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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营业部考勤管理办法2009年7月

证券营业部考勤管理办法2009年7月
证券营业部考勤管理办法2009年7月

证券营业部

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营业部劳动纪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营业部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营业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营业部全体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三条营业部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为休息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时间为: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第四条营业部员工均享受国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的休息时间根据国家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营业部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及营业部的实际情况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六条营业部员工的公出、加班、请假、休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度。营业部员工公出、加班,请假、休假应由本人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审批权限

1、营业部员工请假半天(含)以内的由营业部部门经理批准,超过半天的由营业部主管总经理批准,超过一天及月内累计超过一天的由营业部总经理批准;

2、营业部部门经理请假半天(含)以内的由营业部主管总经理批准,超过半天及月内累计超过半天的由营业部总经理批准,公司委派的营业部部门经理请假还须征得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

3、营业部副总经理请假由营业部总经理批准,营业部总经理请假由公司主管总裁批准;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八条出勤

一、员工依据营业部规定,按时坚守指定的工作岗位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视为出勤。员工出勤与员工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年度奖金、评优晋级挂钩。

二、以下情况可按出勤处理:

1、女员工孕期进行产前检查;

2、女员工按规定时间给婴儿哺乳(哺乳期六个月);

3、凭学校通知单参加本人子女家长会;

4、经营业部批准的加班调休;

5、经营业部批准,脱产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培训活动;

6、根据营业部安排,参加公司或营业部组织的业务活动;

7、经营业部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公民社会义务;

8、营业部领导批准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迟到及早退

一、员工未按时坚守工作岗位视为迟到或早退。

二、处罚措施:

1、员工迟到或早退(无论事先是否告知)三十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工资30元;三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下,每次扣发工资50元;

2、员工当月迟到或早退(无论事先是否告知)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迟到或早退(无论事先是否告知)累计五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3、员工迟到或早退(无论事先是否告知)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迟到或早退(无论事先是否告知)三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年内累计迟到、早退(无论事先是否告知)十五次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旷工

一、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离开工作岗位事先不请假、事后未补假或事后补假且无正当理由;员工请假期满逾期不归且未续假;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员工公出逾期滞留未归;员工不服从安排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等情形,均视为旷工。

二、处罚措施

1、旷工半天,扣发月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的10%,

同时扣发半月浮动工资。

2、旷工一天,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0%,同时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3、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扣发月基本工资的50%,同时扣发季度浮动工资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4、月内连续旷工二天、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年内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公出

1、员工工作时间外出联系业务或处理公务视为公出,员工公出须按请假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2、员工因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因素影响正常出勤,须说明原因,经逐级审批后可按公出处理。

3、员工公出须按期返回,未经营业部批准滞留未归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考勤的日常管理

一、营业部实行指纹打卡签到、签退制度,员工因考勤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无签到、签退记录,应于次日填写《营业部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单》,按审批流程报批,否则,按考勤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罚。

二、综合部负责营业部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每天早、中、晚要对营业部的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记载《证券营业部员工出勤检查日志》。

三、每月最后一天(双休日顺延,法定假日提前)为考勤核定日,综合部根据考勤设备提供的考勤记录、员工出勤检查日志及有关凭证

(公出单、请假单、加班单等)汇总填制《证券营业部员工考勤统计表》一式两份,综合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营业部总经理签批,员工出勤统计表一份由综合部存档,一份送财务部据以发放工资。

四、考勤记录、检查日志、有关凭证应真实、准确,员工和考勤、审批人员均不得弄虚作假、相互包庇,否则,给予各当事人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处罚标准的两倍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加班加点

第十三条为保障员工的正常休息时间,营业部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加点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加点工作,应按审批程序申报。

第十四条员工因证券监管部门、公司或公司职能部门下达文件、指令确需加班;公司或营业部发生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确需加班;营业部突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接待监管部门检查确需加班等情形,可申报加班、加点工作。员工当日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务或为准备次日相关工作主动延时工作,不能视为加班、加点工作。

第十五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进行申报,经逐级审批后方能加班。

二、员工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内容和时间,经部门经理核准签字后报主管总经理签批,加班结束后在申请单上填注实际加班时间送综合部备案,否则,申报无效,不计加班时间。

三、员工加班须履行签到、签退手续,综合部应于员工加班时或加班后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每月最后一天(双休日顺延,法定假日

提前)根据生效的加班申请单和加班核查情况对员工的加班时间进行统计汇总,填入《证券营业部员工考勤统计表》。

第十六条加班工资:

一、平日加班:平日加班工资为日基本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日基本工资×1.5×加班时数/8

二、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工资为日基本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日基本工资×2×加班时数/8

