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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分销跟传销的区别

三级分销跟传销的区别
三级分销跟传销的区别

三级分销跟传销的区别

一:有没有产品的区别:

传销、是没有产品的,所以传销的生产链是不健全的,是不能够持久下去的。这就导致了传销的最大特点——“杀熟”,意思是指诱骗对象主要集中在“五同”,即同乡、同学、同事、同宗、同室,因为这些熟人更容易放松警惕。

三级分销、是在产品的基础上衍生的。所有想做三级分销的商家都必须要有正规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必须真实。商家必须拥有自己的产品,并且保证是国家允许同意出售的商品,商家本身要保证对产品的真实性。三级分销中的产品批发、销售是一个正常的微商销售流程,消费者想要得到产品必须要下单付款、然后坐等快递送货上门或直接上门提货。

二、巨额入会费的区别:

判断一个组织是不是传销,传销有个最大特别,就是不停的拉人头,对不断拉进的人以各种名义收取赞助或者会费来维持这个组织开销。而三级分销你只要下订单成为公司的分销商就可以了。

三、层级关系的区别:

传销、有组织有分出三六九等,等级越高获得的利润越大。按照组织者的说法,做到一定级别,就能年赚上百万元,跑车、别墅应有尽有。

三级分销、中有直接经济关系的只有三级,第一级分销商就是真

正把货卖出给消费者的人相对于传统直销中的零售商,第二级就是发展了第一级分销商的人,第三级就是发展了第二级的人,第二级和第三级就相当于传统直销中的批发渠道商。其中第一级拿的是商品销售佣金,第二级和第三级拿的是推广佣金。所以三级分销不像传销等级越高收入越多,三级分销是新型微商,是传统微商的升级版,做的是朋友圈的生意,基于朋友圈的传播,轻松将成千上万的粉丝变成你的分销商,迅速扩展销售渠道和提升产品知名度。

四、内部管理的区别:

传销——军事化管理。传销组织规定,每天5时30分起床,先是读书、背书;之后是开心一刻,要求每个人要上讲台讲一个笑话;最后是即兴演讲,目的是锻炼口才。很多人都会为这种新式体验、新式训练兴奋不已,感觉自己得到了重视,期盼自己的性格和人生可以由此改变。据了解,为了制造这种“磨砺意志”的假象,传销人员的生活都是很艰苦的。“家长”告诉他们,“会吃苦的吃一时苦,不会吃苦的吃一辈子苦,我们都在创业阶段,吃点苦又算什么。我们是带着有限的钱来做无限的事业,因此,我们要把钱花在刀刃上,而不应该花在享受上。”经过这样的说教后,传销人员虽然受着肉体上的折磨,但精神却极为亢奋,燃烧,仿佛自己正在踏上成功之途。

三级分销、管理是非常自由放松的。没有早九晚五的时间规定,没有打卡点到的行为规定,没有西装领带的着装规定,基本上分

销商的所有时间所有行为都是自由的。分销商的评判标准就是销量,只要你能把货物卖出去,你就没有任何限制。

传销不是企业销售产品的渠道模式,而是一种欺诈手段。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三级分销是一种无店铺销售方式,是营销渠道的一种。从其产生来看,是营销渠道的一种创新,但是它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其实践的成功与失败往往与企业战略、产品选择、市场定位以及相应的宏观环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分销、营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的魅力之源其实可以简单归结为三点:双赢体制的贯彻、温馨的直销文化和巨大的适应能力。 在部分国家,直销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 单层次直销有实际产品,多劳多得的非金字塔模式,不限制人权、自由,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戴尔模式);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直接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是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与自由的非法模式。 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多层次直销是传销,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多层次直销属违法行为。 传统直销五大缺点 1、产品低价高卖,消费者难以接受。 2、直销商要赚到钱就要不断的推销。 3、必须送货。 4、容易囤货,产生削价竞争。 5、业绩压力。 两大严重问题 1、传统直销是以销售为导向。直销公司要照顾的是直销商,而不是消费者。每一个直销商做直销,目的是为了赚钱。但在直销里,赚到钱的永远只有金字塔中上层的人,下层的人是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的。如果直销商赚不到钱,那就会另谋出路。直销的金字塔是不会从上层开始崩溃的。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下层的直销商难以赚到钱,就会从下层开始崩溃,而上层的直销商就会面临组织萎缩,收入减少,甚至出现崩盘。 2、传统直销顾客续购率不高。 新型直销 直销将回归三个核心,实现两个突破,最后达到一个统一。 一、回归产品核心; 二、回归服务核心; 三、回归教育核心。 一、实现营销模式的突破; 二、实现企业形象的突破。 必须在营销策略上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与规划。 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定义

