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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考

运用大数据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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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考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运用大数据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考

常州市高新区国税局课题组陈旦

内容提要:本文立足于纳税服务的工作目标,借鉴国内外应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公共服务的经验和一体化商业战略案例,探索提出基于大数据技术下的纳税服务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大数据纳税服务一体化

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优化纳税服务,是征管机构改革后纳税服务的工作重点。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大数据技术的兴起带来的工作思维、管理方式等系列变革,为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本文立足于纳税服务的工作目标,借鉴国内外应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公共服务的经验和一体化商业战略案例,探索提出基于大数据技术下的纳税服务一体化的实现策略。

一、纳税服务一体化的涵义

(一)一体化战略的起源和商业应用

“一体化战略”起源于商业战略,即是将互相联系密切又独立的若干部分加重一起或者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的战略,其基本形式有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混合一体化。一体化战略在商业上应用比较广泛,例如:美国苹果公司的创新是来源于一体化的文化。“苹果提供一个共享的平台,将顾客的体验和技术软件打通,即软件、硬件和内容的一体化。所谓的一体化,就是各个环节都用管理的方式来协同,而不是用外部交易的方式。”索尼公司提出ONESONY战略,即“产品、网络、内容”结合的发展战略,以内容为主导的一体化转变为以产品为主导一体化,实现各部门在公司战略和业务层面上融合,并创造融合索尼硬件、内容和服务各项优势技术的一个产品,提供用户全方位的体验。

(二)纳税服务一体化的含义、目标和内容

本文认为,“纳税服务一体化”是建立一套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以平台为载体,实现服务和业务协同运作的战略方案,将税务机关自身拥有的企业数据与纳税人产生的非结构化数据结合起来,从而统揽全局,科学决策,形成征纳之间的和谐互动和良性循环,实现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持续提升的最终目标。

1.纳税服务一体化应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税务机关业务、服务和技术部门在组织发展战略层面的融合和协同;二是在预测和分析纳税人需求的基础上,整合服务资源,集中优势,向纳税人提供主动服务、个性服务和精确服务。

2.纳税服务一体化目标。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工作目标为核心,将税务机关内部以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在统一目标的层面上,加强业务、服务和技术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突出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管理,发挥1+1+1>3的聚合效应,产生税务管理效能的最大化和税企关系和谐的最优化。

3.纳税服务一体化的具体内容。一是纵向一体化:优化流程。结合征管机构改革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按照大数据的思维模式再造征管流程。在目

前涉税服务事项前置;涉税风险事项后移的机构改革大背景下,利用大数据技术模式将纳税人需求和涉税风险提示提醒贯彻于服务和管理的全过程。二是横向一体化:协同管理。重视税收业务、纳税服务和技术支撑三个部门的横向联动,加强业务与服务的融合,加强技术支持,在海量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中,预测和分析纳税人需求,掌握服务整体状况,调整服务措施,提供个性服务和主动服务。三是内外一体化:整合资源。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重组税源管理职责的要求,整合目前多元化、多类型的管理平台,通过建立“一体化”的纳税服务平台,对内实现各部门纳税人信息资源共享,对外加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互动和充分沟通,注重纳税人的参与和体验。

二、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纳税服务一体化的优势分析

在实施纳税服务一体化的战略过程中,首要解决的是庞大的纳税人需求分析、日常涉税行为分析,以及在税收管理背后的数据挖掘,发现和预测关联性或规律性。目前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数据纷繁复杂,其中非结构化的数据量迅速增长,主要包括征收管理数据、纳税服务数据、税务稽查数据、外部交换数据以及衍生的各类数据。这些数据涉及纳税人全部的日常涉税行为,蕴含巨大的价值。税务机关如何利用数据资源发掘知识、提升效益、促进创新,使其为组织决策服务,实现从拥有数据到预判需求,这正是大数据技术所解决的问题。

(一)大数据技术概述

大数据技术是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发展IT产业又一次颠覆性的技术变革,对国家治理方式、决策、组织和业务流程、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等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商业战略或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中。大数据技术的核心是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帮助需求用户从原始数据中获取新的市场洞察和预测分析。《大数据时代》作者舍恩伯格认为大数据有三大特征:全体数据而非随机抽样;追求效率而非精确度;追求相关性而非因果关系。

(二)应用大数据技术的现实基础和优势分析

目前各级税务机关拥有多种纳税服务平台,这些平台大多基于电子化服务平台,包括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税务机关门户网站、QQ平台、微博、微信等,具有无纸化办税、资讯获取、电子数据交换、纳税咨询、预约管理、绩效分析、服务评价及投诉等功能。

