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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18年初级会计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18年初级会计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概述全部都是小税种,经济法基础考试难度不大,重点掌握关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每套试卷所占分值13 分左右,很少涉及案例分析题,最多考简单的计算型单选题!每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非常重要!

注意比较学习法,如关税和船舶吨税比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比较!

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例题1?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2016年)

A.建制镇工业企业的厂房

B.农村的村民住宅

C.市区商场的地下车库

D.县城商业企业的办公楼

【答案】B【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的房屋。

【例题2?判断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已使用的,不征收房产税。()(2016年)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①从价计征的,税率1.2%

②从租计征的,税率12%

四、五、房产税计税依据★★★

1、一般规定

(1)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2)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投资联营的房产

(1)真投资:被投资方交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2)假投资:投资方/产权人交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当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4、融资租赁房屋——从价计征,由承租人交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六、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5、经财政部批准的免税的其他房产

(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①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②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4)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暂缓征收房产税

(5)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①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

②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团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的住房,减按4%征房产税(9)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①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②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③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五、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2.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例题?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予免征房产税的是()。(2013年)

A.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性茶社

B.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

C.个人所有的唯一普通居住用房

D.国家机关的职工食堂

【答案】A【解析】(1)选项AB: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选项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D: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例题1?单选题】甲企业拥有一处原值560000元的房产,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减除比例为30%。甲企业该房产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2015年)

A.560000×1.2%=6720(元)

B.560000÷(1-30%)×1.2%=9600(元)

C.560000×(1-30%)×1.2%=4704(元)

D.560000×30%×1.2%=2016(元)

【答案】C【解析】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规定的减除比例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适用年税率为1.2%;因此,甲企业该房产年应缴房产税税额=560000×(1-30%)×1.2%=4704(元)。

【例题3?单选题】甲企业2014年年初拥有一栋房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3月31日将其对外出租,租期1年,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2014年甲企业上述房产应缴纳房产税()万元。(2015年)

A.1.08

B.3.18

C.3.76

D.8.4

【答案】B【解析】2014年甲企业上述房产应缴纳房产税=1000×(1-30%)×1.2%×3/12+1×9×12%=3.18(万元)【例题1?单选题】2014年甲公司房产原值1000000元,已提取折旧350000元,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甲公司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2015年)

A.(1000000-350000)×1.2%=7800(元)

B.(1000000-350000)×(1-30%)×1.2%=5460(元)

C.1000000×(1-30%)×1.2%=8400(元)

D.1000000×1.2%=12000(元)

【答案】C【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而非“净值”,不能扣除折旧额)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本题中,甲公司当年应缴纳房产税=1000000×(1-30%)×1.2%=8400(元)。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中,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的有()。(2015年)

A.中央空调

B.电梯

C.暖气设备

D.给水排水管道

【答案】ABCD【解析】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 2009 年 12 月完工,2010年 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 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对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2010 年)

A.2009 年 12 月

B.2010 年 1 月

C.2010 年 2 月

D.2010 年 4 月

【答案】C【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

一、契税的纳税人(★★★)(谁掏钱、谁交)

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三、契税税率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实行3%-5%的幅度税率

四、契税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与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五、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六、契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的,就不再属于减征、免征契税范围,并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七、契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

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

【例题 1?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有()。(2016 年)

A.房屋买卖

B.房屋交换

C.房屋租赁

D.房屋赠与【答案】ABD【解析】选项 C:房屋租赁并未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例题 2?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有()。(2016 年)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房屋交换

C.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

D.土地使用权赠与【答案】ABD【解析】选项 C: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 3?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2015 年)

A.获得住房奖励的个人

B.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C.继承父母汽车的子女

D.出售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答案】A【解析】(1)选项 BD:契税纳税人为承受方,转让方、出售方不缴纳契税;(2)选项 C: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 4?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2015 年)

A.出租房屋的李某

B.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某市政府

C.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

D.购买房屋的王某

【答案】D【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1)在选项 A中,“出租”并不转移房屋权属,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2)在选项 B 中,应由从市政府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承受方)缴纳契税;(3)在选项 C 中,应由受让该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承受方)缴纳契税。

【例题 5?单选题】甲公司出售一处位于郊区的仓库,取得收入 120 万元,又以 260 万元购入一处位于市区繁华地区的门面房。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 4%,甲公司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上述金额均不含增值税)(2014 年)

A.120×4%=4.8(万元)

B.(120+260)×4%=15.2(万元)

C.(260-120)×4%=5.6(万元)

D.260×4%=10.4(万元)

【答案】D【解析】契税由房屋、土地权属的承受人缴纳;在本题中,甲公司出售仓库应由承受方缴纳契税,甲公司不必缴纳,但甲公司承受门面房权属时则应缴纳契税。

【例题 1?单选题】2016 年11 月甲公司购买一幢办公楼,成交价格 9991 万元(不含增值税),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 3%,甲公司购买办公楼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2015 年)

A.9991×(1+3%)×3%=308.7219(万元)

B.9991×3%=299.73(万元)

C.9991÷(1-3%)×3%=309(万元)

D.9991÷(1+3%)×3%=291(万元)

【答案】B【解析】(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2)甲公司购买办公楼应缴纳契税=9991×3%=299.73(万元)。

(2)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①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②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提示】此处的“交换”是指以房换房、以地换地、房地互换,如果是以房(地)抵债、以房(地)换货,应视同房屋(土地)买卖缴纳契税。

【例题?单选题】老李拥有一套价值 72 万元的住房,老张拥有一套 52 万元的住房,双方交换住房,由老张补差价 20 万元给老李。已知,本题涉及的价值、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契税的税率为 3%,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老李应缴纳契税 2.16 万元

B.老张应缴纳契税 0.6万元

C.老李应缴纳契税 0.6万元

D.老张应缴纳契税 2.16 万元

【答案】B【解析】(1)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2)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因此,老张应缴纳契税=20×3%=0.6(万元)。

【例题?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契税的有()。(2015年)

