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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典型案例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典型案例

1.自贡“维权小超人”三年三获双倍工资

【案例回放】维权“小超人”是一名外地来自贡工作的中年妇女,她在三年内从三家企业共获得了3万5千元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前年,她应聘到一家企业做操作工,工作了一段时间,企业提出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她以各种理由推脱。工作快一年后,她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获得1万多元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去年,她又在一个家具厂找了一份工作,后以同样的理由拿到了1万多元赔偿。今年,她去了一家纺织企业,企业要求她签合同,她还是拒绝。最终企业支付了7千多元的赔偿。

【争议焦点】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也需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解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现实中确也存在部分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事实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就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据此,本案中的女工获得三次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2. 自贡某铝材店个体户被判支付双倍工资

【案件回放】

张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了个体性质的自贡市大安区铝材店,从事铝材销售及制作、安装业务。曾某经人介绍到铝材店从事门窗制作、安装工作,每完成一个平方米的工作量,就由原告计发10元工资给被告,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3月,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铝材店支付曾某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13200元。

【争议焦点个体经济组织用工是否适用双倍工资规定?

【法律解读】个体工商户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本案中原告是个体经营组织,被告受原告的聘用从事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和安装,是原告经营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双倍工资的有关规定。

3.自流井区某服装店注销后仍须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回放】2008年8月,王女士到施女士的服装店做导购工作。后王女士向自流井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服装店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施女士送达裁决书之前,施女士于2009年11月将服装店注销。2010年4月20日,王女士再次以施女士为被申请人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月22

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处理通知书。王女士对此不服,当月起诉至法院。2010年11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其给付王女士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共计1.3万余元。

【争议焦点用人单位注销后如何追索双倍工资?

【法律解读】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实际上就是持有营业执照的自然人,业主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营业执照注销只是表明其自注销之日起丧失了经营资格,在营业执照注销前该个体工商户应当承担的劳动用工违法责任并不会消失,仍应由这个自然人承担。本案中施女士将服装店注销,王女士以施女士为被告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自贡市某实业公司返聘人员未获双倍工资

【案件回放】

2007年3月,王女士年满50周岁,上海某实业总公司

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王女士开始每月领取退休金。2008年1月,王女士工作的这家单位要求王女士订立书面《退休返聘协议》,其工资按照返聘退休人员的规定支付。王女士则认为,自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10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同意签订退休返聘协议,要求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至55周岁。因王女士拒绝订立《退休返聘协议》,该单位书面通知王女士于2008年5月31日终止工作关系。王女士

遂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与其签订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书面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照每月4000元的标准支付其2008年1月至仲裁裁决生效之日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王女士的请求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适用双倍工资规定?

【法律解读】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应当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王女士于2007年3月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显然已经属于达到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上单位与王女士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退休返聘人员不应适用双倍工资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

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5.贡井某酒店保安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回放】

张某于2006年7月3日进入贡井某酒店担任保安工作,

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08年7月2日。2009年8月4日,酒店发现张某的劳动合同早已在一年前到期,马上书面通知张某续签二年期劳动合同,张某于2009年8月5日回复酒店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8月25日,酒店书面拒绝张某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并告知张某若未及时与酒店签订二年期劳动合同,酒店将在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9月25日,酒店单方面解除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张某不服,于2009年11月1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2008年7月3日至裁决之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仲裁庭对张某与酒店的劳动争议作出了如下裁决意见:1、恢复劳动关系;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支付2008年11月2日至2009年7月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对张某要求酒店支付2008年7月3日至2009年11月1日、2009年7月3日至裁决之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未续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期间是否还应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解读】

如前所述,双倍工资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

规定,据此本案中劳动仲裁对张某2008年7月3日至2009年11月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不予支持,但是为何对于2009年7月3日至裁决之日的双倍工资也不予支持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情况下,未续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支付双倍工资义务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此时用人单位不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不可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合同范本 补签劳动合同补偿

