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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案例: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职业病案例: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职业病案例: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一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2020年10月24日,蚌埠市某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生产环境中产生的一氧化碳的浓度进行了现场快速测定,在明确事故原因后,提出了处置措施。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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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2020年10月

24日凌晨4时50分,蚌埠市某玻璃有限公司二车间三楼煤气发生炉加煤装置出现故障,维修人员马某维修作业时,落入煤仓,在场的二楼烧火工李某、朱某发现后,先后进入煤仓救人,均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此3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另3名职工在事故现场也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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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职业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调查了解到该玻璃有限公司有2个车间(二车间、三车间)正常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进厂→称量、验收→爬坡料斗→窑头料仓→烧火(一氧化碳发生炉)→熔化池熔化→成型→退火等。发生事故的是二车间三楼煤气发生炉。

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0月24日12时许对发生事故的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及未发生事故的三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的7个作业点进行一氧化碳浓度测定。结果显示,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事故发生后已停产8

h)、三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和工人休息处3个检测点一氧化碳浓度均超过了国家卫生标准限值(2020),二车间一氧化碳检测浓度为37.5

mg/m3(事故发生点);停产改造后,添置了作业场所通风排毒设施及警示标志,加强了作业场所自然通风,10月25日14时进行复测时一氧化碳浓度已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限值。11月5日更换事故发生点二车间一氧化碳发生炉后,对其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3

患者情况与救治经过

10月24日凌晨,6名中毒患者被送往解放军123医院救治。其中,3名严重中毒者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另3名患者入院时有头晕、心慌、胸闷伴神志恍惚、恶心、呕吐等症状,经血常规、血液生化检验、心电图、胸片检查后,结合流行病学资料,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通过高压氧仓治疗及脱水、营养神经、扩血管改善微循环、促进脑细胞代谢、保护脑细胞、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3名患者脉搏、血压、体温均正常,于10月29日痊愈出院。

4

中毒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造成本次一氧化碳中毒严重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企业没有给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人作业场所环境监测资料;②作业工人缺乏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对一氧化碳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接受过相关的知识培训;

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缺乏职业卫生教育,检修时个人未佩带防护用品;④密闭通风排毒设备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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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很多安全卫生隐患,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混乱,领导对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不重视,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有毒作业场所进行有

害物浓度检测,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观念淡漠,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多有发生,主要原因是违章操作,安全意识不足,笔者认为建立健全企业安全保护制度和措施,加强工人安全操作规范应是当务之急。

为防止再次出现类似事故,总结本次经验教训,要求厂方今后做到:①作业现场必须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②企业可购买一氧化碳检测仪并进行定期监测。发现浓(强)度超标的设备和岗位,应及时查找原因,以确保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卫生标准,从而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③经常检查一氧化碳发生炉加煤装置,确保加煤装置无一氧化碳泄漏;④作业场所工人配备个人一氧化碳防护用品;⑤添置作业场所通风排毒设施及警示标志,加强作业场所自然通风;⑥对在岗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工人到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⑧建立健全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⑨及时开展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诊断工作,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监督部门应承担起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依法监管工作。继续做好对有毒有害作业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预防性审核,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检查次数,对有毒有害作业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监测;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及时进行行政处罚,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这是消除有毒有害作业企业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和用工制度的改变,职工就业的流动性增大,一些危害性较大的行业和生产企业向乡镇、不发达地区转移,生产工艺也是落后和先

进并存,使得危害因素错综复杂,因此确立政府领导、卫生监督、企业自律、职工参与的法定关系势在必行。如何使企业负责人及工人切实掌握职业卫生防护知识,提高应急救援及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各种急性中毒的发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也是职业卫生工作者今后工作的重点。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典型案例选编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典型案例选编 ※案例1 某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案情简介] 2005年3月7日,常熟市卫生局派员对常熟市××电镀氧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镀铬、镀镍等电镀加工,存在铬酸、硫酸、盐酸、硝酸、其他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该公司未按规定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37名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未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市卫生局予以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

