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员工加班后在宿舍猝死,属于工亡吗

员工加班后在宿舍猝死,属于工亡吗

员工加班后在宿舍猝死,属于工亡吗
员工加班后在宿舍猝死,属于工亡吗

员工加班后在宿舍猝死,不算工亡怎么办?

导读:公司员工被安排加班至凌晨,下班后死于职工宿舍,在不构成工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首次适用侵权责任法认定用人单位须对员工猝死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概览】

员工在宿舍猝死一审判不算工亡

2013年4月,李某入职昆山某电子公司工作。同年12月12日,上夜班的李某被安排加班至第二天凌晨1点多,下班后就回到宿舍休息。13日晚上11点多,同室友发现到了上班时间李某仍无动静,不省人事,打电话报警。经诊断,李某为现场猝死。事后,李某的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电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合计86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下班后在公司宿舍内死亡,死亡原因无法查明,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不构成工亡,驳回了李某父母的诉讼请求。李某父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苏州中院。

不算工亡,公司就没责任了吗?不!

苏州中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11日,即李某猝死前一日,李某的上班时间为16时至凌晨24时,另外电子公司还安

排延时加班1.5小时。“李某猝死上的是夜班,该工作时间与一般自然人的规律作息时间存有冲突,此时再安排李某加班本就欠妥,且延时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苏州中院民四庭庭长、该案审判长包刚介绍说,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除有特殊原因外,用人单位每日安排加班一般不超过一个小时。

体检报告显示,之前身体无异常

事发后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显示,李某在12日凌晨下班后直接回宿舍休息,中途未至其它场所参加可能有损于健康的其它活动。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李某之死已被排除刑事案件及他杀可能,且经医疗机构初步诊断为现场猝死。而李某于2013年6月体检的报告显示,其平时不存在疾病,身体健康。

本案中,电子公司未举证证明当日安排李某超过1小时加班存在特殊原因,亦未举证证明其对李某提供了健康保障措施。虽然李某父母经法院释明后明确表示不申请司法鉴定,但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以及不健康的作息时间有损身体健康,是一般人均知晓的常识。也正因为如此,二审法院认为,电子公司严重忽视对李某身体健康的保护,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应认定存在侵权行为,且主观上存有过错。

“根据本案现有证据虽无法得出电子公司凌晨安排李某超时加班与李某猝死存在必然直接因果关系的结论,但根据李某上班

及下班回到宿舍睡觉后猝死这一过程的紧密度,并结合日常经验法则,该因果关系亦同样无法排除。”本案二审判决书中写道。

【最终判决】

公司担责40% 赔偿23万余元

最终,考虑到引发猝死的原因亦与李某个人身体素质、个人身心调整等多重因素有关,具有多因一果性和一定的偶然性,在本案因果关系参与度无法查明确定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由电子公司对李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

苏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改判电子公司支付李某父母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

【法官辨析】

劳动者下班后猝死如何维权是难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工亡或者视同工亡。但如果劳动者是在下班后家中猝死,按照规定不构成工亡的,劳动者的权利如何得到法律保障,这是当下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虽因构不成工伤家属无法取得工亡保险待遇,但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

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包刚说道。

据了解,对于这种劳动者下班后猝死的案件,目前实践中尚无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判决劳动者下班后“猝死”纠纷的报道。因此,本案二审判决通过创新适用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劳动者(家属)维权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

通讯员宋华俊姚栋财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於苏云

劳动法库注:本案被推选做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2015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候选案件之一,以下是案件情况及推荐理由:

谈华龙、董自芳与被上诉人昆山华泛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华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基本案情:

2013年4月1日谈杰与宁波华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泛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宁波华泛公司将其派往昆山华泛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华泛公司)工作。

2013年12月12日,谈杰被安排加班至凌晨1点多,下班回到宿舍休息后猝死。

后谈杰的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宁波华泛公司、昆山华泛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谈杰下班后在公司宿舍内死亡,这种情形不构成工亡;而根据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电子公司对谈杰的死亡存在过错,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谈杰父母的诉讼请求。

