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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失地农民问题

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失地农民问题
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失地农民问题

《前沿》 2008年第10期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失地农民问题

陈绍军1 张华山23

(1、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 南京 210098;

2、河海大学社会学系 南京 210098)

[提 要]我国目前正处于现代化建设进程加快发展时期,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被大量征收,出现了农业用地非农化的现象,并且这种趋势越来越强烈,因此产生了大量失地农民。本文拟从风险社会的理论

视角出发,分析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其存在的诸多问题,认为“技术———经济”相结合的亚政治局面,

导致了一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后果,失地农民在现代风险社会里,只能以个体化的形式独自面对失

去土地后的风险。风险的扩散性和平等性使得风险又必须由政府面对和承担,所以,土地征收及移民安置

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风险社会 风险 失地农民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67[2008]10—0115—03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目前非农业用地的需求量随之增加,农业用地被大量征收的趋势成为必然,这种状况导致大量农业土地非农化。而世代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保障。从社会发展的宏观角度分析,农民失去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国家征收大量土地之后,造成部分农民实际的生活水平下降,而这部分农民就业又无着落,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日益严重,因此由于征收土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就会不断加剧。失地农民的开发性安置和社会保障,就成为全社会必须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既是一个充满了机遇和挑战的现代性的开放社会,同时也是一个“风险社会”(贝克, 1986)。在风险社会的形态之下,传统意义上的风险被赋予了新的时代特征,风险因素与诸多社会问题相交织,表现出迥异的性质。因此,目前我们面对的失地农民问题,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的生活现状在风险社会的形态之下就具有了新的特点。

一、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乌尔希里?贝克是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并在随后发表的《反毒物》、《全球风险社会》、《风险时代的生态政治》等著作中详细阐述了其基本思想,形成了风险社会理论的结构体系。贝克将后现代社会诠释为风险社会,他提出的风险理论“具有相当可观的潜力,因为它解释了三个敏锐的问题,即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制造风险的责任、高科技带来了风险的普遍性和抽象科学研究的不充分性。”[1]P26贝克在阐释风险社会理论时以反思性现代化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风险的概念直接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相关”(贝克,1986),“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效力并依赖于人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结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2]P19在赋予风险新的解释之后,贝克又从风险分配的逻辑、社会不平等的个体化表现、科学和政治的普遍化这三条研究路径逐步展开,详细解释了风险这个工业社会中产生的一个崭新的逻辑。

贝克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制造的风险正威胁着人类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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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项目:本文隶属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0850321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研究———基于3市的实证研究。

[作者简介]陈绍军(1965-),女,江苏六合人,教授,主要从事移民和项目社会评价研究。

张华山(1980-),山东潍坊人,河海大学社会学系200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评价。

而社会中组织化不负责任的态度对风险的扩散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并最终出现科学和政治普遍化的结果。只有倡导一种反思性的现代化,才能洞察到现代性中的理性困境,并试图以一种理性的精神治疗这种困境。风险社会理论对我们目前所处的时代特征作了形象描述,作为一种了解社会现状的分析视角,风险社会理论有助于我们认清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风险并做出合理反应。[3]

工业化时代的现代风险,是科学技术发展引起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超出了人类的预测和控制能力。因此,贝克强调的风险社会所面对的风险,与传统社会的风险形式截然不同。正是由于现代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才使得我们现在面对的风险具有了独特的性质,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内生性和平等性。

1、内生性。从根源上讲,现代化风险是人类理性决策和理性行为的结果,是各种社会制度,尤其是社会中主导性的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制造了风险,风险体现了“人化”的性质,与传统社会的自然风险相比,风险社会的风险具有内生性。

2、平等性。现代风险的分配在某些方面依然遵循着传统社会中财富分配方式固有的不平等,财富集中在社会上层,上层阶级依靠强有力的社会资源,可以累积到大量社会财富,并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规避和转移风险,使得风险集中在社会下层,贫穷者总是承担着大量的风险;但是在更多方面风险在后现代社会却体现出一种全新的分配逻辑,使得“在现代化风险的屋檐之下,罪魁祸首与受害者迟早会同一起来”,[4]P40贝克对此有着鲜明的解释:“贫困是等级制的,化学烟雾是平等的。”[4]P38

