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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二次议价的权威解析

药品二次议价的权威解析
药品二次议价的权威解析

贵州省人民医院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公告药品

贵州省人民医院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公告药品 根据《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76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临床用药需求,经“贵州省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了《贵州省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目录》。经医院研究决定进行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目录 《贵州省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药品第三次议价采购目录》(详见附件)。 二、议价对象 欢迎目录中的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踊跃参与议价工作,并必须具有相应产品的合格资质,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议价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务必确保议价对象为该企业产品的全权代表,对所有操作负责。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如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变动,按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四、议价方式 依托“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略),采用网上议价方式进行。本院组织二个议价组分别与对应的生产企业进行议价(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五、议价时间 2020年11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5:00。 六、议价流程 (一)议价的发起。议价组在议价工作开始后,向目录中的相应投标人发出议价邀请(议价序号从低到高的顺序发起议价)。 (二)投标人的报价及议价组的还价。投标人在网上收到议价邀请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并进行第一轮报价,逾期未作出响应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议价组接到报价后,将根据药品质量、临床疗效、挂网最低价及在我省的上一轮中标价等因素进行回复,接受投标人报价则议价成功,不接受投标人报价的议价组可进行还价,并给出还价原因,议价组在进行第一轮还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议价响应截止时间。投标人接到议价组的还价后,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就议价组所还价格作出响应,接受则议价成功,不接受则可继续进行下一轮报价和阐述,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议价程序终止。每个议价产品,

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议价细则

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集中议价目录》集中议价细则 一、集中议价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综合评价。 3、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 二、集中议价流程 1、集中议价报价。

合格的《集中议价目录》品种投标人进行网上议价报价。所有投标人必须参加首次网上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数据分流。 报价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直接进入成交候选品种目录;报价不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进入价格谈判程序。 3、网上价格谈判。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采取网上再次报价形式进行价格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不能高于集中议价首次网上报价。未参加价格谈判报价的,以集中议价网上报价为最终价格谈判报价。 价格谈判结束后,以服务器记录的投标人网上价格谈判截止时间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监督小组对最终报价刻录光盘,封存备查。 4、谈判数据分流。 价格谈判后,报价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直接进入成交候选品种目录;报价不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进入专家定性投票程序。 5、专家定性投票。 对于价格谈判后报价仍不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进行专家定性投票,票数超过半数的品种进入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票数未超过半数的品种淘汰。 6、专家签字确认。 集中议价专家委员会在确认成交候选品种后,所有集中议价专家均应在书面集中议价报告上签名。 三、集中议价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1、集中议价专家委员会分为若干个专业组,每组应由9-25人组成(具体人数应为奇数),包括经管、质量监督、药学、临床等专家,其中药学专家不少于评审专家人数的2/3。 2、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按照采购药品的特点和工作要求,采用分层随机的方式抽取集中议价专家。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附件1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一、挂网公开议价范围 1.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不包括:实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并实行个人定额自负的药品。 2.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及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仍按原办法进行申报。 二、受理机构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是受理生产企业申报药品基础信息、登记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工作机构。 三、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 (一)申报条件 新申请进入本市挂网公开议价的药品按照“拾遗补缺、鼓励创新、实际需求”的原则,进行申报: 1.流标药品:医保目录顺序号下无企业中标或挂网的品种,经申报公布后直接进入议价流程; 2.已纳入临床紧缺药品目录的药品:经申报公布后直接进入议

价流程; 3.其他药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①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须在15省市中有10个(含)以上省市采购价,方可进入议价流程; ②由本市3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或5家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或10家一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实际用药需求提出采购申请(《新申请药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所有提出采购申请的公立医疗机构议价确认并完成首次采购后,该药品方可对其他医疗机构开放议价。 (二)网上申报 药品生产企业需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申报新申请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注册并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基础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043183.html,),上报基础信息、相关证照及十五省市采购价信息。“十五省市采购价”指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正在执行的采购价。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证明图片上传至药品明细信息“其他情况”一栏(按PDF格式上传至第六栏)。 2.注册并登录“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挂网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043183.html,),进入相应子模块(低价药,儿童用药,毒麻精放品种与疫苗类,临床紧缺药品仍按原模块进行申报;其余“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按“全面议价新申请”