A.军事单位承受土地用于军事设施

B.国家机关承受房屋用于办公

C.纳税人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

D.城镇居民购买商品房用于居住

【答案】ABC【解析】(1)选项 AB: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选项 C: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

(二)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但并非所有名为“赠与”的行为均不征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只包括: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

(三)特殊业务的处理

1、企业改制重组

(1)企业发生整体改建的(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5)上述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产权未发生转移时,不征收税

3、房地产的交换

(1)房地产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对居民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4、合作建房

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5、房地产的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房地产的抵押 VS 抵债

对于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如果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7、房地产代建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8、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9、土地使用者处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

四、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1、货币收入

是指年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现金、银行存款和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2、实物收入

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各种实物形态的收入,如钢材、水泥等建材,房屋、土地等

3、其他收入,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商誉权等。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应以取得收入的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二)扣除项目及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①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②纳税人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

2、房地产开发成本

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②前期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⑥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

(1)能分摊且能证明

①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②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规定比率(5%以内)

(2)不能分摊或不能证明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不区分利息费用和其他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 10%以内计算扣除。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规定比率(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①是指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予以扣除

②土地增值税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抵扣的,可以扣除

5、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6、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

①按评估价格扣除

②按购房发票金额计算扣除

7、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①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认收入

②提供扣除项目不实的,应由评估机构对该房屋展昭评估出来的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房屋的成新度折扣率,确定房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并以此确定扣除金额,房产和土地的扣除项目金额之和即为扣除项目金额

③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④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收入的确定。

五、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额: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提示 1】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提示 2】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3.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六、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税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全部增值额征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

地增值税

4、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同意,可按月或按季定期纳税申报

3、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预征税(二)纳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 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 3 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3、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②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增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

③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定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款鉴证报告》

④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额处理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4、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未设置账簿的

②擅自销毁账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③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金额的

④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⑤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发生应税行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坐落地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应按房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①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不一致时,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纳税人时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居住所在地一致时,在居住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不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在计算土地增值税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2016 年)

A.评估价格

B.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C.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D.重置成本价

【答案】ABC【解析】转让旧房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例题 1?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2015 年)

A.出租房屋

B.代建房屋

C.企业之间交换房屋

D.评估房屋

【答案】C【解析】选项 C: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既发生了房产产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仍属于征税范围,只是可以依法获得免征优惠)。

【例题 2?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2015 年)

A.承租商铺的张某

B.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某市政府

C.接受房屋捐赠的某学校

D.转让厂房的某企业

【答案】D【解析】(1)选项 A:房地产出租,没有发生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 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土地增值税。(3)选项 C:土地增值税属于转让方税,接受捐赠方属于承受方,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另外,如果属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例题 3?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2014 年)

A.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B.纳税人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C.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D.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答案】ACD【解析】(1)选项 AD: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2)选项 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例题 1?单选题】甲房地产公司 2016 年11 月销售自行开发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 20000万元,准予从房地产转让收入额减除的扣除项目金额 12000 万元。已知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2016 年)

A.(20000-12000)×40%-20000×5%=2200(万元)

B.(20000-12000)×40%-12000×5%=2600(万元)

C.20000×40%-12000×5%=7400(万元)

D.20000×40%-(20000-12000)×5%=7600(万元)

【答案】B【解析】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题 2?单选题】2016 年 11 月,某企业销售房产取得不含增值税售价 5000 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 3000 万元,已知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则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2015 年)

A.650

B.700

C.1850

D.1900

【答案】A【解析】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的速算扣除系数=(5000-3000)×40%-3000×5%=650(万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全销售的

C.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 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答案】D【解析】选项 D: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的情形的有()。(2014 年)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B.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C.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D.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ABCD【解析】除了选项 ABCD 外还包括: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第四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纳税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二、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①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有幅度额差别定额税率,而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四、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五、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一)下列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解释: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二)税收优惠的特殊规定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衔接。

为避免重复征税,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用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按照规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解释:关键看“无偿使用方”:(1)为免税单位的,应相应免税(2)为纳税单位的,应照章纳税

3、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

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4、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的用地

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用地,原则上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间无经营收入,予以免征或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已经完工或已经使用的建设项目,应照章收税。

5、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应照章纳税

6、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

①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税

7、搬迁企业的用地

①企业搬迁后原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对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和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业申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企业上述暂免征税的土地开始使用时,应从使用的次月起自行计算和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

①除另有规定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在厂区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9、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应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0、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用地

(1)下列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①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气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②企业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及输油(气、水)管道等用地

③油气长输管线用地

(2)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3)除上述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其他油气生产及办公、生活区用地,依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用地,用于非税收优惠用途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11、林地系统用地

(1)对林区的育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比照公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林业系统的林区储木场、水运码头用地,暂予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除上述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对林系统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2、盐场、盐矿用地

(1)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3、矿山企业用地

①对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煤炭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未使用的塌陷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4、电力行业用地

(1)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

(2)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

(3)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及其管扩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活、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税

16、交通部门港口用地

(1)对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港口的露天堆货场用地,原则上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7、民航机场用地

(1)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场内外通讯导航设施用地和飞行区

四周排水防洪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在机场道路中,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场内道路用地依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机场工作区(包括办公、生产和维修地及候机楼、停车场)用地、生活区用地、绿化用地,均须按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8、邮政部门的土地

(1)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应当依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土地,在单位财务账中划分清楚的,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9、体育场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17年新增)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2.纳税地点

①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②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第五节车船税法律制度

一、车船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2.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应税和免税车船的判定

1.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规定的应税车辆和船舶。具体包括: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解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 5年内免征车船税。

2.税目

车船税的税目分为 5 大类,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解释 1】乘用车为核定载客人数 9 人(含)以下的车辆。

【解释 2】商用车包括客车和货车:①客车为核定载客人数 9 人(含)以上的车辆(包括电车);②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解释 3】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不包括拖拉机)。

