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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产品应符合一致性要求案例

3C认证产品应符合一致性要求案例
3C认证产品应符合一致性要求案例

3C认证产品应符合一致性要求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9-11-24 14:53:02

本刊2009年第8期刊登了《本案违法事实如何正确认定》一文,在案件审理中,对如何确定本案的违法主体以及适用法律上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本案中的问题在3C认证产品“委托生产”执法中常常遇见,如何处理比较容易产生争议,下文笔者试结合3C认证相关制度阐述个人的理解。

违法主体的确定

行政违法主体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相对人。上述案例中,J公司是电表箱的制造商(委托方),M公司是电表箱的生产厂(被委托方)。此外,A县供电公司是电表箱的安装方(也是供电合同中的供应商),A县电力物资公司是经销商(从J公司购入,内部销售给供电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认为应属于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电表箱。由此可见,假如认定本案配电箱为违反

3C认证管理规定的产品,上述5个主体的行为都是独立的,笔者认为,除了M公司以外,生产(制造)、销售、经营活动中使用各个环节的主体都能成为违法主体。

然而,A县质监局并非对上述违法主体都应同时立案实施处罚,依据管辖权的要求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处罚原则,将电力物资公司作为本案的行政处罚相对人是最为合适的。J公司可以告知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处理。A县供电公司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但是如果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对其违法情节给予考虑。参照《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产品的监督问题”的解释,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情况后,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主要追究经销商的行政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法律适用

剖析本案的违法事实,新建楼盘安装的这一批电表箱标签上标注厂家为J公司,实际生产厂家是M公司,这是标注违法还是属于3C认证违法成为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违反3C认证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认证制度中强调“一致性原则”,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法函[2005]128号)的规定:“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是指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以及生产者(制造商)、加工场所等相关内容应当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描述的内容相一致”。本案中,虽然M公司取得了电表箱3C认证证书,然而认证证书的制造商没有涵盖J公司。即使M公司与J公司之间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其生产的电表箱产品由于不符合认证一致性的要求,

笔者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说,其性质属于未经3C认证的产品。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术语,证书上的“制造商”是“生产者”,“生产厂(企业)”是“产品的加工场地”。认证证书的制造商没有涵盖J公司,也就意味着J公司不能成为合法的生产者,属于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

关于3C认证的“委托生产”,《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没有明确系统的规定,主要是依据国家认监委的行政执法指导文件。依据《关于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法函[2005]129号),J公司是委托方(制造商)应当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中所列明的生产厂应当覆盖(包括)被委托方。《关于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认法函[2004]118号),强调了认证的一致性原则,依据该复函,本案的情形应适用《行政处罚法》和《认证认可条例》。《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法函[2005]55号)更是再一次强调了认证的一致性要求,并就一个具体案例的请示做出批复,确认了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批复》里的案例与本文探讨的案例是比较相似的。

