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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专职科研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政法大学专职科研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政法大学专职科研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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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专职科研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学校科研整体水平、学术影响力和科研竞争力,推动学校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培育和引进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产出标志性成果,实现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西南政法大学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职科研岗位是指为本校教师或通过合同方式引进的各类人才,以及新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设置的,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岗位。专职科研岗位分为特设岗、一级岗、二级岗、三级岗共四个等级岗位。

第三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下达专职科研岗位职数。学校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负责全校专职科研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四条 基本岗位职责:

(一)开展与所属学科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省部级等高级别科研项目,多出高水平、高质量科研成果;

(二)遵守高研院的工作纪律,参加高研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身心投入岗位工作;

(三)每学年至少在校内公开举办一次学术讲座;

(四)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专职科研人员在聘期内

每年须为本科生讲授课程,完成2个学分的自然课时教学工作量;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职科研人员可以带生,完成的相关工作均不另行计发酬金;

(五)专职科研人员应定期向所属学科和学院汇报科研工作情况,其科研成果纳入所属学科和学院的科研考核;

(六)完成学校规定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特设岗的具体岗位职责,由学校以岗位聘用合同方式与应聘者协商确定。

第六条 除完成基本岗位职责外,一级岗聘期内并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之一:

(一)获得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

(二)获得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发表A类论文1篇;

(三)发表A类论文1篇、原发本学科门类B类论文1篇;

(四)获得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第七条 除完成基本岗位职责外,二级岗聘期内并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之一:

(一)发表A类论文1篇;

(二)原发本学科门类B类论文2篇;

(三)获得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原发本学科C类论文1篇;

(四)获得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原发本学科门类B类论文1篇、本学科C类论文1篇;

(五)出版高水平个人专著或译著1部,且原发本学科门类B类论文1篇、本学科C类论文1篇;

(六)获得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七)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第八条 除完成基本岗位职责外,三级岗聘期内并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之一:

(一)原发本学科门类B类论文1篇、本学科纳入CSSCI 的D1类论文2篇;

(二)原发本学科C类论文2篇、本学科纳入CSSCI的D1类论文3篇;

(三)获得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原发本学科C类论文1篇、本学科纳入CSSCI的D1类论文3篇;

(四)出版高水平个人专著或译著1部,且原发本学科C类论文1篇、本学科纳入CSSCI的D1类论文3篇;

(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第三章 岗位待遇

第九条 专职科研人员受聘期间,其薪酬实行年薪制,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专职科研人员系在编人员的,保留档案工资,但需据实从其年薪中扣除。

第十条 各级专职科研岗位年薪标准为:特设岗按合同约定确定;一级、二级、三级岗分别为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第十一条 年薪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一级、二级、三级岗的基本薪酬分别为年薪的30%、35%、40%。基本薪酬以外的部分为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完成岗位职责后发放。

第十二条 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职责内的科研成果不再享受科研奖励,但可参加各类科研成果奖项的申报。超额完成工作量者,超额部分按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 在聘期内,专职科研人员可申报参选各类人

才支持计划和奖励项目,可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专职科研岗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国爱校,爱岗敬业;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

第十五条 各级专职科研岗位申报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业绩条件或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设岗应聘者应是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聘任特设岗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际影响力。

第十七条 申报一级岗应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一)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

(二)发表A类论文1篇;

(三)近三年发表本学科门类B类论文2篇;

(四)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第十八条 申报二级岗应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一)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发表本学科门类B类论文1篇;

2.近三年发表本学科C类论文3篇;

3.近三年出版高水平个人专著或译著1部。

(二)近五年出版高水平个人专著1部,且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

1.近三年发表本科学门类B类论文1篇;

2.近三年发表本学科C类论文3篇;

3.近三年出版高水平个人专著或译著1部。

(三)在国外学习并取得所在国博士学位,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出版留学国官方语高水平个人专著1部;

2.近三年发表本学科C类论文3篇;

3.近三年出版高水平个人专著或译著1部。

第十九条 申报三级岗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进教师;

(二)在国外学习并取得所在国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

第二十条 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申报条件,但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估认定具有明显学术潜力的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一级、二级或三级岗。

第五章 聘用程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公开发布专职科研岗位招聘公告。

第二十二条 应聘者提出书面申请,相关学院或研究机构提出拟聘意见,由高研院组织公开面试答辩通过后报学校审定,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属校内管理、教辅等岗位系列的人员,申请应聘专职科研岗位前,须经学校批准。