风险社会中,风险借助个体化的趋势日趋明显的以个人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风险社会的个体化特征表明,个体自身成为生活世界中社会性的再生产单位,个体从基于身份认同的阶级体系中解脱出来,脱离了固有的阶级和阶层模式,超越了身份和阶级,传统的社会支持网络对个体的支持和帮助丧失,人们不得不走向劳动市场,独自面对机遇和风险的挑战。劳动市场成为个体化的不竭动力,个体化成为劳动市场的产物,依靠市场,个体化的生涯和生活境况显现出标准化和制度化的性质,人们已经可以预见到自我在劳动市场主导下的社会结构中的生活世界境况。[5]劳动市场作为个体化的强劲动力,约束和规范着个体的生活轨迹,个体只能按照社会预先给予的模式生活。但是面对劳动市场提供的越来越少的规范的就业岗位的困境,个体较多的处于兼职、隐性就业和隐性失业的状态,这一方面体现了就业体系的不充分性,同时也体现了就业体系的灵活多元性。这就是风险社会中的个体化困境。

风险在以个人危机表现出来的同时,我们所处的整个社会环境却有一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态度,风险的制造者在面对风险时推卸了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反而以他人作为风险牺牲品来保护自己。贝克提出了“亚政治”的概念来解释民主政治在经济和技术相结合产生的强大冲击力面前的失语状态,民主政治的原有社会功能弱化,并且失去了其自主性。经济与科学技术的结合使得商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以一种表面合理化的亚政治形式出现,却并不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相反承受这种影响甚至是风险的社会公众却无法通过合理的政治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施加影响,由此出现了技术———经济“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亚政治局面。

二、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在土地资源供应不足的现实国情下,城市发展、工业化建设等非农用地需求量增大,农业用地就必然减少,农民拥有的土地会逐渐被国家征收,以至面临无地可以耕种的困境,我们可以简单地把这部分农民称为“失地农民”。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力度也越来越大,与之相伴随,失地农民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根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16万亩,失地农民约为5525万。按照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意味着每年要增加约200万失地农民。[6]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可靠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旦土地被征收,农民就不得不面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严峻问题,其生活势必受到严重影响。

(一)征地补偿非市场化,补偿太低,导致生活贫困

土地征收补偿是征地问题的核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按照市场价格为基准来进行补偿的。而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定的标准是:土地补偿费为被征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6—10倍,安置补助费为4—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这完全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无关的政策性价格,而且过于偏离土地的市场价格和农民的经济预期。[7]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的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以看出目前的征地补偿项目仅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很少顾及到农民权益的保护,容易引起农民对政府征地行为的不满。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太低,分配方式混乱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主要采取一次性现金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全国各地差异较大,但是补偿金额数远远低于征地成本,并且土地征收补偿费在经过乡镇和村的留存后,分配到失地农民手中的就很少了。乡镇政府作为基层组织,不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但是在土地补偿分配中,却提留了其中的一部分;村集体对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也不尽相同,或者留作集体所用,或者只是部分补偿给失地农民,造成补偿方式混乱。

(三)失地农民安置办法简单、社会保障体系缺乏,难以维持长远生计

目前,我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还很大,大多数农民就业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即使部分农村劳动力实现了非农化转移,但是对那些文化层次较低的农民来说,土地依然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来源。此外,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还肩负着农民生活保障的基本社会功能。现行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忽略了农民的就业特点和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简单的一次性低额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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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根本无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和长远生计,同时被推向劳动力市场的失地农民由于其资本缺失,难以在市场竞争中找到合适岗位以维持家庭生活。

三、风险社会视野下的失地农民现状分析

失地农民生活现状的困境,在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分析中给予了很好诠释。在风险社会中,风险地位与阶级地位存在巨大差异,尽管阶级已经不是我们目前社会谈论的主题,但是与之相适应的财富分配却体现出阶级地位的差别。财富具有可感知性,而风险具有某种非现实性,风险的分配逻辑迥异于财富的分配逻辑,在风险地位上是意识决定存在。与风险分配逻辑相关联的就是风险社会体现出来的个体化和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倾向。[5]农民由于城市化建设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推向劳动市场,而劳动市场的三个纬度,即教育、流动、竞争三者是相互协调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三者的互动形成了个体化的重要原因。教育、流动、竞争三要素对失地农民而言,却是他们无法完全进入劳动市场的限制。政府相关部门在将失地农民推向市场之后,缺乏足够和及时的服务保障措施,在经济———技术相结合的强大优势面前,最终导致失地农民在风险社会中以个体的存在形式独自承担社会风险,失去了其传统的社会支持网络资源。

