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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版七年级上册第二章有理数章节思维导图

有理数分类 有关概念 运算 按定义分 按性质分 数轴 相反数 绝对值 倒数 乘方 科学记数法 法则 运算律 有理数加法法则 有理数减法法则 有理数乘法法则 有理数除法法则 乘方的运算符号法则 交换律 结合律 分配律 加法交换律 乘法交换律 加法结合律 乘法结合律 整数 分数 正有理数 负有理数 四要素:正方向、原点、单位长度、直线 代数意义 几何意义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 在原点两侧,到原点的距离相等的两个数 用法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和为0 ,即a+b=0 几何意义 代数意义 在数轴上,一个数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该数的绝对值 正数的绝对值是正数,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即mn=1 求n个相同乘数乘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把一个绝对值大于10(或者小于1)的整数记为a×10^n的形式(其中1≤/a/<10), 这种记数法叫做科学记数法 同号相加“大”加“小”,异号相加“大”减“小”,符号跟着“大”的跑。 绝对值相等“零”正好,数零相加变不了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a-b=a+(-b) 多数相加要记住,先看有无相反数,正加正来,负加负;再看能否凑整数;易通分的放 一处,两数结合添括弧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奇次幂是负数; 0的任何次幂都是0. 乘方运算先看底,指数管底没问题;管谁给谁添括号,否则只能管脚底。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多个有理数相乘,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的,奇负偶正。 除以一个不为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为0的数,都得 零。 应用 行程问题 性质 非负性 0+0=0型,即/a/+/b/=0,则a=0,b=0. /a/≥0 利润问题 表格信息 智慧数学 若/a/=b,则a=b或a=-b 注意两“变”:①改变运算符号;②改变减数的性质符号(变为相反数) 注意一个“不变”:被减数与减数的位置不能变换 零点分段法--求最值

知识点汇总和思维导图

第九单元知识点汇总和思维导图【一轮复习】 一、溶液的形成 1、溶液概念:一种或几种物质分散到另一种物质里形成的均一的、稳定的混合物,叫做溶液 溶液的基本特征:均一性、稳定性 注意: a、溶液不一定无色,如CuSO4溶液为蓝色 FeSO4溶液为浅绿色 Fe2(SO4)3溶液为黄色 b、溶质可以是固体、液体或气体;水是最常用的溶剂 c、溶液的质量 = 溶质的质量 + 溶剂的质量溶液的体积≠溶质的体积 + 溶剂的体积 d、溶液的名称:溶质的溶剂溶液(如:碘酒——碘的酒精溶液) 2、溶质和溶剂的判断 3、饱和溶液、不饱和溶液 ⑴概念:(略); ⑵注意:①条件:“在一定量溶剂里”“在一定温度下”;②甲物质的饱和溶液不是乙物质的饱和溶液,故甲物质的甲物质的饱和溶液还可以溶解乙物质。 ⑶判断方法:继续加入该溶质,看能否溶解; ⑷饱和溶液和不饱和溶液之间的转化 注:①Ca(OH)2和气体等除外,它的溶解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②最可靠的方法是:加溶质、蒸发溶剂 ⑸浓、稀溶液与饱和不饱和溶液之间的关系 ①饱和溶液不一定是浓溶液; ②不饱和溶液不一定是稀溶液,如饱和的石灰水溶液就是稀溶液; ③在一定温度时,同一种溶质的饱和溶液要比它的不饱和溶液浓; ⑹溶解时放热、吸热现象 a.溶解吸热:如NH4NO3溶解; b.溶解放热:如NaOH溶解、浓H2SO4溶解; c.溶解没有明显热现象:如NaCl 二、溶解度 1、固体的溶解度定义:在一定温度下,某固态物质在100g溶剂里达到饱和状态时所溶解的质量

