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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和《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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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和《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频道:东莞发布时间:2009-07-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和《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 2.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附件1: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

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地区,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藕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为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推动我市总部经济的发展,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现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目的意义经过近30年的粗放型发展,如何保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实现新的跨跃式发展是我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发展总部经济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集群层次,应对产业转移、解决资源能源紧缺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扎根东莞的必要措施。发展总部经济将为我市实现新一轮的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城市功能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领域,对推动经济社会双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总部经济是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发展总部经济,承接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高端环节,吸引国内外具有总部性质的企业在我市集聚发展,对改变我市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发展总部经济可以为我市带来税收贡献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劳动就业效应和社会资本效应等五种经济效应。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为目标,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营造适合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服务环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承接国际制造业和服务业高端环节,引进和培育一批总部企业在我市聚集,推动我市在更高层次融入全球经济,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双转型。三、基本原则坚持总部经济与城市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把我市总部经济定位与城市发展定位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总部经济与支柱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市的产业优势,以服务我市支柱产业的职能总部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坚持制造业与服务业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发展直接为制造业服务的总部,也要发展独立的服务型总部;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总部,也要鼓励和引导现有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

四、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有关领导为召集人的“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集市经贸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城建规划局、外经贸局、统计局、外事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及市府法制局等部门,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包括:研究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重点招商方向和目标,协调解决发展总部经济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以

及对发展总部经济的各项措施进行绩效评价等。市经贸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总部企业的认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研究分析总部经济的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总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对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问题,提出初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为总部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等工作。五、科学规划(一)以市中心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和石龙、塘厦、长安、樟木头、麻涌、大朗、虎门、常平等八个中心镇以及松山湖、虎门港、东莞生态园、长安滨海新区为主要空间载体,科学规划总部经济基地。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总部集聚布局,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与产业园区紧密结合,综合型总部与职能型总部相对集中的总部经济基地。(二)加强对总部经济基地的规划建设,把项目建设和总部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松山湖等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商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市中心区四个街道资源的统筹整合,带动全市资源向市中心区和三个龙头园区集聚,同时,进一步提升中心镇的集聚力和辐射力,为总部经济的发展提供高层次的物质承载空间。市中心区四个街道重点引进和培育商贸、会展、金融、信息、中介等企业总部;松山湖主要强化总部与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重点引进和培育研发、测试、品牌孵化、产业创新、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等企业总部,打造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总部基地;虎门港重点引进和培育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仓储、能源、化工、汽车、装备制造等企业总部,打造物流总部基地;东莞生态园以发挥先进制造优势为重点,引进和培育先进制造业核心机构,打造先进制造业总部基地;长安滨海新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经济技术中介、网络信息、金融和投资服务等高端服务业总部。(三)八个中心镇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力度引进和培育有利于优化提升本地特色产业水平的总部企业。(四)除了从全市的层面做好总部经济总体规划外,市规划的总部经济基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区域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总部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发展方向、目标和措施。

六、发展方向把城市发展定位、产业优势与总部经济的发展方向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我市强大的产业优势,以发展各种职能总部为主,明确引进和培育的重点。一是吸引现有外资企业的专业职能总部,如研发中心、营销中心、检测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投资中心、结算中心等;二是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吸引香港高端服务业的大陆总部;三是培育特色产业总部,按照“内强总部,外拓基地”的思路,重点培植本土特色产业民营企业总部,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外建新的生产基地,把研发、营销、人才、品牌等根植东莞,内强总部,做强做大;四是发挥毗邻香港,莞港关系密切的优势,吸引国内有意开拓国际市场的中国500强和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总部落户东莞;五是吸引国外大型企业,争取引进国际上影响大的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七、配套服务(一)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物流、会展、商贸、金融、咨询、设计、法律、教育、培训、中介等与产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建立专业化、国际化、高端化的生产性服务体系。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优化服务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服务业与总部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为总部企业提供良好的支援服务。(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有效