农民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业,其本质特征就在于求职的迫切性和窘迫性,具体表现为失去经济来源,生活上的贫困性和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面对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亚政治局面,失地农民难以借助自身的力量影响政治决策,也就难以使得公共政策从根本上维护自身权益,导致逐步的社会排斥和社会边缘化。风险的社会现实就会诱发心理上的风险意识,产生相对剥夺感和不满情绪。

失地农民的社会排斥和社会边缘化困境是建立在社会有意或者无意形成的社会制度或者政策的基础之上。贝克在解读风险社会的特征时表明:人类面临着威胁其生存的由社会所制造的风险。政治制度不仅参与了风险的制造,而且力图掩饰风险真相,风险社会使得政治的概念、地位和媒介都发生了变化。因为“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所以他们感到有必要从制度层面对一些人予以社会性的排斥,使得他们逐渐边缘化。关于失地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详细界定的《土地管理法》,就没有从根本上把土地的市场价值与农民的实际权益结合起来,致使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标准过低。

我们国家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对立政策,让农民被城市社会隔离,城市的社会结构将农民排斥在外,也就使得劳动力市场被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市场。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具有“农转居”的条件,但是却不具备“农转居”的实质,面对劳动市场的风险,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失地农民在面对政策保障缺乏的困境面前,个体形式是其承担社会风险的无奈选择。所以,社会制度

的隔离会进一步生产和再生产社会排斥,使得失地农民日益边缘化。

贝克认为现代风险的扩散具有“飞去来器效应”(boomerang effect),即风险的制造者从中获取了巨大利益,但是最终也会受到风险的回击。风险可以理解为指向还没有发生的未来,如吉登斯所言,风险的视角“指的是在与将来可能性关系中被评价的危险程度”,(吉登斯, 2001)而社会问题是指向已经发生的状况,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基于这种认识,失地农民问题就不仅仅是征地、补偿的经济问题,更关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关于失地农民爆发的群体性事件毕竟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阻碍因素,在经济与技术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下,政府需要扮演服务者的角色,给予失地农民更多人文关怀。

三、结束语

风险自古以来就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是进入风险社会以来,风险的形式和作用依据社会结构的变化而产生新的类型,尤其是农村的社会风险越来越多,农民尤其是失地农民面对的诸多风险,往往关联性和兼容性也越来越强,各种风险使失地农民的生活与发展受到极大挑战。“而且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风险这个概念与人类的决策和行动的后果联系更加紧密,并被视为对待影响个人和群体的事件的特定方式。风险社会不仅仅是一个认知概念,还是一种正在出现的秩序和公共空间。”[8]但是失地农民面对这种无序的风险,在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困境面前却要以个体自身来独自承担,因此,失地农民规避社会风险依然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重任。

参考文献:

[1]薛晓源,周战超1全球化与风险社会[M]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

[2]乌尔里希?贝克等著,路国林译1自由与资本主义[M]1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1

[3]赵延东1解读“风险社会”理论[J]1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6)1

[4][德]乌尔里希?贝克,何博闻译1风险社会[M]1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1

[5]成伯清1“风险社会”视角下的社会问题[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7,(2).

[6]王小映1全面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J]1中国农村经济,2004,(1)1

[7]张娟1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缺陷与反思[J].特区经济,2007,(3)1

[8]杨雪冬1风险社会理论述评[J]1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1)1

(责任编辑:方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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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 [2012]24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南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四条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作出批复,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各级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的申报项目执行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模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同 合同书编号:TSXX 项目名称:XX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委托方:XX公司

受托方:XX公司

委托方与受托方基本信息 委托方(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地址: 公司电话号码: 联系人电话号码: 受托方(乙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联系人:XXX 开户银行:XXX 帐号:XXX 公司电话:XXX 联系人电话:XXX E-m ail: XXX 地址:XXX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贵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本着意思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使双方恪守约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XX项目 第二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涉及《项目社会稳定风 险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和《报告》风险等级评价,实行分别计价。 第三条委托工作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就双方在第XX条中约定的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视为甲方正式授权委托乙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体委托工作内容为下列第XX项。 1.项目《报告》编制工作; 2.项目《报告》风险评价及报审复核工作。 第四条甲方提交材料及时限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具体为以下:XX项。 1.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报建书等;(纸质及原件扫描件) 2.项目相关立项批复和附件,包括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