最新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精选.

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XX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小区派出所、XX 镇综治维稳中心的指导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切实加大了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社区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净化了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XX社区20××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构,制定相关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五是深入辖区,认真摸排,认真领悟,加强学习。 二、抓住重点,打防结合 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

三、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1、XX社区20××年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写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一年来在社区辖区范围内没有发生传销组织活动的迹象。 3、存在问题主要是辖区商住小区较多,又在城郊结合部,管控相当困难。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加强协作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XX社区明年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依然在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而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争创无传销和变相传销社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

传销的危害心得体会

传销的危害心得体会 在这项条例中确定的传销行为便是将传销细化,形象化,具体化.条例中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传销与传销的误区,下面介绍下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矗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

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但是直销行业也是混乱的,许多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的公司也在运作,甚至几家经过批准的直销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也是违规操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提高警惕的,因为他们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一、如何查询正规的直销公司? 登陆: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 二、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区别? 直销企业拿到直销牌照之前和之后,产品未变,奖金制度未变。没拿到牌照之前一直处在传销阴影之中,拿到牌照之后就是直销。 所以有人说,直销是升级版的传销,是合法的传销。还有人说,拿到牌照的就是直销,没有拿到牌照的就不合法,可能就是传销,可能随时会被打击。 三、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

例》,是 否滞后于现实? 大多数已拿牌的直销企业,一直采用多层次(超过三层),团队计酬,并且有较高的入门费。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以上行为都明显违法,也就是说,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几乎所有的拿牌直销公司都在违规经营。 四、直销税收 1、直销企业的相关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2、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没有这项制度,直销企业和直销员有大规模有组织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嫌疑,如果金额巨大,不仅面临经济处罚还要面临刑事责任,后果极其严重。 ***************************************************

**************************** 看到以上内容,您是否蒙了?到底如何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有没有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企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严格按照税务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些企业就可以视为合法的直销公司,反之,这些企业肯定是违法企业。 本人总结这么一句话:事情合法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逃税偷税漏税;事情不合法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传销。 换一句话就是,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起码减少了一个被处罚的理由,多了一层保护。不给国家纳税,不给国家做贡献,国家凭啥保护你。 正规的直销公司,肯定不会冒如此巨大的法律风险,他们肯定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只有居心叵测的公司,才不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又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企业高层的内心其实极其恐惧,因为随时会被扣上公开大规模有组织偷税漏税逃税或者非法非法传销的帽子。

传销、直销及三级分销法律辨析

传销、直销以及三级分销 一、概念 1、直销 (1)定义:《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2)设立条件:《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2、传销 (1)定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表现形式:《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及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半年总结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半年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了打击传销工作方案,这半年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了对传销活动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三次集中排查摸底,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600余人,调查出租房30多户,在来宾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城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与辖区单位进行协调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辖区范围尚未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租用我社区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二、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社区干部进行了几次宣传,并在社区内悬挂了打击传销宣标语,印发了300份有关传销危害性材料,在社区办公室设立打击传销宣活动咨询台,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三、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社区范围内集结。 由于我市加强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社区转移,我社区干部加大了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社区参与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何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外来人员在我居从事非法传销的居住点进行清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告诫违法分子,不要再继续搞违法活动;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