四要素:①条件:一定温度②标准:100g溶剂③状态:达到饱和④质量:溶解度的单位:克 (1)溶解度的含义:如20℃时NaCl的溶液度为36g含义: a.在20℃时,在100克水中最多能溶解36克NaCl。 b.或在20℃时,NaCl在100克水中达到饱和状态时所溶解的质量为36克。(2)影响固体溶解度的因素:①溶质、溶剂的性质(种类)②温度 a大多数固体物的溶解度随温度升高而升高;如KNO3 b少数固体物质的溶解度受温度的影响很小;如NaCl c极少数物质溶解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如Ca(OH)2 (3)溶解度曲线 例: (a)t3℃时A的溶解度为 80g ; (b)P点的的含义在该温度时,A和C的溶解度相同; (c)N点为 t3℃时A的不饱和溶液,可通过加入A物质、降温、蒸发溶剂的方法使它变为饱和; (d)t1℃时A、B、C、溶解度由大到小的顺序C>B>A; (e)从A溶液中获取A晶体可用降温结晶的方法获取晶体; (f)从B的溶液中获取晶体,适宜采用蒸发结晶的方法获取晶体; (g)t2℃时A、B、C的饱和溶液各W克,降温到t1℃会析出晶体的有A和B 无晶体析出的有 C ,所得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由小到大依次为 A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思维导图及总结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思维导图及总结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主要包含了有理数、整式的加减、一元一次方程、图形的认识初步四个章节的内容. 第一章 有理数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0p q ,p (p q ≠为整数且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 不一定是负数,+a 也不一定是正数;π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① ??? ??????????负分数负整数负有理数零正分数正整数正有理数有理数 ② ???????????????负分数正分数分数负整数零正整数整数有理数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3.相反数: (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2)相反数的和为0 ? a+b=0 ? a 、b 互为相反数 .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 绝对值可表示为:?????<-=>=) 0a (a )0a (0)0a (a a 或???<-≥=)0a (a )0a (a a ;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5.有理数比大小:(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6)大数-小数 > 0,小数-大数 < 0. 6.互为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 a ≠0,那么a 的倒数是a 1;若ab=1? a 、b 互为倒数;若ab=-1? a 、b 互为负倒数. 7.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8.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的交换律:a+b=b+a ;(2)加法的结合律:(a+b )+c=a+(b+c ). 9.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 10 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式为零,积为零;各个因式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 11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乘法的交换律:ab=ba ;(2)乘法的结合律:(ab )c=a (bc ); (3)乘法的分配律:a (b+c )=ab+ac . 12.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无意义即0 a . 13.有理数乘方的法则: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注意:当n 为正奇数时: (-a)n =-a n 或(a -b)n =-(b-a)n , 当n 为正偶数时: (-a)n =a n 或 (a-b)n =(b-a)n . 14.乘方的定义: (1)求相同因式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数,相同因式的个数叫做指数,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15.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10的数记成a ×10n 的形式,其中a 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这种记数法 叫科学记数法. 16.近似数的精确位: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那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的精确到那一位. 17.有效数字:从左边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精确的位数止,所有数字,都叫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 18.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 本章内容要求学生正确认识有理数的概念,在实际生活和学习数轴的基础上,理解正负数、相反数、绝对值的意义所在。重点利用有理数的运算法则解决实际问题. 体验数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活实际的需要.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教师培养学生的观察、归纳与概括的能力,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数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在讲授本章内容时,应该多创设情境,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地位。 第二章 整式的加减 一.知识框架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犯罪行刑法上的因果犯罪结果共同犯犯罪 论犯罪故犯罪主作为不作犯罪成立要犯罪未完成罪数论犯罪客观要犯罪主观要犯罪排除自然人单位犯罪过事实认识直接故间接具体的事实错抽象的事实错误过于自信的过疏忽大意的违法排除责任排除正当防紧急避被害人承诺与推定的被害责任年责任能违法性认识犯罪中犯罪 一般原 单犯与共共同犯罪人的 特殊问题(共犯中止、过 区分罪数的 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 牵连犯与不可罚的事前、事