关于解决药品集中采购“二次议价”问题的提案

关于解决药品集中采购“二次议价”问题的提案 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二次议价”问题,现阶段在全国各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所谓的“二次议价”,是指在省级采购平台以招投标为主要形式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之后,医疗机构购药时继续与企业谈判压价的现象,大多地区要求降幅10-15%,部分地区要求降幅达30%-50%。“二次议价”问题的普遍存在,不但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也不符合招投标基本商业规律,已经成为新的商业贿赂方式。 一、产生“二次议价”问题的原因 1.中标药品价格虚高。政府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主要采取成本加成定价法,但由于企业生产实际成本难以全面掌握,使得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仍远远高于企业的成本价和市场的实际交易价格。据媒体披露,安徽省太和县是全国最大的药品集散地,可以买到国内外4000多家药厂生产的25000多种药品,此地销售的药品价格远远低于一些大城市医院的中标价。如氨曲南,这种药品市场上卖5元,中标价却为50.3元,有10倍空间。由于省级招标平台上一些药品的价格虚

高,给医疗机构二次议价提供了空间和可能性。 2.医院掌握议价选择权和药品销售垄断权。政府集中采购允许多家中标,医院作为药品使用的主渠道,同类同质产品太多导致多家药企再次竞争,医院就有机会利用“二次议价”来弥补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3.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不足。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是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并通过提高服务价值、政府补贴、医院内部强化管理来弥补因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收入减少部分。但事实上,政府补贴量很小,医院仍然需要自己挣钱养活自己,需要源源不断创收,因此对“二次议价”乐此不疲。 4.国家监管惩处力度不够。“二次议价”属于暗箱操作,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隐秘行为,监管难度较大。同时,国家虽然多次出台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但监管力度不足,缺乏相应的惩处法规及措施来约束规范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二次议价”行为。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具体措施如下: 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1)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2)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 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 (4)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一直接影响 1月17日上午,上海药事所召集未中标企业进行了通气会。会议消息显示,未中标产品根据与中标产品之间的价差,决定降价比例,降价比例分为三档,分别为10%、20%、30%。这个降价幅度被认为是较为温和的。

