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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法规标题】卫生部关于印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卫生部

·【发文字号】卫医政发〔2009〕50号

·【颁布时间】2009-5-25

·【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制定了《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诊医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急诊科。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一条急诊科抢救室应当临近急诊分诊处,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置的功能。

第十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根据医院承担的医疗任务和急诊病人量确定。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三条急诊科应当设有急诊通讯装置(电话、传呼、对讲机)。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和保卫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并逐步实现与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的对接。

第三章人员配备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六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七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

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九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1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担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承担本专业的急诊工作。

第二十一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

第四章科室管理

第二十二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三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二十四条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

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二十五条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二十六条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七条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二十八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九条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三十条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三十三条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三十六条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十七条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第五章检查评估

第三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行检查指导与质量评估。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评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地区,急诊医师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四十一条承担核辐射及化学中毒等患者救治任务的急诊科,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设备和物品。

第四十二条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并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急诊科,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设备和装置,按院前急救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十三条设置急诊科的专科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标准

2.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标准

一、仪器设备

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仪、心脏复苏机、简易呼吸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负压吸引器(有中心负压吸引可不配备)、给氧设备(中心供氧的急诊科可配备便携式氧气瓶)、洗胃机。三级综合医院还应配备便携式超声仪和床旁X线机。有需求的医院还可以配备血液净化设备和快速床旁检验设备。

二、急救器械

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

三、抢救室急救药品

心脏复苏药物;呼吸兴奋药;血管活性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镇静药;止痛、解热药;止血药;常见中毒的解毒药、平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激素类药物等。

附件2

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一、急诊医师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

(一)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

(二)掌握下列心脏病和心率失常心电图诊断:室颤、宽QRS

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

(三)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处理原则和基本技能;

(四)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

(五)掌握暂时未明确诊断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技能;

(六)能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溶栓术,动、静脉穿刺置管术,心、胸、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等;

(七)熟练使用呼吸机,多种生理监护仪,快速床旁检验(POCT)技术、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

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

(一)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二)掌握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三)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四)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五)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六)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七)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八)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第十条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第十二条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床间距大于1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 第十三条重症医学科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宜接近手术室、医学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输血科(血库)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1 项目简介 (3) 1.1 项目背景 (3) 1.2 项目目标 (3) 1.3 本期项目范围 (4) 2 项目管理系统设计 (5) 2.1 建设目标 (5) 2.2 平台架构 (5) 2.3 业务流程 (6) 2.4 功能规划 (6) 2.4.1 项目动态 (6) 2.4.2 项目启动与结项 (6) 2.4.3 项目计划管理 (7) 2.4.4 项目执行与监控管理 (7) 2.4.5 报表管理 (8) 2.4.6 知识库管理 (8) 2.4.7 用户管理 (9) 2.4.8 角色管理 (9) 2.4.9 权限管理 (9) 2.4.10 日志管理 (9) 2.4.11 数据字典管理 (9)