犯罪论①刑法与犯罪概说③刑法的适用范围刑罚裁量刑罚执行与刑罚消灭②罪刑法定原则分则 危害公共安全罪总则 导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罚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①自首①减刑侵犯财产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①交通肇事罪刑 法 学 知 识 导 图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④累犯②立功⑤缓刑制度③数罪并罚制度②假释③追诉期限渎职罪②放火罪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④投放危险物质罪②生产、销售假药罪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⑦持有、使用假币罪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⑨集资诈骗罪④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⑩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非法经营罪②非法拘禁罪①故意杀人罪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③绑架罪④遗弃罪⑤拐卖妇女、儿童罪 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①抢劫罪⑥敲诈勒索罪⑤诈骗罪③盗窃罪④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⑦故意毁坏财物罪 ②抢夺罪①赌博罪②伪证罪③窝藏、包庇罪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⑥盗伐林木罪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⑧非法持有毒品罪 ①贪污罪②挪用公款罪③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④行贿罪⑤介绍贿赂罪②玩忽职守罪①滥用职权罪③徇私枉法罪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学知识体系。

第一章 有理数 单元总结 (解析版)

第一章有理数 单元总结【思维导图】 【知识要点】 知识点一有理数基础概念 有理数(概念理解) 有理数的分类(两种)(见思维导图)

?数轴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重点) 任何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是一一对应的。 ?数轴上的点表示的数从左到右依次增大;原点左边的数是负数,原点右边的数是正数. ?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绝对值相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绝对值 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比较大小 (1)数轴上两个点表示的数,右边的总比左边的大。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2)方法总结: 两个正数比较大小,与小学一致;正数与零比较,正数大于零;正数与负数比较,正数大于负数;负数与零比较,负数小于零;两个负数比较,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典例分析】 1.x=7,则x=___7或-7____. 【解析】绝对值概念的理解。 2.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用“<”号把下列各数连接起来:_-3<-1.6<0<1.6<3___. 1.6,﹣1.6,0,3,﹣3. 【解析】 方法一:在数轴上标出,右边的数字大于左边的。

方法二:利用绝对值比较大小(注意两个负数如何比较大小)。 3.若∣2x-4∣+(3y+9)2=0,则x+y=_____-1________ 【解析】本题考查非负数的应用及代数式的求值。根据已知条件可知,2x-4=0和3y+9=0,求得x ,y 的值。 4.当m=___-1___时,代数式3m-1与2(1-m)的值互为相反数。 【解析】本题考查相反数的概念和解一元一次方程,根据已知条件,列出方程求解即可。 知识点二 有理数的加减法 ? 有理数的加法(重点)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先确定符号,再算绝对值) ◆ 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 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不相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如果两个数的和为0,那么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 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有理数的加法运算律: ◆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即a b b a +=+; ◆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即 ()()a b c a b c ++=++。 ? 有理数的减法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 b a b -=+-。 注:两个变化:减号变成加号;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