三、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工资为日基本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日基本工资×3×加班时数/8

四、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

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

第十七条调休

一、员工加班原则上在加班的当月内安排调休,员工调休不再给予加班费,因营业部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应给予加班工资。

二、调休员工应于调休日前三日内填写调休申请单,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工作需求安排调休计划,报综合部、主管总经理审批,当日调休当日申请无效。

三、调休时间以一天为最小单位,月内累计加班时间不足一天不安排调休,发给加班工资,月内调休后剩余加班时间不足一天,发给加班工资,月内每次调休时间不得分隔使用。

四、员工非营业部工作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未调休或调休时间不足,营业部不给予加班工资,视作员工的无私奉献。

第十八条处置特殊或紧急事项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审批程序,但事后须补齐相关手续。

第六章请假休假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就诊、医疗未出勤视为病假,半天或间断病休应累计计算病假。

二、员工因病就诊、医疗需病休时,应凭就诊医院医学诊断、药费收据或病休证明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综合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病休证明及请假单由综合部保管。若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可委托家属向营业部出具就诊医院病休证明代为请假,或事先电话申请,在病愈上班后凭就诊医院病休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三、员工因伤病住院医疗,需由员工或家属持医疗医院的住院通知到综合部办理病休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明确医疗期。

四、员工病假月内累计超过二天按超过天数扣发月基本工资,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病假期间按病假实际天数扣发月浮动工资,员工病假月内累计超过五天,取消当月浮动工资。

五、员工病假年内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取消评优资格。

六、员工编造医院证明弄虚作假,欺骗营业部休病假视同旷工。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特殊事项需在工作时间处理可申请事假,员工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流程逐级报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员工事假以两个小时为最小单位。员工因紧急情况未能事先填写请假单履

行审批程序,应在上班后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月内累计超过一天按超过天数扣发月基本工资,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扣发月浮动工资,员工事假月内累计超过三天,取消当月浮动工资。

三、员工事假年内累计达到或超过10天,取消评优资格。

四、员工病、事假月内累计超过5天,取消当月浮动工资,病、事假年内累计超过20天,取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员工婚假时间为3天。符合晚婚年龄(初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可增加奖励婚假7天,婚假时间不能分隔使用,遇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顺延。

二、婚假申请有效期为结婚登记三年之内,因营业部工作需要在有效期内未休婚假,按员工应休婚假天数和日基本工资的200%补发工资。

三、婚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浮动工资按日扣发,异地交通费自理。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丧假时间为3天;岳父母、公婆死亡,丧假时间为2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丧假时间为1天,丧假时间均不含外地往返路程时间。丧假时间不能分隔使用,遇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顺延。

二、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浮动工资按日扣发,异地交通

费自理。

第二十三条产假及计生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90天,达到晚育年龄(女24周岁)可增加奖励产假30天。女员工未休奖励产假,奖励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奖励工资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女员工难产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员工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按时上班,须按病假审批权限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女员工妊娠不足三个月流产按病假处理;妊娠三个月后流产按产假处理,假期30天;妊娠七个月流产,按产假处理,假期60天。

四、配偶生产,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达到晚育年龄(男28周岁)可享受10天护理假。

五、员工进行节育、绝育手术须凭就诊医院的休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按产假处理。

六、产假、计生假、护理假包含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不可分隔使用。员工若未参加生育保险,休假期间由营业部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员工已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由社保机构发给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营业部不再发放工资,计生假和护理假由营业部发放基本工资。员工休产假、计生假、护理假期间的浮动工资按日扣发,休假时间超过20天,取消评优资格。

七、员工休产假、计生假、护理假前须按审批权限和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年休假

一、公司外部调入、聘用的员工在营业部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按规定享受年休假。

二、公司内部调入的员工须提供原单位的未休假证明,方可申请年休假。

三、下列人员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工龄10年以下,上年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和计生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

2、工龄10年(含)以上,上年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和计生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年休假时间:

1、员工工龄在10年以下的为5天;

2、员工工龄在10年(含)至20年之间的为10天;

3、员工工龄在20年(含)以上的为15天。

员工工龄以当年1月1日为截止日,工龄不足一年不计入年休假的工龄考核。

五、年休假原则上在本年度内使用,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时间10天可以分两次休假,年休假时间15天可以分三次休假,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时间,年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浮动工资按日扣发。

六、年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员工须于年初填写本年度年休假计划表,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主管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员工年休假计划一经批准,员工不能再申请更改,营业部可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性质对员工申报的年休假计划进行调整。员工休假须提前一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和流程逐级报批,年休假申请单送综合部存档,休假结束后及时到综合部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年度内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年休假,经营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可跨一个年度安排。营业部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应按员工应休年假天数和日基本工资的200%补发工资。