从平台建立到推广应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方面各平台只是通过自身拥有的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在服务提供完毕后并没有一个数据整合、收集、分析、再利用的过程,同时也存在大量重复提供服务功能的现象;另一方面,纳税人需求调查分析、服务和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统筹是比较薄弱又亟待完善的重点环节。这主要原因在于需求量大、难以预测,而税务机关仍站在有利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制定流程措施,造成业务主导、服务被动,没有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和偏好提供多元化的服务选择。而从大数据的特征和核心技术来看,正好能够解决这类问题,其优势主要表现在:

1.先分析、再行动。无论纳税人选择何种服务渠道,通过预测分析,提供符合纳税人需求的主动服务。例如,阿根廷BancoItau银行能利用分析技术识别出潜在客户,并确定哪个产品适合哪一位客户。通过让更多客户借助手机、网络或柜台等途径获取所需服务,这家银行将收益提升了40%。

2.想其所想,供其所需。利用大数据的分析技术,响应纳税人个性化需求。意大利博尔扎诺市通过分析老年居民的家庭传感器,监测异常的能源使用和意外泄漏,并基于分析结果来采取行动,保证了更多老年人能独立生活,还帮助该市长老年人护理和救援方面节省了约30%的开支。

3.在每次互动中采取最优或最高效的行动。通过与纳税人互动获取数据,生成预测模型,在不增加人手的情况下,为纳税人提供更快捷高效的服务。例如,美国医疗服务提供商Centerstone获取了大量数据,并生成预测模型,从而能更快地为患者安排服务,在不增加人手的情况下,协助临床医生诊治更多患者。

三、纳税服务一体化的实现策略

基于大数据的纳税服务一体化应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大平台,以大数据技术平台为载体,为纳税人提供网上服务等一系列涉税事项,实现纵横、内外的一体化运作;二是大数据,以数据为链条,通过数据内部应用和外部分享,有效协同业务、服务、技术三个部门;三是大服务,以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为目标,持续快速的服务改进和流程优化,实现精准智能的服务供给。具体对策包括更新理念、转变导向、优化流程、协同运作、统一平台、技术支持、组织保障等七方面。其中,更新理念、转变导向是前提,优化流程、协同运作、统一平台是核心,技术支持、组织保障是基础。

(一)更新理念:树立大数据思维

一是重视大数据。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下,数据已经跟能源、材料一样,成为核心的战略资源,奥巴马政府将数据定位为“未来的新石油”。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积累,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三期工程逐步推广,税务机关的数据量涵盖了纳税人全方位的信息,非结构化数据增长迅速,税务机构对数据的应用和依赖也日益深入和增长,中国税务已经逐渐步入大数据时代的初级阶段。面对日益增长的数据,其意义在于能够洞悉税务机关内部以及与纳税人之间的联系和规律,数据的价值体现在最终的利用。二是建立税务大数据发展规划。在信息化建设中必须注重顶层设计,将数据规划提升到战略层面,除了业务流程、管理方式外,建立“税务大数据”发展规划,加大统筹力度,避免重复建设和互不兼容。

(二)转变导向: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

税务机关要改变服务的导向,从传统的“供给导向”转变为大数据技术支持下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提供机制。借鉴客户关系管理理论,视纳税人为客户,借助大数据技术大规模地建立个性化客户关系,与纳税人建立前所未有的互动和亲密度,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提供可能性。一是改变与纳税人的沟通方式。由社交媒体、移动化、物联网和数字化引发的大数据趋势,正在改变纳税人的期望,他们不仅希望能随时随地获取税务信息,还期待方便快捷地通过各种渠道体验税务机关提供的统一质量的服务。二是提高纳税人的参与感。参与感不是简单的互动和交流,而是让纳税人在纳税服务中真心感受到贴心的服务和愉悦感,从而愿意并主动参与到纳税服务中。三是快速响应纳税人的需求。根据数据准确及时获取纳税人需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在满足纳税人的同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个性化关系越牢固,获取的数据就越可靠,形成良性循环。

(三)优化流程:实现纵向一体化

通过优化流程,以数据需求为出发点,设计整合、弹性和简洁的,以服务为导向的业务流程,统一标准,集中与共享资源,将服务由上而下贯穿到税收管理的基础一线,降低内耗并提升效率。一是流程再造。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部署,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格局下,利用大数据技术将纳税人需求和涉税风险提示提醒贯彻于服务和管理的全过程。从方便纳税人办税的角度,简化办税流程,精简表证单书;对已存入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的纳税人电子资料,实现在系统中提取或自动生成,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实现轻松办税。二是多元办税。积极推行网络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覆盖90%的业务,提供多元化的选择,实现便捷办税。

(四)协同运作:实现横向一体化

一是增强部门间的协同。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服务与业务部门需要更加深度融合和协同行动,对纳税人需求实现快速响应。服务部门收集纳税人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平台载体,第一时间向业务处室反馈,研究和提出解决办法,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复相应的纳税人或采取应急措施。另一方面,业务部门制定流程措施时,服务部门提前介入,发起需求调查,并进行预测或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二是注重部门间的分享。业务部门对服务部门实行专家定期培训计划,解读最新热点、难点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纳税人提供更准确的咨询意见。技术部门与服务、业务部门合作,设计内部的社交协作模式,将社交模式嵌入到业务流程中,例如知识库,通过对话和经验分享获得指导和信息,让税务人员更方便和高效地工作,提高组织效率。