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按照县委、政府领导要求,拟定了打击非法传销专 项行动整治方案,上报政府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期邻县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致使大量传销人员蜂涌至我县,这些传销人员大都文化程度较低,受传销头目的欺骗,由于身无分文,虽经宣传教育,仍有部分滞留于蒙。部分传销头目转移居住点,并让传销人员互换住房,给我们 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五、下步工作重点 1、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度,做到露头就打,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抓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强有力措施,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 气候。

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很多消费者都会困惑与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区别,甚至有的将三者混为一谈。下面笔者就概括性的介绍下三者的定义、特征、区别及案例。 一、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定义: 什么是网络直销? 网络直销是指生产厂家借助联机网络、计算机通信和数字交互式媒体且不通过其他中间商,将网络技术的特点和直销的优势巧妙地结合起来进行商品销售,直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系列市场行为。开展网络直销有三种主要方式:直销企业建立网站直接网络派送和电子直邮营销。 什么是直销? 所谓直销即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网络直销、直销、传销三者的特征: 网络直销的特征: 网络直销没有营销中间商,商品直接从生产者转移给消费者或使用者。网上直销有订货,支付和配送三个功能,它一般适用于大型商品及生产资料的交易。 直销的特征: 1、服务个性化。由于直销产品比较特殊化、个性很强,需直销人员讲解、演示、试用,所以要求直销人员根据产品和消费者的要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2、就业简易化。直销人员的就业门坎较低,它需要付出的是少量的金钱和时间,而且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省略了很多成本。具有推销能力都有机会成为一名直销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一、传销定义的演变 传销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哈弗大学数学系的两个学生,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他们天才的把数学倍增原理用到营销上,并获得了惊人的效果,在美国这种行销模式就叫做传销,在日本和台湾叫做行销,在其他地区叫做直销.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自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顺风跟进,他们打着传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到传销队伍中来。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没有挣到什么钱,到最后反而血本无归,有的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社区XX年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社区XX年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XX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小区派出所、XX镇综治维稳中心的指导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切实加大了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社区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净化了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XX社区XX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构,制定相关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五是深入辖区,认真摸排,认真领悟,加强学习。 二、抓住重点,打防结合 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

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 三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1、XX社区XX年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写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一年来在社区辖区范围内没有发生传销组织活动的迹象。 3、存在问题主要是辖区商住小区较多,又在城郊结合部,管控相当困难。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XX社区明年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依然在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争创无传销和变相传销社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国家

传销十大歌曲及歌词

传销十大歌曲及歌词 NO.1《出人头地》 上榜理由:这是非法传销行业的行歌,几乎每个加入非法传销的人都要学会唱。而且几乎每天都要唱。“为了出人头地,我们一样来到这里。新老朋友的热情,让我难忘记“。从事非法传销的大多是应往届大学毕业生,打工仔。短期的暴富,恰恰弥补了大学生们找工作艰辛无助,打工仔打若干年仍一无所有的窘境。新老朋友热情得可以为你端茶倒水,洗脚洗衣服,嘘寒问暖。甚至以下跪的方式恳求你留下来把这个”好行业“看懂,然后加入。”我们“的认同感和集体归属感,使这首歌广为流传。 NO.2《梦》 上榜理由:这是非法传销行业的行歌之二,它提到了“母亲,父亲“。中华名族的优良传统”孝“被发扬出来了,亲情,友情,爱情,亲情永远是排在第一位。从事非法传销的人员越来越年轻化,这首歌以亲情以孝的名义,确实使很多”浪子“在传销组织里”自我改变“得很好,为了父母,他们可以每天吃土豆白菜,睡大通铺,幻想有一两年后的某天衣锦还乡孝敬父母。 NO.3《倒歌》 上榜理由:这是非法传销组织在大课堂开课前,主任级别(C级别)必唱的歌曲。歌词颠三倒四,好像在说我们就是在将“传销”和“直销”颠来倒去,安能辨我是雄雌?“千万个月亮一颗星,千万个将军一个兵”,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在从事这个行业。我不是最聪明的,也不是最笨的,就把自己放在中间。反正这么多人都在从事,何况还有这么多亲朋好友也在做,要失败也不是我一个人,我就傻傻呼呼的跟着干呗! NO.4《世上只有妈妈好》 上榜理由: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不知赚取了多少人的眼泪。再五音不全的人,再不会记歌词的人这首歌总会唱两句吧~!不会也不要紧,老板们会带着你唱,鼓励你唱,他们称之为“世界上最流行的歌”。 NO.5《打工行》 上榜理由:“离开家乡爹和娘,背起行李走远方”,打工仔又称“农民工”,多少人涌向大城市,他们也是非法传销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没有文凭,没有社会背景,从事的大多是些体力活,受尽冷眼,缺乏社会保障。而传销组织,虽然吃住差,从来没有骂人打架的事情发生,但彼此间相互尊重,相互关心,满足了无数人自尊的需求。这首歌唱出了在传统行业种打工的种种辛酸,相对体现了传销这个行业的“和谐”。 NO.6《感动天感动地》 上榜理由:“感动天,感动地,为何感动不了你”,对于新朋友,他们会为你洗脚,为你递牙刷递毛巾,天冷了最厚的衣服会加到你身上,下雨了无数不多的雨伞会为你遮雨,其他的人淋着雨陪着你走。碰到新朋友生日,老板们会为你精心准备一个“别开生面”的生日PARTY,买一些好吃的零食,每人为你唱一首歌。要知道他们平时只是吃土豆白菜,十几个人才一矿