第二十五条全勤奖

员工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丧假、婚产假、计生假、年休假发给月度全勤奖100元,年内无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丧假、婚产假、计生假、年休假发给年度全勤奖1,200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相悖,则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执行,未规定或未尽事宜亦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营业部根据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营业部的实际经营情况适时修订本办法,并负责解释各项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万科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万科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时间:2008-10-28 浏览量: 9805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 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生产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试行) 1、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本企业所有工作人员考勤范围、考勤管理办法及请假手续等。 1.2本办法适应于本企业所有工作人员。 2、管理职能 2.1生产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由生产各部门负责,各运行值人员考勤由值长负责。 2.2运行值考勤表必须每日填写登记,月底由专业主管、发电部、生产副经理审核后在下月3日前报劳资办公室,发电部要妥善保存好当月的考勤大表、请假条存根及有关原始记录、凭证以备查考。 2.3厂内职工调动其考勤由调出部门出具证明后随同调动职工转入调入部门累计考勤。 3、考勤范围 凡本厂上岗职工、学习岗职工、待岗职工、实习职工、临时用工等均属考勤范围,由所在部门按规定进行考勤。 4、考勤日常管理 4.1迟到:凡不按作息时间到工作岗位,以迟到(以点到时间为准,点到后半小时之内能到者)论处; 4.2早退:凡不按作息时间提前下班,均以早退论处; 4.3旷工:点到后半小时后仍不能到岗者;在制度工作日内未办理请

假手续者;请假、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上班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拒绝接受分配的工作,经教育不改者以旷工论处。5、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5.1职工请假必须认真填写请假条,运行人员请假根据审批权限由班长、值长、专业主管、发电部长、主管生产副经理、经理签字;值长、专业主管请假必须由发电部长、主管生产副经理、经理签字; 5.2请假审批权限:值长、专业主管:三天;发电部长:七天;主管生产副经理:一个月;经理:一个月以上。 5.3病假 5.3.1职工因病不能上班,须凭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方可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5.3.2连续病假在三个月以上,需复工时,须经医院签证,并由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试工期为二个月,在试工期间内只给基本工资。 5.4工伤假 职工因工负伤或因工伤旧病复发不能上班工作,经劳资部门核实认可经理批准,交办公室考勤,工伤期内只发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5.5事假 5.5.1在试运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必须按规定批准,方能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5.5.2职工因事请假时,应事先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将假条交考勤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97832

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提升员工工作效率,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销售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二、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 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 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 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 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不得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贿赂法》,一旦发现员工违反该法,公司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 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8 .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9. 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和公司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10. 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1. 认真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提请领导同意后实施。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5.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三、考勤细则 1、出勤 1.1 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工作制。 公司作息时间:9:00-17:30 2、销售人员内勤考核 2.1 销售人员内勤时按照正常上下班考勤打卡(上午9:00,下午17:30) 2.2 销售人员内勤时迟到、早退按照公司迟到、早退相关规定处理:

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MHKG-RL-ZD-002)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员工。 2.2.集团各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的培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3.1.1.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1.2.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审议、报批; 3.1.3.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3.1. 4.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1.5.聘请培训公司和培训师; 3.1.6.公司通用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3.1.7.通用性教材、课件的编撰、修改与存档管理; 3.1.8.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与考核; 3.1.9.公司外派受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3.1.10.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往 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3.1.11.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 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3.2.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 部门、子公司内部的培训。 3.2.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3.2.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培训师人选的推荐; 3.2.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3.2.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3.2.5.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 3.3.受训者的权利 3.3.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培训。 3.3.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3.4.受训者的义务 3.4.1.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并有向公 司内其他员工传授的义务。 3.4.2.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 期限。 4.程序与内容 4.1.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4.1.1.培训积分管理指每位员工一年的培训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累积。 4.1.2.培训积分计算方法:培训积分 = 培训课程系数×该培训的净课时数4.1.2.1.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集中授课,培训课程系数为1。 4.1.2.2.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集中脱产培训(如拓展培训),培训课程系数 为0.5。 4.1.2.3.外出参观、考察,培训课程系数为0.25。 4.1.2.4.进修或业余攻读学位、考证,培训课程系数为0.1。 4.1.2. 5.集中授课形式的培训,该培训的净课时数为授课时间。其他形式的培训, 半天以内(含)或相当于3小时课程的该培训的净课时数为3;1天以内 (含)的该培训或相当于6小时的净课时数为6。 4.1.2.6.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该次培训积分按一半计算;凡缺席或迟 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该次培训积分为0。 4.1.2.7.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该次培训积分为0。 4.1.3.培训积分的要求和应用:培训积分主要用于对员工年终的评优、晋升和绩 效考核方面。 4.2.培训需求分析 4.2.1.培训导向分析:分析公司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访谈公司高层和重要

