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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从2013 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初一新生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马鞍山市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白卡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 日内送迗区地段医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

学校2020 年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 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

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 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 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 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 针,乙肝疫苗3 针,脊髓

灰质炎糖丸4 次,百白破4 针,精白破2 针,麻疹疫苗2 针,乙脑疫苗4 针,流脑4 针。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规定,配合卫生部

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篇二各单位、各部门: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区安全,进一步加强疫

情防控期间人员和车辆进校管理,学校仅保留北门唯一人员和车辆出入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进校管理所有进校人员需经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并由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8:00-17:00 期间)向校防控办申请报备(联系人:朱孔阳),由防控办汇总次日进校人员名单,送达至北门门卫室,不在进校人员名单内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1. 教职工进校管理:

申请进校教职工必须向单位、部门领导出示“ ‘宁归来'或‘苏康码'平台的绿色健康码”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本人14 天内无南京市以外的行程记录”等两样必要证明。同时,进校时需经门卫执勤人员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具备有效证件且在进校人员名单内同时体温

正常者,方可进校。

2. 外来人员进校管理:

校内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拟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的,需由邀请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向防控办报备。相关单位、部门须请受邀校外人员提供

“‘宁归来'或‘苏康码'平台的绿色健康码”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本人14 天内无南京市以外的行程记录” 。受邀进校的校外人员,应接受门卫执勤人

员身份核验和体温测量,需由邀请单位、部门相关人员到北门带领入校,符合进校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区。校内单位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应将其视同为本单位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在校园内的行为负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

二、车辆进校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前期办理的各类车辆出入证进校功能暂停,智慧门禁管理系统内授权车辆自动抬杆进门功能暂停。车辆进校具体管理措施:

1. 一般车辆一般车辆进入校区前,门卫执勤人员必须对驾车人和车内其他乘坐人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经查验,驾车人的身份和体温情况可进入校区的,其所驾驶的一般车辆也可进入校区。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驾车人之外的车内乘客,按照人员进校办法管理。

2. 运输送货车辆运输送货车辆进校需经相关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将人员和车辆情况报防控办,按照外来人员进校管理规定执行,相应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

3. 特种车辆到校区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援、水电和煤气

抢修等特种和应急车辆,无需提前一天报备,此类车辆进校后,后勤与安全保卫处要安排人员为前来执行任务的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人员信息并协助其执行相关任务。

4. 疫情防控期间班车停运。

2020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

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补种工作的疫苗供应、技术指导和统计报告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安排接种。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学生,确保在校学生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的基础和关键,切实保证我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切实消除学校学生的免疫空白,预防相应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儿童)制定以下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各小学在新生入学时,要查验新生预防证查验,无证的要及时补办,漏苗的要及时补种,确实疫苗补种工作,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协同家长和防保站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各校、各托幼机构要及时联系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防保组直接参与做好所辖范围内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各托幼机构、学校要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到程序,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区域的疾病防疫机构反馈。 3、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可打印修改)

附件1 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目的是为了查验学龄儿童是否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您到学校指定的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流程如下: 家长或监护人持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的接种单位 办理查验手续。 接种单位对儿童接种记录进行查验后,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在接种证最后一页记录查 验情况。 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办理入园、入学手续,并按照预约时间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完成疫苗的补种。 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督促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 注:1、本通知对象:2017年即将进入幼儿园和小学的新生家长,以及初中生的家长。

2、如儿童曾接受过预防接种但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请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证明。

附件1: 查验预防接种证通知 各位家长: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儿童健康成长是大家共 同的心愿。免疫接种是预防相应传染病,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最 有效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 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您的孩子无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全程免疫,请立即到当地 卫生院补办接种证或补种疫苗。完成补证或疫苗补种后,在您 孩子入托入学或转学报名时请将接种完成证明交给学校登记入档,今后请您妥善保存接种证,以备升学或转学查用。 谢谢配合!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草海镇小水美小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