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案已在规定时间内顺利结案。 [案件分析] 2004年度,市安监、卫生、环保、公安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本案当事人虽然按时参加了市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但迟迟未有整治的实际行动。当事人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未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并且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反映了其职业卫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漠视。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一是体现“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二是可以警示其他用人单位,在组织开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组织从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将会受到法

律的严惩。 ※案例2 某企业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案 [案情简介] 2004年3月2日,常熟市卫生局接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王某某等人职业病诊断的报告”,常熟市某公司王某某等5名职工被诊断为苯中毒,另有4名职工为观察对象,市卫生局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包装盒、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使用的胶水粘合剂中存在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仅提供了普通的纱布口罩。常熟市疾控中心于2003年3月对该公司车间空气中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该公司生产车间空气中苯、

化工煤气中毒事故案例分析(内容清晰)

案例分析 2014年5月20日23时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造气车间更换蒸汽缓冲罐过程中,发生了一起煤气中毒事故,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作业中,一名维修清理人员在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罐内作业中毒晕倒,随后一名管理人员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进行施救并中毒晕倒,工厂随即组织相关人员将两人施救后送往医院,该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一名救援人员受到轻微中毒伤害,经救治已出院。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修作业未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 1、问:《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有哪些内容? 答: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2、煤气的主要含量是什么?有什么危害?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可容许的安全浓度是多少?燃烧爆炸限值是多少? 答:煤气的主要含量是CO。一氧化碳(CO),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血液内,与血红蛋白(Hb)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COHb)。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不仅降低了血球携带氧的能力,而且还抑制、延缓氧血红蛋白(O2Hb)的解析和释放,导致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严重者则可能危及人的生命。心脏和大脑是与人的生命最密切的组织和器官,心脏和大脑对机体供氧不足的反应特别敏感。因此,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机体组织缺氧,对心脏和大脑的影响最为显著。 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可容许浓度为30mg/立方米。 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12.5%~74%。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范围(口径)越宽,危险性越大。3、如果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该如何设置?答: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应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一、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一旦泄漏,可燃气体可能

职业病防治法(标准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起施行。 答:2002年5月1日 2.《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答:预防控制 3.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原则是()。 答: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答:职业活动 6.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答:卫生 7.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条件中,不作为界定法定职业病基本条件的是()。 答:接触职业危害因素5年以上 8.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每年()月最后一周。 答:4 9.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答:职业卫生 10.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答:申报 11.没有证据()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答:否定

12.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称为()。 答:生产性粉尘 13.()措施是防治尘肺的根本措施。 答:工程技术 1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由()承担。 答: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5.为有效地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每个健康监护体检项目应明确规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是()。 答:职业病、职业禁忌证 16.用人单位在健康监护中的责任和义务哪项是错误的? 答:用人单位可以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7.应进行上岗前检查的是()。 答:以上都是 18.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应当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汇编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汇编 2014年6月

案例一:农民工为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28岁的张海超从2007年8月开始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张海超工作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工作三了年,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 +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试题及答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3 作者:安全文化网文章来源:安全文化网点击数:703更新时间:2008-4-16 某化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于2004年9月1日颁布运行,并于2005年6月通过认证审核并取得认证证书,2005年 12月通过第一次监督审核。 单项选择题 1.认证审核又称为(C)。 A.第一方审核 B.第二方审核 C.第三方审核 D.以上都对 2.—般情况下,该单位第二次监督审核应安排在( B )。 A.2006年6月 B 2006年12月 C 2007年6月 D 2007年12月 3.该单位应在(C)进行复评认证。 A 2006年 B 2007年

C 2008年 D 2009年 多项选择题 1.该化工厂在取得认证证书之后,出现(A、B)时需要临时追加监督审核。 A.出现重大生产事故 B.生产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变动 D.《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做了局部修订 2.每年评审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时应充分考虑以下(A、B、C、D、E)因素,以确保方针实施与实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A.所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B.企业自身整体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C.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具备资质活动及其所带来风险的特点 D.企业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E.员工及其代表和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3.体系运行中,员工有权参与的活动有(A、B、C、D)。 A.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及评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决策 B.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程序的制定与评审 C.事故、事件的调查及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等 D.对影响作业场所及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变更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0某杀虫剂厂有毒作业分析

