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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09年12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第六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于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建设的,其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第八条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三章配租管理

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第十条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由产权单位编制配租方案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后组织配租。其中,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以及其它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第十二条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章租赁管理

第十三条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并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

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第十四条政府所属机构以及政府批准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租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凡符

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七条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第十九条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

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

金或收回住房。

第二十条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经政府批准负责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申请审核、租金标准、配租管理等具体实施细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杜绝公租房分配使用过程中滋生的腐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第248号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池政〔2019〕5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分配、租后管理、配售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出租,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已经建设的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 鼓励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投资筹集、运营、管理公租房,享受政府投资公租房优惠政策。 第三条公租房资源实行统筹安排,并轨运行,统一运营,统一管理。 第四条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申

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一种保障方式。推行“租补分离”政策,鼓励申请家庭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第五条公租房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 第六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公租房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为公租房的日常管理机构。 县发展改革、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人社、残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 有关乡镇政府配合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申请的受理、审核、复核、公示及分配等工作。 第二章规划、计划和房源筹集 第七条公租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部门,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人口状况、住房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公共租房的需求情况编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租房建设应充分考虑住房困难群体对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八条公租房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房屋租赁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简单的租凭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如何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房屋租凭管理水平,是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1编写目的 本报告的编写目的在于研究房屋租赁系统管理应用软件是否可行,指出开发本软件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并对软件的前景进行分析。进一步阐明建议中的开发新系统或修改现有系统的必要性。开发本系统就是为了解决物业管理企业在房屋租赁信息管理中的一些不规范,使房屋租赁信息的管理向着规范化、简单化、有效化的方向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1)管理人员角色和目标的改变 传统的房屋租赁管理中,管理人员的大部分精力将耗费的繁琐的日常行政事务处理上,而作为企业管理层的参谋角色应该做的咨询和策略制定的工作相对缺乏。通过房屋租赁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可以将绝大部分精力放的为管理层提供咨询、建议上,而的行政事务上的工作可以由电子系统完成,只需占用房屋租赁管理人员极少的精力和时间。 (2)提供更好的服务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可以迅速、有效地收集各种信息,加强内部的信息沟通。各种用户可以直接从系统中获得自己所需的各种信息,并根据相关的信息作出决策和相应的行动方案。 (3)降低成本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通过减少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量及工作时间的操作成本、降低员工流动率以及减少通信费用等达到降低企业运作成本的目的。 (4)革新房屋租赁管理理念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达到革新企业的管理理念,而不仅是改进管理方式,优化房屋租赁管理。先进技术应用于房屋租赁管理不仅是为了将现有的房屋租赁工作做得更好,更重要的是,做些对于企业来讲更有奏效的事情,成为管理层的决策支持者,为决策提供信息和解决方案。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可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申请;也可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每个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1)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填写黄色申请表; (2)其他人员填写白色申请表。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方案

高铁新区A片区公共租赁住房 运营管理 (个人意见稿) 方 案 泰安市××××××××

第一章运营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第一节运营管理的意义 租赁管理+ 物业管理= 运营管理。租赁管理内容具体包括公租住房租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健康发展,经营理念“保本微利、服务民众、服务社会”;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由市住房保障机构组建或选聘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经营理念“保本微利、注重效率、注重服务质量”。以上两者在经营理念、工作要求上具有共同特性,都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侧重管理及服务,两者结合,可以更好的起到工作衔接有效,避免工作内容单一,工作量不足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做到“全封闭”运作,只做公租房,这样可以有效控制亏损,事半功倍。 第二节运营管理的机制 经营租赁管理人员(经租管理人员)既承担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又承担物业管理的部分工作分工。要求掌握保障房及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服务规范标准,要求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可以及时化解,对上级有关工作精神准确做到上通下达。具体讲经租管理人员是运营管理之中的核心管理人员,既为政府管理好房

子又为住户提供各种物业服务。 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工管人员)既是小区内(楼宇)设施设备的大管家又是维修工,负责小区内(楼宇)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对公共区域内的设备定期巡检及时维修,对承租户提报的维修提供无偿或者有偿的服务。要求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房地产开发建设流程,掌握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负责项目后期内部资料、各类工程档案资料归档整理,所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根据工种分为:工程师、水电维修工、特种设备(电梯)维护、消防监控、特种岗位值班。 另外还应包括财务人员、前期专门人员等,具体操作部分需要秩序维护(保安)人员、保洁绿化人员等。 第三节运营管理的机制设置 设立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心,下设综合协调办、财务、经租管理办、工程部。综合协调办由不少于2人组成,负责协调、统一调配各室工作,接收来自承租户的电话、保修、反馈意见等;经租办由物业管理分工具体明确岗位分属,所有人员均承担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又合理分工承担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工程部在工程师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工种分工具体工作,对整个小区的设施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负有责任。其中协调办、经租办负责人、工程师直接对运营管理中心主任负责。