补签劳动合同补偿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未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会与劳动者约定过一段时间后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而且所签的合同期限会包含前段未签合同的时间。以下是整理的补签劳动合同文章,欢迎参考阅读。 一、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要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10 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 条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

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字符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补签劳动合同能否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1)补签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2)补签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这种情况下的补签,理论上视为劳动者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权利的放弃。 4、补签劳动合同后可要求补偿吗? 5、补签劳动合同也要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赔偿 我们通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 到期后都会自动续签,但也有例外。根据法律规定,要是此时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你知道要赔偿哪些方面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 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一一 1.工龄经济补偿金 我们知道,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合同合法终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而这种情况又恰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给以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说来主要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2?赔偿金 而针对一些劳动单位逃避经济补偿的责任的,我国法律也作了

相应的惩罚性的赔偿规定。这主要见于第八十五条中针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法律还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规定。 3.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到期,无论续签还是不续签,用人单位都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单位在没有及时续签而继续维持劳动关系(超过 一个月)的,则属于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参见第八十二条)。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上文提到的法律依据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相关的经济补偿也应当由该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即2008年1月1日以后)。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的赔偿包括工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代通知金。其中,前两者是必须进行赔偿的。而代通知金是在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更多劳动合同续签方面的知识,欢迎你上网站进行了解。 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期满终止,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终止,双方之间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元。 3.乙方承诺,其在离职后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业务,也不损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愿负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并结清上述款项后,双方无任何其他异议,同时一致同意放弃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补偿、要求的权利。 5.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和其结清了全部工资、加班费、奖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其也同意放弃。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最新合同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未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求公司补偿

未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求公司补偿 一个企业的员工,合同期满,没有续签,但又工作了两个月,现员工提出未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求公司补偿 1,他可以提出这个理由不 2,补偿的话,是补偿几个月工资? 罗玲和润HR律师9:57:54 企业既然用了他,当然要跟他续订劳动合同 恒广罗宁9:58:28 可能是忘记续签了 恒广罗宁9:58:58 我记得是好像要补偿 是补偿几个月工资? 罗玲和润HR律师10:00:39 已经超过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了吧? 恒广罗10:00:56 恩 罗玲和润HR律师10:01:34 超过后的一个月之后的那个月,双倍啦 罗玲和润HR律师10:02:06 你现在是要跟他解除劳动关系吗? 罗玲和润HR律师10:02:18 还是继续用?

恒广罗宁10:02:33 现在是员工要走 他提出补偿 罗玲和润HR律师10:03:00 嗯,那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恒广罗宁10:03:27 恩 经济补偿金是双倍吧 罗玲和润HR律师10:03:41 那一个月是双倍 罗玲和润HR律师10:03:53 其他的按工作几年,补几个月算啦恒广罗宁10:03:54 好的 谢谢 霓裳10:05:10 主动辞职也有补偿金? 恒广罗宁10:05:28 因为没续签合同 霓裳10:05:43 哦 罗玲和润HR律师10:05:45

没续订合同 罗玲和润HR律师10:07:48 劳动合同甚至后,劳动者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终止与该劳动者的事实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签订的时间为原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要求签订的时间已经超过原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罗玲和润HR律师10:08:05 劳动合同到期后 百世谭15:37:50 员工无故离职,未按正常离职流程离职可以扣发工资吗? 罗玲和润HR律师15:38:12 工资是不可以扣发的 湖南铁道-张某15:39:26 违约金呢? 罗玲和润HR律师15:39:50 劳动关系中,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 罗玲和润HR律师15:40:31 一是,用人单位进行了培训,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 二是,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规定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实务处理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实务处理 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仍不能提供上述证据或证人证言,是否有其它的证据,或通过其它方式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认为劳动者可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劳动仲裁前搜集下列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可以说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本类证据上一定要有单位公章才能确保证明的效力。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如果劳动者能提供这些合同原件,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证证明双方只是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原件单位未盖章,劳动者可以持合同让其它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真实性,亦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 事实上,如果与用人单位有业务联系的单位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些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此类证据由于是法人或其它组强开具的,比证人证言效力要高,按证据规则的规定也不需出具单位出庭质证,法院或仲裁即可认可其效力。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 劳动者因工作岗位的不同,对外代表用人单位开展工作的形式也大不相同,有时会在办理具体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关于此种类型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比如说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支票时在支票存根处有本人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是指在本人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你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及何时起提供劳动,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提供较为充分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方面的反证。 另外,劳动者在工作时可用相机或手机拍摄上下班情况、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证明提供劳动的证据,进而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仍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帮你搜集有利的证据。到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监

