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附件: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建筑业企业按照诚信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动态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法…2002?26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含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发放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苏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管理工作,市建管处具体实施老城区所属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手册和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发放和管理,城建处具体实施老城区所属市政施工企业信用手册和外来市政施工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发放和管理。

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并实施各自行政区域内所属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和进入辖区范围内承接项目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信用手册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指由建设主管部门印发的,记载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业绩、奖惩以及信用等级等情况的手册。

第五条《手册》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电子版本的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机械设备等情况由企业登录苏州建设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b4290671.html,)“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后,打印书面版本的《手册》发放给企业。

《手册》电子版本中的企业承揽工程情况、良好信息、不良

信息、信用等级等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记录、更新,并在苏州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第六条《手册》分年度和单项两种类型。《年度手册》按年度核发,由苏州市建设局统一签发、盖章,记载企业在该年度内从事承揽项目的经营活动和已承揽项目的建筑施工活动,年度期满,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换发新证。《单项手册》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按项目核发,记载企业从事对应项目的建筑施工活动,工程竣工验收后,该手册自行失效。

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年度手册》按年度核发。新进市的外来建筑业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领《单项手册》,符合一定条件后,可申领《年度手册》。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按省有关规定,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

第七条外来建筑业企业申领《年度手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相关要求;

2.在苏经工商注册设立分支机构并办理税务登记;

3.上年度综合考评为A等次或连续三年综合考评为B等次以上;

4.在苏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健全,专职管理人员相对固定并符合附件一所列标准;

5.在苏具有单独的固定办公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一般应在150平方米以上;

6.上年度至少有一个项目获得苏州市市级或以上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

7.上年度在苏施工产值符合附件二所列标准;

8.拥有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等;

9.其他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本市企业办理《手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和复印件;

5.遵守苏州市建筑市场规定承诺书原件(在苏州建设网“下载中心”下载)。

第九条外来建筑业企业申领《单项手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与该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相适应的技术、安全、经济管理人员花名册及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该工程的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和操作工技能岗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条外来建筑业企业申领《年度手册》,除按第八条规定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年度手册》申请表;

2.驻苏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驻苏专职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资格证书及在本市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驻苏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上年度在苏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施工合同、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获奖证书或文件、产值情况及纳税凭证等);

6.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原件和复印

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年度手册》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换发新《年度手册》。

第十二条企业提交资料后,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核发《手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或换发《手册》并将理由书面告知申领人。

第十三条《手册》遗失,企业应当自遗失起15日内在市级报纸上声明作废后,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手册》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变更起5日内先登录苏州建设网“信用手册申报系统”中申请变更内容,经原发证部门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企业承揽建设工程时,招标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年度手册》或者资质核验手续、《外来建筑业企业进苏登记通知书》进行查验;直接发包的,由发包人负责查验。

《手册》记载内容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实行资质管理、队伍管理、执业人员管理和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或收回《手册》:

1.不符合申领条件的;

2.申领《手册》所提供资料有弄虚作假的;

3.有严重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包资格的;

4.逾期不报的。

附件一:外来建筑业企业申领年度信用手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二:外来建筑业企业申领年度信用手册施工产值标准

外来建筑业企业申领年度信用手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外来建筑业企业申领年度信用手册

施工产值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版

目录 目录 (1)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 一级资质标准 (6) 1.2 二级资质标准 (7) 1.3 三级资质标准 (9) 1.4 承包工程范围 (9)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 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 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 三级资质标准 (64)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

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 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 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四、有关说明 (一)本标准“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诚信管理办法-20180224

湖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201802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具有的基本信息,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记录。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设备检测、造价咨询、材料生产、设备器具租赁与安装维保、建筑构配件生产等企业(单位),以及相应企业(单位)负责人、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施工现场管理、检测等执(从)业人员。 第三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实行全省分级负责,统一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将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推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地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可建立本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并实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 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 第四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分为企业(单位)信用信息和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两大类。企业(单位)和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分别包括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等。 第五条基本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具有的基础信息,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

