,任何在班组表现不好的员工返回车间进行待岗学习,给予待岗待遇,其表现直到被班组认可,方可返回班组,恢复待遇。通过以上一系列方法,各班组形成了以班长为核心,争产量、争指标的一个个团队,班组团结,凝聚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铸造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铸造工(2009年修订)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铸造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铸造设备,使用铸造工装与工具,进行铸型制备、合金熔炼与烧注、铸件后处理及质量 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高温、噪音、粉尘、有害气体。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定的学习、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空间、形体和色觉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 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 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室或多媒体教室,具备必要的设备、工装与工具的实习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最新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铸造厂各工种责任制_修正版

主管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主管工程师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在实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3、参与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时处理。 4、经常深入现场对“三违”现象及时制止,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上报上级。 5、负责本单位安全措施制定,做到及时上报,负责对特殊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厂长安全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公司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3、加强对职工进行法规和遵章守纪思想教育,始终把安全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4、经常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指导和检查安全生产及事故隐患的排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主持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及规定,并检查落实到位。 6、组织领导单位“六条线”活动的正常开展,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每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总结分厂安全工作及传达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工作布署。

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配合厂长管理全厂的各项安全工作。 2、负责各项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的实施。 3、按厂长的要求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4、具体安排每周安全活动内容,组织排查安全隐患。 5、对重大及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保安措施的制订报审实施。 6、负责查“三违”现象,抓好现场管理。 7、发生突发事故时,协助厂长具体做好抢救、调查、处理工作。 8、厂长不在时,主持全厂安全工作,并代厂长参加各种安全会议。

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

10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104个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已公布实施。这104 个职业(工种)的编码和名称如下: 序号编码职业(工种)名称 1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 6-03-01-15 防腐蚀工 4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5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6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7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8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9 6-21-08-01 装饰美工 10 4-07-12-02 家政服务员 11 4-07-04-01 美容师 12 4-03-02-02 西式面点师 13 4-03-02-01 西式烹调师 14 4-03-01-02 中式面点师 15 4-07-04-02 美发师 16 4-03-02-01 中式烹调师 17 6-04-01-01 车工 18 6-04-01-02 铣工 19 6-04-01-04 磨工 20 6-04-01-05 镗工 21 6-04-02-01 铸造工 22 6-04-02-02 锻造工 23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 24 6-04-04-01 冷作钣金工 25 6-04-05-02 涂装工 26 6-05-02-01 装配钳工 27 6-05-02-02 工具钳工 28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9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0 6-03-01-15 防腐蚀工 31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32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33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34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35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36 6-21-08-01 装饰美工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doc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一部分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异性疾病,这是一种需要赔偿的疾病,因此有的国家称之为需要赔偿的疾病。职业病具有法定性,即职业病范围和处理办法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发现职业病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病人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和赔偿。 有些疾病虽然与职业有关,但职业有害因素不是该病的直接原因,而是致该病发生的诸多因素之一,例如:搬运工的腰酸背痛,精细作业工人的视力低下,高温作业工人的高血压等。这些疾病称为职业性多发病,又称为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但不属于法定职业病的范围。2002年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10大类115种职业,我市常见的有:正乙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中毒性肝病、矽肺、电光性眼炎等。 第二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 1.哪些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不但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如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实验室)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监督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也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此外,其职业病防治活动也应遵守,参照该法执行有关规定。 2.哪些劳动者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3. 用人单位为什么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让其了解各有害因素对人的危害,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 4.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天拿 水”、“胶水”、“清洗剂”等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 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5.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铸造厂管理制度

洛阳聚茂重工有限公司制度类文件汇编 2018年9月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编制说明 序言 为了提高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科学、严谨的管理体系,实现我厂各项管理的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形成一个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加强铸造厂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件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更好的高标准、高起点地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精神。对我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汇编。 制定伟业管理规章制度,使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序进行,从而保障公司生存和不断发展的行为准则。目的是提高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在编写过程中遵循客观求实、实用性、通用性原则。从本厂实际出发,确立在实际中具有可操作性。 在《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编写过程中,我们参阅了大量的文件、制度等。但由于经验不足,精力和水平所限,加之时间仓促,差错之处在所难免,请阅者随时指正,我们将及时进行修改,使得我们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更加完善。 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厂领导、各部室及有关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管理制度汇编》涵盖面广,内容翔实,基本上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三个特点贯穿全文: 一是约束性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相关部门从企业自身特点出发,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各项管理制度,并基本做到了各