1项目简介 1.1项目背景 项目开发、交付、运维、交易业务开展,处于粗放管理状态。目前通过邮件、会议、报告等形式对项目信息、进度、任务进行管理。人员沟通任务工作量大,不利于信息资料传递准确性、一致性。另外,项目信息保存在不同的员工和部门中,不能对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有全面、直观的了解。另外项目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在不同部门间共享,相互之间不了解,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推动业务的进展。以至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甚至影响决策。 1.2项目目标 1、解决多项目实时监控的难题 横向监控:可以实现对多项目的监控。及时发现项目的问题,并且可以将一些隐蔽在下面的问题通过类似项目之间对比等方式发现,而无需等到问题暴露出来才进行处理。 纵向监控:通过对项目深度的监控,掌握项目各个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将问题挖掘出来,而不是停留在事务的表面,简单的进行了解,这样实现了对项目的全面监控,从而确保了项目的有效执行。 2、改善工作流程,固化优秀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复制” 任何类型的项目,企业在管理上都应该逐渐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流程和模式;在承接一个具体项目时,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通过本系统,可优化企业的工作流程,固化优秀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复制的连锁效应。 3、提高企业的知识管理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 集中沉淀项目实施过程的大量数据,通过知识管理功能有效的管理这些资源,为企业领导的战略提供定量的、有力可靠的参考依据,同时,提升企业的知识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 4、提高项目计划和进度的控制能力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7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7 为指导和加强本市医疗机构急诊科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升院内急救服务能力和质量,保障就医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上海市急诊、ICU 质控手册(2011年版)》,制定本指南。 一、职责与范围 (一)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急诊抢救室-急诊监护室/综合监护室-急诊病房等连贯性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二)急诊科实行全年24小时开放,负责危重伤病急救患者的连贯性一 体化救治,普通急诊和慢性病急性发作时的急诊处理,为等各专业临床科室提供相关专科急诊患者诊治的场所并负责协调与管理,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进入急诊绿色通道、ICU和急诊病房救治的主要急危重病症包括:心跳呼吸骤停、急性冠脉综合征、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急症与危象、急性心力衰竭、脑中风、癫痫持续状态、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重症哮喘、内分泌危象、急性中毒、呼吸道出血、上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各种类型休克、水电质酸碱紊乱、慢性病急性发作需要急诊处理者、重症感染、严重创伤(原发性创伤需要止血、清创、包扎、固定、手术者)、创伤致命性并发症(气道梗阻、血气胸、创伤失血性休克等)、急腹症、蛇犬等咬伤、中暑、电击、淹溺等。 二、床位与人员 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急诊科应当配备固定的急诊医师与护士,且不少于在岗医师与护士的75%;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 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应包括预检分诊处、诊室、抢救室、急诊病房(留观室)、急诊监护室(急诊ICU)和急诊手术室等;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 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一)日均急诊量>800例次的医院 1、每班在岗负责急诊接诊工作的急诊医师≥15名,如日均急诊量每增加 50人次,每班增加在岗急诊医师≥1名。 2、急诊病房(留观室)床位≥60张。床位:医师比按1∶0.2配备。 3、急诊ICU床位≥24张。床位∶医师比按1∶0.6配备。

医院科室团队建设 ..

医院中干的团队管理经验 科室是医院从事医疗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医疗技术和医学人才的载体,是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医院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医院科室的团队建设日益受到重视。作为科室的主要管理者,科主任在科室的团队建设中起关键作用,如何把西方现代管理理论与中国文化和管理实践相结合,通过科室的团队建设,打造出具有中国特点的高效团队,提高科室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协作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室各项工作持续进步,是科主任应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就科室在团队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几点建议。 一、转变管理方式。 转变管理方式,科主任首先要转变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赢得人心。科主任应认识到,当今时代的员工不再是组织内的一颗螺丝钉,他们有追求个人“成长机会”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强烈愿望。科主任要有宽阔的胸襟,为员工搭建平台,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支持其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独立思考能力,增强自身价值,帮助其成长进步;要尽可能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不与员工争利,把成绩和荣誉给予员工,对其优异表现以激励,获得认同,赢得尊重。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要慎用职务权利,摈弃生硬、机械的行政命令式管理方式,更多的发挥个人在专业技术、人格魅力等方面的影响力,通过沟通、引导、激励等方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敢于负责,勇于承担责任;要懂得授权,并帮助员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做好工作;要鼓励员工参与科室管理,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以相互信任、沟通和协作为基础的充满活力、和谐的工作关系。 再次,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科主任除了在业务方面起带头作用以外,还应学习一些经营管理知识,在科室管理的实践中逐步改进、提高;要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其影响因素和规律,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参照“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法,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培养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二、构建科室共同价值观与核心文化。 科室文化是医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的价值观决定了科室的价值取向,引领着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皮肤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 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皮肤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皮肤科管理者加强科 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皮肤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 物和技术开展皮肤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皮肤科的 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皮肤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 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皮肤病诊疗工作有1 效开展。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开设独立的专业门诊,有条件的 可以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急诊。

