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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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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以及《关于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区长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切实解决市区片畜禽养殖污染的状况,促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现制定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一是禁养区内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令其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或关闭。二是禁建区划定前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11月15日前整治达标,未按期达标的责令其搬迁或关闭;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令其在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或关闭任务;三是禁建区以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在XX年底前完成达标整治工作,否则停业或关闭;四是市区周边集中连片的畜禽散养户,主要是徐碧矮桥、碧口、纺织厂后山、齿轮厂后山、农药厂附近等地的集中连片畜禽散养户,必须在6月15日前彻底清除。 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区政府成立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农业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 第 2 页共 6 页

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财政局、水利局、工商分局、卫生局、信访局、城管办、陈大镇、洋溪乡、徐碧乡、列西街道、北门街道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环保局要根 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治污精神编印宣传材料。办公室抽调人员负责张贴公告和发放宣传材料,并入户进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情况核实的同时,做好动员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墙报、宣传栏、简报、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手段,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营造声势,形成氛围,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3、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执法监管。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陈大镇、洋溪乡、徐碧乡、列西街道、北门街道要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负总责。三个乡(镇)及列西街道、北门街道要按照区政府下达的责任书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精干工作班子,抓紧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完成。区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调查摸底,及时反馈有关畜禽养殖户问题和建议,并在年底前完成“全区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监管,加 第 3 页共 6 页

xx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xx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村组联动原则。村三委会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组具体负责推进落实。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所在地、沿307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长期目标。在巩固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抓不懈。通过整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环境舒适优美、乡村特色鲜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xxxx年底,力争全面实现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达到100%。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

大气污染治理整改工作方案

大气污染治理整改工作方案 2015年2月10日,省环保厅检查组到我公司现场核查环境污染治理整改方案整改工作。 一、现场发现的问题 经查我公司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料场苫盖不完全;号高炉出铁场未完全覆盖;#高炉出铁口风机未开,现场无组织排放严重;4.烧结机机头、竖炉静电除尘器未更新;5.全厂无组织排放严重。 二、问题出现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专家提出意见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开始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公司副总经理刘金付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分析问题原因,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工作安排,倒排工期,保证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1.部分料场苫盖不完全;该料场工作人员对料场苫布管理不到位,造成苫布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丢失,使部分料堆出现裸露,针对此问题,公司着原料处对料场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严肃工作纪律,并加强对苫布的日常保养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更换维修,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 #高炉出铁场未完全覆盖;8#高炉因检修需要对其铁水沟及渣沟进行了清理,在清理铁水沟的过程中将覆盖铁水沟的罩子移动到了其他位置,铁水沟清理完成后未及时将其覆盖,造成在专家组检查是出现了铁水沟裸露的问题。发现问题后8#高炉也在第一时间就将罩子移动回铁水沟上进行了覆盖。

未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公司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并全厂通报。 #高炉出铁口风机未开,现场无组织排放严重;6#高炉出铁口配备有布袋除尘器,正常应该在出铁时将风机打开,但当时的操作人员因贪图简单未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在出铁完成后就立即将除尘风机关闭,造成现场收尘效果不好,无组织排放严重。针对此类问题,公司对所有污染处理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管理,并对6#高炉除尘器操作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罚,从根源上杜绝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4.烧结机机头、竖炉静电除尘器未更新;公司已经制定了对烧结机机头、竖炉静电除尘器的整改计划,但因为检修时间的安排等问题,部分除尘器未更新到位。检查组发现问题后,公司立即将出现问题的烧结机及竖炉进行了停产处理并联系设备厂家对其静电除尘器进行整改(工程进度安排见附表)。 5.全厂无组织排放严重;因厂区内车辆较多,车速较快,且部分车辆车况不是很良好,造成车辆在厂区内行进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二次污染严重。对此,公司着保卫处,原料处加强对进出厂区的车辆的管理,在厂区内设施限速标识,对进出厂区的车辆的车体进行冲洗,安排环卫科增大吸尘车、洒水车的吸尘洒水次数。 三、整改工作保障措施 1.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职务) ·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7.6.1加强传统利用方式 推广以沼气工程为核心的农业循环、以粪污发酵处理为核心的就地利用、以林牧结合为核心的林下养殖等先进技术。要积极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排泄物收集中心,强化“三沼”利用,见图7.3-1。要因地制宜推广“养殖-沼气-种植-池塘”生态养殖模式、生物发酵床处理模式、“水泡粪+固液分离”模式、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模式、复合生物滤池处理模式等生态环保治污模式,实现畜禽粪尿变废为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采用种养结合模式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包括耕地与养殖场(户)就近配套、异地配套两种方式。耕地就近配套的,需要在养殖场铺设地下管道和修建蓄粪池,建立地下管网将畜禽养殖场经过处理生成的液态有机肥输送到周边;异地配套的,在田头、地头建用肥调节池,配套沼液运输槽灌车。 在传统利用沼气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沼气生态模式,即将畜禽粪便经过一系列的生物发酵处理,产生沼气,最大限度地回收能源,以能源开发(供热、发电)为核心,以沼渣、沼液的还田利用为纽带,以农业种植利用为依托,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益,消除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

