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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及其它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

安徽省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及其它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
安徽省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及其它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

安徽省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及其它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工程咨询质量,统一工程咨询机构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咨询市场,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的工程咨询范围: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监理咨询;对建设项目进行的专题调研咨询、设计审查咨询、预(决)算审查咨询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工程咨询机构:必须具有省、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法人资格,持有国家、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条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如下:

1.估算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按表1执行。

表1 单位:万元

2.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咨询收费按表2执行

表2 单位:万元

3.招标、监理咨询收费按表3执行

表3 单位:万元

4.预(结)算审查咨询,一般按预(结)算金额和复算金额的差数收8-15%的审查咨询费;决算审查除按结算审查收费标准收取外,每个项目加收5000-10000元的咨询费;对不易计算审查核减额成果的要参照有关规定计收工本费。

5.专题调研咨询,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附件三收取其费用,对一些调研费用大的项目加收实际支出的有关费用,双方协商收费。

第五条本暂行规定由安徽省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由省、市物价部门监督执行。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

安徽省建设监理行业30强

各市监理协(分)会、有关监理企业: 为增强我省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我会以2014年度安徽省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为依据,按当年实际完成的监理收入总额排序,提出“安徽省建设监理行业30强”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现正式发布。 2015年6月11日 抄报:安徽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人事教育处。 抄送: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 附:2014年度“安徽省建设监理行业30强”企业名单序号所属市企业名称监理收入 (万元) 1 合肥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7898 2 合肥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210 3 合肥安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3865 4 马鞍山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271.5 5 合肥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8927.04 6 淮南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7841 7 合肥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638.09 8 合肥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7358.34 9 合肥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835 10 合肥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04.94

11 合肥安徽博达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6481.53 12 合肥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134.62 13 合肥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681.45 14 淮北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69 15 合肥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854.42 16 合肥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4682.41 17 合肥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633.8 18 合肥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956 19 宣城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586 20 芜湖芜湖阳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186 21 马鞍山安徽省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185 22 六安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173.28 23 合肥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123.62 24 宿州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102.2 25 淮南安徽能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064 26 合肥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2876.68 27 安庆安徽万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64.68 28 宿州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 2689 29 合肥合肥力源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680.98 30 合肥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52 2015/10/9 11:05:03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万元 (500-100)万元׉=万元 (1000-500)万元׉=万元 (3000—1000)万元׉=万元 合计万元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十一、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费用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费。

皖价服号文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皖价服号文安徽省造价咨 询收费标准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86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进行索赔。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下文最新版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控制和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 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下列规范、指标、定额、价格信息进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三)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四)企业定额;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依据。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第三项由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技术条件、工期等,按照编制期的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编制。 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 1 - 附件: 贵州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一、说明: 1.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如编制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3.5‰+(500-100)万元×3.1‰+(1000-500)万元× 2.8‰=2.99万元 2.工程标底、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均不包含钢筋抽筋计算。钢筋抽筋计算按第7项另计算费用。 3.编制工程量清单含编制控制价时,其收费乘系数1. 30。 4.复核竣工结算时,可按审减(增)额度另加收5~8%,具体幅度由委托双方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具体约定.审减(增)费用由受益方支付。 5.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咨询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学会)或具有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5%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二、服务内容: 1.编制可行性经济评价、投资估算:调查、收集资料,完成编制经济效果评价,包括各种有关技术经济因素及方案投入与产出的财务、经济资料数据的分析比较,确定和推荐最佳方案,出具可行性研究文件;完成编制项目投资总额、资金筹

措和投资使用计划,包括投资预测、投资效益分析及确定工程造价等,出具投资估算文件。 2.编制设计概算:收集资料,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说明,利用现行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计算拟建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出具概算书。 3.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收集资料,根据设计施工图及现行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量并完成计价,出具工程预算书。 4.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计价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出具明细清单. 5.编制招标控制价:根据“计价规范”和设计施工图,依据现行的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完成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出具招标控制价文件 6.编制竣工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条款、竣工图纸、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及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调整的工程造价等编制工程结算,出具竣工结算书.7.钢筋抽筋及予埋铁件计算:按要求对拟建工程的钢筋(铁件)用量精细算量,出具计算书。 8.审核概算: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设计概算进行编制依据、深度、及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核报告。 3

