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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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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299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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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办法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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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部分精密仪器室管理

第一条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精密仪器室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精密仪器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规程内容

(一)仪器室要能避免产生电火花。

(二)精密仪器必须配备稳压器,接地良好。

(三)仪器室应有空调设施,每日上下午记录温湿度各一次。红外仪器室应安装除湿机。

(四)仪器室须有隔热避光窗帘。

(五)仪器室地面应能防止产尘。进入精密仪器室应换专用鞋。

(六)精密仪器室必须达到防震的效果。

(七)非仪器室工作人员不能随便进出仪器室。

(八)检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程序、检验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程。

(九)在仪器室内使用试药、试剂时小心操作,若有撒失立即处理,严防沾污仪器设备。

(十)实验完毕,及时清洁仪器设备,罩上防尘罩。

(十一)其他规定遵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第二部分微生物检验室管理

第五条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管理,以规范清洁消毒及无菌操作程序,确保检查的正确性,可靠性。

第六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室。

第七条适用范围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严格遵守本程序,保证微生物检验全过程做到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第八条规程内容

(一)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设置

1、内部布局:微生物检验室与普通工作室分开并有缓冲间。普通工作室中的洗涮,消毒、培养间等

相对位置合理,配有更衣室。

2、缓冲间:在缓冲间有消毒液洗手盆,消毒毛巾及衣架挂勾,消毒鞋等,在缓冲间及微生物检验室内均设置有适当紫外线灭菌灯和日光灯。

3、微生物检验室内应准备好消毒用的盛有5%甲酚(来苏儿)或0.2%新洁尔灭的消毒缸、酒精灯、镊子、接种棒、酒精棉球和火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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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消毒

1、微生物检验时实验前后的消毒处理。

2、每次操作前用紫外线灭菌灯杀菌至少30 分钟,用5%甲酚(来苏儿)、0.1%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工作台面及可能污染的死角。在每次操作完毕后,同样用5%来苏儿或0.1%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工作面及超净台四周,再打开紫外线灭

菌灯杀菌至少30 分钟。3、传递窗的清洁。

4、用湿抹布擦拭传递窗各表面至无污迹。

5、用0.1%新洁尔灭浸泡并拧干的洁净抹布擦拭各表面。

6、清洁顺序:从洁净级别高的一边到洁净级别低的一边。

7、清洁频次:使用前、后清洁。

8、传递窗的门不能同时打开。

第九条微生物检验室的洁净级别检查

(一)沉降菌按《洁净区(室)沉降菌测试规程》,微生物检验室超净台、每月测试一次,室内空气每季度测试一次。

(二)洁净工作台测试结果应符合100 级洁净级别要求,其他区域测试结果应符合10000级洁净级别要求。

第十条进入微生物检验室的操作要点

(一)准备

1、洁净工作台按100 级洁净区(室)要求,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至少10 分钟后,其他区域按10000 级洁净区(室)要求,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至少30 分钟后,才能开始工作。

2、根据检验程序,将用具物品放入传递窗内,打开紫外灯照射30 分钟,操作人员先用清洁剂刷洗双手,再用2%甲酚(来苏儿)、0.1%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洗双手,用消毒毛巾擦干,依次换上口罩、帽子、无菌衣裤及消毒鞋。凡进入微生物检验室后,不应该再外出取物品,因此,在每次检验中所须用物品必须计划好,并准备好备用物品。进入微生物检验室后,应先用2%的甲酚(来苏儿)、0.1%的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工作台

面、推车等,然后才能进行试品检验。

3、检验操作过程中在所有操作中均不应大幅度或快速动作,以免搅动空气。使用玻璃器皿应轻取轻放,避免破损,以防培养物扩散。

(二)在近火焰区操作。

(三)使用金属接种器具,用前、用后均需灼烧灭菌。

(四)当灭菌瓶塞或试管塞掉落在工作台上,一般不宜再用,应另换无菌塞。

(五)在用吸管吸取阳性对照菌后应立即投入消毒缸内灭菌,切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