中医医院皮肤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 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皮肤科病房应当设置治疗室和患者淋浴室,有条件的 应当设置药浴室、熏蒸室,应当通风良好,绝缘防雾,铺设防滑地砖。 开展中药临方调配的,应具备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的条件。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 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医院皮肤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 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见附件1)。设置药浴室的,应当配备煎药设备、浴盆、水温调节与定时装 置、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药浴、擦药、湿敷、熏蒸、腧穴治疗、 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等皮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 理制度。 2 三、人员队伍 中医医院皮肤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 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中医医院皮肤科医师队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医政发…2009?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制定了《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诊医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急诊科。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

骨伤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骨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骨伤科的规化建设和管理,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骨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骨伤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骨伤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骨伤科是以中医药学为基础,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对人体骨、关节及软组织损伤和疾病进行诊断及治疗的临床学科,是承担骨伤科疾病诊疗服务的场所。应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骨伤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骨伤科的规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和规模、科室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骨伤科临床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开设独立的骨伤科门诊,并具备处理常见骨伤科急诊的能力,有条件的可以开设骨伤科急诊、病房,病房开设两个病区及以上者,可以根据专科病种优势进行二级分科(如创伤、脊柱、关

节、筋伤等二级专科)。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设有无障碍通道与辅助检查部门、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相连接,方便轮椅、平车出入,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中医医院骨伤科门诊、急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设置单独的手法治疗室、骨折整复室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骨伤科病房应设置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病室、抢救室、治疗室、处置室,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设置单独的手法治疗室、康复治疗室;支持区包括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值班室、生活辅助用房、污物处理区域。 第九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骨伤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 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小夹板外固定器材、推拿 手法床(椅)、艾灸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治疗仪、 电磁波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激光治疗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 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小针刀设备、熏 蒸(洗)设备、超声雾化熏洗仪、三维多功能牵引装置、脊柱牵引床、 椎间盘复位机、远红外按摩治疗床、骨质疏松治疗仪、骨科康复设备等 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科室情况,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骨伤科诊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及重点优势病种的诊疗规,建立骨折整复、外固定、手法、手术、牵引、功能康复等骨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及相关管理制度。

外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外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外科专业管理者加强外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外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外科应在外科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外科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外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外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疗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外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外科应开设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病房,具备提供外科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 第八条中医医院外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外科病房应设置普通病房、观察室、抢救室或重症监护病房和中医治疗室,并符合相关规定。中医治疗室能够开展针灸、火罐、理疗和中药外治疗法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外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医用微波治疗仪、中药熏洗设备等有助于提高临床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在此基础上应配备多功能艾灸仪、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医用臭氧治疗仪、腿浴治疗器、足疗仪等设备。诊疗设备和相关功能检查室应全院共享。

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文档序号:XXYY-ZWK0- 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编制科室: 知丁 日期: xx 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

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 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急诊

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 就诊敞,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 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一条急诊科抢救室应当临近急诊分诊处,根据需 米。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

中医医院肛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肛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加强中医医院肛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肛肠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规则~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肛肠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肛肠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肛肠科诊疗工作。应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肛肠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肛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肛肠疾病中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肛肠疾病诊 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独立开设门诊~有条件的可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急诊。

第八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并设独立的检查、治疗区~应当有与手术前准备及手术后处理相适应的处置场所~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并有良好的私密性以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有良好的就诊环境~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无菌区、有菌区标识明确~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垃圾分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肛肠科病房应当根据功能和任务需要设立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监护室或抢救室等~应当布局合理~便于使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熏治室。应当有消毒隔离设施。 第九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有病房的科室还应根据床位数~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肛肠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中药熏治室的~应当配备熏治椅、中药加热设备、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 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检查、中药熏洗、敷药、塞药、中药灌肠、穴位埋线、穴位注射结扎、枯痔、药物注射、切开、挂线等肛肠科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肛肠科执业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它类别的执业医师。

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一、数据管理平台项目概述 建立韶关市中小科技企业数据库。韶关市中小科技企业数据库主要收录韶关市科技中小企业的财务数据、治理数据等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相关的数据,以便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韶关市中小科技企业数据库的项目建设包括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建设。软件部分建设方面,韶关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希望能建设成一套综合性的数据管理平台。该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以搭建中心与企业桥梁为目标,以提供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导向,应具备高性能、高安全性、高可靠性、可扩展性、高可用性,便于将来拓展和进一步改造。 二、总体设计 需求概述 1、功能性需求 数据管理平台采用B/S模式,业务操作简单、扩展方便。平台用户群体主要是企业用户与管理员。平台分为前端、后端,具备展示、操作、分析等功能,可以满足服务中心一整套的数据采集、管理、展示及分析需求,具体包含以下模块: ?录入系统