最新整理一氧化碳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最新整理一氧化碳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一氧化碳中毒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获救的。编制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中毒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本项目所有从事生产的员工,在工作场所有人员一氧化碳中毒时,承担对他人一氧化碳中毒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现有人一氧化碳中毒时,承担对外人一氧化碳中毒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二、模拟演练情况 项目煤气站发生一氧化碳泄漏。 三、演习的时间 演习时间定于20xx年3月27日. 四、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组织机构(总指挥) 总指挥:王乃江 主要责任: a、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急救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急救工作。 副总指挥:鲁长秀 主要责任: a、组织应急急救工作; b、协调各部门统一调度工作; c、负责调查、监测及急救方案的确定。 现场指挥:李忠吉 主要责任:

a、传达、联络各部门演练人员,负责交通救援线路的畅通及现场警戒; b、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事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c、协调与当地医院、公安的沟通,负责演练资料搜集、等工作。 2、各组职责: (1)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确定救援方案并组织人员车辆施救,抢救中暑人员; (2)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抢救中暑人员,视伤情决定在现场或就近医院急救,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警戒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领导指令和疏导交通线路,对外联络告知现场发生的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并记录演练全过程。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听从指挥部领导的指令,安排救援演练车辆的调派以及应急资金的及时供应。 各组人员组成 事故处理组:汪德胜、王新刚 医疗救护组:刘超、崔长春 警戒联络组:王立申 后勤保障组:张红、许莉 五、演练程序: 模拟事故:张允胜模拟一氧化碳中毒。 1、事故发生 10点整,发生一氧化碳泄漏,中毒倒在地上。 3、处置过程 1、10时5分组长发现险情后,立即通知车间。 2、10时6分车间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安全负责人李忠吉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排就近的医院准备救援。 3、10时10分现场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从上风处进入现场。立刻切断泄漏源。将中毒员工抬至空气新鲜处,防止二次伤害,并等待医疗救护组施救。 4、10时13分现场警戒组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保护事故现场。

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学习文件编号:2014031 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学习记录

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一、煤气中毒事故 1、武钢集团鄂钢公司“10?18”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事故经过:2008年10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武钢集团鄂钢公司能源动力厂热力车间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中毒14人,其中死亡4人,其余10人轻度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煤气防护人员违章操作,在检修作业中关闭DN1200煤气眼镜阀前面的蝶阀,以减少煤气冒出量时,误将蝶阀打开,致使煤气压力过大,造成高炉煤气从眼镜阀开口处大量逸出;煤气防护人员在高浓度煤气危险场所未能有效使用呼吸器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河北遵化港陆钢铁有限公司“12?24”重大煤气泄漏事故 事故经过:2008年12月24日上午9时左右,河北省遵化市港陆钢铁有限公司2号高炉重力除尘器泄爆板发生崩裂,导致44人煤气中毒,其中17人死亡、27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作业现场缺乏必要的煤气监测报警设施,没有及时发现煤气泄漏,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事故发生前,炉顶温度波动已经较大,但没有进行有效治理,仍然进行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3、山西临汾志强钢铁公司“8.24”高炉煤气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8月24日,1#高炉烘炉由2#高炉供煤气转为3#高炉供煤气,2#高炉休风以后,3#高炉煤气管道需打开向1#高炉供煤气。在关闭