此外,分析本案在法律适用上的争议,笔者认为最终还是要适用《认证认可条例》。根据法律冲突的适用原则,高层级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法律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与《认证认可条例》之间对无证行为的处罚幅度不同,应适用《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产品”的适用范围是有特殊规定的,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实施意见中有列举式的界定,一般认为不适用于本案所述情形。有的观点认为本案应适用《产品质量法》关于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处罚条款,笔者认为这里首先误解了“他人”的含义,这里如果说是假冒,也是“反向假冒”,并不能适用这一条款。笔者认为本案应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处罚,同时依据《行政处罚法》,对被处罚人如果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综上可见,3C认证制度中对“委托生产”的要求比较严格。从合理角度讲,要求3C认证证书与标识的一致性,这是为了便利认证机构的定期监督,使监管机构的管理可溯源,进而持续保持3C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一步保障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等重要产品的质量状况可控。相比较而言,生产许可证制度中对“委托生产”的标识、备案等要求都比较明确,假设出现本案中类似情形,通常是以委托加工未备案等实施处罚。笔者认为,为适应当前贴牌生产日益普遍的情况,3C认证对“委托生产”的要求应更加明确,可以适当降低对委托加工方的审核要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率,降低企业成本。9月1日新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及近期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都对“委托加工”予以充分关注,为委托企业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做出了制度和程序的安排,这为规范3C认证中“委托生产”行为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认证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认证产品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符合性或认证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的一致性的控制。 3 职责 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标志的一致性控制,产品的监视、测量及一致性检查,认证产品的变更申报。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实施,批准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和变更申请。 3.3技术部负责认证产品的结构规格、关键原料型号规格、标志以及包装标志的一致性控制。 3.4采购部负责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一致性控制。 3.5生产部及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工艺和过程参数的一致性控制。 3.6质检部负责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确保出厂产品与型式试验检测的产品的一致性。 4 作业程序 4.1 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公司所生产的认证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 2)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一致。3)认证产品的标志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所阐明的一致。 4)认证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应与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一致 4.2 产品的一致性控制 4.2.1采购部按采购要求选择供方,并按《采购外协管理程序》对供方评定合格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4.2.2采购部向合格供方采购物资,技术部、生产部和质检部共同确定型式试验检测

样品。 4.2.3质检部对送检样品进行确认后,交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检测并跟踪结果。4.2.4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结构、关键原材料、标识等一经确认,妥善保管封样,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与其保持一致。 4.2.4.1质检部填写《认证产品关键原料清单》作为受控文件发送各部门,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4.2.4.2采购部向确定的合格供方采购符合清单要求的关键原料,并对合格供方进行日常控制; 4.2.4.3技术部按照型式试验检测的产品编制工艺流程图和生产作业指导书,并于其中明确规定一致性控制点和控制方法; 4.2.4.4制造部及生产车间按照工艺流程图和生产作业指导书要求组织生产和控制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参数和生产设备的一致性; 4.2.4.5质检部制定相应的产品检验规程,其要求以不低于有关标准,并实施检验; 4.2.4.6技术部负责规定认证产品的标志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志,确保其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保持一致; 4.2.4.7质检部在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中,应于相关检验文件中规定一致性的检查点,并在检验过程予以实施。 4.2.5 生产部对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4.3变更控制 当需要对已确定的认证产品进行以下任一部分变更时,提出部门应说明变更理由,由品质部会同研发技术部对变更部分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后,填写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连同变更后的相关资料,报交认证中心审批,经批准后变更后的产品,才允许加贴CCPC标志: 1)产品技术规范(工艺参数); 2)认证产品的铭牌、说明书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警示说明;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Q/ATOPU-901-2007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发行版本:A 修改码:0 发放编号: 2007年12月25日发布2008年1月5日实施东莞市***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广东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 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4.2 获 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3C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管理程序--范文

3C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管理程序—范文 申请编号:A2016CCC1111-xxxxxxx1 3C 证书号:2013011111xxxxxx 2014011111xxxxx 编号: 编制:xxxx 审核:xxxx 批准:xxxx 版本:2016A 生产者:xxxx 有限公司【生产厂编号:Axxxxxx】 生产者地址:xxxxxx 号

第一章职责和适用范围 1. 职责: 1.1质量部负责产品生产线上的过程抽样检验、例行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 1.2质量部负责产品所用外购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进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 1.3生产车间负责产品关键过程的控制及过程检验; 1.4技术部负责CCC 证书的申报、管理,认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控制及建立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控制体系文件 1.5质量部负责认证变更控制;生产不一致时的纠正、预防或召回措施。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产品生产线上的例行检验、抽样检验、确认检验; 2.2适用于产品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进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2.3适用于产品关键过程控制; 2.4适用于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认证变更控制、生产不一致时的纠正、预防或召回措施、认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控制及建立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控制。 第二章产品涉及的标准 GB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CNCA-C11-09: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

