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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XX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XX

市地铁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XX市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改建

或扩建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轨道交通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XX市地铁有限

公司负责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其他建筑工程(非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503000-2001 执行。凡未作规定的,均按国家及XX 市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三)本办法依据国家及XX市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

术标准,并结合我司轨道交通建筑工程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进

行编制。我司轨道交通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

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二、引用文件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0-2001

(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

(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1999

(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五)《XX市施工监理规程》三、

定义

(一)轨道交通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反映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三)验收:轨道交通工程在承包商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四)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五)检验批:按同一施工条件(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六)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七)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

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八)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九)主控项目: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十)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十一)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土建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十二)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事先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十三)计数检验:在抽取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十四)计量检验: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十五)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轨道交通工程外在质量。

(十六)返修:对轨道交通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十七)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四、基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 D 的要求进行检查

记录。

(二)轨道交通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轨道交通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四)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5.5.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

超过5%。

5.5.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五、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一)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二)单位工程的划分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专业设备系统以及专业性较强、需从常规单位工程中剥离且具备全线独立施工条件的某一重要工序(原为常规单位工程的某一分项或分部工程)为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或者,一个建筑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工法修建时,可将单位工程按工法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3.原则上以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作为每个承包合同的最小组成成分。单位(子单位)工程具体划分如下:

3.1 每个车站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的阶段性,以及合同分割等因素,引入子单位工程概念,即地铁车站建筑单位工程,由车站“建筑与结构子单位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子单位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组成。

1.2每个区间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地铁区间建筑单位工程是指“地铁区间建筑结构单位工程”,当一个区间由不同的工法施工时,每种工法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区间设备安装工程作为车站各专业分部工程的一部分进行验收,资料单独组卷后,归入所临近里程的车站“建筑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

1.3车辆段及其它基地范围内的工程,按房建(每一座独立房屋)、站场及道路、桥梁(每一座桥)、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等分别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小的独立房屋可作为子单位工程考虑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

1.4每座主变电站独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其中房建工程及供变电设备安装工程各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1.5系统设备安装及其他按全线招标为一个合同的工程,均独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其下的子单位工程或按子系统划分、或按正线、其他基地划分。

(三)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四)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五)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部位、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区间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 A 划分。车辆段、停车场等其他基地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参考本标准附录 B 划分。系统设备安装及其他工程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C 划分。各分项工程包含的检验批的划分按各专业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就检验批具体划分和抽样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与监理协商、事先确定,确保不漏检、重检。

若标段范围与上述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完全相符时,可据实适当增减调整,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和验收组织部门备案。

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含有子分部工程的分部工程,若子分部工程全部通过质量验收,视作分部工程通过质量验收,不再另组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单位(子单位)工程均需按合同管理要求向市质量监督站报监和工程验收。征得市质量监督站同意后,含有子单位工程的单位工程,若子单位工程全部通过质量验收,可视作单位工程通过质量验收,不再另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五)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 E 进行。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 F 进行。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 G 进行。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原则上应按本标准附录 H 进行。检查项目不完善的,可根据单位工程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六)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七)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七、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一)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如建设单位未指定监理单位,则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如建设单位未指定监理单位,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

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自

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XX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申请初验。单位

工程初验由总监理工程师(如建设单位未指定监理单位,

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初验验收合格并完成整改

项目后,施工单位方可依据地铁公司验收程序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四)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并审核合格后,应先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验前检查,确认工程整改完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地铁公司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执行如下程序:《XX地铁工程土建工程竣工验收程序》、《XX地铁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程序》、《XX地铁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XX市地铁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合同验收程序》。

(五)单位(子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六)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七)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八、轨道交通工程投入试运营验收

(一)试运营验收

1.轨道交通工程投入试运营前两个月,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政府专项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意见或准许投入试运营文件。建设单位应负责协助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各个专项验收工作。

2.投入试运营的政府专项验收项目:

3.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导各相关部门与对口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联系,编制并实施地铁工程中各专项验收的工作计划,执行政府专项验收的验收标准和验收

程序,以便配合政府专项验收工作。

九、轨道交通工程国家竣工验收

(一)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期满前三个月,建设单位须对全线工程试运营情况进行系统性检查,在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正式向政府申请国家竣工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建或委托成立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国家竣工验收委员会,设立由各职能管理部门组成的相关验收专业组,正式下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规范进行专项验收工作。

(三)国家竣工验收的专项验收项目:

1.工程质量验收

2.规划验收

3.试运营评估

4.卫生防疫验收

5.环境保护验收

6.安全专项备案

7.消防验收

8.竣工决算审计

9.工程档案验收

(四)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导各相关部门与对口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联系,编制并实施地铁工程中各专项验收的工作计划,执行专项验收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以便配合国家竣工验收工作。

(五)对专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项目,XX市地铁有限公司验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促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实施。

(六)建设公司验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整个项目专项验收意见或准许使用文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地铁工程建设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等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编制

(七)各专项验收、工程整改和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后,建设公司协助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国家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国家竣工验收大会。国家竣工大会程序如下:

1.建设公司在大会上作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综合报告;

2.国家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作验收委员会工作报告;

3.大会进行分组讨论(分专业技术组和综合经济组),形成验收鉴定意见;

4.国家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审查通过验收鉴定书;

5.大会宣布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验收鉴定书。

十、附则

(一)本标准由XX市地铁有限公司验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总工程师室)负责解释。

(二)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附录

附录A 地铁车站、区间工程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标准

B 车辆段、停车场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标准

C 系统设备安装及其他工程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

划分标准

D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E-H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具体内容在各(子)单位工程质量验

收标准中细化)

附录A车站、区间建筑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表1-1

地铁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国家、行业、XX 市、指挥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 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范围内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四条项目部应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项目部应加强对环保的管理与宣传,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对工地的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污染、扰民而引起的投诉和通报,要加强宣传工作,获得市民和行人的理解和支持。 第六条根据现场实际,结合指挥部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措施 7、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各项制度。 第七条项目部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八条施工现场有出入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十条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穿硬底鞋、穿裙子、光背、赤膊、赤脚及高声喧哗。

地铁车站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化

**************地铁车站混凝土工程施工工 艺标准化手册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安质环保办

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化手册 1、准备工作标准化 1.1、技术准备标准化 研读施工图纸、掌握混凝土施工规范,做好图纸方案交底(技术交底、班前交底等)。 1.2、进场验收标准 商砼进场必须报送混凝土开盘鉴定,并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测。 1.3、人员设备标准 人员设备数量满足仓面设计要求,并在混凝土浇筑前对人员进行培训,对现场施工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交底(质量、安全和技术交底)。 1.4、作业条件标准 砼浇筑之前检查模板拼缝是否严密,结构线型是否顺直,预留预埋是否按图施工,加固是否牢固。检查清理模板内残留木屑等杂物并洒水润湿模板。 1.5、监理验收标准 模板拼装及钢筋绑扎完毕经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浇筑。 2、工艺流程标准化

3、混凝土质量检测标准化 混凝土进场后首先查看开盘鉴定,检查施工配合比是否与验证配合比水胶比一致,混凝土浇筑之前做坍落度测试,验证坍落度是否在设计要求区间之内,浇筑过程中目测混凝土的施工和易性,如若发现水胶比不一致、坍落度过大或过小、混凝土流动性差、泌水离析等现象时对混凝土进行退场处理。 4、混凝土浇筑养护标准化 4.1、混凝土浇筑标准 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运到浇筑地点,延续时间不能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当混凝土采用泵送入模时,应采用与砼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润滑管壁,当混凝土直接从罐车出料口卸料浇筑时,卸料口到浇筑面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否则应采用串桶或溜槽等辅助设施。 4.1.1、立柱混凝土浇筑标准 1、立柱模板安装前应对原混凝土面进行凿毛处理,凿毛要彻底直至露出较大石子,清理干净碎屑并用水润湿凿毛面。