建筑总包特级 一 二 三级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一)企业净资产6亿元以上。 (二)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 (三)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 (四)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本类别工程技术管理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2项符合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 三、科技进步水平 (一)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均达到营业收入的%以上。 四、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3、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建的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4、高度60米以上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 五、承包工程范围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为增强公司职员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要坚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治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经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治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治理,经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进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四别”答应公约,把“别躲避债务、别违反合同、别逃税骗税、别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建立公司内部信用治理体系——全程信用治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治理制度入手,经过强化事前治理——客户资信操纵,事中治理——合同治理与客户投诉治理,以及事后治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操纵公司在经营治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关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举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不少贸易机会。 第九条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治理、严格客户投诉治理、信守合同、依法脚额纳税。 第十条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同意工商行政治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治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别得帐外设帐,别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治理方法。 第十一条建立信用治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在全面推行质量治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答应。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一)(摘自《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含厂矿和林业专用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和沿线设施工程。 3、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等。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等。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沿海3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6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及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及以下船闸和300吨级及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及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及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16万平方米及以下港区堆场工程、1200米及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万立方米及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

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等级名单.doc

附件1: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等级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 序 号 企业名称 一、优秀等级6家 1 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大庆市大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 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 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大庆金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 大庆油田创业腾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良好等级138家 1 大庆福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4 大庆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大庆市国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5 大庆鸿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大庆世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6 肇州县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大庆市强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37 大庆市庆源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5 大庆龙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8 肇源县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 大庆新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39 肇湖县隆盛预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7 大庆盛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40 大庆万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8 大庆奥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1 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 大庆石化仪表安装有限公司42 大庆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0 黑龙江宝创股份有限公司43 林甸县天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金桥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4 林甸县三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2 大庆市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5 大庆市金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 大庆市建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6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4 大庆市龙凤区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 杜尔伯特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15 大庆市龙凤区华驰建筑有限公司48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6 大庆市万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9 大庆市鑫源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 大庆市联勤装备制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0 大庆市力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8 大庆中油红祥寓电子工程有限公司51 大庆市美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9 大庆市新力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2 大庆富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 大庆市大同区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3 大庆市百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1 大庆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54 大庆建新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22 大庆市文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55 大庆华联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3 大庆市平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6 大庆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4 大庆市大同区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7 黑龙江百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5 大庆市首坤建筑有限责任公司58 大庆市五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6 大庆市鼎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59 黑龙江泓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7 大庆市同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60 大庆东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8 大庆市丰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1 大庆市滨海拆除有限公司 29 肇州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62 大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0 肇州县筑路工程公司63 大庆市墨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1 肇州县预制构件厂64 大庆市瑞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32 肇州县腾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5 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提高本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加强自律,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及员工。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建立企业内部诚信教育计划,并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后考核并记录。 3.2 企业各部门负责诚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并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4. 企业诚信内容 4.1 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诚信的宣贯教育,全体员工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职业道德,相关职能部门能充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作用,有效监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4.2重视企业信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不与明知资信不良的企业合作; 4.3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品德信用良好,能够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经营理念; 4.4 采购部和销售部在订立原辅材料和营销合同时,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平等互利;

4.5 企业重视产品、服务质量,力争质量信用良好,在本企业加工销售的产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有标准、实用的质量检测手段,保证产品质量稳定,能够达到质量标准,让消费者吃到本企业制作的放心产品; 4.6 进一步完善营销、产品售后服务措施,建立顾客回访制度和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7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规范,按时交纳社会保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无拖欠员工薪资记录,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不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务,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积极改善提高员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4.8 企业所售产品无侵权,无假冒、伪劣、禁售商品,做到计量准确,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计量器具的规范要求; 4.9 严格建立财务会计统计台帐,做到填报真实计算准确,不弄虚作假。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核纳并及时按月缴纳税款,无偷、骗、逃、抗、欠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5. 实施 5.1 管理部负责建立企业内部诚信教育计划,每年至少对企业员工开展一次诚信教育培训,教育员工学习诚信经营应当遵守的具体要求,使员工能够认知“诚信经营”应遵守的规则,培养员工诚信意识,培训后进行相关考核并做好培训记录。