CQC-C1109-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内饰件 第三章产品关键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的控制项目规定 1. 关键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项目确定 研发中心编制《产品技术要求》(XXXXX-506/03)、《特殊特性清单》(XXXXX-701-01-17)《过程流程图》(XXXXX-701-03-02)、《作业指导书》(xxxx/01)、《实验检验指导书》(xxxxx/05-02)、《产品BOM 》(xxxxx/05-01)、《控制计划》(xxxx/02)等来规定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关键制造和装配过程、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标准、偏差范围;技术质量部根据上述输入文件制定《外协件检验指导书》xxxxxx-05-03)《终检操作指导书》(xxxxx/01-02)《缺陷标样》(xxxx/01-03)来规定认证产品试验项目和频次。 2. 关键原材料 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检验按照《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xxxx/04)中关于原材料入厂检验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a)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我司通过产品定义或标准、质量协议,技术协议以及新品批准、确认的供应商自检报告向供应商提出明确的要求; b )入口检查员按照《外协件检验指导书》(xxxxx-05-03)对每批材料外观、尺寸进行抽检,研发中心实验室按照《实验检验指导书》(xxxx/05-02)对每批材料性能进行检测,来满足认证规定的要求,技术质量部负责保存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以及供应商的合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用途 为了保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电气结构、工作原理及标记与型式试验报告或客人要求、客人封样内容保持一致,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要求; 2.1本程序适用于来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的一致性检查, 以及发生一致性不符合的处理过程。 2.2了解认证依据的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铭牌和包装箱 上标注内容的要求。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信息,在产品获证前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在产品获证后还应与认证证书上所标明的一致。 2.3应有产品铭牌和包装箱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或样板等。产品铭 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信息应与工厂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4在产品设计阶段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并通过设计文件对符 合标准的结构型式予以规定。(认证)产品结构应与工厂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等)、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一致。 2.5 (认证)产品使用的关键件既要符合整机标准的要求(如整机 标准有要求时),也应符合关键件自身标准的要求。在产品设计阶段确定关键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关键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材料的名称、牌号,依据的标准,验收要求等,并通过图纸、关键件清单等设计文件予以规定。工厂使用的关键件应与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6关键件的使用和变更应经认证机构确认/批准,或经认证技术负 责人批准(适用简化流程的B类关键件变更),报认证机构备案。工厂使用的关键件应与认证机构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3.定义注释 (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工厂(公司)生产的(认证)产品必须与相应的型式试验合格样品在使用的关键元器件、电气结构和工作原理保持完全一致。 4.职责权限 4.1质量负责人或安规工程师:负责对(认证)产品原材料的采购、生 产、检验、库存保护的监督和保证(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组织实 施(认证)产品一致性不符合时的处理及预防。 4.2工程部:负责在修改(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工作原理、电气 结构及标记内容时,与型式试验的合格样品保持一致性,制订关键 元件清单及规格厂家要求。 4.3采购部:负责采购(认证)产品所需的关键元器件,并要求与本程 序附表所列关键元器件完全一致。(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满 足以下要求: a)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b)与经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c)与工厂的规定一致;

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组织对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的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铭牌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本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4.2、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供应商等,必须在材料的BOM 单等相关文件中予以确定; 4.3、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术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4.4、采购部门按“供应商管理程序”进行采购控制;IQC按“进料检验与试验程序”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控制。仓管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明确标识,分开堆放;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并且仓库所存放的3C 认证材料的物、帐、卡应保持一致。 4.5、生产领料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注意不要混淆。 4.6、生产组生产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 4.7、生产组生产时,对与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已由作业指导书予以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4.8、质保部对每批3C认证产品首件要进行一致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符合要求才通知生产组进行生产,不符合要求则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后再进行生产。 4.9、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果其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1)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 2)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应商等发生变化; 3)获证产品的商标,委托人、制造商或工厂信息(名称和/或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发生变化;