【解释 4】船舶包括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3.免税车船(包括但不限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提示:

【1】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

【2】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4.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和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5.授权省级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

(1)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例题 1?判断题】甲钢铁厂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的机动车辆,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2016 年)【答案】√

【例题 2?多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2015 年)

A.用于耕地的拖拉机

B.用于接送员工的客车

C.用于休闲娱乐的游艇

D.供企业经理使用的小汽车

【答案】BCD【解析】选项 A: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不包括拖拉机)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 3?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辆中,免征车船税的是()。(2016 年)

A.建筑公司专用作业车

B.人民法院警务用车

C.商场管理部门用车

D.物流公司货车

【答案】B【解析】选项 B: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例题 4?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船中,应征收车船税的是()。(2016 年)

A.捕捞渔船

B.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纯电动商用车

C.军队专用车船

D.观光游艇

【答案】D【解析】选项 ABC:免征车船税。

三、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

2.购置新车船

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案例】王某 2016 年 10 月 15 日购买乘用车一辆,已知该乘用车辆适用年基准税额 480 元:

(1)如果该车排气量为 1.6 升(属于节约能源车):

王某 2016 年应缴纳的车船税额=480×3÷12÷2=60(元);

(2)如果该车排气量为 2.0 升:

王某 2016 年应缴纳车船税税额=480×3÷12=120(元)。

【例题 1?多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车船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6 年)

A.商用客车以辆数为计税依据

B.机动船舶以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依据

C.游艇以艇身长度为计税依据

D.商用货车以净吨位数为计税依据

【答案】AC【解析】(1)选项 B:机动船舶以净吨位数为计税依据;(2)选项D:商用货车以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依据。

【例题 2?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机动船舶计税单位的是()。(2014 年)

A.净吨位每吨

B.整备质量每吨

C.艇身长度每米

D.购置价格

【答案】A【解析】(1)选项 A:机动船舶的计税单位为净吨位每吨;(2)选项 B: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为整备质量每吨;(3)选项 C:游艇的计税单位为艇身长度每米;(4)选项 D:车船税的计税单位限于“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

【例题 3?单选题】下列车辆计算车船税时,按照货车税额的 50%计算的是()。(2013年)

A.半挂牵引车

B.挂车

C.客货两用汽车

D.低速载货汽车

【答案】B【解析】(1)挂车的车船税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 50%计算;(2)拖船、非机动驳船的车船税税额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 50%计算。

四、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3.纳税地点

(1)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2)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3)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其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4.纳税申报: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5.代收代缴车船税

(1)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2)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3)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4)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6.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7.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例题 1?单选题】某企业 2014 年初拥有小轿车 2 辆;当年4 月,1 辆小轿车被盗,已按照规定办理退税。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9 月份被盗车辆失而复得,并取得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已知当地小轿车车船税年税额为 500元/辆,该企业 2014 年实际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2015 年)

A.500

B.791.67

C.833.33

D.1000

【答案】B【解析】该企业就被盗后复得的小轿车应当缴纳 7 个月(1-3月,9-12 月)的车船税,该企业 2014 年实际应缴纳车船税=500×1+500×1×(3+4)/12=791.67(元)。

【例题 2?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车船税纳税申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015 年)

A.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B.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C.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需要另外纳税

D.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答案】C【解析】选项 C: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第六节印花税法律制度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1.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2.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或应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3.书立应税合同的当事人(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不属于立合同人,不缴纳印花税。

4.使用人是指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5.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二、印花税范围

(一)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

(1)按购销金额的 0.3‰贴花。

(2)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3)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不包括材料价值)的 0.5‰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2)按收取费用(不扣减分包金额)的 0.5‰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2)按承包金额的 0.3‰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1)按租赁金额(不包括租赁财产的价值)的 1‰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收取的费用(不包括装卸费)0.5‰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不包括所保管财产的价值)1‰贴花。

8.借款合同

(1)按借款金额(不包括利息)0.05‰贴花。

(2)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不包括保险物价值、保险金额)1‰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 0.3‰贴花。

(1)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按技术合同贴花,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2)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此外,在确定应税经济合同的范围时,注意一下三个问题

①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

②未按期兑现合同也贴画

③同时书立合同和开立合同单据的贴花方法,即书立合同,有开单据,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使用的单据贴花。

(二)产权转移书据(★★)

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 5 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应纳税额=应税书据计税金额×0.5‰

(三)营业账簿(★★)

印花税项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分为资金账簿和其他经营账簿,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方法

1、资金账簿,反映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变化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反映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财务会计体系的若干问题

3、有关“营业账簿”征免范围应明确的若干问题

①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按经济用途确定征免界限

②采用一级核算的单位,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分级核算的,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簿,也要按规贴花。

③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④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的,未形成账簿前,暂不贴花;待装订后。按册贴花

⑤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对其营业账簿,应就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按规定贴花。

⑥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

⑦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⑨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⑩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四)权利、许可证★★★

1.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4证 1照”)。

2.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5 元/件

(五)经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凭证

1、各类凭证,只要其性质属于条例中列举征税范围的,应照章纳税

2、应税凭证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

3、适用于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国内国外书立,应照章纳税

三、印花税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一)比例税率

1、借款合同——0.05‰

2、购销合同——0.3‰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0.3‰

4、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1‰

5、因股票买卖、继承、赠与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1‰

(二)定额税率

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四、印花税计税依据

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分别记载金额的,按合计税额贴花

②未分别记载的,按税率高的税率贴花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贴花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及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计税

4、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①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②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③采用汇总缴纳的,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

五、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

应按税额=应税凭证计税×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营业账簿中记载金额的账簿,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

六、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1.法定免税

①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②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③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应纳税额不足 1角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

①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③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税

①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花

②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的,按规贴花

③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④对企业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的,或随属会计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花

⑤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5.单据免税。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只就合同贴花。所开立的各类单据,不再贴花。