刑法-思维导图

刑法思维导图 【思维导图】 【解析】 1.刑法概述:刑法指研究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简单说是给犯罪分子定什么罪和量什么刑。 2.刑法的概述中第一个考点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考法:有两种考法。 (1)第一种简单粗暴式,问下列哪些属于/不属于刑法基本原则的是,大家记住三个,罪刑法定、平等适用、罪责刑相适应,这部分有个常见的干扰项需要注意,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是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2)第二种考法是题干中给出一种情形,问违反/符合下列刑法的哪项原则,简单说要求能够对上号,这就要求能够把握每种原则的具体含义掌握清楚,下面分别给大家讲解。 3.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只要法律没有明文写出,就不能定罪、不能量刑。比如现在没有流氓罪,张三到处调戏妇女,也不可以以流氓罪给张三判刑,因为现在已经没有流氓罪的说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定罪、不能量刑,即称为罪刑法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也叫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适用刑法时都是平等的,不因你的财富、你的职位、你的工作等等,什么都不用管,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时也表述为罪刑相适应或罪刑相当。对罪责刑的意思进行拆解理解,“罪”指罪行;“责”指责任;“刑”指刑罚,即罪行、责任和刑罚要相适应,符合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的量刑要求。 (4)表述: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通常哪个法定刑更重?原因:故意犯罪比过失犯罪的 法定刑更重,因为故意相对于过失而言,其主观恶性更强、对社会危害性更大,罪行更严重,因此 需要承担更重的法定刑。 4.适用范围:指刑法在什么空间、什么时间具有适用的效力,即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1)空间效力:即我国刑法对哪些犯罪行为有管辖权,共有下列四种原则,即属地管 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 ①属地管辖权:即主权,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通常适用我国刑法。此处 需要掌握两个考点,一个是关于领域的认定问题;另一个是关于如何理解犯罪地。 a领域中的领陆、领水、领空比较容易理解;重点解释驻外领使馆,指发生在我国驻外 国使领馆的刑事案件仍然受我国刑法的管辖。船舶和航空器只要挂着中国的国旗,无论在哪里 航行、无论在哪里停靠,依据属地管辖都适用我国刑法,即旗国主义。 b犯罪地:行为地或结果地之一即可。曾经出过一道题目,即“假如张三在甲地投毒, 甲地在国外,毒顺着河流飘入乙地,乙地在我国,毒死了我国公民,此时我国刑法能够适用,因为 只要行为地或者结果地有一个在我国主权管辖范围内就叫做犯罪地在我国,依据属地管辖我国 刑法适用。 ②属人管辖权:主要看国籍,即中国人在国外犯罪该如何适用。属人管辖需要区分情况,即区 分普通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即使跑到外国,但只要触犯我 国刑法就一律追究;如果是普通公民,比如普通百姓在美国旅游期间犯罪,此时轻罪可以不予 追究,轻罪是指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③保护管辖权:一听到保护,大家就会想到是否是利益被侵犯了才涉及到保护的问题,因此标注“利益”,即主要看“利益”,指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即侵犯我国或我国公民的利益,此时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以行使保护管辖权。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是一个比较重的罪,即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典型为故意杀人。 b其行为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当受到刑法处罚。a和b之间是“且”的关系,需要满足 双重犯罪的要求,此时才有可能涉及保护管辖的问题。 ④普遍管辖权:指针对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并为此缔结了相应的国际条约,我国也在条约上签字,此时我国刑法可以管辖。典型例子比如贩毒、海盗、恐怖主义等等,即普遍管辖权。注意:四种管辖权中,从考试角度看,属地管辖权考查相对较多,作为重点掌握。 (2)时间效力:重点围绕“溯及力”的概念进行讲解。 ①首先需要明确什么叫做溯及力。从字面意思看,溯及力是看法律是否有溯及既往的能力,即新法能否管旧事。新法能管旧事,此时法律有溯及力;如果新法不能管旧事,法律则没 有溯及力。

基于思维导图的知识点

1. 函数、极限与连续 重点考查极限的计算、已知极限确定原式中的未知参数、函数连续性的讨论、间断点类型的判断、无穷小阶的比较、讨论连续函数在给定区间上零点的个数、确定方程在给定区间上有无实根。 2. 一元函数微分学 重点考查导数与微分的定义、函数导数与微分的计算(包括隐函数求导)、利用洛比达法则求不定式极限、函数极值与最值、方程根的个数、函数不等式的证明、与中值定理相关的证明、在物理和经济等方面的实际应用、曲线渐近线的求法。 3. 一元函数积分学 重点考查不定积分的计算、定积分的计算、广义积分的计算及判敛、变上限函数的求导和极限、利用积分中值定理和积分性质的证明、定积分的几何应用和物理应用。 4. 向量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数一) 主要考查向量的运算、平面方程和直线方程及其求法、平面与平面、平面与直线、直线与直线之间的夹角,并会利用平面、直线的相互关系(平行、垂直、相交等))解决有关问题等。该部分一般不单独考查,主要作为曲线积分和曲面积分的基础。 5. 多元函数微分学