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学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记录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授课人: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关于查验接种证的专题知识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小学校托幼机构在招收新生时,在招收通知书上,要注明新生入学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合格证明,入学后,学校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同时登记在表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应表格中,对漏种疫苗的学生再登记到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中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的栏目中,并上报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补种疫苗结束后,再将此表发到各学校存档。对需补种和补证的学生校方要立即填写表2《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疫苗补种通知单》发给学生,督促学生或其监护人到辖区接种门诊补种相应的疫苗和补办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要纳入各个小学托幼机构的常规工作,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入托都要查验接种证,对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同样要查验接种证,并做好登记与报告工作。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预防接种程序,同时为预防校园内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规定,入学前儿童应该完成下列十种疫苗(一年级以上的学生接种疫苗必须完成下列各疫苗最高次数):

1.卡介苗:1次即合格; 2.脊灰疫苗:3周岁以下的儿童满3次,4周岁以上的满4次即合格; 3.百白破疫苗:2周岁以上满4次; 4.白破二联疫苗:6周岁以上满一次即可; 5.乙肝疫苗:所有入托入学儿童满3次即合格; 6.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疫苗的麻腮疫苗或麻腮风疫苗也作为一次麻疹统计在内。5周岁以下满2针,6周岁以上的满3上即可; 7.乙脑疫苗:04年上半年(6月30日以前)以前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满2针,5周岁以下满3针,6周岁以上满4针即合格。04年下半年(7月1日以后)以后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1针,2周岁时接种第2针即可。 8.流脑疫苗(包括A+C流脑疫苗):3周岁以下1针,3-5周岁2针6周岁以上3针。 9.风疹疫苗:5周岁以下满1针,6周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含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风二联疫苗); 10.甲肝疫苗:1.5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 所需表格请到疾控中心接种门诊领取,经查验后将表格上交于疾控中心汇总。

5、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最新资料推荐………………………………………………… **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补郎苗族乡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哈尼喀塔木中学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检查制度 哈尼喀塔木中学 2017年3月

哈尼喀塔木中学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检查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

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 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哈尼喀塔木中学 2017年3月

最新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朱马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朱马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高里中心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最新)

塔卧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局、教育局《青海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乡卫生院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乡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乡卫生院进行补种。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乡卫生院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二)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疫情防控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关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从2013 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初一新生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马鞍山市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白卡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 日内送迗区地段医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 学校2020 年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 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

(完整版)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冯原镇中心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 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

《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补郎苗族乡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补郎中心小学 2012年8月28日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省卫生厅、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结合我校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制定我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查验预防接种证是一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工作,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二、查验的内容和方法:学校负责承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每年对入托和入学儿童进行查验,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在儿童办理入托、入学时,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小学校应安排专人,依据《山西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及接种程序》核查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每年年底报送一次,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上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分析,并逐级上报,合格的预防接种证应具有原始性,接种程序记录准确,有疫苗批号,并盖有接种单位公章和每次接种者签字,接种证应该记录所有属于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各类疫苗,不缺漏项。工作流程如下: 三、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 1、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但学校、托幼机构须留有查验登记。

2、有接种证,但接种项目不全的,应告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原接种单位或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种缺漏疫苗。学校、托幼机构对补种的疫苗种类要有登记并存档。 3、无接种证者,应到原接种单位(外来流动人口儿童,应该到户藉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查接种卡或原始接种记录,进行补证,由各种原因接种证丢失或确实找不到原始接种证的,须由原接种单位出具接种证明,接种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接种者签字。 四、镇卫生院防保组对辖区内小学校、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在查验接种证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下达传染病监督记录,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的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查证工作至少检查一次。疾控中心负责对全镇的学校的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学校、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每年都要进行。接种证查验工作指标;齐全率要达到100%。各学校负责查证的工作人员应明确此项工作意义、目的,提高认识。如果因为没有认真做好查证工作,没有进行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作为传染源引起某些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暴发和流行。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认真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新编整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计划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计划 篇一:XX年**市卫生局、教育局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院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金星幼儿园、**幼儿园。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宣传 及时参加上级安排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

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接种点要指导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 3、认真做好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及时将儿童预防审核报告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和学校进行查验、登记,按照要求上报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 4、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并及时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卫生院XX年9月9日 篇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s=“txt”>作者(来源):园南中学发布时间:XX年级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完整版)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xx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所在地医院防疫站(科)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协助中心医院防疫科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学校要与中心医院防疫科协商,共同确定接种时间,并召开专题班主任会议,将安排通知到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带孩子去进行接种,医院接种科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家长将补写了