推进交通设施、市政配套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卫生保健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优化城市配套功能,强化科学管理,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保建设,营造舒适优美的城市环境。(三)建设“数字化东莞”。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教育信息化,构建多层面信息体系;建设高质量的现代化通讯系统,为总部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全面的咨讯服务。(四)加大城市营销力度。创新城市营销的理念、策略、手段和方式,形成完整的营销体系和制度,对城市定位、城市精神、城市文化以及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整合推广,努力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品牌,增加城市知名度,扩大城市影响力。(五)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发展较成熟的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品牌,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孵化培育中心和品牌集聚辐射中心。鼓励行业中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集体参加国际展会,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增强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六)建设培育人才载体。加快引进国内一流高等院校、著名研究机构来莞设置分院校和技术开发总部;积极推进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和具备条件的企业与跨国公司人力资源部合作,建设各类引进和培育精英人才的联合培训平台;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以及多元投入、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现有高层次人才载体的引领作用。(七)加大基础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我市基础教育的投入,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我市现有中小学的教育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国际教育机构,通过举办国际学校及中外合作办学等形式,满足国际、国内高端人才子女教育的需要。八、鼓励扶持(一)制定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方案》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分批制定有关配套实施细则,加强对总部企业的鼓励和扶持。(二)加大对总部经济的资金扶持力度。2009年5月1日后新设立或迁入经市政府认定的总部企业,达到相关指标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综合型总部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职能型总部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其高管,在住房、探亲、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金额以该企业当年获一次性奖励金额的10%确定。2009年5月1日前已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现有企业,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予以5年补助奖励,奖励数额参照该企业上年度税收(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下同)地方分成并缴入我市地方库部分中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30%核定。新设立的总部企业从认定次年起,享受本政策。经市政府认定为总部企业后,新设立或迁入的总部企业购置、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每平方米5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其房屋租赁合同价格的30%给予一次性12个月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原有企业因扩大规模或迁入我市规划的总部基地需要新增自用办公用房的,也可享受该项补助政策。总部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租售、转租办公用房或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应当退还已经领取的补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补交利息。总部企业及其在东莞的附属企业,在申请企业研发投入资助、企业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改技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时,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优先安排。总部经济的奖励扶持资金在“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统

筹安排,有关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三)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推出市场公开交易时,对总部企业用地中属于工业用途的,可将招标、拍卖、挂牌的对象设定为总部企业。凡经市政府认定的总部企业,均可参与市场竞投。对总部企业竞得的土地,属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及时开发的,可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适当延长开发期限。总部企业用地构成闲置的,经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联合会审,符合不予征收或减免征收土地闲置费征收条件的,可不予或减免征收土地闲置费。有关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另行制定。(四)支持总部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我市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市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在上市融资过程中的问题。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争取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五)加强政府与总部企业的沟通。及时了解并掌握总部企业的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定期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加强双方的交流。政府在制定有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经济政策时,事先广泛征询总部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六)总部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纳入政府培训计划。结合总部企业的实际需求,市组织人事部门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将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纳入政府培训计划,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外贸政策、国际惯例、国内外经济形势等知识的培训。(七)支持和鼓励总部企业引进人才。对总部企业引进人才,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和人才迁户规定优先办理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为总部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八)为总部企业提供义务教育优质学位。在认定的总部企业中,其年纳税额的地方分成部分增长幅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市教育部门为其就近提供2个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等级学校优质学位。有关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局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另行制定。(九)为总部企业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在莞的总部企业外籍管理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优先为其办理签证、居留许可等,工作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在企业备案工作中,对于年纳税额未能达到规定数额的总部企业,酌情予以受理;对于企业商务备案续期而备案人员无变动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确需到港澳处理紧急商务的总部企业,予以优先受理,并将工作实现由10至15个工作日缩短至5至7个工作日。总部企业中层以上中方管理人员因公务出访可按规定通过因公渠道申办出国(境)手续。(十)为总部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市外经贸局要积极协调海关等有关部门为企业做好政策辅导、通关业务咨询等相关服务。总部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享受优先服务。对企业在通关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市外经贸部门要加强和海关的联系,建立专人跟踪协调制度。九、工作机制(一)建立总部企业信息库。市工商、税务和统计部门要增加总部企业的识别标志,建立总部企业信息库,定期反馈总部企业的数量和主要经济指标,为动态掌握总部企业的变动情况提供基础性资料。(二)加强总部经济分析和监测。建立总部企业定期统计分析监测制度,市统计局将总部企业全部纳入统计范围,市经贸局负责全面分析总部经济发展态势及存在问题,为市政府准确掌握总部经济的发展状况、制定扶持政策、明确鼓励发展方向提供依据。(三)市经贸局在经贸网站上开辟总

