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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有关城管综合楼配电室高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城管综合楼配电室高压值班、维保及预防性试验,通安厂

房配电室维保、预防性试验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XY2016-N-G-013

类别:服务类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城管综合楼配电室高压值班、维保及预防性试验,通安厂房配电室维保、预防性试验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XY2016-N-G-0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城管综合楼配电室高压值班、维保及预防性试验,通安厂房配电室维保、预防性试验

三、采购预算: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

四、服务期限:2年。按实际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法人且具有承担履约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须在苏州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及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办公场所租房协议、固定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有效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检查后退还):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单位如为外地企业,须在苏州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及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办公场所租房协议、固定人员近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五、报名:如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有意向者,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6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时至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两天下午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两天下午16:00前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收据开具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下午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必须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到我公司财务办公室307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在规定日期后交纳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者逾期来公司换取收据的本公司也不予开具收据。如现金解款至银行的,必须凭银行解款单到公司换取收据)。

汇款退款及保证金查询:张会计(0512-********-1008、1006)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6月28日13:00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13:30时

接收地点:苏州新区科技城管委会会议室(培源路3号)

接收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13:30时

开标地点:苏州新区科技城管委会会议室(培源路3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月琴联系电话: 159******** 传真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9:30

业主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12-********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43375363.html,、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s://www.wendangku.net/doc/a43375363.html,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43375363.html,上发布。

苏州市新区科技城管委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512)68558966。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标号:SZXY2016-N-G-013

采购单位: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内容:城管综合楼配电室高压值班、维保及预防性试验,通安厂房配电室维保、预防性试验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

前附表

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招标要求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城管综合楼配电室高压值班、维保及预防性试验,通安厂房配电室维保、预防性试验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XY2016-N-G-0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城管综合楼配电室高压值班、维保及预防性试验,通安厂房配电室维保、预防性试验

三、采购预算: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

四、服务期限:2年。按实际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法人且具有承担履约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须在苏州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及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办公场所租房协议、固定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有效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检查后退还):

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投标单位提供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单位如为外地企业,须在苏州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及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办公场所租房协议、固定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具、设备等);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五、报名:如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有意向者,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6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时至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两天下午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两天下午16:00前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收据开具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下午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必须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到我公司财务办公室307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在规定日期后交纳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者逾期来公司换取收据的本公司也不予开具收据。如现金解款至银行的,必须凭银行解款单到公司换取收据)。

汇款退款及保证金查询:张会计(0512-********-1008、1006)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6月28日13:00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13:30时

接收地点:苏州新区科技城管委会会议室(培源路3号)

接收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13:30时

开标地点:苏州新区科技城管委会会议室(培源路3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月琴联系电话: 159******** 传真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9:30

业主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12-********

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

一、说明

1、说明

1.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投标单位

2、合格投标单位的条件

2.1独立法人且具有承担履约能力的;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9须在苏州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及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办公场所租房协议、固定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

3、投标委托:投标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受托人须持有《法人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3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7.2 投标单位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

问通知,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单位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8.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单位。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有约束力。

8.3为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单位。

9、投标答疑会

9.1投标单位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

9.2投标单位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单位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相关投标单位。

9.3勘察现场:

9.3.1 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单位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9.3.2 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4投标答疑包括招标人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单位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四、投标文件说明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单位不利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须按此顺序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11.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1.1投标函;

1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参加);

11.1.3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

11.1.4 投标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1.5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1.1.6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1.7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

11.2.11详细的维保管理实施方案(包含各岗位职责制度、工作程序、考核方案、维保方案、应急措施等);

11.2.12维保管理工作标准;

11.2.13管理人员表;管理人员学历、职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11.2.14维保人员安排计划、岗位分配情况;

11.2.15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11.2.16相关岗位维保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13.2.17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11.2.18维保保障承诺书;

11.2.19维保验收方案;

11.2.20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

11.2.21同类项目业绩表;

11.2.22对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1.3 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

11.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3.2投标单位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3.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1.3.4投标单位管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

11.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3.6投标单位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1.3.7投标单位以往承担的类似项目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单位须附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如合同文件等证明复印件);

11.3.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及人员上岗证等证明文件:

11.3.8.1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11.3.8.2其他可以证明投标单位资信、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1.3.8.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可根据银行格式提供);

11.3.8.4 最近年度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

注:1、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价格。

2、投标单位必须提交上述11.3.1~11.3.8款规定的资料。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分。

11.4 投标文件由11.1、11.2、11.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2.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独立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可合并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

12.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3.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维保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耗材、通讯器材、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管理、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2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维保服务计算综合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综合总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3.3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3.4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标段进行投标,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3.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3.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一天16:00前,按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规定使招标人收到并换取收据。

1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银行账号: 89060154800000300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汇款退款及保证金查询:张会计(0512-********-1008、1006)

14.3投标保证金只接收银行转账,拒收现金。

1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4.5落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凭我公司出具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业主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

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以转账的方式凭投标单位出具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

14.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4.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6.3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14.6.4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自开标日起3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单位按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

16.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以复印。

16.2.1投标函;

16.2.2授权委托书;

16.2.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6.2.4投标报价表;

16.2.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1投标书一为报价部分,一正四副。

17.1.2投标书二为技术部分,一正四副。

17.1.3投标书三为资格证明(包括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一正四副。

17.1.4以上投标书一必须单独密封,投标书二和三可合并后以合订本装订成册进行密封。

17.1.5密封袋的封皮上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一(或二、三)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7.2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17.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分正、副本而出现不一致的由评审小组确定处理意

见。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地点。

18.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8.4在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投标单位送达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撤销的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投标单位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

19.2投标单位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9.3投标单位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业主单位、投标单位代表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证机关等方面代表参加。

22.2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2.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公证员拆封验证,招标工作人员当众唱标。

22.4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人将作唱标记录。投标单位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组织;

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1.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1.2.2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1.2.3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21.2.4向招标委托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1.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1.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

21.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1.3.5配合招标委托单位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

22、评标内容的保密

22.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单位进行联系。

23、对投标文件初审

23.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23.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

23.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3.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3.1.4投标单位拒绝修正错误;

23.1.5投标单位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3.1.6投标单位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3.1.7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预算费用的;

23.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3.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合同的招标管理范围、质量和要求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委托方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4.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3.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4.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

23.4.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4.5投标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3.5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3.6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单位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投标的澄清

2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4.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单位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4.3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

25、废标

25.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5.1.1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的;

25.1.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5.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2 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6.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综合维保服务计划的先进性、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6.2.1维保等综合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

26.2.2维保等综合服务配备的人员;

26.2.3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26.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6.2.5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七、授予合同

27、中标单位的确认

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汇总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27.2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

27.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在收

到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未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8.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按投标单位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单位按原投标中标价承接本项目的维保等综合服务管理。

29、中标通知书

29.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29.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29.4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0、合同的签订

30.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与业主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30.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的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1.2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业主指定账户。

31.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合同开始履行、与原维保单位完成全部交接工作后,凭中标单位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其他事项

32、中标服务费

32.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付清。

32.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3、监督和公证

33.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3.2招标人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4、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一、投标函

投标函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耗材、通讯器材、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管理、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方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9、我方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10、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1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2、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位:联系人: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三、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

3.1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2)投标人按维保服务名称分项报价,每项维保服务报价中包括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维保所需的人员人工费、设备及配件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方)公章: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3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方)公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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