苏州中院认为,虽劳动者受伤或死亡不符合工伤或工亡认定条件,劳动者或其家属无法取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伤害与用人单位的违法侵权行为有关,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劳动者或其家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本案中,谈杰下班后猝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构成工亡,但昆山华泛公司安排谈杰上夜班后又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严重忽视对谈杰身体健康的保护,应认定存在侵权行为,且主观上存在过错。

故二审法院依据侵权责任理论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判令由宁波华泛公司、昆山华泛公司对谈杰的死亡承担40%的侵权赔偿责任。

推荐理由:

当前,劳动者猝死的案例屡见不鲜,且呈增多趋势。如果劳动者在下班后家中猝死,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构成

工亡,劳动者的权利如何得到法律保障,这是当前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本案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创新适用法律,在国内首次适用侵权责任法判决劳动者下班后猝死纠纷,为全方位保护劳动者及其家属权益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

该案判决后,用人单位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最完整的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保证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谱莱密克司机械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及临时雇佣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按程序层级签字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 (2)生产车间人员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例外。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根据生产计划做好班次安排和轮休计划,在不空岗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得到合理休息,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四、加班认定 1、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不主张加班,有效利用上班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对于未完成的工作属于职责范畴当中,不能算为加班。如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时间为下午17:00以后需加一个小时以上者才为有效加班时间。(加班以1个小时为起点,超过1小时后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0.5小时的不计入加班时间。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2、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于周休、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 3、公司对生产人员的加班根据生产任务有效计划进行安排,合理控制好人员、时间和工作强度。并于加班前一天16:00前向总务人事部提交《加班申请表》。 4、司机加班特指赴接送客人及领导的加班(因生产任务的加班本【加班管理规定】适用)。司机适逢工作日以外时间、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接送客户或领导的,赴机场及上海站按以下规定给与加班时间: (1)赴上海浦东机场:3.5小时/次; (2)赴上海虹桥机场:2.5小时/次; (3)赴上海新客站:2.5小时/次; (4)赴上海南站:2.5小时/次; (5)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赴宾馆或外地的)。 需要司机赴机场接送人员的情况下,公司总务部应事先开具【派车单】,凭公司派车单结算加班费或开具调休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1、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3、为获取加班费或调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拉时间造成延时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轻纺版块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内参) 一、总则 为规范轻纺版块加班管理,整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版块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版块行政、财务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长、总经理、 部门副总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及要求: 1.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 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 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 6、身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必须有一次义务性的招待服务,不计入加班。 其他情况。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周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招待):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 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保障员工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使员工宿舍管理趋于合理有序、安全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及入住安排,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 行检查。 2、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及打更人员,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 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办公室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宿舍设有保洁人员两名对宿舍公共区域及高管间卫生的清洁工作, 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4.保洁人员负责对水房洗衣机使用状况的监督。 1)三楼的洗衣机为男生使用,四楼洗衣机为女生及保洁人员使用2)洗衣机放置在固定地点,未经允许禁止挪动。 3)洗衣机使用时间:每天8:00-21:00(午休时严禁使用). 4)洗衣机仅限住宿员工使用,未住宿的员工严禁将衣物带到宿舍使用

5)使用时要按使用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和随意破坏洗衣机。 6)、保洁员每周一对洗衣机进行消毒。 7)如洗衣机不能正常运转应及时上报办公室,不得随意拍打、用利器刻划等,因故损坏洗衣机将照价赔偿;恶意损坏的,并予罚款。 四、入住管理规定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 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新入职员工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房 间、床位。一经安排入住必须坚持对号入住的原则,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3、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当天搬离宿舍,由库管收回钥匙及交回宿舍 物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讲社会公德,为了不影响夜班人员休息宿舍内不准大声播放收 音机、电脑等,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人员投诉,给予警告,严重者罚款处理。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 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辞退。 6、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吸烟者可以到水房吸烟,并将烟头彻底 熄灭),凡发现在宿舍内吸烟者初次罚款处理,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7、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局、赌资,并罚款500元;