接种记录的接种证或复印件交班主任登记,班主任将班级情况汇总后上交学校德育处。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开学常规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四)德育处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卫生档案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毕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五)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中小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六鲁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疫苗是一种预防疾病的主要手段,对于我们的孩子身体健康以及未来很是重要。尤其是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是疫苗接种的重点。一般情况下每一个适龄孩子都会有预防接种证,一是看孩子是否接种过某种疫苗,另外这也是证明孩子有权进行相关活动的证据。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基本上学校都是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法 1.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乡镇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2.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3.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4.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1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这个预防接种证,一个是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另外也是同是保证了别的孩子的健康不受侵害。是国家控制的一种方式。没有这个证,或者证上面表示接种未完全的话,孩子的各种权利就会受到影响。比如接受教育,和治疗等等。 罗平县鲁布革乡六鲁完小 2019年8月30日

2017年度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课件

2017年度查验预防接种证 培训课件 主讲: 满鹤鹏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 1、全乡各类托幼机构、学校每年新入托、入学(转学)的儿童。 二、按国家疾控厅计划免疫程序 乙肝疫苗:基础免疫3针,0、1、6月各一针。 卡介苗:出生时。 脊灰疫苗:基础免疫3针,满2、3、4月各1针;加强免疫1.5~2岁。

百白破疫苗:基础免疫3针,满3、4、5月各1针;加强免疫1.5~2岁。 麻疹疫苗:基础免疫1针,满8足月,加强免疫1.5~2岁。 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满6足月接种2针,2针间隔7-10天;加强免疫1.5~2岁,6岁各一针。 流脑疫苗:基础免疫满10足接种月2针,2针间隔3个月;加强免疫4岁。 三、各部门职责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 1、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将

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转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和依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规定,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明或补种相关疫苗。 2、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指定经疾控机构培训的专门人员或邀请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专业人员负责入托、入学(转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查验后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

证明由托幼机构和学校集中保管,并登记造册,进行档案化管理。儿童毕业或转学时发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4、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如实填写《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见附表1),并于开学1周内报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5、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将预防接种单位填写的补证、补种通知书及时下发给需补证、补种的儿童。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关疫苗的补种工作,如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补种疫苗,需按预防接种门

中学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中学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加强我校的传染病防控,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校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每年新进入我校的初中一年级学生。 三、查验时间:集中时间定为每年9月份开学,有中途入校的学生随时查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重点是麻疹疫苗、脊灰疫苗的接种情况。要求麻疹类疫苗接种满2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满4剂次。 五、查验要求: 1、学校将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纳入新生入学工作程序中; 2、每年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在9月份入校报到时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班主任统一收回后上交学校校医。 六、查验方法及补种程序: 1、由校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并建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在查验中发现未完成麻疹类疫苗和脊灰疫苗的儿童,要填写《中学入学儿童漏种疫苗摸底及补种统计表》,同时填报《城区驻地学校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情况上报表》,并将上述2个《表》最迟于10月中旬一起上报辖区接种单位(学校留存复印件)。 2、对于丢失《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学生,要求家长到原接种单位查找接种资料后进行补办;如果找不到原始接种记录的儿童,要求补种麻疹类疫苗和脊灰疫苗,完成补种后到城区疾控中心补办接种证。 3、校医与接种单位联系,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具体时间,要求

在每年的11月底完成漏种儿童疫苗补种工作。 4、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应及时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反馈单交给学校复验,同时接种单位将补种反馈表反馈学校,学校依据补种反馈信息及时将补种情况填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中,要求登记簿中儿童入校后补种的针次须用其他颜色的笔(红色)填入补种日期。 七、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补种工作后,学校应分别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以及接种单位补种情况反馈表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盒,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儿童从本校毕业后至少5年以上。 阳泉市实验中学 2015 年3 月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地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地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地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地《预防接种证》。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地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地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地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地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地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如未接种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地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地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地《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地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地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

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地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地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地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地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地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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