录入系统是录入数据的源头,本着方便录入人员界面录入操作的原则设计,更有效提高数据录入效率。录入系统的数据除了人工录入外,还有一部分通过自动化配置导入的方式,配合人工录入,提高效率。 ?内容发布系统 用户根据需要查询、发布、修改、删除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新闻、公告。 并在前端展示。 ?信息检索系统 点击“表”进入检索界面,会员可进行“企业筛选”、“时间筛选”、“字段选 择”、“条件筛选”,快速定位需要数据。 ?元数据管理系统 是韶关市中心企业库的信息目录,用户可很快捷地查询出相关库的信息及与该库相关的流入流出。元数据管理主要是针对韶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各种元数据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元数据的查询,新增,修改,删除。通过建设元数据系统,拥有统一、标准、规范化的库信息,并在所有数据流程中实现有效管理,降低维护成本与资源内耗。 ?数据质检系统 财务数据质检与自动化质检配置结合,用户提交数据同时根据已配置的质检关系将通过质检数据入库,展现用户。为通过质检数据显示在质检不通过列表中根据已配置的质检关系显示对应的错误信息,用户根据错误信息修改数据再次提交质检。 ?配置管理系统

急诊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立足现阶段“治未病”科室建设现状,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工作评价指标的依据。 第三条“治未病”科是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针对个体人健康状态,运用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结合现代健康管理手段和方法,系统维护和提升个体人整体功能状态,管理个体人健康状态风险,实现“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复发”的健康目标,达到预防疾病、健康长寿目的的科室,在现阶段以“未病先防、瘥后防复”作为主要功能定位。 第四条“治未病”科的服务特点以人的健康状态的辨识、评估和干预为主,而非着眼于疾病治疗;突出非药物方法的运用,注重整体调节,求得整体效果;重视连续、动态、全程的管理,并充分发挥服务对象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求得长远效果。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治未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供与其医院规模、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等,以保证“治未病”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治未病”服务质量。 二、科室名称. 第六条原则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由于历史沿革产生的“中医预防保健科”命名可保留;因整合健康管理资源产生的“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等命名可采用。不得以“国医堂”、“名医工作室”、“保健中心”、“体检部”、“预防保健科”等或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作为本科科室名称。 不同的科室名称涵盖的服务内容应有所不同: 治未病科——提供健康信息采集与数据管理、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健康咨询、中医调养等治未病相关服务。 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整合体检部门(提供中西医健康评估),除提供治未病服务外兼具健康管理职能,开展健康宣教,实现随访管理等。 中医预防保健科——体现中医治未病服务内涵的同时,兼顾计划免疫、职工保健、妇女儿童保健等综合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相关职能。 三、服务对象 第七条“治未病”科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以下五类:

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1年版)

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发挥中医优势,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急诊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急诊科是中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是开展急诊急救、危重病临床研究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是独立于内科之外的一级科室,实行24小时开放。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具备与中医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急诊急救、危重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24小时开设相关专业的急诊,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

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二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门诊、抢救室、留观室。有条件可设重症监护室;三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门诊、抢救室、急诊留观室、重症监护室,有条件的可以开设急诊病房。 第八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布局应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应设置中医综合处置室,并保证24小时中药饮片或中药配方颗粒服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急诊煎药室。 第九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根据当地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急诊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针灸器材(针灸针、艾条、刮痧板、火罐等)、中药结肠透析设备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施设备;设置急诊煎药室的,应配备煎药设备。急诊药房应当储备足够数量用于急救治疗的中药针剂。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对于急诊门诊、抢救室、留观室、重症监护室、急诊病房应实行一体化管理。 根据科室情况,应建立急诊分诊制度、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制度、抢救流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处置程序、绿色通道制度及流程、急诊请示报告制度、急诊医疗诊治知情签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急诊科应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中医医院急诊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职业医师。