(整理)3C认证工厂审查要求

3C认证工厂审查主要要求 浙江远东电缆集团王新炎 一、必要的程序: 1、与质量有关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要有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质量负责人要熟悉其职责:(4点)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2、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印刷与模压标志申请(必须一度向认监委申请批准) 认证标志不能超范围使用(若发生审查为否决项)(未认证的产品或非认证目录上的产品); 标志的使用形式:电缆表面为CCC, 合格证及包装袋为:

建议不在合格证上和包装袋(布)上使用3C标志,更不可以将3 C、MA等标志混在一起使用。 一组完整的标志应该是:工厂编号+CCC 标志发放使用必须要有记录;必须有印字轮台帐。 3、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4、文件控制程序 必须的记录:文件清单(总表);文件发放、更改、回收记录等5、记录控制程序 必须的记录:记录清单(总表); 所有记录至少保持24个月。 6、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合格供方评定是评定供应商而非生产商。 7、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程序 8、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原材料检验规范) 6-8程序可合并为采购控制程序 9、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必须的记录:年度大修计划,日常维修记录,关键工序设备点检记录,生产设备台帐等,模具发放记录,模具验证记录。 必须的文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0、例行检验(R)和确认检验(S)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见实施

3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组织对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的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铭牌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本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4.2、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供应商等,必须在材料的BOM单等相关文件中予以确定; 4.3、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术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4.4、采购部门按“供应商管理程序”进行采购控制;IQC按“进料检验与试验程序”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控制。仓管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明确标识,分开堆放;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并且仓库所存放的3C认证材料的物、帐、卡应保持一致。 4.5、生产领料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注意不要混淆。 4.6、生产组生产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 4.7、生产组生产时,对与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已由作业指导书予以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4.8、质保部对每批3C认证产品首件要进行一致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符合要求才通知生产组进行生产,不符合要求则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后再进行生产。

4.9、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果其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1)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 2)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应商等发生变化; 3)获证产品的商标,委托人、制造商或工厂信息(名称和/或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发生变化; 4)其他影响认证要求的变更。 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由质量负责人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只有在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后方可执行。批准文件由文控负责存档。 5 、相关文件《型式试验报告》 6 、相关记录《首件检查记录》

产品一致性检验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为保证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满足CCC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在进料、制程和成品阶段均能与CCC认证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认证相关要求保持一致,满足CCC认证要求及客户需要。 2.适应范围: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均适用。 3.职责:品质部负责在进料、制程和成品阶段对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检验和控制;采购部对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采购的一致性负责;工程部负责对认证产品的首件确认;生产线对认证产品生产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4.内容: 4.1 在采购认证产品元器件材料时,采购部应负责选取合格供应商,对关键元器件进行核对,确保所采购的关键件符合CCC认证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2 认证产品生产所需的元器件材料在进料检验中,由品质部依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和认证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对关键元器件材料的质量和一致性要求(包括供应商、规格型号、外观标识、结构等)进行检验验证,以保持元器件材料在进料过程中与认证产品的要求一致,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来料检验报告”中; 4.3 在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品质部品管人员依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和认证产品型式实验报告的内容,对生产中所用的元器件材料及半成品的一致性(包括材料的供应商、型号规格、外观标识,成品的规格型号、外观标识、内部结构等)进行检验,以保证生产中的半成品和关键元器件材料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保持符合,同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IPQC检验记录表”中; 4.4认证产品在成品检验过程中,品质部成品检验人员依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和认证产品型式实验报告的内容,对成品的外观标识、关键元器件、规格型号、功能、内部结构及包装进行质量和一致性检验,以保持认证产品在成品阶段与CCC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保持符合,同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QC日报表”中; 4.5 在生产认证产品的样品和批量生产时,品质部和工程部需进行首件确认,填写《首件确认单》确保关键件和首件和认证产品一致。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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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