第六章 岗位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专职科研岗位聘期为3年,自岗位聘用合同约定起始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专职科研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由人事处统一部署,高研院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年度(岗位聘用合同起始日计算的年度)考核主要考察专职科研人员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根据高研院建议,属在编人员的,转回原聘岗位系列;属非在编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十六条 聘期考核主要考察聘期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聘期考核原则上按岗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专职科研人员可申请延期考核,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七条 在延期考核期间完成岗位职责的,考核合格后发放岗位聘用合同约定的绩效薪酬,但延期考核期间学校不再支付基本薪酬。

第二十八条 聘期内未完成岗位职责又未申请延期考核的,或延期考核后仍未完成岗位职责的,绩效薪酬不予发放。

第二十九条 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专职科研人员,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专职科研岗位或转聘专任教师岗位,学校启动入编工作,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聘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十条 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专职科研人员,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专职科研岗位或转聘教师岗位或转回原聘岗位系列;聘期考核不合格者,转回原聘岗位系列。

第三十一条 专职科研人员有违反学术道德或其他学术诚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各类科研成果、项目、奖项

的级别认定及科研项目经费配套按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中的高序列论文可折算为低序列论文,低序列论文不可折算为高序列论文,可用于折算的论文须为原发论文。具体折算标准为:1篇A类可折算为2篇B类;1篇B 类可折算为2篇C类;1篇C类可折算为2篇D1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高水平专著和译著均须学校学术委员会评估认定。

第三十四条 专职科研人员受聘期间完成岗位职责的科研成果,须以西南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西南政法大学为非第一署名单位的,依照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认定。作者单位栏内未列西南政法大学的,不得作为完成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职责的成果计算。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 编号:**公司通告〔2019〕01 号签发单位:*** ——--------------—————————— 专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职教师的待遇 1、普通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 课时工资+基础工资+奖金 2、职务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 课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 专职教师的课时工资: 1、学校以课时计算课时工资的计算单位。根据课程要求的不同每课时为40-50分钟。 2、课时工资部分规定了试用期工资、课时工资、培训工资、代课工资、超课时工资的标准及实施办法。 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内,课时工资为15元(各分校可以上调)。 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课时工资为15-27元(各分校可以上调)。 课时工资 教师课时工资采取浮动制,建立学校内部竞争体系,适用对象为所有与学校签定了聘用合同的教师。 每个学期末,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学期考核,以现行课时工资标准为浮动基数,综合各项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结果在原等级上进行相应的上下浮动; 课时工资每学期浮动一次。春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秋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1月

份开始执行。 课时工资等级标准 课时工资划分为(各级别的课时工资可以上调):A级(A1-27元、A2-25元); B级(B1-24元、B2-22元、B3-20元); C级(C1-18元、C2-16元、C3-15元) 三个级别共八个等级; 课时工资浮动总表

备注:学校专职教师数不足十五人的,以考核分数为衡量工资晋升或下降标准。 培训工资 初级培训工资按教师的课时工资标准执行。(规范培训内容、考核规定考核人数/每小时。) 中级培训工资为80元/次。 高级以上培训工资为100元/次。 代课工资 教师代课工资以代课教师的课时工资为标准;(教师代课必须征得学校同意。未经学校同意而进行的代课,学校不予发放该代课课程的工资。) 超课时工资 幼儿、少儿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6课时/周,中学生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5课时/周。凡执教超过此课时数的视为超工作量。教师凡为超工作量的班级,其课时工资在其原相应班级课时工资基础上增加2-5元/课时(各分校可以上调)。 专职教师的基础工资 专职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底薪、电话费、交通费、 基础底薪:450-850元/月(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电话费: 10-20元/班/月(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交通费: 10元-20/班/月,非在教师日常办公区域开设的班级;(各分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职务专职教师的职务工资 职务专职教师为除作教学工作外还承担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行政级别为组长以上的专职教师。根据行政级别的不同,职务工资为200元-500元/月(各分校可以上调)。

外聘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 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校专业建设及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突出教、学、训、研联合办学特色,规范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构建一支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朴实,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教学能力;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专业、行业有一定影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贡献力量; 4、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在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或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 5、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聘请教师,原则上应征得拟聘教师所在单位的同意。 二、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分类及其工作职责 学校对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待遇。学校根据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共分三类。 1、一类外聘国家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一类):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的学术造诣高的知名专家学者或企业负责人。 2、二类外聘省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二类):主要承担合作研究、联合申报课题、指导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定期进行学术讲座或其它工作。