地铁施工测量限差(规范)摘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一、地面平面控制测量 1.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2.精密导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3.水平角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4.水平角观测 水平角观测所使用的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和光学经纬仪,应符合下列相 关规定: 3.1照准部旋转轴正确性指标:管水准气泡或电子水准器长泡在各位置的读 数较差,1″级仪器不应超过2格,2″级仪器不应大于1格,6″级仪器 不应超过1.5格。 3.2光学经纬仪的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指标:1″级仪器不应大于1″,2″

级仪器不应大于2″。 3.3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指标:1″级仪器不应超过10″,2″级仪 器不应超过15″,6″级仪器不应超过20″。 3.4仪器的基座在照准部旋转时的位移指标:1″级仪器不应超过0.3″,2″ 级仪器不应超过1″,6″级仪器不超过1.5″。 3.5光学对中器的视轴与竖直的重合度不应大于1mm。 4. 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二、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水准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水准测量测站的视线长度、视距差、视线高度的要求(m) 水准测量的测站观测限差(mm) 各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mm)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导线技术要求 三、联系测量 1.隧道贯通前的联系测量工作不少于3次,宜在隧道掘进到100m、300m 以及距贯通面100~200m时分别进行一次。当地下起始方位角较差小于 12″时,可取各次测量成果的平均值作为后续测量的起算数据指导隧道 贯通。 2.隧道内定向边边长应大于60m,视线距隧道边墙的距离应大于0.5m。 3.隧道内控制点间平均边长宜为150m。曲线隧道控制点间距不应小于60m。 4.水准线路往返较差、附和或闭合差为±8√Lmm。

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修编说明 一、目的 为规范我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统一质量控制内容及检验批表式,适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发展的需要,在总结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借鉴地铁2、3号线工程质量检验批形式,现对《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4-2003)(以下简称《地标》)中地下土建部分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分项工程检验项目等进行补充和完善,以更好指导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的有序开展。 二、内容 (一)工程划分 为有效实施质量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地铁2、3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所含的工程类型、设计依据的标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实际,参照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地标》中第3.2.2条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单位(子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在《地标》工程划分原则的基础上,以每一标段或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一个完整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为便于工程检验和验收管理,增加了“子单位工程”。 如:地铁每个车站或两站之间的区间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其划分原则没有变,但地下结构部分按其功能和部位的不同,将左右线、出入口通道、风道和风井、盾构工作井、联络通道和泵房、折返线等分别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地上部分按其工程种类的不同,将路基、桥梁、涵

洞、道路、建筑物、站房等分别划为“子单位工程”。 对两站之间的区间,可按不同的施工方法确定单位工程。如:地铁由地下过渡到地上的区间,其施工方法由盾构法或暗挖法改变为明挖法,此区间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并在单位工程名称后面加后缀说明,即××站~××站—地下部分,××站~××站区间—过渡段部分。 2、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依据单位工程中的完整部位或功能相对独立的部分来划分。一个分部工程应类型相同、材料相同或施工方法相同,不同时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如:基础分部工程中既有明挖基础又有钻孔桩基础,可分为两个“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来划分。明挖、暗挖及盾构三种工法施工中,在《地标》24个分项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删改,现为59个分项工程。 4、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反映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单元,是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所用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基本相同。如:地下车站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划分顺线路方向分割多个幅;主体结构施工单位分几个施工段。在施工质量检验时,可将每一幅或每施工段为一个检验批。 本次修编范围的工程划分见工程划分框图和分项工程划分目录及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检验批应根据工程具体

