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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中文版(律师制作版).pdf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由下述双方于【】年【】月【】日于【】订立:

1.【】,一家依据【】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住所在【】(下称“披露方”);与

2.【】,一家依照【】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住所在【】(下称“接收方”)。

披露方和接收方以下合称“双方”,分称“一方”。

前言

鉴于,接收方希望取得与披露方及其集团成员有关的若干信息,以便为披露方可能

进行的【】项目(下称“项目”)提供服务(下称“目的”);及鉴于,为上述目的,披露方同意在接收方承诺承担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前提下向接收

方提供与披露方及其集团成员有关的若干保密信息。

故此,双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订立本保密协议(下称“本协议”):

第1条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由披露方或其任何董事、高管、雇员、合伙人、关联方、代表、

代理人或顾问直接或间接交付或披露给接收方或其代表的,直接或间接涉及披露

方、其集团的任何成员或项目的一切信息及资料(不管其是以何种形式及何种方式

传达或保存的,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或通过其它媒介),包括但不限于:

和项目有关的磋商及谈判正在进行这一事实及该等磋商及谈判的进展;

本协议的存在和条款;

任何与以下方面有关,并会被合理地认作是保密或专有的信息:

披露方或其集团的任何成员的业务、资产、事务、数据、财务、雇员、顾客、客户、供应商、计划、策略、意图或市场机会;及

披露方或其集团的任何成员的运营、程序、产品资料、专有技术、设计、商业秘密、软件或其他技术信息。

“集团”是指,就披露方而言,本协议有效期间披露方及其每一个直接或间

接附属公司、控股公司和关联方。

“代表”是指,就接收方而言,其及其关联方的董事、高管、合伙人、联系人、雇员、代表、代理人、承包商、律师、顾问、会计师和其他有真实善意的需

要去获取任何保密信息的人士。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在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之前已经处于公开领域的信息和资料,或在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之后并非由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违反其他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而合法

进入公开领域的信息,如该信息原本属于公开信息,但以不为公众所知的方式汇编的,则仍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由披露方以外的人士在非保密基础上向接收方提供的信息,而以接收方所知,该信

息的来源,就该类信息或数据而言,对披露方没有任何保密义务;

有书面记录证明在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该信息前接收方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第2条

不披露保证

接收方应保持保密信息的保密性,除非事先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其应当,并促使其

代表应当:

除为前文所定义的目的外,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利用保密信息;

除本协议明确许可以外,不披露或提供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除非为目的所必要,不得复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记录保密信息,并且任何此类副本,书面形式和记录均应成为披露方的财产;

不得在外界可使用的计算机或电子信息检索系统中使用、复制、转换或存储保密信息;或

对保密信息采取的保护程度不低于接收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保

护程度,并且接收方保证该等安全措施和保护程度足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复制

或使用。

接收方只能向其为项目/目的而本着诚信原则确有必要接触保密信息的代表披露保

密信息,前提是:

在向该代表披露保密信息前告知该代表该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在任何时候,其促使该等代表遵守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并且

其保存关于接受保密信息的代表名单的书面记录。

如接收方的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的,接收方应予负责并承担责任。

如果接收方察觉或怀疑有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的行为,应立即书面通知披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和承担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以防止或阻止任何可能或实际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接收方不能使用任何保密信息或其任何部分来做出对披露方或其集团的任何成员

不利的行为。

第3条

允许的披露

尽管有上述第2条之规定,如果法律法规、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其他监管机构、法院、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机构强制规定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则接收方可以

披露保密信息,但前提是在有关法律、法规、命令、裁决或规定允许的程度内,接收方

有义务在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之前至少提前三(3)个工作日(除非有关程序不允许提前通知或只允许提前更短时间)向披露方发出书面通知,听取并接受披露方就披露方式和

披露内容所作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在做出此披露时,接收方应在有关法律、法规、命令、裁决或规定允许的程度内仅按照规定方式披露规定要求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并

应尽最大努力保全该等信息的保密性。

第4条

退还信息和公告

当项目或者目的终止、本协议终止或经披露方要求时,接收方应立即:

向披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归还或依披露方的指示销毁已经交付或披露给接收方的

一切包含任何保密信息的文件(包括通过采取合理措施能够销毁或者归还的含有该等保密信息的一切原件、复制件、复制品或其它媒介,但接收方或代表为法律规定或监管要求之目的保留文件复制件作为记录保存的除外)。为明确起见,上述规定并不适用于任何接收方董事会会议记录或其它公司或内部文件或由任何代表就项

目制备的书面建议、备忘录或文件中所包含或体现的任何保密信息,但接收方或其

代表仍应对因前述原因被保留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相关保密信息的义

务和承诺;

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删除任何被接收方或代表保存在电脑中或通过其他电子方式

储存的包含保密信息的数据或信息;及

向披露方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函确认其已遵守本 4.1条的规定。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该等同意不得无理保留或延迟给予),任何一方不得,

亦不得允许任何人,做出有关本协议、项目或目的的任何公开公告,除非是相关法

律法规、任何政府、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相关的证券交易所)、法院或其

他有管辖权的机关要求的。

第5条

期限和终止

接收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应自本协议签署日开始生效,并至披露方根据本协议最后一次向接收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之日后的三(3)年内有效。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披露方因接收方在终止之前违反本协议或未能履行本协议

项下的任何职责或义务而享有的累积的权利、权力或救济,亦不制约或以其它方式

限制因接收方在本协议终止之前违反本协议或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职责或

义务而产生的任何诉因、诉讼或请求。

除第3条规定的允许的披露外,保密义务不受由接收方提起的或针对接收方提起的破产、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接管、转让、扣押或查封程序的影响,亦不受披露方与接

收方之间的任何协议,或被接收方的破产管理人,或拥有类似身份的人士拒绝的影响。

第6条

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接收方确认,所有保密信息始终为披露方的财产。

披露方保留其就保密信息所享有的所有权利,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本协议并未明

示或默示地授予接收方任何权利或义务。特别是,披露方并未就其现在或将来持有

的、取得的或可许可他人使用的任何专利、发明、发现、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直接或间接地授予接收方许可使用权。

保密信息中具有的任何和一切知识产权及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专利、著作权、设计权、商标及商业秘密),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一切申请和注册登记及保密信息所有的改进、提高和精细化,均为披露方的财产,因此接收方及其代表并不享有其中的任何权利,除非披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明确予以同意。

第7条

赔偿和救济

接收方应根据本协议第8条规定的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作出的终局裁决赔偿披露方及其集团成员由于接收方的违约行为及接收方的代表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或

与此相关的责任、成本。

接收方承认,损失赔偿不足以补偿披露方由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遭受的损失。因此,在不影响其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及补救措施的前提下,披露方有权享有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潜在或实际的违反所存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8条

适用法律和仲裁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根据其解释。任何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争议或索赔,包括任何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有效性、无效性、违反或终止,

应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在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该等仲裁规则应被视为经由本条款的提及而

被纳入。仲裁庭由3(三)名仲裁员组成。每一方指定一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协商一致选择确定,双方未达成一致,则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按规则选

择确定。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9条

全部协议和变更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理解,并取代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所议事宜的所有的谈判,以前的讨论,或以往的所有协议和谅解。

本协议只有以书面形式并且由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方可变更。

第10条

转让

披露方在事先向接收方提供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可以向其集团的任何实体让渡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转让,分包合约或以任

何方式处置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11条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或其它通讯(下称“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中文作出,并经被授权发出该通知之人或其代表签署,以作为通知对象的被授

权人士为收件人,通过传真、挂号邮件发送或由专人交送至收件人的地址。

通过传真发出的任何通知应视同在传送确认报告中载明的日期和时间收到,通过挂号邮件发出的任何通知应视同在寄出邮件日之起第7个公历日收到,由专人交送的通知应视同在收件方实际收到通知时收到。

为本条之目的,收件人的地址为下面所载的地址:

披露方:【】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接收方:【】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第12条

可分割性

如果根据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本协议中所含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属

