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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麻疹目标责任书

“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责任书卫生院负责人:盖章

科室负责人:盖章

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盖章

签订时间:二O一二年月日

“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责任书麻疹是威胁儿童健康的重点呼吸道传染病之一。我国政府承诺到2012年消除麻疹,即到2012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百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麻疹工作策略,确保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泗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泗县消除麻疹若干意见>的通知》(泗卫防【2012】7号)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1)全镇满9月龄儿童(含流动)的1剂次含麻疫苗接种率应≥95%,满19月龄儿童(含流动)的2剂次含麻疫苗接种率应≥95%;

2)2012年,全镇麻疹发病率﹤1/百万,疑似麻疹病例报告率﹥1/10万;消除麻疹工作的群众知晓率﹥95%。

二、工作措施

(一)疫苗接种

1)摸底登记各村卫生服务站每月要采取挨门逐户的方式,认真对辖区内的8月龄—7周岁儿童(包括流动儿童)逐一摸底登记,并上报摸底信息。

2)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防保所要在2011年9月份的麻疹查漏补种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份,再一次地对全镇范围内7周岁以下儿童开展含麻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要求补种对象麻疹疫苗接种率≥95%以上。

3)查验预防接种证在春季开学期间,防保所和各村卫生服务站要主动联系辖区内小学和幼儿园,对新入托入学儿童,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工作。

4)常规接种防保所接种门诊要对8月龄和1.5岁适宜接种含麻类疫苗的儿童实行提前2周预约,在接种时,科学掌握接种禁忌,确保合理、规范接种疫苗,逐步提高被接种儿童的抗体阳转率和疫苗保护率。

5)强化免疫按照县卫生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初三年级的学生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对婚检育龄期妇女免费接种麻疹类疫苗(孕前3月内或孕期禁忌接种疫苗)。

(二)健康宣教

防保所要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宣教,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主动参与免疫服务的自觉性;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条幅开展“消除麻疹、补种疫苗”等方面的宣教活动,要求群众知晓率﹥95%。

(三)疑似麻疹病例监测报告与管理

1)村级管理各村卫生服务站在发现疑似麻疹样病例时,要及时转诊至卫生院,同时报告给卫生院防保所。严禁截留,更不得随意转诊。

2)预检分诊卫生院感染科以及其他各有关科室要提高甄别麻疹病例的警惕性,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在接到疑似麻疹病例时,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采集患者血样2份,以备送检;同时将病例信息报告给业务院长和防保所,由防保所核实并经卫生院消除麻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2小时内报告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病例监测与报告防保所要严格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中的“麻疹疑似病例”的定义,加强麻疹病例主动监测,实行麻疹监测旬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疫情处置在发生麻疹疫情时,本院各科室、各村卫生服务站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疫情调查和处置工作。要科学规范的开展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患者疫源地的消毒、周围人群查漏补种以及主动病例侦查等工作,坚决杜绝续发病例的发生。

三、工作责任

卫生院内科、感染科、防保所为消除麻疹工作的重点科室,卫生院院长与各村卫生服务站站长为辖区内麻疹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漏种责任在对村级的督导检查发现1例漏种儿童(接种禁忌症者除外),该村要全面开展辖区内摸底调查和补种工作,并扣除防保所工资100元,扣除村卫生服务站站长工资100元。

2)报告责任卫生院感染科、内科发现1例疑似麻疹病例未登记报告的,对首诊医生扣除工资100元。

3)疫情责任若因漏种麻疹类疫苗发生1例麻疹病例,或流动儿童居住超过麻疹最长潜伏期(即21天)以上,期间因漏种麻疹类疫苗发生1例麻疹,将扣除防保所工资200元,村卫生服务站站长工资200元。因工作不力造成麻疹爆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卫生院、各有关科室和各村卫生服务站各执一份。

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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