图7.6-1沼气生态模式流程示意图 此模式占地少、能源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经济效益较好,不产生环境污染;但前期投资较大,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适用于周边有农田、果林、鱼塘或水生植物的畜禽场。 7.6.2开发新型利用模式 (1)健康与能源综合利用型 该技术是一种按照生态系统内,能量流和物质流的循环规律而设计的,一种生态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系统。其原理是:某一生产环节的产出(如废水、牲畜粪便)可作为另一生产环节的投入(如圈舍的冲洗、能源等),使系统中的物质在生产

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关于开展“靓城行动”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 实施意见 (讨论稿)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街道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科技城建设,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临安市委、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靓城行动”的实施意见》(临委[2012]18号)和临安市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市“靓城行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环污整办[2012]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街道范围开展为期10个月的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一、整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 \ \三位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各条业务线上整治工作总牵头,副组长具体负责各条业务线上整

治工作,各有关科室及组员负责对自身业务范围上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主要负责污染整治方案的出台、进度控制、信息通报、考核反馈等日常工作,具体职责详见任务分解表。 二、整治目标及工作内容。 整治目标:通过深化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街道环境质量,使街道范围大气、噪声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使街道范围苕溪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使***科技城核心区和产业区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使街道人民对环境满意率不断提高,从而为加快科技城建设,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支持。 工作内容:街道“靓城行动”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有水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整治、工业环境整治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一)水环境整治。 1、加快推进中苕溪治理项目,2012年月日前完成中苕溪治理并通过验收。 2、加大对***下游沿溪、中苕溪沿岸、沿湖的采砂业治理,坚决取缔非法采沙行为。 3、加大对苕溪沿岸的畜牧养殖业管理,严厉打击沿溪无序散养、放养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 4、加快推进横畈集镇污水处理厂截污纳管建设,确保年前达到运行负荷75%的年度考核目标。 5、加强苕溪流域水质监测,组织实施锦城—***、高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10]151号 2011-01-20 | 编辑:biaozhunwang | 【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业防治环境污染,可作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的依据,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农业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重视畜禽养殖的温室气体减排,逐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搬迁;结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

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减少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加快推进全乡畜禽粪污的综合治理工作,力争今年6月底前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考核验收,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总体目标,坚持畜牧业发展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并重、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种养结合资源化、源头控制减量化、综合治理长效化措施落实,全力推进“生态”建设。二、基本原则源头控制、一场一策的原则。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严格环评审批,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管住新建的;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治理改造,

实现达标排放,管好原有的。结合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方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经营主体粪污治理工作,根据畜禽种类、饲养规模、分布地域,分批次、分步骤推进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以种植业为依托,以有机肥、沼气利用为手段,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小区)与农户建立紧密结合、互惠互利的生产关系,通过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的方式,努力实现区域内种植业和养殖业资源循环利用。政策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形式,对治理成效显著并实现长效管理的畜禽养殖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调动养殖经营主体自觉自愿治理的积极性。三、总体目标2014年6月20日前,全县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畜禽粪污治理改造任务,实现达标排放。5月底前,汴河等支干流水系0.5公里范围内养殖场全部关停搬迁,

辰溪县城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张玉蓉

辰溪县城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张玉蓉

辰溪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由于我县餐饮业油烟污染非常严重,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已经成为县城居民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目标,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摸底、对象、任务和进度 (一)整治范围 辰溪县两控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业,包括宾馆、酒店、茶楼、餐厅、单位食堂及个体工商户等。具体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调查摸底 对县城范围内餐饮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餐饮业单位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油烟治理情况。 (三)整治对象 1、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必须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前置审批手续,必须通过环保、卫生部门审批,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2、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1)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餐饮企业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 (2)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但有居民投诉的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户。 (三)整治任务 1、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规范性排气烟道。 3、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4、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或环评认为不适合继续经营的餐饮,依法取缔。 (四)整治进度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发布通告、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

