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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七章合同档案的保管

第八章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施工生产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包括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者除外。

劳动合同管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公司本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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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实行责任把关,最大程度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分管领导主管、法律事务室统管、各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专管的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室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贯彻实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合同管理法律知识,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工作;

(三)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审查制作授权委托书;

(六)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

(七)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发布并指导适用合同示范文本;

(八)组织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

(九)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对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电报、图表、信函等)进行登记、备案和汇总统计;

(十)负责同XX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十一)其他应当由法律事务室负责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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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设1-2名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及与法律事务室的联系工作。

按照XXXXXX公司关于《合同承办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合同承办人、合同管理员应取得XXXXXX公司统一颁发的《XXXXXX公司合同承办人资格证书》,经所在部门考核聘任后,方可持证上岗。

合同承办人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依法授权的人员,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或协议)。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

(二)组织合同谈判;

(三)拟定、完善本部门使用的合同文本;

(四)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的流转;

(五)负责合同授权委托申请(见附件1);

(六)负责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解除以及争议处理等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合同台帐的建立与完善,并按期向法律事务室进行备案登记、向公司档案管理中心办理合同档案移交手续;

(八)负责指定合同承办人;

(八)其他应由承办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公司财务处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审查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三)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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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第九条公司审计处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实施审计;

(二)对合同订立、履行中出现的失控点和违法、违规、违纪情况,提出审计意见或审计建议。

第十条合同内容涉及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小型基建、加工承揽、技术改造、科技项目管理、保安服务、对外投资、保管、运输、仓储、公司形象宣传与委托、以及其他涉及资金、费用等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应参与审查会签,并按各自职责提出具体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各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签署、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及其他相关秘密。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

第十二条合同的签署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在授权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应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委托”等措辞。

凡涉及下列合同时,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次单独授权:

(一)担保合同;

(二)代表公司实施的投资项目、融资项目、资产划转项目的投资合同、融资合同、资产划转协议;

(三)企业兼并、合并、联营合同;

(四)其他需要公司审查同意的合同。

上述四类合同由法律事务室直接负责管理,合同承办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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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

(二)合同的谈判;

(三)合同的起草;

(四)合同的审查会签;

(五)合同的签署。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需要办理公证、鉴证、审批、登记等手续的,应由承办人负责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法律事务室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合同签署前,承办部门或合同承办人应仔细审核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质、资金、履约能力等资信情况,具体包括:

(一)具备签署合同的主体合同,能以自身名义独立对外签署合同,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涉及专营许可或法律法规有资质(等级)要求的,应具备相应的有效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

(三)由代理人代为签署的合同,应具备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具资产负债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近期涉及重大诉讼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有关情况说明;

(五)履约信用记录良好;

(六)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的,应有生效的中标通知书;

(七)其他与合同签署、履行相关的情况。

第十六条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对方当事人,不应与其签署合同;必须签署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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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还应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审查范围适用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合同文本由各级承办人自行拟稿;重要合同由法律事务室负责拟稿,并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成统一的格式文本,由承办人按合同格式文本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法律事务室咨询。

公司的劳动合同,由有关部门专项负责。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应条款齐备,权利义务内容明确具体,用语规范、严谨、简练、准确。

第十九条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合同首部

1、合同名称及编号;

2、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3、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二)合同正文

1、标的;

2、数量、质量;

3、价款或报酬及付款方式;

4、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7、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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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主要条款。

(三)尾部

1、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2、合同正副本份数和双方持有状况;

3、附件名称及数量;

4、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的签名、盖章;

5、签约时间和地点;

6、其他。

第二十条公司线路器材厂、物资处、机械处、单项工程项目经理部及标的在1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合同,由公司统一授权后,所属部门按照本《合同管理办法》内部完成审查会签流程。

合同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在合同正式签署前,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相关文件材料按顺序提请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和法律事务室审查会签。根据需要,各审查会签部门有权要求合同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各审查会签部门应在自送审起5个工作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就审查事项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有各审查会签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

合同审查会签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单》(见附件3)程序,相关部门在审查合同文本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查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查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文本的否定。

审查完毕,合同承办人应将审查意见及合同文本交由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并申请用印。

第二十二条各审查会签部门负责审查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审批文件;

(二)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级标准及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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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业内习惯;

(四)认为应该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合同涉及招标投标的,依据关于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对外签署各项合同应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行政公章、部门印章或其他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与管理,执行《XXXXX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其使用范围使用和借用。

第二十五条合同承办人应对正式签署合同逐页小签或申请加盖合同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正式生效前,原则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实际履行合同。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遵守全面履行、正确履行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应及时检查、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出现不严格履行合同的情况,应及时书面向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应正确行使《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各种抗辩权利,全面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承办人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汇报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参照审查会签程序办理相应的变更或解除手续。

第三十二条所有合同、补充协议(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的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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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签字盖章。

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合同主体变更,应征得所有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加盖签章;

(二)涉及担保事项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加盖签章;