于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中所含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并

不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订立和签署新的有效的、合法的或可执行的条款,给予该等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之条款以有效、合法或可执行之效力。

第13条

非弃权

一方对本协议或法律提供的任何权利或补救的未行使或延迟行使不得构成其对该

项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的放弃,也不得阻止或限制其对该项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进一步行使。

一方对本协议或法律提供的任何权利或补救的单一或部分行使不应阻止或限制其

对该项或其他权利或补救的进一步行使。

第14条

文本和语言

本协议中文正本一式【】(【】)份、英文正本一式【】(【】)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两种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双方业已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签署了本协议,以昭信守。

【披露方名称】【接收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职衔:【】职衔:【】

律师事务所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的须乙方保密的范围和内容: 1、客户的技术秘密: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技巧、技术指标、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生产经验、使用材料、操作规程等。 2、客户及甲方的管理秘密:组织生产情况、生产管理制度、甲方报表、生产计划、统计资料、人事档案、会议纪要、各种规章制度。 3、客户及甲方的经营秘密:市场情报、流通渠道、资信状况、客户信息、客户签订的任何书面文本、销售情况、营销策略、促销手段、原材料来源、原材料价格、成本核算、广告策划、竞争对手的情报、销售范围及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原材料采购单位信息、工作流程、用料单、报价单、电脑软件(包括甲方从其他公司租赁来的电脑软件材料)等; 4、客户及甲方的其他商业秘密: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信息、法律、财务、市场的一切经营、管理文书、图表、档案、资料、规章制度、往来函件及其所含信息。 5、与甲方有合作关系且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商业秘密。 6、其他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保密义务 (一)在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期间,依法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负有保守客户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及责任,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将自己所掌握或知晓的客户及甲方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或途径对外进行传播或作闲谈的话题; 2、不得向甲方公司内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披露、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其使用客户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将自己所知道或掌握的客户及甲方商业秘密,自己使用(包括亲属或近亲属)或允许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合伙共同使用。不得担任与甲方生产、销售同一类产品的企业顾问或提供咨询或指导生产、销售。 4、乙方应确保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失窃。非本岗人员需要查阅、复制、摘抄、咨询其工作范围内的资料需经甲方同意。甲方印发的有关文字资料、图纸、报表、数字等,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均不得向他人提供、并不得擅自复制和带离工作场所。 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6、乙方应加强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帐册的保管和收藏,不得随意堆放; 7、未经客户及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客户及甲方办公场所、工地或甲方明示的保密区域进行拍照、录相、录音,不得带他人到办公场所、工地参观。门卫应确保:非本公司人员,在未经客户及甲方同意情况下不能进入工地、办公场所参观、拍照、录相、录音。 8、甲方根据乙方的道德操行、文化水平、工作能力、责任心,录用乙方。乙方在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坚决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记的机密,绝对不记。 (二)双方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关系解除时及解除后,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将在工作期间由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与甲方及分支机构、员工、客户、供应商或发包方有关的记录(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光碟、软件、笔记等)归还给甲方,不得自行转让、复制或占有。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其所知悉的关于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经甲方书面认可。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无论身居何处,从事何种职业,均不许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如有违反,甲方可以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保