地铁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哈尔滨地铁1 号线一、二期工程东起哈东站,南到哈南站,全长 17.48 公里,设18座车站,分别为哈尔滨东站站、桦树街站、交通学院站、太平桥站、工程大学站、烟厂站、医大一院站、博物馆站、铁路局站、哈工大站、西大桥站、和兴路站、学府路站、理工大学站、医大二院站、哈达站、哈尔滨南站站。本次投标为哈尔滨地铁一号线第十标段工程大学站。 1.2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国家优良等级,并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和装饰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1.3 工程工期 (1)计划工程工期:119 日历天 (2)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2月1日 (3)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5月30日 1.4 施工范围 1.4.1 本规范适用于哈尔滨地铁1号线一、二期工程车站(除博物馆站)出入口外露雨棚、风亭及消防出入口、残疾人电梯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管理。 1.4.2 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一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

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每一章节的各项目中均对施工要求、质量检验 内容和方法等提出了要求。如有未写明之处,应按照国家、建设部和黑龙江省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4.3 本标段工程投标人实施永久性工程, 为避免对附近不属于地铁公司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等产生影响,应征得该建筑物、构筑物等招标人的同意。 1.4.4 本标段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到哈尔滨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其它企业、团体,本标段投标人应就其建议的施工方法,征求他们的咨询意见,并在自己的计划中为此留出时间。 1.4.5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场地管理负全责,并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因场地管理不善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1.4.6 投标人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或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应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如不及时清退,招标人除向投标人收取租金(租金为人民币10元/M2/天)外,招标人将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等工作,本合同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比如造成招标人被第三方索赔的事宜。 1.5 工程承诺 1.5.1 工程总体承诺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标准、施工工期的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 要 求,全力实现工程质量好、工期短、配合佳和业主满意、用户满意、社会满

地铁车站施工专项方案

目录1、施工方案 1.1 编制说明 1.1.1编制依据 1.1.2编制原则 1.2 工程概况 1.2.1车站结构 1.2.2工程及水文地质与气候情况 1.2.3工程环境 1.2.4工程目标 1.2.5主要工程量 1.2.6工程特点与难点 1.3 工程施工组织与部署 1.3.1施工组织管理系统 1.3.2管线切改组织 1.3.3交通导行组织 1.3.4总体施工安排 1.3.5施工测量组织 1.4 围护结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5 基坑开挖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5.1基坑开挖原则 1.5.2开挖准备工作 1.5.3基坑开挖施工方法及措施 1.5.4基坑开挖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

1.5.5土方回填 1.6 车站主体结构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7 防水 1.8 监测 1.9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1.10 冬季、雨季施工措施 1.11 工程风险分析对策 2、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3、机械计划 4、质量保证及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6、消防、安全、保卫、健康体系及措施 7、劳动力、材料计划 8、用款计划 9、分包计划和管理措施 10、与监理设计的配合措施 11、施工现场总平面

1、施工方案 1.1编制说明 1.1.1编制依据 (1)天津市区至滨海新区快速轨道交通工程中山门西段工程招标文件的《专用技术规范》。 (2)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现场勘察和交底答疑。 (3)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施工、设计规范、规程和标准及天津地方政府及业主颁布的有关法规性文件。 《地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1)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等。 (4)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对天津市至滨海新区快速轨道交通工程中山门西段工程【SZm标段】工程的招标设计图纸。 1.1.2编制原则 (1)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 (2)总体考虑,全面协作,选择适宜本工程条件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发挥设备、人才优势,认真分析,充分比较、论证,合理规划整个工程的施工程序、技术措施,减小施工干扰,加强各施工工序间的衔接,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进行多方案分析比较,选择可靠的供水、供电、排水、排污、防噪、防尘方案,选择最有利于工程施工,同时又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的施工布置方案。 (4)认真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政策,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施工,交给业主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天津市快速轨道的高速发展贡献力量。

地铁标准化管理手册

目录 一、总则 (2) 二、施工现场建设总体规划 (3) 三、办公区和生活区 (7) 四、围挡及外部设施 (11) 五、施工现场 (12) (一)临时设施 (12) (二)材料堆码及加工区 (18) (三)视频监控系统 (20) 六、施工工艺 (21) (一)明挖工程 (21) (二)盾构工程 (24) (三)桥梁工程 (31) (四)暗挖工程 (34) 七、附件(标示标牌) (37)