相关的文件和会议纪要;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情况和结 论; 4.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社情民意及重大不稳定隐患情况; 5?该工程设计总图,施工图根据自愿原则由甲方决定是否提供; 6.其它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甲方配合开展的工作 1.协助开展宣传公示、民意查工作; 2.协助组织有关会务工作; 3.提供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的其他工作便利。 第六条工作成果交付 1.乙方在甲方提交完第四条所约定的材料之日起XX个工作 日内开展调研工作并提交《报告》初稿在《报告》编制后 XX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修改、评价与报审复核工作; 2.乙方在完成初稿后向甲方提供以乙方名义编制的《报告》 XX份(仅用于审阅);在完成风险等级评价及报审复核后, 乙方最终向甲方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的《报告》5份。第七条商业保密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均应该做到绝

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路

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路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形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针对失地农民保障意识不强、思想顾虑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建立咨询中心、开展上门服务等形式,通过作比较、算大账等直观方法,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交流和答疑解惑,引导失地农民正确认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 (二)健全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保配套制度 各地应设置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就业培训的实施等;建立适当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除了要为失地农民建立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外,还要为失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将参加社保作为土地征用的前置条件,安置费由土地管理部门直接移交给社保部门。 (三)加大保障资金的筹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应建立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所需资金可以在政府土地出让金中按3%~5%的比例提取筹集,实行专款专用;积极寻求征地补偿资金的多元化发放渠道,确保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位,应尽量避免征地补偿资金的一次性发放。为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在多渠道筹措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同时,必须不断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并积极探索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新方式,提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收益率。 (四)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在目前条件下,应多管齐下,积极稳妥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二是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地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形式,将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订单式培训与推荐就业相结合。三是鼓励支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建议把失地农民的就业纳入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范畴,享受工商、税收、贷款、场地、用电等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使他们也像下岗工人一样能得到政府实实在在的经济扶持。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从征地源头开始 要真正规避失地农民的风险,必须整体性地审视整个征地过程,从征地的源头开始进行制度设计。首先,必须改变现行征地制度,商品化运作土地,政府必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现行征地制度下,土地最终按照市场价格流转到用地单位时,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与农民毫无关系。应对此进行根本性调整,将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安置,以保证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真正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其次,完善征地程序,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要从维护失地农民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在征地程序上把好失地农民补偿安置关,将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把矛盾解决在显性表现之前。 最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土地流转过程,监督敦促交易双方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划入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这样做一是可以减少动员农民参保的大量口舌工作;二是省却了大量的核定缴费工作;三是保证了失地农民的参保率;四是征地单位和农民都了解资金的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灵口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当前,我镇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多发时期。制定出台一些重大决策和政策调整、引进实施一些重大项目和工程时,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利益关系会发生变化,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是改造“第一要务”、落实“第一责任”的具体举措。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和发展,理解、配合、支持改革发展事业,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确保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镇各部门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稳定的问题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介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改革发展为了人民、改革发展依靠人民、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 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总体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和稳定观,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做到维护稳定与改革发展并重,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责任主体 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必备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要严格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作出预测评估,充分尊重和积极运用预测评估成果,有效控制、预防和化解稳定风险。 三、主要内容和重点方面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实施的合法性。一是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二是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三是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有关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一是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城郊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为了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保障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临夏市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城郊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做出决策、制定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建设工程项目、举办重大活动等事项实施前,对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进行先期调查、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存在的风险,保证事项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坚持事项未经评估不得审批,评估出的风险未得化解不得实施。 (三)必须充分听取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事项主管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的责任主体,对社会稳定负直接责任。要将社会稳定纳入管理之中,切实控制发生社会稳定问题。 第五条镇党委、镇政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实施的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辖区内发生稳定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或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评估领域 第六条根据中央、省、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4197036.html,/cm/001/001003/001003003/400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发布时间:[2004-4-2]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六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建设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XXXXXXXXXXXX工程风险评估报告 施工单位:XXXXXXX (XXXXXX目部) 2017年10月24日

