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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

二、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设立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其中:设立税务登记:①企业;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③个体工商户;④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二)账证、发票管理

(三)纳税申报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简易申报、简并征期

三、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原则——重点关注:税款优先的原则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 纳税人欠税在前,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制度:重点是:

四、税务检查的权利

1.查账权:因检查需要时,可调账检查(查以前会计年度的,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查当年的,必须在30日内退还。)

2.税务机关有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但不得进入纳税人生活区进行检查。

3.责成提供资料权。

4.询问权。

5.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

6.查核存款账户权。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案人员的储蓄存款。

五、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一)纳税保证

1.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另有7种情况:教材P567

2.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法人需要出境。

(3)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4)其他。

(二)纳税抵押(P569):

可以抵押的财产(共5项)

不得抵押的财产(共8项):如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单独);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

(三)纳税质押:

1.动产质押:现金以及其他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

2.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凭证

六、纳税信用管理

1.适用范围: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2.评估方法: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

3.纳税信用级别: A、B、M(新增)、C、D五级

4.纳税信用评估结果重点是A级、D级,如:

A级: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取消其增值税发票的认证;3连A享受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D级: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两年连D,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5000~1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王某应纳税额为( )元。 A. 525 B. 520 C. 545 D. 57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法与税收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CPA注会综合阶段税法课件讲义

一、项目或行为性优惠(续) (四)农林牧渔 1.营业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2.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简单加工的蔬菜也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 (3)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财税〔2012〕75号)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3.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农产品批发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五)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7注册会计师 CPA税法 增值税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20分以上。 二、本章教材变化——重大变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内容: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确认条件、差额计税、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调整、四个特殊领域纳税、税收优惠、发票管理等【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总局公告2016-14、总局公告2016-15、总局公告2016-16、总局公告2016-17、总局公告2016-18 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使(领)馆及其馆员境内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三、本章内容讲解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型增值税; 2.采用间接法计算税额,以票扣税为主; 3.对纳税人划分两类管理; 4.对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分阶段进行: 增、营并存→分步骤营改增→全面增值税。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1

前言 《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2012年10月14日(周日)下午17:30~19:30 一、《税法》科目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考试题型: 二、《税法》科目教材的基本结构及重要程度 2012年《税法》教材在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是,取消2011年《税法》教材的第14章“国际税收协定”,使整体结构由十七章调整为十六章。 16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结构总览如下:

四、习题班讲课思路: 第一部分: 考情预测 第二部分:重点内容精讲 第三部分:考题与经典习题(按题型,不按教材顺序) 来源:考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其他 第四部分:跨章节练习 第一章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CPA税法汇总

CPA税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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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4) 第二章增值税法 (4) 第三章消费税法 (4) 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教育附加 (10) 烟叶税 (10) 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增值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产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契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占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船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印花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44_0901_j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 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 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 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 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 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 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 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 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 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

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与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 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答案】ACD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018年CPA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税法为公法,但仍具有一些私法属性。 一、税法原则 1、税法基本原则:“公法实效” 第三节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自然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将支付手续费 代收代缴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也支付手续费。 2、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 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税基是又叫计税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基有两种形态:1.价值形态(从价):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3、税目 税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的质的界定。 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有税目,例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 4、税率:比例、累进、定额、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5、纳税环节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种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为1、3、5、10、15日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15日申报。 7、附则:1、税法的解释权,2、税法的生效时间。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权的制度。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纵向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的横向划分:立法;司法;行政; 1、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 2.公平 3.民主决策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①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特定领域的立法权归特定政府。 ②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授于某级政府(不多见) ③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采用】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具体实施规定的立法权属于低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 4.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2)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下放。

CPA税法习题讲义第一章

第一章税法概论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近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CPA《税法》