一、总则 1.1 说明 为规范成都地铁工程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构建结构清晰、职责分明、内容统一、行为规范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本着“直观可视、简洁明晰、实用有效”的原则,把地铁施工现场建设成为“规范有序、整齐清洁、安全可控、环境和谐”的现代文明工地,特制订本手册。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地铁在建工程。 1.3地铁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1.3.1、实施前必须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 1.3.2、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经济合理、科学规范、满足使用。 1.3.3、有利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用地和环境保护。 1.3.4、建设的标准和规模应满足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合同要求及本手册的规定。 1.4 地铁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包括生活区、办公区,围挡外场地管理,围挡内场地管理,关键工序的要求等。

二、施工现场建设总体规划 2.1 办公生活区总体规划 2.1.1 办公生活区规划应当遵循“管理方便、规模适度、经济合理、简洁大方、满足需要”的原则。 2.1.2 办公生活区规划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标段项目部或现场办公生活区的规模、功能及主要设施。 2、确定办公生活区各项设施的平面布置形式。 3、确定办公生活区各类设施的大小、方位和相互关系。 4、根据办公生活区的主要功能,设施应包括: (1)临时建筑: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接待室、食堂、餐厅、宿舍、浴室、盥洗室、卫生间等; (2)临时设施:大门、门卫室、旗台、花坛、绿化、停车场、洗衣台、空调、隔油池、化粪池等; (3)临水临电系统:配电室、电路、电箱、照明、供水管理、排水管理等; (4)其他:消防、标识标语及宣传,胸卡、工作服、安全帽、八牌一图、宣传栏、读报栏、进度牌、门牌、办公室内外标识标牌徽标、会议室内外标识标牌徽标、围挡内外宣传等内容。 2.1.3 办公生活区规划要求 1、办公生活区的规划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工程施工高峰期所需人员数量和施工工期长短确定建设规模。 2、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进行统筹规划,划分清晰,

地铁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目录 1 总则 (3) 2 安全生产须知 (3) 2.1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3) 2.2 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4) 2.3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5) 2.4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5) 2.5 安全十大禁令 (5) 2.6 起重吊装“十不准” (6) 2.7 气割、电焊“十不烧” (6) 2.8 “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6) 2.9 登高作业“六不准” (6) 2.10 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7) 3 施工准备阶段 (7) 3.1 建筑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操作规程 (7) 3.2 炊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8) 3.3 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 (10) 3.4 装卸、搬运、勤杂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3.5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13) 3.6 安装板房和简易工作间安全操作规程 (17) 3.7 外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3.8 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3.9 一级〔A〕配电柜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1) 3.10 二级〔B〕配电柜安装作业安全 (22) 3.11 三级〔C〕配电柜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23) 3.12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3.13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4) 3.14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3.15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26) 3.16 起重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7) 3.17 吊索、吊具安全使用规程 (28) 3.18 盾构机、电机车运行轨道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28) 3.19 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9) 3.20 盾构机组装安全操作规程 (30) 3.21 盾构机反力架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31) 3.22 测量放线安全操作规程 (32) 3.23 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 (33) 3.24 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4) 3.25 盾构始发井洞门(联络通道管片)破除安全操作规程 (36) 3.26 砂浆站成套系统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38) 4 盾构施工阶段 (39) 4.1 盾构始发、管片拼装安全操作规程 (39) 4.2 机械维修(保养)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1)