(五)统一平台:打造内外一体化

纳税服务管理平台是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交流互动的场所或渠道,基于网络的电子服务平台则具有选择多元化、时间灵活、处理快速、便于共享等优势。一是建立统一的纳税服务管理平台。借鉴“全渠道”关系管理理论,对各种与纳税人进行沟通接触的渠道进行整合,明确各个部门在其中的职责,统一信息发布和接收来源,统一每个渠道的服务质量,将纳税人互动标准化,打破各种渠道之间的藩篱,实现与纳税人全方位的接触,为纳税人提供完整统一的服务体验,同时也形成纳税人完整的客户关系全貌和信息。二是加大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分享。通过政府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纳税人在税务机构视线范围外行为和信息数据的收集,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数据的完整性。同时需要重视数据安全。由于税务机关获取了纳税人全方位的信息和数据,这些信息和数据可能会涉及到纳税人的利益和隐私,须从技术和制度层面对数据安全进行保障,采取措施减少并控制恶意操作和误操作,防止机密数据外泄。三是注重与社会资源的利用和合作。借助外部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机构拥有数据技术、资源和平台,获取更专业的数据收集、管理、分析和利用服务。如最早提出大数据战略的IBM公司,基于智慧分析洞察的“大数据平台”架构,针对大数据的全面解决方案,大数据管理的企业级可靠性和适应性实时分析。借鉴IBM大数据平台和应用程序框架,纳税服务大数据平台的框架设计如下:(六)技术支撑:加强软硬件的信息化建设

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采用各种新兴的技术和设备,如虚拟化技术、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等,应对大数据技术的分析应用,满足业务和服务的需求。一是形成数据链。基于大数据的纳税服务一体化的基础之一,是核心征管业务数字化。只有前端业务数字化,才能实现后端纳税服务的一体化。与纳税

人最密切的前端业务可以分为两部分:核心征管业务和纳税服务渠道。经过多年的税收信息化建设,税务机构的核心征管业务已经完成全部的数字化,不仅将所有核心征管业务的操作和记录保存都纳入到计算机管理中,而且建立了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与之相应,利用纳税服务平台整合各种终端和渠道,通过搜集大量纳税人的数据,垂直整合数据运用层,研究纳税人的需求和偏爱,将前端业务和后端服务的数字通道打通,实现个性服务、分类管理。二是提升数据分析能力。数据的收集、管理、分析、利用、结果反馈整个过程形成一条供应链,就像工厂的生产线将零部件组装成产品一样,从需求(目的)、原材料(数据源)、制造(分析)到形成最终的产品(应用)。其中数据分析是核心环节,只有明确目的的前提下收集数据,才能带来更好的数据和更好的分析结果,实现“精准服务”,避免无效覆盖。

(七)组织保障:建立跨部门的合作团队

一是建立跨部门合作团队。组建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数据分析洞察力的数据分析团队,团队还需熟悉税收业务和纳税服务,对数据供应链进行统筹和规划,负责推动数据的收集、管理、分析和利用工作,实现纳税服务和信息技术的融合。二是加强数据管理人才的选拨和培养。制定长期的数据管理人才培训计划,通过内部挖潜和外部招聘,实行持续培训和工作积累,实现优秀数据管理人才的培养。

大企业税收服务工作方案

大企业税收服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措施,下好改革“先手棋”,将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处理,推动大企业税收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切实解决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中信息不对称、能力不对等、服务不到位、管理不适应等问题,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质效,为我国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告别“眉毛胡子一把抓” 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顶层设计上对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进行了部署,要求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同时,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对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将其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处理,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 税务总局将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作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先手棋”,提出了优化服务和管理的具体改革举措,以“平衡治理、合作遵从”为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注重在税收风险管理中满足大企业特殊服务需求。

