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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2016?8号

**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2.**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县中医院

2016年6月10日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臵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

(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

(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3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

3.论文发表要求:至少应在省级以上报刊(具备CN刊号,下同)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省级以上以交流性质发表成册的文章可计入市级杂志),论文署名均要求为第一作者。

4.临床医生具有急救中心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且取得《**县中医院急救工作考核合格证》。

5. 临床医生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2个月或次数累计超过24次或每年不少于6次。

6.临床医师近2年药占比不超过医院规定。

7.具备上述1-6所列条件后,聘任人数按《**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1)打分,从高分到低分取90%的人员比例。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计算至聘任年度的12月31日。

(三)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论文发表要求:副高至少应在二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正高至少应在二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论文发

表的杂志要求是在浙江省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2年版)上的;其他非卫生专业的人员至少应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论文署名均要求为第一作者。

3.临床医师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4个月或次数累计超过48次或每年不少于12次。

4.临床医师晋升副高前的专科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年40次;晋升正高前的专家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年25次。

5.临床医师近2年药占比不超过医院规定。

6.具备上述1-5所列条件后,聘任人数按《**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2)打分,分系列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聘任。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计算至聘任年度的12月31日。离退休不足一年,且不影响当年度高级岗位数的使用可免第2条所列的论文要求。

7.各系列组中不同专业拟聘岗位数,根据医院实际与发展需要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进院专业技术人员,须试用期满(3个月)并考核合格后,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聘任。

(五)如取得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聘任

1.国家级科研课题结题、获奖的主持人或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2. 援外(援藏、援疆)人员。

第四章聘任管理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采取集中受理,每年1次,定为4月。超过受理时间的,顺延到下一次受理。

第九条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情况和聘任条件。

(二)符合聘任条件的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到人力资源科填写《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并上报聘任所需材料。

(三)人力资源科对申请人员进行汇总,组织提交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拟聘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统一下发聘任文件。

(六)人力资源科办理聘任手续,需上报审批人员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一般为5年,不足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聘期自退休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聘期待遇

(一)聘任后,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享受相关聘期待遇。

(二)聘期待遇自聘任后的次月起执行,待遇标准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按相关标准核定。需上报审批人员,以上级批文为准,上级审批执行时间计入工资档案。

(三)聘期待遇只在聘期内享受,解聘后按低一级职务待遇标准执行。

(四)聘期内因个人申请转岗从事非聘任专业岗位的,予以解聘,按低一级职务待遇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首聘聘书(或其他聘任证明)的聘任书写时间以取得首聘所有条件的最后时间所在年度起算。需上报审批人员正式聘任时间以上级批文时间为准,其他人员正式聘任时间以本院批文为准。

第十三条聘期考核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所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解聘或续聘的依据。聘期考核合格者,推荐晋升、续聘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低聘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缓聘或解聘:

(一)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等相关考核不合格。

(二)在医疗质量检查中,所查出的“丙级”病历的直接责任人,在任现职期间累计2份。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者;

1-3条之一者,予以缓聘1年或解聘1年。

(四)造成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或给医院的声誉或经济造成较大损失者。

(五)违反医院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

(六)不服从医院因工作需要安排的指令性任务者。

有4-6条之一者,视情况予以缓聘1-2年或解聘1-2年。

(八)有其他缓聘或解聘情况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聘任管理在岗位设臵改革推进后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届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姓名:学历:(全日制/在职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专业:现聘职称:聘任时间:总得分:

类别项目分值考核说明考

考核人

签字

个人信息18分

专业工作

年限

4

从事专业工作的每年0.2分,从事

行政管理工作的每年0.1分(到4

分为止)

任现职

年限

3 每年0.5分(到3分为止)

院龄 2 每年0.1分(到2分为止)

学历 3

3分(硕士3分、本科2分、大专1

分、博士4分)

急诊工作 3

满9个月计1分,每超6个月加1

分。

职务 3

近3年,担任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

1分。

工作情况34.5分(数值取近3年)技术水平10

任现职近3年来,胜任本职工作,

未发生差错事故得5分,在各项质

控检查中未发现缺陷得5分,每发

生一例轻度医疗过失、缺陷的,扣

0.5分;发生赔款的,扣2分(扣

完为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

例加1分;技能比赛获奖的,按省、

市、县、院级,依次加4、3、2、1

分(加分不封顶)

业绩 4.5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1分,优秀

1.5分。

下乡经历 3 满24次计1分,每超10次加1分。指令性任

7

献血加1分,每完成一项一般性任

务加1分,一项特殊性任务加5分。

药占比 5 低于标准每降1%得1分。 (近2年数据)