事业单位工伤待遇

事业单位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办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劳动能力鉴定由日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并作出鉴定结论。 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对日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本试行办法实施后,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前已经发生的工伤,并且各单位已经按照工伤发生时的政策规定处理的,各单位可以持有关材料到本单位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确认。经确认后新发生的有关工伤医疗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其他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 本试行办法实施后,如工伤职工同时符合《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34号令)因公因战伤残抚恤规定,有关死亡一次性抚恤、遗属定期抚恤、残疾抚恤、护理费等抚恤待遇标准相应高出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相关待遇标准的,高出部分继续按《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的抚恤待遇发放渠道解决,但工(公)伤待遇相同部分不得重复享受。

本试行办法实施后,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工伤保险基金合并管理,全部实行市级统筹。各区县工伤保险基金有历年结余的,留足2个月的备用金,剩余部分先用于正常支付;结余基金用尽后,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再按计划拨付统筹基金。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加强职工工伤预防安全教育,建立因公外出事项登记留痕制度,明确因公外出批准程序。职工因考察学习、培训、开会及其他外出公务事项,应由所在单位按程序批准并登记备案,记录外出时间、工作事项、批准人、外出事项接洽单位联系人等。发生伤害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应提供经单位领导同意外出的工作联系函、通知或其他能够证明外出事项与工作有关的书面资料。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职工重大伤亡快报制度,发生职工死亡或2人以上伤害事故的,单位应在48小时内向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的重大伤害事故,单位应在12小时内向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仍按《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的伤残抚恤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门卫宿舍管理制度

门卫宿舍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一、人员定编、职责范围 1、公司门卫室隶属公司办公室管理,负责公司保安、门卫、环境卫生、花卉苗木维护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对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对来访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3、对进出公司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物资出门需凭出门证查验放行。 4、负责厂区的主要通道、大门内外水泥地面的环境卫生。 5、负责信件、报纸的接收并送公司办公室。 6、负责厂区照明灯的开、关,做到晚开晨关。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三、门卫人员“八项禁令” 1、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上岗。 2、严禁酒后上岗或上岗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睡觉,打瞌睡。 4、严禁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 5、严禁私自离岗或委托她人代岗。 6、严禁在门卫室打牌、播放录像等一切娱乐活动。 7、严禁外来人员进入门卫室。

8、严禁在大门内、外、厂区道路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四、管理规定 1、门卫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履行管理制度规定,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门卫室要做到二十四小时值勤,员工下班后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3、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条或凭出车单出入。不符合手续者,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办公室。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方可进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5、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员工。 二、加班原则 1.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得到相关授权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项目为人事行政部,下同) 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 倡加班,如因工作效率较低或处理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3.加班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工作纪律要求与日常工作要求相同。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每个月的最长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即天。 6.结合工程体系(工程、采购、库管)的工作特点,生产期范围内以完成工作为前 提,不受每月36小时的限制,并根据公司安排在淡季调休。 7.《加班申请单》(附件一)应由加班员工填写,填写时需预估实际加班时长。如 实际加班时长小于预估时长,以实际加班时长(根据考勤记录)为准;如实际加 班时长大于预估时长,以预估时长为准。 三、加班申请流程 加班申请需由加班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必须全项填写,审批领导应对加班内容及所用时间严格确认。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如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时,加班员工需在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由中心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5.出差加班: (1)在出差地正常开展工作的,按照以上流程执行。 (2)发生在出差来回途中的加班,加班时间依据出差派遣单与长途交通票时间为准。 6.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特殊原因需外出公干而无法在工作地进行打卡考勤的,除《加班审批单》外尚需提供授权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外出办公联络单》,申请、审批时间与以上《加班审批单》相同。即无打卡记录,也无《外出办公联络单》的,不视为加班。司机外出公干加班导致无法打卡的,可使用《司机工作延时确认单》,作用等同于《外出办公联络单》。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员工因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应完成而未完成本职工作导致 延迟下班的; 3.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4.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的; 7.其他情况。 五、统计及补偿 1.加班统计 (1)工作日延时加班自18:00起计算,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满4小时按天计。节假日、周六日的加班按1小时起算,满4小时累计天,最多累计1天。当月累计不足4小时的,可以累计到下月。 出差加班时,工作日8:30-17:30以外的工作时间均视为加班,包括往返途中。(以车、机票时间为准)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标签:宿舍保安卫生公司人力资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员工宿舍、职员宿舍。 3定义 员工宿舍:指助理工程师级(含)以下的人员入住的宿舍。 职员宿舍:指主管、工程师(含)级以上,经理(不含)级以下的人员入住的单间宿舍。 4职责 4.1宿舍管理员:员工入住、离职安排、日常维护管理、宿舍物品的请购及监督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4.2宿舍保安:负责宿舍消防安全,卫生监督,协助宿舍管理员处理相关事项。 4.3清洁工:负责宿舍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4.4员工宿舍室长:负责安排监督本宿舍卫生,协助宿舍管理员处理相关工作。 4.4行政主管/文员:宿舍固定资产管理、不定时巡查及宿舍人员名单整理。 4.5财务中心:入住公司宿舍人员相关费用结算。 5工作内容 5.1 人员入住标准 5.1.1主管、会计、工程师(含)级以上,经理(不含)级以下的人员享受公司单房, 标准为1人每间。 5.1.2 助理工程师(含)、副主管、专员、高级文员等标准为2-4人每间。 5.1.3 储干、组 长、 技 工、 技术员标准为4-6人每间。 5.1.4 员工标准为8-10 人每间。 5.2员工入住、探访、离职管理 5.2.1 入住 A入住条件:被正式录取为公司员工且办理好相关入职手续。 B床位安排:由人力资源中心相关人员填写《入住申请单》,交由宿舍管理员参照总裁批准的《入住标准及配置表》(附件 1 )统一安排。