为优化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4大类改革举措,以为纳税人提供税法适用确定性和税法执行统一性为核心,切实解决大企业涉税事项复杂性与税收政策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创新个性化纳税服务方式。包括借助手机APP、微信等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交流等服务,定期提示共性的、行业性的及有关重大事项的税收风险,探索建立重大涉税事项报告制度等。二是提供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税务总局指导省局,对大企业执行税收政策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专业的政策解读;定期征集大企业意见建议,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探索建立复杂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三是完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制定并完善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体系,引导推动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与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引导和约束税企双方共同信守承诺,防范风险。四是健全税收服务协调机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两级建立税企高层对话机制,改进大企业涉税事项处理机制;完善涉税事项协调会议机制,及时解决重大、复杂涉税事项。 提升大企业管理层级实现税收风险防控“精确制导” 转变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式是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的重中之重。按照《方案》要求,税务总局立足现行税务组织体系基本框架,提升大企业复杂事项的管理层级,突出总局专业化、集团化管理优势,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一、全面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 在我局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除了发票销售窗设置专窗外,申报征收、发票验旧、代开发票、抄报税、税务登记等实行全功能一窗式管理,采取“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协调运转,全程限时办结”,大大缩短了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停留的时间,有效疏通了办税大厅的人流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推行“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提高税务人员工作热情。 为提高办税服务厅窗口和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增城国税良好形象,制定《增城市国税局评选“文明服务之星”试行办法》,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由每位前来办税服务厅办事的纳税人在办结事项后,填写一份《文明办税评议表》,对提供纳税服务的税务人员进行评议,再由各分局根据《文明办税评议表》进行统计评选出“文明服务之星”。 三、对办税服务厅硬件进行改造,营造良好办税环境。 (一)合理设置办税大厅,做到办税标志鲜明醒目,对外办公时间在办税大厅入门显著位置标明。 (二)保持办税大厅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根据需要放置绿色植物或花卉。 (三)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将办税大厅办税窗口由原来高柜台设置为低柜台,让纳税人与税务人员面对面进行办税,拉近税企距离,并在各个窗口张贴明显、统一的标志,方便纳税人识别。 (四)设置税务咨询区,根据各分局实际情况,部分服务厅设置税务咨询区,部分服务厅设立导税窗口,负责受理、答复纳税人的税务咨询。

(五)设立纳税人休息区,配备休息椅、饮水机、报纸等,为排队等候办税的纳税人提供舒适的环境。 (六)设立税宣资料索取区,放置《国税之窗》、《办税指南》等税收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阅览和免费索取相关资料。 (七)设立办税填表区,制作相关业务流程和表格的填报说明、表样。 (八)设立纳税人自助办税区,配置齐全的电脑设备,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并安排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辅导。 四、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 从节约纳税成本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方式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网上申报,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类是电话语音申报,适用于小规模查帐征收户;第三类是储税申报,适用于“双定户”。大力推广网上申报方式,在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数字证书代办点。 五、实行投诉属实整改制度。 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投诉部门和电话,如12366热线、征管科电话、监察室电话,被纳税人投诉的,按时进行处理,经调查属实,对被投诉人进行教育,并根据情况换岗处理。 六、规范服务大厅服务制度。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办税服务大厅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工作人员负责为纳税人解答或提供指引,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向承办人转交,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敷衍。 (二)实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值班制度。由征收组长担任值班长,负责整个办税服务厅内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产生的问题。

浅谈优化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优化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李振华调研报告 税收征管模式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是当前税务部门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正确认清目前优化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加强认识,建立和完善制度,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但是与深层次服务含义对比,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运行机制不够规范、服务水平偏低、纳税人满意度差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当前优化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1、优化纳税服务观念还不够强。对“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未从根本上树立起来,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错误认识,一些干部将执法与服务对立,不能认清执法与服务的对立统一关系,将二者人为地割裂开来,传统“重监管,轻服务”治税理念依然根深蒂固;一些干部职业优越意识强烈,存在不同程度的官本位思想,面对纳税人总有“群众求我”的想法,心理上有优越感,居高临下,衙门习气和作风时有表露,解答咨询问题嫌烦,办理涉税事宜拖拉,离岗现象也时有发生。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存在偏重于管理和执法,忽视优化纳税服务,没有将其提升到法制化的层面;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税务机关管理理念存在过错推定,不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自觉纳税。 2、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缺乏系统性。囿于目前税收法制建设不够健全、税收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猖獗的秩序现状,税务机关在依法提供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绝不能放弃对各种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严格税收执法,开展税务检查,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实质上是对绝大多数纳税人权益的保护,是一种有效服务形式。一是没有建立专门优化纳税服务机构。二是尚未建立优化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形成一套从制度、实施到绩效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机制。三是缺少长效发展机制,没有从长远出发规划、设计服务内容。 3、优化纳税服务的层次较低。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等,这些项目层次较低,与真正意义的优化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方式较单一,未能有效实施多元化申报方式。二是目前个性化服务方式流于形式,没有特色,不能满足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三是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优化纳税服务偏重于口头上的服务,不切合实际,从纳税人角度考虑问题的服务较少。四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优化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 税务机关要坚持以纳税人为本,服务形式由随意走向规范,申报方式由单一走向多样,咨询辅导由包办走向中介,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征纳关系进一步走向和谐。 1、增强依法治税与优化纳税服务意识。依法治税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也是提高优化纳税服务水平的基础。税务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大力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检查准入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将优化纳税服务写入法律条款,基本上每章都涉及到优化纳税服务,可以说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干部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依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自觉性,在转变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手段、强化服务措施、加强服务监督等方面不断大胆创新,努力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低成本的服务,切实维护纳