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

毕业设计 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 学生姓名 学号 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班级 指导教师 职称 湖南商学院 2013年5月

湖南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

内容摘要 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各行各业都向着网络化发展,其中房屋出租也由传统的张贴广告发展到互联网。当下,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房屋的租赁有更大的需求,如何高效快速的获取有效的房屋信息,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通过收取手续费来提供信息,是本系统开发的意义所在。 本系统提供了出租,求租,留言和查询等几个主要功能。普通游客通过访问该网站可以浏览该网站其他注册用户发布的出租和求租信息。如果想通过本系统发布免费的出租,求租信息需要注册成为该网站的会员。发布后的信息,若通过管理员的审核,将在前台页面显示,其他浏览该网站的用户可以看到该条信息。 本系统是一个基于JAVA EE开发的WEB系统,采用B/S结构,使用SERVLET+JSP开发模式。由于该网站是小型应用网站,所以数据库使用的是MYSQL,其中前台界面使用了CSS+DIV实现网页的布局,还用到了当下流行的前台框架bootstrap。 关键词 房屋租赁;JSP;SERVLET;B/S;WEB系统

最新2018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1)

BF——2018——0603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

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河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逐步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社会主体投资建设的,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镇和建制镇(以下简称城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本办法所称新就业人员,是指自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城镇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就业城镇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精品

第三条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金融管理、税务、审计、价格和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服务网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联动机制,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和联审联批制度,缩短审核报批周期,提高工作实效。 第二章支持政策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切实落实现行建设、买卖、经 精品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第六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于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建设的,其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第八条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三章配租管理 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第十条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配租制度,由产权单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简介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简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房屋物业租赁收费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版本:【基本介绍】 房屋物业租赁收费管理系统是一款集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和各种物业收费管理于一身的综合性专业管理软件。系统包含房屋租赁合同管理、租金管理、押金管理、统计报表、系统管理、房屋管理、业主信息、客户管理、租金提醒、合同提示等功能于一体的房屋租赁管理单位日常工作解决方案,实现了出租、收款、统计、提醒等功能的完美结合。 【软件特点】 目前国内最先进房屋租赁管理系统,本软件在保持功能强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作到软件操作简单、直观、方便、图形化导航的操作让人很容易接受和操作,功能强大;合同租金到期系统自动提示。 智能化:软件智能的对合同到期、租金到期、欠费的客户进行报警提示; 自动化:对于物业的收费进行智能自动的进行计算得到应该进行的收费内容和数量等。 图形化:软件采用图形导航设计,让用户操作一目了然。 简便化:软件的操作可以让没有电脑基础的用户也可以很快掌握使用。 灵活化:用户自己可以设置任意的收费项目,可以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和项目。 安全化:软件提供严格的权限设置,不同人具有不同的权限。 人性化:图形化的操作智能的帮助提示,方便的操作,强大的技术支持。 优质化:本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永远免费升级服务。

使用本系统可以给您带来的好处如下: 1、工作效率可提高50%,有效的降低工作量,工作时间,让你用更少的时间完成以前需要很多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 2、降低学习成本,任何人员都可以很容易的掌握本软件,操作直观方便。 3、智能计算客户的收费项目,完全解放你的计算。 4、灵活的各种查询统计,方便你查询您想得到的数据报表。 5、自动进行报警提示合同到期、租金到期,完全不用担心有漏收款的情况。 6、提供严格的权限设置,不同人具有不同的权限,杜绝一切财务漏洞 【软件功能】 1、出租房档案管理管理。 2、日常收费项目自定设置(如:收水、电、卫生费等)的统一管理。 3、出租合同档案的登记、中止、提醒管理。 4、实现租金收款管理及租金到期提醒管理。 5、实现押金收款管理。 6、实现欠费客户催款单的批量打印功能 7、实现多种形式的查询与统计汇报报表打印功能。 9、实现按客户统计的月度费用报表查询统计。 10……. 本软件界面如下: 一、基础信息管理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重点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007年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有住房的房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房产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过户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过户,并提交经公证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义务的保证书。 没有符合过户条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该公有住房使用权。 第三条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没有符合第二条规定过户条件的,承租人的兄弟姐妹等在本市主要报纸刊登公告,公告三个月期满无异议的,提交具结书后可以申请过户。