2020年整理《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解读.doc

《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解读 【按】XXXX年,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使我们规范直销行为和禁止传销行为有了明确的法规依据。为了让大家更好地掌握两《条例》,法制处对两《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较为通俗的解读,以便于大家进行学习。当然,以下内容并未详述两《条例》的全部内容,并能不代替对《条例》的学习。另外,由于时间仓促,《解读》或许并不完整;同时,《解读》纯属个人对法规的理解,见解或许有失偏颇,望见谅。 一、何种行为属于直销? 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就是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根据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条例》则把他们称为直销员。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二、何谓传销?传销都有哪些表现形式? 参照近年来国务院打击传销的一系列文件,结合近年来的执法实践,《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作出了界定,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任何行为都属于传销。同时,为了便于理解,条例还列举了传销的三种表现形式,即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以及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 三、直销与传销或变相传销的区别 新出台的两《条例》首次区分“直销”与“传销”,简单地说,传销或变相传销与目前的直销概念有三大区别:首先,传销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其次,传销通过多个“上线人员”与“下线人员”之间的网络结构进行;最后,传销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对非法传销明确定义

对非法传销明确定义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准直销企业喜迎直销法出台转型巨头低调回应 在经历反复权衡与激烈博弈之后,中国政府终于决定了如何来管理引起巨大争议的直销业。 昨日,记者从各种渠道获悉,8月1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两部直销法规核心文件《直销管理条例》与《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已于前日由温总理签发颁布令,昨日(9月1日)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正式发布。其中,《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将先于《直销管理条例》一个月生效。最新消息称,两部法规已在前晚开印,昨今两日如计划印发各相关部门。 另据悉,为配合未来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将专门成立一个类似直销监管局的独立机构,该升级后的机构将是一个与公平交易局同等建制的正局级单位,目前该机构成立计划已提交中央编制办。 “打击非法传销,抑制灰色地带企业的发展,规范行业发展,履行入世承诺。”一知情人士认为,这两部充分体现着政府先管后放思路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政府长达8年的直销监管历程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明确界定“非法传销” “针对某些可能扰乱市场的行为,该条例采取了…加法?以尽量避免直销开放可能给市场带来的隐患”。同时,王万军认为,新出台的这两部条例清晰划分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将纯粹的拉人头以及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纳入重拳治理之列。 同时,由于计酬方式是国家行政职能管理部门鉴别直销和非法传销的最根本依据,王认为,《直销管理条例》也通过对直销体系的奖金计酬方式作出严格的规定(具体表现为:直销员所获得的佣金只能来自于其直接销售额;各种形式的奖励、佣金、其他物质奖励的总数不得超过其销售额的30%)表明了政府一个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场。 准入门槛作为一条硬性规定,亦把非法传销企业挡在门外,为直销市场过滤一批不具有资格的企业。据悉,新规对准入门槛作出如下规定,申请从事直销的企业需要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并缴纳最低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在年销售额上也有要求。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