车间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4.2.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填写《补卡申请单》由直接上级签字确认报人事行政部登记,否则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4.2.3因故需临时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同时填写《外出登记卡》由直接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门卫处予以放行,否则门卫有权拒绝放行。 4.2.4人事行政部依据考勤机打卡记表、《请假单》、《补卡申请单》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登记表》,报财务部作为薪资结算依据。 4.3考勤定义 4.3.1全勤: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4.3.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作息时间打卡或延迟5分钟(含)内打卡。 4.3.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作息时间打卡或提前5分钟(含)内打卡。 4.3.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旷工 4.3.4.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外出办事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 4.3.4.2请假时间到而未办理续假手续的形为; 4.4请假注意事项 4.4.1所有假期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原则上同一岗位、同一班次人员不得同时有两人(含)以上请假。 4.4.2请事假需在前一天办妥相关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直级上级征得同意后方能成立,在返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4.3请病假1天内,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直级上级征得同意后方能成立,请假1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内出具相关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按事假处理。 4.4.4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顺畅,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管理人员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代理,批准后方可离岗。 4.4.5如发现员工在请假手续上有虚假情况时,经核查属实,则对其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理。 5.考勤奖惩规定 5.1迟到、早退行为 5.1.1每月累计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每次赞助工会费5元,由车间主管开出《奖惩单》通报批评。 5.1.2每月累计上班迟到或早退两次(含)以上,每次赞助工会费10元,依此类推,由车间主管开出《奖惩单》通报批评。 5.2旷工行为 5.2.1月累计旷工一次的,按照实际旷工时间从当月薪资中扣除同时间的基本薪资赞助工会费,由车间主管开出《奖惩单》张贴通报。 5.2.2月累计旷工两次的,按照实际旷工时间从当月薪资中扣除两倍旷工时间的基本薪资赞助工会费,由车间主管开出《奖惩单》张贴通报。 5.2.3月累计旷工三次(含)以上的,除扣除两倍旷工时间的基本薪资赞助工会费外,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5.3事假 5.3.1月累计有事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全勤奖领取资格。

万科考勤管理制度(修订)

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执行不定时工时,不来公司需告之公司前台,由前台负责登记。 第三条投资发展部周一至周六工作六天,周日休息。其他总部职能部门周一至周五工作五天,周六、日为休息日。策划部人员上班时间9:30,下班时间18:30,其他总部职能部门员工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8:00,11:30-13:30的时间内可外出午餐,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第四条公司依据工牌刷卡的时间统计考勤,无法及时刷卡需提前报请部门领导,否则视为缺勤。第五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考勤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考勤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外出公办不能按时到公司出勤刷卡的,需提前告之部门负责人。前台每日检查考勤,发现未刷考勤者,向其部门负责人问明缘由后,进行考勤补填。 第七条临时外出公办,不影响上下班刷卡的,只须在前台做外出登记。 第八条对于没有提前向部门领导说明而以有事为由不能到岗出勤的情况,在事实不清、无法考证时均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经公司批准同意后的各类请假,以《请假审批单》确认的时间作为考勤记录。 第十条经公司批准同意的因公出差,需在出差前向公司前台提交《出差审批表》,出差回程上班后应到前台进行销假备案。 第十一条加班须经公司书面批准,依据相关法律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批准或确认,员工在下班后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自行在公司停留,不视为加班。 第十三条公休日加班的可安排调休。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休假,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各类假期规定

考勤管理守则及员工奖惩守则.doc

考勤管理制度及员工奖惩制度1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出差等考加班、为了有序地安排工作和生产,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 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考勤分类: 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时制。 四、工作时间: 天。具体工作时间如下:/小时8写字楼各办公室职员:上班时间为)一( —08:00AM上午17:30PM —13:30PM下午12:00AM 天(忙时即订单充足时正班/小时8实行两班制的车间员工:正班时间为)二( 个小时为用餐和休2,每天中途有多出的时间在闲时即订单不足时补休) 息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 忙时08:00AM (—20:00PM夜班:) 忙时20:00PM (— 08:00AM白班: (天(忙时即订单充足时正班多出的时/小时8丝印车间员工:正班时间为)三 个小时为用餐和休息时间。2,每天中途有间在闲时即订单不足时补休) 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 忙时AM (2:30—PM18:00晚班:) 忙时17:30PM (—08:00AM 早班: 8三班制员工:正班时间为)四( 天。具体工作时间如下:/小时24:00PM —16:00PM中班:16:00PM —08:00AM早班: 08:00AM —24:00PM晚班: 的公司根据《劳动法》公司搬运工、司机和营销等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五( 规定,采取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以及休息的权利。 其他特别勤务人员的不定时工作时间,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规定安排。)六( 1