报价、议价问题处理办法

报价、议价处理办法 一、报价 1、不要一开始就报价,最后再报价,而且报价要留有余地,如果有赠品最后说出,免得赠品喧宾夺主,反而降低了产品自身的价值 2、价格最好是以8或者9结尾的数,顾客心理通常觉得99元比100元便宜的多 3、如果顾客有要购买的意思了,就说,现在正好有个促销,您看您需要吗,之后顾客会问现在多少钱,这时候再说出咱们的价格。(我们可以随机应变:可以说我们网站为了回馈老会员,价格才是、、、如果是新顾客,那就说我们网站为欢迎新会员,价格、、、) 二、议价 先判断出顾客议价的原因,然后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 (原则:绝对不能一口答应,要守价,如果一口答应顾客会继续杀价) 会遇到的情况: 1、顾客很好沟通,没有那么多的异议,顾客正好也需要这种商品,而且我们外呼的产品价 格比顾客第一次买的便宜(或是赠送赠品),直接说价格。 应对:顾客如果需要会同意价格,直接成交。 2、条件反射会议价的顾客,顺口一说:“便宜点吧”, 应对:只要坚持这已经很优惠了,不能再便宜了,就可以。 3、顾客允诺要是便宜了,就可以再多买一些,还会和朋友一起买 应对:“不好意思,这确实已经很优惠了,不能再便宜了 如果顾客还是一再一再的要求 应对:“不好意思,确实是不能再优惠了,而且只是针对我们电话回访的顾客才是这个价格的”(如果顾客购买的确实多,可以跟顾客说多向领导申请一些赠品) 4、顾客和别的家的产品作对比,比你家的产品便宜 应对:“确实是比我们这款产品便宜,但是您在买产品时除了注重价格还要注重质量,您说是吗?我们网站是包邮的,而且我们还是一对一的为您服务” 5、无论怎么和顾客说,顾客就是抱怨产品价钱太贵、不舍得 应对:把价格拆开,您每天花费、、、钱,就可以得到、、、效果 打消顾客觉得产品价格贵的印象,顾客自然就不会不舍得购买了 6、威胁你:你要是不便宜,我就不买了 应对:“您看,给您的价格已经很优惠了,确实是不能便宜了,这个价格这么优惠,购买的人也会比较多,您要是现在不订上,这边不能保证之后还是不是这个优惠价格了” 或者说“赠品数量有限,不是所有人都能获得、、、、、、” 三、演练对话需注意的问题 1、如果真的不能优惠,态度就要坚决,但是语气不能生硬 2、顾客提到赠品问题,可以适当的(因顾客而异的)问他想要什么赠品,如果咱们没有可以给他推别的。也可以这样说:(比如:顾客想要试用装VE,咱们可以说:“这个试用装也是看您对产品的认可度。如果您试用的效果不错的话,建议您购买这款产品长期服用的,这几粒可能也起不到很大的效果。保健品长期服用效果才会更好的”)

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议价细则(doc 7页)

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议价细则(doc 7页)

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集中议价目录》集中议价细则 一、集中议价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综合评价。 3、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 二、集中议价流程 集中议价报价 集中议价成交候选品种目录 报价不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 报价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 定性表决,成交 (票数超过半数) 报价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 报价不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 价格谈判(再次网上报价形式) 定性表决,淘汰 (票数不足半数)

1、集中议价报价。 合格的《集中议价目录》品种投标人进行网上议价报价。所有投标人必须参加首次网上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数据分流。 报价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直接进入成交候选品种目录;报价不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进入价格谈判程序。 3、网上价格谈判。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采取网上再次报价形式进行价格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不能高于集中议价首次网上报价。未参加价格谈判报价的,以集中议价网上报价为最终价格谈判报价。 价格谈判结束后,以服务器记录的投标人网上价格谈判截止时间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监督小组对最终报价刻录光盘,封存备查。 4、谈判数据分流。 价格谈判后,报价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直接进入成交候选品种目录;报价不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进入专家定性投票程序。 5、专家定性投票。 对于价格谈判后报价仍不符合成交参考价的品种,进行专家定性投票,票数超过半数的品种进入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票数未超过半数的品种淘汰。 6、专家签字确认。 集中议价专家委员会在确认成交候选品种后,所有集中议价专家均应在书面集中议价报告上签名。 三、集中议价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1、集中议价专家委员会分为若干个专业组,每组应由9-25人组成(具体人数应为奇数),包括管理、质量监督、药学、临床等专家,其中药学专家不少于评审专家人数的2/3。 2、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按照采购药品的特点和工作要求,采