保密协议中文版

保密协议 (此协议共二页,传真件等同原件) 所有者:使用者: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2010年11月19日2009年月日 此协议规定了所有者和使用者都均需履行的义务: 1保密文件是指符合或全部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的文件 a,由技术文档、资料或产品构成,以口头方式、书面形式、绘画形式、电子文档形式、电子邮件形式、文件附件形式、以及仪器可识别方式或样品标识等方式等,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信息及其一切等价信息。 b,任何由所有者提供给使用者的硬件、软件、实验结果、测试分析报告,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资料均为保密文件。固有存在的数据和已知数据等也被本协议认定为保密文件。所有者口头提供的保密文件必须在提供时就明确提出其保密性质,并在30之内向使用者提交书面文件。书面概要包含了详细而特殊的可鉴别信息,而且必标记出保密文件的特征或等价物。 保密信息只是以评估为目的,使相关人员可以按照公司的需求评估性能。 2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使用者没有保持文件机密性的义务,诸如: a,在不毁坏此协议的前提下,公众可得到的或是不违背此协议的文件。 b,由所有者正式书面授权解除保密性质的文件。 c,合法的从第三方或没有保密义务方得到的文件。 d,该使用者在该所有者发送之前就已经得知的信息。 e,在没有使用所有者提供的任何保密文件和相关信息的条件下,由使用者独立公开的信息。 3 如果使用者在法律、规章或法院的强烈要求下,需出示保密文件的,使用者须立即向所有者发出书面通知,并尽量在合理的情况下避免出示保密文件,且务必寻找可能继续执行保密协议的法律文件或可挽回的机会。如果并非在法律、规章或法院的要求下,而律师却因咨询用途要使用的,使用者可以出示被强制要求出示的部分资料。

保密协议NDA中英文

M u t u a l N o n-D i s c l o s u r e a n d C o n f i d e n t i a l i t y A g r e e m e n t 保密协议 This Mutual Non-Disclosure and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this “Agreement”)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 as of this day of , 2018 (the “Effective Date”) by and between (the "Party A"), a company duly organized and registered under the laws of , whose registered address is situated at, and(the “Party B"), a company duly organized and registered under the laws of , whose registered address is situated at. Each of Party A and Party B may be referred to herein as a “Party” and collectively as the “Parties”. 本保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生效日)签订:(“甲方”),其依据国法律成立并注册,注册地址为;和(“乙方”),其依据国 法律成立并注册,注册地址为。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各称“一方”,合称“双方”。 WHEREAS the Parties have an interest to discuss some cooperation about (the "Possible Project"), wherein either Party might share information with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in this Agreement. 鉴于:双方有意洽谈一些有关的合作(“潜在项目”),且任一方均可能依据本协议约定与另一方分享信息。 NOW, THEREFORE, the Parties agree as follows: 鉴此,双方约定如下: 1.Except as set forth in Section 2 below,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means all non-public, confidential or proprietary information disclosed before, on or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by either Party (the “Disclosing Party”) to the other Party (the “Recipient”) or its affiliates, or to any of Recipient's or its affiliates' employees, officers, directors, partners, shareholders, agents, attorneys, accountants or advisors (collectively, “Representativ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ossible Project, whether disclosed orally or disclosed or accessed in written, electronic or other form or media, and whether or not marked, designated or otherwise identified as "confidential",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a) business plans, methods, and practices; (b) personnel, customers, and suppliers; (c) inventions, processes, methods, products, patent applications, and other proprietary rights; or (d) specifications, drawings, sketches, models, samples, tools, computer programs, technical information, or other related information. 除第二条约定外,“机密信息”是指所有在生效日之前、之中、之后,由一方(“披露方”)披露给另一方(“接收方”)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接收方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管理人员、董事、合作伙伴、股东、代理人、律师、会计师或顾问(统称“代表们”)的,所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有的、与潜在项目有关的信息,不管这些信息是口头披露的还是通过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获取的,不管这些信息是否被标记、注明、或定义为“机密的”,包括但不限于:a)业务计划、方法和实践;(b)员工、客户和供应商;(c)发明、流程、方法、产品、专利申请和其他专有权利;或(d)规格、图纸、草图、模型、样品、工具、计算机程序、技术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2.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does not include information that: 机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a) is already known by the Recipient or becomes known to them from a source other than the Disclosing Party without a breach of any existing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s; 在不违反任何现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被接收方或正被接收方从披露方以外的来源知道的信 息; b) is or becomes publicly known through no wrongful act of the Recipient, its affiliates or Recipient’s or its affiliates’ Representatives; or 在接收方或其关联公司、接收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代表们没有任何违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已经或 正在变成公开的信息;或 c) is independently developed by the Recipient without reference to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disclosed hereunder. 接收方在不参考任何本协议项下被披露的机密信息的情况独立研发出来的信息。

保密协议(律师事务所)