重点考查多元函数极限存在、连续性、偏导数存在、可微分及偏导连续等问题、多元函数和隐函数的一阶、二阶偏导数求法、有条件极值和无条件极值。另外,数一还要求掌握方向导数、梯度、曲线的切线与法平面、曲面的切平面与法线。 6. 多元函数积分学 重点考查二重积分在直角坐标和极坐标下的计算、累次积分、积分换序。此外,数一还要求掌握三重积分的计算、两类曲线积分和两种曲面积分的计算、格林公式、高斯公式及斯托克斯公式。 7. 无穷级数(数一、数三) 重点考查正项级数的基本性质和敛散性判别、一般项级数绝对收敛和条件收敛的判别、幂级数收敛半径、收敛域及和函数的求法以及幂级数在特定点的展开问题。 8. 常微分方程及差分方程 重点考查一阶微分方程的通解或特解、二阶线性常系数齐次和非齐次方程的特解或通解、微分方程的建立与求解。此外,数三考查差分方程的基本概念与一介常系数线形方程求解方法。数一还要求会伯努利方程、欧拉公式等。

初一上册数学思维导图第一单元图片

初一上册数学思维导图第一单元图片_初一数学思维导图 第一章有理数1 正数和负数(1)正数大于0 的数;负数小于0 的数;(2)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3)在同一个问题中,分别用正数和负数表示的量具有相反的意义;(4)-a 不一定是负数,+a 也不一定是正数;(5)自然数0 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6)a>0 ? a 是正数;a<0 ? a 是负数;a ≥0 ? a 是正数或0 ? a 是非负数;a≤0 ? a 是负数或0 ? a 是非正数.2 有理数(1)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2)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3)有理数的分类? ?正整数?正有理数?正分数? ? 有理数?零? ?负整数?负有理数? ?负分数?正整数?整数?零? ? ? 有理数? ?负整数? ?正分数?分数? ?负分数?(4)数轴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即数轴的三要素)(5)一般地,当a 是正数时,则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在原点的右边,距离原点a 个单位长度;表示数-a 的点在原点的左边,距离原点a 个单位长度;(6)两点关于原点对称一般地,设a 是正数,则在数轴上与原点的距离为a 的点有两个,它们分别在原点的左右,表示-a 和a,我们称这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7)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称为互为相反数;(8)一般地,a 的相反数是-a;特别地,0 的相反数是0;(9)相反数的几何意义数轴上表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10)a、b 互为相反数?a+b=0 ;(即相反数之和为0)

(11)a、b 互为相反数?a ? ?1 b或b ? ?1 ;(即相反数之商为-1)a(12)a、 b 互为相反数?|a|=|b|;(即相反数的绝对值相等)(13)绝对值一般地,在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叫做a 的绝对值;(|a|≥0)(14)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其相反数;0 的绝对值是0;(a ? 0) ?a (15)绝对值可表示为a ? ? 0 (a ? 0) ? ? ? a (a ? 0) ?a aa a(16)?1? a ? 0 ;? ?1 ? a ? 0 ;(17)有理数的比较在数轴上表示有理数,它们从左到右的顺序,就是从小到大的顺序。即左边的数小于右边的数;(①正数大于0,0 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②两个负数,其绝对值大的反而小;)3 有理数的加减法(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①同号的两数相反,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②绝对值不相等的两数相加,取绝对值大的符号,并用绝对值大的减去绝对值小的。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为0;③一个数与0 相加仍得这个数;(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①加法交换律a+b=b+a; ②加法结合律(a+b)+c=a+(b+c)(3)有理数的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4 有理数的乘除法(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①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②任何数与0 相乘均为0;(2)倒数在有理数中仍然成立,即乘积是1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3)积的符号与负因数个数之间的关系几个不是0 的数相乘,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偶数时,积是正数;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奇数时,积是负数;几个数相乘时,当有因数是0 时,积为0;(4)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①乘法交换律ab=ba; ②乘法结合律(ab)c=a(bc); ③乘法分配律a(b+c)=ab+ac; (5)有理数的除法法则除以一个不为0 的数,等于乘以其倒数;即a ? b1 ? a ? (b ? 0) b(6)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 除以任一不为0 的数,都得0;(7)在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中,若无括号,则按照先“先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罚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累犯 自首 量刑情节立功 数罪并罚 缓刑 假释 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 减刑 时效 其它规定

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 1. 周岁的计算 2. 对8种犯罪负责 3. 仅仅8种 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 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 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 不转化为抢劫 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 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 犯 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 罪罪精神病人 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 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适用对象★难点突破 属地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内犯罪 and(2)任何人 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1)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 内,就视为在我国境内; (2)飞机、船舶无论在哪里,均视为在我国 境内。