一年内劳动合同没签,但有工资五险都交,用工方要赔偿吗-

一年内劳动合同没签,但有工资五险都 交,用工方要赔偿吗? 篇一: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单位必须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是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三、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

工资。 四、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的措施

一、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是否需要员工申请离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效力的消灭有2种情形,一种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一种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是因法定情形出现而使劳动合同的效力消灭,属于劳动关系的正常结束。 员工申请离职,即辞职,实际上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情形的一种),这属于劳动关系的提前消灭。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期满,法律导向的后果是劳动合同终止,不是劳动合同解除。 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了,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就需要员工申请离职,法律只是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So,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了,即使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他也有权不申请离职,我们不要对此表示大为愤慨。 二、员工申请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很显然,除非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提出被迫离职的,法律才规定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说,题主让员工申请离职是对的。因为,员工申请离职的法律后果是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金。

所以,当员工出现或这或那问题的时候(比如:本案例的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从降低法律风险的角度出发,我们处理离职事宜,第一要选择的操作就是劝退,劝员工自己申请离职,这样,几乎是零风险。 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区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怎么拟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上面可知,合同到期了,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单位不能证明其续签是在同意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赔偿吗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赔偿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赔偿 我们通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都会自动续签,但也有例外。根据法律规定,要是此时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你知道要赔偿哪些方面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一一 1.工龄经济补偿金 我们知道,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合同合法终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而这种情况乂恰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给以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说来主要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 而针对一些劳动单位逃避经济补偿的责任的,我国法律也 作了相应的惩罚性的赔偿规定。这主要见于第八十五条中针 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法律还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白分之五十以上白分之一白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规定。 3.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到期,无论续签还是不续签,用人单位都需要提 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单位在没有及时续签而继续维持劳动关系(超过 一个月)的,则属于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参见第八十二条)。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上文提到的法律依据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相关的经济补偿也应当由该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即2008年1月1日以后)。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对劳动 者进行的赔偿包括工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代通知金。 其中,前两者是必须进行赔偿的。而代通知金是在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更多劳动合同续签方面的知识,欢迎你上网站进行了解。 延伸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 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法则不但在立法中引起激辩,一边叫好喝彩,一边无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质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立法通过后,激辩无法阻挡该罚则的实施。但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所引发的争议更多,不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适用者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因此本文,结合法理和相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解析和探讨。 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工资赔偿的基数和前提 《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即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也仅适用于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劳务关系则不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系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劳动关系。因此双倍工资赔偿的适用,首先要考量基础法律关系是否系劳动关系。 而劳动关系又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请求权。《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工资请求权。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期间与基数 双倍工资赔偿的期间,起始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这点应该没有异议。但是终止时间,第一种观点是满一年即止,第二种观点是满一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未签订的期间,仍应支付双倍工资。主张第二个观点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

劳动合同到期后没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工作范文]

劳动合同到期后没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处 理方法 1、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否应续签劳动合同及其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显然,劳动合同法的立意十分明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那么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系义务性法律规则,违反法定义务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适用责任性法律规则。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的第八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2、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是否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用人单位因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此二倍工资中除正常工资外的第二倍工资仅以正常的一倍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实质不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不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应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XX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第三条明确“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三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不到赔偿的情形

