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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目录

一、员工入职

二、考勤管理

三、假期

四、培训与考核

五、员工福利

六、人事异动

七、用餐制度

一、员工入职

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以下程序进行:

1.员工向综合部提交转正申请;

2.由综合部及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

3.将考核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

4.如若审定通过,由综合部对入职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签订人事劳动合同。

二、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二)考勤

1.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虽未超过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虽未提前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

2.处理规定:

(1)员工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及两次以上,扣20元

/次。

(2)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10%(220元)。

(3)员工每旷工一次,扣当天的工资及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员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及补贴。一个月内事假天数超过5天(含5天)扣发请假天数工资的50%及请假天数的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低于5天的只扣发补贴,按15元/天计算。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6)一年内因违反本规定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员工,不得享有公司各项奖金。

3.确因工作需要而迟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解释,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的认可。

4.工作时间,凡外出的员工,需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5.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睡觉、打电话聊天、看电影。如有违反第一次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旷工处理。

备注: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假期

(一)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二)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20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5天年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产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

2.难产或剖腹产者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育一胎,产假增加15天。

3.配偶符合晚育条件的男员工于配偶生育之日起,享受10天看护假。

4.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5.产检假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产检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6.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四)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男员工满25周岁,女员工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备注:婚假在领取结婚证内一年有效。

(五)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假期3天;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根据路程的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六)病假

员工需申请病假时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2天以上(含2天)病假应在休假结束后提交病假证明。若未能提供相关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七)事假

1天以内的假期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内(含2天)须向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由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

可请假;超过3天(含3天)须向公司经理书面申请。

备注:

1.事假、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婚假、病假、丧假、产假等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2.员工休假前必须按照有关审批流程办理休假手续,休假结束后应到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四、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

为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公司业务蓬勃发展,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如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员工进修等。(详情请见《关于华泰公司支持员工学习的实施方案》)(二)考核

为规范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建立与公司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员工考核、奖惩机制,正确评价员工的德、能、勤、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1.员工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年度考核

2.考核程序

(1)员工自评。员工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民主测评。根据个人上交的总结及《年度员工考

核测评表》,领导和员工对每一位员工进行无计名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确定员工考核项目的分值比例。确定分值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轻。

(4)负责人给各自部门的员工打分。

(5)考核小组打分。

(6)综合部对部门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各员工的考核分值,并根据考核分值确定考核等级。

3.等级划分

考核等级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当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受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3)违反公司廉政纪律规定的;

(4)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忽视安全,违章操作,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连续旷工7天及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15天及以上的。

具体方案请见《华泰公司2015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五、员工福利

(一)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标准,每月为公司在职员工交

纳五险一金。

(二)员工休假

公司在职员工享受休假福利,相关休假信息参照休假政策。

(三)补贴福利

1.节日补贴:元旦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给予员工一定的节日补贴。

2.高温补贴:参照湖南省高温补贴标准,公司在7、8、9按标准发放。

3.防寒补贴:参照湖南省防寒补贴标准,公司在12、1、2月按标准发放。

(四)工会福利

1.员工住院、生育,公司工会组织慰问,费用标准为5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工会组织慰问,费用标准为500元;

3.员工结婚,公司工会组织慰问,费用标准为1000元。再婚的则视情况而定。

(五)员工培训

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由综合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专业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六)员工活动福利

公司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而提供的福利,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设立的项目,包括开展文体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

(七)体检福利

公司每两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进行体检。

六、人事异动

1.辞职管理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的全部资料交回公司;

(3)员工离职时,公司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争限制义务。

七、用餐制度

公司在工作日实行统一就餐制(午餐),为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就餐行为,同时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就餐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

(二)用餐地点:董事长办公室

(三)每日取饭安排,请见下表:

星期朱文华陈威

星期张辉张思玮

星期施杨高鹏阳东

星期孙小俊杨华

星期张法龙睿备注:

1.取饭分为五组,轮流取饭,每组负责一天。

2.取饭时间为11:30,请组员自行和司机联系。

3.如遇外出不便取饭,可和其他组员协调调换,也可致电综合

(四)每周用餐环境卫生打扫安排,请见下表:

