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完整版)君主专制的演变与强化教案

(完整版)君主专制的演变与强化教案

(完整版)君主专制的演变与强化教案
(完整版)君主专制的演变与强化教案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从公元前221年秦建立后确立一直到1912辛亥革命后,推翻清政府统治后,才结束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专制制度。这项制度包含两大部分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

君主专制是强调君主个人权力至高无上,国家大事由其人独断。——君臣关系中央集权是指全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权力集中于中央,地方受命于中央,地方长官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强调中央对地方的统治。——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1、两大矛盾:1、皇权与相权

2、中央与地方

2、两大趋势:1、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被削弱直至被废除

2、中央权利不断加强,地方权利不断削弱。

这里有两个问题:

为什么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能长期存在中国社会2000多年?其存在的根源在哪里?

3、根源:小农经济长期存在并占主导地位。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政治制度,我们经常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这项制度的经济基础就是小农经济,中国古代小农经济长期占主导地位,小农经济具有落后行,脆弱性,无力抵抗天灾人祸,所以需要强大的集权来保护他。

但是当到了明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了。黄宗羲、顾炎武等人又对君主专制提出了质疑,近代随着民族工业的产生有要求对该制度进行改革和推翻它。)另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这项制度不同制度又不同的变化,进行演变呢?

就是古代改朝换代之后,后人吸取了前朝的教训:

1、昏君暴政导致权利的误用和滥用

2、权臣专权,权倾朝野,威胁皇权。

吕不韦、霍光、曹操、魏忠贤、鳌拜、和珅等人,权侵朝野,帝王侧榻岂容他人酣睡

3、地方割据,威胁中央集权,国家的统一。

一、君主专制的演变和强化:

秦:三公九卿

汉:中外朝制度

唐:三省六部

宋:二府三司制度

明:废丞相,权分六部,设内阁

清:设军机处

(一)汉:中外朝制度:

1、原因:汉承秦制,汉初丞相的权利相当的大,萧何、曹参等人虽说是皇帝助手,实际上掌握了朝廷中实权,加之秦朝的教训,赵高指鹿为马,专权乱政。

2、内容:

任用低级的官吏和亲信以及身边的亲信,共议军国大事,形成“中朝”决策机构,其中尚书令权力日重。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官,演化为执行机构,称为“外朝”。

3、特点:相权一分为二,并且改变了丞相的权利,秦丞相掌握行政权,现在以丞相为首的三公却成为了执行机构,皇帝和皇帝的亲信,左右近臣组成的外朝却成为了决策机构,将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分离。以此来削弱相权,强化皇权。

同时又为了反之暴政的出现:天人感应和天人合一。

(二)唐:三省六部

1、渊源:萌芽于魏晋南北朝,建立于隋朝,完善与唐

2、内容:隋唐时期继承南北朝时期的三省制,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负责草拟诏令;门下负责审核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令。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一分为三,三省分工明确,互为补充,互相牵制。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宰相的总办公处——政事堂,后来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的身份也等同于宰相,相权有所分散。

2、特点:

三分相权(中书省制定法令,门下省审核法令,尚书省执行法令。这样可认互相制衡,也能分工合作,从而强化君权。)

职责分明,分层决策(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政令由起草(中书)、审核(门下)至执行(尚书),都经由三省处理。能够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决策失误。)节制君权(皇帝所颁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弥补君主才干之不足。)

3、评价

①三分相权,各部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既保证君权独尊又提高行政效率。

(2)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后历代王朝基本沿用。标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

三省六部制使得君相权矛盾解决的比较成功,成功在哪里呢?

宰相:宰——意为主宰,说明了他的权力大,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相——辅佐,帮助皇帝处理政务,

而三省六部制,一方面,通过三分相权,把其主宰的一面抑制,防止相权过大。另一方面又保留了宰相某些权力,并让多人共同担任,意味着可以集思广益深思熟虑把其辅佐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三省互相制约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政治制度。中书省秉承皇帝旨意草拟政令,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三省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它能减少中央政令失误和腐败,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恶性发展或朝政腐败,权力失去制约与平衡,三省六部制也就丧失了维护封建统治的积极作用。

(三)宋:二府三司制度

(因赵匡胤本人是通过陈桥兵变,当上皇帝,为了防止兵变重演加之唐末藩镇割据的教训,所以宋朝过度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设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其长官“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为了分散宰相的权利,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作用:

进一步分割相权,加强了皇权;职权过于分散,导致行政效率低

(四)明:废丞相权分六部,设内阁

明朝

废丞相制度,权分六部,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意味着皇帝将行政权和决策权集于一身。皇权取得了相对彻底的胜利,达到了高度的君主专制。但是又为什么设内阁呢?因为废除丞相之后,就没有人来帮助皇帝处理政务了,皇帝太累了,所以设置了内阁协助皇帝处理政务。

明太祖时设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明成祖时内阁出现。内阁是为了加强专制而建立的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的助理机构,没有法定地位,职权范围不明,为牵制内阁又设由宦官组成的司礼监,后宦官控制内阁,导致明朝政治的黑暗。(五)清:军机处

雍正年间,设军机处,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君主专制制度空前加强,严重阻碍了新经济、新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反映了封建制度的衰落。

监察制度:防止权利的误用和滥用

1、进程

其他具有检察职能的:钦差大臣(因事而设,相当于中央巡视组),厂卫特务机构,密折制度

2、评价:

积极:一定程度防止官员腐败、贪脏枉法,滥用职权等,适应了专制主义王朝实行有效统治的需要。

局限:1、未能对皇权作出制约

(皇帝——监察——百官,监察官员对皇帝负责,是皇帝加强皇权的耳目,对皇权无监察,并且监察官员本身也无缺少监督。所以导致官员滥用私权,贪赃枉法。) 2、监察官员和监察机构贪脏枉法的情形司空见惯,监督不到位。

说到底都是人官人,监察不到位。

解决:

1、加强检查制度的建设,用制度来约束人

2、完善法制

3、民主监督

4、提高官员的素质,重视预防。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制。

君主专制是指决策的方式,中央集权是指一种政治体制,两者的结合构成了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君主专制强调君主个人权力至高无上,国家大事由其人独断。

中央集权是指全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权力集中于中央,地方受命于中央,地方长官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强调中央对地方的统治。

二者相辅相成,后者是前者的前提和基础;前者是后者的必然产物。其目的都是从政治制度上保证中央政府的权威和群住个人的权威。皇权至高无上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特征。

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反应君臣关系

中央集权: 中央集权是相对与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于中央。——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秦始皇的这些措施在我国古代产生了哪些矛盾?应该如何解决?

(1)君权与相权之争

(2)中央与地方之争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