现在社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很多劳动纠纷产生。《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并不是所有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能得到赔偿。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三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不到赔偿的情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签署过空白或者单方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过来咨询说,自己签署过劳动合同,但是自己手里没有,公司有,或者签署的时候,合同中没有对工资,岗位,合同周期作出约定,都是空白的,甚至有的劳动者只是签字,也没有写签字时间,这种情形我们一般称为空白合同或者单方合同。在劳动仲裁审理中,单位一方可以拿出该合同,有的时候甚至篡改该合同日期,来主张签订过劳动合同,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因此这种情形,劳动者一般是得不到赔偿的。 2.劳动者没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一般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公司一般也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如果劳动者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很难得到双倍工资赔偿的。我们每天接待的咨询的当事人属于这种情形是最多的。许多劳动者认为有同事证人作证,有名片,工服等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因为一般只有这一类的证据,劳动仲裁委或法院一般是很难作出劳动关系成立的判定,理由这些不具有足够性,证人可能有说谎可能,名片工服都可以在市场上随意得到。

3.超过时效的情形 在北京,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个区仲裁委或者法院开始实行双倍工资时效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超过了1年,那么就认为过了仲裁时效,不能得到双倍工资,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应该以离职的时间作为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否则就出现了某个公司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而两年或者三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反而就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约违法越获利的情形,明显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只能顺应法院的习惯做法。在这个情形下,一般很难拿到经济赔偿。 本文来自华律网收集,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endangku.net/doc/a45923993.html,

关于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关于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很常见,但是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那么当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呢?公司可以与员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吗?请阅读下文了解。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1. 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 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 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忠诚度,对于企业会存在更大的隐患。 4. 在新职工入职的时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较满意的职工,建议在入职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用聘用。 5. 对于部分在入职时就明确表明不想签订合同的职工,建议不要录用,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录用的,建议直接

要该职工在入职时明确表明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直接在入职时向该职工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拒绝签订,责任就不再企业了,当然,签订合同通知书的样式要进行设计,防止职工扯皮,主张他们根据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企业拒绝签订的相关说法,关于通知书的设定,本书稿会专门讲解,再次不再多说。 6. 对于招用的职工,没有立即签订劳动合同,马上就到一个月的,应该怎么办呢?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自入职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支付职工双倍工资。国家之所以制定该惩罚措施,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与职工积极签订劳动合同,防止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用工后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与企业发生争议后,没有任何依据,只能承担不利后果,为此,国家在此次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严重后果,就是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即时向职工书面下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职工书面签收,企业保留好证据。如果更稳妥一些,建议在下达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的同时,最好要职工写一份声明,声明内容大体为,“职工由于个人原因,拒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切后果由职工自己承担,与企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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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未签劳动合同案例分析

三年未签劳动合同个人案例 市民王先生于2008年6月应聘到朝阳区某企业从事小车司机及后勤工作,当时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与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王先生认为企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故诉至劳动仲裁,要求在确认劳动关系的同时,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工作期间的加班费等。但该单位因双方既没签合同,又 没缴保险,否认与王先生存在劳动关系。 目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在一些公司还比较普遍,因此要求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案件还非常多,但是并非所有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得到赔偿,或者说大部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都得不到赔偿,被驳回。 哪些情形得不到赔偿的: 1. 签署过空白或者单方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过来咨询说,自己签署过劳动合同,但是自己手里没有,公司有,或者签署的时候,合同中没有对工资,岗位,合同周期作出约定,都是空白的,甚至有的劳动者只是签字,也没 有写签字时间,这种情形我们一般称为空白合同或者单 方合同。在劳动仲裁审理中,单位一方可以拿出该合同,有的时候甚至篡改该合同日期,来主张签订过劳动合同,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因此这种情形,劳动者一般是得不到赔偿的。 2. 超过时效的情形

