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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用办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

江苏省信用办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信用办

•【公布日期】2022.09.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我省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要求,日前,省信用办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明确今年开展政务诚信建设5项工作:

一是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照2023年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用信息系统的目标要求,推动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各级政府机构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实现政府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优化政务信用信息公示、信用评价、信用审查、结果反馈、案例公示、共享应用等功能。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统计等领域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明确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信用承诺信息管理等要求,将承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建立履约践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明确相关承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动政府部门履约践诺,形成对政府信用承诺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政府采购全流程信用管理制度,制定发布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健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人信用信息库。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政府在合作项目中的履约行为,优化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用环境,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推广以投标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加强失信责任追究。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惠企政策超市等服务方式,健全政府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建立诚信招商引资责任追溯制,建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调整补偿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防范政府违约风险。加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人员诚信教育,引导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鼓励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对政府基层单位投诉举报反馈机制。

四是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案件清理整改,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加强府院联动,打造涉政府机构诉讼诉前行政争议预防、诉中府院协同化解、诉后依法问责的全流程行政争议失信预防处置体系。探索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主体合同履约监管。

五是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将政务诚信纳入公务员培训和干部培训体系课程,开展公务员诚信承诺签署、公务员守信宣誓等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地信用门户网站及有关平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政务诚信建设政策法规、动态

举措和典型案例。

江苏省信用办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

江苏省信用办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信用办 •【公布日期】2022.09.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我省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要求,日前,省信用办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明确今年开展政务诚信建设5项工作: 一是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照2023年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用信息系统的目标要求,推动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各级政府机构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实现政府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优化政务信用信息公示、信用评价、信用审查、结果反馈、案例公示、共享应用等功能。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统计等领域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明确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信用承诺信息管理等要求,将承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建立履约践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明确相关承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动政府部门履约践诺,形成对政府信用承诺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政府采购全流程信用管理制度,制定发布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健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人信用信息库。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政府在合作项目中的履约行为,优化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用环境,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推广以投标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加强失信责任追究。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惠企政策超市等服务方式,健全政府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建立诚信招商引资责任追溯制,建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调整补偿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防范政府违约风险。加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人员诚信教育,引导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鼓励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对政府基层单位投诉举报反馈机制。 四是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案件清理整改,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加强府院联动,打造涉政府机构诉讼诉前行政争议预防、诉中府院协同化解、诉后依法问责的全流程行政争议失信预防处置体系。探索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主体合同履约监管。 五是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将政务诚信纳入公务员培训和干部培训体系课程,开展公务员诚信承诺签署、公务员守信宣誓等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地信用门户网站及有关平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政务诚信建设政策法规、动态

关于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的情况报告

关于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的 情况报告 报告编号:2022-12-31 报告主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我代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团队,向各位汇报2022年的工作总结及2023年的工作要点。在过去一年的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成绩和进展,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下面对此进行总结和规划。 一、2022年工作总结 1. 工作成果 在2022年,我们成功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 (1)建立了全国性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将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纳入统一平台进行集中管理。 (2)推动了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健全的信用等级体系,提高了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加强了社会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度,通过信用查询系统和信用报告,实现了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全面了解。

(4)与相关部门展开了合作,建立了跨部门的信用互联共享机制,促进了跨部门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2. 存在问题 虽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绩,但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信息共享仍存在障碍。不同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合作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还需进一步加强合作机制。 (2)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配套措施等问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 (3)信用信息的监管和保护仍需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需要加强相关监管和保护措施。 二、2023年工作要点 鉴于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制定了以下2023年的工作要点: 1. 完善信用共享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建立更为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解决信息共享的障碍,提高信用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1.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6日 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 2023年)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津心办”平台)建设,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津政发〔2021〕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践行“精心、敬心、用心、暖心”的服务理念,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系统观念和标准化理念,坚持场景引领和数据赋能双轮驱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重点推动“津心办”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推动天津市“政务一网通”平台、“津心办”平台深度融合和数字化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建设,实现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对接,“津心办”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全市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编制“津心办”平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清单内事项“掌上可办”,积极推进清单内事项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支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跨省通办”、“京津冀通办”、“无感漫游”。 2023年底前,持续推动数字化政务服务业务中台与各业务办理系统深度融合,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动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多渠道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运营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有效促进全市数字化发展。 二、总体架构

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并完善社会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规范,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完善信用信息收集机制: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信用信息收集机制,包括个人信用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通过多渠道获取信用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 强化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采用科学、客观的评估方法,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价,为有关行政部门和市场主体提供参考依据。 4. 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给予相应的惩戒措施,例如限制享受公共服务、限制融资和投资等,形成强有力的信用约束机制。 5.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各行政部门和企业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流转效率和利用价值,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收集。 6. 引入新技术支撑: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提高信用评价的精准性和效率,开发信用管理系统和信用查询平台,方便公众和企业查询信用信息。