第十一条其他检验操作

(一)接种用具带有蜡质、油质的培养物时,不应立即在火焰上灼烧,应先在内焰里将油质培养物烘干后再烧灼灭菌,以免外溅污染环境。

(二)在接种培养物时,不应使培养物飞溅,以免污染或产生气溶胶。

(三)在开启菌种管或其他供试品安瓿之前,应用碘酒或75%乙醇棉球消毒容器。刻痕用的砂轮、锯刀也应消毒,折断时要防止污染。

(四)在实验室中观察平板培养物时,一般不宜开盖观察,检验结束,可以开盖检查。

如取菌落或菌苔涂片、染色,或做玻片凝集试验时,在火焰区操作,平皿上下盖可适当开缝。

(五)在涂片、染色时,应使用夹子夹持玻片,切勿用手直接拿玻片,以防污染菌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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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将所用过的玻片置消毒液中消毒后,再洗刷清洁。

(七)已培养完的带阳性菌的培养基及其他接

触过阳性菌种的物品必须经灭活后,才进行一般的清洁操作。

第十二条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假若无菌衣受污染,应脱下翻转包裹,使污染部分包在内部,送往消毒,经清洁灭菌后再用。

(二)因偶然打破盛有培养物的器皿,致使病原性的菌毒种外溢,污染了工作室及操作者的衣服和体表时,当事人应冷静,切勿乱动以免扩大污染面。应唤他人用浸透消毒液的毛巾或纱布覆盖于碎片上,或将消毒液倒在污染区,待一定时间,先从外围至内逐步清理污染源,最后将衣物彻底灭菌。清理时应避免用手指收集玻璃碎片,以防损伤皮肤,发生病原性微生物感染或流行事故。

(三)对一般小面积的污染可自行处理,较大

范围时则请人协助。

第三部分理化室管理

第十三条目的

规定了理化检验室的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理化检验室的管理。

第十五条职责

理化检验人员负责该检验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规程内容

化验人员每日开始上班进入化验室时,要认真清点实验室所用仪器,若发现有裂痕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一)实验室内严禁饮食吸烟,一切化学药品禁止入口,不能以实验容器代替水杯使用。

(二)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对于有危险性的

实验应使用防护面罩和胶手套等防护工具。

浓酸`浓碱等具有强腐蚀性的化学药品,切勿溅到皮肤上和衣服上。使用三氯甲烷等有机溶剂时,一定要远离火焰和热源,使用完毕将试剂瓶塞严,放在阴凉处。

(三)保持室内安静,所有在实验室的人员严禁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物品。

(四)爱护实验室财产,如损坏玻璃和其他仪器时,应填写“玻璃仪器和设备损坏登记表”。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着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五)实验室应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将固体物投入水槽,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废酸、

废碱应小心到入废液缸,切勿倒入水槽,以免腐蚀下水道。

(六)每位检验人员应知道水、电、气等的阀门

的开关位置,以备必要时关闭。

(七)外来人员在化验室应遵守化验室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和使用实验仪器。

(八)每日工作完毕,离开化验室前,化验人员应做好地面`台面`仪器卫生。关好水、电、气、门、窗方可离开。

第四部分感观检验室管理

第十七条目的

为保证食品健康安全,规定了感官检验室的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感观检验室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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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职责

检验人员负责该检验室的管理。

第二十条规程内容

(一)检验人员每日开始上班进入检验室时,要做好清洁卫生。

(二)保持室内安静,所有在检验室的人员严禁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物品。

(三)爱护检验室财产,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

(四)每一样品检验人员应贴好标签,标签内容应完整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五)对取回的样品必须摆放整齐,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到规定的时间。

(六)检验室应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将固体物投入水槽,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小心到入废液缸。

(七)每位检验人员应知道水、电、气等阀门的开关位置,以备必要时关闭。

(八)外来人员在检验室应遵守检验室相关规

定。

(九)每日工作完毕,离开检验室前,检验人员应做好地面、台面、样品卫生。关好水、电、气、门、窗方可离开。

第五部分包装材料检验室管理

第二十一条目的

规定了包材检验室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包材检验室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职责

