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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缴纳情况说明

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缴纳情况说明
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缴纳情况说明

砀GT2010—24号宗地

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缴纳情况说明

一、出让金缴纳情况

缴纳日期缴纳金额缴款书编码

皖财通字(2005)2011年1月5日28362400万元N0: 7023613267 2012年5月3日200万元N0: 7023613849 2012年5月8日400万元N0: 7023613400 2012年5月11日1000万元N0:7023612336 2012年5月17日650万元N0:7023613857 2012年5月22日369.17万元N0:7023613830

合计:4062.3万元

二、佣金缴纳情况

缴纳日期缴纳金额缴纳编号

2011年12月12日50.775万元皖财专字(2005)NO:43549557

2012年5月8日94.3067万元皖财通字(2005)NO:7023613347

合计:145.0817万元

三、契税缴纳

缴纳日期缴纳金额缴纳编号

2011年12月22日386.8992万元(2004)(皖)农税字NO:

0193119

2013年1月30日

契税委托书范本

契税委托书范本 今委托XX(身份证明编号:XX) 全权代理我(单位)办理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的房屋缴纳契税事项,具体为: 1、XX代为申请缴纳契税; 2、XX代为签署缴纳契税所需的各项文件; 3、XX代为缴纳契税; 4、XX代为领取契税完税凭证(减免通知书、不征税证明); 5、XX代为办理与缴纳契税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代理权限为提出缴纳契税申请,办理相关缴纳契税的手续,接受询问,代为签署签收文件,代为领取契税完税证(减免通知书、不征税证明)。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XX 受托人: 委托日期:XX 受托日期: 注:委托人、受托人是自然人的签字、按手印; 委托人、受托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盖公章。 契税委托书范本2(适用电话申报)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结算帐户,用于委托乙方代划应缴 税款,确保在每个申报纳税期内存款余额不低于应纳税额。 二、《税收通用缴款书》中缴款单位及经办人盖章栏,通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预留印鉴的形式予以办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指定的结算帐户中划转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且被认可的申报信息。 四、乙方在法定申报征收期内,可不需经甲方同意,直接将当日根据国税机关传输的甲方申报纳税信息,即时从其帐户上扣划税款并解缴国库。 五、乙方从甲方帐户上划解税款入库的同时,必须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加盖收讫章后,并将第一联(收据)放到银行回单箱中或由甲方到银行领取。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XX月XX日

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 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2015年9月)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

表单目录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契税纳税申报表 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 (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包括两个附表。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该项可由系统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7.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该项可由系统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8.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10.联系人、联系方式(必填):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11.土地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12.宗地的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不同地号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无地号的,不同的宗地也应当分行填写。 13.土地等级(必填):根据本地区关于土地等级的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占用土地所属的土地的等级。不同土地等级的土地,应当按照各个土地等级汇总填写。 14.税额标准:根据土地等级确定,可由税务机关系统自动带出。 15.土地总面积(必填):此面积为全部面积,包括减免税面积。本项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占用土地面积”的汇总值。。 16.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起始月份。起始月份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但是,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土地取得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取得时间”的次月;《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

契税征收工作总结

契税征收工作总结 2005年2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中心为我们开辟设立了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收窗口。一年来,在财政局党组和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以狠抓收入为己任,按照“依法征管,文明办税”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服务,将窗口建设成为一个集中纳税的窗口、服务的窗口、依法行政的窗口、政策宣传的窗口。通过努力,全年累计直接或间接征收“两税”503万元,使我市“两税”征收工作体制日趋完善。

一、2005年来工作总结 (一)集中纳税的窗口。抓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是我们进驻中心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积极争取中心管委会的支持,依靠中心的协调职能,密切我们与土地窗口的配合,贯彻执行“先税后证”制度。工作中,我们调整思路,变坐门等税改为主动出击,在土地部门将有关纳税资料提供以后,我们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定税款,并及时通知纳税人到中心办理纳税事宜。将工作从新办理用地征税拓展到对以前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税款流失的查漏补缺,全年共查处补缴税款161万元。我们还主动与土地部门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对房屋交易办理土地使用证纳税人的房屋契税完税情况进行核查把关,发现以前少缴或漏缴的税款必须予以补缴。目前共办理补税业务9笔(含免税3笔),税款7916元。补缴的税款虽少,但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使以前的偷税漏税得到进一步查处,而且房产部门在