部经济专栏,全面推广我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商务环境和生活环境,宣传我市的投资优势和总部经济的发展状况,形成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四)市经贸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进行动态跟踪,每年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总部企业的运作情况进行评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开展总部企业的认定、统计以及其他后续管理工作。(五)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不再具备总部职能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市经贸局上报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确认后,报请市政府取消其总部企业资格,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时终止。注册地在5年内迁离我市的,由市政府责令其按一定比例退回所得奖励和补助。以虚假资料获得财政奖励和补助的,由市政府责令其全额退回所得奖励和补助,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十、其他(一)我市现有其他对总部企业的奖励、补贴和扶持政策与本方案相抵触的,以本方案为准。(二)本方案由市经济贸易局负责解释。(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2:

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推动我市总部经济的发展,根据《东莞市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建立由市有关领导为召集人的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动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第三条市经贸局负责总部企业认定的组织工作,主要包括:受理企业申请,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报请市政府批准认定,对需取消总部企业资格的企业提请市政府取消其资格等。第三章认定范围第四条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是指其核心营运机构或具备总部性质的职能机构设在我市,并对其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企业行使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包括我市现有企业和新设立或迁入我市的企业)。第五条现有企业申请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在我市税务登记,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我市(合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第六条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作为参考条件。第七条综合型总部是指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总部综合职能的大型企业。现有企业申请综合型总部认定,应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资金或净资产1.5亿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8亿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纳税(指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下同)的地方分成部分2000万元(房地产企业3000万元)及以上。第八条职能型总部是指具有部分总部职能的企业。现有企业申请职能总部认定,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一)制造业总部。符合我市制造业发展方向,以八大支柱产业、装备制造业的总部企业为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资金或净资产5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纳税地方分成部分1000万元及以上。(二)高端服务业总部。符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设计研发、现代物流、品牌会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金融服务业为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资金或净资产1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上

