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许政办[2007]100号
【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29
【实施日期】2007.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的
通知
(许政办[2007]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国信办综函〔2007〕12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市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百件实事网上办”栏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已筛选出一批需要增添的服务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收集整理有关服务事项信息,以电子版形式于10月10
日前报送至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系统。(联系人:魏錾钉;联系电话:2965906;电子邮箱:szxx@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5830992.html,)
二、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将整合各项服务事项信息,策划设计页面,于10月15日前推出“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服务栏目。有条件的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网站,可参照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形式,于11月30日前建立此类栏目。本通知未纳入的服务事项,各网站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整理发布。
附件:服务事项责任分工表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
服务事项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