保密协议 甲方:XX控股有限公司(包含集团公司旗下属子公司、合资公司等关联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10万元赔偿金; 2、如弱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10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7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保密协议(完整版)

设备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寻求共同发展,加强双方合作,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现就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图纸、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1 协议宗旨和目的 为防止甲、乙双方在热装机开发合作过程中相关信息被擅自使用或为第三方非法获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保密协议。 2 定义 2.1 商业秘密是指为一方公司所有或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协议中所涉及保密的商业秘密指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图纸、技术、设计、文件、样品等技术信息,和业务计划、客户名称、产品用途及销售领域等商业信息,及一方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另一方未公开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以文字符号、图画相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方式呈现者)。 2.2 以下信息非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 信息传递给对方之前,即已进入公众领域,随时可被公众知悉;或非因接受方的过失而进入公众领域;或接受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信息在传递之前即已为接受方所知悉或持有。 3 保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能影响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技术信息、商业经营信息等: 3.1 以有形载体形式(包括电子文件)为载体所承载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信息; 3.2 涉及双方的客户信息、价格、市场和销售情况等商业信息; 4 保密期限 接受信息的一方就本协议所负的保密义务自接受信息之日起有效。

保密协议(律师修正版)

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作为对劳动合同的有效补充,特签订本保密协议共同遵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定义 下述定义,除依本约另作解释外,均按本条理解: 1.1 “中商集团”:指“中商控股集团(杭州)有限公司”及其现在与未来在国境内外所组设之分子公司、项目部、办事处、关联企业及(或)其它有关营业组织。 1.2 “商业秘密”:指甲方自身产生、或从他方得到的,凡是能给甲方带来利益、竞争优势,或造成损失、竞争劣势的,或者能给竞争对手带来利益,造成竞争优势的一切技术的、经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知晓的与甲方有关之任何具有财产利益或经济价值的、无形的或有形的、口头及(或)书面信息、资料。 第二条:保密的内容及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根据甲方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产品及项目调研前期的商业秘密、规划方案:项目及宗地照片、图纸;土地招拍挂信息;甲方关于项目的调研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可行性方案;政府机关沟通交流记录;项目管理机关联系人资料;关于项目的设计方案、图纸;业态规划;利润测算;盈亏平衡点分析报告;参与土地招拍挂甲方的底价、最高价、竞价策略、报价;

2.2 项目公司组建及工程建设、销售商业秘密;组建项目公司信息;项目公司的股权架构;融资渠道;融资金额和融资方式;到位资金;项目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项目施工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材料招投标价格;货源信息及进货渠道信息;项目施工报建等材料信息;工程进度;建设成本;工程清算信息;市场调研资料、销售策划、企划方案、未公开发布的广告信息、预售价格及定价策略、销售资料、销售比例等;意向客户信息;客户资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3 薪资信息、人事人力布局资料、涉及诉讼案件信息、财务资料、经营、管理策略、决策和诀窍;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 2.4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单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3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高步、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其他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4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保密协议(中英文版)