地铁施工规范

地铁施工规范 1《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 2《地铁限界标准》 CJJ96-2003 技术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2003 质量 3《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01 技术 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2 技术 5 《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TB10304-2009 安全 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质量 7 《建筑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质量 8《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质量 9《软土地基深层搅拌加固法技术规程》 YBJ-225-2001 技术 1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JTG F60-2009 技术 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安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12 《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程》 JGJ106-2003 试验 13 《钢筋焊接与验收规范》 JGJ18-2003T 质量 14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T114-2003 技术 15《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CECS20104-99 技术 16《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测量 17《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资料 1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质量 19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文令质量 2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90 安全 2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0-88 安全 2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2014 质量 2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质量 24《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50152-2012 试验 25 《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测量 26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8-2008 测量 2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安全 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12 安全 2 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 技术 30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03 设计

地铁车站施工工艺流程标准化要求(附图表)

地铁车站施工工艺流程标准化要求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一、施工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临建工程施工 (4) 三、车站围护结构施工(钻孔围护桩) (6) 四、车站围护结构施工(地下连续墙) (9) 五、车站围护结构施工(SMW工法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车站围护结构施工(咬合桩(旋挖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车站围护结构施工(旋喷桩) (22) 八、车站基底加固施工(搅拌桩) (26) 九、车站基底加固施工(旋喷桩).........................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抗拔桩、立柱桩施工 (31) 十一、车站施工(降水井施工) (35) 十二、车站施工(冠梁及钢筋混凝土支撑施工).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车站放坡开挖施工 (44) 十四、车站钻孔围护桩基坑开挖施工 (47) 十五、车站地下连续墙围护基坑开挖施工 (50) 十六、车站SMW工法桩围护基坑开挖施工 (51) 十七、车站咬合桩围护基坑开挖施工 (52) 十八、车站综合接地施工 (53) 十九、车站底板结构施工(下翻梁底板结构施工) (56) 二十、车站底板结构施工(上翻梁底板结构施工) (59)

二十一、车站下部结构柱施工 (63) 二十二、车站中板以下结构施工(有换撑下部边墙结构施工) (65) 二十三、车站中板以下结构施工(有换撑中板结构施工) (68) 二十四、车站中板以下结构施工(无换撑中板以下结构施工) (71) 二十五、车站中板以上结构施工 (74) 二十六、车站顶部回填施工 (79) 二十七、车站监控量测 (81)

地铁施工技术规范讲解

第九章技术规范

建筑规范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 2、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大型 3、建设地点: 4、气候分区:III区,大城市 5、规划总用地面积:9568m^U2^U。 6、总建筑面积:76402m^U2^U,其中地上总建筑56252m^U2^U,地下总建筑20150m^U2^U。 7、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 8、建筑层数:地上22层,地下3层。 9、建筑总高度:建筑高度为98.70米。 10、停车数量:机动车450辆,其中地上停车56辆,地下停车394辆。 11.人防设计:本项目人防工程设于地下3层,按规范应配建人防面积为56252*5%=2813平方米。 二、设计标准: 1、设计使用年限类别:3类,50年 2、高层建筑防火分类:一类高层 3、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4、屋面防水等级:一级。 5、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 6、人防类别:防护标准为核武器6级,常规武器6级,平时作汽车库,战时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防生化武器为丙级。 7、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三、设计标高及尺寸: 1、室内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绝对标高)24.20m。 2、除图中特别注明者外,本施工图所注楼地面标高均为建筑完成面标高,屋面标高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板面标高。其它凡标高注明"(结)"的,均为结构板面标高。 3、图注标高均以米为单位;建施图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总施图尺寸以米为单位。 4、总施图所采用坐标及高程系统与建设单位所提供原始资料一致。施工单位放线时务必严格核实坐标尺寸,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院及相关部门反馈,不得盲目施工。 四、墙体: 1、外围护墙:本工程外围护墙除注明外均为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2、内分隔墙除注明外其余均为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3、加气混凝土砌块与钢筋混凝土柱、墙结合处均应有钢筋拉结,具体做法详见结施设计有关说明。 4、墙体砌筑时,墙底部(包括埋入土层的墙体)应先砌实心灰砂砖或先浇筑C20混凝土坎台,高度至室内地面以上不小于200,宽度同墙厚。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方法及门窗洞口处理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11ZJ103》。所有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专用砂浆砌筑,砂浆等级M5。其它墙体采用M5混合砂浆砌筑。所有墙体定位除图纸注明外均逢轴线中或平外梁、柱边砌筑。