关于《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暂 行办法》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工程造价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组织有关单位与行业内专家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暂行办法》,请各相关单位参考,使用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协会联系。 附件: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暂行办法 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2019年月日

附件: 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暂行办法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2016年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1号令的精神,2016年3月1日建设项目服务价格全面放开。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收费的有关诉求,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工程造价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事宜提出如下意见及收费参考建议: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及《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

安徽省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86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进行索赔。 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合同中未明确的,可按不低于基本收费的30%的预付款比例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八、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非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合同双方对于过错责任发生争议时,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的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收费,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委托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014年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

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皖价服号文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完整版

皖价服号文安徽省造价 咨询收费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86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进行索赔。

安徽省招标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2009年招标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安虹女安徽省华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勇男安徽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柏娟女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蔡亮男合肥东冠房地产开发公司 曹代毛男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曹德芹女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曹键男安庆市宜秀区水利局 曹松来男安徽华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曹欣男安徽移动 曹永飞男安徽天都建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陈大川男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陈富涛男安徽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陈广信男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陈接新男安徽省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陈劲松男寿县金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陈茂民男安徽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梅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陈晓红女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陈新中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陈燕女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陈玉高男滁州市建设监理公司 陈志东男安徽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成秀荣男安徽省来安县财政局 程惠勋女安徽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崔乐云女安徽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戴革胜男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戴贤瑞女铜陵天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戴志华男安徽华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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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

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内工建协(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内工建协 [2016] 18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行业内专家,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5-0212),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2〕65号),及参考安徽省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发布的《2016年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本调查测算报告》等有关工程造价服务费计费规则,经市场调研、分析论证,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2016年12月23日

附: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照其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自治区实际,根据服务类型、内容、深度及质量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收取及行业自律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用。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经济评价的编制与审核;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鉴定;方案比选、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WF—2005—002 安徽省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 签订时间:2015年8月18日 安徽省建设厅 制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 O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条款 (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9) 附表工程造价咨询资料交接一览表 (10)

第一部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条款 委托人(全称):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全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一、咨询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幕墙及采光顶 工程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5599平方米 二、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及内容: 规划展示中心工程原招标中所列幕墙及采光顶暂定价核定,原招标中相应幕墙及采光顶暂定价总价和核定后总价。 三、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请按国家规定进行暂定价核定,确保准确,符合原招标文件精神。并接受本工程最终在舒城县审计局审计中的询问。 四、咨询期限: 自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的咨询资料后45 日历天完成咨询工作。 五、合同价款: 1、咨询酬金标准: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2、咨询酬金支付时间:审计完成后付贰万元,余款在舒城县审计局审计完成后付清。 六、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双方有关咨询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文件等;

5、咨询工程的相关图纸、标准、规范、合同、相关文件等。 七、附加协议条款: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份,各执份。 委托人:受托人: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受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网址:网址: 年月日年月日

造价收费标准141号文件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经过两年对川价发〔2005〕248号文的试行以及我省建设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除地震重建外,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川价发〔2005〕248号同时废止。国家有新的收费规定,从其规定。