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总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等 11个科室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11个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指南》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ac5805877.html,)。 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妇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妇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妇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妇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妇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妇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妇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开设妇科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妇科专病门诊,

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doc

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1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一、建设现状 随着信息化管理需求的增长,学院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校园网络,并依托网络平台开发喝使用了一系列MIS系统,如教务管理、人事管理、招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等。但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整个信息化系统的规模在逐渐扩大,对信息系统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现有信息系统的瓶颈也越来越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的网络设备的数量和工作性能已经不能满足日益膨胀的信息交换的需求; 2)、网络的移动性不强,缺乏便捷的网络接入方式; 3)、面对呈几何级数增长的信息量,存储备份问题非常突出; 4)现有MIS系统的不够全面,只有部分管理部门在使用,没有覆盖学院的所有主要的业务; 5)、现有MIS系统之间相互独立,互不沟通,数据不能共享,数据孤岛问题日益突出以及系统之间信息不一致等问题; 6)没有完善的教学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系统,图书资源的易用性和利用率不高。

二、建设目标 学院作为一个大型事业单位,组织结构复杂,信息平台建设时间比较长,硬件要升级扩充,软件要整合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总体规划,分布实施;重点突破,追求实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总体目标为: 1、在已有的网络硬件平台上对核心层网络设备进行升级,扩充接入层和会聚层设备,改造网络线路,构建无线网络,使校园网遍及校园的全部网络。提供校园网的随时、随地接入; 2、建立内部网安全子系统,从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传输加密、系统审计与检测、监控以及病毒防护等方面,实现网上信息的安全保密; 3、整合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统一的权限管理、资源管理;实现网上各应用系统的统一授权、数据交换、安全控制; 4、构建网络课程平台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5、加大图文中心的资源建设和共享范围,提高文献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三、系统构架 信息管理平台的总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管理平台应用体系首先要建设一个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它为整个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平台提供统一的网络支撑平台、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统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7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7 为指导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急诊科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升院内急救服务能力与质量,保障就医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与《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委组织 有关单位与专家,结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与《上海市急诊、ICU 质控手册(2011年版)》,制定本指南。 一、职责与范围 (一)急诊科就是医院急症诊疗得首诊场所,也就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得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急诊抢救室-急诊监护室/综合监护室-急诊病房等连贯性一体化得管理体制。 (二)急诊科实行全年24小时开放,负责危重伤病急救患者得连贯性一体化救治,普通急诊与慢性病急性发作时得急诊处理,为等各专业临床科室提供相关专科急诊患者诊治得场所并负责协调与管理,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得专科 诊疗服务提供支持与保障。 (三)进入急诊绿色通道、ICU与急诊病房救治得主要急危重病症包括:心跳呼吸骤停、急性冠脉综合征、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急症与危象、急性心力衰竭、脑中风、癫痫持续状态、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重症哮喘、内分泌危象、急性中毒、呼吸道出血、上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各种类型休克、水电质酸碱紊乱、慢性病急性发作需要急诊处理者、重症感染、严重创伤(原发性创伤需要止血、清创、包扎、固定、手术者)、创伤致命性并发症(气道梗阻、血气胸、创伤失血性休克等)、急腹症、蛇犬等咬伤、中暑、电击、淹溺等。 二、床位与人员 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与任务相适应得场所、设施、设备、药 品与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急诊科应当配备固定得急诊医师与护士,且不少于在岗医师与护士得75%;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 迅速到达得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得部门;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与支持区。医疗区应包括预检分诊处、诊室、抢救室、急诊病房(留观室)、急诊监护室(急诊ICU)与急诊手术室等;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 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一)日均急诊量>800例次得医院 1、每班在岗负责急诊接诊工作得急诊医师≥15名,如日均急诊量每增加 50人次,每班增加在岗急诊医师≥1名。 2、急诊病房(留观室)床位≥60张。床位:医师比按1∶0、2配备。 3、急诊ICU床位≥24张。床位∶医师比按1∶0、6配备。 4、抢救室床位≥10张.按≥5名急诊科医师配备,每班有1名急诊科医师 在岗负责抢救室工作。