获悉此情况后,主动加强了对房屋契税的协查协征力度,直接增加了房屋契税的收入,彻底杜绝了房屋契税征收工作中的漏洞,取得了明显成效。经中心管委会批准,自8月下旬开始,我们参与项目联审联办工作,直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掌握了大量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为后期的征收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服务的窗口。进驻中心后,我们及时转变工作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窗口工作服务的对象多种多样,情况错综复杂,他们对政策不了解或知之甚少,有时对纳税免不了会埋怨几句,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做耐心细致地讲解工作,消除他们心中的疙瘩。为此,我们总是以饱满的热情,热心接待每一位纳税人。采取“换位思考”提醒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待人“以心换心”,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的服务,使广大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群众切实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 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 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就这些税简单的举个例子,比如某楼盘占用耕地需要按面积缴纳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商出售楼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然后个人购买商品房100万,购买者交契税,当你拥有房产后,就要缴纳房产税。 ----本文档由会计资料编辑整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年度申报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软件(企业端) 培训辅导资料 第四部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得税年度申报 填报说明 目录 一、填报表格 (2) 二、纳税人基础信息表(jcxxb) (3)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zb) (6) 四、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适用于事业单位) (fb1-3) (12) 五、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适用于事业 单位)(fb2-3) (15) 六、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fb3) (18) 七、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fb4) (20) 八、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fb5) (27) 九、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fb6) (30) 十、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fb7) (31) 十一、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fb8) (36) 十二、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fb10) (39) 十三、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fb11) (48) 十四、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fb12) (41) 十五、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fb13) (44) 十六、附表十四(1)坏帐损失明细表(适用于一般企业)(fb14-1) (47) 十七、申报表审核结果(shjg) (50)

一、填报表格:对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查帐征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申报时应填报 1、纳税人基础基础信息表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zb) 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fb1-3);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fb2-3) 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fb3); 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fb4); 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fb5); 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fb6); 附表七免税所得明细表(fb7); 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fb8); 附表十境外所得计算明细表(fb10); 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fb11); 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三项费用明细表(fb12); 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fb13); 附表十四(1)坏帐损失明细表(fb14-1)。 3、会计报表---利润表(lrb)、资产负债表(zcfzb) 4、纳税申报审核结果:自动生成 二、纳税人基础信息表(jcxxb)

办理《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书》

办理《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书》 项目类型:行政服务 办理机关:市国土资源局或分局 承办部门: 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或分局 市局签订出让合同的,由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办理; 分局签订出让合同的,由分局办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 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07]第200号修改)第15条。 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1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书》 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出让合同主体一致; 2、申请人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已全额支付地价款及其他费用。 申请材料: 1、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于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属于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2)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出让合同及附件、附图(含已签订的补充协议)(复印件); 4、已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项目,提交该项目全部的地价款正式发票(复印件)、转让登记表(复印件)、带有出让合同号的转让契税发票通知联原件(需银行加盖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式样相符的收(转)讫章);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出让契税的,提交契税发票(复印件); 5、受让方缴纳的地价款、资金占用费、滞纳金或违约金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及带有出让合同号的出让契税发票通知联原件(需银行加盖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式样相符的收(转)讫章);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出让契税的,提交契税发票(复印件); 6、2005年1月1日前市局签订的出让合同并位于远郊区县的项目,且由远郊区县开具缴费通知单的,提交该项目所在分局或财政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已全额缴清地价款、契税、资金占用费、滞纳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该证明为2008年4月24日以前出具的,还需

申报缴纳土地契税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缴纳土地契税需提交的材料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②土地评估报告; ③土地成交确认书; ④营业执照副本; ⑤税务登记副本。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②土地评估报告; ③土地成交确认书; ④营业执照副本; ⑤税务登记副本。 三、企业之间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 1、转让方提供材料: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复印件; ②企业双方转让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③新的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⑥完税证明(高新区主管分局已审核); 2、受让方提供材料