需提前三天如各部门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有变更的,为便于公司考勤管理,)七( 如部门生产班次需调整经中心副总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 ,报备人力资源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在三个工作日内(含核准时间) 部,否则考勤系统将默认为旷工。 五、打卡: 本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由考勤机记录员工考勤信息。)一( 双方记小过处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的,员工在指定地点亲自打卡上下班,)二( 分,各扣分,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20 ,经部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填写《签卡申请单》24员工漏打卡必须于)三( 门负责人签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该段工时以旷工半天处理。 因考勤机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由公司统一补签卡。)四( 填,经理审核后/小时内由部门主管48因考勤卡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在)五( 写《签卡申请单》后交人力资源部,且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

(完整版)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草稿)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提升员工工作效率,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电气公司销售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7.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8.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9.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0.认真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 案,提请领导同意后实施。 11.销售人员按公司制度填写《工作日志》,并于每周日发至指定邮箱。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 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4.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三、考勤细则 1、出勤 1.1 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规定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 星期六上午。 公司作息时间: 冬季:8:30—12:00,13:30—

17:00 夏季:8:00—12:00,14:30—17:30 1.2 签到:全体部门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必 须本人亲自考勤,需外出人员需填写外出登记表,上级领导签字认可。 1.3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业务,由当事销售人员在外出登记 表上记录,并注明外出时间、地点、办理业务的公司名称及电话。 销售人员外出办理业务时,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 1.4销售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设备的开机畅通(含节假日)。 1.5销售人员的通讯设备如更改号码应及时将新号码报综合部,以便 及时更新,如不及时通知,影响电话查岗,视为旷工。 2.请假 2.1 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方 可请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立即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说明缘由,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2.2 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湖北胜华集团【2016】03及06号 文件。 3.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2次以上者每次罚 款30元。 3.2 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旷工一次罚200元, 连续旷工三日为自动离职。 3.3 病假:员工生病须在上班前通知上级领导,并应在康复上班前 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4 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级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 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3.5 每日下班前10分钟,销售人员需向部门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4.考勤统计 4.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4.2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综合部每月按本规定,结合考勤系统的记录及销售人员外出登记表来制定月度考勤表。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MHKG-RL-ZD-012) 1.目的 为落实和完善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万科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并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导、总裁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年休假申请;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年休假的登记与统计; 5.程序和内容 5.1.年休假的假期 5.1.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5.1.2.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5.1.3.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5.1.4.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 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5.2.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5.2.1.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2.2.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3.年休假安排 5.3.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 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

保证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5.3.2.制订本部门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 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5.3.3.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 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5.3.4.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 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5.3.5.各部门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 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5.3.6.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 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5.3.7.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 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5.3.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5.3.8.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 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5.3.8.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3.8.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3.8.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3.8.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3.8. 6.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5.3.8.1.-5.3.8.5. 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4.年休假待遇

车间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车间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职工考勤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有秩序进行,特制定本考勤规定。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职工,包括所有未在办公楼打卡的的全体生产人员。 二、考勤时间 计件职工工作时间以完成当日生产任务为原则;计件职工(包括上下班时间不能固定的职工)以完成每天实际工计件为标准,根据两次考勤时长核定工时; 车间操作工:8:00~18:30 ,中午休息1.5 小时(12:00~1:30 )职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因指纹原因不能打卡者,需在生产办公室《职工签到表》上签到,每月由生产部刘厂长签字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员工打卡时段 白班:上午8:00 之前晚班:18:00 上班之前一次 中午12:00-13:30 08:00 下班之前一次下午18:00 之后因个人忘记打卡,须填写《未打卡证明表》由机长、厂长签字证明,考勤审核时须结合车间生产记录,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及联络电话,按请假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通过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根据生产任务安排,职工上下班时间临时调整, 须在《职工签到表》上签到,由车间主任签字注明时间、调整原因,报人力资源 部备案。 三、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1、迟到、早退 (1)以公司的刷卡机的时钟为准,员工超过上班时间上班,视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非公事中途擅离工作岗位或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厂区者,视为早退,记录累算(此情形可根据早退人员的实际离岗时间计时累算,由直属主管及当值保安控制)。早退处理办法按照迟到分时段累算减薪,情节恶劣者,将酌情给 予行政处罚。 (2)员工迟到5分钟以上至10 分钟(含),取消当班日薪10 元;员工迟到10 分钟以上至20 分钟(含)以下,取消当班日薪1/3 ;若一次性迟到40 分钟以上或当月累计迟到两个小时(含)以下者,按旷工一天论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流程大纲纲要.doc