6.企业兼并并入资金免税。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贴花

7.租赁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免税。

8.特殊情形免税。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不再补贴印花

9.保险合同免税。农林作物、木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印花税

10.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11.外国运输企业免税。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结算凭证,免贴花

12.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①军事物资运输结算凭证

②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结算凭证

③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属物流,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

13.物资调拨单位免税

14.同业拆借合同免税

15.借款展期合同免税

16.合同、书据免税

17.国库业务账簿免税

18.委托代理合同免税

19.日拆性贷款合同免税

20.铁道企业特定凭证免税

①铁道部层层下达的基建计划,不贴花

②企业内部签订的有关铁路生产经营设施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维修的协议或责任书,不贴花

③在铁路内部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调拨单据,其营业账簿,不贴花

④由铁道部全额拨付事业费的单位,其营业账簿,不贴花

21.电话和联网购货免税

22.股权转让免税

七、印花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或领受时。

2.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3.纳税期限:书立、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4.缴纳方法

(1)自行贴花

①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自行计算应纳印花税税额,向当地纳税机关或印花税票代售点购买印花税票,在应税凭证上一次自行贴足印花并自行注销。

②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有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

(2)汇贴汇缴

①汇贴: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 500 元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②汇缴:同一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1 个月。

(3)委托代征

对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发放、鉴证、公证或仲裁的应税凭证,税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这些部门代征印花税,发给代征单位代征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题?判断题】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资金账簿计税贴花。()(2014 年)

【答案】×【解析】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例题 1?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2016 年)

A.仓储保管合同

B.借款合同

C.购销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答案】ABCD【解析】选项 ABCD 均属于印花税“经济合同”征收范围。

【例题 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是()。(2015 年)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B.会计咨询合同

C.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D.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答案】A解析(1)选项 B: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2)选项 C:印花税征税范围中的财产租赁合同,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3)选项 D: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应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例题 3?多选题】下列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2013 年)

A.人身保险合同

B.财产保险合同

C.购销合同

D.委托代理合同

【答案】BC【解析】人身保险合同和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 4?单选题】2013 年 6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载明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 200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 30 万元;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 1000 万元,支付保险费 1 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0.5‰,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1‰,则甲公司签订的上述两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2014 年)

A.200×0.5‰+1000×1‰=1.1(万元)

B.200×0.5‰+1×1‰=0.101(万元)

C.30×0.5‰+1×1‰=0.016(万元)

D.30×0.5‰+1000×1‰=1.015(万元)

【答案】C【解析】(1)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指加工费,不包括原材料价格)0.5‰贴花;(2)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而非保险金额)1‰贴花。

【例题?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5 年)

A.同一业务中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只就合同征收印花税

B.未按期兑现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C.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收印花税

D.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答案】ACD【解析】选项 B: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应当缴纳印花税。

【例题?判断题】纳税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缴印花税。()(2016 年)

【答案】√

【例题 1?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2014 年)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商品房销售合同

D.房屋产权证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 ABC: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2)选项D:按“权利、许可证照”贴花。

【例题 2?单选题】甲公司于 2012 年 8 月开业后,领受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各一件。已知“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单位税额为每件 5 元,甲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额为()元。(2013 年)

A.5

B.10

C.15

D.20

【答案】C【解析】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的征税范围限于“4 证 1 照”,分别为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本题中,甲公司领受的卫生许可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其余应当缴纳印花税。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额=3×5=15(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印花税的是()。(2015 年)

A.报刊发行单位和订阅单位之间书立的凭证

B.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C.门市部零星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

D.农林作物保险合同

【答案】B【解析】(1)选项 A: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2)选项 C: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3)选项 D: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例题 1?判断题】印花税应自凭证生效日贴花。()(2015 年)

【答案】×【解析】印花税应税凭证应在书立、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例题 2?单选题】下列各项不属于印花税缴纳方法的是()。(2014 年)

A.自行贴花

B.汇贴汇缴

C.委托代征

D.邮寄申报

【答案】D【解析】根据税额大小,应税项目纳税次数多少以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印花税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缴纳方法。

第八节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资源税纳税人

指在中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1.原油

(1)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2)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天然气,包括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4.其他非金属矿,包括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粘土、砂石,以及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5.金属矿,包括稀土、钨、钼、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以及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产品。

6.海盐,指海水晒制的盐,不包括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

7.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的试点

(1)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的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三、四、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与税率形式(★★)

1.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金锭、氯化纳初级产品(包括固体和液体形态的初级产品)。

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4.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与答案4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契税的是( )。 A.某将商铺抵押 B.乙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C.王某继承商铺 D.甲商场出租摊位 『正确答案』B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向养老院捐赠房产的某 B.承租住房的某 C.购买商品房的某 D.出售商铺的林某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8年)甲企业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与乙企业价值5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换,并向乙企业支付100万元差价。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400×3%=12(万元) B.500×3%=15(万元) C.100×3%=3(万元) D.(400+500)×3%=27(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7年)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10.67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10.67)×3%=3.23(万元) B.97÷(1-3%)×3%=3(万元)

C.(97-10.67)×3%=2.59(万元) D.97×3%=2.91(万元)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11年)周某向某借款80万元,后因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某债务,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契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应缴纳契税0.3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2.7万元 C.某应缴纳契税2.7万元 D.某应缴纳契税0.3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4年)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日,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A.5 B.7 C.10 D.15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0年)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正确答案』A

2018年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 小题,每小题1.5 分,共36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〇”作答。) 1.某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2016 年12 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200000 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 年,预计净残值为4000 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 年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 A.80000 B.65333 C.39200 D.78400 【答案】A 【解析】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2/5×100%=40% 第一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00 000×40%=80 000(元)第二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00 000-80 000)×40%=48 000(元)第三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00 000-80 000-48 000)×40%=28 800(元)第四、五年的年折旧额=[(200 000-80 000-48 000-28 800)-4 000]/2=19600(元)因为该固定资产是2016 年12 月购入的,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即从2017 年1 月份开始计提折旧,也就是第一个折旧年度和会计年度完全相同,因此2017 年折旧额为80 000 元,选项A 正确。 2.下列各项中,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承租方经营租赁租入的房屋应计提折旧 B.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补提折旧 C.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房屋应计提折旧 D.暂时闲置的库房应计提折旧 【答案】D 【解析】承租方经营租赁租入的房屋,出租方计提折旧,承租方不计提折旧,选项A 不正确;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无须补提折旧,选项B 不正确;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房屋无须计提折旧,选项C 不正确;暂时闲置的库房应计提折旧,选项D 正确。