(三)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变更、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四)经公证、鉴证、登记的合同,变更、解除合同应报原公证、鉴证、登记机关备案;

(五)其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需办理变更、解除手续的合同尚未生效以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实行合同纠纷快速反馈制度。

发生合同纠纷,承办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商讨解决方案,不得瞒报、漏报或误报。

第三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发生的合同纠纷需进行诉讼或仲裁的,统一由法律事务室办理。同时,发生合同纠纷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应及时收集并向法律事务室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一)合同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电报、电传、传真、信函、图表、视听材料、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二)送货单、提货单、托运单、验收单、发票等有关单据、票据;

(三)付款凭证、托收凭证及其他财务凭证;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和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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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处理纠纷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法律事务室对合同纠纷进行调查取证时,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和配合,根据工作需要,指派纠纷涉及部门参与仲裁、诉讼、出庭作证,各有关部门不得拒绝。

第三十七条处理合同纠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一)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二)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及时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对方对债务无异议的,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四)做好每起合同纠纷的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五)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决、判决时,承办人应及时报法律事务室,由法律事务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公司实行合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合同纠纷,应当按照纠纷形成的具体原因和经办人主观过错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合同档案的保管

第四十条合同档案是指公司合同(包括附件)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凡归档的合同文件材料应当是原件。确不能保存原件的,保留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对原件去向予以说明。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承办部门应注意留存相关文件材料,并于合同履行完毕7日内移交公司档案管理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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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资料具体包括:

(一)合同订立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建议书、意向书、备忘录、确认书、来往电文、资信调查材料、审核会签意见、授权委托书等;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修改、补充、转让、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材料;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有关材料。

第四十二条承办部门应在每季度末,将本季度本部门完成的合同签署、履行情况书面向法律事务室进行备案登记。

第八章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四十三条按照《XXXXXX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实行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四十四条合同管理信息化,应实现合同审查会签、合同履行、合同档案、合同查询统计、合同上报等的网络化管理。

法律事务室负责本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各部门按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及时上报填写。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室、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公司各部门合同的审查、签署、履行、归档等管理工作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尽职尽责、工作成绩显著和防止或挽救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的部门或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将视不同情况给予奖励。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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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合同承办人员超出授权范围或期限签订合同或没有获得授权签订合同的;

(二)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三)合同承办人员利用签订合同的权利,为自己或亲戚朋友谋取私利的;

(四)合同承办人员未及时追究合同对方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合同承办人员应及时补办合同而未及时补办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六)合同承办人员或管理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时因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纠纷被处赔偿、罚款的;

(七)泄漏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丢失合同文本等资料,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八)落实合同管理信息化工作不到位的;

(九)利用合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法律事务室。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合同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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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申请表

编号:(授)字(200 )第号20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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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电话: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编号:(授)字(2000 )第号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兹委托我单位同志,代表本单位与

(对方单位全称)签订(合同名称)。

受托人签订上述合同时履行的全部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均由XXXXX公司承担。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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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XXXXX公司合同审查会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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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XXX公司合同变更、解除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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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XXXXX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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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档案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行为。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与经营相结合,合法合规,兼顾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对外经济往来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传真、网络订单等形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劳动合同、业务合同及资金运用类合同等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业务合同指各级机构在商务活动中与其他平等民事主体签署的、与业务有直接关联的各类合同。 第七条公司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秘密。 第八条各机构合规审计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合同管理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视,并在此基础上对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合同履行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九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以统一管理为主的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合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工作职能分工,授权有关部门开展商务活动并签署合同。受权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商务活动。 第十条公司合规审计部负责行使全面、统一管理合同的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订和解释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公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并总结合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全辖做好提示; (五)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履职能力; (六)参与公司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 (七)负责公司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活动; (八)负责具体落实公司辖内分支机构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关联交易有关情况; (九)合同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合规事务。 第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承担合同谈判、起草、签订等专项管理职能,包括集中采购合同主办部门和非集中采购合同主办部门。第十二条合同主办部门在授权范围内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履约能力跟踪; (二)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确认合同条款完整,约定内容符合业务需求和公司利益;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订; (四)负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五)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处理;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6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1.1 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 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 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 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 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 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 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 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 确定分包单位。 5.10 合同谈判。 5.11 合同会审。 5.12 合同签署。 5.13 合同履行。 5.14 合同文件归档。 6、合同评审部门及人员组成 6.1 一般分包工程合同由合同部组织评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评审。 6.2 重大分包工程合同由项目部组织评审,由项目部有关领导成员参加和主要职能部门参加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项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大桥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履约行为,保证合同依法、有效地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条合同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严禁签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对外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共分十一类,范围如下: (1)特许权协议――由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 (2)设计合同――由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 (3)施工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施工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监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5)监测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测、试验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6)科研合同――为从事某项科学研究,由公司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它科研项目合作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7)招标咨询(代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招标咨询(代理)工作的咨询单位签订的合同。