3#高炉煤气管道的煤气蝶阀后,打开其后的眼睛阀的作业过程中,4个作业人员中毒,监护人和赶来救援的值班工长也中毒。其中3人死亡,重度中毒1人事故原因分析:违反“冒煤气作业,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的规定,眼睛阀没有完全切断,错误地判断煤气管道内没有压力,作业场所没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4、山西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9·18”煤气中毒 事故经过:2009年9月18日强盛铁合金临时停产检修,要检修东烧结阀盖密封箱体盖板等。10时许高炉休风,16时25分后高炉复风,此时烧结平台下阀盖密封箱体内进行焊接作业的3人中毒,1人焊好盖板爬出人孔时中毒,平台上配合检修者立即去关煤气阀门,将阀门关闭后自己即晕倒在阀门平台区,此次,造成4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在检修前,甲班没有按规定关闭煤气阀门、打开放散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乙班在没有办理工作票、没有确认煤气阀门的状态、没有进行箱体内煤气浓度检测、没有准备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指派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安排组织人员进入箱体内违章作业; 5、新余钢铁公司“12·6”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12月6日,新余钢铁公司焦化厂2#干熄焦的旋转密封阀出现故障,三名协助处理故障的焦炉当班工人中毒死亡;1人未佩戴呼吸器进行施救,中毒死亡;最终共导致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三名焦炉当班工人在巡检工还未关闭平板阀门的情况下打开2#干熄焦旋转密封阀人孔进行故障处理,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气体主要成份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等)从打开的人孔处冒出,造成中毒事故,违反该厂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粉尘: 新华网郑州2009年9月16日电(记者单纯刚)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张海超16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张海超说:“我的工伤赔偿问题在新密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得到解决,目前已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我自己也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张海超告诉记者:“虽然经历了种种曲折,事情最终有了结果,我的几个工友也在调解之下得到了相应赔偿,各个程序都特事特办地解决了,我很幸运被关注,但也更希望有关部门更多地关注和重视生活在社会各个角落的农民工群体。” 今年28岁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因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

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河南省卫生厅和郑州市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及善后工作的同时,依法追究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毒物: 东莞塘厦镇一家手机屏幕厂生产部的员工陆续出现四肢无力、麻木等症状,至2014年4月11日已有10名员工疑似正己烷中毒住进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治疗。昨日上午,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医院住院部还有8名长安镇一家手机屏幕厂员工住院,院方证实也为疑似正己烷中毒,“没有特效药,只能对症治疗”。 据东莞市旭顶光电有限公司(位于塘厦镇)多名出现病征的女工介绍,工厂大约有200名员工,出现病征的员工均在生产部工作。主要的生产环节为:用抹布蘸上俗名为“抹机水”的液体,擦拭手机屏幕表面,一方面可清洁,另一方面这种液体很快干燥,方便贴膜等下一步生产工序。 据住院女工介绍,今年春节后,有辞职的女工因为四处求医,做过“肌电图”检查后,检查的医生说怀疑是职业病,要求到职业病医院检查治疗。随后,多名女工到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检查,被诊断

煤气中毒事故案例

煤气中毒事故案例 某公司炼炼铁车间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3名值班的煤气巡检工和前来抢救的3名值班人员煤气中毒,幸亏发现和救治及时,没有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事故经过: 某公司炼炼铁车间40m平台煤气回收巡检值班室3名值班人员正在值班。6点05分,3名值班人员中的冯某某,说肚子饿了,想吃点东西,于是站起身准备到食堂买饭。另一位值班人员汪某某感觉憋闷得难受,也想到食堂买点东西,站起身也准备走。2人站起身后感觉头重脚轻,迈不开步。到了此时值班的3人还没意识到有什么异常,因为新购进的德国德尔格一氧化碳报警仪没有发出警报,一点动静都没有。另一位40多岁的巡检工章某敏感些,他意识到可能有煤气泄漏,出现煤气中毒,于是抓起桌上的对讲机大喊:“快来救我们,40m 平台的人都中煤气了!”当班巡检班长和2名工人听到了呼救,直奔40m平台煤气回收巡检值班室救援;同时该厂调度室也听到了呼救,通知应急人员迅速组织救险。煤气回收巡检值班室方圆几十米区域煤气弥漫,值班室内的人都被熏倒在值班室外,前来救援的3人因未佩戴空气呼吸器,也被熏倒。就在此时,该厂煤气防护站人员接到厂调度站的紧急通知,佩戴氧气呼吸器及时前来救援,将煤气中毒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位置,及时施救,中毒人员渐渐有了意识。经过检查发现逆止阀的检修孔渐渐弥散开来,造成煤气泄漏。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值夜班的3名工人的主要任务是每2小时巡检一次工艺设备,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厂调度室并联系处理。在值班室周围,粗大的煤气回收管、回水管、回水阀、风机阀等大型设备纵横交错,是炼铁辅助设备的重要区域。冯某等3名值班工人接班后,打着手电巡检了一遍设备,便再没走出值班室,没有按照规章制度按时巡检,放弃了巡检责任。煤气泄漏后,竟丝毫没有察觉。 为了预防煤气泄漏,该厂专门为巡检人员配备有高效微型煤气报警器。煤气报警器是从德国进口的新一代德尔格产品,属国内灵敏度最高的报警器。由于有先进的报警器保驾护航,还从来没发生一起纰漏。在煤气严重超标的情况下,为什么煤气报警器没有报警?这是调查需要查清的问题。调查组勘察事故现场后,对煤气报警器进行测试,任凭烟气喷吹,报警器毫无反应;取出电池测定,电池没电子。从电池状况判定,已经不止一个班次没电了,但是无人报告,也无人发现。按该厂交接班制度规定: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首先察看煤气报警仪器灵敏度。如果报警器没电,早就应该发现,由于值班人员的麻痹大意,一直未能发现,规章制度和报警器都形同虚设。调查人员换了新电池后,报警器状态正常,反应灵敏,声光响亮,报警及时。报警器没电没有及时发现,应执行的巡检制度不落实,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锰系公司宋志斌)