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⑧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⑨完税证明(契税、印花税)。 四、申报契税减免业务需提交的材料(母子公司) 1、减免申请报告原件---子公司(依据财税〔2012〕4号); 2、章程、验资报告---子公司;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总公司; 4、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总公司; 5、土地成交确认书复印件-----总公司; 6、已缴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总公司;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双方; 8、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双方; 9、机构代码证-----双方; 10、转让协议---双方; 1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 12、其他有助于计税价格认定和纳税人性质认定的材料等(股东会决议)。 五、申报契税减免-----企业更名 1、减免申请报告原件(或股东会决议、文件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3、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

4、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7、已缴纳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8、工商局变更名称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补办合同; ②土地评估报告; ③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④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国土补交费用复印件。

契税委托书范本

契税委托书范本 代缴契税委托书1 今委托XX(身份证明编号:XX) 全权代理我(单位)办理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的房屋缴纳契税事项,具体为: 1、XX代为申请缴纳契税; 2、XX代为签署缴纳契税所需的各项文件; 3、XX代为缴纳契税; 4、XX代为领取契税完税凭证(减免通知书、不征税证明); 5、XX代为办理与缴纳契税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代理权限为提出缴纳契税申请,办理相关缴纳契税的手续,接受询问,代为签署签收文件,代为领取契税完税证(减免通知书、不征税证明)。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XX 受托人: 委托日期:XX 受托日期: 注:委托人、受托人是自然人的签字、按手印; 委托人、受托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盖公章。 代缴契税委托书2 (适用电话申报)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结算帐户,用于委托乙方代划应缴

税款,确保在每个申报纳税期内存款余额不低于应纳税额。 二、《税收通用缴款书》中缴款单位及经办人盖章栏,通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预留印鉴的形式予以办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指定的结算帐户中划转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且被认可的申报信息。 四、乙方在法定申报征收期内,可不需经甲方同意,直接将当日根据国税机关传输的甲方申报纳税信息,即时从其帐户上扣划税款并解缴国库。 五、乙方从甲方帐户上划解税款入库的同时,必须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加盖收讫章后,并将第一联(收据)放到银行回单箱中或由甲方到银行领取。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XX月XX日

土地出让缴纳契税须知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四、土地出让缴纳契税须知 征收机构:江门市财政局农业税收征收分局。 受理范围:蓬江区域、江海区域。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3、《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 5、《江门市区契税征管实施细则》(江府办[2006]97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 提交资料: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4888079.html,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 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土地是近几年来比较热门的一种资源,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 的行为,所以针对土地出让,也是要上缴税费的。那么土地出让税费是怎么回事?应该如何缴纳呢?下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土地出让税费 土地出让应该缴纳以下几种税费: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印花税和契税(双方)、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二、土地出让税费应如何缴纳 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税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三、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land transaction fees) 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

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问题是国家和公民都关注的问题,土地出让也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土地利用的方式。税收是一个国家收入的来源,土地出让也需要缴纳税费,本文已经介绍了土地出让税费缴纳相关方面的问题。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的介绍,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赢了网。 ?因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约合同是否有效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4888079.html,/fc/730831.html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4888079.html,/fc/730830.html ?租赁农村土地能建房吗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4888079.html,/fc/730829.html ?房产抵押未登记有什么后果是否丧失优先受偿权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4888079.html,/fc/730828.html ?办不下房产证房屋合同有效吗作为买家如何维权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4888079.html,/fc/730827.html ?土地确权的意义是什么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4888079.html,/fc/730826.html

契税纳税申报表

A06115 契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20XX年X月X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4401XXXXXXXXXXXXXX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注:设立下拉列框说明 权属转移对象、方式、用途逻辑关系对照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设计制定。纳税申报必须填写本表。 2. 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对于个人间的二手房权属转移,纳税人可通过填报二手房交易综合申报表进行契税纳税申报,不需再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 3. 填报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4. 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3)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4)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填写此栏。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5)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6)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7)联系人: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常用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8)合同签订时间:指承受方与转让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承受方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9)土地、房屋坐落地址:土地使用权转移,应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及地号;房屋权属转移,应同时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含地号)和房屋坐落地址。 (10)权属转移对象:分土地、房屋两类一级指标;房屋下的二级指标设增量房和存量房;增量房和存量房下的三级指标均设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其他住房和非住房。