精心整理 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提升员工工作效率,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 本制度。 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销售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二、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 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 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 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 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不得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贿赂法》,一旦发现员工违反该法,公司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 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 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8?. 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9.? 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和公司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10.? 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1.? 认真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提请领导同意后实施。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 公司谋取私利。 15.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三、考勤细则 1、出勤 1.1 工作时间:每天7 小时工作制。 公司作息时间: 9:00-17:30 2、销售人员内勤考核 2.1 销售人员内勤时按照正常上下班考勤打卡(上午9:00, 下午 17:30 ) 2.2 销售人员内勤时迟到、早退按照公司迟到、早退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情况处理办法 精心整理

万科物业员工手册

万科公司职员手册 职员管理条例 前言 1.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 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2.本条例适用于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 3.本条例所称“公司”(或“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 业。 4.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第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是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中承担全部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包括: ?控股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无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不实际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由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为负责人; ?参股企业中,我方派驻参股企业、参与经营管理,职位最高的职员。 ?本条例所称“职务行为”,指以公司职员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超过50%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参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少于50%的企业。 第一章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加入万科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考勤管理制度50615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规范考勤原则、打卡、请假、休假、加班、差旅等相关手续。 1.2建立基础管理,打造基本的工作秩序。 1.3为薪资计算提供基础依据。 2 职责 2.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执行、监管、解释权。 2.2各部门:根据本制度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与相关手续办理。 3 考勤范围 3.1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4 考勤方式 4.1指纹考勤机打卡。 4.2专人负责统计考勤。 4.3微信考勤。 5 作息规定 5.1每周6天工作制的部门及人员 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品牌运营中心、电商部所有人员、销售中心总部人员,生产中心办公室人员、PMC部成品库办公室人员、原料库仓管员、品质管理部所有人员、生产部科长(含)以上管理人员。 5.1.1当月工作日基数=当月自然日数-当月星期日的日数。法定节假日计入当月工作日基数。 5.1.2作息时间: 办公楼人员: 夏、冬季统一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生产中心相关人员: 详见《生产中心作息时间表》 5.2每周非6天制的生产中心科长级以下员工(根据部门工作需要作出安排) 5.2.1因生产任务、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作息时间有所变动时,生产中心须于调整前提交一份《生产中心作息时间表》(详见附表)到人事行政部备案。 5.3员工月休假时间规定

6 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 6.1生产部计件或日薪制员工享有不带薪休假。 6.2除生产部计件或日薪制员工外的其他员工享有带薪休假 6.3具体假期及安排以人事行政部通知为准。 6.4法定节假日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时,生产中心在年度内根据淡旺季情况安排调休,在生产旺季不得调休;人事行政部因值班可在两个月内进行调休;财务部遇月末盘点的,可在次月内调休;其他人员在当月调休,过期清零。 7 考勤规定 7.1专人负责考勤 7.1.1需专人负责考勤的岗位:一线销售人员、一线稽查人员、店长、店员、导购员、生产中心一线员工、食堂工作人员、后门门卫等。 7.1.1.1一线销售人员、稽查人员、店长、店员、导购员考勤管理参见《销售中心微信考勤制度》 7.1.1.2生产中心一线员工:采取当班清点的办法记录上下班时间,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每日考勤表上需记录全班整体上下班具体时间。 7.2需指纹打卡的人员 7.2.1范围:除7.1以外的所有人员(含高层领导、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中心、品牌运营中心、电商部、生产中心(含仓库管理人员、仓管员)办公室人员,人事行政前门保安、勤杂工、保洁员)。 7.2.2打卡规定:

营销部绩效考核及考勤管理办法

营销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使营销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同时促进营销系统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公司营销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2、使用范围:本方案主要适用于营销人员的考核,考核期内累计不到岗时间(包括因请假或其他各种原因缺岗)超过三分之一的营销人员不予考核。且不予考核者无绩效奖励。 3、使用本方案得出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营销人员薪酬发放以及晋级、降级、调职和辞退等的依据。 4、考核原则 (1)营销人员的业绩的考核与部门销售业绩和个人销售业绩双向挂钩,部门销售业绩决定总提成额度发放的标准,个人销售业绩决定个人收入。 (2)定量原则:尽量采用可均衡量的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减少主观评价。 (3)公开原则: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 (4)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用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二、考核周期 1、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营销人员当月的营销业绩情况。考核时间一般为下月的1日~10日。 2、年度考核:一年开展一次,考核营销人员当年1~12月的工作业绩情况。考核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10日~1月20日。 三、考核机构 1、营销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和奖惩的归口管理是公司的负责领导。 2、部门对营销人员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上报负责经理审批后生效。 四、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部门绩效考核按工作性质分为营销后勤管理人员、一线销售人员和营销宣传策划人员进行分别考核。营销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廉政管理4个部分。 五、考核实施程序 1、由部门上级领导安排相关人员在考核期之前,对营销人员进行评估。