A探访:上班期间谢绝探访,特殊情况探访人需向宿舍管理员(保安)说明探访事由,或是留下纸条、口讯等由宿舍管理(保安)下班后转达被探访人,下班时间或节假日探访须到保安处岀 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登记后,由保安通知被访人员带探访人进入。 B借宿:本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需在公司宿舍留宿的,在经得被访人宿舍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由被访人员填写《借宿申请单》由人力资源中心相关负责人批准,再到宿 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岀示相关的有效证件,需入住的客人要遵守深圳治安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规定,客人需 保管好自己携带财产及注意人身安全,本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C宿舍管理员(保安)认真准确填写《外来人员探访登记表》,以备核查。 5.2.3离职 A外宿人员:离职时可直接到人力资源中心行政文员处办理退房手续。 B内宿人员:离职时需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钥匙、财产交接手续及水、电费用核算,并由宿舍管理员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工资,员工需在结算工资后即刻收拾好行李,并填写《物品放行条》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宿舍管理员签名确认后在宿舍管理处等候,待员工下班确认宿舍无缺少物品现象才予以放行。 5.3 作息时间 5.3.1员工宿舍: A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期间熄灯时间为23 : 00 ; B放假、节假日熄灯时间为24 : 00 ; C若因加班等特殊情况则以下班后1小时为界。 D宿舍管理员或保安不定时的巡查。 5.3.2职员宿舍:按照自己的实际作习时间而定,此不作管控。 5.4卫生、安全评比 5.4.1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员工宿舍(职员宿舍不参与评比)。 5.4.2参与评比人员: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主管(文员)、保安队长、各部门轮流选派一名员工代表共同参与。 5.4.3检查方式:采取逐栋逐层逐个房间进行具体的仔细检查。 5.4.4宿舍室长选定:每间宿舍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推选出一名室长,任职资 格为入职三个月以上,表现良好的人员,并将名单报宿舍管理员备案,若室长因变动或离职由宿舍管理员组织该宿舍成员再评选取出一名室长,室长每月给予补助20元。 5.4.4评比事项 A室长负责按《宿舍值日表》排好本宿舍的值日安排,按照《宿舍评比检查明细表》上的项目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随时保持地面干净、床位整齐、房间无异味。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8篇)完整版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一): 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务必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职责。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务必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持续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持续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掉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间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

大功率电器。 4、严禁存放煤气、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qiāng支弹药、刀具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5、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6、违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意外的将实行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职责,状况严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附则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或状况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将与违规者相同的处罚。 宿舍存在的问题员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长。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贴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务必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务必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务必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务必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一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