缴纳契税及办理房产证流程

首套房缴纳契税流程 1、尽量是业主(买受人)本人去地税局缴纳契税,或者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亲属。 2、到户口所在地县以上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有效期七天) 3、到新郑市房管局开具首套房证明(有效期一天) 4、到新郑市地税局填写《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 5、到新郑市地税局缴纳契税(只能刷卡) 开具无房证明需要资料: 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未婚(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注:孩子未满18岁和家庭是一个单位,也需开具无房证明。 6、缴纳契税所需资料: A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只需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合同前5页及盖章、签字、按手印的页复印即可)。 B购房发票 C结婚证 D户口本(夫妻双方在一个户口本上只拿一个户口本即可,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各拿所在户口的户口本) 没有结婚的需要《单身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局) E无房证明 F首套房证明 两套房及以上缴纳契税流程 1、尽量是业主(买受人)本人去地税局缴纳契税,或者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亲属。 2、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只需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合同前5页及盖章、签字、按手印的页复印即可)。 3、购房发票 4、缴税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办理房产证提供要件 1、购房合同1份 2、购房发票(办证联) 3、房款交清证明 4、契税票(办证联) 5、维修基金票(办证联) 6、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原件) 7、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原件) 8、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 ###市地税局地址:###市新华路路南115号(###西边、###边、电业局南边)。电话:####,契税窗口:####。 ###市房管所地址:新建南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日月同辉转盘东北角)。电话:#####。

情况说明及证明

证明 业主购买我公司开发的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枫情阳光城1xxx号楼-105单元商品房,该房屋前置测量面积190.82平米,后置测量面积194.8平米,面积差为4.02平米。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互不就上述房屋面积差额多退少补,如有任何纠纷我公司与业主协商解决,与任何第三方无关。 特此证明 天津xxxx有限公司购房人: 年月日年月日

情况说明 业主xx于2012年10月22日购买我司开发的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澜海庄园x-x-301单元商品房,全款总价:610000元整,按照天津市津南区房管局规定购房人可将购房所需缴纳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缴至开发商后再由开发商缴至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因上述原因该业主契税票等相关税费缴纳日期为2013年01月18日。 另因我司由于国家调控政策影响导致资金较为紧张,从而导致地税局给予我司为购房业主开具的购房发票日期较为延迟。经我司最后确认该业主开具购房发票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 以上反映情况均属实,如出现任何纠纷我司与业主自行协商解决,与任何第三方无关。如给相关办事机关及部门带来不便,我司深表歉意。 天津xxxx有限公司购房人: 年月日年月日

证明 业主xxx购买我司开发的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天嘉湖xxxxx-1-xx05单元商品房,因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无法入住及正常使用,现我司与业主本着友好协商的前提,特为吕魁刚所购买上述房源换至澜海庄园x1-xx05单元。现特此证明。如有任何纠纷由我司与业主协商解决与任何第三方无关。 特此证明 天津xxx有限公司业主确认: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出让环节的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环节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补充: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小计7700元: 1、营业税=(45-31)*5%=7000元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00*(7%+3%)=700元。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小计13725元: 1、印花税=45*0.05%=225元 2、契税=45*3%=13500元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35572.5元: 1、增值额=45万元-(31万元+7700元+13725元)=118575元 2、规定扣除项目:331425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36%(118575/331425*100%),因此适用第一档税率30%: 土地增值税税额=118575*30%=35572.5元 四、出让方共需缴纳税费款为56997.5元,受让方为13725元。 五、除契税向财政局的农税中心(局)缴纳以外,其他统一向地税局缴纳。

契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金税三期工程《契税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V1.0

目录 第1章概述 (1) 1.1主要容 (1) 1.2预期读者 (1) 第2章系统简介 (2) 2.1系统术语与约定 (2) 2.2基本操作说明 (2) 第3章契税申报概述 (5) 3.1业务概述 (5) 3.2功能描述 (5) 3.3操作人员 (5) 3.4前置条件 (5) 第4章操作流程 (6) 4.1操作流程图 (6) 4.2操作说明 (6) 4.2.1初始化界面 (6) 4.2.2申报表填写界面 (7) 4.2.3申报表确认界面 (8) 4.2.4申报回执界面 (9) 4.3异常与处理 (9)

