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地大(秭归)绿化合同(修改)

地大(秭归)绿化合同(修改)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

秭归产学研基地专家公寓楼及工程实

验楼绿化工程

(合同编号:SLDD-2012-01 号)

发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建处

承包单位:秭归县上林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合同书

SLDD-2012-01 号发包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秭归县上林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全称:秭归产学研基地地质灾害研究中心实验楼及专家公寓楼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秭归县茅坪镇兰惠路

开工日期: 2012 年 3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12 年 4 月 20 日(工期31 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199000 元(大写:币壹拾

玖万玖仟元)工程竣工后按施工图及变更签证据实结算,不管实际情况如何,本合同价为最高限价,结算时若结算总价低于本合同价按实结算,若高于则按本合同价结算。

三、工程内容与要求

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植物栽植、养护及场地整理等;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绿化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定时向甲方通报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乙方要按照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做到上道工序不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与数量。

6、乙方要随时接受甲方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7、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四份。

8、工程竣工验收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结算报告各两份(附电子档)。

9、乙方采取措施确保施工期内施工场地内的财产、人身安全,如有意外由乙方赔偿。

10、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护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如有破坏由乙方负责到底。

11、乙方应免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及深化设计工作。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报送的施工图进行签字确认,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乙方解决影响施工进程的各项事宜。

2、甲方要认真核实乙方送达的隐蔽记录文件、中间验收文件、经济签证文件、会议纪要文件及设计变更等文件,并在7日内答复。

3、由于甲方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整改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0日内,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5、乙方送达甲方的工程结算报告,甲方应在收到结算报告60日内完成审核、审计工作。

六、工期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如因甲方重大设计变更而使工程量增加,或因天气变化影响施工的,甲方应考虑顺延工期。

七、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或达到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时间的,乙方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准备隐蔽文件或中间验收文件送达甲方。

2、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3、乙方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八、其他约定

1、会议纪要、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文件,均以甲乙双方派驻代表(监理)签字有效,或甲乙双方盖章有效;设计变更必须先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方能实施。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整改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认真做好隐蔽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和会议纪要,并及时形成文件送达甲方签字确认,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计,审减金额在8%以内,且付费金额小于500元的以500元计取,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的8%时,且付费金额小于500元的以500元计取,全部审计费用由乙方支付。

5、本绿化工程的树木品种、数量和规格以现场验收签证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6、乙方承诺最终确定工程结算价让利2%给甲方,结算时由甲方直接扣除。

九、工程款的支付

1、乙方人员、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在七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15%作为工程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审核、审计工作后,甲方再次支付给乙方至工程最终审定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完工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如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乙方。

十、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1、苗木材料价格以甲方材料、苗木价格签证为准计算。

2、本工程人工费主要采用2009年《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2008年《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计价表》计算,。

3、以上费用按照相应取费标准取费(包含养护期内的水电费用),总价下浮3%。

十一、工程维护

本工程竣工后由乙方一年免费维护保养,维护标准为2级养护标准。如发生苗木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计划品种、规格免费补种更换。

十二、违约

1、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由责任方承担本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已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算款(含质保金)全部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四、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

发包方:承包方:秭归县上林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电话:电话或传真:133********

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建行秭归支行

账号:42201338501050203559

户名:秭归县上林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