纳税服务的个人工作总结

纳税服务的个人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今年以来,办税服务厅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观活动,并把科学发展观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在学习调研阶段,我们结合今年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验收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征求部分纳税人办税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分析检查阶段,对照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初步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我们意识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优质服务就能够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信息,方便依法纳税,争取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开展纳税服务,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更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的换位思考活动,强化“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解纳税人之所需,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变成我们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今年是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年,按照市局要求和县局安排,我们从年初起就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快硬件建设。在市局部

署工作后,我们和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专题调研,参观学习了武穴市国税局、黄石市西塞山区国税局、武汉市洪山区国税局等三个办税服务厅,在摸清自身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比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了**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在硬件建设上达到如下要求:一是办税设施要配套。配置必需的服务设施,创造一个舒适、高效的办税环境。二是工作台面要降低。建设合理的工作台面,增强办税亲和力。三是区域设置要科学。结合办税服务厅建筑结构,合理布局功能区域,提高纳税人办税的舒适度。按照上述要求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后,在工程合同中严格规定工期,并要求其迅速组织人员按设计图纸加班加点进行施工,一直做到腊月二十八,装修工程基本结束。春节后,相关配套采购也有条不紊的展开,到三月初硬件建设基本完成。二是加强软件建设。我们在进行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相关的软件建设。我们研究制定了**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职责、领导值班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办税公开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信息员责任制度、业务衔接与信息传递制度、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与能绩考核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规范了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四大类业务流程;完善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统一印制了办税指南宣传手册等。力争做到办税环境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纳税服务标准化、工作考核标准化。三是强化岗位培训。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之后,为了适应办税服务厅标

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既是融洽征纳关系、优化税收环境,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是现代税收征管工作的成功经验、是尊重纳税人权利主体平等地位的需要、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环节、是改变税务部门形象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工作中薄弱环节的有效途径。 一、现状及不足 近几年来,随着优化纳税服务的理念越提越高,在纳税服务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以公开办税为核心内容,建立纳税服务体系,制定税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了税收服务工作平台,使服务观念普遍树立起来,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得到提高,管理加服务的纳税服务理念成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使征管与服务良性互动,纳税总体环境呈良性发展趋势。在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开展纳税服务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一是认识不到位,认为形式东西多,实用可行的少,从而产生自觉性不够主动性差,存在应付和等*思想。二是对新的服务理念还未完全树立,将税收服务简单理解为转变作风,存在认为服务是办税服务厅等少数“窗口”的职责,甚至有的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对纳税服务的理解认识也不够充分,对为什么进行纳税服务,怎么才能为纳税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还处于模糊状态。三是不能正确处理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意识还停留在重管理,轻服务上,还存在办事拖拉、行为不规X、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有的税务人员本身对税收政策及相关规定没有全面准确地了解,也不能主动、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以落实,造成不能很好的为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使纳税人办税容易出错而不得不重新办理,降低了办税质量和效率。 (二)纳税服务手段相对较弱。近年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比如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12366咨询中心、税务代理,办税服务厅分段工作制,以及文明用语、礼貌用语,限时服务,政务公开等等,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征管业务流程与征管系统的衔接不够,涉税资料没有进行简化合并,有的资料要纳税人反复报送,甚至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申请时无固定的申请表格填写,没有很好的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由于征管系统自身运行的问题,一项事项在办理时需要比较长时间,容易造成办税服务厅拥挤,给纳税人带来不便。税务部门虽然推行了现代化的申报方式,但在运行中由于网络和系统原因,造成申报不成功,不得已还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反而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一些纳税服务制度办法的落实不力,造成纳税服务方式运用不全面,有时运行不畅通,相反还制约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虽然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推行以信息化为核心的征管改革中,对征管机构进行收缩,实行了办税集中申报征收,但由于办税场所的减少并过于向城镇区域集中,同城办税又没有完全得到推广,造成给纳税人办税带来较大不便。 (三)考评机制还需健全完善。对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做的好和坏没有形成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纳税服务还处在不系统、不全面的水平,相关纳税服务制度办法还不健全,不能很好体现出优质的纳税服务,服务质量高低不能很好的权衡,服务的好和坏不能全面进行考核。同时根据现行的考核模式,以征管系统和执法系统为主,其中主要是办理超时的问题,并且办理超时是影响纳税服务的一个主要方面,但由于征管系统和纸质资料传递不同步,也是造成超时的一个原因,对这类情况的考核不能很好的掌握控制。 (四)纳税服务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税收信息化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税务管理与服务中,深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并由此推动税务部门业务重组、流程简化,进而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过程。但在税收信息化提高同时对纳税服务的支撑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盲于开发各种软件,忽视了软件的应用度。许多部门热衷于购买高档的硬件设备,盲目开发软件,而对整个业务系统性研究不够,没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结果只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模仿传统的业务处理流程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二是信息资源没有很好的整合共享。现阶段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已经涵盖了从征管到行政管理、辅助决策等各个方面,但这些部分的信息化建设仍然是各自为政,信息资源没有充分实现共享。