中药比例 5 高于标准的每高2%得1分。(近2年数据)

学习培训10分政治学习 4

无故不参加全院性活动及会议,每

次扣0.5分;不参加岗位培训及学

习,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业务学习 6

近3年,平均全年业务学习听课率

达到80%,得5分;每下降5%,扣

0.5分(扣完为止);参加小课堂主

讲,每次加1分(加分不封顶)

出勤

考核8分出勤8

近二年来,病假每天扣0.1分,事

假每天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

0.5分(扣完为止)

优质服务9.5分医德医风 4.5

近3年,按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合格

得1分累加计分,优等每次加1.5

分。

服务态度 5

近3年,无投诉得4分,每发生一

例院内投诉扣0.5分;卫生局投诉

扣1分;12345投诉扣5分(可倒

扣)。得到患者表扬,每次加0.5

分。

荣誉10分个人荣誉10

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级荣誉,每次

10分;省级荣誉,每次5次;市级

荣誉,每次3次;县级荣誉,每次

2分;院级荣誉,每次1分;被评

为“十佳职工”,每次加2分(加分

不封顶)

评委

10分

10 合计

附件1:

**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姓名:学历:(全日制/在职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专业:现聘职称:聘任时间:总得分:

序号类别项目

考核说明

考核

考核

人签

1 加分项专业工作

年限

0.2

每年0.2分,近3年有

病事假超3个月或纪律

查岗2次违纪,当年不

得分

任现职年

0.5

每年0.5分,近3年有

病事假超3个月或纪律

查岗2次违纪,当年不

得分

2 学历硕士

10

10

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

取得满2年后等同于全

日制学历

本科7

大专 5

中专 4

3 行政职

院领导

6

6 正职6分,副职5分

科主任 4

正职4分,副职(学科

主任)3分

护士长 3 正职3分,副职2分

4 考核年度考核 4 4 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1.3分,合格1分。

5 科研立

省部级

7

7

仅限前3名,按名次递

减2分

厅局级 5

仅限前2名,按名次递

减2分

县级 3 仅限前1名,

6 科研结

省部级9 9

仅限前5名,按名次递

减2分

厅局级 6 仅限前3名,按名次递减2分

县级 4 仅限前1名

7 科研成

果获奖

省部级

15

15

一等奖15分,二等奖

12分,三等奖10;按排

名递减3分

厅局级10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

分,三等奖5;按排名

递减3分

县级 6

一等奖6分,二等奖4

分,三等奖2;仅限前1

8 论文SCI

13

13

仅限第一作者,总分数

不超过13分

一级7

二级 4

9 专业技

能获奖

省级

11

11

一等奖11分,二等奖9

分,三等奖7分

市级8

一等奖8分,二等奖6

分,三等奖4分

县级 5

一等奖5分,二等奖3

分,三等奖1分

10 重点学

省级

14

14

带头人14分,后备学科

带头人7分,科内成员

2分,建设期减半

市级10

带头人10分,后备学科

带头人5分,科内成员

1分,建设期减半

县级 6

带头人6分,后备学科

带头人3分,科内成员

0.5分,建设期减半

院级 4

带头人4分,后备学科

带头人2分,科内成员

0.2分,建设期减半

11 继续教国家级11 11 项目负责人11分,学科

育秘书5分,成员1分

省级7 项目负责人7分,学科秘书3分,成员0.5分

12 加分项国家级专

业技能比

赛获奖

5

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在省

级获奖分值上另加5分

13 减分项专业工作

年限

8

不从事与现申报专业一

致的工作年限需减分,

每年8分

注:①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②以上项目未注明时间的均为任现职期内。③获奖项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相关职能审核确认。

④第2至11项总分为100分。⑤项目级别,成果排名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审核人签字:

抄送: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中医院办公室 2016年6月10日印发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聘评分离)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为建立健全职称聘任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评聘分开,科学设岗,合理调节结构比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第二条实施对象 医院所有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第三条职称岗位数量设置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岗位数量的设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各职称岗位数量。 一、预留职称岗位:中级、副高级及正高级分别预留额定岗位数的5%(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用于直接聘任人员,以及即将在一年内退休、符合岗位聘任基本要求但未能聘任至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竞聘职称岗位:全院分执业医师(所有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含中医师)、护理(所有具有护士资格证书人员)、医技药剂病理实验室(技师)、其它(公卫及非卫技专业)共四个组,在人社部门规定的总额下,各组职称岗位数量总额不限。 1.岗位分配:根据四组各级当年待聘(符合第四条岗位聘任基本要求并提交竞聘申请者)比例分配空余岗位(各组待聘人