年度在我市纳税地方分成部分300万元及以上。(三)商贸服务业总部。符合我市服务业发展方向,以大型商贸总部企业为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资金或净资产1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纳税地方分成部分500万元及以上。(四)一般职能总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资金或净资产8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纳税地方分成部分1500万元及以上。第九条企业如未能达到相关指标要求,但其本身在国内外具有行业领军优势地位、对市财政或经济增长贡献大,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市政府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第十条新设立或迁入我市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或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国内外大型企业;(二)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在我市税务登记,实行统一核算,并将在我市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接受该企业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第十一条申请认定的总部企业应承诺5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本市,不改变其在本市的纳税义务。第四章认定程序第十二条总部企业认定程序如下:(一)企业申报。企业从东莞市经贸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按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供各类有效证明文件。(二)初步审核。市经贸局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企业报送资料中需要其他部门进行审核的,由市经贸局统一提交有关部门审核。市经贸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讨论。(三)联席会议讨论。由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由市经贸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城建规划局、外经贸局、统计局、外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及市府法制局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市经贸局提请认定的企业名单进行讨论,并确定公示企业名单。(四)社会公示。将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企业名单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进行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五)批准认定。公示无异议的,报请市政府批准认定,如企业发生经核查证实的重大问题,则取消该企业的认定资格。第五章申报材料第十三条申报认定的企业需提交如下材料:(一)现有企业申请总部企业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认定申请表原件;2.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对第三章第十一条的承诺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查验);4.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原件查验);5.下属的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批准证书等);6.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文件原件;7.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二)新设立或迁入我市的企业申请总部企业认定除提交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前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投资计划书和市场报告书复印件;2.接受本市新设立企业管理和服务的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批准证书等);3.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第十四条提供证明资料、数据的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申报认定的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部门有权核查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其资格。第六章表彰扶持第十六条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由市政府授予证书,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总部企业从资金扶持、用地保障、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扶持,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第七章动态监督第十七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政府取消其总部企业资格。(一)因各种原因,不再具备总部职能的;(二)以虚假资料申报认定总部企业资格和享受政策扶持的;(三)违反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的;(四)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第十八条被取消资格的企业,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相应终止。注册地在5年内迁离我市的,由市政府责令其按一定比例退回所得奖励和补助。以虚假资料获得财政奖励和补助的,由市政府责令其全额退回所得奖励和补助,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经济贸易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8年东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278.59亿元,比上年增长7.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5.04亿元,增长7.4%;第二产业增加值4027.21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4226.34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比例为0.3:48.6:51.1。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8%,批发和零售业增长4.4%,住宿和餐饮业增长3.3%,金融业增长6.9%,房地产业下降1.2%,其他服务业增长14.8%。民营经济增加值4105.49亿元,增长8.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8939元,增长6.6%,按平均汇率(6.6174)折算为14951美元。 在现代产业中,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2043.77亿元,比上年增长8.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1520.62亿元,增长11.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2561.00亿元,增长9.1%。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177.92亿元,增长10.5%。 年末,全市工商登记注册户数114.6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4.6%。其中,企业工商登记50.22万户,增长21.5%;个体户登记64.40万户,增长9.7%。私营企业登记户数增长较快,增长22.3%。从新登记注册情况看,全市工商新登记26.49万户,比上年增长18.7%;新登记企业11.76万家,增长15.9%。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5%。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2.8%,衣着类上涨2.0%,居住类上涨1.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1%,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5.5%,医疗保健类上涨0.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2.2%。此外,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上涨2.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涨0.6%。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 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条原为:“………………”。现修改为:“………………”。

二、第XX条原为:“………………”。现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发起<股东>或全体董事签署的新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引起股东变更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xxxxxx有限公司 第N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2008年N月N日

2020年申请天津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申请天津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 认定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助力民营企业总部经济发展,坚持引育结合,充分发挥总部企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据《天津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办法》(津发改规〔2019〕3号),制定本年度申报指南。 一、标准条件 (一)投资主体。民营企业总部是指主要投资者(出资比例超过50%或相对控股)为中国境内的民营500强企业、民营上市公司或民营行业领军企业,2019年1月1日后在津新投资注册或整体迁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其中,民营500强企业是指由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8年或2019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中的企业,或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500强民营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民营上市公司是指在国内外知名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民营行业领军企业是指某行业某地区的企业排头兵,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或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领先地位。 (二)总部类型。民营企业总部区分两个主要类型: 综合型总部,是指履行本企业(集团)跨地级市以上区域范围的企业规划和运营决策管理、投融资和资产管理、行政和人力

资源管理,或统筹供应链配置、科研和生产场所及资源布局、营销市场区域划分等综合管理职能的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一般应有3个以上投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 职能型总部,是指经母公司(集团)授权,作为研发、物流、采购、销售、结算、财务、信息处理等业务中心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数量一般应占集团本部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全部从业人员的50%以上。 (三)支持重点。激发创造力,释放新动能,补齐我市创新主体不足、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较少的短板,促进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突出高科技、服务型、平台类和实体经济,重点扶持综合竞争力强、社会效益明显、经济贡献突出、带动行业集聚发展和创新转型的优质民营企业。 二、奖励方式 (一)按实收资本给予补助。新设总部实收资本在1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1000万元;在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2000万元;在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3000万元。补助资金在认定后一次性拨付。 (二)按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新设总部首年地方经济贡献在0.5亿元(含)至1亿元的奖励3000万元;在1亿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6000万元;在2亿元(含)以上的另行研究给予扶持。奖励资金自认定当年开始,分三年按40%、40%、20%的比例拨付。