第四条夫妻离婚涉及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应当按照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办理。 申请办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时,房产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过户申请书; (四诉讼离婚的,提交法院判决书或者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协议离婚的,提交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在同一套或者同层毗邻非成套公有住房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同一承租人或者与其配偶、子女、父母分别承租的,可以申请办理并户。 公有住房使用权并户的,房产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并户申请书; (四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与子女、父母不是同户籍的,提交子女、父母关系公证书。 第六条承租人或者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分户,但不得将成套独用住房变为成套伙用住房。 夫妻离婚涉及公有住房使用权分户的,应当按照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或者离婚协议书办理。

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

企业公租房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租住本公司公租房的员工及其家属。 3 职责 本制度由生活服务部执行,由生活服务部的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4 内容 4.1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公租房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1申请人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4.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4.13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5 租赁期限和用途 5.1每一租户租赁期最长为五年,入住人须与申请人一致。 5.2该房屋限符合入住条件的职工单独或与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允许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合租一套。(以下简称“入住人”)。 5.3符合申请条件的入住人需与公司签订《职工租住单位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相关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6 租金标准与缴交方式 6.1整体租赁租金按照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执行,员工每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将于员工每月税后工资中代为扣缴。 6.2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其他情形时,租金结算不足一月的,按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7 房屋保证金 7.1员工须按照两个月的实付租金标准缴交房屋保证金,员工收到入住通知书后,将房屋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交到生活服务部。 7.2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员工如无违约行为并结清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使用该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收回房屋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房屋保证金本金。 8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8.1与该房屋有关的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规定应由公司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8.2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见附件《房屋设施设备及其状况交验表》)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导致的损耗,维修责任及维修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本规定附件《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划分表》划分。 8.3因入住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入住人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入住人承担。 8.4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与使用承租房屋相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电视、电话、网络、物业管理及垃圾清运等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水电分摊费用,以及有关按相关规定应由入住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入住人承担。 9 房屋的交付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房屋租赁管理系统 ——前台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学生姓名: XXX 学号:xxxx 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班级:XXX 指导教师: xxx 完成日期:200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管理管理系统 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简单的租凭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如何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房屋租凭管理水平,是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通过用VB6.0编写房屋租赁管理系统,利用数据库原理,采用面向对象的编程方法,其开发主要包括后台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以及前台应用程序的开发两个方面,实现了房屋租赁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整个系统从符合操作简便、界面友好、灵活、实用、安全的要求出发,完成基本资料管理、客户资料管理、租凭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管理等功能.经过实际测试证明,本文所设计的房屋租赁管理系统可以用于物业管理部门从事房屋租赁信息管理方面的需要。 论文主要介绍了本课题的开发背景,所要完成的功能和开发的全过程。重点的说明了系统设计的重点、设计思想、难点技术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数据库 Visual Basic 6.0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

Rental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The futur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subsystems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Simple lease services can not meet people’s needs. How to make use of advanced management methods,enhance the level of housing lease management,is a vital important topic which we face in society today.In this paper,by using VB6.0 to write housing rental management system, making use of software engineering principles, using the 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 method. Including the development of both the background of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intenance of database and front-end application, achieved the automation and information of the housing lease management. The whole system start with the simple, user-friendly, flexible, practical and safety point, complete the basic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ustomer data management, lease contract managem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statistics management function,etc. In this paper, the housing lease management system has already been proved through practice, can be applied to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engaged in the rental housing needs.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background of the subject, Focusing on the importance of system design, design ideas, technologies and solutions. Keywords:database; Visual Basic 6.0; housing lease management system.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北京市的房屋租赁有哪些管理规定,你知道相关法规吗?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房屋租赁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第四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依法纳税.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是本市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国土房管局是本辖区内房屋租赁的行政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本市规划,人防,税务,工商,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区县国土房管局的委托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房屋租赁服务站,配备专职协管员,负责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代征相关税费,统计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行为的日常检查等. 第二章租赁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房屋出租人是指下列单位和个人: (一)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被授权经营管理房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 房屋承租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第八条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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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新区A片区公共租赁住房 运营管理 (个人意见稿) 方 案 泰安市××××××××

第一章运营管理整体设想与策划 第一节运营管理的意义 租赁管理+ 物业管理= 运营管理。租赁管理内容具体包括公租住房租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健康发展,经营理念“保本微利、服务民众、服务社会”;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由市住房保障机构组建或选聘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经营理念“保本微利、注重效率、注重服务质量”。以上两者在经营理念、工作要求上具有共同特性,都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侧重管理与服务,两者结合,可以更好的起到工作衔接有效,避免工作内容单一,工作量不足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做到“全封闭”运作,只做公租房,这样可以有效控制亏损,事半功倍。 第二节运营管理的机制 经营租赁管理人员(经租管理人员)既承担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又承担物业管理的部分工作分工。要求掌握保障房与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服务规范标准,要求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可以及时化解,对上级有关工作精神准确做到上通下达。具体讲经租管理人员是运营管理之中的核心管理人员,既为政府管理好房