药品二次议价权威解析学习

药品药品““二次议价二次议价” ”的权威解析我国我国县及县以上县及县以上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自 公立医疗机构自2001年开始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20062006年严格执行严格执行销售药品销售药品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过15%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2010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卫规财发【【20102010】】64号)明文规定明文规定“ “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二次议价’’。” 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竞争无处不在竞争无处不在。。然而上述政策(顺加15% 的加价率管制的加价率管制、、省级药品招标及不得二次议价省级药品招标及不得二次议价))的执行遏制了公开合 法的价格竞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不采用“高定价大回扣高定价大回扣” ”的违法营销模式违法营销模式,,以给医生回扣作为主要竞争手段以给医生回扣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导致公立医疗机构 药品价格虚高数倍乃至数十倍药品价格虚高数倍乃至数十倍;;在回扣的刺激下在回扣的刺激下,,医生大处方医生大处方、 、滥用药导致抗生素药导致抗生素、、中药注射液中药注射液、、大输液的滥用成为世界之最大输液的滥用成为世界之最, ,医患矛盾日益激化且愈演愈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生不违法就难以生存日益激化且愈演愈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生不违法就难以生存, ,想做好人都非常困难。上述政策执行的结果已经成为了患者的噩梦想做好人都非常困难。上述政策执行的结果已经成为了患者的噩梦, ,导致了一场前所未有人为的灾难。 要解决如此严重的问题要解决如此严重的问题,,实际上只需要政策做一点小小的改变实际上只需要政策做一点小小的改变, ,问题就会迎刃而解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个改变就是放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二 次议价次议价””,也就是说允许医院与药品供应商直接价格谈判,允许医院获取药品购销差价而不受采购价顺加15%15%的加价率限制的加价率限制的加价率限制, ,让医院购进药品价格越低获利越多药品价格越低获利越多,,而不是目前在实际采购价顺加15%15%的加价率 的加价率政策下采购价格越高获利越多政策下采购价格越高获利越多,,医院自然就会底价采购药品医院自然就会底价采购药品,,底价采

2016药品和医用耗材议价采购管理规定和流程

药品和医用耗材议价采购管理规定和流程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药品、医院耗材和医疗器械(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控制虚高价格、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0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15】1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许政办【2016】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院内议价分为邀请议价与公开招募供应商议价。 2、参加议价的供应商,根据医院邀请或议价公示的要求,依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产品介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药品)产品注册证、售后服务承诺,报名者身份证,非法人报名的需要公司授权书等;药械科核准,不合格的即时反馈以供完善,当场未能审定的在审定后电话反馈供应商以供完善。逾期未能交清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议价。 3、议价前医院组织询价,了解市场相关价格信息。 4、核准参加议价的供应商,根据议价会议通知参加议价。

5、议价方式为公开议价,由议价小组视议价内容、参加议价供应商数量确定。进行议价的供应商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品种规格相同的多家竞标,取最低价的供应商再次议价。 6、议价结果选取质价比高的中标。品牌型号同样的标的,价格最低者中标。为了保障供应商支持医院发展,优先采购有厂家授权的以及长期与医院协作并且声誉良好的供应商。 7、议价结果实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由药械科通知中标供应商进入采购程序。 2016年7月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附件1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 操作办法 一、申报条件 1.流标药品:本市医保药品目录顺序号下无企业中标或挂网的品种。由本市3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或5家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级别以市卫健委公布的为准)按照实际用药需求提出采购申请,并由申请医疗机构在阳光平台上传《新申请药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经申报公布后,由提出采购申请的公立医疗机构完成议价,首次采购并确认验收后,该药品方可对其他医疗机构开放议价。 2.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创新药、原研药、参比制剂及国家药监部门发布的参比制剂:经申报公布后进入议价流程。 3.同企业同通用名同规格已有有效统编代码的药品:可新增不同包装数量,经申报公布后进入议价流程。 4.其他药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①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在15省市中有10个(含)以上省市采购价; ②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在15省市中不足10个省市采购价的,经申报公布后进入议价流程,议价不高于本市同品种药品最低

价。 二、网上申报 药品生产企业需申报新申请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十五省市采购价”指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正在执行的最低采购价(备案价除外)。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注册并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基础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043183.html,),上报基础信息、相关证照等信息。 2.注册并登录“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挂网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043183.html,),进入相应子模块(低价药,儿童用药,毒麻精放品种与疫苗类,其余“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按“全面议价新申请”模块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全面挂网公开议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3.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填报:新申请药品信息审核通过后将导入“阳光平台”(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043183.html,/ysxt),企业在“药品申报”模块内填报药品十五省市采购价格及价格信息证明,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4.医院采购申请确认:新申请药品外省市价格审核通过后,按“申报条件1”申报的企业勾选申请采购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登录阳光平台“药品申报”模块确认并上传《新申请药品采购申请表》,