检验人员负责包材检验室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程序内容

(一)检验人员每日开始上班进入检验室时,要做好清洁卫生。

(二)保持室内安静,所有在检验室的人员严禁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员工守则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公文管理制度 1.为保证公司信息渠道的畅通,规范公文收、发处理程序,增进公文处理的品质及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文的基本种类一般包括:请示、报告、指示、制度(规定)、通知、通报、决定(决议)、会议纪要。 3.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文头、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发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打印、审核、份数、签发人等。 4.公司重要文件一律用红头文件下发,一般文件统一用公司文头。 5.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6.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7.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8.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工作的有序运行,保障日常办公的切实需要,防止办公用品管理的混乱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办公用品的配置应本着“必需、实用、节俭、美观”的原则,其购买、发放与管理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桌椅、空调、电脑、通讯设备等大型办公用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配置与管理;日常办公耗材等、小型办公用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购买和发放。 3.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配置由其管理部门根据存量与消耗情况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汇报总经理审批后,协同采购人员购买。 5.办公用品的领用应遵循节约、必须的原则。常用办公用品的领用,由使用人或部门到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6.所有购置的办公用品必须入账,领用时必须由领用人签字,实行账目和数量一致,并切实做到日清月结。 7.大型耐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台帐,对每件物品进行编号,每年检查一次。日常耗材各部门与个人应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xx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点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创新团队,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组织等单独或联合组建,分为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三类。 (一)学科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二)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完善、创新实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建设,聚焦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现代工程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三)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我省科研基地建设相对薄弱的地市,突出区域发展特色,通过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建设方式,

培育创建重点实验室,带动相关区域源头创新能力提升。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各自创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赢。 第四条省重点实验室按照多方投入、稳定支持、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省科技厅是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实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发布实验室建设重点领域指南; (二)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给予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省重点实验室的认定;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评价工作; (四)协调解决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决定省重点实验室调整、取消资格等事项; (五)按相关规定及程序,遴选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省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第六条省重点实验室所属省直部门与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科技局以及中央驻鲁单位可作为省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协调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督促落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资金、人员、场所等保障条件。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下达工作。 第七条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组织等建设依托单位是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

机电工程学院 现代制造技术中心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学院现代制造技术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社会服务及管理水平,使现代制造技术中心工作正常而有序的进行,不断满足学院教学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2.现代制造技术中心工作是学院教学和社会服务的组成部分,是我院教学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础,对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反映学院教学、社会服务及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 3.现代制造技术中心工作必须本着以教学为主的原则,保证实践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并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帮助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二、基本任务 1.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工作计划的规定,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现代制造技术中心要完善各实训室的管理制度,准备好实训仪器设备及材料,安排落实实训指导人员,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2.现代制造技术中心要根据需要为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创造条件,根据承担的社会服务任务,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实践技术水平,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满足学院社会服务的需要。 3.开展实训装置的研究学习和相关辅助部件的自制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改进、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结果的可靠性。 4.要加强现代制造技术中心人员人文素质的培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制造技术中心的活力。 三、建设与管理 (一)建设与维护 1.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各专业建设计划,编制现代制造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认真进行设备的选型和询价,并注意成组配套。参与设备采购招标活动。购置精、贵、稀仪器设备时,负责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 2.未进行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要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采购方案,在保证仪器设备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经费。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9 页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及实验室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灾害等事故的安全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使用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做实验时,实验的废弃物要在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得乱倒乱丢。 二、实验中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热、烘干、蒸馏所用仪器的电源、导线要经常检查;加热加压过程中需专人看管;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电炉不能放置在木质工作台上;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三、实验室内不准抽烟,不准煮食物(实验除外),未经实验中心批准不准随便带人参观,不准在实验楼通道内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便于疏散。 四、每个实验室由该实验室的实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实验室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锁好门窗。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懂所在实验室的火灾危险性,会拨打火警电话119;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灭火的基本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 五、实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有腐蚀性的试剂时,要带防护手套操作。 六、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实验期间实验指导教 第 2 页共 9 页

师不得擅自离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七、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人身重大损伤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的情况,立即向实验中心报告。 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实验室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近几年对实验室评审逐步增加了这方面要求,但由于各实验室的规模,检测内容,仪器环境安全防护的重点不同很难统一标准。(微生物实验室等特殊实验室安全有国家标准)所以各新建或扩建实验室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几个人防护的要求上各自一派,虽各有特色,也有疏忽一面。 一,实验室安全设施 今天就这个问题做一些提纲性的探讨,其目的是抛砖引玉,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在协会这个平台上,相互学习交流,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多要走上讲台,提出疑难问题,介绍经验,分享信息。在下面就我利用我本人浅薄的知识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简单的说说,一般实验室安全设施大致有1环境和设备布局设施,2消防设施,3通风排风设施4消毒洁净设施5废弃物处理 6防爆设施7防盗设施8防鼠设施,9喷淋装置 第 3 页共 9 页