MUTUAL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互相保密协议 This Mutual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effective as of ________, 2005, is being entered into betwee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nd ________ [insert correct company name and address] (“Company”) relative to ________ Confidiential Information supplied to Citect Pty. Ltd’s China operations (“Citect”) for the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ntract No. _________:Contract 003 for Software Supply and Services effective October 15, 2003. 根据《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之三——即《_____________》(有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ESI”)向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____________”) 提供______保密信息,现____和_____ [插入公司名称和地址](以下简称为“公司”)就该ESI保密信息的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互相保密协议,协议自2005年___月__日正式生效。 1. The Company and ESI each agree not to divulge to third parties,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other,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btained from or through the othe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cluding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may include, without limitation, trade secrets, processes, formulae, source code materials, specifications, programs, software packages, test results, technical know-how, methods and procedures of operation, business or marketing plans, customer lists, proposals, and licensed documentation. The Company and ESI hereby confirm that they will not use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the other party, except in furtherance of the purpose(s) set forth hereinabove, and agree that each will also take all reasonable steps to prevent its employees and consultants from using or disclosing any of the other party'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except as required for the performance of their duties hereunder. ESI and the Company will mark al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with the word "Confidential" and will instruct their employees to identify as confidential any such information which is not in written form. Any information disclosed orally shall be followed by a written confirmation thereof, specifying the date and subject of the disclosure, within thirty (30) days. 公司和______双方一直同意: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处或通过对方而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本协议中的条款,以下简称为“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工艺流程、配方、源代码资料、规格说明、程序、软件包、测试结论、技术性专有决窍、操作方法和规程、业务或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建议书和许可性文件。公司和ESI特此确认如下:除为实现本协议上述各项目的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此外,上述双方还一致同意:双方应采取所有的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各自的员工和顾问擅自使用或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但是,该等员工或顾问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职责所必须使用或披露的情形除外。ESI和公司双方将对其各自的保密信息明确标识为“保密”字样,并且,还应指示其员将任何非以书面形式存在的此等信息划分为保密信息的范畴。以口头形式披露的任何信息应在披露后的三十(30)天内向信息接收方发出书面确认书,明确与披露信息的数据和对象有关的事宜。 2. Information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confidential if it: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属于保密信息的范畴:

员工保密协议完整版(律所版)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河南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1、第一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客户信息、内部秘密等。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技术方面的秘密,以及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投资计划或者方案、发展规划、财务资料、货源情报、业务渠道、工作流程、谈判底价、招投标标书或者底标、经营诀窍、企业内部网上的信息、程序文件、情报文件、公司档案、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经营方面的秘密,以及专利申请文件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的信息、资料、流程、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3.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购票相关信息、乘车相关信息、个人需求、录音等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而且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价值。 4、无论客户是否基于对乙方个人的信赖而与甲方进行市场交易,也无论客

保密协议中英文版

保密协议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鉴【】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拟就【】(下称“项目”)业务开展合作为保障甲乙双方商业秘密不受侵害,双方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Whereas 【】Co., 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A”) is considering cooperating with【】(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B”) for【】(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Project”).Therefore, the Parties hereby enter into this Confidential Agreement as follows for the purpose of safeguarding the business secret of the Parties: 一、定义 Article 1 : Definition 1、信息披露方:在本协议中是指保密信息的提供方; Information Discloser: In this agreement, it means the Party who provid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the other Party. 2、信息接受方:在本协议中是指保密信息的接收方。 Information Receiver: In this agreement, it means the Party who receiv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rom the other Party. 二、保密信息的组成 Article 2: Composition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由信息披露方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任何与信息披露方经营业务或行为有关的、信息披露方尚未公开的信息,无论该信息采用何种形式提供给信息接受方,保密信息接受方或其工作人员均应合理认为其为保密信息。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referred in this Agreement means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information discloser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which is related to the business or activity o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or any information that has not been publicized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r.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or the personnel of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shall reasonably deem such information a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disregarding the form in which such information is provided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r.

公司保密协议(中英文对照版)

合同编号: 公司保密协议(中英文 对照版)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保密协议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XX Co., Ltd 甲方: XX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Party A: XX Co., Ltd. 乙方: Party B: 鉴于: Whereas: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Exchanging of relevant business and technological information is required for the ongoing business discussions or cooperation between Party A and Party B with respect to , this agreement is entered into by and between Party A and Party B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s and

under the principle of mutual benefit and joint development.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Article One Definition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refers to data and information with respect to relevant businesses and technologies, whether in written or other forms, that have been disclosed by either Party A or Party B to the other party with clear label or designation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excluding the following data and information: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1.Information that is already or to be make public available, except those disclosed by either Party A or Party B or their representatives in violation of this