优化纳税服务调研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955 优化纳税服务调研报告完 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优化纳税服务调研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纳税服务,是我们税务机关的核心业务 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纳税人的人性 化、合理化需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满足他 们的各项合理要求,换句话说,如何确保 “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 于纳税人遵从”顺利实现,是摆在各级税 务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xx区局优化纳税服务的探索和实 践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xx区局本着“标 准化、效率化、人性化、规范化”的原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参照本规程实施。 第二章遵从引导

第四条遵从引导是指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政策服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在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之前,应征求企业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第六条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以后,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辅导,做到公开透明,保证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引导企业的税收遵从。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收集企业的意见,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第八条税务总局统筹协调企业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集团总部和省级税务机关的意见。 省以下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收集本地区成员企业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税务总局。 第二节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 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税务总局可受理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涉税诉求,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直接办理或交由省以下税务机关办理。 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根据本级的职

关于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思考

目录 中文摘要、关键词 (1) 英文摘要、关键词............................................III 一、引言 (1) 二、纳税服务的理论基础 (2) (一)纳税服务的定义 (2) (二)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 (2) (三)纳税服务的内容 (3) (四)纳税服务的意义 (4) 三、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评析 (6) (一)我国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6) (二)我国纳税服务存在问题的的原因分析 (8) 四、国外纳税服务情况借鉴 (9) (一)国外纳税服务的情况 (10) (二)国外纳税服务情况对我国的启示 (11) 五、优化纳税服务的建议 (12) (一)建立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 (12) (二)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 (13) (三)确定信息服务为纳税服务的重点 (13) (四)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 (14) (五)注重制度建设,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14) 结论 (15) 参考文献 (17) 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思考 摘要:当前,我国政府正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阶段。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如何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首要的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定好位”,即要定好提供高质量的纳税服务这样的“位”。随着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向深层次推进,纳税服务的意义逐渐彰显,我们必须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税收征管的各环节处处设身处地地为纳税人着想,维护纳税人权利,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度,同时能够更好地得到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 本文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结合实际,对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遵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 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税发[2011]71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1.07.13 【实施日期】2011.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1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参照本规程实施。 第二章遵从引导 第四条遵从引导是指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政策服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在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之前,应征求企业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税务工作人员的个人总结

税务工作人员的个人总结 税务人员作为国家实现税收征收管理任务的具体行政执行者,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税务人员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税务工作人员的个人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务工作人员的个人总结范文一 一年来,我局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发扬四铁精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清缴欠税,采取了一切措施,确保了应收尽收。我局截止12月x日共组织收入2350万元,其中省级收入完成15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县级收入预计完成2200万元,占年计划的91.67%,以上任务的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员抓收入,实行目标管理 xx年,我局省级收入任务为150万元,县、乡两级税收计划为2400万元。内黄县是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税收环境差;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市局敲定的税收任务,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困难,我局干部职工没有退缩,再次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初,县局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强化目标管理,我们实行局长包片,股室包所,连带责任追究制;定任务,定目标,实行奖优罚劣;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 2、加强税源监控,严格税源管理 在组织征收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我局领导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数。同时,我局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90%,税负调整率不低于10%;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仅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就查补税款11万元,罚款5.7万元。 3、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涉税犯罪 今年,我局加大了稽查和打击涉税抗税行为的力度,进行了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检查和发票使用检查,坚持向征收管理要收入,向稽查要收入。

新公共管理对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启发和思考

新公共管理对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启发和思考

新公共管理对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启发和思考 SMPA2013013 马小东 一、我国当前的纳税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服务奠定了现代税务管理工作的基础,近些年来,我国的税务系统坚持在执法中进行服务的原则,逐渐的将监督打击这种方式转换为管理服务,坚持不懈的优化纳税服务,在促进纳税遵从和和谐征纳关系上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由于理论、方法等方面仍然比较落后,纳税服务的水平总体来说还是比较低得,仍需进一步的探索。具体如下: 一是服务理念有待更新。二是对纳税人服务需求掌握不足。三是服务手段和内容有待丰富。四是纳税服务管理制度有待健全。五是税务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未能完全适应要求。六是税务代理业欠发达,社会纳税遵从度不高。 二、纳税服务的内涵及其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延伸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它主要包括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多种申报和缴税方式,办税公开,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及税务代理等七个方面,它们都是相辅相成的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新公共管理主张将政府治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把私人企业的各种管理方式引入公共部门。重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对政府职能进行再定位。主张建设服务型政府,由注重工作过程和投入转向注重结