南平市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讲课稿

南平市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南平市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为加强对我区畜禽养殖污染的长效治理,统筹安排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畜牧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南政综〔2009〕132号)和《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文〔2011〕238号)等省、市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畜禽养殖业生产要按照养殖生产总量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统一、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要按照“拆、治、控、转”的总体要求,坚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方针,集中力量先行解决因养殖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实现畜牧业生产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二、治理重点 重点是禁养区外规模畜禽养殖场(常年存栏量200头以上的猪,50头以上的牛,3000羽以上的鸡(鸭、鹅),500只以上的兔,100只以上的羊的养殖场、达到标准规模的其它各类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小规模养殖户比较集中的养殖小区(片区)养殖污染的防治,以及位于禁养区内尚未拆除的养殖场的拆除工作。 三、治理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2.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3.坚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原则。 4.坚持畜禽养殖总量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原则。 5.坚持对无治理条件、不治理或治理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养殖场给予拆除原则。 6.坚持畜牧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原则。 7.坚持对未批新(扩)建养殖场坚决拆除原则。 8.坚持养殖量超环境承载能力的区域坚持养殖减量化原则。 9.坚持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原则。 10.坚持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原则。 四、技术要求

2019年某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实施方案

20XX年某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 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完善我县畜禽养殖退养工作机制,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643号)有关条款以及《关于调整划定XX县畜禽养殖区域的通知》(兴府办字〔2016〕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一场一策”原则,根据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整治要求,有关乡镇区要明确整治方式、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人,下发畜禽养殖场限期整治责任书。通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规范提升全县畜禽养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一)规范畜禽养殖管理。严格落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禁养政策,18年12月底前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基本退出养殖;全县所有禁养区未退养的养殖户在10月底之后不再享受养殖业惠农政策,限养区内不得新增或扩建畜禽养殖场。 (二)建设完善环保设施。切实推进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牛场,下同)污染达标治理工作,18年10月底前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技术要求建设和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限期未完成的,在本轮畜禽出栏后一律停养,直至达标;18年底仍未完成的,依法强制关停禁养。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结构。成立XX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粮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农粮局、环保局、国土局、城建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区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粮局,县农粮局、环保局、水利局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县农粮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并成立XX县联合生态执法大队,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农粮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城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拆除工作中的执法工作。各乡镇区要成立相应的办事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的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底。各乡镇区要根据全县的“三区”规划要求,全面开展一次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畜禽养殖等情况,进一步摸清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情况,拍摄影像资料留底(备案),做到不漏村、不漏户。同时,要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确定辖区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方式、整治时限、整治责任人、退出养殖时限和退养责任人,下发畜禽养殖场限期(限期关停、限期拆除、限期达标新建或改建环保设施)整治通知书,并在18年7月30日前将畜禽养殖摸底调查表(纸质材料需乡镇区、村、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整治办备案,电子档报县农粮局邮箱。畜禽养殖场一户一档调查摸底表、限期整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解决我镇农村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扎实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城乡生态化建设,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以保障农村群众环境权益、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为目的,实行政府主导、上下联动,整合相关资源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整治目标 1.镇区环境整治。道路平整,街路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清洁,无死角死面。镇容镇貌整洁规范美观。 2.村屯环境整治。道路平整畅通,环境整洁,无“三堆”(土堆,粪堆,垃圾堆),无“三乱”(乱倒垃圾,乱堆柴草,乱放畜禽)。 (二)整治工作任务 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属地治理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整治农村违章建筑的问题。对公路两侧、各村主要出入口、主要区域、沿街建筑彻查,对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广告牌等依法实施拆除。