地铁施工规范大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TB10424-20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地铁施工规范 1 地铁限界标准CJJ96-2003 技术 2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质量 3 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技术 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2 技术 5 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l0204-2002 技术 6 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4-8 7 安全 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质量 8 建筑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质量 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 2003 质量 10 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TB10108-2002 技术 11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质量 12 软土地基深层搅拌加固法技术规程YBJ-225-91 技术 13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042-94 技术 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安全 15 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 试验 16 钢筋焊接与验收规范JGJ18-2003T 质量 17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114-97 技术 18 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04:99 技术 1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测量 20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资料 2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质量 2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文令质量 2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安全 24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安全 25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81 质量 26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质量 27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152-92 试验 28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测量 29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 测量 3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安全 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安全 3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技术 33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设计 3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试验 3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质量 3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GBJ01-90-2004 质量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1) 1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铁工程施工前以及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地铁工程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工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对地铁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组织管理水平、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施工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监控预警管理的水平检查和评价。 在进行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地铁 列车沿全封闭线路运行的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通常设在地下隧道内,也包括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从地下转到地面或高架桥上的部分。 安全评价 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组织管理评价 针对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安全组织的规范性、安全职责的合法性、以及各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状况进行评价,判断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的安全组织管理水平。 安全技术管理评价 针对地铁工程施工阶段采用的各种施工工法,如明(盖)挖法施工、暗挖法施工、盾构法施工以及高架车站及区间施工、安装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判断地铁各部分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环境安全管理评价 针对地铁工程施工周边环境和现场环境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判断其环境安全维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状况的安全水平。 监控预警

地铁工程施工中对围岩、地表、围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状况进行动态的经常性观察和量测工作,根据其风险程度发出不同级别的警示,并预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 针对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和监控预警的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判断其安全监控的全面性和预警措施的及时有效性。 3 基本规定 评价对象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的对象应为一个车站或一个区间。 评价体系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体系应由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环境安全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4部分组成。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应基于“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重点评价项目部履行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状况和水平。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针对地铁区间和车站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安装工程中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价,评价地铁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地铁工程施工环境安全管理评价包括地铁工程施工周边环境和现场环境两个方面的内容,评价其环境安全维护措施的有效性和环境状况的安全水平。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应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评价其安全监控的全面性和预警措施的有效性。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总体评价应在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施工环境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基础上,进行安全评分汇总和安全管理水平定级,进而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程序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 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 b) 准备有关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XX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XX 市地铁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XX市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改建 或扩建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轨道交通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XX市地铁有限 公司负责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其他建筑工程(非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503000-2001 执行。凡未作规定的,均按国家及XX 市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三)本办法依据国家及XX市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 术标准,并结合我司轨道交通建筑工程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进 行编制。我司轨道交通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 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二、引用文件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0-2001 (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 (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1999

(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五)《XX市施工监理规程》三、 定义 (一)轨道交通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反映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三)验收:轨道交通工程在承包商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四)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五)检验批:按同一施工条件(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六)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七)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

地铁设计规范(最新)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200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年版);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909-2014);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 《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 《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 年版));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规范》(GB50086-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 49-199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及(GB6722-2011)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地铁设计规范 版强条整理