在北京,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个区仲裁委或者法院开始实行双倍工资时效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超过了1年,那么就认为过了仲裁时效,不能得到双倍工资,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应该以离职的时间作为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否则就出现了某个 公司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而两年或者三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反而就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约违法越获利的情形,明显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只能顺应法院的习惯做法。在这个情形下,一般很难拿到经济赔偿。 3. 劳动者没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一般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公司一般也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如果劳动者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很难得到双倍工资赔偿的。我们每天接待的咨 询的当事人属于这种情形是最多的。许多劳动者认为有同事证人作证,有名片,工服等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 认识,因为一般只有这一类的证据,劳动仲裁委或法院一般是很难作出劳动关系成立的判定,理由这些不具有足够性,证人可能有说谎可能,名片工服都可以在市场上随意得到。 面对这种情形,我们中心设计了一套比较好的取证方案。对于大多数这种情形的,一般都可以采用,1年多来效果不错。 以上三点,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失败的最多的情形,当出现第3种情形时,设计好取证方案,一般还有挽救的机会,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续签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徐凤英女士: 你与本单位 2013 年 4 月 1 日签订的 1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将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期限届满。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拟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于7日内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反馈给人事部门,逾期者,视为本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上海鹿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回执单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已收到,本人意见如下: 1、续订劳动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2、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现将回执退回 送达时间:年月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字第号 : 你与本单位年月日所签《劳动合同》,因下列第款的原因解除(终止),现通知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满意,请在日内答复,若本通知送达 日内不答复,视为同意; (4)根据《劳动法》第条或劳动合同条规定解除; 对上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无疑议的,请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办理如下手续: (1)月日前完成工作及业务交接等事宜; (2)月日前领取工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3)档案处理意见:; (4)其他。 特此通知 劳资部门(印章) 年月日 字第号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回执单 字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已收到,现将回执退回。送达记录 受送人: 送达时间:年月日 送达人:、 收件人签字: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方。 原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为年月日。 (1)由职工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给予补偿。 (2)由企业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为 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注: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原用人单位、档案接收部门及本人各一份。

劳动合同转签补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劳动合同转签补偿 篇一:劳动合同赔偿解除及赔偿金标准 劳动合同赔偿解除及赔偿金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必读 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形式,一是单位向解除和某位员工的劳动合同,二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

同达成协议的。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5、6、7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

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

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 篇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 /女士: 您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公司决定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你的工资结算到年月日。 特此通知。 最后,感谢您在职期间对企业所做的服务和贡献!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员工签收: 签收日期: 篇二:单位不续签合同通知书,公

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不续签合同通知书,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将于___年___月___日期满。 经单位研究决定,期满后不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现提前30日通知。 请您接到此通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签发人(甲方签名或盖章): 签发时间:年月日 ——————————————————- 我已收到现所在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发出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 书》。 签收人(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收时间:年月日 注:此通知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篇三: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各单位、部室: XXXX年XX月XX日,公司共有XXX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见附件1),现就续签劳动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劳动合同续签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XXXX年《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XXXX年第16号文要求执行。 二、本次新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在考核范围之内,合同期限为三年。 三、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安排及实施程序 (一)8月1日至8月11日,各直属单位和总部各部对本单位、本部门劳动合同到期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合同考核表》(附件3)的要求认

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写辞职信吗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可得到哪些补偿? 来电显示:从今年1月起,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至今,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 同,也没有买社保。我多次向公司提出签合同、买社保的要求,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辞。最近, 另一家公司愿意聘用我,并和我签正规劳动合同,购买保险。所以,我马上向现在的公司提 出辞职。但公司不同意我马上走,理由是我要走人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让他们有时间招聘 其他人。请问公司的这种说法正确吗?假如我现在就走,能否(转载于: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 写辞职信吗)得到经济补偿?张先生 附记: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 日(在试用期的需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是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 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张先生在辞职信中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公司未依法为 其购买社保,张先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 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 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 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另外,张先生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该公司为其补缴劳动 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篇二: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导读: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的时候没有依据,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呢? 解决的方法有哪些?可以要求老板进行补偿吗?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 放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绝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与老板协商解决; 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 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 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 身份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 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 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 商注 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 人 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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