1 张香艳张丽君鲁玲玲

2 刘美芳田维怡简瑞

3 陈杨雪熊莹满英子

4 吴丽蓉杨静田琛

备注:

1.卫生分为四组,轮流打扫,每组负责一周。

2.清洁区域为桌面、地面、沙发、壁柜、垃圾桶。

3.要求每周五对董事长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扫除。

(五)员工用餐时应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并自备餐具;

(六)饭食由员工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

得随意浪费粮食;

(七)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用餐环境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废纸、废物。

(八)外出员工若不能及时返回公司,但仍需就餐者,应及时通知相关员工或综合部,以便预留饭食。

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日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招聘的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政府任命、以及特殊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用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能够履行企业员工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和高级管理岗位人才另行确定); (四)身体健康。 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计划申报审批制度。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理由、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所需资格条件、聘期、薪酬待遇等内容。 招聘计划须由市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初审后,报局党委研究核准,

原则上每年初核准一次,特殊需要的可随时申报。 第七条国有企业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报市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的方法、程序; (四)招聘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体检; (六)政审; (七)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八)拟聘用人员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九)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第九条企业急需的管理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市粮食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可直接办理调动(录用)手续。 第十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整个企业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

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 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贾立亮梁文莉 人力资源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发展密切相关,人力资源能否有效开发与管理,决定了组织竞争力的兴衰,已为世人共识。人力资源管理对传统的人事管理提出了挑战,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并努力开发人力资源,成为每个企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在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可以说是政府的附属物,是一种垄断式经营,企业的命运主要取决于国家计划而不是市场的竞争压力。国家经济成分的单一,国有企业的人事制度和“大锅饭”式的工资待遇制度,保证其能够获得优秀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规范,现代制度的逐步建立,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存和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以及中国加入WTO,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国际化,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有企业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企业的边界日益模糊和淡化,阻碍人才流动的壁垒正在消失,这使得国有企业面临着较为严峻的人才危机。 人才危机极大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由于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相关的人力开发政策不配套,给新老员工的待遇的不同,造成企业内部的矛盾,加剧了人才的外流。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自身缺陷没有改善,新员工在加盟企业后不久便滋生了不满;严格但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客观上遏止了员工的个人发展,从而进一步阻碍企业的发展;不合理的制度,使员工的个性被扭曲,同样会导致内部员工的强烈不满,使员工对企业产生严重的不信任感,造成信任危机,激化了人才的流失;不规范的做法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增加了管理的成本;土政策使企业口碑变的很坏,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增加了员工引进的难度。 现在国有企业人才危机直观的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入口和出口。在引进人才的入口,表现为员工招聘困难,特别是对一流人才和优秀人才难以引进,企业缺少新鲜血液,供血不足。在人才流失的出口,表现为企业培养的大批成熟人才、优秀人才流向竞争对手(主要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失血过多。供血不足和失血过多的双重压力,使国有企业的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层次、结构等方面