新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1-新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一)

新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一) 2001年10月26日上午,国家会计学院于长春教授在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河南主任会计师培训班上作了题为《新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报告。共分三讲。 第一讲新准则、新制度的改革背景 一、新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新准则和新制度是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会训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重要措施。 (二)新准则和新制度的颁布实施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第十五个计划纲要密切相关。 (三)此次改革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 (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0)的要求。 二、新制度的内容与结构 (一)《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都是《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核算的组成部分。 (二)《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总体思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总体思路是:(1)打破行业、所有制、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以外的大、中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对各个行业、企业的个性业务,拟定各个专业核算办法。(2)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制定小企业制度。(3)考虑到金融保险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制定金融保险险企业会计制度。 (三)已经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不是对现有行业会计制度简单相加 (四)小规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有其若干特殊性,难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在继《企业会计制度》发布实施之后,将着手考虑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保险企业(特别是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建设问题。 三、新准则和新制度保持了会计的中国特色 (一)新准则和新制度与我国的法律环境和法规体系相适应 (二)继续保留了"会计制度"这种形式制定会计规范,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便于理解和实际操作 (三)就改革的内容而言,新准则、新制度在很多方面也体现了会计的中国特色,这是由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 l.关于债务重组的处理。 2.关于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 3.关于以"放弃非现金资产"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四)《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并存,是我国现阶段企业会计改革的合理模武。 1、《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异同。 2、《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并存是我国现阶段的客观要求。 3、继续制定并公布具体会计准则,加快会计准则建设的步伐。 四、新准则和新制度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 (一)什么是国际会计惯例,如何借鉴国际会计惯例 (二)新规定在若干重要问题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 1、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2、积极贯彻国际通行的稳健会计政策。 3、实行国际通行的会计与税收相分离的做法。 4、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作出规定。 5、专门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五、关于新准则、新制度的贯彻实施 (一)实施范围 1、关于新准则。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7号文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项准则的通知》,《通知》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无形资产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所有企业从2001年1月l 日起执行《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性交易》等六项会计准则。对于《投资》和《无形资产》两项会计准则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肘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这两项准则,对于国有企业有意施行这两项准则的,应提出申请,待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2、关于新制度。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规定了《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发布后,社会上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一些部门、企业要求扩大实施范围。对此,财政部于2001年1月9日发出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尽快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除股份有限公司外,也鼓励其他企业现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2019-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模拟考试(II卷) 含答案

2019-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模拟考 试(II卷)含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24小题,每题1.5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增值税税率为6%的是()。 A.不动产租赁服务 B.人力资源服务 C.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D.转让土地使用权 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A.该决定书作出之日 B.该决定书送达之日 C.该决定书作出之日起第15日 D.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60日 3、某企业决定在新的一年实行新的奖惩制度,如果工会认为其中有不适当的条款,正确的做法是()。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不适当之处,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4、2018年12月甲机构向税务机关应缴纳增值税30万元,实际缴纳20万元:向税务机关应缴纳消费税28万元,实际缴纳12万元。已知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计算甲企业当月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8×3%=0.84万元 B.(30+28)×3%=1.74万元 C.(20+12)×3%=0.96万元 D.30×3%=0.9万元 5、甲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向乙企业销售服装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元。由于乙企业购买量大,甲商场按原价7折优惠销售,并在发票的“备注”栏列示,则甲商场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元。 A.8960 B.9960 C.13800 D.12800 6、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A. 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 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 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 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7、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 纳税人 B. 税率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练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印花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定额税率的有()。 A.记载资金的账簿 B.权利、许可证照 C.产权转移数据 D.技术合同 2、某货运公司2011年拥有载货汽车10辆,挂车5辆,自重吨位均为20吨;拥有客车5辆。该公司所在省规定载货汽车单位税额每吨40元,载客汽车单位税额为每辆360元。该公司2011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 A.9800 B.13800 C.2400 D.12400 3、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按照()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A.隐瞒虚报的成交价格加倍 B.提供的扣除项目金额加倍 C.重置成本价 D.房地产评估价格 4、天天玩具公司2011年11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专利证各一件;天天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天天公司支付的加工费为50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5‰,权利许可证照的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则天天公司应纳印花税额为()。 A.260元 B.265元 C.270元 D.2575元 5、下列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A.土地、房屋抵债的抵债方 B.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 C.房屋赠与中的赠与方 D.土地、房屋投资的投资方 6、李某2011年3月转让其2007年1月购买的一处住房,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5万元,购入时价格30万元。本次转让中李某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0 B.3 C.4.5 D.5 7、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事业单位转让自用房产 B.甲工业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对乙房地产公司入股进行投资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D.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 8、某油田2011年3月份生产销售原油5万吨,销售人造石油2万吨,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2000万立方米。已知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油田邻近的石油管理局规定天然气的适用税额为5元/千立方米。油田2011年3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为()万元。 A.40 B.49 C.41 D.50 9、下列项目中,属于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的是()。 A.机动车制造厂 B.车辆船舶的所有人 C.车辆船舶的管理人 D.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10、下列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征印花税的是()。 A.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B.专利申请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C.大型机器设备销售合同 D.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 11、某供热企业2011年度拥有生产用房原值3000万元,当年取得供热收入20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500万元。房产所在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 A.7.2 B.21.6 C.27 D.28.8