第1章概述 1.1 主要容 本文档为申报征收-契税申报,容包含契税申报功能。 1.2 预期读者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1.3 注意事项 1、在中华人民国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 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该税种申报需要做相关的税费种认定,有土地 税源或是房源登记信息并且有相应的交易信息才可进行申报。 2、纳税人需下拉选择、“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征收品目”,下拉 选项来源于核心征管系统,转让方信息中“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 号”由系统自动带出。

第2章系统简介 2.1 系统术语与约定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和密码登录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和密码直接访问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2.2 基本操作说明 申报征收功能可由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图2- 1 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部分,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打开或关闭。 ?如图是辅助区域打开页面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企业因经营发展之需要,常通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达到融资的目的。在土地转让过程中,涉及比较核心的问题则是税收问题。本所将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所处理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相应整理,现将税费问题提示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所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涉税分析 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l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L.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 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6.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

契税申报表

契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平方米、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设计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三、纳税申报必须填写本表。涉及契税减免税的,应分别填写纳税申报表及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一)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二)承受方、转让方证照类型:按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三)证照号码: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税务登记号;没有税务登记号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 (四)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填写此栏。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五)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六)合同签订时间:指承受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其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七)土地、房屋地址:土地使用权转移,应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及地号;房屋权属转移,应同时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含地号)和房屋坐落地址。 (七)税率:3-5%,根据各省市确定的适用税率填写,广东省为3%。 (八) 实际适用税率: 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实际适用税率1%;其他按适用税率执行。 (九)应纳税额=计征税额-减免税额 (十)拆迁安置(包括房屋交换)的计税价格,以实际支付的金额填写。 (十一)权属转移类别:房屋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作价入股、其他;土地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土地使用权赠与、土地使用权交换、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其他。 (十二)成交价格: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填写。 (十三)住房:国家规划部门规划的房产用途或房产证上标注的房产用途填写,商住房等混合用途房产不列为住房。 (十四)普通住房:指符合各地按照《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26号)规定制定的本地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 (十五)评估价格,是指依据一定的评估方法对房地产所做的客观合理估价。按照“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评估的价格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填写。 (十六)计税价格,是指由征收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有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的规定确定的成交价格、差价或者核定价格。 (十七)减免税类别:区分国家机关用房、事业单位用房、社会团体用房、军事单位用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房、拆迁房、家庭唯一普通住房(90到144平方米)、家庭唯一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企业改制重组、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服务业企业缴纳契税减免、其他。 (十八)计征税额=计税价格×法定税率,实际应纳税额=计征税额-减免税额。 (二十)减免税额:填写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填列的减免税额。

市政配套费也要交契税

市政配套费也要交契税 A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正在接受税务检查。该公司会计小马咨询,当初通过招拍挂拿地时缴纳出让金20000万元,缴纳契税800万元,为什么税务检查人员认为公司少缴了契税呢? 经了解,A公司取得土地后,在办理规划证手续时,交纳了大配套费3000万元,而没有及时申报补缴契税。 大配套费又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和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和危房补偿费等。这里的大市政配套费即大配套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这里的市场建设配套费即大配套费。 建设单位是大配套费的缴纳主体,征收标准以各地方具体政策为准且一般不得因减免大配套费而少缴契税。若土地出让金与大配套费分次缴纳,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对大配套费的性质不明晰,难免不知道要补缴契税或忘补缴契税。 属于红线外的配套就属于大配套,属于红线内的配套属于小配套。 哪些配套费需要计入土地成本缴纳契税: 先看相关规定: 1,基本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财法字[1997]52号》 2、土地出让契税计税价格《财税[2004]134号》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在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国税函2009 603号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从上面文件可以看出以协议,竞价,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市政配套费应该是已经包含在成交总价中,不存在后期因交纳配套费而补交契税的情况。一般的大市政配套费都是政府摊派工程,事实上都是计入二级科目配套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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