3、三类外聘市级专家兼职教师(以下简称三类):主要承担理论、实践课程的教学,指导学生课堂与实训教学等工作。 三、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程序 1、每个学期末,各专业组根据本组发展需要,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方案包括聘任目的、原则、聘任计划和管理措施。 2、教务处根据各组提交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结合学校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初步审核各部门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方案,并向各组反馈审核意见。 3、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在与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本人和所在单位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聘用协议,同时填写《重庆市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登记表》和《重庆市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花名册》提交学校办公室。 4、学校办公室根据各组上报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名册和聘任方案,对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进行审查,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办理聘任手续。 5、学校按照审批名册,统一向所有受聘教师发放聘书。 四、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待遇 1、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工作费用支出。由办公室按照审核通过后标准发放。 2、一类外聘国家级专家的津贴实行按元/课时的标准发放;对于个别特殊情况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津贴标准由学校研究决定。 3、二类外聘省级专家,标准为:元/课时。 4、三类外聘市级专家,标准为:元/课时。 五、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管理 1、学校将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统一纳入学校师资队伍进行管理,各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管理的考核工作作为师资队伍目标任务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各组负责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到校工作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各项接待工作原则上由专业组承担。 2、各组应在每学期期末对本组所有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本学期从事的工作进行总结,填报《重庆市商务高级技工学校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工作情况统计表》。

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我校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的来源包括:上级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和学校筹资(含社会捐赠)。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就业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三类。全额奖学金授予科研创新潜力大、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新生奖学金授予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科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宁缺毋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学科与导师的意见。

第二章全额奖学金 第六条奖励额度及评定比例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学科当年学费标准,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按学年平均发放。 评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0%(不含优秀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获得全额奖学金人数),并向国家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招收的研究生适度倾斜。具体的评定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生源情 况和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学院和学科组的意见加以确定。 第七条评定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评定重点考虑的因素 全额奖学金只能授予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指二级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计划或思路明确、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博士生。学科组、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确定奖学金人选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拟录取博士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加权后的排序; 2.拟录取博士生的已有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省部级以上 科研项目情况; 3.拟录取博士生的专业功底、思维能力和学术潜力; 4.外语水平 (二)硕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 1.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

岗位说明书系列 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79805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of full-time and part-time teacher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 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 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 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 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 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 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 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987-86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西南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1日第27次校长办公会通过,2010年10月13 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修订) 西政校发﹝2014﹞21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应体现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组、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 第三条各学科、专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制定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二章培养目标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总体目标是,造就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最高学历层次的专门人才。 第五条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学校和各学科应合理安排课程学

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拓宽、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增强毕业后的社会适应性。 第三章学制与总体安排 第七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委培和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四年。 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博士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科组、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部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可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位答辩程序的,取消学籍。 第八条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和论文撰写等工作。 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第二、三学年为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及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第九条博士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至少23学分,并满足下列学术论文要求之一,方可申请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以本校博士研究生名义,在各类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至少3篇学术论文(与本人导师合著、排名第二,且无其他作者的,视为独立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学科类CSSCI期刊或者学科类中

培训讲师课酬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专/兼职讲师课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部讲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组建一支科学有效 的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以满足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培训部认可的培训体系内课程,及公司各层级员工。 第三条:课酬定级 1、荣誉讲师:董事长、总经理以上层级担任公司荣誉讲师。无课酬奖励。 2、高级讲师:总监、副总经理以上级别负责担任。 3、中级讲师:部门经理、厂长、部长以上级别担任。 4、初级讲师:各部门主任、主管担任。 (培训部人员课酬按夸一级标准执行。如:讲师统一为初级讲师,培训主 管为中级讲师,培训部经理为高级讲师等。) 5、其他基层兼职内训导师:通过公司统一PTT培训,并进行课程授权的基础 人员担任。 培训部对内训导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导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一星、二星、三星、 四星、五星。内训导师需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 时总量。如全年经培训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10小时,或全年开发的 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内训导师根据经培训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课酬基数为:

一星50元/小时;二星70元/小时;三星100元/小时;四星150元/小时;五星200元/小时。 第四条:课酬计算方式 计算公式: 总课酬=课酬基数×级别系数×难度系数×课时系数×绩效系数 课酬基数:高、中、初级讲师100元/小时;内训导师按星级划分; 级别系数:初级讲师1.0;中级讲师1.2;高级讲师1.5;内训导师1.0 难度系数:原创课程首次讲授1.5;原创课程二、三次讲授1.2;其他及非原创课程1.0 课时系数:日累计3小时以内1.0;5小时以内1.2;5小时以上1.5 绩效系数:满意度<60%,系数为0; 60%≤满意度<80%,系数为0.5; 80%≤满意度<90%,系数为1.0; 90%≤满意度,系数为1.2; 第五条: 培训部负责专兼职讲师的授课管理工作,每年对所属各部门专兼职讲师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考评,对考评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条: 专兼职讲师依职务所开发的课件及编写的教材、讲义等除署名权外,著作权及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均为公司所有。不得私自传播。 第七条: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专职讲师管理 第四章兼职讲师管理 第五章外聘讲师管理 第六章总结与考评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讲师管理,建立健全讲师的选拔、认定、培养、使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制度措施,建设一支以专职讲师为骨干,兼职讲师为主体、外聘讲师为补充的高素质培训讲师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为集团公司培训工作提供

师资保证和支持,根据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讲师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按需配置。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项目需求选拔配置讲师。 (二)广开渠道。通过内部选拔和外部引进等渠道吸纳人才加入师资队伍。 (三)资源共享。通过互相调剂和使用培训师资,实现讲师资源的融通和共享。 (四)动态管理。定期对培训讲师进行质量评估,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师资队伍。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讲师分为专职讲师、兼职讲师和外聘讲师。 (一)专职讲师是指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事员工培训教学和课程教材开发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兼职讲师是指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事本岗位工作,并由本单位培训管理部门聘请的担负员工培训教学和课程开发工作的兼职人员。 (三)外聘讲师是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需要,面向社会聘请的承担一定培训教学任务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是培训讲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的培训讲师管理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专、兼职讲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及集团公司和各单位高级兼职讲师的认定等工作; (三)负责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外聘讲师聘任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培训讲师师资库及调配使用师资库资源。 第六条所属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培训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单位专、兼职讲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及本单位初级、中级兼职讲师的认定等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组织的培训项目所需要的外聘讲师聘任工作;

任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煌佳职业教育教师聘用与管理方案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为了做好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建立一支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保证教学质量,规范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教师结构设置 我校教师结构分为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两类。目前以外聘教师为主,从兼职教师中培养自己的专职教师。各学科各专业至少一到两名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 外聘教师从类型上分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师. 二、外聘教师聘用条件 (一)外聘兼职教师聘用条件: 1、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在聘期内能够保证有一定的在校工作时间,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我校发展,愿意且能够为我校的教学服务。 3、外聘兼职教师原则上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其他高校的在职或退休教师为主。专业课教师可以是在企业、设计院或大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的在读研究生。 4、具有与所教课程或专业相近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特殊专业可降至全日制本科学历,但必须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实践经验。(如:音乐、舞蹈、酒店管理等) 5、原则上需具有教师资格证,特种专业技术人员可聘用无教师资格证但有多年相关专业一线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6、具有所从事该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可优先聘用。 (二)外聘名誉教授聘用条件: 国内外著名学者,科学家,知名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突出贡献或影响.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外聘客座教授聘用条件: 学术造诣深厚,知名度高,能够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政府部门领导,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社会声望,关心,支持和帮助学校发展.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 (四)专职教师聘用条件(待定) 三、外聘教师职责: (一)兼职教师的职责: 1.必须熟悉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授课计划、期考命题、改卷、录入成绩以及进行考试分析等工作。