完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陈志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什么单位,国企也好,外企也罢,总有着这样那样的制度和规章来规范员工们的行为。对于企业而言,规章制度有如国家的法律一样承担着神圣的使命,是规范化企业管理的载体,也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管理出效益”人所共知,而管理的重要手段就是规章制度的执行,有人曾把制度喻为降低成本的关键工序、安全生产的保障。 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你对现在公司的各项制度满意吗?你最爱的公司制度是什么?最恨的公司制度是什么?最难以理解的公司制度是什么?现实中许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全面,墙上挂的、纸上写的,比比皆是,然而有章不循、半途而废、形同虚设、装潢门面,实际操作起来熟视无睹的,却屡见不鲜。这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制度本身有多么复杂,也不在于建立制度文本化的过程有多么高的技术含量,而是在制度推广以及执行过程中,所遭遇到的事实阻力较大,为什么呢? 这就是首先要探讨的问题,究其原因,乃规章制度本身之弊端所致。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弊端 1、企业制度的系统性不够 规章制度是每个企业实施科学和有效管理的基础。在我国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许多大型企业都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法则。而国有企业,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很少有一套系统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一些已经形成的制度也缺乏科学总结和动态完善,唯以保证制度的连续性、操作性和科学性。 企业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不仅可以折射出企业发展的步伐,而且可以让人了解企业的人文、社会等历史面貌。同时,它的生成和发展,必然经历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的过程。白沙集团是我国著名的大型国有企业、湖南省利税首户,其实施“简单管理”就是由繁到简的较高境界,而许多国有企业连“繁”的水平还未达到。 2、企业制度的民主性不足 其主要表现是国有企业中多数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长官意志起着决定性作用,只要通过几个部门甚至是某个部门的风暴会议形成,经领导象征性会签后即可成文,很少是经过员工或职代会的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的, “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在多数国有企业中流于形式、口号化,没有形成真正重视员工、关心员工和激励员工的生产工作氛围,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表现为民主性不足,所以国有企业中员工对制度的认同度较差、对执行制度的主观自律意识低,仍属必然。 每个企业的规章制度应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行为规范,其制定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必须得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

我国国有企业就是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国有企业里最主要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并由代表全民利益的人民政府来集中行使所有权,类似于西方的政府企业。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表现形式。 国有企业与国家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其生产经营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以保证实现国家特定的政治目标;另一方面为确保国有企业社会功能的实现,国家又赋予国有企业以法律上的特权,并享有国家的优惠待遇。虽然目前国有企业不足全国经济总量的50%,但它始终控制着能源、交通、电讯等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并在国家经济晴雨表上占据着支配地位。根据2006年底的统计数据,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约占30%。159家中央企业和1031家地方国企资产总额20001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1062.3亿元,实现利润9644.1亿元,我国进入全球企业500强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 改革开放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所谓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是指国有企业中领导

机构设置、人事隶属关系、管理权利划分、干部培养选用、绩效评价、激励约束等具体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一、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在国有企业中实行严格的党管干部和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有它积极的一面,有利于用强有力行政手段保证实现经济目标,实践证明也是非常有效的。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逐步深化,原有的国企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弊端就日益暴露出来,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企业干部管理极不协调,已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正常发展,成为我国经济体制问题重症区之一,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1、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 搞活国有企业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过多年的摸索和积累,国有企业已具备较强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准备,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应当下决心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首先解决好人的关系问题,尤其是要解决企业领导者的选择和管理问题。必须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管理企业的成功经验,改变对国有企业实行政府直接管理的做法,采取市场化聘任制,实行彻底的委托代理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目录 一、员工入职 二、考勤管理 三、假期 四、培训与考核 五、员工福利 六、人事异动 七、用餐制度

一、员工入职 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以下程序进行: 1.员工向综合部提交转正申请; 2.由综合部及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 3.将考核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 4.如若审定通过,由综合部对入职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签订人事劳动合同。 二、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二)考勤 1.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虽未超过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虽未提前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 2.处理规定: (1)员工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及两次以上,扣20元

/次。 (2)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10%(220元)。 (3)员工每旷工一次,扣当天的工资及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员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及补贴。一个月内事假天数超过5天(含5天)扣发请假天数工资的50%及请假天数的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低于5天的只扣发补贴,按15元/天计算。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6)一年内因违反本规定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员工,不得享有公司各项奖金。 3.确因工作需要而迟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解释,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的认可。 4.工作时间,凡外出的员工,需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5.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睡觉、打电话聊天、看电影。如有违反第一次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旷工处理。 备注: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及兼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是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公司,未办理调出、辞职等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会团体”)和企业的兼职。 在社会团体兼职包括兼任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 在企业兼职包括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顾问等名誉职务以及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 第三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管理的原则: 1.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管理。 2. 坚持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有利于产学研结合、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3. 坚持从严管理,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职工作。 第四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兼职的,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 第二章兼职管理