50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50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市××工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案情简介〕 2007年5月18日,省卫生厅给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迅速调查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通知”(督办[2007]5号),称“据《市场报》等媒体报道:4月28日,你市包河工业园区某公司6名喷漆工先后出现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确定为一起由甲醇和丙烷引起的职业中毒事件”。要求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接通知后,市卫生局立即指派4名职业卫生监督员于2007年5月18日15时30分至16时40分,对市××工贸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现场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 型钢,在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所用油漆稀释剂中存在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下料、成型、喷漆等所有工序均集中在同一个生产车间进行,车间大小为45×36×7.2m3 ,喷漆工序紧邻其他工序,各工序之间未设置隔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车间的9名操作工人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至检查时,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相关证据〕 1、市卫生局200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笔录; 2、现场询问笔录。 〔处理结果〕 S. . . .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由于该公司自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以来,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市××工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政告知书(文号:合卫职罚听告〔2007〕96号):1.责令立即改正行为(立即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给予警告;3.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们于6月28日依法举行了听证会。 此案已于2007年10月31日完全自觉履行。 〔案件评析〕 我们认为此案是上级交办案件中执行得非常完美的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在: (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卫生厅进行报告; (二)成功举办了听证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要求我们办案时必须严谨,证据收集尽量齐全,平时注重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此案在听证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卫生监督员根 S. . . .

案例分析29:职业病案例两例

案例分析29:职业病案例两例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很积极,经常长时间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经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 请你分析引起小李这些病症的原因。 答题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态。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如冷冻库工人)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很大,小刘由于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刚开始小刘还感觉良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最后竟晕

倒在地。 请你分析原因。 答题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人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认为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过45℃即可迅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当局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眼花)、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往往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由于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主要是红外线)的直接作用,大量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季露天作业人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案情简介〕 2007年5月18日,省卫生厅给合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迅速调查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通知”(督办[2007]5号),称“据《安徽市场报》等媒体报道:4月28日,你市包河工业园区某公司6名喷漆工先后出现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确定为一起由甲醇和丙烷引起的职业中毒事件”。要求合肥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接通知后,市卫生局立即指派4名职业卫生监督员于2007年5月18日15时30分至16时40分,对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现场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在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所用油漆稀释剂中存在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下料、成型、喷漆等所有工序均集中在同一个生产车间内进行,车间大小为45×36× ,喷漆工序紧邻其他工序,各工序之间未设置隔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车间内的9名操作工人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至检查时,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相关证据〕 1、合肥市卫生局200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笔录; 2、现场询问笔录。 〔处理结果〕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由于该公司自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以来,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政告知书(文号:合卫职罚听告〔2007〕96号):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给予警告;3.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们于6月28日依法举行了听证会。 此案已于2007年10月31日完全自觉履行。 〔案件评析〕 我们认为此案是上级交办案件中执行得非常完美的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在: (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卫生厅进行报告; (二)成功举办了听证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要求我们办案时必须严谨,证据收集尽量齐全,平时注重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此案在听证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卫生监督员根据调查掌握的资料证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正面回应,最终当事人对