(内部管理)内部兼职讲师的管理

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办法 一. 目的 1.通过建立内部讲师的授课或对员工的辅导,使文化、知识、技能、规范、经验等按要求在公司 内部传承、传递。 2.通过对内部讲师的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内部智力资源,营造企业内部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内 部培训效率,适应培训体系建设,确保公司内部培训资源的最大化。 3.扩大人才选拔的途径,发现并培养优秀人才。 4.提高管理人员的部属培育能力。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职能中心及各区域职能部门,商场的所有兼职讲师。 三.兼职讲师的选聘 工作职责: 1.有义务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专业知识,技能或相关管理课程的教案 开发; 2.有义务负责培训组织,授课,确定受训学员的考核,若为笔试,负责考后阅卷评估工作; 3.有义务协助负责对本部门实习学员的实习内容、实习方式的确定及实习跟踪; 4.有义务参与公司培训项目之培训指定工作职责。 内部讲师的选拔 1、内部讲师每年进行选拔和评比,因员工工作变动而产生的讲师空缺则随时进行填补性选拔。 2、选拔的方式:部门或个人进行初步的推荐或自荐,经初步的培训后确定讲授的课程并试讲, 试讲评分达到标准,进行第二次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评审小组对讲师进行评审,合格后发给聘书。 选拔要求 1 、为人正直,责任心强,性格开朗,耐心踏实且严守保密要求; 2、对培训工作有浓厚兴趣,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3、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或实际工作经验; 4、形象良好,善于沟通,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5、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及案例收集整理的能力; 四.内部讲师的等级划分 内部讲师的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和特级。初次进行选拔的内部讲师级别为四级,每年进行评选和定级,等级之间逐级晋升,不可跃级。尚未参加年度选拔或临时性、项目性的内部讲师可参照四级讲师享受相应的待遇。 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的讲师待遇。 五.内部讲师的晋级 1.讲师的年度评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授课时数、学员的课后评分,培训部对讲师的培训 综合授课管理评分。原则上年度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可晋一级。 2.兼职讲师为公司编写标准教案,教案经审核通过后将直接晋升一级。 3.内部讲师辅导其他的级别较低或无级别的内部讲师并实施授课的,可以适当加20分。 4.被聘为公司的兼职讲师,年度授课时间不可以低于20小时,否则取消兼职讲师资格。

三部兼职内训师管理办法

财富三部兼职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兼职内部培训讲师队伍,积极发挥兼职内训师在公司整体培训中的作用,以保证各类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兼职内部培训师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激励等。 第二章兼职内训师的选拔和任用 第三条兼职内训师的选拔采取个人申请或分公司推荐的形式,任用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方面 1、高度认同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扎实,完成个人考核,在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 3、领悟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强,善于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4、口头表达能力强,思维敏捷。 5、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和教案制作能力。 6、具有授课经验的人员优先。 (二)公司方面 分公司在没有专职内训师前提下,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申请配备兼职内训师,培训部、人事部面试审核,三部总经理签字决定录

用与否。 第三章兼职内训师的职责 第四条课程讲授职责:须对课程讲授内容全权负责,确保讲授内容正确无误。 第五条培训任务职责:课程安排一旦最终确定,须配合公司的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第六条培训效果职责:需准确把握学员的培训需求,并根据需求制作培训教材。每次培训结束后须根据学员反馈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改善,确保培训效果。 第七条更新课件职责:需根据业务的发展及时更新教材内容。 第八条开发课件职责: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课程的研究、开发活动,分析培训需求,开发新课程,编写新教材。 第九条会议经营职责:组织经营或配合实施公司的早会、夕会、沙龙、讲座等各类会议。 第四章兼职内训师的晋级与考核 第九条兼职内训师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任职之初统一定级为初级。 第十条每年1月人力资源部、培训部针对兼职内训师上一年度的培训情况填写表《兼职内训师年度评估表》(见附表)确定级别。定级依据包括上一年度的授课课时、学员反馈评分、开发课件的数量及质量、培训安排配合度、课堂表现等。具体标准如下: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

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重庆联朗科技有限公司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 一、概述 本文档描述的内容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用户操作说明。 二、学生的具体操作项 ●登陆相关信息 系统地址:http://202.202.80.100/mis 登陆类型:研究生 登陆用户名:学生的学号 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 ●修改密码 学生点击“辅助功能”》“密码修改”菜单,如下图:

进入密码修改页面后,如下图: 学生修改自己的密码。 补充学生学籍信息 学生点击“信息查询与管理”》“学籍信息”》“入学登记信息” 菜单如下图: 进入入学登记信息后,如下图:

注意: 1、页面上的基本信息需要全部填写完整。如果页面上某 项数据学生无法提供,则在该项填写无。 2、学生上传照片时照片格式为学号.jpg。宽度150PX, 高度200PX。 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工作学习经历”

学生工作学习经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学生把信息填写完成后就把信息提交到所属学院秘书审核。信息提交给所属学院秘书审核后学生将不能修改信息。当学生信息被所属学院驳回时,学生需要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给学院秘书审核。 需要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2010级)需确认自己是否能上传论文。如能上传请上传论文,如果不能上传请核对信息再联系相关老师进行解决。 学生点击“论文与学术活动管理”》“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上传、下载”菜单如下图:

如“状态”栏中有不能上传论文原因1中的描述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图片显示的模块中进行再次申请。 如“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一栏中显示的是“未通过”,请联系所属学院管理秘书。 如当前时间不在“限定论文上传时间”一栏中显示的时间范围内,请联系所属学院管理秘书。 学生上传论文时注意:学位论文最大5M,上传格式为*.doc。 如果学生不按照要求上传学位论文,导致学生学位论文学术不 端行为检测不通过,由学生自己负责。 ●学位申请 学生点击菜单“学位管理”》“学位申请”如下图:

苟勇权专职讲师管理办法

深圳市紫泰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专职讲师管理办法 编制:邱明俊 审核:刘大东 批准: 深圳市东方大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紫泰荆咨询项目组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讲师管理岗位的设置与管理职责 (2) 第三章讲师的工作职责 (3) 第四章讲师的招聘选拔 (3) 第五章讲师专业技术职级的划分 (3) 第六章讲师的考核、评审与聘任 (4) 第七章讲师的培养计划 (5) 第八章讲师的薪资福利待遇 (5) 第九章讲师的品质管理 (5) 第十章讲师的奖惩 (6) 第十一章附则 (6) 附件一讲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级评聘标准 (6) 附件二讲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8) 附件三培训效果调查表 (9) 附件四讲师在职培训课程内容 (10) 附件五讲师年度考核表 (11) 附件五讲师资格评聘表 (12) 附件六讲师花名册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深圳市紫泰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泰荆)培训体系,建立专职讲师队伍,明确讲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规范讲师的职责,明确讲师的定位和专业技术职级,

使各部门及门店在讲师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有章可依,同时不断提升讲师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长期稳定的讲师队伍,特制定《专职讲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讲师”,是指专职讲师,以下简称讲师,是指通过内部选拔或外部招聘的方式,专门从事培训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上述讲师应具备公司颁发的讲师任职资格,并获得讲师专业技术职级。 第三条讲师的职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讲师、二级讲师、一级讲师三个级别,每一级分为三个等,由低到高为三级三等、三级二等、三级一等、二级三等、二级二等、二级一等、一级三等、一级二等、一级一等。 第四条凡公司有关讲师的工作职责、招聘选拔、专业技术职级评审、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兼职讲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讲师管理岗位的设置与管理职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为讲师系列的主管部门,设置培训经理岗位具体负责讲师的管理工作。第六条培训主管岗的管理职责 1、讲师年度人力规划的制定及督导; 2、讲师管理办法的制定与监督执行; 3、讲师选拔及招聘工作的组织、规划及执行; 4、讲师考核、激励工作的组织、规划及执行; 5、讲师的专业技术职级考评、及档案管理; 6、讲师激励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7、组织讲师队伍的各项业务交流活动; 8、三级、二级、一级讲师的训练与培养规划的制定; 9、讲师系列培训教材的开发与推广; 10、培训课程的讲授,培训方法的改进与推广; 11、授权讲师、授权讲义及授权证书的管理; 12、讲师授课效果的追踪与评估; 13、人力资源部总监或经理分配的其他任务。

高职高专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高职、高专;职业院校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根据XX教育部等部门XX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行业、企业聘任的,与学校只签订聘任协议(不纳入学校编制),兼职担任专业课、讲座、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高技能人才。 第二条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第三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第四条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对口专业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第八条院部根据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建立《兼职教师聘任标准》。 第九条兼职教师授课前需进行评议。每学期末由院部组成兼职教师评议组,根据《兼职教师聘任标准》对拟聘兼职教师及拟承担的课程进行评议。 第十条评议通过后,由院部通知拟聘兼职教师带相关证书到本部门,审核兼职教师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证、工作经历等材料,并填写《兼职教师聘任申请表》,于开课前上报教务处审核。对通过资格认定、符合兼职教师条件的人员,经教务处批准,签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由院部根据教学需要制定兼职教师任务书,每学期期末前将下一学期兼职教师任务书上报教务处审核。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 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各层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精神,就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 (一)总结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着力发展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培养模式,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并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凸显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二)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调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研究、社会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相应的安排; (三)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在研究中学习的要求,以利于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注重学科前沿性、交叉性,并通过有指导的科学研究,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跨学院招生的学科专业点,应共同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牵头,成立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小组,负责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具体要求 各学院应当根据学位点所在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基本要求以及提高培养质量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研究生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一)博士生培养方案 1. 研究方向设置要求 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应属于本学科下的三级学科,或者能够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研究领域,其设置既要充分反映该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又要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