使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 在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 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2、范围:在设计、采购、生产、检测/查过程中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3、职责: 3.1 开发部:确保在开发阶段的产品一致性。 3.2 采购部:确保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作业的一致性。 3.3 生产部:确保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一致。 3.4 品管部:确保产品检验方法、使用检测设备、质量判定方法的一致 性。 4、作业内容: 4.1 相关技术文件一致性的保持: 4.1.1 在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上,文件的编订部门应依据要求明确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厂商及相关品质要求、安全要求(含:BOM、作业指导书等)。 4.1.2 如果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需要变更供应商,应在不影响其产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变更,且技术文件的编订部门应修改技术文件。此变更必须等到授权人员的批准。 4.1.3 依据产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建立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标准,以规定其检验/测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标准、判定标准等内容。如检验标准需要变更时,应取得授权人员(生产主管及QC主管)的批准。

4.1.4 产品描述及关键原物料清单的建立: A.公司规定将产品描述在货号“BOM”表上,详细记录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单位、数量等信息。 B.公司规定将产品关键原物料清单记录在单个产品“BOM”表上,详细记录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生产工序,使用关键原物料的名称、物料编号、供应商等信息。 4.2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一致性的控制: 4.2.1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在使用前,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相关的安全测试报告,在工程部及/或品管部确认合格后组装产品,产品经相关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其购买,并确保在后续的采购中不随便变更厂商。 4.2.2 如果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需要变更供应商,依据4.2.1要求作业。 4.3 生产过程的一致性控制:生产部依据建立的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安排生产工序及检验工序及作业方法,不随便变更。必要时,应取得授权人员(生产主管及QC主管)的批准。 4.4 检验一致性的控制: 4.4.1 来料检验:IQC依据编订的检验标准对来料进行检验,针对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如:)第一次来料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安全检测合格报告,否则不予收货。长期交易后,要求供应商每半年提供一次安全检测合格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质保部编码:B/Q7.4.3/8.2.4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批准日期:2012-4-1生效日期:2012-4-5

1、目的 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及变更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有关的过程:关键部件/材料、生产、检验、产品标识。 3、职责 3.1 质量保证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全面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本部门相关的产品一致性及变更的控制工作。 3.2 采购部负责关键原材料的稳定供货,明确其供应商,确保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 3.3 生技部负责生产过程控制,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使其与认证样品一致。 3.4 质保部负责产品的过程检测和确认检验,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3.5 质保部负责对认证标志、产品唯一性标识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加贴认证标志。 4、工作程序 4.1关键部件/材料的一致性及变更控制 4.1.1 采购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关键部件/材料及制造商清单(已报认 证机构备案),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控制,以确保验证各批次关 键部件/材料质量的一致性。 4.1.2关键部件/材料和(或)制造商发生变更时,采购部必须要求对 供应商进行评定,对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建立相应记录,以确

保产品质量不因关键部件/材料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4.1.3关键部件/材料和(或)制造商发生变更时,必须向认证机构进 行申报。 4.2 设计、生产过程的一致性及变更控制 4.2.1 生技部负责建立和管理产品技术文件,包括图纸、生产工艺文 件等,以确保技术依据的一致性。 4.2.2 生技部负责依据技术文件进行生产控制,以确保认证产品批量 生产的一致性。 4.2.3技术文件或工艺参数发生变更时,质保部应协同生技部及时对 生产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做到工艺运行稳定,并建立监控记录。 4.2.4因配方或者工艺参数发生变更而生产出的产品,生技部应及时 通知质保部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若发现不合格,需及时对配方或者工艺参数进行调整,以使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4.2.5生产设备、工装添置或者改造而发生变更时,生技部需对变更 设备、工装的各项性能及参数进行确认,以确保设备、工装满 足产品生产需求,其性能保持稳定。 4.2.6生产设备和(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时,必须向认证机构 申报。 4.3检验的一致性及变更控制 4.3.1 质保部应依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求制定和管理产品检验规程,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 定等,并保存检验记录,以确保产品检验依据的一致性。 4.3.2检验规程内容(标准、检测设备、检测方法等)发生变更时,