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375分经验分享

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375分经验分享“灵魂的欲望是你命运的先知。”这一路走来,磕磕绊绊,跌跌撞撞,犹疑徘徊孤独无助,但没有过绝望,也舍不得放弃。都说北京压分严重,但我各科其实都和预估基本一致,初试分数分别为:政治66,英语76,基础课112,综合课121,总分375。 一、个人情况 我是典型的文科生,本科南方双非一本,懵懵懂懂选了大人看好的会计专业,浑浑噩噩虚度了四年光阴,对未来完全没有明确规划,只知道研是一定要考的,但没有想过要跨专业,甚至还报了mpacc辅导班,包括政治英语的那种。后来在学院组织的考研就业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一位直系学姐顺利考取法大法硕的经历,第一反应超级羡慕,当时我就想真的好棒啊,可以学法诶。紧接着我一本来不准备考研的室友毅然决定考法硕,本已蠢蠢欲动的我就这样抱团毅然步入了法硕的大坑。 实话说,96年的老阿姨这是三战上岸,身边读研的同学都要毕业啦,在文运暑期班认识的研友们都不知道,当时也没好意思坦白。前两次备考过程中心态和方向陆续出现了问题(所以除了具体的各科复习方法,下文会着重强调我血淋淋的教训),好在我有坚实的后盾,无条件支持我的选择,护我周全,不留后患,所以才有了一次又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万分感恩。 二、关于择校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做出选择之前,理应冷静客观地分析内外部利弊,不盲目自信,更不妄自菲薄。 我的建议和大多数前辈们一样,求其上者得其中,备考的最开始不妨把目标定得稍高一些,但不能高到让自己焦虑恐慌。打个比方,我一战报的复旦,和我一起备考法硕的室友报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下可好,本来就起步晚,天天害怕时间不够,目标院校还比同伴更难考,于是心态完全爆炸,严重影响复习状态,每天处在焦虑、任务完不成、更焦虑、任务更完不成的死循环中。巧合的是我俩初试分数居然相同,最终室友顺利上岸,而我都没能进复旦的复试。 当然我个人一直秉持哪怕卷土重来也非北上名校不上的原则,所以对于最初的选择并无多少遗憾,但是建议求稳的朋友们还是保持审慎态度,选择一个自己喜欢并且跳一跳完全可以够得到的学校,不要因为目标过高徒增压力自我折磨,当然抗压和执行能力超强的学霸们不在此限。 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复习,再通过模拟考试自我检测后,基于自己的实际复习效果和信心指数,到十月份报名的时候再敲定目标院校也完全来得及。另外,还想额外补充的是,如果对未来发展地域没有明确想法,建议还是尽量选择大城市(比如北上),竞争固然激烈,但资源优势是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

七年级数学上册思维导图

第一章 有理数 资料由小程序:家教资料库 整理 思维导图 ?????????????????????????????????????????????????????????????????????????????????????????????????????????????????<≤??????????????????分配律乘法结合律加法结合律结合律乘法交换律加法交换律交换律运算律乘方的运算符号法则有理数的除法法则有理数的乘法法则有理数的减法法则有理数的加法法则法则运算方法叫做科学记数法是正整数),这种记数,的形式(其中把一个数表示乘——科学记数法数相同因数的个数叫做指相同的因数叫做底数,叫做幂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求——乘方的两个数互为倒数—乘积是—倒数的绝对值叫做数的点与原点的距离,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绝对值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相反数相关概念负有理数正有理数按性质符号分分数整数按定义分分类有理数n 10a 110a n 1a a 0n