子又为住户提供各种物业服务。 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工管人员)既是小区内(楼宇)设施设备的大管家又是维修工,负责小区内(楼宇)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对公共区域内的设备定期巡检及时维修,对承租户提报的维修提供无偿或者有偿的服务。要求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房地产开发建设流程,掌握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负责项目后期内部资料、各类工程档案资料归档整理,所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根据工种分为:工程师、水电维修工、特种设备(电梯)维护、消防监控、特种岗位值班。 另外还应包括财务人员、前期专门人员等,具体操作部分需要秩序维护(保安)人员、保洁绿化人员等。 第三节运营管理的机制设置 设立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心,下设综合协调办、财务、经租管理办、工程部。综合协调办由不少于2人组成,负责协调、统一调配各室工作,接收来自承租户的电话、保修、反馈意见等;经租办由物业管理分工具体明确岗位分属,所有人员均承担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又合理分工承担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工程部在工程师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工种分工具体工作,对整个小区的设施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负有责任。其中协调办、经租办负责人、工程师直接对运营管理中心主任负责。

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决定(草案)》介绍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2007年11月,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实施以来对于加强租赁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房屋租赁活动发展,出租房屋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住宅群租、集体土地上成规模出租等现象,这些出租行为存在较为严重治安、消防、安全隐患,需要通过修订规章加强管理,确保出租安全。 《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集中出租和群租问题管理 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出租简易楼、成片出租平房等成规模出租问题,《修改决定(草案)》中拟规定,集中出租达到一定规模,即集中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租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设备设施,并建立登记簿或信息系统。在法律责任部分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出租人设定了相应处罚。 针对群租问题,特别是城区多人租住成套住宅现象,《修改决定(草案)》根据管理需要明确了限定条件,一是规定

了人均租住面积,租住成套住宅,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租住平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这一规定一方面参考了上海等外省市规定,另一方面考虑了本市保障性住房人均面积标准,此外,考虑到楼房和平房差异,规定了不同标准。二是针对私自打隔断、拆改建筑结构等问题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用于租住人员。 二、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 房屋中介机构不规范经营是造成房屋租赁市场混乱重要原因。针对中介机构不规范经营现象,《修改决定(草案)》第二十二条进行了专门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营业执照原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书和信息报送证明原件、房地产经纪资格证明复印件;(二)房屋租赁经纪业务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应当开具发票。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屋租赁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三)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接房屋租赁经纪业务,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书面经纪合同,不得在合同中冒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其他权威机构名义;(四)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五)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出租、借用、租用房地产经纪资格证明;(六)不得占用、挪用或者拖延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doc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为完善北京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特制定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下文是我收集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欢迎阅读! 完整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第六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或配建相结合的方式,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对于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建设的,其用地可采取租赁方式,按年缴纳土地租金。 第八条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三章配租管理 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第十条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大学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 摘要 中国经济体制下地少人多的现状以及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导致了中国房价的急剧上升,居高不下的房价,导致了一些大中城市的租房、二手房行业成了一块肥肉,从而带动了房屋中介的发展,在繁忙的都市,紧张的生活节奏中,做大做强做好市场业务,无疑需要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那么在信息化潮流下,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应运而生,肩负起历史时期的使命。 本文介绍了实现本系统的相应技术领域,阐述了系统实现的思路、方法和过程。从需求分析、应用技术平台、设计架构思想、数据库设计、各个模块的实现等方面描述了系统的设计原理及实现方案。以软件工程理论和方法为指导进行产品架构设计,设计开发出具有可修改姓、有效性、可维护性、可重用性的系统。该系统不仅可以详细地记录房源信息和用户信息等,而且还能够自动查找和用户需求匹配的房源,在方便客户的同时又提高了使用者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关键字:C# .net SQL Server2008 房屋租赁信息管理系统

Ambulation status of China's economic system less territory and increasingly urban population, led to a sharp rise in house prices, resulting in a number of cities in the rent, second-hand housing industry has become a piece of fat,which l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housing agency, in the busy city, stressful pace of city life,running the business market bigger and stronger, will undoubtedly require the introduction of advance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echnology, int the trend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house rental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to be shipped born and shoulder the historical mission of the period.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corresponding technology of realizing of the system, elaborated ideas, methods and processes of system implementation. Describes the design principle of the system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program from requirements analysis, application technology platforms, ideas of design architecture, database design, realization of each module and so on. Software engineering theory and methods as a guide to product architecture, design and development the system which can be modified, be available, be maintainabile and be reusabile.The system can not only record house information ,user information, but also be able to automatically find and match houses which users need, customers feel convenient at the same time improving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he user. Keywords:. C # net SQL Server2008 Realtor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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