市场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市场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公司信誉、利益为出发点,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 2、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诚服务、勤奋努力、团队精神、开拓创新。 二、工作范围 1、公司市场开拓。 2、客户信息管理。 3、市场调研,开发方案的制定,安排实施。 三、管理范围 1、完善市场管理制度。 2、业务员日常业务活动的指导、招聘、培训。 3、营销网络的维系,拓展。 4、业务员业务行为与业绩的考核。 ?市场部人员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部门,协同全体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按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案例分析; 4、指导监督市场部主管抓好小区管理; 5、巩固已开发小区的同时开发新小区使工作有延续性; 6、重点落实团购装修合作事宜; 7、重点落实大型房产公司楼盘的样板房合作事宜; 8、准确掌握市场动向、分析市场发展及时定位市场的航向; 9、分析竞争公司优势并及时总结出应对方案,及时反馈给公司; 10、逐步建立房产、建材、装修等市场部门共同合作的网络; 11、协调设计师、施工队、企划公司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展名门世家品牌 12、监督促进协调各小区施工队及工程部的关系,坚守第二营销阵地; 13、管理部门同时协助市场部主管、开发项目负责人同业主洽谈,扩大市场的整体业绩; 14、以名门世家品牌为核心发展开拓加盟店及直营店发挥品牌效益;

二、市场部主管岗位职责: 1、遵守法律制度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各小区合作方式的起草协议书的落实; 三、市场部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调部门经理、市场部主管、开发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服务; 3、日常工作管理; 四、营销人员管理办法: 1、家装顾问每日下午应将当日业务情况以日报表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高级家装顾问(开发项目负责人) 每周日应整理本星期区域业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分析原因,以书面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根据情况调整业务战略。 3、家装顾问不得回答客户的专业性问题。 4、家装顾问不得随意答应客户任何的实质性要求。 5、家装顾问对公司及保障性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 6、员工应遵纪守法。 7、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 8、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 9、公司的宣传资料除正常运用外,不可另作它用。 10、应保持个人仪表,衣着。 11、在外进行业务期间,不得私自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其它工作。 12、确保业务机密。 13、不得积压任务。 14、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有损公司的危险及损害 15、对每一问题多思考、努力贡献智能。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不包括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自主创新研究和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律,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为其正常运转提供保障,推动建立有利于重点实验室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 (二)分类管理,追踪问效。按照专项经费用途分类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动态调整,择优委托。对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被撤销的重点实验室不纳入专项经费支持范围。国家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基金等应当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应当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由重点实验室直接使用、与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相关的开放运行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仪器设备费。 (一)开放运行费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费和对外开放共享费。 1.日常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气燃料费、物业管理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改造费、公共试剂和耗材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 2.对外开放共享费是指重点实验室支持开放课题、组织学术交流合作、研究设施对外共享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外开放共享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高级访问学者经费等。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使用开放课题经费。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是指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选题研究等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与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三)科研仪器设备费是指正常运行且通过评估或验收的重点实验室,按照科研工作需求进行五年一次的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等发生的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 2、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性能、规范操作、使用监控系统。 3、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驾驶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以及制止,做好记录并确保原始记录完好,对不听警告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每日根据当天季节气候情况,及时向所有车辆发送两次警示短信到车载终端,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警惕性。 5、监控人员应时刻掌握车载GPS/BD设备和车辆运行状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每天须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充沛精力。对有违法、违规行驶车辆及时提示,并做好记录和轨迹回放的信息保存,同时记录地图范围的信息盲区。 7、监控人员应将车辆运行监控情况每天列表统计存档,并把当天发现的问题告知所属车辆的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 8、对车辆连续驾车达4小时的,自动拍照驾驶员进行比对,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驾驶员换班,防止疲劳驾驶并做好提醒记录。 9、对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凌晨5时进行实施监控,如发现有车辆行驶的,

及时对驾驶员进行拍照,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其立即停止行驶,对不听从劝阻的驾驶员及时上报车辆责任人或执法部门,并做好记录;对夜间出城运行的出租汽车进行监探,并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 10、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凌晨0时至凌晨6时进行实时监控,如发现有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及时对驾驶员进行拍照,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其立即停止行驶,对不听从劝阻的驾驶员及时上报车辆责任人或执法部门,并做好记录。 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平台监控室,更不能让无关人员操作、查询。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平台数据不得向外提供,做好保密工作。 12、执行上级领导临时下达的工作指令。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 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 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它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它有关单位: 现将《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12月22日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 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重点实验室持续健康发展,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国土资源系统和地质勘查单位、科研院所、相关高等院校和其它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单位(即依托单位)所建设的科研实体,是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创新平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要根据国家和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直属单位、依托单位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的