第五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的机构必须是经主管部 门认可、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不得到有敌视、分化我国背景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可兼任与本单位或相关的社会团体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七条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 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在下列企业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 1. 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公司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2. 本人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个人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经营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企业兼职按照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 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公司财务部,年终一次性拨付给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研究决定对其奖励额度。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取酬,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继续兼职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在同一个职位兼职不得超过2届;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 年。 第十一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其兼职管理按照新任职务的相应规定掌握;职务变动后按规定不得兼任的有关职务,应当在3个月内辞去。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必须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兼职。审批程序为: 1.本人填写《XXX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并附拟兼职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拟兼职单位邀请函、拟兼职单位章程及现任领导名单、本人兼职取酬情况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支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 3. 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阳光集团党委审批。 第十三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拟在国际学术组织或有国(境)外背景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党委组织部要听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主管部门意见。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国有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国有国有企业加强管理创新,提升国有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全区国有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新形势下加强国有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有企业管理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引导国有企业优化管理,对国有企业明晰发展战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塑造国有企业文化、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全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现代管理理念缺乏、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品牌发展滞后、作坊式生产现象突出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有的甚至危及国有企业生存,严重影响国有企业和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提高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典型示范、创新发展”的思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以区场为导向,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引导国有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健全现代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动跨越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引导和推动,全区国有企业管理理念明显提升,现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效益进一步凸显,涌现一批管理科学、技术先进、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现代国有企业,培育发展10户管理标杆国有企业。到 60%以 (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全区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要按照《公司法》和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形成多元产权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造,引进职业经理人,建立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组织机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着力改变传统家族式管理模式。 (二)加强战略规划管理。引导规模以上国有企业树立战略发展理念,精心制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规模以上国有企业战略规划制定率达100%。引导国有企业把握国内外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 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 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 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 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 和要求完成。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 第二节文件分类 一、规定。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 定”。经会议讨论经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 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向上级 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 守的,用“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 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 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 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 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不 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 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 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 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 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 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 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委员若干人, 设纪委书记 1 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 任期规定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国有企业公车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集团车队公务车辆和驾驶员队伍的有效管理,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效能建设和政府采购等规定,特制订本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集团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相对固定,部室站队工作用车按领导分管对口用车。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不再调度派车。 2.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若有违反,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该车驾驶员负全责,并按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车,办公室统一安排所有车辆。部室用车要接受调剂。 二、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审批程序:车辆需要维修、保养、装潢或添置设备用品的,须经分管领导准许,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后,经办公室备案,驾驶员凭《维修联系单》到市采购中心定点厂家维修。维修金额估计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由车辆维修方面技术人员出具项目清单报办公室批准,后进行维修。

在外地发生故障或车辆突发故障等情况下需要及时维修的,必须事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维修,事后补办《维修申请单》等手续。 2.费用结算:厂家每季度凭《维修联系单》和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到财务室核销。 3.建立维修台账:由办公室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掌握车辆情况,如维修时间、维修厂家、更换部件名称、部件价格等。 三、车辆用油制度 集团车辆用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一车一卡,设定加油卡权限,限车号加油。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购买油料的,必须事先报告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四、车辆保洁制度 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五、车辆保险制度 根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保险公司中择优投保。投保险种按照节约、必需的原则进行确定。 六、车辆验审制度 驾驶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驾驶车辆的验审工作,因驾驶员疏忽而导致车辆脱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车辆停放制度 1.在集团大院落内,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2.晚间与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集团大院内。但因工作需要晚间不能停放在集团大院内的车辆,在充分考虑停放安全的前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研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______行政管理(专)______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研究 姓名:郭明 学号: 1061001464727 专业:行政管理(专) 入学时间: 2010 年秋 指导教师及职称:王晖 所在电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韩城进校工作站 2012年5月9日