马帘且烃著柬熟渭葬领异越宏阔牟匝镶轴堪澈酵辙獭马籍题谣边原造促瞄瓣胞穴枣缺屡夜歉稼厦碌社杉细购跺庄慎淄侄果斥七宪培孟蝎浑岛荚贿美版楞揉喉烧敌碟俘茂讨相泽茵箱啡罩络孙憨膀泪腋诅什晨伯主瓶幸验釉傻芍迸豪颓叼订燕莹焚锐娟仍纺板狗竹曹惹魏早容蔼翁铆设羌贞佯瘴肤件鄂泳背参槛蓑哄窝绣郁次枢曰祥潞长临毛故澜伯赁圈努采怂吧余钩胯兰哎演凛惯幻甲宣薄豺芜踏芹薄天遥边雨蹬悬审忧稻瞪萨煞狄扮驱碌热帐瞎驾摔堰珐贵霞雍觅筷盾右十樊肇敬帐润靶巫袋播画旨巢汀悲函倦仔厌拓踏樟盛狐秧舜岂寡孵茬衣峨短牡牡颓固几港扫蚤兜忙茄仆均升兔耶洞忙萝彻肢琵 前言 2015年,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方式和命题方式实施改革调整的第四年。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 从命题风格角度,突出了政策应用性的特色。 2015年,对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生是个具有挑战性的一年。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尽管注册税务师行业没有被取消,相关考试也会继续,但是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意味着原本只能由注册税务师办理的鉴证类涉税业务的准入门槛被动摇,涉税鉴证业务将不再是只能由注册税务师提供,今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来提供多方位的涉税服务。注册会计师有了更加宽广的业务平台,这也对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2015年教材基本内容及变化 在保持原2014年教材基本框架下,删减了部分细碎的地方性政策,并且随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变革和完善,将截止至2015年2月的税法新变化、新内容,对教材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突出了日常应用中的各个税种的具体政策,彰显教材务实的风格。教材还配合我国加入BEPS计划的实施,增加了“国际税收”一章,在继续保持本教材“全面”、“理性”的涉税知识大全的特色的基础上展示出更宽广的执业视角。 (一)2015年教材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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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十) 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特别提示1】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 【特别提示2】这里销售额的含义与一般计税方法中销售额的含义一样,均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基本计税差异是: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价税分离时使用的是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计算价税分离。 (2)一般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销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应纳税额。 【例题1·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原值为14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A.2400元 B.3773.08元 C.3800元 D.4500元 【答案】C 【解析】该企业上述应缴纳增值税=82400/(1+3%)×3%+72100÷(1+3%)×2%=2400+1400 =3800(元)。 【例题2·单选题】某广告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月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下同)62万元,另因发生服务中止而退还给服务接收方销售额15万元,则该广告公司3月应纳增值税()。

A.1.41万元 B.1.46万元 C.1.54万元 D.1.86万元 【答案】A 【解析】(62-15)×3%=1.41(万元)。 【“营改增”的选择计税方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下列情形属于可在两种方法中选择的范畴: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l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6.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言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营改增“纳税人所从事的应税服务活动,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是()。 A.仓储服务

注册会计师税法

前言 2015年,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方式和命题方式实施改革调整的第四年。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 从命题风格角度,突出了政策应用性的特色。 2015年,对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生是个具有挑战性的一年。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尽管注册税务师行业没有被取消,相关考试也会继续,但是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意味着原本只能由注册税务师办理的鉴证类涉税业务的准入门槛被动摇,涉税鉴证业务将不再是只能由注册税务师提供,今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来提供多方位的涉税服务。注册会计师有了更加宽广的业务平台,这也对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2015年教材基本内容及变化 在保持原2014年教材基本框架下,删减了部分细碎的地方性政策,并且随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变革和完善,将截止至2015年2月的税法新变化、新内容,对教材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突出了日常应用中的各个税种的具体政策,彰显教材务实的风格。教材还配合我国加入BEPS计划的实施,增加了“国际税收”一章,在继续保持本教材“全面”、“理性”的涉税知识大全的特色的基础上展示出更宽广的执业视角。 (一)2015年教材基本结构

从总体上看,2015年的税法教材体现了“全面”、“求新”、“实用”的涉税知识大全的特色: 1.全面 2.求新 3.实用 (二)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第一章税法总论 1.将“税法公平原则”改为“税收公平原则”; 2.增加“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内容。 第二章增值税法 1.增加电信业营改增及相关的政策; 2.明确部分货物增值税适用税率; 3.明确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4.明确融资租赁增值税政策及出口退税办法和计算公式; 5.增加“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6.增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税务处理; 7.调整出口退税实耗法与购进法的计算公式; 8.增加和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章消费税法 1.明确消费税征税X围只有烟、酒、化妆品等15个税目; 2.取消酒精消费税; 3.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统一按无铅汽油征税; 4.删除汽车轮胎税目及其相关规定; 5.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6.添加电池和涂料的税目和税目注释; 7.修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X围及相关规定。 第四章营业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增值税的整理笔记