冬季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

冬季预防一氧化碳中毒 安全常识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冬季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随着冬季的到来,天气日渐寒冷,安全事故隐患随之增多。一个家庭,每个家庭成员的安全牵动着全家人的幸福。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在安全问题上,容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必须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生命筑起安全的屏障。 煤气中毒通常指的是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比空气轻,易于燃烧,燃烧时为蓝色火焰。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如果达到0.04%-0.06%时,就可使人中毒。在不少没有加入集中供暖的市民家中,烧煤炭取暖仍然不可缺少,这自然也意味着极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情况。其实,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最关键的是要保持通风。因此,炉子安装的位置、烟筒的朝向都非常有讲究。同时,有条件的家庭不妨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这在目前看来才是最靠谱的方法。 常见中毒原因 1、在密闭居室中使用煤炉取暖、做饭,由于通风不良,供氧不充分,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积蓄在室内。包括门窗紧闭,又无通风措施,未安装或不正确安装风斗,疏忽大意,思想麻痹,致使煤气大量溢出;气压低,煤气难以流通排出。

2、城市居民使用管道煤气,如果管道漏气,开关不紧,均可使煤气大量溢出,造成中毒。 3、使用燃气热水器,通风不良,洗浴时间过长。 4、冬季在车内发动汽车或开动车内空调后在车内睡眠,都可能引起煤气中毒。 怎样识别煤气中毒 1、轻度中毒 中毒者会感觉到头晕、头痛、眼花、全身乏力,这时如能及时开窗通风,吸入新鲜空气,症状会很快减轻、消失。 2、中度中毒 中毒者可出现多汗、烦躁、走路不稳、皮肤苍白、意识模糊、老是感觉睡不醒、困倦乏力,如果采取有效措施,基本可以治愈,很少留下后遗症。

一起职业病案例讨论

一起职业病案例讨论 职业中毒案例(一) 案例上海市某县一皮鞋厂女工俞某,女,21岁,因月经过多,于1985年4月17日至卫生院门诊,诊治无效。4月19日到县中心医院就诊,遵医生嘱咐于4月21日又去该院血液病门诊就医,因出血不止,收入院治疗。骨髓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5月8日因大出血死亡。住院期间,曾有一位医师怀疑该病员的疾病与职业病有关。但未进一步确诊。 [问题] 1.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最常见毒物是什么?哪些工种的工人接触该毒物? 2.为什么怀疑该病员疾病与职业有关?应采取哪些步骤证实这种关系?该医师为什么不采取这些步骤进行病因学诊断? 5月9日举行追悼会,与会同车间工人联想到自己也有类似现象。其中两名女工于5月10日至县中心医院就诊分别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和白血病(以后也均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 [问题] 3.如果你在一个月内连收三名来自同一小厂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例,你有何想法?如是何证实你的想法? 4.该院医师为什么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推测其后果如何? 上述两位病员住院后,医师告诉家属病难治好,至此车间工人惶惶不安。乡党委和工厂领导重视此事,组织全体工人去乡卫生院检查身体,发现周围血白细胞数减少者较多。乡卫生院即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 [问题] 5.试述职工卫生工作中三级预防的范畴。乡党委和厂领导组织工人体检属哪一级预防? 6.乡卫生院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的意义是什么? 此后,县卫生防疫站向上海市卫生防疫站报告。由市卫生防疫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和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等开展调查研究。结果发现: 该厂制帮车间生产过程为:鞋帮坯料→用胶水粘合→缝制→制成鞋帮。 制帮车间面积56m2,高3m,冬季门窗紧闭。制帮用红胶含纯苯91.2%.每日消耗苯9kg 以上,均蒸发在此车间内。用甲苯模拟生产过程,测车间中甲苯空气浓度为卫生标准