3C认证审查前工厂必备条件

3C认证审查前工厂必备条件 生产强制性3C认证产品的企业,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申请3C认证,在其产品通过了型式试验之后,认证机构都必须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到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工厂审查。只有在生产企业对工厂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了认证机构的验证后,认证机构才能给申请企业颁发 3C 证书。之后,申请认证的产品才能被允许正式开工生产和上市销售。 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在工厂审查之前,特别是第一次申请3C 认证的企业,一般必须具备以下列出的这些硬件和软件条件,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10 条要求》)的规定。 一、硬件部分 1. 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生产场所的地址应该与申请书上的生产场所地址一致。 2. 生产现场的生产环境、检测环境、储存环境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3. 必须配备符合申请认证产品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和生产加工设备。各种检测设备(包括计量仪器)应该在校准或校正周期范围内。 4. 有相应的质检人员和生产制造人员,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应的资质培训;质检和特殊岗位人员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如检验人员上岗证,电工、起重工操作证等)。 5. 建立健全质检机构和生产组织机构,指定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 6. 正常经营必须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证件齐全。 7. 委托加工协议等协议( ODM/OEM 形式申请时)。 8. 在工厂审查的当天,生产现场应该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在生产和检验过程中。 9. 在工厂审查的现场,工厂检验人员应能在现场完成 3C 工厂审查人员指定的检验项目,并能正确填写检验记录。 二、软件部分 1. 企业应编写、建立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 包括:质量手册或质量计划(满足《 10 条要求》中 2.1 款之规定的内容)、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等,并下发到各个相应的工作岗位。文件应有更改、修订、状态标识和受控标识。 2. 申请3C认证的企业应编写、建立的程序文件。按《10条要求》的规定,至少应有以下11个管理控制程序: 2.1 认证标志保管和使用管理程序 2.2文件控制程序 2 . 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2.4 供应商选择,评定和管理程序 2.5 关键件、关键材料检验控制程序 2.6 生产过程检验、成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必须包括对检验设备进行运行检查的内容)

公司质量体系控制程序-.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

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 版本号: B 修改码: 0 LC/CX-3C-3.5 1 目的 为确保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计划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 3 术语和定义 生产一致性定义:实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获得认证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实验的样品,产品合格证及递交到认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 4 职责 4.1总经理根据产品认证的需求,作出产品认证和认证变更的决定。 4.2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充分、适宜、有效的生产一致性控制体系,负责提出产品认证和产品认证变更申请,负责组织一致性控制计划的全面贯彻和正确执行。 4.3技术部负责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确认,产品认证和产品认证变更的管理工作;负责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策划、编写、发放、归档、更改、销毁;负责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评审。 4.4质量中心负责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检验,负责生产不一致情况的处理;负责年度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的编写。 4.5各部门严格执行《质量手册》中的相关程序,做好产品认证和产品认证变更的配合,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按一致性控制计划及3C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有效控制,及时向技术部和整车质量部通报认证产品发生的变更信息、生产不一致情况。 5 程序 5.1技术部依据CNCA-C11-01:2014《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以控制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5.1.1按照车型系列并对应实施规则中各项标准识别关键外购零部件及材料,确定供应、进货相关控制要求,包括检验的场所、所执行的文件名称及编号、责任部门、不一致时的追溯和处理措施。 5.1.2按照车型系列并对应实施规则中各项标准识别关键制造过程,确定相关控制要求,包括生产的场所、生产中执行的控制文件名称及编号、责任部门、发生不一致时的追溯和处理措施。

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控制程序(3C)

整车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与定期抽样检查控制程序 1 编制目的: 按企业标准规定要求在工厂范围实施排放生产一致性与定期抽样检查. 2 编制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由质量部编制,适用于上海通用东岳汽车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车辆。 3职责: 3.1 质量部职责 质量部负责根据本程序文件对规定的产品车进行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与定期抽样检查。包括工况法排放, 蒸发排放。并在试验检查结果显示产品一致性不符合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术语: 工况法排放生产一致性试验 蒸发排放生产一致性试验 I型试验 --- 排气污染物试验 III型试验 --- 曲轴箱排放物试验 定期抽样检查人员--- 确认检验 5 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规定: 5.1 蒸发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 5.1.1 检查内容 蒸发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包括泄漏试验,通气试验 5.1.2 抽样频次与数量