实践者、国家建设的贡献者”,并在日常管理和执法中体现和实践这种观念,税务管理从“监督管理型”要向“服务引导型”转变。 (二)明确纳税服务的目标,分阶段科学制订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应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总体构想是以建立一个“覆盖全面、功能齐全、制度规范、配置科学”的纳税服务体系为目标,分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来规划。 (三)畅通“四个渠道”,完善“五个机制”,建立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 畅通“四个渠道”。一是畅通高效便捷的办税渠道。对现有的办税服务场所进行科学设置和优化改造,本着“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完善网上办税业务建设,提供网上办税、电话申报等多元化办税渠道,推行同城通办。二是畅通纳税人获知信息的渠道。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多功能、开放式的税收政策信息库,实行定期税法公告制度,对凡是与纳税人权益相关的事项一律公开到位。三是畅通征纳互动的渠道。完善服务咨询登记备案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答复制“三项制度”,通过设立“局长接待日”和专门邮箱、定期走访纳税户、召开税企座谈会、问卷调查、加强与各行业协会或商会的联系等有效形式,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四是畅通纳税人救济监督的渠道。对外公开监督电话、监督信箱,聘请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义务监督员”,倡导成立“纳税人委员会”或“纳税人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非官方的社会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总结为深入推动全县亲商重商活动的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亲商重商活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X字【20XX】37号),对我县的亲商重商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国税部门作出明确要求,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原有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基础上,探索新的征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优化徐水企业纳税环境做了很多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主体明确,确定目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为提高整个系统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性,将全局国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窗口的党组织和党员确定为活动主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工作指导,制订了具体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党群共创,形成党内创先带动社会创业、促进系统创佳、激发岗位创优的良好局面;建立了长效机制,立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 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促进发展、服务群众、队伍建设、提高效能。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开展活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办税服务窗口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突出特色,注重

实效,重点组织开展了五项活动: (一)公开承诺。所有办税服务窗口都进行了公开承诺,党组织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作出承诺,党员干部围绕提高办事效率、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作出了承诺。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手册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公开。 (二)亮牌示岗。重点组织“三亮”活动。 (1)亮服务流程。制定了科学高效的办事流程,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方便群众了解、办理业务。 (2)亮人员身份。工作人员都佩戴党徽、团徽、胸卡,将姓名、职务等信息向群众公开,强化自我约束,激发了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亮党员形象。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亮牌示岗与公开承诺同步进行。 (三)夺旗争星。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市局组织业务技能大比武的平台、服务质量提升年、岗位创新创先创优促进了“夺旗争星”活动的开展。同时开展“推荐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增进广大党员和职工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全局国税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四)群众评议。各分局、办税服务厅都采取聘请形象监

大企业税收服务工作方案

精心整理 大企业税收服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措施,下好改革“先手棋”,将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处理,推动 理、合作遵从”为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注重在税收风险管理中满足大企业特殊服务需求。 为优化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4大类改革举措,以为纳税人提供税法适用确定性和税法执行统一性为核心,切实解决大企业涉税事项复杂性与税收政策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创新个性化纳税服务

方式。包括借助手机APP、微信等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交流等服务,定期提示共性的、行业性的及有关重大事项的税收风险,探索建立重大涉税事项报告制度等。二是提供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税务总局指导省局,对大企业执行税收政策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专业的政策解读;定期征集大企业意见建议,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探索建立复杂涉 险管理机制。 ——开展总局省局两级税收风险统筹分析。税务总局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组建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专业团队,联合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跨区域统筹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设立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专家委员会,提出确定、统一的政策执行意见,形成税

收风险分析报告。 ——实施风险任务统一推送差别化应对。税务总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推送大企业税收风险应对任务。省局风控办根据风险应对任务清单,按照风险等级推送给相应税务机关风险应对主体,开展差别化风险应对。地(市)局按照要求开展风险应对,接受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 能进行了调整,各业务处分别承接“数据采集—风险分析—推送应对—反馈考核”等风险分析应对四个核心环节的相应工作。同时,对北京市国税局第五直属税务分局的管理体制、机构职责进行改革,与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税务总局层面共同承担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的职责任务。 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确,大企业税收管理承载着税收未来发

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范文

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优化纳税服务,关键是要真正了解纳税人需求,为纳税人提供全面、规范、便捷、经济的服务措施。为此,我们选择了辖区内部分世界500强企业、笔记本电脑配套企业和装备制造大中型企业,采用座谈调查的方式,听取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有了新的思考。 一、纳税人需求的热点和难点 一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信息获取的需求强烈。最新税收政策及法规规章、税收优惠政策、分行业税收政策是纳税人最关注的问题。从纳税人获取税收政策法规规章的渠道分析,主要是通过定点向税务中介机构咨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以及向税收管理员不定期的咨询等方式,而某些地方规章性文件通过上述渠道不能完全保证获取,即使获取到,在具体执行中,也存在多种形式的“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可能会给纳税人在涉税问题的处理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因此,对具体的税收政策法规规章的及时获取和准确掌握执行成为纳税人最迫切的需求。 二是希望税务机关能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提高部门间信息共享、协作能力。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沟通主要是在“管”与“被管”中进行,但纳税人更希望