2.整治农村垃圾问题。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各村屯要集中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粪堆、柴草垛等。尤其是公路沿线村屯,要定期重点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各村要禁止柴草垛进屯,指定垃圾存放处,清理主街路、巷路两侧垃圾。畜禽粪便要做到资源化利用,要还田农家地,进行田头堆沤还田处理。每屯明确一名卫生管理员,负责收集运输各家垃圾到指定垃圾存放处。 3.整治农村集市占道经营及农村市场周边秩序。规范农村集市经营地点、时间,坚决取缔占用农村公路的经营行为。取缔店外摊、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露天占道市场、室内市场周边的占道摊点和各类流动摊、占道夜市大排档和各类流动烧烤摊。 4.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在农村公路、主要街路增加禁停标识,完善交通标识标线,合理划定停车位。 5.整治农村街路景观面貌问题。增建绿化广场、花池、花架等街道景观。采用清洗、粉刷、改造等方式,对各村屯主要道路、出入口沿街建筑物实施高标准、精细化整修,统一区域建筑色彩、形式。动员百姓自己拆除清理村内残垣断壁。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本次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迅速掀起工作热潮。 (二)集中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农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方案》(X 发〔X〕3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持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X和XX、X、X全会和省委X六次全会、市委X 五次全会精神,把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总体环境质量作为着力点,全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以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推进、坚持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江、河、湖、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不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生态环境和谐共赢。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3个断面,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情况下,呼兰河双河渠首断面达到Ⅲ类水体、X的友好断面达到Ⅳ类水体、X干流的嘉荫断面达到Ⅳ类水体,确保晨明出境断面达到Ⅳ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Ⅲ类。到X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主要江河湖库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到X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控制用水总量 强化用水监督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完善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到X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86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X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严审批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开展已建机井排查登记,逐步关闭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 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 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2018年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8年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建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18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18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18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8年3~7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 (二)综合整治阶段(18年8月~18年5月1日) 1.区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 1 / 2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1

******祥园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加快解决我乡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突出问题, 结合我乡实际, 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 努力打造经济繁荣、农业发展、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新******,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祥园社区位于******政府驻地, 东临******中学, 西傍马东干渠, 北倚马东干沟, 碧水环绕, 位置优越, 交通便利, 祥园社区全部建成后可容纳全乡28个自然村, 1.8万常住人口居住, ******人均年收入7800元, 其中8000余人从事务农, 农业收入占示范区经济收入的35%。 二、基础设施状况 近年来, ******加大了乡域基础设施的投入, 完成了******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及乡域主干道的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城镇环境卫生有了较大改观。******现建有县乡路——庆徐路, 农村路网建设达到了25%, 乡域主干道两侧全部实现绿化, 农村自来水使用率达到了100%。 近年来, ******加大投入力度, 在全乡规划兴建万人中心社区——祥园社区, 该社区为一弧、一轴、一心的布局, 一弧即为弧形路网, 一轴即为南北向主景观轴, 一心即为中心景观空间, 共分为八 2

个组团区。社区规划总占地1686亩, 共分八期建设, 规划建设”1+4”( 1为储藏室、车库, 4为四层楼房) 多户型住宅楼和徽派商住楼, 建设户数6040户, 同时, 配套建设休闲广场、健身场所、老年公寓、观光林带、人工湖、幼儿园、超市、卫生所、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 总建筑面积将达到94.1万平方米, 全部建成后可容纳全乡群众居住。可是, 该社区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以及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处理等设施尚不完善, 亟需加以整改。 三、生活污水排放状况 随着我乡经济的快速增长, 区域内村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程度提高, 但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 污水管网配套尚未健全, 生活污水得不到及时处理, 不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无序随意排放现象较为突出, 我乡祥园社区的生活污水基本上是处于放任自流, 无序排放, 有的污水直接流入地表河流, 有的流入农田、水塘或直接渗入地下。 经过对示范区各户家庭抽样调查, 示范区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餐厨废水、洗涤废水、沐浴废水和冲厕水。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SL310- ) 规定, 按每人每天用水量120升, 污水量为80%计算, ******驻地祥园社区居住人口1.8万人, 生活污水日排放量1728吨, 全部直排, 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造成较大威胁。 四、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3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 附件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 3)和细颗粒物(PM 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为全面加强VOCs 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VOCs 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以PM 2.5和O 3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形势依然 严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 2.5浓度下降30%以上, 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可吸入颗粒物(PM 10)浓度也大 幅下降,但PM 2.5浓度仍处于高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远超过国家环 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下简称国家二级标准);同时,重点区域O 3浓度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夏秋季已成为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2013-2016年,第一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O 3浓度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上升10.8%;2016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59个城市O 3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京津冀、 长三角区域O 3浓度超过或接近国家二级标准。

从PM 2.5和O 3 的前体物控制来看,近年来,全国SO 2 、氮氧化物 (NOx)、烟粉尘控制取得明显进展,但VOCs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VOCs排放还会导致大气氧化性增强,且部分VOCs会产生恶臭。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 二、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地区为主要着力点,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VOCs与NOx协同减排,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政策支持保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源头防控,分业施策,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通过与NOx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市)。 (二)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 —5—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起施行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经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预防、综合利用与治理、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44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1基本信息 2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防 第三章综合利用与治理 第四章激励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3解读 专家解读 4法规 答记者问 1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3号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3年11月11日

2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1] 第二章预防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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