在线每种车型每班抽取5辆进行试验 5.1.3 检查结果的判断和记录 排放测试结果的判定按照GB18352.2标准要求进行判断。 所有测试结果应予以保存 5.1.4 纠正措施 当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会同各部门确认失效原因对抽样间隔中所有车辆进行检验,直到最后一辆测试结果好的车辆为止。 5.2 工况法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 5.2.1 检查内容 工况法排放生产一致性检查包括排放I型试验,和III型试验。 5.2.2 抽样频次与数量 I型试验每种车型每季度抽取3辆进行试验 III型试验每种车型每季度抽取3辆进行试验 IV型试验每种车型每年抽取1辆进行试验 5.2.3 检查结果的判断和记录 排放测试结果的判定按照GB18352.2标准要求进行判断。 所有测试结果应予以保存 5.2.4 纠正措施 当检测结果不符合GB18352.2标准要求时,应会同各部门确认失效原因。根据实际失效原因确认产品车辆范围和解决方法。 6定期抽样检查 6.1 检查内容 整车动力性,燃油经济性,制动性和噪声

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

上海利用华昌汽车锁具有限公司汽车门锁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ntrol plan Cop 文件编号:LYHC-QPM-30 受控状态:受控版次:A/0 编制:.审核:.批准:.1第页共 1 页 2016-08-01发布 2016-08-01实施汽车门锁 COP 控制计划 1.目的对公司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 要求。 2.使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批量生产的汽车门锁产品。 3.引用文件 和执行标准 CNCA-C11-10:2014《汽车门锁及保持件强制产品认证实施 规则》 CQC-C1110-2014《强制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门锁及保持件》GB15086-2013《汽车门锁及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公司质 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号:LYHC-QM/QPM 4.职责 4.1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 产品一致性总体管理。 4.2与生产一致性控制有关的各部门职责,见《质 量手册》编号:LYHC-QM-5 5.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要求5.1生产一致性检 测(检验、试验或检查)汽车门锁产品一致性控制要求见下表。方

法序号特性反映计划责任部门规范结果分析频率抽样及样品记录 1.三方试验结果8D报告,GB15086强度试验:载2.质量部根据标每年检测报告及结果 1 见抽样控制程序并重新抽质量部标准要求荷1、2、3 准和规则进行分1次分析样、检测析和判断 GB150861三方试验结果新产检测报告及结果8D报告, 2 耐惯性载荷见抽样控制程序质量部标准要求 2质量部根据标品开分析并重新抽2第页共 2 页 准和规则进行分发时样、检测析和判断检测 5.2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控制5.2.1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识别汽车门锁产品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控制表见下表。控制方法零部件/原CCC证序号型号规格生 产单位责任部门材料名称书号检验项目抽样方法相关文件外观 S-1, AQL=2.5 尺寸 S-1, AQL=2.5 检验指导书采购部 S-1, AQL=2.5 硬度/热处理上海乐加LYHC-JY-05-21 转片舌 1105-A00 无质量部材料/材质报杰金属制016-A/0 每批一次告(供应商提品有限公供)司 S-1, AQL=2.5 外观检验指导书上海金明S-1, AQL=2.5 尺寸采购部LYHC-JY-06-2无2 止动钩1106-A00 热处理厂质量部 S-1, AQL=2.5 硬度/热处理 016-A/0 每批一次材料上海联化 S-1, AQL=2.5 外观化工有限 S-1, AQL=2.5 检验指导书尺寸采购部公司 LYHC-JY-02-23 左/右支架 L/R1102-A00 无材料/材质报质量部 016-A/0 每批一次告(供应商提供) S-1, AQL=2.5 外观检验指导书慈溪环宇 S-1, AQL=2.5 尺寸采购部 LYHC-JY-34-24 左/右底座 L/R1120-A00 电子有限无材料/材质报质量部 016-A/0 公司每批一次告(供应商提供) 5.2.2关键制造过程的控制关键制造