1.前言 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 为贯彻区政府〈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我项目部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1.2评估过程和方法 按照《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2017年9月,建设工程指挥部邀请区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共同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征地拆迁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多次探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组织征迁户进行座谈,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区近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办法》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门头沟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3评估容 根据《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地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A、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收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B、项目前期涉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拆迁政策、违章建筑拆除、拆迁安置、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等。 C、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D、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1.4评估依据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该如何落实失地农户的社会保障!讲座(八)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的农户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被征收后村民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征收土地后如何保障失地村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也就成为征地过程中必须要落实的重要问题。笔者在自己多年办理该类案件的基础上,总结出征收集体土地在落实农民社会保障环节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以供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规定。 1、法律规定 我国《物权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要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物权法》第42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行政法规和中央文件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就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要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按规定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要资金的不足。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社会保障所需要的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地在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中,要明确和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有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什么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是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项目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的专业活动。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规避社会风险的重要机制。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律依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 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2.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 大纲(试行)》 3.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 (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三、哪些项目必须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凡列入国家、省、市、县重点投资或建设的工业、交通、能源、房地产、水利、公共设施、服务业、社会事业、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必须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社会稳定评估报告。重点领域有: 1.交通运输: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铁路、高速公路、城市

快轨、河道、危险货物码头等; 2.环境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处理厂、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等; 3.能源设施:500万伏以上变电站、大型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罐、燃煤电厂、抽水蓄能电站、风电、光伏发电等; 4.核设施:包括核发电、核试验、核废料等 5.矿业、钢铁、有色、石化、化工、水泥、机械、电子等工业; 6.社会服务:传染病院、精神病院、殡葬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等; 7.农业:病死动物处理设施、生物试验等; 8.房地产开发:体育场馆、博物馆、剧院、展览馆、商场、家具城、办公大楼、大型居住区、高层或超高层建筑; 9.其他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四、什么部门主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项目所在地人 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一般为当地发改委)指定的评估机构对项目单位做出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论证,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目前对评估单位的资质尚未作出要求。 五、在项目实施的什么阶段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

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09-1-5 23:23:42 点击率:227 供稿:责 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 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优.选)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虽然历来土地征用法规均有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原则要求,但按原用途补偿而不充分考虑农民现实生存和未来保障的现行制度,无法使失地农民生活得到长期和稳定可靠的保障。由于土地承载着农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一旦土地被征用,其生存和养老的保障尽失。同时由于失地农民中大部分文化和技能素质较低,缺乏竞争力,致使农民失地即失业。现有的一次性货币补偿标准低,无法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失地农民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和安定,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一些经济发达市、州为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进行了大胆探索,失地农民绝大多数都得到了妥善安置,许多失地农民按政策兑现了征地补偿金,政府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了大部分失地农民住房问题,最重要的是政府、企业、社区联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组织外出务工和其他形式就业,此外有少量人员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安徽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真正覆盖全省失地农民、适应失地农民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还没有相应制度规范。调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1、思想认识上有缺陷。目前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建设问题上最大障碍是人们思想认识上的缺陷。首先是少数部门的领导对此认识模糊,甚至置失地农民利益于不顾,片面地静止地分析估算土地产出效益,对农民靠土地生存的依赖程度和对农民耕种土地——加工增值——发展养殖的土地产出链所产生的效益估计不足,进而对农民失地问题不予重视。其次是失地农民只顾眼前利益,对征地补偿费的处置缺少长远打算“,今朝有酒今朝醉”,对交纳社保款不主动。 2、制度建设上有缺陷。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导致失地农民边缘化。总的说来,安徽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仍存在劳动保障政策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存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基金监管、运营不规范等难题。例如,农民失地后,本应列入城镇居民行列,其社会保障也应该与城镇居民并轨,但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政策、法规不健全,实施措施不配套,失地农民成了城镇与农村之间的无着落的边缘群体。特别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项目不全面。在普遍实行货币补偿后,失地农民一般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全省至今仅有6万失地农民参保,占全部失地农民的3%,绝大部分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现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的新

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玉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玉门市第三小学建设项目 玉门市教育局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目录 1、玉门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2、玉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名单 2、玉门市第三小学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玉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说明(附实地走访情况记录、利益群体座谈情况记录、利益群体听证情况记录、专家论证情况记录、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记录、评估会议记录) 4、玉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影像资料 5、玉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表

玉门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填报单位(盖章):风险等级:(低)