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统计报表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一、企业填报必备资料 (一)企业材料复印件 1.组织结构代码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开发项目材料复印件 1.土地转让及招拍挂合同 2.建设项目施工计划申报表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4.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施工许可证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8.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商品房销售合同 10.工程进度单 11.开发成本明细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指标填写规则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部分填报 1.指标填报说明 (1)本年完成投资(107) ①本指标为当年累计数,不得填写以前年度发生的数值,本指标计量单位为“万元”。 ②本指标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四部分构成。由企业的工程及财务部门负责,数据来源于企业工程部门的实际工程形象进度及财务部门的项目实际财务费用支付。 ③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一般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准,只发生财务收支或没有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和需要安装而未安装的设备,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其他费用以实际支付为依据计算投资完成额。 ④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人员应在建立好统计网络基础上,建立工程、财务等部门统计台账,定期分别向工程、财务等涉及部门收集资料;其次,工程部门应依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和土地开发工程的形象进度或工程监理部门上报的形象进度,计算投资完成数额并填写工程部门统计台账上报给企业统计人员;同时,财务部门应根据项目成

本核算资料,将项目全过程的实际费用支付情况填写财务部门统计台账上报给企业统计人员;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人员应依据工程部门和财务部门统计台账汇总到本年完成投资及其分组当中,填报本年完成投资情况。 (2)土地购置费(114) ①本指标应取自财务部门的财务账,以支付凭证为依据,是财务实际支付的价款,本指标计量单位为“万元”。 ②土地购置费随房地产开发项目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从永久性工程开始施工起填报投资完成额,只购买土地、尚未开工建设时,不能填报土地购置费;项目开工后,只计入与本项目有关的已经支付的土地购置费。土地购置费为分期付款的,应分期计入房地产开发投资。 ③用于支付土地购置费的资金也应在项目开工后填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104-2、X204-2表),若土地购置费在项目开工前就已经支付完成,用于支付土地购置费的资金应填入“上年末结余资金”内。 (3)房屋施工面积(601) ①本指标应取自企业工程部门掌握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本指标计量单位为“平方米”。 ②如果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指标可取自《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预算报告或房屋设计图纸等的面积数。 ③施工房屋面积以整栋房屋计算,一栋房屋只要正式开工,即计算整栋房屋的施工面积。不包括上年已经完成的整栋房屋面积及未开始施工的整栋房屋面积。 ④施工面积为跨年度累计指标,包括上年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也包括在施工面积中。 (4)房屋新开工面积(602) ①本指标应取自企业工程部门掌握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本指标计量单位为“平方米”。 ②如果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指标可取自《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预算报告或房屋设计图纸等的面积数。 ③房屋新开工面积以整栋房屋计算,一栋房屋只要正式开工,即计算整栋房屋的新开工面积。不包括尚未开工的整栋房屋面积。 ④房屋新开工面积是年度内累计指标,以年度为报告期,当年开始破土刨槽施工的房屋面积,即为房屋新开工面积,下年度不再作为新开工填报。 (5)房屋竣工面积(603) ①本指标在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时就应填报,本指标计量单位为“平方米”。 ②本指标应取自企业工程部门掌握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③如果尚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指标可取自项目的甲方、乙方、监理、设计四方“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 ④特殊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时期内未获得竣工验收报告,但房屋已交付使用,

《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渝建发[2006]256号)

《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渝建发[2006]256号)。重庆市建 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支持区县(自治县)加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暂停实施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除万州、涪陵、黔江、合川、永川、江津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以下简称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外,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建委负责受理和审批,报市建委制证。 第三条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的受理、审批以及发证职责由市建委委托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行使。 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涉及交通、水利、通信资质类别的,按本细则第七条第五项办理。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由市建委加盖公章,并统一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分批发给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每一批发给五个空白资质证书。 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应在每批证书发放完后2个工作日内,将所发放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区建委发放资质证书的文件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报市建委建管处备案。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有违法审查、审批行为的,不予发放下一批新证;无违法审查、审批行为的,发放下一批新证。 第四条新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设一年的暂定期。期限届满前,企业应依法向市建委提出转正申请,由市建委进行审批。 新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原则上不增项,特殊情况增项不能超过一项。 第五条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的企业应先办理营业执照,再按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对照标准条件准备资质申请材料,然后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建委提出申请,并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步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网上申报。 市直属企业新增项资质直接到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申请。 第六条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全)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公司 人资行政部