(完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docx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 企业名称 企业是否注册成立 □是□否 一年以上 企业是否获得符合条件的 □是□否 知识产权 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是□否 规定的范围(若“是”,请填写3 级技术领域标题或编号) 科技人员占比是否符合要 □是□否 求 研发活动核定数核除研发活动编号近三年 研发费用核定总额其中:境内核定总额 (万元)(万元) 近一年高产品(服务) 核除产品(服务)编号 新技术产核定数 品(服务)收入核定总额 收入(万元) 1. 知识产权(≤ 30 分)得分: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分) □ A. 高( 7-8 分)□ B. 较高(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低( 1-2 分) □ E. 无(0 分)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分) □ A. 强( 7-8 分)□ B. 较强(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弱( 1-2 分) □E. 无(0 分) 知识产权数量(≤ 8 分) □A. 1 项及以上(Ⅰ类)(7-8 分) □ B. 5 项及以上(Ⅱ类)(5-6 分)得分: □C. 3~4 项(Ⅱ类)(3-4 分) □D. 1~2 项(Ⅱ类)(1-2 分) □ E. 0 项(0 分)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分) 得分: □ A. 有自主研发(1-6 分)

□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 (加分项,≤ 2 分)企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 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得分:□ A. 是( 1-2 分)□B.否( 0 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得分: □A. 转化能力强,≥5 项( 25-30 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 项( 19-24 分)□C. 转化能力一般,≥3 项( 13-18 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 项( 7-12 分)□E. 转化能力弱,≥ 1 项( 1-6 分)□F. 转化能力无,0 项( 0 分)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分)得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得分: 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6 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 得分: 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6 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 得分: 新创业平台(≤ 4 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 得分: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 分) 对企业技术创新能 力的综合评价 合计得分专家签名:年月日

对东莞经济发展模式的认识

对东莞经济发展模式的认识 邓文森 摘要:如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摆在我市各级干部面前的现实问题。东莞目前发展模式存在很多隐忧,需要对东莞经济发展的优势和劣势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东莞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总体上实现了由农村向城市的转变。今后如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摆在我市各级干部面前的现实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对东莞经济发展的优势和劣势有所认识和把握,对其原因进行探究,并按照科学发展观 的要求,贯彻落实“三创”发展战略,对东莞未来经济发展取向作出科学的选择。 一、现行发展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二十多年的拼搏,东莞发展模式的确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辉煌。但我们在创造辉煌的同时,东莞发展模式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土地资源的大量消耗。据统计,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全市耕地面积1183926亩,其中水田934661亩,旱地249265亩,至2004年只剩下耕地面积489448亩,其中水田423123亩,旱地66325亩,耕地总共缩减近70万亩。东莞由一个商品粮主产区变为大量消耗粮食的输入地。在消耗大量耕地的同时,还消耗了大量的山林地。 (二)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随着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恶化。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水乡的大批建材和造纸企业,其排放出来的污染物直接危害到香蕉、水稻等作物生长。据1990年市环保局、外经贸局作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当时全市3000多家外资企业每天排泄的工业垃圾就相当惊人。而今天,各镇区的垃圾填埋场纷纷暴满告急也是不争事实。工业排放的废水直接污染江河湖泊。市中心区的东莞运河由改革开放前的饮用之水变成现在的“黑龙江”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外延扩张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据统计,全市平均每平方公里约有18家工业企业(含个体小工厂),而且工厂不断增加,人口不断澎涨,我市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装配企业正面临招工困难,同时给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带来巨大压力。