第二章 整式的加减 思维导图 ?????????????????? ?????????????????? ??????????????????????????????????????????????合并同类项去括号步骤反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括号外因数为负同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括号外因数为正去括号作为合并后项的系数所得的结果把同类项的系数相加,——合并同类项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类项整式的加减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最高项—次数—不含字母的项—常数项项式—组成多项式的每个单—项—几个单项式的和—定义多项式指数的和—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 —次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系数的式子—由数或字母的积组成—定义单项式用字母表示数减加的式整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思维导图及总结-七年级整数思维导图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思维导图及总结-七年级整数思维导图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思维导图及总结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主要包含了有理数、整式的加减、一元一次方程、图形的认识初步四个章节的内容. 第一章 有理数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0p q ,p (p q ≠为整数且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 不一定是负数,+a 也不一定是正数;π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① ??? ??????????负分数负整数负有理数零正分数正整数正有理数有理数 ② ???????????????负分数正分数分数负整数零正整数整数有理数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3.相反数: (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2)相反数的和为0 ? a+b=0 ? a 、b 互为相反数.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 绝对值可表示为:?????<-=>=) 0a (a )0a (0)0a (a a 或???<-≥=)0a (a )0a (a a ;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5.有理数比大小:(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6)大数-小数 > 0,小数-大数 < 0. 6.互为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 a ≠0,那么a 的倒数是a 1;若ab=1? a 、b 互为倒数;若ab=-1? a 、b 互为负倒数. 7.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8.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的交换律:a+b=b+a ;(2)加法的结合律:(a+b )+c=a+(b+c ). 9.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 10 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式为零,积为零;各个因式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 11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乘法的交换律:ab=ba ;(2)乘法的结合律:(ab )c=a (bc ); (3)乘法的分配律:a (b+c )=ab+ac . 12.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无意义即0 a . 13.有理数乘方的法则:

刑法体系图总则 思维导图

实用标准文案 构图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管制拘役 有期徒刑主刑 无期徒刑死刑刑罚的种类罚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累犯 自首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立功量刑情节 数罪并罚缓刑假释 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 减刑 时效 其它规定 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 1. 周岁的计算 2. 对8种犯罪负责 3. 仅仅8种 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 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 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 不转化为抢劫

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然 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人 犯 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犯 罪罪精神病人 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 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表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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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七年级数学上册思维导图

第一章 有理数 思维导图 ?????????????????????????????????????????????????????????????????????????????????????????????????????????????????<≤??????????????????分配律乘法结合律加法结合律结合律乘法交换律加法交换律交换律运算律乘方的运算符号法则有理数的除法法则有理数的乘法法则有理数的减法法则有理数的加法法则法则运算方法叫做科学记数法是正整数),这种记数,的形式(其中把一个数表示乘——科学记数法数相同因数的个数叫做指相同的因数叫做底数,叫做幂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求——乘方的两个数互为倒数—乘积是—倒数的绝对值叫做数的点与原点的距离,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绝对值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相反数相关概念负有理数正有理数按性质符号分分数整数按定义分分类有理数n 10a 110a n 1a a 0n

第二章 整式的加减 思维导图 ?????????????????? ????????????????????????????????????????????????????????????????合并同类项去括号步骤反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括号外因数为负同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括号外因数为正去括号作为合并后项的系数所得的结果把同类项的系数相加,——合并同类项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类项整式的加减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最高项—次数—不含字母的项—常数项项式—组成多项式的每个单—项—几个单项式的和—定义多项式指数的和—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 —次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系数的式子—由数或字母的积组成—定义单项式用字母表示数减加的式整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思维导图及总结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思维导图及总结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主要包含了有理数、整式的加减、一元一次方程、图形的认识初步四个章节的内容. 第一章 有理数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有理数: (1)凡能写成)0p q ,p (p q ≠为整数且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 不一定是负数,+a 也不一定是正数;π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① ??? ??????????负分数负整数负有理数零正分数正整数正有理数有理数 ② ???????????????负分数正分数分数负整数零正整数整数有理数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3.相反数: (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我们说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2)相反数的和为0 ? a+b=0 ? a 、b 互为相反数.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 绝对值可表示为:?????<-=>=) 0a (a )0a (0)0a (a a 或???<-≥=)0a (a )0a (a a ;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5.有理数比大小:(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6)大数-小数 > 0,小数-大数 < 0. 6.互为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 a ≠0,那么a 的倒数是a 1;若ab=1? a 、b 互为倒数;若ab=-1? a 、b 互为负倒数. 7.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8.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的交换律:a+b=b+a ;(2)加法的结合律:(a+b )+c=a+(b+c ). 9.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 10 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式为零,积为零;各个因式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 11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乘法的交换律:ab=ba ;(2)乘法的结合律:(ab )c=a (bc ); (3)乘法的分配律:a (b+c )=ab+ac . 12.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 无意义即0 a . 13.有理数乘方的法则: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注意:当n 为正奇数时: (-a)n =-a n 或(a -b)n =-(b-a)n , 当n 为正偶数时: (-a)n =a n 或 (a-b)n =(b-a)n . 14.乘方的定义: (1)求相同因式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七年级数学下册思维导图(1)