地铁的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因结构损坏或大修对地铁运营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其他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地铁浅埋、高架及地面线路设计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减少振动和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地铁工程设计应采取防火灾、水淹、地震、风暴、冰雪、雷击等灾害的措施。地铁工程应设置安防设施。安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合理设置安全检查设备的接口、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理设施,以及相关用房等。地铁工程应设置无障碍乘行和使用设施。 3.3.2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4.1.2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 4.1.3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列车应具有下列故障运行能力: 1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 2列车在超员荷载和在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启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 3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荷载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4.7.2列车应设置报警系统,客室内应设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乘客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乘务员与乘客间双向通信功能。当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报警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的有关规定。 4.7.4客室车门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应确保车速大于5km/h时不能开启、车门未全关闭时不能启动列车。 4.7.6客室、司机室应配置便携式灭火器具,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6.1.2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 7.1.3无咋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7.4.1无咋道床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强度等级,隧道内和U形结构地段不应低于C35,高架线和地面线地段不应低于C40,道床结构的耐久性满足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规定。 7.6.2采取减振工程措施时,不应削弱轨道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平顺性。 8.3.5路基的工后沉降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咋轨道线路不应大于200mm,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200mm,沉降速率不应大于50mm/年; 2无咋轨道线路路基工后不均匀沉降量,不应超过扣件允许的调高量,路桥或路隧交界处差异沉降不应大于10mm,过渡段沉降造成的路基和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 在站台计算长度以外的车站结构立柱、墙等与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第187号 现批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10月24日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隧道盾构掘进法施工”局部修订 【第8.1.1条正文】 “8.1.1本章适用于采用盾构掘进,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的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 【条文说明】 8.1.1采用钢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建造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可参照本章相关内容。 【第8.2.3条正文】 “8.2.3盾构工作竖井内应设集水坑和抽水设备,井口周围应设防淹墙和安全护栏。” 【条文说明】(无修改) 【第8.6.5条正文】

“8.6.5管片拼装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9进行记录,并进行检验,其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做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片在盾尾内拼装完成时,偏差宜控制为:高程和平面±50mm;每环相邻管片高差5mm,纵向相邻环管片高差6mm。 2.在地铁隧道建成后,中线允许偏差为:高程和平面±100mm,且衬砌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每环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0mm,纵向相邻环管片允许高差15mm;衬砌环直径椭圆度小于5‰D; 3.环向及纵向螺栓应全部安装,螺栓应拧紧。 【条文说明】 8.6.5隧道最终偏差包括: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隧道沉浮、水平位移等。 【第8.9.2条正文】 “8.9.2盾构掘进施工,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地面环境条件以及隧道埋深等按表8.9.2量测项目对地层和结构进行动态监控量测。” 表8.9.2 盾构掘进施工监控量测项目 【条文说明】

地铁运营线施工管理办法

运营线行车管理办法 一、前言 1.本办法起草依据:××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 ××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相关行车管理办法。 2.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3.起草目的: 为更好的规范广深地区在运营线路施工的行车管理,保障运营线路(既有线)施工的顺利进行,特起草本办法。 4.主要内容: 本办法规定了在广州地铁及深圳地铁运营线施工的现场管理、司机工作的具体操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及现场应急处理,并简单介绍了运营公司相关的管理办法。 二、总则 1.为了落实《城铁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正确处理运营事故(事件),维护运营秩序,树立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城铁公司“城铁专卖店的”的品牌,全面提高对运营线路行车的管理水平。 2.分公司行车安全管理执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分公司各级领导要把行车安全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加强对轨行机械使用的管理工作和安全思想教育,强化各项目部领导对行车安全的

意识。 3、良好的业务技能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运营线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各项目部要严肃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标准化作业,教育相关员工自觉执行公司各项关于轨行车辆的规章制度,开展好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安全行车和“红旗设备”的竞赛活动,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运营线路行车的管理 配合作业流程: 配合要点: (1)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时严格执行。 (2)进场施工时,必须按《行车设备维修施工管理规定》、《施工进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作业手续,持《施工进场作业令》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到车站或车厂调度办理请点手续,办理请点手续时,必须有指定的施工主办部门或主配合部门人员协助办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进入轨行区。 (3)施工前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作业过程不出任何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 (4)施工前,运营总部配合人员与外单位进行安全交底,配合人员要加强施工监督,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提出发现危及安全的情况及时制止。施工人员要听从运营现场配合人员和车站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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