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a93263489.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规定由公司自己决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种民事活动,要依法进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欢迎参考。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docx

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税…2017?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认定的总部企业分为综合型总部企业和职能型总部企业。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申请综合型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福州市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福州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符合福州市产业发展政策; (三)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其中本市外不少于2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 (四)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分支机构的比例不低于20%。 第四条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属于以下三类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综合型总部企业: (一)世界500强(福布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等企业在我市 - 1 -

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区域总部; (二)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在我市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其投资设立的区域总部; (三)台湾经济主管部门认定的台湾百大企业在我市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或其投资设立的区域总部。 第五条未符合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在符合第三条的基础上,可按以下分类申请综合型总部企业的认定: (一)制造业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3000万元(含)以上; (二)建筑业总部企业,总部或其下属企业资质等级1级以上且连续两年在我市纳税额3000万元(含)以上; (三)商贸服务业、物流业等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2000万元(含)以上; (四)科技、信息、中介服务业等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1000万元(含)以上; (五)动漫、创意设计、文化产业等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500万元(含)以上; (六)旅游业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300万元(含)以上; (七)现代农业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200万元(含)以上; (八)其他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纳税额3000万元(含)以上。 第六条未符合第三条第(三)点,但符合第四条(一)至- 2 -

东莞经济概况论文

东莞产业升级转型分析 陈伟杰 管理系 11级工商管理一班 摘要:“东莞模式”是过去30年中国工业化最具代表性的模式之一,金融风暴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东莞也首当其冲。金融危机下东莞的加工贸易企业正经历寒冬,虽然金融风暴造成了东莞一些企业经营困难,但也应看到,金融危机后许多国家国民的购买力下降,将更多选择物美价廉的商品,是东莞制造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大好时机。 一、东莞经济发展模式总体情况 经过二十多年的拼搏,东莞发展模式的确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辉煌。东莞经济发展综合概括为3个方面:第一,东莞是制造业竞争力提升最快的城市。东莞拥有大量的廉价土地,低成本劳动力,尤其拥有临近香港的地利优势,及时抓住了香港,台湾价格制造业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制造业迅速崛起,形成旺盛的产业群。第二,东莞以发展“三来一补”加工工业发展模式而著称。所有制结构以外资、民营为主,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企业结构以规模为主的这种东莞外向型经济发展道路被称为东莞模式。第三,东莞模式中包含着诸多发展方式和体制的创新。“三来一补”作为我国工业化初期的一种典型模式,是东莞人首创。至于“三通一平”、“市镇一体”的方式和体制等,也是东莞在发展思路和体制方面的重要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东莞模式,就没有今天发达的东莞。 二、金融风暴对东莞经济的影响 中国已悄然成为全球经济的最大引擎,引擎的主要动力来源于中国制造,东莞是中国制造的最大发动机之一,因而世界经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东莞首当其冲,这也是东莞模式的必然结果。东莞经济以加工贸易为主,去年进出口1068.73亿美元,外向性经济比例高,仅对美国出口就达180亿美元,占了出口很大比重。所以美国次贷危机一暴发,东莞就最先就感受到出口增幅的下滑,可谓“春江水暖鸭先知”。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加深,对东莞经济的整体性影响也显现出来。具体表现在: 1、企业订单明显减少: 如据道滘某大型纸品企业(该厂纸品主要供给纸箱厂做包装箱,与很多行业都具关联性,其销量很能反映市场总体走势)负责人介绍,同8月份相比,目前销量下降了15%左右,这里还有“圣诞因素”;目前很多企业做的还是前期订单;预计年底和明年上半年,市场还会进一步萎缩。 2、企业关停、倒闭数量增加: 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关停的企业627家。从目前情况看,第四季度肯定还会有一批企业出现类似情况。关停倒闭的企业中有一些是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如众所周知的合俊。这些企业破产先期征兆不明显,给政府和社会带来较大压力。 3、相当部分企业经营困难: 据了解,8月份以来,大多数企业出现利润下滑,相当部分企业开始出现亏损,有些企业在艰难支撑。据估计,约有20-30%企业出现或接近亏损状态。