7. 加强对信用主体的宣传教育:开展信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和企业对信用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信用意识。 8. 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信用评价机构和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监管,防止信用评估结果的不公正和滥用。 通过以上措施,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取得显著进展, 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供坚实的信用基础。9. 强化信用信息保护机制:加强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用信息不被滥用、泄露或篡改。同时,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监测和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信用安全风险。 10. 打造信用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公民和企业信用激励机制, 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给予积分、减免税费、优惠待遇等激励措施,鼓励诚信行为,推动社会信用建设。 11. 推进跨区域信用互认:加强各地区信用互认合作,推动跨 区域信用数据流通和共享,降低信用障碍,促进经济发展和区域一体化。 12. 深化信用体系的社会化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参 与信用管理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供独立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推动信用管理的多元化。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 第一、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一)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数据基础与系统功能调研。从链接通畅、数据可信、运行有效、安全可靠等方面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信用管理数据基础与现有系统功能,了解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信用平台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构建打通部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共享的路径与方案。 (二)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功能。适时选取部分省、市、县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试点工作。 (三)逐步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等领域已有监管平台的信用数据统筹,逐步形成标准统一、互通共享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推动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提升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信用信息的归集效率,推动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与部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归集与共享。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和公开。明确信用信息归集的权责划分,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开,规范信用信息

的认定和修复,持续提高数据质量。 第二、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四)开展相关研究,加快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机制研究。 (五)完成编制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在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基础上完成编制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进一步规范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六)推进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中的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和信用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做好与相关规定的衔接。推动建立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符合行业特征的评价标准。探索研究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标准。 第三、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七)持续提升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能力。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用好信用手段,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品质的市场环境。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 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2.04.11 •【字号】湘交函〔2022〕154号 •【施行日期】2022.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 作要点的通知 湘交函〔2022〕154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11日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秉持建设“负责任行业、有担当部门”理念,瞄准“有

为政府,有效市场”方向,以“突出一个重点,打造三个亮点”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数字”政务建设,打造“智能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便民化”交通政务窗口、“常态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积极推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为助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和交通强国提供坚强的政务服务保障。 一、突出一个重点 (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数字”政务建设。按照《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湖南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湖南省202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清单》要求,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升级构建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一张网”,形成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一盘棋”,实现“一网感知全局、一屏智能决策、一体联动运行”的“数字”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 1.推进实现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分别与部属6个业务系统,与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系统等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全面推进“全程网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目标和“好差评”功能的实现。(牵头部门:厅政务服务处;责任部门: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基建处、港航处,厅科教处、信息中心及厅直相关单位) 2.厘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工作界面及流程,完成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等多个内部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的数据整合,实现办件汇聚和综合受理,杜绝“体外循环”。(牵头部门:厅政务服务处;责任部门:厅基建处、港航处,厅科教处、信息中心及厅直相关单位) 3.完成厅本级政务服务工作台构建,实现对政务服务工作各业务系统的统一访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要点的函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 况和2024年工作要点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3.12.25 •【字号】闽交政法函〔2023〕24号 •【施行日期】2023.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和 2024年工作要点的函 省委依法治省办: 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委法办函〔2023〕10号)要求,现将我厅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要点报送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精心打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实践活动品牌 我厅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树品牌。主题教育期间,启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勇当交通强省开路先锋系列实践活动”,多次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赴货运企业、行业协会及基层单位等共同开展基层立法调研和普法宣传,受到基层单位好评。二是促融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在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深入讨论,强调要注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

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安全监督和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组织明确。我厅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由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厅主要负责人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厅相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分工明确。二是领导带头。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年度述法报告。厅党组成员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要求,领导干部任职前均经过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线上测试,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三是考核有力。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将《福建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注重考核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对年度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立法工作有新突破。《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省治超条例》)于2023年7月26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实现我省治超地方立法零的突破,全面开创我省依法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新局面,我省成为全国第4个在治超领域实行审慎执法的省份。该立法项目获评2023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事件”。今年以来,我厅还积极参与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和燃气条例等12部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论证。首次出台厅立法规程,以项目化方式加快推进立法工作。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全信用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为根底,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信用效劳市场开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力营造守信荣耀、失信可耻的浓厚气氛,使老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标准,为依法治市和社会文明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 完善信用征信系统、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体制根本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确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取得进步,市场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诚信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2022 年重点工作 〔一〕完善“诚信江油〞效劳窗口。完善统一对外效劳窗口“江油诚信网〞,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网络建设,归集整合信用信息,实现平台网络互连。〔市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人行江油支行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推动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22-2022年〕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政