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在我行工作的所有用工形式人员,包括派遣、返聘、临时、保安、保洁员等。 第三条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经协商劳动者同意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1、柜员、值班人员等轮班但获得补休的; 2、员工在外出差期间。第五条加班的审批流程: 1、当日需加班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周末加班于每周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说明加班事由,并按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实施。 2、审批流程为:本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所在分、支行二级部、部门(支行)负责人签字→主线部门负责人签字→送人力资源部→分管行领导→行长。 3、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加班审请表》的,可由加班人员的部门负责人先电话请示分管行领导同意后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 1、员工在日常工作日加班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150%核发加班工资; 2、员工在一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200%核发加班费; 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300%核发加班费; 4、本条中,员工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有效工作日,基数计算标准为: 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 日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21.75天第七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在员工考核时不得评“良好”及以上,在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加班期间的工作纪律以及出勤管理,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的规定执行。

物业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 -------------------------------------------------------------------------------------------------------------------------------------------- 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调配方法 1.公司将对公司拥有的员工宿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实行集体住宿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男、女员工情部、兼顾部门、岗位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按排个人住宿,违者处50元罚款并限令纠正。 2.宿舍住宿舍人员数量按平米数进行安排。 (1)14.6平米的宿舍,原则上居住4-6人,至少不低于4人,不多于8人; (2)大于14.6平米的(限物业楼),原则上需居住8-10人,至少不低于8人,不多于12人。 (3)各间宿舍住宿人员的多少根据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宿舍管理 1.员工需在公司住宿舍的,首先由本人提交《住宿申请/审批表》,员工本人申请,部门经理签名,行政人事部批准; 2.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填写《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交由员工本人,留存《住宿申请/审批表》; 3.员工凭《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由项目部指定人员带领安排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 4.若员工未按规定入住宿舍的,除勒令腾空床位外,公司将相应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同时给予项目经理处罚200元。 5.住宿人员须履行《住宿管理规定》,按照分配的床位卡对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转让他人居住、不得搬并床位、私自换锁、将门匙交由他人、不得阻碍新分配人员进住,不得私自留宿亲友、同学、子女等,否则将予 ---------------------------------------------------------精品文档---------------------------------------------------------------------

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出现工伤的情况,包括我们的国家公务员也是这样的,那么国家公务员遇到工伤之后如何进行赔偿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国家公务员工伤赔 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吧。 自2004年1月1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2003-04-27)》正式施行。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工伤保险与赔付已从原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与福利待遇的政策处理正式进 行了国家法律调整的轨道,这是我国广大劳动者,企业职工的福音。目前在各地的社保除对各类企业的职工之外、对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甚至临时工、民工、失地农民也逐步纳入了社保,对这部分人采用“社保综合险”的方式纳入,综合险中包括了工伤险。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广大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处理尚未有相应的规定出台。谁也不能控制工伤只发生在企业之中,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发生工伤后怎么办这样一个现实而严峻的问题。 本文着重分析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伤的若干问题。

一、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其适用范围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主要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依照国务院、人事部、国务院各部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负责审核、评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有人又称“公伤”,大致是“因公而伤亡”的缩称。这里大概可以概括为国家的人因国家公务或工作中所受伤残或死亡。“公”是个抽象概念,在其概念中包含最多的成份大体是国家性,如“公家”在百姓的心目中就是“国家”。又如“公诉”以国家公诉人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劳动者因工作或者在工作中所受之伤残、死亡或突发疾病而死亡的应统称为工伤,而不宜称之为“公伤”。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死亡(人薪发[1994]48号)”应属于“公伤”之内,但它专指“死亡”,而不包括伤残。另外,还有“因公殉职”是指的因公牺牲。因公牺牲符合国家规定的由国家授予革命烈士。 现行企业劳动者工伤包括三个具体形态:(1)、因工负伤、(2)、因工致残、(3)、因工死亡。对于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均必须经法定机构做出工伤认定,而对于因工致残还需要进行伤残评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因工死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1)