新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 第一讲新准则、新制度的改革背景 一、新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新准则和新制度是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重要措施。 (二)新准则和新制度的颁布实施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第十五个计划纲要密切相关。 (三)此次改革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 (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0)的要求。 二、新制度的内容与结构 (一)《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都是《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核算的组成部分。 (二)《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总体思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总体思路是:(1)打破行业、所有制、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以外的大、中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对各个行业、企业的个性业务,拟定各个专业核算办法。(2)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制定小企业制度。(3)考虑到金融保险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制定金融保险险企业会计制度。 (三)已经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不是对现有行业会计制度的简单相加。 (四)小规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有其若干特殊性,难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在继《企业会计制度》发布实施之后,将着手考虑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保险企业(特别是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建设问题。 三、新准则和新制度保持了会计的中国特色 (一)新准则和新制度与我国的法律环境和法规体系相适应 (二)继续保留了"会计制度"这种形式制定会计规范,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便于理解和实际操作 (三)就改革的内容而言,新准则、新制度在很多方面也体现了会计的中国特色,这是由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所决定的 1. 关于债务重组的处理。 2. 关于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 3. 关于以"放弃非现金资产"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四)《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并存,是我国现阶段企业会计改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一含答案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一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社会团体 B.个人独资企业 C.事业单位 D.民办非企业单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不构成个人

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是()。 A.加班费 B.特殊工种补助 C.独生子女补贴 D.奖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是()。 A.个人提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B.彩票中奖所得

C.保险赔款 D.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彩票中奖所得本身不属于免税项目。 4、下列各项取得的所得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 B.著作权 C.稿酬 D.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稿酬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支票基本当事人的是()。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保证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保证人是支票的非基本当事人。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不可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是()。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6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讲课稿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4年9月进口一台机器设备,设备价款8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2万元,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1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纳进口关税为()。 A、80×10%=8万元 B、(80+2)×10%=8.2万元 C、(80+1)×10%=8.1万元 D、(80+2+1)×10%=8.3万元 2、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14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下列周某计算应缴纳契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3、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B、国家因建设某省市之间高速公路而征用的土地 C、某合伙企业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 D、居民转让自有的营业房产 4、下列情形中,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5、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农民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6、某火电厂总共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围墙内占地40万平方米,围墙外灰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厂区及办公楼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该火电厂2014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37×1.5=55.5万元 B、40×1.5=60万元 C、(80-3)×1.5=115.5万元 D、80×1.5=120万元 7、甲企业2014年初实际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2014年5月底甲企业为扩大生产,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新征用非耕地2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3元/平方米。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000+2000)×3=15000元 B、3000×3+2000×3×7÷12=12500元

2018年初级会计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 A、会计分期 B、持续经营 C、会计主体 D、会计基本假设 11、企业在现金清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应由责任人赔偿的现金短缺,应计入()。 A、管理费用 B、营业外支出 C、其他应收款 D、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应计入()。 A、银行存款 B、应付账款 C、其他货币资金 D、其他应收款 13、A企业2018年1月1日“应收账款”科目的余额为1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为10万元。1月份A 企业实际发生应收账款10万元,收回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账款15万元,期末转回坏账准备3万元。则2018年1月31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88 B、95 C、110

D、125 14、甲公司2018年3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购买价款215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购买时甲公司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购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200 B、203 C、215 D、218 16、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份采购一批原材料,支付材料价款40万元,增值税税额6.8万元;发生运输费5万元,取得运输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0.55万元。另外发生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5万元。则甲公司购入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万元。 A、42.5 B、45 C、47.5 D、48.05 17、某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发票账单尚未收到,也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暂估价值为1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关于该业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发票账单未到,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不应该将材料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B、原材料应该按照成本100万元暂估入账 C、企业应该确认应付账款117万元 D、企业应该在实际收到发票账单时再进行入账 18、甲公司2018年1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为2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为超支30万元。本月购入材料实际成

探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

探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 【摘要】本文基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背景,对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之间出现的差异进行了分析,以厘清两者的关系,进一步加深对新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理解和实施。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协调 一、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 根据诺布斯(Nobes)分类法,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的关系(以下简称“会、税关系”)有两大模式,第一类是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统一模式,即税收制度对一国企业会计的影响大于公认会计准则,法国、德国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第二类是以英、美等国家为代表的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分离模式,即会计制度与税法相互独立,纳税人在纳税时按照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及其演变历程 在我国,“会、税”关系被称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目前在我国会计理论界比较具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观点是主张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一,简称“统一论”;第二种观点是主张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协调,简称“协调论”;第三种观点是主张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当分离,简称“分离论”或“独立论”。实务中,我国“会、税关系”经历了一个由统一到分离再到协调的过程。1993年以前基本上是税法决定会计,采用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统一模式,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方面基本相同。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和1994年现行税制的确立,使得我国企业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首次出现了明显差异,拉开了会计和税法相分离的序幕。1999年初,证券市场上发生了东北药事件,随后财政部颁发了16号文件,规定国家财务和税收不能干预企业的会计核算。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会计制度应与税收法规尽量保持一致,不能一致的就适当分离,可采取纳税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至此,我国的“会、税关系”处于协调模式下,既坚持分离,同时又尽量协调分离所造成的差异。 三、新企业所得税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分析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一章 练习题参考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练习题 一、单选题: 1、狭义的法律指拥有(B )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A、司法权 B、立法权 C、行政权 D、强制权 2、关于法的本质,说法不正确的是(C )。 A、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C、法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D、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3、(A )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 A、法律事实 B、法律事件 C、法律行为 D、法律规定 4、根据(D )可以把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A、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B、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C、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D、法的内容 5、下列(D)可以提请仲裁。 A、婚姻纠纷 B、继承纠纷 C、抚养纠纷 D、买卖纠纷 6、下列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是(C )。 A、不可抗力 B、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D、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 7、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共有的处罚形式是(B )。 ! A、罚款 B、警告 C、开除 D、拘役 8、属于刑事责任形式的是(A )。 A、没收财产 B、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 D、赔偿损失 9、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是(D )。 A、申请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拒绝 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 C、对税务机关罚款处罚不服 D、认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合法 10、对于仲裁,说法不正确的是(B )。 A、仲裁不公开进行 B、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但实行地域管辖 C、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D、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1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由(B)制定发布的。 · A、财政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12、(C)不是绝对事件。 A、地震 B、洪水 C、战争 D、死亡 13、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D )。 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第三人 D、行政复议机关 14、下列属于行政处罚形式的是(A )。 A、行政拘留 B、有期徒刑 C、剥夺政治权利 D、记大过 15、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权利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D)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3年 B、5年 C、10年 D、20年 16、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B )人民法院管辖。