项管理有目标、有考核、有奖罚,摒弃了管理的随意性,基本做到事前有要求,事后有依据的管理原则。 二是可操作性强。本《管理制度汇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如对奖励制度、资金管理、能源消耗甚至办公用品领用等均有详细规定,有对外包项目有不同的办法,分清不同的责任义务,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三是创新性强。绩效管理制度、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企业文化建设方案等均是对创新二字的理解。 《管理制度汇编》的刊印,标志着公司管理向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是公司深化管理,积极探索取得的重要成果。真诚希望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大力支持和严格遵守,并予以有益的建设性意见,使之趋于更加成熟和完整,真正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坚实基石,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公司领导、各部室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初次编印,经验不足,加之时间仓促,缺点和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诚望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修订。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铸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2009年修订)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铸造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铸造设备,使用铸造工装与工具,进行铸型制备、合金熔炼与烧注、铸件后处理及质量检验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高温、噪音、粉尘、有害气体。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定的学习、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空间、形体和色觉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货多媒体教师,具备必要的设备、工装与工具的实习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

铸造厂安全生产制度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厂安全制度体系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地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地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分厂员工均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分厂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地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地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分厂要采取一切可能地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地发生 第五条分厂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地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 第七条分厂地各职能单位(班组、岗位),应在各自地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厂长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地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分厂厂长安全职责 (一)分厂厂长是分厂地安全负责人,对分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分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四)组织落实分厂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六)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地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分厂和班组安全员地工作。 (九)负责组织生产地分厂副厂长(生产调度主任)、值班员、班组长在厂长指定地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分厂有关安全生产地规章制度。(二)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

电力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范围 我国卫生部规定的职业病共分为九大类: 1.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 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钒及其化合 物中毒;(8)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10)砷化氢中毒; (11) 氯气中毒;(12)硫化氢中毒;(13)光气中毒;(14)氨中毒; (15) 氮氧化合物中毒;(16)一氧化碳中毒;(17)二硫化碳中毒; (18) 硫化氢中毒(19)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铅中毒;(20)工业性氟病; (21)氰及腈类化合中毒;(22)四乙基铅中毒;(23)有机锡中毒; (24)羰基镍中毒;(25)苯中毒;(26)甲苯中毒;(27)二甲苯 中毒;(28)正乙烷中毒;(29)汽油中毒;(30)有机氯聚合物单 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1)二氯乙烷中毒;(32)四氯化碳中毒; (33)氯乙烯中毒;(34)三氯乙烯中毒;(35)氯丙烯中毒;(36) 氯丁二烯中毒;(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 中毒;(38)三硝基甲苯中毒;(39)甲醇中毒;(40)酚中毒;(41) 五氯酚中毒;(42)甲醛中毒;(43)硫酸二甲酯中毒;(44)丙稀

