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办法》。
二、输血时(红细胞、血小板、血浆、冷沉淀)必须要有严格的输血指征和医学证据。每次输血前临床医师必须填写“输血前评估记录”。
三、医务科、质控办、输血科每月抽查输血病历10份,严格按标准进行评价。其评价结果记录入科室的当月考核和医师的年度个人考核。
四、对市里组织的用血检查、抽查结果,医院及时公布。并分别记录入科室月考核和个人的年度考核。
五、对多次违反合理用血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医院要全院公示,并做相应的处理,直至停止用血申请处方权。
六、对积极推行节约用血新型医疗技术,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工作做得好的科室和个人,医院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