原则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建设和管理,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计划单列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有关科技项目、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是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归口管理,相关业务司局对口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依托有关单位现有机构设立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承办和支撑有关工作事项。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 (二)组织重点实验室的遴选、验收、评估与考核,审定重点实验室建立、调整和撤消。 (三)组织推荐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协调建设期有关工作,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 (四)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人才、成果等的调查与统计工作,建立重点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其所属单位,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科研单位、地质勘查单位和有关企业重点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就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就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与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与机械设备等。 4、2、4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与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与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与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 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与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真进行。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在申报计划时要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事业拓展部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事业拓展部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事业拓展部岗位设置结构图 二、事业拓展部部门职责 (一)事业拓展部 1、市场 (1)医疗市场信息收集及分析:了解医疗市场的动态及市场需求。负责行业内的市场信息,竞争信息等的收集、统计与分析。负责医院内、外各部门计划开展新项目的市场调研,提供可行性研究分析方案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拟定院科级市场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市场发展,抓住市场机遇制定各种切合实际的市场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营销

(1)品牌形象推广,组织策划各类义诊及宣传活动。 (2)根据医疗市场目标客户的需求,设计和推广医疗服务或技术产品。包括特需医疗服务会员制及健康体检的服务项目。 (3)媒体推广。结合本院的各项活动,通过媒体将各项目的内容和意义推广到社会或各细分市场。不断提升本院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开展出院病人随访工作。 3、公共关系 (1)负责策划、组织大型学术会议等活动。 (2)公共关系。与政府机构、兄弟医院、协作单位、知名人士等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关系,为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建设良好的环境和土壤。 (3)商务洽谈及监管。与院外机构进行项目洽谈及合作,并监督整个项目流程。 4、干部保健 (1)制定、落实医院干部保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并实施医院年度干部保健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基地建设工作。 (4)安排市级在职领导,离、退休老领导和上级指定的保健对象在我院的检查、诊断、治疗,并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5)组织安排干部保健工作人员(包括保健医生)的培训。 (6)组织安排医护人员外出执行随行保健任务。 (7)组织实施干保对象“治未病”中医保健服务。 (8)其他指令性保健任务。 5、其他 (1)医院文化建设。协助医院有关科室,开展医院文化建设。 (2)建立满意度调查、评价系统(包括临床对机关,门诊病患,住院病患)。

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附件2 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5〕27号),规范和加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天津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参照《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2012〕7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重点实验室是天津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后备力量,与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建设的重点实验室互为补充,各有侧重。 第三条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引领和带动天津市相关行业技术进步。 第四条企业重点实验室按照统一规划、有限目标、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认定。企业重点实验室是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我市各类科技计划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 - 1 -

则,优先安排企业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六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全市企业重点实验室规划布局和宏观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批准企业重点实验室的认定、调整和撤销。 (二)组织企业重点实验室评估。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优先支持企业重点实验室,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解决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二)聘任企业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 (三)对企业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委做好企业重点实验室评估。 (四)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企业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意见报市科委审批。 第八条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运行与管理、考核与评估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廉政勤政。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九条企业重点实验室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3年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稳定的研究方向,应用基础研究能力较强,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 - 2 -