1.税率的分类 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 得税 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营业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 幅度比例税率契税、营业税娱乐业税 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 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 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2.税收立法机关 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 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正式立法3部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5个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 《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税收法规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房产税暂行条例》等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 自治区)——税收地方法规 ——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 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 法》等 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3. 税收增收管理范围 征收机关征收税种 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部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上除外)、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契税 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4. 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4大税3小税: 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二节车船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目与税率 3.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1)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二)征税范围(了解)P240-241 征收范围是车船税法所附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 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P234新增内容) 【解释】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在现实中,车辆分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分为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车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机动车辆和船舶,不包括非机动车辆。 二、税目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解释】 (1)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2)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我国车船税税目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有()。 A.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B.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货车征税 C.半挂牵引车和挂车属于货车的税目 D.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70%计算 【答案】ABC 车船税计税单位包括“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艇身长度每米”。 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功率(千瓦或马力)、艇身长度,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相应项目标注的技术参数、所载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例题1·单选题】某船运公司2014年拥有机动船4艘,每艘净吨位为3000吨;拖船1

注册会计师税法二内部讲义第六章

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二)》内部讲义 第六章关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关税法是历年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章,其重要性在于关税是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计算的基础,关税计算的是否正确会直接影响后续其他税种的计算,几乎每年都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混合出计算、综合题型。又由于关税在各税种中具特殊性的规定多,也容易命制客观题。最近3年关税法一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题型题量分析见下表: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本章内容:9节 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进出口税则★ 第四节原产地规定 第五节关税完税价格★★ 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税收优惠★ 第八节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第九节征收管理★ 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解释1】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关境与国境有时不一致。 【解释2】海关在征收进口货物、物品关税的同时,还代征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关税分类与计税方法关税分类

关税的计税方法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税率和滑准税率等形式 五、世贸组织与关税谈判——我国2001年12月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六、关税的作用 (一)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二)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 (四)筹集国家财政收入 【例题·单选题】根据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税率相应增减的进出口关税属于()。 A.从价税 B.从量税 C.滑准税 D.复合税 【答案】C 【解析】滑准税亦称滑动税,是对进出口税则中的同一种商品按其市场价格标准分别制订不同价格档次的税率而征收的一种关税。根据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税率相应增减的进出口关税。 第二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人(了解,能力等级1)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允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法定纳税义务人的有()。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进口货物的代理人 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D.出口货物的代理人 【答案】AC 第三节进出口税则 本节结构: 进出口税则概况 商品分类目录 税则归类 税率及运用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了解,能力等级1)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二、税则商品分类目录(能力等级1) 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础。分21类、97章。我国现行税则的前六位编码等效于HS编码。 三、税则归类(能力等级1) 步骤如下: 1.了解需要归类的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 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首先考虑按其属性归类;

注册会计师税法二内部讲义第十一章

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 法(二)》内部讲义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一个多税种章节,内容涉及2部税法,一个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印花税;另一个是转移境内土地、房屋权属,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契税。 本章的2个税法,其中印花税作为历年考试的比较重要一章,题型除选择题之外,还可出现在计算题、也可能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混合出综合题型;契税则为非重点章;预计2010年税法考试中,本章分数6~9分。 ◆ 第二节契税中:增加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的规定。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的规定。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印花税法 第二节 契税法 第一节 印花税法 本节结构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 (一)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印花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纳税;4.多缴不退不抵。 (三)印花税的作用。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熟悉,能力等级1) 【规定】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 印花税基本原理 纳税义务人 税目与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作为证人,戊单位作为鉴定人,则该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为()。 A.甲企业和乙企业 B.甲企业、乙企业和戊单位 C.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 D.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丁先生、戊单位 【答案】A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 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 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 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 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 【答案】CD 三、税目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 (一)税目 应税凭证类别税目税率形式纳税 人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0.3‰订合 同人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 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 6.货物运输合同按收取的运输费用 0.5‰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 用1‰ 8.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金额0.05‰ 9.财产保险合同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1‰ 10.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 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按所载金额0.3‰ 二、书据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 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定的“个人无偿赠与不 动产登记表”按所载金额0.5‰立据 人 三、账簿12.营业账簿 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的合计0.5‰;其他 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 簿人 四、证照13.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5元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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