直销、传销与网络营销

直销、传销与网络营销 说起直销,人们肯定会说,不就是从工厂生产产品然后直接卖给消费者吗,这句话非常正确。然而直销在演变中也发展出几种形式,一种是工厂自己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另一种是工厂把产品给业务员,让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第二种形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之后,以后就不会在发生任何关系;另一种就是业务员不仅把产品卖给你,而且把你发展成业务员,你作为业务员把商品卖给消费者,消费者则变为业务员。这样一种通过把商品卖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变为业务员的一种商业模式就是传销也可以成为网络营销。 说起传销,大家肯定会毛骨悚然。对传销太可怕了,传销有各种形式,比如这个业务员把产品卖给消费者,消费者不仅得花钱买产品,而且还得成为业务员,这个业务员再把产品卖给其他消费者,如果这个业务员想要赚钱的话,就得在前一个业务员卖给他的产品价格的基础上把价格抬高。当每经过一个业务员把商品卖出去后,商品的价格都会相应增加,当商品的价格远远大于商品的实际价值时,那么肯定有消费者不愿意买,业务员要赚钱就有可能做出一些强买强卖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包括:骗消费者到业务员的住所,消费者不买就不给饭吃,或者是辱骂、殴打消费者。而且发展出来的业务员就跟之前的业务员是同行了,同行之间肯定交流比较密切,慢慢他们会形成一个团体,如果关系跟密切的话形成组织,包括上级领导,下级领导,下级业务员等等,这样的一个组织我们成为传销组织。 传销组织在卖产品并且发展业务员的时候,为了想方设法让消费者成为业务员,会用各种手段,包括对消费进行思想灌输,恐吓,打骂,性贿赂,建立友谊等来让消费者加入传销行业。给消费者配一个男师傅和一个女师傅,每天不断的给消费者聊天,聊行业,或者让消费者跟女师傅发生关系。被骗入到传销组织的人,还会享受到传销组织的特殊照顾,那就是除了上厕所他们不能代替你之外,其他一切,你都不必做,你可以让他们来为你做,比如你要喝水,要让别人给你倒水,把杯子拿给你。一般消费者如果被骗入传销组织,操作良好纪律严明的传销组织都会在来到传销第21天之后把你送走,如果消费者在这期间觉得这个组织能给他带来金钱、人脉、能力、安全感就有可能加入传销组织。有的操作不正当的传销组织,会一直把消费者关起来,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当然每一个被骗入传销组织的人,都会失去人身自由。 加入传销的消费者,就已经是业务员了,作为业务员,传销组织会给他各种利益,并且留住他,让他呆下去。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的阅读参考,可以借鉴的哈。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范文一:今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 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 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 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

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

非法传销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传销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经营罪,是指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非法传销行为的认定,有着特定的法律标准。下面由为你详细介绍非法经营罪里的传销的相关法律知识。 非法传销行为的认定的标准传销是指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经营方式,它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节约成本方便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对于传销,我国政府先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态度:首先是严格监管(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73号令《传销管理办法》);之后鉴于“市场发育程度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有关管理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手段比较落后,一时难以对传销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故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国务院1998年4月18日发布10号令《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不容忽视的是,我国目前在各地泛滥乃至猖獗成灾的传销经营已大量演变成国际社会普遍禁止的“老鼠会”和“金字塔销售方式”。非法传销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但刑法对其没有加以明确地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批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225条第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此解释看来,第1款是对情节严重的传销行为的入罪解释,第2款是对实施情节严重的非法传销行为触犯两个刑法上的异质罪名时按重罪论处的规定。根据此复的精神,对1998年4月18日后发生的情节严重的非法传销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没有问题,第2款实际上也是刑法理论中想象竞合犯的情形。 存在疑问的是,对于1998年4月18日之前发生的情节严重的非法传销行为如何处理?严格意义上说,是不能按非法经营罪论处的。因为在此之前,传销行为是符合国家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不仅中央立法而且地方立法均有规定。在行为方式上,传销行为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 需要明确的是变相传销的理解和把握: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概括为四种,即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其他变相传销行为。 当然,传销行为与变相传销行为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出现新的变化,执法时可参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认定。至于非法传销行为的情节严重,理解上应该从传销数额、传销后果、造成影响多方面加以综合衡量。