内部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试行

内部培训讲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更好地营造学习型组织的氛围,促进公司内部的管理经验积累、共享与传播,发现和培养人才,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的设置原则。 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才选拔需要设立(原则上每部门至少设1名内训师)。 第四条内训师考核小组: 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经理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培训经理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第五条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已转正定级员工; (二)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著; (三)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 (四)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第六条内训师的选拔确定流程: (一)申请员工填写《内部培训讲师自荐申请表》(附件一)或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举荐; (二)申请员工课程试讲; (三)考核小组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 (四)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定,颁发内训师上岗证(有效期一年)。 第七条内训师的工作职责: (一)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二)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情况,搜集提交部门年、月度培训需求; (三)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 (四)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 (五)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六)对参训人员进行课程考试或考查; (七)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外训内容或提交参训感受报告。 第八条激励措施: (一)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完整版)

1.目的 为规范内部讲师管理,使内部讲师专业化、系统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所有兼职讲师。 3.内部讲师任职资格 3.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等。 3.2热爱公司,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职业违规记录。 3.3热爱培训工作,热爱与人沟通,具良好的分享意识。 3.4擅长学习,总结能力强,良好的传授指导能力。 3.5对所讲课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好的领悟与见解。 3.6形象专业,良好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良好的亲和力、教材编写能力。 4.内部讲师职责 4.1承担相关的教学任务。 4.2本专业领域或本部门的文化制度培训。 4.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不断学习,经常开展专题模拟培训。 4.4协助进行培训后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4.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4.6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4.7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引入企业。 4.8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4.9开发、优化有关课程,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操作经验,编写教材和提高讲授水平。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4.10为明确讲师职责,督促讲师积极配合公司的教育训练工作,人力资源部特制定《讲师职责承诺书》,相关讲师需签定此承诺书。(具体见《讲师职责承诺书》)。 5.内部讲师来源 5.1各级管理层:各级管理层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兼职讲师的主要承担者。 5.2业务和技术骨干: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技术部门的技术骨干将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 6.内部讲师的种类及条件 6.1内部讲师分为高级讲师、一级讲师、二级讲师、三级讲师。 6.2讲师资格及名额,根据讲师授课能力、业务需求,并结合专业部门因素来决定。人力资

公司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充分利用空调事业部内部的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事业部兼职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事业部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种类型的培训,包括事业部一级的培训及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组织的二级培训。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归口管理 人力资源部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评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讲师工作职责 1.根据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展开相关内训课程; 2.负责参与事业部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事业部培训主管完善事业部培训体系; 3.负责培训学员的考勤和考核; 4.负责编写或提供教材教案; 5.负责制作培训学员测试试卷及考后阅卷工作。 第三章讲师资格评审及程序 第八条讲师类别 讲师分储备讲师和正式讲师两类,讲师除了可以获得授课薪酬之外,还可以获得事业部组织的“讲师培训”(委外或外派),正式讲师等级资格证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外聘教师 非本事业部人员(集团内员工)在为本事业部员工进行培训的过程中,经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评审合格后,也可聘请其担任空调事业部讲师(等级评聘按照本办法)。 第十条讲师评选条件 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事业部培训工作的开展; 2.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3.形象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等级评聘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讲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讲师按级付酬,正式讲师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培训效果调查表》得分标准评聘。 第十二条内部讲师评聘程序如下: 1.各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审批后的讲师将获得储备讲师的资格。(见附表一《内部讲师推荐表》)2.人力资源部与各二级培训主管部门会适当安排储备讲师授课。 3.各二级培训主管部门安排内部讲师授课前应通知人力资源部有关讲师和课程安排事项,以便于人力资源部对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跨单位聘请内部讲师时人力资源部提供必要的协调。 4.人力资源部组织,各二级培训主管部门协助对储备讲师的授课效果进行抽查(见附表三《培训效果调查表》),对连续二次抽查得分低于60分的讲师,暂停安排授课,若因个人或组织需求,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5.各级讲师均可以提出升级申请(见附表二《内部讲师资格评聘表》),人力资源部受理申请并组织升级评聘,聘期半年。满足以下标准可申请升级评聘: (1)连续两次考察授课均达到以下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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