目录 一、国有企业的历史地位----------------------------------------1 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2 1、管理层分工不明确---------------------------------------2 2、管理人员的职位不清楚-----------------------------------3 3、管理者的管理环节存在漏洞-------------------------------4 三、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5 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8 五、参考文献--------------------------------------------------------------------------10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研究 郭明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科.韩城进校工作站) 【摘要】:本论文主要介绍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的现有体制和改革的具体方案。首先从国有企业的起源发展和涵义,引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的定义和体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在对我处于的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进行总结归纳,阐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般方法。 【关键词】:国企改革社会保障健全和完善 一、国有企业的历史地位: 我国的国有企业主体最初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归全民所有”建立起来的,并且在接下来的三十年时间里,它成为国际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和支出渠道。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中的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在强有力的中央集权计划管理之下,它基本上没有自己的利润追求,成为事实上的“国家工厂”或者说是“生产车间”。1980年以后,随着“包”字(承包)进程,国有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实行了承包、承租经营模式,国有企业成为承包者和承租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工具(国家放权让利的改革又强化了国有企业的这一功能),同时,国家财政来源于国有企业的收入比重下降,国家财政投向于国有企业的支出也有所放缓,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租赁

国有企业之招聘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招聘流程,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的招聘、试用、考核与转正管理。 第三条招聘应遵循的原则。 (一)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的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二)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三)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 (四)按岗需要原则:人力资源缺乏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明确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五)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六)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七)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第二章招聘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为*****部,主管公司的招聘工作,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三)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四)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五)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集团公司党组要求,推动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目标的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适应企业科学发展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为建设世界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3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3.1 党管干部原则; 1.3.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1.3.3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1.3.4 组织认定和职工群众认可原则; 1.3.5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相结合原则; 1.3.6 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原则; 1.3.7 民主集中制原则; 1.3.8 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1.3.9 依法管理原则。 1.4 本规定所称领导班子为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为公司各级管理岗位上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1.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各级领导班子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管理职责。

2 体制与管理 2.1 公司党委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党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办法等;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2 公司党委组织部、领导人员管理部(处)(以下简称组织部)是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分别对公司党委和行政负责。公司所属二级单位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应归口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受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共同领导。 2.3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2.3.1 公司党委协助管理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管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公司机关部门领导人员及其他需要管理的领导人员; 2.3.2 公司组织部经授权管理公司直属车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公司机关部门下设正副主管(部长、科长、主任,以下简称主管)及相当职务人员; 2.3.3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协助管理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根据公司党委授权管理本单位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单位机关部门领导人员及其他需要管理的领导人员。 2.4 领导人员在管理岗位从事领导工作,按管理层次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领导人员。高层领导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正副职及相当职务人员;中层领导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机关部门正副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正副职及相当职务人员;基层领导人员为公司机关部门正副主管、直属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 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制度所称的“货物”是指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制度所称的“服务”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服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公司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以及服务等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 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 (三)组织开展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审议公司其他采购重大事项。 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是采购以及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编制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对外公开;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国有企业基层单位机构设置与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基层单位机构设置与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各单位机构设置与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管理与副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与干部流动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构系指集团公司所属副处级及以上层级内设机构和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系指担任基层单位矿长(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条各单位增加、撤销或变动机构,须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核定一次各单位的机构设置,并提出各单位当年度机构设置的意见,各单位不得突破机构定编。 第五条机构设置较多、职能不合理交叉、影响工作效率的,基层单位应通过撤销、合并等方式进行精简。 第三章职数编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编制管理,每年核定一次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职数,并下达当年度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编制,各单位在提拔、调动时不得突破。 第四章任(免)前备案

第七条各单位任免副科级以上干部,须报集团公司进行任(免)前备案,经批复同意后方可任免。 第八条副科级以上职务拟任人选,在提出、呈报和讨论决定前,应进行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副科级以上职务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统一思想的基础上,与集团公司进行沟通,并以党组织名义呈报《关于×××同志任免职的沟通意见》,主要说明对干部任免的原因、理由和具体意见。同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同志主要表现》。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提出审核意见,向协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汇报,协管领导再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第十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示同意后,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通知单位,由单位负责组织对拟提拔任用人选进行严格考察。 第十一条在对拟提拔任用人选实施考察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向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报告,必要时集团公司可派人参加考察。 第十二条对拟提拔任用人选的考察须根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与拟考察人选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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