员数/总待聘人员数*100%*空余可分配岗位),其中执业医师再分为临床执业医师、医技科室执业医师[待聘临床执业医师(医技科室执业医师)/待聘执业医师数)*100%*已分配执业医师待聘岗位数]。 2.总空余可分配岗位数在5个以下(不含)时,当年度不进行聘任。 3.除聘任正高级外,任何各组各级符合聘任所需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当年度该组不进行聘任,但每满3年需进行一次聘任。 4.聘任时,最低岗位数分配额度为1个,出现小数时,根据四舍五入计算。出现多个超过0.5的,根据小数点后数值由高到低分配,相同时则根据执业医师,护理,医技药剂病理及其他人员的顺序分配。 第四条岗位聘任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所在岗位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 4.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5.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合格。 2020年起参与职称竞聘的,聘任副高及以上职称至少中文核心论文一篇,聘任中级职称至少统计源及以上论文一篇(护理、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古蔺县中医医院 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聘用原则。 聘用工作坚持“按岗设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所聘人员的质量。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能正常履职。 3、人员招聘条件以当年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聘用的程序 1、聘用前由护理部、医务科对拟聘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完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科、护理部、医务科组织对聘用人员的资进行面试、笔试、技能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 2、经考试、考核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各项用人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完成,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新聘用工勤岗位人员(含清洁工、保安、收费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需将学历证书、执业证和职称证等复印件交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4、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工勤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不服从医院管理、严重违法医院规章制度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辞聘,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聘的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辞职。如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有权扣除一个月绩效。 5、聘用人员同在编同等人员一样享受职务、职称的正常晋升。 6、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并作为对聘用人员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变动和奖

医院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施原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及合同制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涉及各类人员的类别、招录、劳资、福利等内容。 第二条人员类别 1.编制人员:现有医院在编人员。 2.备案制同编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全日制本科(本一、二)及以上人员。 3.备案制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三本)、非全日制本科及大中专,取得相关岗位初级资格证书者。主要指卫生、工程、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4.备案制合同人员:非同工同酬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包括编制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收银、驾驶、文档录入、保安等工作的工勤人员。 5.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的工勤类人员。该类人员由人事代理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人事管理,医院负责考核,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条人员招聘 1.编制内人员流动原则上办理调动手续。 2.属于高级人才引进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人员按照备案制人员招录,实行岗位设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原则录用。 第四条应聘条件 1.所有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副高年龄45岁及以下,正高50岁及以下,三级医院科室主任52岁及以下。 3.成熟型人才: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人才,取

专业技术序列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原创)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 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转型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通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路径,鼓励职工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吸纳、留住有效人才,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有效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选聘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积极向上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工; (二)引入竞争机制,以水平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为依据, 择优聘任,对资格高、能力低者,可低聘或不聘; (三)职岗相符,职工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或经国家(或本市)统一考试取得任职或职业技能资格,且与所在岗位相符,方具备聘任的初步资格; (四)明确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的责任、权力和待遇,使职务技能与责、权、利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与企业分别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企业领导小组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 (一)集团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审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方案;制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办法,对拟聘职工进行考核、评议、审核,负责与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日常聘任管理工作由企业组织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续聘、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包括经济类、工程类、政工类、法律类、财会类、审计类、统计类、档案类等。 第七条职业技能岗位设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包括人力资源、XX保管、XX质量检验、XX加工、XX加工、营销、物业、电工等岗位。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2016〕8号 **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2.**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县中医院 2016年6月10日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

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安宁市人民医院 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系医院编制内全体职工和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全面推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结合医院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的方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条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聘用范围 第八条人员聘用范围系医院编制内的在编人员以及编制外人员。 第九条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外人员,方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第十条进入医院见习期人员,不在医院岗位聘用范围之内。 第五章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 考核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 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 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 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原则上除生产类以外,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岗位工资较对应同级别的行政职务岗位工资低1级。具体薪资区间如下表: 6.9职称资格评定程序和评聘办法 6.9.1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员工本人书面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交由部门最高主管初审鉴定,鉴定后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核实筛选(按资格条件予以确认)出符合条件者作为评审候选人,并予以张榜公示1周,若无异议则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统一组织评聘。 6.9.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职称评定的员工都要参加评审答辩,评聘委员会根据其个人资料及工作表现情况予以评审。 6.9.3生产类职称评定程序和办法 6.9.3.1有产量或质量考核要求的,由评审候选人所在部门对其工作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1