工程咨询管理与创新研究

工程咨询管理与创新研究 发表时间:2019-09-08T17:24:47.72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作者:尹炜[导读] 摘要:当前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加快,我国工程建设也在逐渐发展,工程咨询行业对于工程建设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 246000摘要:当前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加快,我国工程建设也在逐渐发展,工程咨询行业对于工程建设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是我国工程咨询行业与发达国家的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工程咨询管理主要是要国际化、竞争化,需要面向世界、走向未来。对我国工程咨询管理进行创新,改善工程咨询管理模式,降低工程咨询管理风险,能够与国际水平接轨。提高工程咨询管理,能够促进工程水平的提升,保证 国民生产生活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对我国工程咨询管理与创新方式进行研究,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促进国民健康发展。关键词:工程;咨询管理;创新研究引言工程咨询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显著的作用,然而针对当下的发展形式,对其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显得十分必要,因而相关人员必须进一步完善工程咨询管理体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其管理效益。 1工程咨询管理定义随着新时代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勘察设计及工程咨询管理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必须在制度、体制、组织实施方式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发展国际通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既是适应建筑行业管理的模式、方法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要求。应运而生的新时代全过程项目管理是指运用科学技术、工程技术与管理、信息技术与管理、成本与风险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的知识体系和管理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系统服务。主要包括前期立项和准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管控,以及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项目后评估等工作。根据我国的国情和产业结构模式,建设主管部门对全过程咨询管理也做出了更加深层次的定义: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根据工作内容细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和后期的运营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管理与协调工作等。 2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存在的问题 2.1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市场化程度较差,对市场的竞争力有影响在我国,工程咨询培训的主要机构有三种:第一种为经过国家专业的研究院、规划院与设计院共同建设的专业的工程咨询公司,这种公司的业务主要是集中在少数的国家行业中,主要是对工程进行设计,并能够给予技术咨询服务,主要面向技术问题,专业技术的能力较好,但是对于市场现状分析、经济分析或者风险评价等能力较为一般。第二种为经过各级发改委设立的综合性的工程咨询机构,这种机构主要是为当地政府进行服务,对政府的项目进行评估与风险预测,进而对政府的建设进行把关。但是,由于这种机构的综合性较强,所以,在专业性方面,相对较弱,主要是由各个行业的专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进而提升企业的专业能力。第三种为民营的工程咨询公司,这些公司需要在前两种公司中存活,需要较高的灵活性,这种公司设计灵活、经营方面较多,也逐渐发展起来,但是这些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小,不具有竞争力。 2.2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差,咨询人员的素质需要提升创新的公司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当前国外的各种咨询公司中,对于研究工作十分看重,主要看重员工的创新能力,许多工程咨询机构都有自己独特的设计与技术。当前我国的咨询机构处于初级建设阶段,工程咨询的体系不够完善,咨询的理论以及方式也不够规范。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国工程咨询行业的人员并未经过系统化的教学与培训,对于经济、法律方面的知识也很少了解,进而导致我国工程咨询人员缺少管理能力与创新能力。在我国多家咨询机构,都不具有创新能力与数据研究分析能力,缺少咨询的案例与相应的数据存储。在发展过程中,少部分机构建立了信息协作网,能够对工程信息进行汇总与分析。我国工程咨询行业的服务项目较少,甚至大部分机构只能提供前期的服务,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技术支持仍然缺乏,这就需要工程咨询机构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培养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 3创新研究策略分析 3.1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制度人才是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基,是增加企业创新实力的动力。工程咨询企业要想实施创新性内部管理,就必须要保障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基于工程咨询企业发展情况与行业发展需求,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提升企业在人才应聘以及岗位管理上的能力。工程咨询企业应当开展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1)工程咨询企业应积极建立科学的人才引进制度[4]。企业应积极革新自身的用人观念,摒弃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依照道德素质、专业能力以及发展需求等要求选择优秀的人才。通过制定科学的人才招聘制度,可以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让人才管理更加具有创新性。2)工程咨询企业应对在岗人才进行专业能力的培养。企业可对员工开展岗位培训,增强他们的道德观念和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岗位员工的综合能力。3)工程咨询企业应制定合理的人才规划方案。依照员工体现的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意向,为他们提供外出学习或是进修的平台与机会,让员工实现更优质的能力发展。 3.2重视服务和技术的创新任何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时都需要技术的创新。创新既能强化企业发展能力,又能让企业符合市场优质发展的需求。为此,工程咨询企业要想实施创新性的内部管理,不仅要开展以上四方面工作,更应当重视服务和技术的创新。工程咨询企业理应在咨询服务方面具有创新意识,运用创新性的管理理念支持企业开展高水准的服务方式,以此增加工程咨询企业整体运行实力。同时,工程咨询企业也应该重视在技术上的创新。引入更多的技术,让企业实现科创能力的进一步发展,依照市场运行以及企业发展实施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更好地满足业主对企业服务提出的技术创新需求,更好地提升企业在行业发展中影响力。通过重视服务和技术的创新,工程咨询企业能有效提升企业实施内部管理的创新性,让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运行,让企业实现高水准的发展。结束语

皖价服[2007]86号文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 [2007]86 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l999]2255 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 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 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 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 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 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 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 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 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 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 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 10%至 30%进行索赔。 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合同中未明确的,可按不低于 基本收费的 30%的预付款比例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八、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非 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 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合同双方对于过错责任发生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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