2.1.5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儿科医护人员配备: 主任:朱晓华(主治医师中医)李月荣(执业医师) 医生:海丽平(执业医师)李晶(执业医师)张阁(中医执业师) 高丽霞(中医执业师)徐鹏程(中医)护士长:郭志玲(主管护师) 护士:王晓艳(护师) 李莹莹(护师) 辛立杰(护师) 潘海波(护师) 张亚玲、付涛、马慧慧、张丽丽、苏晓艳、张玲玲、高景贞 柳彩静、耿清梅、张楠(护士) 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50%

妇科医护人员配备: 主任:隋海云(主任医师中医)副主任:李晓彦(主治医师) 医生:张云峰(中医执业医师)单德莲(主治医师) 陈华(主治医师)邵爱民(医师)霍群(医师) 护士长:王秀艳(主管护师)燕晓菲(主管护师) 护士:王东丽(护师)张秀洁(护师)刘慧玲(护士) 仇福悦(护士)姚金鹏(护士) 贾伟静(护士)赵冬丽(护士) 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29%

皮肤科医护人员配备: 主任:鲁楠楠(中医主治医师) 医生:隋艳丽(中医)孟凡伟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100%

眼科医护人员配备: 主任:李文汗(主治医师中医) 医生:吴晨凤(执业医师)季雷捷(主治医师) 孙克敏、阿拉坦花 验光师:李珊珊

心血管病科医护人员配备: 主任:刘文琪(副主任医师中医) 医生:张铁成(主治医师中医)王志娟(中西执业医师) 李伟(执业医师中医)潘磊(中医) 龙维英(执业医师)国春学(执业医师) 护士长:范永丽(主管护师) 护士:金欣欣(护师)张倩倩(护师)牛力强(护师)成媛(护师) 胡美玲姜玉敏王聪聪王艳花李瑛杰毕鑫宇孙晓芳 李春娜(护士) 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67%

主任:王金虎(副主任医师中医) 医生:尹殿云(副主任医师)李华山(主治医师) 刘成龙(中医执业医师)杨丹(执业医师) 护士长:冯丽枝(主管护师) 护士: 护师:凌鸿雁王艳旭谢玉珍吴姗珊张维维郝丽娜陈晓杰 闫丽杰郭宏秋郑海利冀晓敏杨凤翔 护士:郭笑张晓静 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40%

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4.8.1 合理配置急诊资源,人力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4.8.1.1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 【C】 1.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2.主管职能部门熟悉急诊科建设基本要求。 【B】符合“C”,并急诊科有单独的区域,辅助检查、药房等区域距离急诊科的半径较短,提高急诊服务效率。 【A】符合“B”,并医院认真贯彻与执行《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并不断改进。 4.8.1.2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C】 1.急诊科固定的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2.急诊科主任由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3.急诊科固定的急诊护理人员不少于在岗护理人员的75%,护理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4.急诊科护士长由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和5 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担任。 5.急诊监护室由专职医师与护理人员负责,单独排班、值班。 6.急诊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理人员负责,单独排班、值班。 7.主管的职能部门人员熟悉急诊科人员配备要求。 【B】符合“C”,并 1.急诊医师以主治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70%)。 2.急诊护理人员以护师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70%)。 3.急诊手术室由专职护理人员、或由病房手术室统一管理。 【A】符合“B”,并医院对急诊人力资源配置有规划、有落实措施,急诊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4.8.1.3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考核达到“急诊医师、护理人员技术和技能要求”。 【C】 1.急诊医护人员全部经过急诊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考核达到“急 诊医师、护理人员技术和技能要求”,有考核记录。 2.急诊监护室固定医师与护理人员均经ICU专业培训,技能考核合格。 3.有年度的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B】符合“C”,并 1.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医护人员的技能评价与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有记录。2.对轮转的医师和护理人员有上岗前质量与安全工作培训与教育的记录。 3.无毕业三年以下医护人员独立执业。 【A】符合“B”,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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