为建设信用企业,实现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目标,公司成立信用(合同)管理机构——xxxxxxxxxxxx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一、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每年的学法计划,内容包括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授课人员、参加人员等。做到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人员(或全体员工)参加的合同法律法规系统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法人代表、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每次学习除做好学习记录外,还应实行签到制,因故未参加学习者应进行补学。 三、信用(合同)管理人员以及业务、财务部门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或本公司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其中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四、公司分管领导必须定期组织部门分管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开展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五、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须定期开展研讨会和案例分析会,对本公司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进行研讨分析,结合具体案例提高自己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信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成员。 三、信用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

附件:1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 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9年8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5) 四、填表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7)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的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建筑业行业突发事件,保障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有可靠、科学的依据;切实履行建设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下称“快速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及原则:快速调查表主要调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快速调查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及核算原则均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执行,要切实做到“不重不漏”。 (三)调查范围:全国具有特级或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各类企业。以具有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为填报对象。集团公司下如有多个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各法人单位均为统计对象,应分别填报快速调查表。 特级或一级资质的集团公司如本部有经营实体,应填报“快速调查”表中的建施101表和建施快01表;如无经营实体,只需填报“快速调查”表中的建施101表。 主项资质为不分等级的公路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不执行本快速调查制度。 (四)组织与实施:本“快速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统一布置,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简称统专会)承办。 (五)报送要求:本表为月度快报,报送时间为月后22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接报送,路径: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b4290671.html,)→“行业统计”→“建筑业统计”→“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 (六)考虑到“快速调查制度”的时效性,各企业报送的数据,尤其是财务部分,均按企业确定的数据或预计数上报。企业报送的月度数据不作为考核的依据,但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虚报、瞒报。 (七)本“快速调查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八)本“快速调查制度”以“千元”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办理建筑业三级资质的工程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查找相关文件,解读相关资质标准;(因: 建筑业分为三大类,总计有九十种资质,大多数都有三级,所以,没有明确具体是什么资质,没办法具体回答) 二、完成资质标准中明确的注册资本要求,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完成公司注册的整体流程; 五、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同,有的地方没有企业户,但是,在社保中心必须有你们独立的帐户) 六、按资质标准准备相应的建造师; 七、按资质标准准备相关有职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按资质标准准备相关机械设备证明材料; 九、到当地建筑业主管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条件 (一)在** 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二)附件材料(一式一套,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7、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所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等的相关证明。 三)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近三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4、安全生产xx; 5、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 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 (一)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二)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 意见并将报送公函及企业申请材料报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有限公司 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努力提升企业信用等级,维护企业信誉及形象,加强企业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做到经营与施工兼顾;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等的要求,结合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福建省内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省外分公司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开展经营活动及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由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和企业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包括奖励信息、不良信息、施工合同额信息、纳税信息等内容;企业质量安全文明行为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合同履约包含在内)。 第四条组织管理机构。公司成立信用综合评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总体信用管理工作,全面掌控公司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该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司为综合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施工技术科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全面监督主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由公司综合科负责省内信用评价系统进行维护,对系统中相关数据信息(年度产值、奖励信息等)及时填报;定期登录建设通等网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尤其处罚信息),并上报至领导小组;做好各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工作。 综合科负责公司所有人员证件管理(包括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岗位证、技工证等证件),及时通报人员增减情况。 第七条施工技术科作为信用评价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信用评价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质量安全文明行为方面)。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对分公司及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及现场检查;负责“项目监管系统”日常管理及相关信息填报,施工过程中协助项目部管理该系统。 第八条施工技术科应对公司所有项目(包括省外项目)进行现场管理检查,现场管理检查是指对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进行的全面考核检查。 第九条经营科负责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结)算书进行审核,并收集归档;定期对分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考核(每年至少一次);协助施工技术科对“项目监管系统”已竣工并完成结算的工程,及时收集结算资料并在监管系统中进行填报。 第十条财务科负责监管公司所有资金流向,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保证金等数据应及时收集汇总,便于查询;同时做好工程款及时