3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3C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用途 为了保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电气结构、工作原理及标记与型式试验报告或客人要求、客人封样内容保持一致,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要求; 2.1本程序适用于来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的一致性检查, 以及发生一致性不符合的处理过程。 2.2了解认证依据的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铭牌和包装箱 上标注内容的要求。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信息,在产品获证前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在产品获证后还应与认证证书上所标明的一致。 2.3应有产品铭牌和包装箱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或样板等。产品铭 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信息应与工厂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4在产品设计阶段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并通过设计文件对符 合标准的结构型式予以规定。(认证)产品结构应与工厂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等)、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一致。 2.5 (认证)产品使用的关键件既要符合整机标准的要求(如整机 标准有要求时),也应符合关键件自身标准的要求。在产品设计阶段确定关键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关键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材料的名称、牌号,依据的标准,验收要求等,并通过图纸、关键件清单等设计

文件予以规定。工厂使用的关键件应与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6关键件的使用和变更应经认证机构确认/批准,或经认证技术负 责人批准(适用简化流程的B类关键件变更),报认证机构备案。工厂使用的关键件应与认证机构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3.定义注释 (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工厂(公司)生产的(认证)产品必须与相应的型式试验合格样品在使用的关键元器件、电气结构和工作原理保持完全一致。 4.职责权限 4.1质量负责人或安规工程师:负责对(认证)产品原材料的采购、生 产、检验、库存保护的监督和保证(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组织实 施(认证)产品一致性不符合时的处理及预防。 4.2工程部:负责在修改(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工作原理、电气 结构及标记内容时,与型式试验的合格样品保持一致性,制订关键 元件清单及规格厂家要求。 4.3采购部:负责采购(认证)产品所需的关键元器件,并要求与本程 序附表所列关键元器件完全一致。(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满 足以下要求: a)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 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文件编号:PT-CCC-2016-01 受控状态: 受控 编制:技术质量部 审核: 批准: XX公司发布 版本: 2016年A/0版 发布日期: 2016.03.10

目录 第一章生产一致性控制的文件规定 1、目的 1.1为了确保本公司认证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确保工厂生产的批量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特制定和发布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1.2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是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产品一致性所涉及的相关过程、产品、人员及检测设备等要素的控制方法及程序。 2、范围 2.1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汽车内饰件产品。当新的汽车内饰件产品获得CCC证书时,亦应遵守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规定。 2.2本公司已按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 3、职责 3.1总经理 a)领导公司的全面工作; b)向全体职工宣传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c)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d)建立公司组织结构,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e)进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f)确保资源的获得; g)指定质量负责人,并授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3.2质量负责人 a)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质量体系,确保实施和保持; b)确保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 c)正确使用CCC证书和标志,确保加施CCC标志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 d)对认证产品变更进行确认批准并承担相应责任。 3.3市场部 a)负责生产计划的安排、生产车间的管理; b)负责设备工装管理和工作环境的管理; c)负责关键生产过程的识别、确认和过程能力的研究; d)负责建立工装管理系统和关键设备预防性维护系统; e)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防护。 f)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g)负责组织工艺文件的编制。 3.4贸易部 a)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 b)负责原辅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保证及时满足生产需要。 3.5仓库 a)负责产品交付的管理。 b)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帐卡物一致。 c)负责仓库的产品防护。 3.6管理部 a)负责人力资源的管理,组织员工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b)负责行政事务管理。 3.7财务部 a)负责财务管理。 3.8技术质量部 a)负责组织产品设计文件、质量体系文件和记录控制。 b)负责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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