区分直销与传销的五大要点

区分直销与传销的五大要点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区分直销与传销的四大要点: 一、在法律方面。直销是一种合法的销售商品的经营活动;传销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是一种欺诈活动。直销活动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调整,传销活动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查处。 二、在招募人员方面。直销招募的对象是有条件限制的,不得招募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等人员为直销员。传销招募的对象一般没有条件限制。 三、在培训方面。 1、培训内容上,直销培训的内容包括《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提示、直销业务知识,客观介绍企业的情况和报酬制度。传销培训多数打着“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名义,宣传快速发财致富、许诺能够获得高额回报,传授发展下线的方法。 2、培训形式上,直销培训是正常公开的活动,直销企业将事先在公司网站公布培训信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购买商品为条件。传销培训一般是暗中、私下进行,诱骗参加人员交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 3、培训场所上,直销培训的场所有具体的限制,如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 4、授课人员上,直销培训人员不从事直销销售,其培训员身份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直销企业网站公布;在培训时将佩戴所属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培训员证》。传销培训的授课人员一般都从事销售活动,是传销组织网络的一员,有的是传销网络的上线、传销团队的头目和所谓“成功人士”,培训时不出示或根本没

非法传销的特点及打击对策

非法传销的特点及打击对策 摘要: 自从直销从19世纪中叶在美国出现,这种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经营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这种商业经营模式也进入我国。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完备,管理手段相应落后,这种经营方式很快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们利用传销大肆从事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时至今日,非法传销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顽疾,极大的危害了公共秩序和安全,在今天这个将传销列入刑法呼声越来越高的时候,本文就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法律界定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关键词:非法传销形成特点打击对策 一.传销的含义及其表现 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不仅组织严密,还充分利用人性的弱点制定出了一整套的工作方法,主要表现为以下二个方面: 1、利用人民群众急于发财的心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加快,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部分地区经济上的差异,犯罪分子充分利用部分人民群众急于发财、想一夜暴富的心理,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利用传销或者非法传销手段,大肆非法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和公众存款,来达到组织者牟取暴利的目的。

2、注重精神麻醉。从掌握的情况以及已破获案件的情况来看,非法传销的组织非常注重从思想上、精神上来控制、麻醉传销人员思想行为。非法传销组织无论大小每分支机构必备的两个部门,一是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传销人员缴纳的钱款,统计传销人员所谓的业绩;二是培训部门:主要负责对参与传销人进行思想上的麻醉。主要采取“奖励兑现会”、“骨干旅游”、“讲座”、“上课”、发视听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由专职或兼职“讲师”、“业务突出骨干”现身讲课。宣讲的内容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所运用的市场营销基础理论和商品直销的操作程序,典型事例。长期大量的精神灌输,使传销人员幻想不久的将来,自己会成为富翁级人物。从根本上讲,传销组织的理论培训是造成参与传销人员痴迷于传销的最基本、最主要的主要手段。 一.传销的特点 随着打击力度的逐渐加大,现阶段的非法传销,组织上更为封闭、活动上更为隐蔽、传销人员更为分散,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犯罪手段的科技性。非法传销组织为了提高传销的效益和逃避监管、打击,往往最大限度的利用起现代化通讯、物流方式和工具。组织者之间通讯*手机,客户名单及订货单传递用传真机,传销款用银行卡异地存取,发货用邮政包裹,传播信息通过英特网等等。现代化工具的运用,使现阶段传销隐蔽性更强,传销款汇集的速度更快。 5、传销形式的多样性。虽然非法传销组织的目的是吸收公众存款,但其打着传销的幌子在形式上的表现是五花八门的。比较典型的是利用非法成立的公司或地下组织吸收公众存款。也有通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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