建筑企业三级资质要求

总承包 (一)建筑三级 1.建筑专业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1人、总数不少于5人。 2.建筑中级工程师不少于6人(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岗位证不少于1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中级技工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完成二级以上工程不少于2项。 (二)公路三级 1.公路建造师不少于8人。 2公路中级职称不少于15人。 3.岗位证不少于8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中级技工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完成二级以上工程不少于2项。 (三)水利三级 1.建造师不少于8人。 2.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0人。 3岗位证不少于1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中级技工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

人或建造师完成二级以上标准工程不少于2项。(四)市政三级 1.建造师不少于5人 2.中级职称不少于8人(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 3.岗位证不少于1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齐全) 4.中级技工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完成二级以上标准工程不少于2项。 (五)机电三级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建造师不少于5人。 2.中级职称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岗位证不少于1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人员齐全。 4.中级技工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完成二级以上标准工程不少于2项。 专业承包 (六)地基三级 1.建造师不少于3人 2.中级职称不少于8人(结构、岩土、机械) 3.岗位证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人员齐全)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根据《杭州市建设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区内(含萧山区、余杭区、滨江区)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已持有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发放的《外地施工企业管理手册》的外地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将在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的基础上,从企业经营规模(年度结算收入)、纳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市场行为、队伍管理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考评;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予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良好”、“优秀”的评价。 第四条参加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达到“良好”等级(含)以上,将作为企业入选“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章评审要求 第五条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类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专业承包企业; 三、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施工企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六条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先申报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 第七条信用等级评价为“良好”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在杭完成的建筑业年度结算收入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总承包特级企业5000万,总承包壹级企业4000万,总承包贰级企业3000万,专业承包企业700万。 二、企业纳税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的纳税额(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按在杭完成的建筑业总结算收入的纳税额不得低于完成规定结算收入的相应纳税额。 三、工程质量方面: 当年度内竣工工程合格率达100%,质量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以上,安全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2、发生亡人事故率未超过省建筑行业协会有关指标。 五、市场行为方面: 1、经工商局年检合格。 2、企业无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行为。 3、年度内新开工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完备,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 六、队伍管理方面: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无计划外生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信用管理工作,提高本公司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加强自律,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员工。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建立企业内部诚信教育计划,并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后考核并记录。 3.2公司各部门负责诚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并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4.公司诚信内容 4.1对本公司员工进行诚信的宣贯教育,全体员工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职业道德,相关职能部门能充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的作用,有效监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4.2重视企业信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不与明知资信不良的企业合作; 4.3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品德信用良好,能够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经营理念; 4.4采购部和销售部在订立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合同时,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平等互利; 4.5公司重视产品、服务质量,力争质量信用良好,在本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有标准、实用的质量检测手段,保证产品质量稳定,能够达到质量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让消费者喝到本公司生产的放心产品; 4.6进一步完善产品售后服务措施,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和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7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规范,按时交纳社会保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无拖欠员工薪资记录,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不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务,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积极改善提高员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4.8公司所售产品无侵权,无假冒、伪劣、禁售商品,做到计量准确,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计量器具的规范要求; 4.9严格建立财务会计统计台帐,做到填报真实计算准确,不弄虚作假。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核纳并及时按月缴纳税款,无偷、骗、逃、抗、欠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5.实施 5.1管理部负责建立企业内部诚信教育计划,每年至少对公司员工开展一次诚信教育培训,教育员工学习诚信经营应当遵守的具体要求,使员工能够认知“诚信经营”应遵守的规则,培养员工诚信意识,培训后进行相关考核并做好培训记录。 5.2管理部将诚信作为各部门和员工绩效考评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定,部门和员工互评、领导打分都要将诚信作为考评指标,考评结束要对优秀部门或员工进行相关奖励,通报表扬,以做表率,对违反本公司诚信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要给以相应处罚。 5.3公司及各部门做好诚信制度的制定和落实,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召开分析会,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好相关记录。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