惠东县白花镇卫生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臵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臵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33%、护理33%、医技17%、机动17%。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 (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 (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 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 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 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

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 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4、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用人科室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离院手续和收回该院聘人员使用的医院资产。

医院职称管理办法

xxxx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鼓励医院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社会职称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该小组职责如下: 1. 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评分、确认; 3. 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4. 颁发聘书。 第三章职称管理工作具体由人事部承办。 第四章管理原则 1、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设立不同的职称系列,如卫生专业、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工程技术等。职称类别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2、对需要职称的岗位,鼓励或要求具有职称资格。 3、医院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离制度。资格证书仅作为聘用的一个依据,

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4、医院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计算机、会计师、评估师等。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侯选资格者,均可申请职称评审。 5、员工的职称评审依国家和当地职称评定时间安排,原则上1年1次。 6、对取得国家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采取“以考代评”的办法。但均应通过正常评审程序,方可取得聘书,并应在人事部及时备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将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意见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降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7、本医院没有高级职称评定资格时,应报经上级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任职资格后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主要填写近3年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论文等资料。 2、部门推荐。部门主管应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填写部门意见。 3、材料审核。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 4、评审。医院填写评审意见。 5、报批。在医院权限范围内的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医院权限外的

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有关人员(含医、技、药、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 第三条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考)、聘用、待遇、考核、职务晋级、档案与合同管理等事项,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 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 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医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 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第六条院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科室办理人员招聘(考)、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可委托中介)。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含岗前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科室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可委托中介)、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科室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科室主任的权限:提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科室职工待遇分配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每逢运营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主任须根据科室自身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并签字后,上报人事科转呈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医院党委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规划及 经营战略方案,确定下一年度医院人员的规模和科室设置。 第十条医院党委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招 聘(考)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 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首先考虑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医院其他科室调剂适合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到人事科领取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人事主管、分管

某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某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某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赣市医政字[2010]28号)的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重新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适应范围和对象 (一)本办法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聘任条件、聘期考核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在编、正式聘用的卫生(非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务聘任。 三、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聘分开、可上可下、动态管理原则。 四、聘任形式和周期 (一)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平聘(包含内聘,同级聘任)、待聘(等待聘任)、降聘(高职低聘)、解聘(解除聘约)四种。 (二)聘任周期:平聘(包括内聘)周期为三年、降聘周期为一年。 五、聘任办法 (一)新聘人员 取得高、中、初级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聘任条件,在各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同级聘用,若现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无岗位职数时,则在聘任周期内按照不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实行内部聘用,若现聘任周期内聘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现聘任周期内聘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内聘,内聘时间为三年,下一聘期重新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内聘,不合格者将取消内聘资格,取消相应的工资待遇。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聘职数的,不予聘用,不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一个聘期内有空职数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在任现职(近三年)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新晋升高一级职称聘用(内聘)资格: 1.任现职(近三年)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或任一年度门诊无故缺诊达五次及以上者。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工作能力、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达不到相应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要求的。 3.近三年内任一年度考核有一次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 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聘任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中医院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管理办法

Xx医院 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管理办法(讨论稿) (草稿) 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兴院战略,建立科学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关于人员晋升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与使用机制,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促进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管理工作,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领导、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其中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医院副职领导任副组长,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医院人事科,由人事科负责职称晋升管理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适用人员: 医院在职且取得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信息、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晋升卫生专业初级(师级)技术资格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②、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③、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任现职以来,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任现职以来,每年继续教育学分均获得25学分以上,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2、晋升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本科学历,受聘卫生专业初级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②、专科学历,受聘卫生专业初级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③、中专学历,受聘卫生专业初级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聘用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同工同酬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护理人员依法享有劳动者应有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医院应努力为护理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学习培训机会;护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

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 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 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 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从地方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它类别)。 第三条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院办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机关三处一部有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部门主管的权限: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院办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经营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十条院办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