授薪律师保密协议(标准版).doc

授薪律师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

2020年最新版保密协议 (备注)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 鉴于: 1、乙方系甲方员工,与甲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乙方受雇于甲方,在工作中,乙方将获知甲方的大量商业信息秘密。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及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商业信息秘密 1、乙方须予以保密之“商业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在从事指定工作中所获悉的甲方之近、中、远期业务发展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战略计划、商业计划、合作对象、方式、协议、客户名单、技术笔记及文档、设计方案、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保密数据、设计程式、方法、技术和配方,和甲方的行销企划、业务(客户资料、交易价格、定价政策)、财务会计、物料采购、人事管理、品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系统有关之所有资料、图表、文件、电脑软体及其他与甲方营业活动和方式有关之资料等。

2、本协议所指的“商业信息秘密”资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等信息载体。 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确立期间。 三、保密义务 1、乙方应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信息视为商业信息秘密,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与其所从事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该信息的披露依法律要求必须向有关政府司法部门透露。但该披露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并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披露。 2、乙方只能将其掌握的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许可的事由,或者用于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将上述商业信息秘密用于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对于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复制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3、出于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内部更换职位时,乙方应在工作交接时交出其掌握的与新工作无关的所有商业信息秘密资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应将涉及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资料,与其他一般性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保证将涉及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资料置于安全处所,以防止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资料不致泄密。 5、乙方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废弃不用的保密资料应作如下处理:文件、图纸等应及时销毁;磁盘、视听资料或其他不易销毁的实物应当及时交还甲方,由甲方统一处理。

保密协议中文版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7年_______(日期) 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Parkway公司】,一家在上海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称“披露方”; 与 (2)_ _,一家在中国成立的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_(“招标/报价人”)。 鉴于: (1) 披露方邀请报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的招标/报价,以 开展《》项目合同审查服务的招标/报价(以下简称《招标/报价》)。 (2) 为便于《招标/报价》的顺利实施,披露方将向招标/报价人披露或提供有关 ________业务和运营、计划和详情的保密信息(无论书面或口头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与______或披露方研究、专有技术、产品计划、产品、服务、客户、市场、软件、开发、发明、新型知识产权、工艺、设计、图纸、工程、硬件配置信息、市场营销或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鉴于披露方同意向招标/报价人披露保密信息,本协议各方特此达成以下协议: 1. 招标/报价人特此向披露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用于对《》的招标/ 报价外,不以任何方式使用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同意,招标/报价人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包括未参与《》招标/报价的招标/报价价内部员工)直接或间接披露保密信息。如根据法律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招标/报价人必须在立即向披露方发出事先书面通知之后方可披露,且披露范围应为法律要求的最小披露范围。如招标/报价人获悉任何误用或滥用保密信息的行为,招标/报价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披露方。

2. 如果招标/报价人(无论招标/报价人或其员工)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于因该 等违约引起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成本、损害、费用、索赔、诉求、手续费、诉讼、程序或责任,招标/报价人应负责赔偿披露方并使其免受损害。本协议规定不得解释为禁止披露方针对招标/报价人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或寻求因该等违约其根据普通法或衡平法享有的任何其他救济,包括强制履行或追回损害赔偿。 3. 招标/报价人仅允许其“需要了解”保密信息的员工获知并为招标/报价目的使用 保密信息。招标/报价人应告知可访问保密信息的该等员工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且在允许其访问保密信息前,该等员工须同意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招标/报价人应对其员工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负责。 4. 经要求,招标/报价人应立即向披露方交还保密信息(包括保密信息的副本)并 销毁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其他副本(包括但不限于机读形式的资料)并向披露方提交销毁的证明。 5.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a)在披露方披露之时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b)在向招标/报价人披露之后,并非因招标/报价人或任何其员工、代理或服务人员违约原因而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c)由不对披露方负有不向他人披露该等信息或数据的第三方向招标/报价人披露的,且无保密或不使用义务的信息,或(d)招标/报价人独立开发的信息。 6.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保密信息的知识产权仅归披露方所有。除享有根据本协议 使用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外,招标/报价人不得根据本协议或通过本协议项下任何保密信息的披露获取任何所有权或知识产权。 7. 对于保密信息的关联性、完整性、准确性或充分性或保密信息的任何使用,披 露方不做任何形式的陈述或保证。招标/报价人应自行评估保密信息并确认招标/报价申请书使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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