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中,公司章程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判断行为对错的标准。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本公司年月日第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公司。章程修正案” 现改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现改为: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现改为:“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现改为: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一)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二)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三)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元,占___%。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

总部企业认定标准.doc

总部企业认定标准 第五条总部企业包括综合型总部和职能型总部两大类。 第六条申请总部企业的母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产总额不低于15亿元; (二)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亿元; (三)在国内外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其中母公司为跨国公司的,在中国境内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 第七条综合型总部是指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全部职能或某几个职能的总部企业。申请综合型总部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母公司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 (二)申请企业注册在本市,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亿元以上; (三)申请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申请企业市内外的生产型控股企业、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 第八条职能型总部是指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发展空间较大,具有部分总部职能,并且其母公司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较大型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投资总部。企业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亿元以上,以资本运作为主,企业的日常运营及长期发展主要以“投资收益”为基础的投资性企业,可申请认定为投资总部。跨国公司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为投资总部。 (二)营销总部。企业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向较大区域内的客户销售产品的营销企业,可申请认定为营销总部。 (三)研发总部。企业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300万元以上,年度科研经费1300万元以上,为相关企业提供研发管理和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可申请认定为研发总部。 (四)物流总部。企业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履行物流链管理、需求预测和结算等职能的物流企业,可申请认定为物流总部。 附件2:

(word完整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

2017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日期:2018-04-12 文章点击率4937次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等重大发展机遇,着力抓好倍增计划、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扶持次发达镇加快发展等全市重点工作,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奋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全市经济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质量持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再 创佳绩。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7年东莞生产总值(GDP)7582.12亿元,比上年增长8.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3.36亿元,下降0.3%;第二产业增加值3593.84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3964.65亿元,增长7.2%。三次产业比例为0.3:47.4:52.3。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2.2%,批发和零售业增长4.8%,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8%,金融业增长3.9%,房地产业增长2.0%,其他服务业增长12.4%。人均地区 生产总值91329元,增长7.5%,按平均汇率折算为13527美元。

在现代产业中,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1675.49亿元,比上年增长13.7%;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1292.23亿元,增长15.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2403.32亿元,增长8.6%。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064.14亿元,增长 7.7%。民营经济增加值3739.48亿元,增长9.0%。 年末,全市工商登记注册户数100.09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9.1%。其中,企业工商登记41.33万户,增长25.7%;个体户登记58.69万户,增长14.9%。私营企业登记户数增长较快,增长27.1%。从新登记注册情况看,2017年,全市工商新登记22.31万户,比上年增长28.3%;新登记企业10.15万家,增长23.5%。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4%。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0.3%,衣着类下降0.8%,居住类上涨2.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2.7%,医疗保健类上涨4.0%,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2.5%。此外,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上涨1.1%。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 数上涨1.7%。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有限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章程第三章第十条原为“xxxxxxxxxxxxxxxxx”。现改为“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2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下载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章程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围是: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 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仓储(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 除外);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国内商品(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经营 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 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进口酒类批发;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2、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3、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东莞经济模式的本质分析(参考)