注:对虽然属于五个重大范围内的事项,但评估内容比较单一,涉及群众利益较少、存在不稳定风险较小,以及五个重大范围以外的事项,适用简易程序。

玉门市教育局 关于玉门市第三小学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 及化解的报告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玉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玉门市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通知》([2013]31号)精神,作为玉门市第三小学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对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承担控制化解的责任。结合相关文件规定,组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对玉门市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玉门市第三小学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石油大道以东,拟建风光大道以西,建设中的五星级国际大酒店以南,赤金路延伸段以北,占地90亩。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3480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实验楼、艺体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餐厅各一栋。400米跑道塑胶运动场一个,完成附属工程设施设备购置,资金概算及来源:概算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3400万元,附属工程、校园硬化、绿化及校园道路建设1000万元,设施设备购置1000万元,运动场建设600万元)玉门市第三小学新建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向上争取和政府投入的方式解决。 二、评估工作过程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玉门市教育局社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方案。召开教育局会议,研究成立了教育系统建设项目

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

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出台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前,全面排查分析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评估预测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事端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第三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治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四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委、政府主导原则。各级党委要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要进行正确引导,坚持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改革发展上,放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上。各级政府要加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机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主管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即由重大决策的决策部门、重大项目的审批部门、重大事项的决定部门,负责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对评估结论负责。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进行科学的分析研判和预测论证,如实反映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程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意见。 第五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在下列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

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 一、及时学习风险评估内涵,把握实际状况开展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要求我们不断创新理念,拓宽视野,积极探索维护稳定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进一步促进维稳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当前,苏州市正处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快的地区,我们在经济社会转型、体制机制转换过程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也相对比较早。这次省政府及市委部署的“三项排查”工作更是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不是儿戏,在工作开展之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家要把风险意识提升到一个高度,学习风险评估工作的内涵,清醒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深刻认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的高度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然后,准确分析把握我市实际情况,再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做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以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把开展“三项排查”工作与各项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项排查:集中排查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深入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前置程序,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

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政策性教育,切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于切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学习其核心内容后,实际工作中还要加强政策性教育。一方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从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看,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大多数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其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尤其是一些问题的产生,与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密切相关。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另一方面,江苏省是全国最早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地区之一,不少地方对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不少好做法。我们要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让其走上法制化轨道,为省内其他各地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提供成功经验。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加强政策性教育,切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使广大企业在不牺牲环境的情况下,不影响社会和谐的情况下去追求经济利益。 切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要加强政策性教育,还要公开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说服、教育、引导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和网络的作用,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在改革决策时,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作者:佚名政策法规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56 更新时间:2006/10/19 热★★★【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已经2000年3月2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左己 二000年三月十六日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 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 事技术工种的学徒,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 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安排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先组织培训,达到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后上岗。 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废旧橡塑裂解制备柠檬油及高附加值副产物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废旧橡塑裂解制备柠檬油及高附加值副产物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1)、循环经济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先天脆弱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努力解决资源不足的矛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我们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国的现状是:一方面,经济增长在相当程度上仍主要依赖资源的高投入来实现,能源、淡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资源产出效率较低,节约潜力很大。要解决资源浪费的根本方法就是变废为宝,将使用过的产品进行二次加工使用,发展循环经济。 (2)、废旧轮胎利用 随着我国工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废旧轮胎及各种废旧橡胶制品的存量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仅废旧轮胎退役量约140万吨以上,并且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在递增。2007年我国废旧轮胎的产生量1.6亿条至1.8亿条,仅次于美国。废旧轮胎长期露天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极易滋生蚊虫传播疾病,还容易引起火灾。废旧轮胎造成的“黑色污染”已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目前我国废旧橡胶每年的回收率约为47%,属中等偏下的水平,

其中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率约为80%。目前废旧轮胎的翻修率太低。我国翻新胎质量还有差距,尤其翻新胎行驶里程多数只接近新胎的50%,而国外一些国家翻新胎的行驶里程可达到新胎的80%以上,有些甚至超过新胎,一条轮胎2/3的寿命寄托于翻新,数以千万条轮胎不翻新,不但在资源上造成巨大浪费,而且还对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后果。 是根据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研发课题“废旧橡塑裂解制备柠檬油及高附加值副产物技术”要求,设计建设16000吨/年规模的废旧橡塑裂解生产柠檬精油、轻石脑油、重油沥青、橡胶填充炭黑生产线。该系统主要包括原材料混料系统、进出料系统、微负压催化裂解系统、高温分离系统、冷凝系统、蒸馏系统、窑炉尾气环保处理系统、工艺用水循环系统等。 (二)主要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通知)闽委办[2010]97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重大建设项目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指列入省、市、县(区)重点建设的交通、能源、市政、房地产、农业、水利、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资源环境等重大建设项目。本项目是国家科技部“863计划”项目,因此有必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价内容 根据福建省《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本项目社会稳定分析评估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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