2018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docx

2017 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4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36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选项前的按钮“○”作答) 1.下列不确认为企业资产的是()。 A. 已经过期,腐烂变质的存货 B.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C. 机器设备 D. 专利权 是(2.下列各项中,取得或者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 )计量属性。 A. 历史成本 B.重置成本 C. 可变现净值 D. 公允价值 ,说的3.甲公司从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50000 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甲公司为此支 付价款 105 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0.5 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投资的入账金额为()万元。(改编) A.104 B.105.5 C.105 D.104.5 4.下列各项中,关于产品成本计算品种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成本计算期与财务报告期不一致 C.以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 D.广泛适用于小批或单件生产的企业 5.某企业对生产设备进行改良,发生资本化支出共计值为 10 万元,该设备原价为500 万元,已计提折旧良后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45 万元,被替换旧部件的账面价300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设备改 A.245 B.235 C.200 D.190 6.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A.合同违约金 C.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D.广告宣传费 7.企业未设置“预付账款”科目,发生预付货款业务时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A.预收账款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参考Word)

新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 一、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一)为什么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由于会计与税法的目的不同,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有差别,为有利于规范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度分离是必然的。 为实现会计和税收目的而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很多,主要原则对比分析如下:

(二)如何进行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协调 1 .合理的差异“度” ( 1 )任何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不应该导致纳税人不得不为资产等项目设置不同的账薄。如: ①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差异,对于纳税人而言,只是增加了价外税项或销售税金及附加。纳税人只要设计专门的账薄反映进项、销项税额或产品销售税金就可以了。 ②所得税的差异涉及资产计价、折旧等,如协调不好,企业可能不得不设两本账。差异控制在通过工作底稿、专门台账可以从企业现有的会计账薄(总账、明细帐)中分析取得。 ③对税法与会计在资产计价上的差异应控制在通过“纳税影响会计法”,增加“递延税款”账户就能反映差异,不需要对各项资产设两本账。( 2 )基本业务的政策应该尽可能减少差异。如: 税法与会计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基本业务确认收入的时间规定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只就视同销售、非货币性交易、长期工程和企业改组等特殊情况下的收入确认时间,根据税法要求与会计有所区别。 2 .处理原则 对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在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的同时,不应改变其会计处理和账薄记录,但可以依税法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是正常的,但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 1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有企业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记录,不得违反会计制度。 ( 2 )在完成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如会计账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不一致,应按税法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方法调整,完成纳税义务。 3 .具体方法 ( 1 )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 ①企业涉及的流转税及附加税按月计算; ②企业涉及的所得税按年结算,在年终汇算清缴。 ( 2 )根据具体差异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永久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 会计核算方法: 应付税款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 ( 3 )对相应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有关业务建立相应备查账薄或台账,对差异进行确认、计量与记录,以确保纳税调整无误。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中华考试网教育培训界的翘楚! 也许你会问,为啥要特别重视历年真题呢?以前都考过了,今年还会再考吗?今天,中华考试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充分利用初级会计师考试历年真题的重要性: ①把握重点,直接得分 从近五年的初级会计师考试来看,考试的重点内容基本是固定的,虽然每年都会有小幅度的变化,但涉及主要内容却是基本不变的。 ②准确率高,针对性强 从命题角度而言,真题的命题人是各学科专家,他们在征集题库的基础上,用专门时间,“封闭式”反复推敲而成,其提供的出题样式的示范性和命题质量非一般模拟题能比拟,其科学性、临场感远超一般的模拟题。 ③总结命题思路 真题都是命题专家根据考生的习惯思维和做题习惯出的,因此很多题目都非常容易做错,而且如果你总是按着自己的思路想的话,还会越想越觉得题目出得离谱。等隔一段时间再做一遍,你会发现,上次做正确的题还是正确的,上次做错的还是错的。这是因为出题人不是你,是那些优秀的专家们,而且他们的命题思路不是你能左右和改变的。所以你只有一条路了:改变自己的做题思路,而这个思路就需要在做真题的过程中不断的总结和体会了。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初级会计师模拟题尽收其中,中华考试网团队导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初级会计师在线做题就选焚题库!考生可登录中华考试网-初级会计师焚题库页面在线体验。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变造、伪造会计凭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单位罚款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对个人罚款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对单位罚款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D.对个人罚款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答案】B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近三年每年单选题3-5题,多选题2-3题,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左右. ◆本章涉及13个税种的内容,分别是: 其中大纲要求: 1.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 3.了解:各税种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本章重要考点 一、关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是个人。 (二)税率:一般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四)税收优惠:分为法定性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了解法定减免。 二、房产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3.征税范围: (1)不包括农村。 (2)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关于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8年初级会计实务模拟试卷

初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不包括( )。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备用金 、某企业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元, 年度确认坏账损失 元,年末应收账余额为 元; 年收回已转销的坏账 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元。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 ,则该企业三年内计提坏账准备记入“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金额累计为( )。 . . .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 )计量。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账面余额 、企业月初“原材料”账户借方余额 元,本月收入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 元,本月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 元,“材料成本差异”月初贷方余额 元,本月收入材料的超支差 元,则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为( )元。 . . . . 、总分类会计科目和明细分类会计科目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即( )关系。 .相等 .名称一致 .统驭和从属 .互相依存 、下列固定资产中,应计提折旧的是( )。 .季节性停用的设备 .当月交付使用的设备 .未提足折旧的提前报废的设备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设备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其他业务成本核算内容的是( )。 .出租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 .销售材料的成本 .管理用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 班级: 姓名:

、企业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成本应记入( )科目。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某公司“盈余公积”科目的年初余额为 万元,本期提取 万元,转增资本 万元,该公司“盈余公积”科目的年末余额为( )万元。 . . . . 、企业增资扩股时,投资者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大于其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应作为( )。 .资本公积 .实收资本 .盈余公积 .营业外收入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资产的是( )。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非财政补助结转 、资产负债表的下列项目中,只需要根据一个总分类账账户金额就能填列的项目是( )。 .货币资金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 、盛达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 万元,税收滞纳金 万元,超标的业务招待费 万元。盛达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假设不存在递延所得税,则盛达公司“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 . . . . 、下列选项中,属于其他业务成本核算内容的是( )。 .出售库存商品的成本 .出售无形资产的成本 .出售固定资产的损失 .出售原材料的成本 、广利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 年 月向某客户销售一批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 元,成本 元。 年 月,由于质量问题部分产品被退回,退回部分产品对应 的售价为 元,成本为 元。广利企业销售该批产品对其 年度利润影响的金额为( )元。 . . . . 、下列关于提供劳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开始时确认收入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确认收入的金额通常为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中的价款 .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发生相关支出时确认劳务成本并确认收入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下列各项中,影响企业利润总额但是不影响营业利润的是( )。 .主营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所得税费用 .营业外支出 、某企业产品入库后发生可修复废品一批,生产成本 万元,返修过程中发生材料费 万元,人工费 万元,制造费用 万元,废品残料作价 万元已回收入库。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为( )万元。 . . . . 、已知第一道工序定额工时为 小时,第二道工序定额工时为 小时,两道工序平均完成 ,则第二道工序玩功率( )。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一、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的成因?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目的上的不同? 1.会计的目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对企业单位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必须以会计准则和制度作为会计工作的准绳,以反映企业单位相关的财务状况,为该企业的股东、债权人、等财务报表阅读者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使得财务报表使用者让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的盈利情况。? 2.税法的目标:在市场经济这样的大背景下,税法以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等为作为目标。其主要在于满足国家自身的需要。所以税法的规定带有强制性,无偿性,通过税收杠杆对国家的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以实现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以及社会分配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二)会计和税法要素的不同? 1.会计要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将会计核算的对象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大要素,这些要素的定义以及计量原则在准则中也有所根据。? 2:税收实体法的要素:税收实体法的要素有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率、减税、免税等要素。? (三)会计和税法在执行规范上的不同? 会计的执行规范:会计的执行主体的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不管是大的集团公司还是中小型企业,企业的会计工作一律严格地遵适用的相关会计制度;规范方面,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主要是有关企业的会计核算,使企业实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

的财务信息;在执行时间方面,会计原则要求会计工作必须具有及时性,企业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及时准确的进行记录核算,以保证反映的财务信息是及时准确的。? 税法的执行规范:税法的执行主体主要是个级别的税务机关;规范方面,税法主要是协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在执行时间方面,税法的执行并不具有及时性,并不需要企业在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马上进行税款的计算,而是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下的纳税期间,由纳税的机关部门根据企业的财务资料,计算当期应纳的税款。? 二、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在核算中的表现? (一)会计准则和税法核算原则的不同? 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不管款项是否实际收付,只要是企业当期实现或者发生的收入和的费用,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确认;但是如果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就算企业在当期发生了对该款项的收付,也不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一原则的使用使得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应记和递延项目,这意味着核算过程中融入了大量的主观估计、判断成分。税法在《企业所得税》中明确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会产生一些需要税务机关对某些应税项目的相关风险进行估计,因此税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并不是完全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具体的说,税法在企业的收入确认上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在费用的扣除方面则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收付实现制。如在所得税的处理上,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期确定的预计负债,不得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扣除,因为企业的负债按照实际成本计量。而预计负债并没有实际发生,所以税法上并不承认,因而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种处理并非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要求,由此可以看出税法是把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加以结合。?

(完整)2018初级会计实务模拟测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短期借款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 B.短期借款利息按季度支付且数额较大的,采用月末预提方式核算利息 C.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当期损益 D.短期借款利息计入管理费用 2.下列各项中,属于应收票据的是()。 A.银行本票存款 B.银行汇票存款 C.银行承兑汇票 D.外埠存款 3.下列关于成本和费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费用是为生产某种产品而发生的各种耗费的总和 B.费用着重于按会计期间进行归集 C.成本着重于按产品进行归集 D.成本一般以成本计算单或成本汇总表及产品入库单等为计税依据 4.2017年1月1日,DA公司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面值为1000万元的3年期公司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该债券票面利率为5%,每年年末计提利息,于次年1月5日支付。购买价款为10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201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80 万元。DA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将其全部出售,取得价款1280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则DA公司从购入到出售该债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275 B.230 C.300 D.225 5.D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2017年5月份发生的与甲材料有关的事项如下: (1)1日,甲材料结存2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00元; (2)10日,购入甲材料3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10元; (3)25日,发出甲材料400千克。则DA公司5月份发出甲材料成本为()元。 A.44000 B.43000 C.42400 D.10600 6.DA公司2018年1月31日盘亏原材料一批,原材料账面价值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 元。经查明是因仓库保管员疏忽被盗造成,应赔偿相应损失5000元,保险公司应赔偿2000 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DA公司2018年1月31日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元 A.3000 B.4700 C.7700 D.11700 7.2017年2月14日,DA公司购入X设备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为43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 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则2017年DA公司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为()万元。 A.114.67 B.119.44 C.126.13 D.131.39 8.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时,应将应付票据按账面余额转入()。 A.应收账款 B.应付账款 C.预计负债 D.营业外支出 9.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 A.销售费用 B.应付职工薪酬 C.生产成本 D.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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