东莞经济模式的本质分析 改革开放30年, 东莞从一个传统农业县发展成一个知名的工业制造重镇, 东莞模式获得了巨大成功。其核心要素是外向型经济主导、区外劳动力支撑、合作共赢的营商文化、务实有效的政府管理和发展创新的主动力。如今, 传统东莞模式能量释放已近极限, 面临着粗放式的增长方式遭遇供给要素的制约、低端化的产业结构影响经济竞争力、特殊的人口构成制约经济社会转型、社会管理体制遭遇过渡期的两难选择等问题。要突破当前的难题, 实现东莞模式的转型, 必须推进两个升级、两个转型。 改革开放30年, 我国在创造经济发展辉煌成就的同时, 也造就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发展模式。其中, 由“三来一补”起步、以加工贸易为主、以外向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广东东莞模式, 一、东莞模式的辉煌成就 改革开放前, 东莞是一个传统农业县, 其经济结构、经济规模和社会管理与其他农业县没有太大区别。农业以种植业为主, 除了水稻等粮食主产品外, 还种植香蕉、荔枝等水果及花卉, 沿海地区部分人以捕鱼为业。1978年, 东莞的GDP 仅611亿元, 财政收入为0166 亿。而截止到2007年, 东莞市生产总值已达到3151 亿元, 是1978年的51615 倍; 财政总收入53915 亿元, 是1978年的817倍。2006年东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20元, 排在深圳(22567元) 、上海( 20668 元) 北京( 19978 元) 和广州(19851元) 等发达大城市之前, 位居全国第一。同期广东全省为16015158 元, 全国为11759 元,东莞高出广东全省平均水平5811% , 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513%。2006 年东莞农民年均纯收入为10661元, 历史性地突破了元大关, 而同期广东全省农民纯收入为为507918元, 全国为3587元,东莞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919% , 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9712%。在上世纪90年代, 东莞还与同在珠三角的中山、顺德、南海并称为“四小虎”。进入新世纪后, 从经济总量来看, 东莞生产总值比原“四小虎”中总量居第二位的中山市高出了一倍多(中山市2006年GDP为1036亿元) , 已把另外几个“小虎”抛在了后面。东莞的外贸出口曾连续七年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第三位, 仅次于上海和深圳。2007年东莞进出口总额1068173 亿美元, 其中出口602132 亿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注意: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要打印。(版本1:适用于2人以2人以上公司)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XX 年X 月X 日修改)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X 章第X 条作如下修 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实际情况填写)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永康市xxx有限公司章程(20XX年X月X日修订)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第四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五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3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经过后生 效。 第2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永康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X镇(街道)X村X路X 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制造、加工、销售(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4 2020年4月19日

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总结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总结

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总结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发展总部经济的各项政策和《市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发〔41号),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总部企业,是指企业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或省级以上分支机构设在本市,且符合第五条规定的依法经营的企业。总部企业的投资主体、经济性质不限,但须按第二章总部认定的条件认定、授证,分为新设立总部企业和本市现有总部企业。 第三条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是市政府负责全市总部经济发展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及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和奖励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考核、统计、评估工作,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整体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形成各类形态的总部企业达到200家,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区域总部基地。 二、总部认定 第五条申请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市范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依法诚信经营; 第 2 页共 12 页

(二)符合市产业发展政策; (三)本市外全资或控股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在我市统一开票或汇总(部分)缴纳税收;或者,与本企业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并由本企业提供专属职能服务的关联企业不少于3个,且本企业营业收入的30%以上来自前述关联企业。 (四)到账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新设立企业正式营运后在本市年度入库税收(指企业在本地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现有企业前两个年度在本市入库税收(口径同上)均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对一些特定的总部类型或新兴业态的企业,或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履行地区总部职能、实行统一核算、作为纳税主体的分公司,在认定条件上可以一事一议。 第六条对新设立企业可实行总部企业预认定制度。新设立企业在尚无完整的年度纳税记录前,如要求申请总部企业认定的,可依据验资报告、企业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正式文件及投资方专项说明(阐述申请依据),预计企业正式运营后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先预认定为总部企业。预认定总部企业需在两年内通过正式的总部企业认定,否则取消预认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新设立总部企业认定分为三类: (一)新设立A类总部企业:符合市产业鼓励政策,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运营总部或营销总部; 第 3 页共 12 页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第 _____ 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 改变法定代表人、( _______ )、( _____ ),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 _____________ 司。” 现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 万 —[ ” 丿元。 现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 现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 现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 ______

__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_ 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 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 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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