职业病案例: 一起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一起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事故概述 2020年4月6日东莞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请求协查东莞市璟耀金属有限公司浸浆工序有何职业病危害》的函。4月7日东莞市卫生监督所派出监督员会同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人员到该厂调查取证。 东莞市璟耀金属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道滘镇蔡白管理区,是一家生产五金配件的台资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有高温、噪音、三氯乙烯等因素。卫生监督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无组织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场所无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无有效的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卫生监督员制作了现场笔录,发出了东卫监[2020]0407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20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该厂射腊车间(含浸浆工序)空气采集了两个样本,三氯乙烯浓度分别为150.8mg/m3和85.2 mg/m3 都超过了标准值30 mg/m3。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该厂一名工人为职业性急性重度三氯乙烯中毒。经过了初步调查认为有证据表明东莞市璟耀金属有限公司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市卫生局于4月15日立案。4月22日卫生监督员对该厂经理制作了询问笔录。卫生监督员于4月29日到该厂检查其落实东卫监[2020]0407号卫生监督意见书情况,发现该厂没有落实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员制作了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责令该厂射腊车间停产整顿。5月9

日,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合议,作出了给予该厂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于5月20日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直接送达当事人,该厂3日内没有提出要求听证,自动放弃听证权利。5月28日,市卫生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东卫职罚字[202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14日,该厂缴纳了伍万元的罚款。 案例分析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该厂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无组织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场所无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无有效的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场所三氯乙烯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间空气检测报告为证,确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四)款、第六十五条第(一)、(二)款给予罚款伍万元是准确的。 (二)处罚程序合法 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历经了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行政处罚听证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也使处罚更加公正,完全符合法定程序。 (三)监督执法及时、合法 4月7日,市卫生局监督员对该厂发出了东卫监[2020]0407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厂在4月27日前改正其违法行为。4月29日,卫生监督人员再次到该厂检查,发现该厂没有落实整改要求,为了防止危害工人健康的事情再次发生,卫生监督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实用版

YF-ED-J748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 预案编制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 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 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 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3事件分级 根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划分为4级。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 (1)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5人(含

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进入冬季取暖期以来,由于气压低、封闭严、取暖设施设备使用不当等原因,特别是用煤做燃料,如果燃烧不充分,容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为防止我厂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动力车间要加强对锅炉房的巡检,检查排烟状况,保证燃煤充分,定期检查通风设施,保障锅炉房的室内通风,预防煤气中毒。 若闻到异常气味,即有煤气产生,应迅速打开所有门窗,严禁明火,预防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二、一氧化碳中毒现象识别 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与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接触时间长短、患者健康情况有关。早期表现主要是:剧烈头痛、头晕、心慌、面部潮红、口唇呈现樱桃红色、全身乏力、恶心、呕吐、嗜睡、意识模糊、视物不清、感觉迟钝、幻觉等症状。这个阶段如果能够识别中毒症状,使患者脱离中毒环境,可以很快恢复。如果继续在中毒环境中,病情会进一步发展。中毒者会出现呼吸困难、意识丧失、昏迷、瞳孔对光反射和角膜反射迟钝等症状。病情进一步加重会出现重度中毒:深昏迷、瞳孔对光反射和角膜反射消失、呼之不应、推之不动,这一阶段常伴有脑水肿、肺水肿、休克等严重的并

发症,死亡率极高。 三、现场急救措施 当发现或怀疑有人出现一氧化碳中毒时,应立即采取下述措施: 1、立即打开门窗通风,迅速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卧床休息,保持安静并注意保暖。 2、确保呼吸道通畅,对神志不清者应将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导致窒息。 3、对有昏迷或抽搐者,可在头部置冰袋,以减轻脑水肿。 4、观察病人变化,对轻度中毒者,经数小时的通风观察后即可恢复,对中、重度中毒者应尽快向急救中心(120)呼救。

职业病案例分析两例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很积极,经常长时间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经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请你分析引起小李这些病症的原因。 答题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态。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如冷冻库工人)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很大,小刘由于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刚开始小刘还感觉良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最后竟晕倒在地。请你分析原因。 答题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人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认为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过45℃即可迅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当局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眼花)、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往往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由于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主要是红外线)的直接作用,大量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季露天作业人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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