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MHKG-RL-ZD-014)1.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集团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外派员工。 2.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裁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4.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4.3.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4.人事行政副总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5.程序与内容 5.1.工作时间的规定 公司实行8小时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7:00。 5.2.考勤管理 5.2.1.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5.2.1.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集团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部门负责人5.2.1.2. 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裁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5.2.1.3.高层领导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裁申请,经总裁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5.2.1.4.集团外派人员 集团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裁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5.2.1.5.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向有关上级进行销假,一天以上假期需要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销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版)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纪律,保障工作秩序顺畅,为员工工作考核及薪酬核算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 (一)行政文员/指定人员为考勤机的日常管理员,负责对员工的出勤打卡进行监督、管理和记录等,并负责考勤机日常的清洁、正常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公司统一使用钉钉考勤管理系统管理员工考勤,全体员工使用钉钉APP申请考勤、审批考勤、记录考勤,并依据考勤统计核算薪资。 第二章工作及作息时间规定 第四条公司作息时间如下: 第三章出勤管理办法 第五条考勤方式:公司统一采取考勤机指纹打卡、APP打卡方式记录出勤。 第六条除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其他所有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考勤。 第七条考勤记录: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打卡一次,共计2次。 第八条异常出勤指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等违反考勤纪律的情形。 (一)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二)早退:早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三)旷工: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或擅离岗位者; ②各种请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③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④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⑤非因公被公安部门拘留、拘役者(经要求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的除外); ⑥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⑦无正当理由超过上班时间60分钟未到岗者,下班时间提前60 分钟离岗者。第九条异常出勤处罚规定如下:

第十条每月每人有2次机会免除,30分钟内的异常出勤处罚。 第十一条遗忘打卡:员工已到达岗位,并得到部门主管确认,但遗忘打卡考勤。员工每月有2次机会补签出勤,可使用钉钉APP申请补签。超过2次后每次扣20元。 第四章法定假日 第十二条员工除周末休息外,其他法定假日如下: 具体放假日期、放假天数,公司会根据国家有关通知做出相应的通知。 第五章请假、调休制度及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所有员工请假、调休需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岗位休假。员工请假、调休前应妥善交接工作致工作代理人,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第十四条除因病或不可抗力外,员工请假需事前履行请假手续。因急病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应及时以电话告知的方式向部门主管请假,员工返岗后2天 内予以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六章假勤类别及休假要求和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假勤类别主要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 第十六条请假手续通过钉钉APP申请,获得经理批复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十七条事假 (一)要求:员工因个人事宜必须在工作日内处理的可请事假,但须提前1 天申请。 (二)待遇: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最短为1小时;事假为无薪假,请假期间各项工资、津贴福利都按比例于当月计发薪资时予以扣减。 (三)试用期员工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连续超过3天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正式员工请事假连续超过20 天者公司将视为不符合任职资格予以劝退,待其 事情办理完成后可予以优先重新录用。 第十八条病假

生产车间考勤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考勤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依据本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出勤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迟到早退,所有员工要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纪录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合理解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加班 1、确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时工作2小时以上的,视为加班半天(中午超时工作的不视为加班班距):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加班天数。标准暂定为20元/人/天 2、加既可以补假,不能用补假抵消病假、事假和旷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时间的不安排补休。 三、请假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需清晰填写请假事由、时间,经主任批准后,报考勤人员备查。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向领导请假,再行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可按旷工处理,病假50元/次;事假100元/次;无故旷工200元/次;全月旷工累计3天工资按生活费发给。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旷工或者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

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4、其余条款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考勤動制度执行如有与公司考勤制度相抵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四、其他 1、上班时间:早8:00之前到岗,下班时间:晚15:10以后;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次/人。罚当班班长50元/次/人;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 2、上班时间严禁任何娱乐活动,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3、厂房内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销售人员考勤及行程管理办法