通过角色转换、税企座谈、公共媒介等形式建立一条比较通畅的沟通渠道,增强税收政策的透明度,避免税企矛盾。从反馈的信息看,纳税人提出将封闭型服务提升为开放型服务的需求尤为突出,希望各职能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的服务机制,实现财税库银联网、加强国、地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与衔接。 三是纳税服务事项公开程度不够,存在纳税人“被需求”的局面。由于惯性思维的影响,税务机关在制定服务制度、设立服务标准时,考虑征税机关要求多、纳税服务需求少;考虑本部门个性服务多、同类部门通行做法少;考虑自定标准多、社会公共标准少,在一定层面上存在纳税人纳税服务的“被需求”。同时,在服务平台上公开的内容只是限于收费标准以及日常办税流程图等基本的办事程序,重管理、轻服务,关注要求纳税人做什么,忽视能为纳税人做什么;强调纳税人服从的必要性,忽视为纳税人遵从提供可行性,公开的出发点也只是便于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另外,在服务平台上对部门性税收法规和地方性税收规章公开较少,对服务事项中具体的办税制度、管理流程、服务标准等纳税人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公开程度也不够,远未达到为纳税人提供直接、快捷、便利服务的要求。 四是希望优化税收征管流程,办税程序简单、快捷、透明。纳税人前来办税,需要的不单是微笑、茶水和礼貌用

2020年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2020年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

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 ___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 ___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以纳税人为本-优化纳税服务

以纳税人为本,优化纳税服务 摘要:本文从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内涵和建立纳税服务体系的意义入手,分析了我国当前纳税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纳税人为本,优化纳税服务的一些建议。关键词:以人为本,纳税服务 经济是税收的根本,也是源源不断的税源基础。发展经济,服务经济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税务机关必须服从于经济、服务于经济,在依法征税的同时,优化纳税服务,变传统的“管制型”税收为现代的“服务型”税收,为各类经济行为主体提供合意的税收软环境,从而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新征管法及其细则对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摆在了突出位置。 一、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 纳税服务,是个古老的话题,它伴随着税收的产生而产生,因为税收收入的取得,必然需要纳税服务做铺垫,只不过程度不同,广度不一而已。 所谓纳税服务,是指以税收法规为基础,以征税人主动服务为特征,征纳双方责权利相对称,无偿为纳税人提供有关纳税服务活动的总称。为纳税人服务在整个征管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专家的定义,如果把整个税收征管体系比做一个“金字塔”,那么,为纳税人服务就是这个“金字塔”的基础。 当今世界把财经服务的优劣作为评价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四大要素(国内经济、国际贸易、政府政策、财经服务)之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已成为国外税务机关的共识和致力于实现的目标。新《税收征管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纳税服务作为税务部门法定的义务和职责,对税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坚持纳税服务的取向,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共同要求。 一)、政府职能及其转变要求提供纳税服务政府既是公共权力机构,又是重要经济部门,其职责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11】71号 2011年7月13日发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参照本规程实施。 第二章遵从引导 第四条遵从引导是指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政策服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在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之前,应征求企业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第六条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以后,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辅导,做到公开透明,保证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引导企业的税收遵从。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收集企业的意见,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第八条税务总局统筹协调企业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集团总部和省级税务机关的意见。 省以下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收集本地区成员企业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税务总局。

最新关于如何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精选)

纳税服务,是我们税务机关的核心业务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纳税人的人性化、合理化需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满足他们的各项合理要求,换句话说,如何确保"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顺利实现,始终是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我们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从服务环境、服务效能、服务手段和服务机制入手,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一)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近年来,按照省局及市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一窗式"服务,合并、优化窗口职能,全面实现了"一窗办结",彻底解决纳税人在各部门来回跑、多头跑的现象。设置了、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二)服务质量得到有力提升 区局在纳税服务工作中不断转变观念,以程序性服务为基础,以权益性服务为重点,以职能性服务为根本,全力打造"效率最高"品牌。通过建立纳税服务群和咨询电话、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导税台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类型的纳税咨询,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难。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安装电子监控、排队叫号、纳税服务评价和自助办税服务等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有效地对服务进行监控和评价。 (三)服务范围得到不断延伸 针对纳税人的需求,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等多种服务方式,开始初步尝试设立坐席模式。开展送税法"进街道、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税法宣传活动,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新政策,拓宽了宣传视野,使税法宣传更具灵活性、辐射力和渗透力。通过加强办税公开的平台建设,依托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在保证内容全面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确保了办税公开的全面、规范、及时,促进了办税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纳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纳税服务观念尚未牢固树立等问题,纳税服务层次、手段、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 (一)纳税服务还停留在浅层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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