福建厦门片区药品带量议价采购工作方案

省片区药品 带量议价采购工作方案 为发挥医疗联合体带量采购的优势,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5〕124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4〕98号)、《省医疗机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版)》(闽药采〔2015〕1号)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围 市公立医疗机构组成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片区”),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规的基础上,进行量价挂钩的药品议价采购(以下简称“带量议价采购”)。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的基本原则,由片区采取“单一货源、联合采购、量价挂钩、阶梯限价、严格监管”的办法进行带量议价采购,进一步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障临床

用药质量和需求。 三、工作机构 由市公立医疗机构等相关人员组成片区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方案的实施。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四、采购平台 依托省级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043183.html,.)开展片区带量议价采购。带量议价采购的所有公告和信息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发布。 五、带量议价采购药品目录 片区带量议价采购药品以省级公布的公开招标采购和集中挂网采购入围目录的药品为准,不包括挂网目录中的常用低价药品以及省级谈判和统一带量采购议价药品。 六、带量议价采购步骤 带量议价采购工作分报价、评审、确标、公示和公布、签订合同等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价 1.报价方式:报价采用网上加密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规

定的时间,通过省级采购平台报价系统显示的包装单位进行报价。同一竞价组有基准品的,按基准品报价;没有基准品的,按本品规报价。不同品规之间需进行价格比较的,按现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进行换算,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报价规则:报价不得高于本品规省级入围(挂网)价,除常用低价药外,也不得高于全国现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最低中标价和省医疗机构现行销售价。多种药品构成的组合包装(包括各药品独立包装的组合形式和各药品复合包装的组合形式),价格不高于所包装药品价格的总和;复合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其所组成药品价格之和;药品与注射用溶媒、注射器等附件构成组合包装的,与不加附件的药品不区分价格。 3.报价时间:以网上正式通知时间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报价。在规定时间未报价或不按规定报价的,以该品规省级入围价作为报价。 (二)评审 带量议价采购采取综合评审、规定降幅和专家评审的办法进行评审。

药品“二次议价”的权威解析

药品“二次议价”的权威解析 我国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自2001年开始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2006年严格执行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2010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明文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竞争无处不在。然而上述政策(顺加15%的加价率管制、省级药品招标及不得二次议价)的执行遏制了公开合法的价格竞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不采用?高定价大回扣?的违法营销模式,以给医生回扣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导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虚高数倍乃至数十倍;在回扣的刺激下,医生大处方、滥用药导致抗生素、中药注射液、大输液的滥用成为世界之最,医患矛盾日益激化且愈演愈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生不违法就难以生存,想做好人都非常困难。上述政策执行的结果已经成为了患者的噩梦,导致了一场前所未有人为的灾难。 要解决如此严重的问题,实际上只需要政策做一点小小的改变,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个改变就是放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二次议价?,也就是说允许医院与药品供应商直接价格谈判,允许医院获取药品购销差价而不受采购价顺加15%的加价率限制,让医院购进药品价格越低获利越多,而不是目前在实际采购价顺加15%的加价率政策下采购价格越高获利越多,医院自然就会底价采购药品,底价采