I 目的 规范公司各级员工考勤管理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出勤率。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南昱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在公司总部上班和项目部上班员 工的考勤 管理。 内容 4.1出勤管理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总部上班员工实行每周工作 6天工作制度,项目部上班员工按现 场实际施工情况,每月允许有三天请假。 4.2考勤办法 4.2.1 4.2.2 4.2.3 10-30分钟以内扣款5元; 文 件 号 HYL -2015-001 版本号/修订日 01/2015-6-1 页 码 第1页,共5页 河南昱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管理文件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职责 3.1 3.2 3.3 3.4 总经理:批准员工四天(含)以上的请假申请。 副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一天以上三天(含)以内的请假申请; 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审批员工一天以内的请假申请; 办公室: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所有考勤单、请假单经批准后的备案,监督、检查公 司员工的出勤情况、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对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副总审核、 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员工考勤实行指纹考勤,公司所有岗位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打卡考勤。 员工每天考勤二次,分别在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进行。 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时,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单》,注明未打卡原因和具体时 间, 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及时上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限两日内)。 上班故 意不打卡的均视为旷工,未打卡原因弄虚作假的视为旷工。 按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总部上班员工迟到或早退的处罚情况: 员工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2.10

宿舍管理制度(通用版)

XXXX有限公司文件 编号:TM-XXXX号 主题:宿舍管理办法 了让员工宿舍保持干净的卫生、整齐的环境及良好的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一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 公司内所有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可以申请住宿。 (二)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工作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用。 第三条宿舍统由舍长负责宿舍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 总管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电,门户。 (二) 宿舍人员轮值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 (三) 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的。 (4)员工身体不适需人照顾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四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五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六条办公室经常抽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七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篇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被告:**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

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 篇二:单位教师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女,19**年*月**日出生,汉,籍贯江苏, 住:**** 工作单位:**市**小学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1*年*月**日受伤为工伤,并报销相关费用。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小学教师,****年8月进入学校就职,担任教师工作至今。在201*年*月**日上午*点上班路上,申请人骑电瓶车路过青山高速公路颜岗立

交桥,在下坡时,因路面潮湿,导致申请人摔倒,致使申请人左腿膝盖受伤。申请人受伤后,在**乡卫生院治疗,现已治疗近2个月,花费医药费1300多元。 因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职工,故列明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师负伤、致残、死亡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认定为工伤: 1.教师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着直接关系或为从事由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派的工作,教师本人不能预见或抵抗而造成的伤亡;

加班餐申报流程及管理办法

加班餐申报流程及管理办法 加班用餐指因生产、经营和公司其它紧急业务需要,必须现场就餐,或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到职工食堂就餐,错过就餐时间,需要公司安排集中就餐的。加班用餐主要包括大修中直接参与检修的人员用餐,抢修、抢险用餐,部门紧急加班(义务)超过两个小时的等。现为了规范加班用餐的管理,现特制定新版申请流程,请各科室及车间按照此流程进行申报加班用餐。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产一线及各车间申报流程: 申报部门——部门主管——生产调度——后勤管理员——公司食堂 生产一线及各车间加班用餐的审批,由加班单位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核定签字,生产调度审核无误、签字后,由申报单位上交行政部后勤管理员。由行政部后勤管理员通知公司食堂,并将申请单复印件交与食堂一份。 如遇紧急加班,可先行由电话通知后勤管理员申报加班用餐,然后3日内补写申请单,并交与行政部后勤管理员,行政部后勤管理员将复印件送至公司食堂。 二、后勤及办公楼科室申报流程 申报部门——部门主管——后勤管理员——公司食堂 后勤及办公楼科室加班用餐的审批,由加班单位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核定签字后,由申报单位上交行政部后勤管理员。由行政部后勤管理员通知公司食堂,并将申请单复印件交与食堂一份。 如遇紧急加班,可先行由电话通知后勤管理员申报加班用餐,然后3日内

补写申请单,并交与行政部后勤管理员,行政部后勤管理员将复印件送至公司食堂。 三、加班用餐结算管理 公司与食堂月底结算,依据食堂存留的加班用餐申请单复印件,同行政部后勤管理员存留的加班用餐申请单原件核对无误后结算。 各车间部门及后勤科室未按流程,不经过行政部后勤管理员进行申报,直接同公司食堂联系加班用餐,公司视为集体订餐,所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自行承担,公司不予结算,由公司食堂同订餐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以上流程和结算管理办法自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望各部门依照此流程进行申报加班用餐。