第五章 相交线与平行线 思维导图 ?????????????????? ??????????????????????????????????????????????????????????????????????????????作图基本性质定义平移错误的命题假命题—公理,定理—正确的命题真命题—命题—命题与定理角互补、两直线平行,同旁内相等、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同位角性质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两直平行、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判定,则,推论:若已知直线平行,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公理:经过直线外一点平行公理”表示的两条直线平行,用“—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定义平行线同旁内角内错角同位角三线八角所截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垂直对顶角邻补角两条直线相交相交线线行平与线交相)()(321321//////a //)(c a c b b

第六章 实数 思维导图 ???????????????????? ???????????????????????????????????????????????????????????????????????????????????????????????????????????????????????????相同法则、运算律与有理数实数的运算性质、运算、倒数与有理数相同实数的相反数、绝对值性质及运算负无理数正无理数 无理数负有理数正有理数有理数分类实数—用定义和计算器求—求法的立方根是负数的立方根是负数正数的立方根是负数性质定义立方根(开立方)—用定义和计算器求—求法的平方根是负数没有平方根它们互为相反数正数的平方根有两个,性质定义平方根双重非负性负数没有算术平方根的算术平方根是的算术平方根是正数性质定义算术平方根平方根(开平方)实数0000000a a

七年级数学上册思维导图_202008041703051

有理数 叫做幂 10, 第一章 有理数 思维导图 整数 按定义分 分数 分类 按性质符号分 正有理数 0 负有理数 相反数 —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 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绝对值 — —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 叫做数 a 的绝对值 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 倒数 — —乘积是 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相关概念 乘方 — — 求n 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 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 相同的因数叫做底数, 相同因数的个数叫做指 数 科学记数法 — — 把一个数表示乘 a 10 n 的形式(其中 1 a n 是正整数),这种记数 方法叫做科学记数法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法则 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乘方的运算符号法则 运算 交换律 运算律 结合律 加法交换律 乘法交换律加法结合律 乘法结合律 分配律

第二章整式的加减思维导图 用字母表示数 单项式定义— 系数— —由数或字母的积组成 —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 的式子次数——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定义——几个单项式的和 项——组成多项式的每个单项式 整 多项式 式 常数项——不含字母的项 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最高项的次数 加 同类项 减 ——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 合并同类项 把同类项的系数相加, —— 作为合并后项的系数 所得的结果 括号外因数为正—— 整式的加减 去括号 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 括号外因数为负—— 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去括号 步骤 合并同类项

第三章一元一次方程思维导图 方程:含有未知数的等式 一元一次方程一元一次方程:只含有 等号两边都是整式 一个未知数(元),未知数的次数都是1,方程的解:使方程中等号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 解方程:求方程的解的过程 等式的性质 性质1:等式两边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式子),结果仍相等 性质2: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 一 去分母 元 一去括号 ,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结果仍相等 次 解一元一次方程的步骤方 程移项 合并同类项系数化为1 审:弄清题意,分清已知量和未知量,明确各数量间的关系 列一元一次方程解应用题设:设未知数,并且用 列:根据题目中的数量 一个数字列方程 解:解所列的方程,求 含未知数的代数式表示 关系、相等关系、倍数 出未知数的值以及题目 与所列方程有关的数量 关系以及若干倍多或少 中所要求的相关数量的值验:检验所求的解是否符合题意,是否符合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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