购就不可能有医生回扣的空间,没有回扣的刺激,就没有医生大处方、滥用药,医患矛盾将自然缓解。医院?二次议价?所获得的差价收益通过医院合理考核分配给医生,医生的收入由暗转明,让医生有基本的尊严。可是这种正确的?二次议价?触犯了一个巨大的隐性利益链,因此这些隐性利益相关者有意将正确的?二次议价?歪曲为另类的?二次议价?,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他们隐性违法的利益,却让患者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什么是另类的?二次议价?呢? 另类“二次议价”之一 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定中标品种和中标价后,地方政府主导?二次议价?,以省级中标目录为基础制定地方医院药品采购目录,遴选一家或几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医院药品配送,严格按目录内的中标厂家和中标价格配送药品,不得更换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规格,医院按照中标价顺加15%或者零差价卖给患者。要求药品配送企业按照医院采购额提供一定比例的价格折让返还给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为10%-20%,相关部门通过考核部分或者全部返还给医院。如上海闵行、安徽芜湖等地公立医院药品?二次议价?就是这种另类的模式。这种行政权力主导的另类?二次议价?一是要求供应企业按照采购额提供一定比例的价格折让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返还给医院,还是采购价格越高返利越多;二是中标品种和价格由省级招标确定,不得更换生产企业和药品规格的规定遏制了药品生产企业公开的价格竞争,还是价格高、空间大的药品竞争力强,而且形成垄断;三是地方主管部门在制定采购目录、药品遴选、价格谈判、配送遴选等环节权力高度垄

军队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

青海省医疗机构2005年度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 招标文件 QHYPZB-2005-01 青海省药品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青海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八月

目录 一、投标邀请函 (03) 二、工作程序示意图 (04) 三、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间表 (05) 四、招标人名录 (06) 五、药品需求一览表 (09) 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须知及前附表 (24) 七、评标和议价 (33) 八、药品购销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40) 九、药品购销合同通用条款 (40) 十、投标函样本...........................................................................4 6 十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样本 (47) 十二、申请资格预审投标产品基本情况汇总表样本 (48) 十三、药品生产(代理)企业授权书样本 (49) 十四、配送承诺书样本 (50) 十五、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 (51) 十六、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装订顺序………………………………………5 2

青海省医疗机构2005年度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 投标邀请函 (QHYPZB-2005-01) 青海省药品招标采购服务中心、青海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青海省54 家医疗机构(详见《招标人名录》)的委托,对临床常用药品(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及伴随服务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QHYPZB-2005-01 二、招标药品名称:详见《药品需求一览表》 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自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19日 四、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装订顺序表》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5年10月26日18时00分 六、网上投标报价时间:200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2时00分 七、开标时间:2005年11月11日8:30至12:30 八、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九、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药品招标采购服务中心、青海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宁市五四大街28号 邮编:810001 联系人:武先生、孙先生、陈先生 电话:0971-******* 0971-******* 0971-*******转8015 传真:0971-******* 0971-*******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043183.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043183.html, 开户名称:青海省药品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青海农行城中支行北大街分理处 开户账号:28-073001040002107 投诉电话:0971-8244247 8244603 青海省药品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青海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八月

《药品议价》word版

投标文件格式样本 附表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使用) ××市区医疗机构2005年第二次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 投标函 (编号:TYZ-2005-002) 致:×××××××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所有招标文件后,我方决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作为成交合同一部分的电子投标报价表确定的药品及价格参与投标。 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按时配送中标(成交)药品。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后90日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的投标产品如果在评标时入围,在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而需入围品种替代中标品种时,我方在此次集中招标采购中的投标报价有效。 根据《××市区医疗机构2005年第二次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招标文件》(编号:TYZ-2005-002)的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不会为达成此项目同招标人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会在投标过程中有任何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行为。 鉴于本公司经资格审查后,将被授予密码进行药品投标活动,现对以下事项做出承诺: (1)授权代表本公司进行投标信息确认、领取密码、进 行网上投标报价、开标及参加竞价/议价、签订中标(成交)合同/协议、缴纳及清退保 证金等工作。 (2)鉴于密码的重要性,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掌握密码的人数,对因密码泄漏或错误操作而造 成的不良后果,由我公司自行负责。 我方完全能够理解投标品种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中标。本投标函及附件和贵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协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电话(手机): 日期:年月日

附表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使用) ××市区医疗机构2005年第二次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投标函附件:投标价格调整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序号: 投标人作出以下价格调整承诺: 注意: 1、“招标序号”为《药品需求一览表中》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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