(8)协调合同――为工程实施需要,由公司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如征地拆迁、堤防、水利、海事、航道等方面的合同协议。 (9)财务合同――由公司为融资或其他财务需要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其他财务合同。 (10)行政事务合同――由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为满足公司行政事务需要的合同协议,如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软件购买协议等。 (11)其他合同――上述十类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对外合同。 三、签订合同的程序、权限和范围 第六条所有合同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签订,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的法定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在委托(或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合同的策划、起草 合同的策划、起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对外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负责起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有关部门会签。 (二)合同的会签 1、合同提交领导批准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起草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并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合同的签订。各部门会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3、由合同另一方起草的合同文件在签订合同之前,仍应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签制度。 (三)合同的批准 公司所有对外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对外经济合同中签字,不得在未经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为加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审批的决策程序,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招(投)标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各类合同、协议,除对外担保合同和劳动合同公司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七条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厂、部室及车间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八条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订立合同的,应当有书面确认文件。

第九条凡国家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 第十条如无国家或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如需签订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需按本办法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二章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合同审查管理机构,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业务部门参考;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负责公司合同资料的归档等相关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不同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 第三章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的划分 第十五条为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有效执行合同,对第三条所指的公司合同,按以下规定审批执行:

供应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 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供应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 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外地采购(XX市外)必 须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供应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 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 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供应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高价值原料、 单批量价值≥40万元报送集团法律顾问审核后,按公司签批流程上OA进行签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供应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各级领导的意见对采购 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 委托别人代签,供应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对于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 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签订后的合同由供应部保管。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 公司所需的物品。 2.供应部应配合使用部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 的质量要求时,供应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供应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保 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 程比较复杂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供应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供应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供应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 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供应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 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供应部经调查核实, 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进行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市场行情出现上涨或下 跌,)供应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供应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平朔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平朔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朔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平朔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 (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 (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 (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 (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五)勘探开发合同; (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 (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 (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 (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 (十三)采购合同; (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合同项目发起、申报、审查、签署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平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招标工作会议是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层。 (一)公司招标工作会议主要职责是: 1、研究物资采购类的招标。属于费用类项目中的设备以及外委加工制作维修类的设备,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下同)

合同管理细则

合同管理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三章合同谈判及拟定 第四章合同审核 第五章合同签署 第六章合同履行 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八章合同争议处理 第九章合同归档 第十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及下属公司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 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 的书面文件。关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另行制定办法规范,本办法不 对该类合同进行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本公司为总公司、分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各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指本公司对所签订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审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八条本公司合同综合管理工作由财务中心、法律事务部负责。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日常管理、跟踪、维护工作。 第十条财务中心的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相关印章。 2、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监督、审查。 4、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手续。 6、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报批、鉴证和公证的事项。 第十一条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 2、负责本公司格式合同的制订、修改、审批 3、负责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4、参与重大合同、法律文件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七章合同档案的保管 第八章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施工生产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包括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者除外。 劳动合同管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公司本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会签、合同

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实行责任把关,最大程度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分管领导主管、法律事务室统管、各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专管的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室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贯彻实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合同管理法律知识,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工作; (三)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审查制作授权委托书; (六)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 (七)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发布并指导适用合同示范文本; (八)组织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 (九)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对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电报、图表、信函等)进行登记、备案和汇总统计; (十)负责同XX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DOC 30页)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平朔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平朔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朔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平朔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 (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 (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 (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 (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五)勘探开发合同;

(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 (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 (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 (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 (十三)采购合同; (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合同项目发起、申报、审查、签署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平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招标工作会议是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层。 (一)公司招标工作会议主要职责是: 1、研究物资采购类的招标。属于费用类项目中的设备以及外

xxx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中海达集团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便于合同登记、查阅和归档,现对合同编号做出如下规定,请各部门、研究所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中海达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法务组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公司 xxxx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原则和方法标准描述 第四条合同分类编号规则应遵循下列原则: 1.适应公司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2.与公司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本管理相匹配的分类方法; 3.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第五条合同分类编号方法

(一)合同编号规则 1. 合同编号由“公司名称-(职能中心-部门-组)/(职能中心-部门)/(职能中心-组)-合同签订年份-该年份内所签合同的合同份数的顺序号”组成。 2.编号形式:×××-△△-■■-####-****,特别说明:“△△”指的是“职能中心-部门-组”或者“职能中心-部门”或者“职能中心-组”,其中符号所代表的含义如下图所示: 合同编号规则示意图 (二)合同编号具体编写规则:

1.一级编码: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拼音缩写,如下表所示:

(1)关于分子公司,一般以地区名称的名称的首字母进行缩写。比如“乌鲁木齐”和“哈尔滨”可以缩写成“WLMQ”和“HEB”. 若遇公司名称前两个字的拼音首写字母组合相同的,则选第二个字和第三个字的首写字母缩写组合,如果还是重复,依此规律直至选出不同的组合。 (2)类似于“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广州中

集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释义: 集团——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 集团总部——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中的任一个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公司须根据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中年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必须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后方能上岗。合同管理人员为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参与重大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 (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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