酰胺中毒;(45)有机磷农药中毒;(46)溴甲烷中毒;(49)拟除 虫菊脂类农药中毒;(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 原则》可以诊断的中毒性肝病;(51)根据《职业急性中毒诊断标准 及自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急性中毒。 2. 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 工尘肺;(12)铸工尘肺。 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烧伤)。4.职 业性传染病 (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5. 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 电光性皮炎;(4)黑皮病;(5)座疮;(6)溃疡;(7)根据《职 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 6. 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烧伤;(2)电光性眼炎;(3) 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 7.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1)噪声聋;(2)铬鼻 病 & 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 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导 致的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4) 炭黑尘肺;(5)石棉肺;(6)石棉肺; (6)滑石尘肺;(7) 水泥 尘肺;(8)云毒尘肺;(9)陶工尘肺; (10)铅尘肺;(11) 电焊 3.物理因素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3)咼原病; (4)航空病;(5)局部振动病;(6) 放射性疾病(急性外照射放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沙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状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学习、计算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高空作业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国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小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疾驶不少于160标准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大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职业卫生工作的服务对象是职工,职工的健康教育是促进职工健康的重要手段。根据各工种不同的职业特点,针对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卫生知识和防护知识教育,以职工个人和群体都能树立和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水平,从而促使其自觉主动的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造成的伤害。对职工进行健康职业卫生培训规划,是职业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培训目的 (1)使职工了解自己周围的环境,包括生活和生产环境,可能接触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在环境中的作用。 (2)使职工了解上述环境因素及个人因素对健康的不良作用,影响性质和影响程度及其控制办法。 (3)使职工了解并参与改善作业环境及其作业方式,控制影响的因素,自觉地自我保护,促进健康。 二、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必须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基本内容如下: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其他有关职业病的知识。 三、职业卫生培训的实施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和发展规划,落实教育计划,人员和经费。 (一)应用适宜技术,改善作业环境 根据不同工种、不同的作业环境的特点,在健康促进策略的指导下,实行跨区部门协作,总结和推广各种适宜的治理技术。 (二)计划实施原则 1、生动而准确是职工最能容易接受的培训方法,且培训内容要有科学性。 2、职业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把职业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有机会相结合,有效的节约人力、物力、时间。 (三)培训方式 1、内部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锻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专业 国家职业标准 航空材料工程Array 学院

锻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锻造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锻造机械设备及辅助工具,进行金属工件毛坯的下料、加热、制坯、成形等锻造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高温、噪声、粉尘。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推理能力;具有较敏锐的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锻造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设备及工、量具的实习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为什么要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为什么要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 防治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3、有利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4、 有利于职工自我防护。 酒钢职工职业卫生培训目录 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二、国家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要求·三、酒钢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四、急救知识介绍 关于考试的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等要求企业必须对所有管理者和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考试,试卷要作为职业卫生档案的一部分保存; 2、考试题的难易程度和试题类型已经考虑到了被考者的实际情况; 3、考试结果要保存到劳研所职业卫生档案室,成绩不合格者需要补考; 4、考试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 一、职业卫生法规和基本概念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 ·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标准等。 1、职业卫生: 是指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2.1 粉尘:矽尘、煤尘等;2.2 化学毒物:CO、苯、铅、铬等。 2.3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异常气压、电离辐射等; 2.4 生物因素:炭疽杆菌(皮毛)等。 3、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定职业病:动态、各国有差异。 广义职业病:法定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学术概念) 4、职业病的种类: ·我国卫生部、劳动保险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名单,分10类共115种。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5、工作有关疾病:工作有关疾病也叫职业多发病,是指劳动者工作环境和劳动过程中虽然有职业有害因素的存在,劳动者所患疾病与工作也有一定关系,但是职业有害因素不是导致疾病的唯一原因,而是该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多种因素之一,或者是使潜在疾病显露或加重的一个因素。 ·工作有关疾病不是职业病,它与职业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在发病原因方面,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病原因大多不甚清楚,职业有害因素是引起疾病的多种原因之一,不是唯一原因,而职业病是由职业有害因素直接引起,发病原因明确。 ·在诊断机构方面,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包括医院、门诊部、卫生院、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所有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承担,这种医疗机构必须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只有一部分医疗机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在诊断医师方面,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相关的执业医师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承担;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一名执业医师单独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三名以上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只有一部分执业医师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在诊断依据方面,职业病的诊断必须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而工作有关疾病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标准。 ·在疾病性质方面,职业相关疾病是一种“普通”疾病,而职业病是“特殊”疾病。 ·在待遇方面,工作有关疾病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其要求赔偿的诉讼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以及用人单位的赔偿。 6、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6.1 方针:目前,国家职业卫生工作遵循“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两为”方针。 6.2 原则:在业务管理上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6.3 三个层面,即: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②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③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 7、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 8、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8. 1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8.2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8.3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8. 4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 9、职业病的发病规律: 9.1 职业病由生产中的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故病因明确。 9.2 危害因素通过各种方式接触,作用于人体到达目标器官(靶器官),在一定剂量(强度)范围,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其严重程度呈剂量(强度)━效应关系。 9.3 不同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各不相同,因此职业病的临床表现十分复杂,可涉及全身各主要器官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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