入住宿舍管理制度

入住宿舍管理制度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5748837.html,好好学习社区

入住宿舍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创造优美、舒适、安全的宿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宿舍管理的整体规划与制度起草、定稿、发放、执行工作。 3.2保安对宿舍实施日常监督与安全监管。 3.3稽核办对制度执行过程与结果实施稽核。 4.0管理条文 4.1入住规定 4.1.1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职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入住。 4.1.2员工入住公司宿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原则上,“同一部门职员编住同一宿舍”。 4.1.3入住职员按“人事行政部”安排的房号、床位、床号就住,不得随意变更房锁、房号、床位、床号。 4.1.4新进员工入住7天后,方可找“人事行政部”配制宿舍钥匙,宿舍钥匙不得随意借用、复制。 4.2住宿规定

4.2.1“入住职员”自觉服从“人事行政部”管理人员的调派及保安人员监督。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床位。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床位及宿舍的,一律经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调动,违者予以“小过”一次处罚并责令搬回原处。 4.2.2员工进出宿舍“电子防盗门”,必须配戴好厂牌。 4.2.3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者予以“小过”一次 处罚。 4.2.4宿舍内不得使用与存放“电热棒”、危险、违禁物品及治安管制器具,违者予以没收物品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4.2.5遵守社会公德、伦理道德,禁止在集体宿舍做出有伤风俗的行为。 4.2.6讲究个人及宿舍环境卫生。各宿舍的清洁卫生由住宿职员轮流清洁、整理。严禁乱丢乱扔;不得在床上抽烟;废物、垃圾一律倒于指定之场所,违者予以“警告”二次处罚。 4.2.7异性员工不得互窜宿舍,晚上23:30以后同性员工也不得互窜宿舍。所有住宿的员工必须于23:30之前回归宿舍<因工作需要除外>,24:00统一关灯就寝。24:00后不熄灯或熄灯后看电视、放音响、大声喧哗、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者,一经发现,予以“小过”一次处罚,屡次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公司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住房补贴。 4.2.8严禁任何职员在宿舍内私自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违者罚款300元。如果员工的直系亲属有特殊困难,需暂时借住3天以下(含3天)的,当事职员须事先填写好《借宿申请单》,经过“人事行政部”批准并在“保安室”登记后,方可入住(借住期间,“借住人员”的“身份证件”暂时交压“保安室”

保安宿舍管理规定

保安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是公司提供给在职员工居住的场所,是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为保障员工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环境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作开除处 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乱搭、拆改电线电路及在宿舍生火,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 发现给予100元处罚。 4、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的 财物,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 款。 6、严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部经理批准。 7、宿舍员工必须服从房号和铺位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铺位,不准 拆床架。 8、损坏公司财产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 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9、宿舍员工必须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衣物、床被须干净、 整洁。 10、宿舍轮值人员负责房间打扫及公用设施的维护,如有异常情况,向负责 人报告。 11、个人物品放置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妨碍他人,影响宿舍公共 卫生。 12、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13、不准在宿舍内乱张贴、乱拉绳索、乱打铁钉、乱动公用设施和他人财物。 14、宿舍应保持肃静,严禁大声喧哗及放高音响,23:00后娱乐设施必须关 闭,外出人员必须在24:00前回到宿舍,24:00后所有宿舍必须熄灯就寝。 15、不准在宿舍做有伤风化之事。 16、加强公司宿舍文明建设,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员工有义务充分配合并纠 正不良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17、凡是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在接到人事通知当日起经保安班长签字后搬离 宿舍。辞职的员工必须在结算薪资之前搬离宿舍。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处罚。

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书样本

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书样本 篇一: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篇二:单位教师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籍贯江苏, 住:xxxx 工作单位:xx市xx小学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年x月xx日受伤为工伤,并报销相关费用。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x小学教师,1983年8月进入学校就职,担任教师工作至今。在XX年x月xx日上午x点上班路上,申请人骑电瓶车路过青山高速公路颜岗立交桥,在下坡时,因路面潮湿,导致申请人摔倒,致使申请人左腿膝盖受伤。申请人受伤后,在xx乡卫生院治疗,现已治疗近2个月,花费医药费1300多元。 因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职工,故列明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