销售中心各岗位考勤及行程管理办法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销售中心各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将从即日起严格执行《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及《手机管理制度》,对销售中心各岗位的考勤打卡、日常工作及行程进行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对象 销售中心各大区总监、副总监(含见习),办事处经理,KA主管,KA业务,流通主管,流通业务等全体销售人员。 二、执行标准 1. 上下班打卡:全体销售人员务必严格按照《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及《手机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上班时间上午8:30,下班时间18:00); 2. 行程管理:上班时间对所有销售人员每天的工作行程进行定位跟踪,上班时间手机不得关机,按提交行程计划或要求拜访客户,在一个地方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3. 照片上传:所有销售人员每天拜访的客户信息要进行拍照上传;所有KA 主管、KA业务、流通主管、流通业务人员要上传每天拜访门店的门头照、产品陈列照片和促销活动照片。 4.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下月行程计划,每周五下班前提交下周行程规划,不能按时提交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罚款,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三、管理职责 1. 销管中心:负责所有销售人员的考勤、行程及日常工作照片的信息统计,每天15点前通报前一天异常人员情况至大区总监及主管领导,并将最终结果在当天17点前发送至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 大区总监/办事处经理:销售人员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区域内所

有销售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异常人员的跟踪管理,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考勤或行程异常的,必须在收到通报当天15点前向销管中心出示证明,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3.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销售人员管理的监督,配合销管中心做好异常人员的处理; 四、执行细则 1. 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2014年10月15日前,为本办法的试行阶段,试行期间违规违纪行为酌情处理,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未能按规定正常打卡且当天行程异常或当天未上传工作照片者,出现一次,当事人及直接上级通报批评; 连续两次出现未能按规定正常打卡且当天行程异常或当天未上传工作照片者,当事人罚款100元并警告处分,直接上级罚款50元,并通报 批评; 连续三次出现未能按规定正常打卡且当天行程异常或当天未上传工作照片者,异常时间按旷工处理并扣发当天差率费用及相关补助,情节严 重者,除进行相关经济处罚外,按严重违纪劝退处理;违纪者直接上级 处2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处理。 2. 以上处罚标准仅适用于试行期间,自2014年10月15日以后,将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及《手机管理规定》条款标准执行。 3. 新入职销售人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由直接上级申请经大区总监审批后,销管中心方可配发手机,并按《手机管理规定》条款履行日常工作职责;未配发手机前,由直接上级(办事处经理或大区总监)为其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考勤及行程的管理与监督。 五、附则: 本办法未做明确要求的,按《考勤管理制度》及《手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附:1.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范例销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省办所有销售人员的考勤管理。 三、出勤管理 1.出勤要求: 省办所有销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前往办事处上班。 2.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及调休等以公司发文通知为准)。 上下班时间:9:00—18:00,午休时间问12:30—13:30。 3.签到及签退 A.销售人员需要通过手机现场管控功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勤,上班提交签到,下班提交签 退; B.考勤地点系统自动生成,每个办事处需要提交办事处所在的具体地址,系统自动根据考勤 地点判断销售人员考勤地点是否有效; C.销售人员如无外出拜访计划,则应在办事处办公,处理日常事务,如当天外出拜访,则需 填写拜访现场记录,作为考勤依据,如无以上情况且无考勤记录的,当日记为旷工。四、销售人员必须保证公司所配发含有手机号的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如出现以下情况, 视同旷工处理: 1.因手机功能性问题无法开机的,需以其他通讯方式及时告知大区经理,并留下备用联系方 式,否则视同旷工处理; 2.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拒接公司其他员工所打的电话,如因工作状态中不方便接 听的情况,须在30分钟内回复并进行情况说明,如未接听且事后未按要求回复,视同旷工处理; 3.销售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回复电话,不得请经销商或别人代回电话,如若违反,视同旷工处

理; 4.出现以上情况的违纪处理: A.出现一次不接听且不回复的情况视同一般违纪情况,同时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B.30天内出现二次不接听且不回复的情况视同重大违纪情况,同时给予书面警告处理; C.30天内出现三次不接听且不回复的情况视同严重违纪情况,公司有权对该员工进行无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请假 1.销售人员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单”并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大区经理,经事前批准, 方可请假;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立即电话告知大区经理,说明缘由,并在上班当日补 办请假手续; 3.病假应在康复上班后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请假依据,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六、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视同旷工半天;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 理: A.当月旷工一天(含累计)的情况视同一般违纪情况,同时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B.当月旷工二天(含累计)的情况视同重大违纪情况,同时给予书面警告处理; C.当月旷工四天(含累计)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的情况视同严重违纪情况,公司有权对该员 工进行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考勤统计 每月1号至31号作为当月考勤周期,由人力资源部每月按考勤系统的记录进行统计经由分管的大区经理确认后,编定月度考勤表,作为固定工资发放依据。 八、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生效; 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起草、修订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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