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四〕严格执行《绵阳市市场主体信用行为联合奖惩暂行方法》。运用征信系统成果,广泛表扬诚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开展。〔市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五〕加强信用宣传,增强社会的信用意识。逐步将各部门信用宣传相关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科学安排,适当整合,放大效果。〔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六〕市级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职责,牵头组织本系统或指导 联系行业开展信用培训教育、信用专题活动。 〔七〕探索研究制定信用信息管理方法,推动信用信息在行 政管理事项和重点领域的运用。〔市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配套完善信用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发改和金融的领导为副组长、市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市发改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由市发改局、人行江油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抓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政策拟定和综合管理工作;配套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江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催促和检查。 〔二〕建立奖惩联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表扬诚信,惩戒失信〞精神,按照《绵阳市市场主体信用行为联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节点,在此背景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我国未来发展路线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本文将对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点进行全面阐述。 一、完善信用信息管理政策 信用信息管理政策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在2022年,要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收集、分类、处理、管理等政策,推进信用信息的全面管理。同时,要逐步完善信用信息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和信用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制,提高信用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水平。 二、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2022年,要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包括建立全新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新的信用评价模式和方法,提升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同时,要加强信用评价的公示和透明度,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对信用评价不良记录实行制度性管理。 三、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信用监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在2022年,要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加强对信用修复、信用违

法行为的监管和制度化处置,形成全面的信用监管规范,为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转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推进智能化技术应用 智能化技术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 2022年,要加强智能化技术应用,包括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提高信用信息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形成全时、全域的信用监管网络。 五、落实信用服务机制 信用服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服务内容,2022年,要落实信用服务机制,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信用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推行信用服务的标准化、普及化和可操作性,并在信用服务中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信用服务的服务能力和质量。 以上是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点,2022年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重要年份,只有全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才能真正提升社会信用的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发展。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正在逐步推进中。从政府到企业再到个人,信用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建设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本文将举例分析一些与社会信用相关的内容并对全文作出总结。

局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

局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 2023年工作要点 局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独立思考能力,对于从事科学研究或其他任何工作,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2022年工作总结2022年,我局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列为局工作重点,创新理念、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全市住建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形势良好。 (一)深化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晰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内容。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分配抽查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抽查结果信息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线上监管全覆盖。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市市本级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以信用监管机制为抓手,对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社会评价、市场行为等信息进行采集,并充分运用于房地产行业评价管理中。 (二)强化“双公示”数据报送 坚持多措并举,早强调、早安排、早部署,及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措施要求,按照“双公示”数

据从“量”到“质”转变的工作思路,将“双公示”工作作为住建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市住建局行政许可公示数据报送**批次,共***条,准确率***%,及时率***%,位于市级部门前列。 (三)常态化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加快信用信息共享 持续完善跨部门联合检查惩戒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信用办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加强信息互通,实现信息实时传递、对接,确保奖惩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信用平台体系运用和数据共享,依托**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对住建领域行业内的信用评价、奖惩情况及时更新,并将信息同步归集到市信用办。****年,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认领***项、登记检查记录***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次;动态核查房地产行业企业**家、建筑业企业**家、监理类企业**家、勘察和设计类企业**家,其中不达标企业有**家,均要求限期予以整改。 (四)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市住建局“**住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普及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努力营造以“诚信**、信用**”为目标,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倡导诚信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褒扬守信典范、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3.11.13 •【字号】苏政办规〔2023〕13号 •【施行日期】202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信用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规〔2023〕1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3日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强化应用、奖惩联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规范18周岁以上自然人信用记录和共享使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高水平“诚信江苏”建设。 二、加强个人诚信宣传教育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引导社会成员树立信用意识,关注自身信用状况,维护自身良好信用,积极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二)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信用法规政策、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等阵地,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三)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大力发掘各行业领域诚信典型,广泛开展选树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诚实守信好青年、诚信之星、诚信标兵等活动,推出一批诚信人物、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支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组织向社会推介诚信典型,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激励措施。 (四)抓好重点人群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诚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总结,结合2022年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局于年初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__县交通运输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路政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华兼任,主要负责抓好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保障2022年我局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据可依,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进行,年初,制定印发了《__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务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领导机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安排了工作重点,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工作依据。一年来,为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安排下步工作,7月,由局长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

安排部署。 2.“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建立了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一年来,我局未接受行政许可事项,执法过程中未出现行政处罚事项。 3.政务公示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我局向社会展示部门工作情况的窗口,作为加强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我局根据县政府办政务信息股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审批机制,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使我局政务信息工作更加严谨和规范。同时,向社会公示了《__县交通运输局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公示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同时通过公开《__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示了主要公开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统计信息等。一年来,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__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部门信息146条。 4.诚信宣教工作情况 结合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诚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相关业务工作。一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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