医院职称评聘办法

**医院职称评聘办法 (征求意见稿) 评聘细则: 一、采取评分排名聘任的方法,全院有资格参加职称聘任的人员按照医、药、护、技的序列,进行综合打分,由高到低进行聘任。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职能科室提供资料,纪检行风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在下一聘期前三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没有资格参与职称聘任,其职称按其预晋职称下一档聘任(高、中、初):1、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医患纠纷或经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司法鉴定参与度为75%及以上、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定为二级及以上事故;2、违反“九不准”规定、私收费、收受红包一经核实;3、未经医院同意私自在外院从事本专业工作,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实的;4、未履行正常转诊手续向外院转诊的;5、违反工作纪律被上级监督部门通报及处罚者;6、在评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 三、加分项目:1、在本聘任期内响应国家号召参与援藏、援疆及各种重大疫情、灾情医疗队的加10分。2、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市级第一作者2分,省级第二作者2分,第一作者3分。3、参加医院组织的义诊每次0.5分,总计1.5分。4、在市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的:市级委员1分,委员以上2分;省级委员2分,委员以上3分,以最高为主不

累加。5、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技能比赛获奖的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6、自15年1月至17年12月末一直参加值夜班的加3分。(病、事假每年累计超过6个月、连续超过2个月的不加分,产假除外) 四、评聘具体打分 1、现任岗位分值:10分 病区科主任10分病区护士长8分病区副主任6 分病区责任主治医5分非病区主任7分非病区副主任5分非病区护士长6分普通医生、护士3分 2、学历分值:累计得分 1.第一学历 硕士4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专1分 2.最高学历 博士5分硕士4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专1分 3、所晋职称与所从事岗位是否相符 相符5分不相符1分 4、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院工作年限计分(人力资 源)4分。3年以下的记1分,4-6年的记2分,7--9年 以下的记3分,9年以上的记4分。 5、院内劳动纪律,(人力资源、办公室)计分5分。出勤率 满勤5分,每休一天事假扣0.2分,无故旷工壹次扣1分,

【优质】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编写说明】 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 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 3、建立《岗位说明书》制度 4、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5、建立了薪酬体系 ⑴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 ⑵包含了奖惩工资 ⑶调资常态化 ⑷保洁员设立了“工作量工资” ⑸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 6、续聘、解聘规定明确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 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成立招聘组织: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总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院务会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为主任。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 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年度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 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 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水电、锅炉、电梯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 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 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 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3、招聘程序: 院综合办公室(按照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受理申请、 资格审查)→有关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意见组织考核、考试、面试、体检,提出初录意见)→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院综合办公室(公示初聘结果)→相关职能科室(签订临时合同、办理手续)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 (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 (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3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 3.论文发表要求:至少应在省级以上报刊(具备CN刊号,下同)

员工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员工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1 管理目的和范围 1.1 管理目的 通过对业绩考核与职称聘任和薪酬待遇挂钩,营造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氛围,激发管理员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1.2 管理范围 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聘任、续聘和晋升、调整;聘任期内和聘任期满考核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业绩成果的奖励。 销售部门管理业务人员以及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均不实行职称聘任。但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时,视同已聘任办理申报手续。 2 职称聘任类别和等级设置 2.1 聘任类别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划分工程类和经营管理类两大类别。其中:工程类:包括机械、电气、环保管理、土建施工、计算机、工艺美术等专业。经营管理类:包括经济专业、财会专业、统计专业、政工类以及卫生技术、翻译等专业。 2.2 等级设置 2.2.1 设置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等四个等级。具体岗位的聘任等级范围,由组织人事部根据各岗位职务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制订,并经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2.2 员工经聘任职称,由公司颁发聘书,聘期正常为2年。中途聘任的,其聘任期满时间与公司整体聘任时间相同。聘期内可享受相应等级的最低的工资和职称津贴待遇。 2.3 工资津贴待遇

职称等级 划分档次和 具体工资标准 职称津贴标准 A档B档C档D档 高级分5个档次√√———— 中级分6个档次√√√√ 助理级分6个档次√√√√ 员级分6个档次√√————(注:标“√”的为设置项,标“——”为非设置项,具体见附件8.1《聘任职称工资津贴明细表》。) 员工享受的具体工资和职称津贴的标准,由公司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能力业绩贡献综合评定。 3 申报办法 3.1 申报条件 3.1.1 具备国家或省、市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的在岗管理人员。 3.1.2 遵纪守法、忠诚企业、敬业爱岗,注重学习和知识更新,能结合本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1.3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2 申报与聘任评议程序 3.2.1 申报与聘任评议程序(包括新聘任和续聘) 员工填报《职称聘任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加具考评意见——分管领导审核——组织人事部审核——公司考评工作小组评议——初评结果公示——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审批——员工签订确认书——批准聘任之月起享受相应待遇。 (注:公司考评小组正常每半年召开会议,遇有申报聘任的,则每季度召开)3.3 申报要求 申报者按照本人具备的专业资格条件,对照聘任条件和本岗位任职条件,填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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