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管理规定 总则 一、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实验室用途,将安排用于教学、科研的实验室场地改为生产或商业用途。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准擅自改变实验室的功能,如要改变实验用房的功能,应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实施。 二、未经学校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实验室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私自出租出借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责任,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 三、本单位教学和科研使用实验室,其使用面积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标准和使用办法》计算,并按照该文件的规定进行实验室内部分配。 四、为完成科研课题向本中心借用实验室或场地,应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项目完成后应按时归还,不得拖延或拒不归还。 五、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内部或外部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间隔。 六、不得擅自拆、加装室内电源。不得超负荷用电。 七、大型或超重设备、有激烈振动或冲击产生的设备上楼必须核实、批准。 八、不得将家具、杂物或设备放置在走廊、通道、楼梯等场所或将公共场所改为实验室。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实验器件200元以下的小型实验仪器、及实验所需的其它物品。 二、对丢失或因质量问题、学生操作不当及其它原因损坏的物品均须登记造册,作为下学期补充的依据。 三、凡丢失物品,均按物品的原值全额赔偿。 四、由于操作使用不当损坏的物品,按以下规定赔偿: 1.价值在5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全额赔偿; 2.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按物品原值的50%赔偿; 3.价值在15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按广东工业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即按原值的60%-100%赔偿); 五、学生所赔金额均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收取,并由实验教师填表,学生签名,学期末统一交院教学管理处,用于低值易耗品的随机补充。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卫生守则 一、每一实验场所必须制订值日生轮流表,值日学生必须要对当天卫生负责。 二、值日生要求认真负责,每天要拖地一次,擦净工位及公用设备。 三、实验室每周五大扫除一次。四、实验室所卫生要求做到: 1、门、窗、墙壁、天花板、电扇、灯具无污迹,灰尘和蜘蛛网等。 2、所有实验设备上无铁屑、灰尘废料、污迹等。 3、实验材料、废料、工件、设备摆放规范整齐。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蚌埠学院关于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1.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评估办法和标准”、“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南”和“验收标准”以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等文件中有关实验室建设的相关内容为指导,建立起责权明晰、分工协作、管理高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高素质实验教学管理队伍。通过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教学体系,整合优质资源,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效益。 2. 管理体制与机制 基础实验中心下设七个实验分室,专业实验室下设8个实验分室;实验室建设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建立实验教学与实验管理融通协调机制;实现教学资源与科研资源合理配置;实验室人员定岗定编、择优上岗、定期考核、奖惩严明,形成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的运行机制。 3. 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 3.1 岗位设置: 原则上,系实验室设主任2名,物资管理员1名,各分室设实验管理员1名。 3.2 岗位职责: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⑴根据教学和科研计划制订实验室年度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编写“示范中心”申报相关材料、并在院、系部署下具体组织实施“示范中心”建设工作;起草“示范中心”建设的具体方案措施; ⑵根据系工作统一安排,负责完成“专业评审”中实验室建设相关材料的搜集,并按要求整理; ⑶接受教务处的工作指导,保持与设备科的沟通与协调,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设申报书、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包括药品采购计划、玻璃仪器采购计划、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的采购计划等)。其中仪器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在上一年的十月份前制定完成,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一年二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下学期采购计划的制定。 ⑷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全体实验人员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协助系领导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 ⑸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实验室有关人员的指导、培训、管理及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和总结实验室工作,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⑹组织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组织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⑺经常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器材的检查与人员培训,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学科开发实验室(以下统称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加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我校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任务与目标 1.省重点实验室是我校高水平研究团队、高标准研究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设成为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学术交流的基地。 2.省重点实验室要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或邀请国内外中青年知名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或学术交流,努力提高实验室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机制,使实验室的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证省重点实验室的高效率运行和高水平管理。 4.省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放置、分实验室及研究用房安排应按照“相对集中、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布局,以利于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突出实力、展示形象。

5.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后要顺利通过上级的检查和验收。学校继续加大建设力度,积极申报并力争早日成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二、管理体制 1.省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学校且相对独立运作的管理运行体制。学校按照二级单位进行管理,所在院(系)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2.学校和相应院(系)分别成立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工作。发规处负责全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工作;科技处负责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和业务指导工作。 3.省重点实验室设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等。为便于协调和加强院(系)、学科和实验室的关系,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应由一名学院院长(系主任)或副院长(系副主任)担任。 4.省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担任,并由校长聘任,报省主管部门备案。副主任由实验室主任提名,经主管副校长和校长审定后由实验室主任聘任。实验室正、副主任的任期一般为三年。

实验室管理条例

实验室管理条例 一、总则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础条件之一,它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实验室的地位和作用,重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2.实验室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培养高素质的“双高”、“两强”的涉外型通用人才和为教学工作服务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实验室的建设应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努力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规划,确定实验室的发展方向、规模、任务;要不断开展实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要坚持勤俭办学,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和设备利用率。 4.加强实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级、中级、初级人员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5.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本任务 1.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准备实验条件,配合所在院(系)或教研室制订教学实验计划,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 2.对学生认真辅导和严格要求,努力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随着实验条件的改善,要逐步更新实验内容,开设新的课题,适当增加选修实验和综合实验,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验室要及时吸收科学技术、科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实验室科学研究水平。 4.实验室应根据需要为开展科学研究的各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要积极为我校有关的研究工作提供技术和设备服务,努力保证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 5.实验室应注意实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挥自己的技术和设备潜力,研制实验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6.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社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大型精密仪器室应安装烟火自动报警装置。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 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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