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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嘉禾县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总则

第壹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志愿者资源,以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下面称会员)是指按照壹定的要求和程序于协会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和管理由协会政工组负责。

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壹)参加本协会提供的培训;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以及协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志愿者于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能够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享有本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六)对本协会的所有工作享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壹)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协会的关联管理,自觉完成所承诺担负的志愿服务项目;

(四)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协会及志愿者的形象;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按要求统壹着装或佩戴统壹的标志;

注册和管理

第六条入会条件

(壹)年龄于18-60 周岁;

(二)遵纪守法,认同协会理念,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有爱心,且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且有意长期为公益事业服务;

(三)具备相应的志愿者知识和志愿服务技能。

第七条入会程序

(壹)准备入会。如果你准备入会,请认真仔细阅读《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守则》、《活动免责声明》等规章制度,从网上下载或到协会办公室填写《志愿者入会报名表》,交纳会费,你就成了协会的会员了;(二)办理正式入会手续。待你参加3 次之上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于

3 个月内完成),你能够正式向协会提出申请领取志愿者工作牌、《志愿者基础读本》、会服、会员帽等关联资料,你就正式成为福城志愿者协会的壹员了;第八条会费

(壹)会员加入协会,需缴纳50 元/ 年的会费(学生会员免费),会费壹年交纳壹次,壹次交清;(二)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内部联谊交流活动、日常管理工作、志愿者统壹标识的制作等;

(三)会费由协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管理;

(四)志愿者退会,会费不退。

第九条工作牌、会服和会徽

(壹)所有正式注册志愿者均可领取会服、志愿者工作牌、会徽,均不需另外交纳费用,从会费中开支;

(二)工作牌、会服和会徽是志愿者身份的象征,由志愿者于从事志愿服务时佩戴,非志愿服务时间建议不得穿戴;

(三)会员退会,工作牌(经协会盖章注销)、会服、会徽经本人申请可由本人保存留念,但未经协会允许,不得再使用;

(四)会员劝退、除名,工作牌、会服、会徽应退回协会。

第十条会员积分管理

(壹)会员积分由政工组负责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3 天内,活动召集人将“活动记录表”及积分上报政工组,政工组于每年12 月30 日前统计好当年的会员积分,经理事会核查后予以公布;

(二)凡参加协会组织或经协会同意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按小时计算,每小时记1 分,特殊情况可适当加分,但原则上不超过2 倍,且由理事会讨论通过;(三)协会内组织开展的培训、会议、内部交流、文艺等活动,不再积分,只给筹备工作人员壹定的积分,参加人员只公布名单;;

(四)协会管理人员,会长、秘书长、理事长、理事及其它由协会安排的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不另行加分;

(五)活动项目策划及筹备工作,按策划、筹备时间长短及活动难度大小,壹次性记2-10 分,由理事会商讨决定;

(六)其它未考虑的临时加分条款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七)积分利用。会员积分是会员表彰、奖励、星级志愿者进晋的主要依据,具体运用按照《嘉禾县志愿者协会星级志愿者评定及优秀志愿者评选实施办法》进行操作

第十壹条会员档案管理。(壹)会员办理完入会手续后,政工组将发放“志愿者工作牌”,且将个人资料纳入会员档案管理;

(二)会员档案包括会员编号、入会登记表、培训记录、参加服务记录、奖惩记录、服务积分等。有关资料的录入和今后管理由专人负责,作为

保密资料,各部门要查阅有关内容,须以书面的形式向协会申请,由协会会长及政工组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因目前协会无专职人员,会员服务及积分记录暂采取统壹记录的办法,志愿者参加服务由活动召集人进行记录且上报,政工组于每年12 月30 日前统计好当年的服务时间,且予以公示;待条件成熟,协会将统壹发放《嘉禾志愿者服务记录卡》,由会员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且交服务召集人签名。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壹)会员有退会的自由,本人向协会递交书面退会申请,协

会作登记备案,且致感谢信;

(二)担任协会管理工作的会员退会,需提前1 个月向协会理事会提交申请,且将担负的工作移交完毕后方可退会;

(三)会员退会必须由政工组或理事会成员必须和其进行交流、座谈,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协会安排欢送会;

(四)会员因工作等原因壹段时间不能参加义务(志愿)服务,可由本人提出申请保留会籍1 年。超过1 年之上应当重新履行会员入会的申请手续,若有会员编号的编号不变;

(五)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但本人关心协会发展,

愿意保留会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理事会讨论决定,发放“终身荣誉会员证”,星级会员要于证书上予以体现;

第十四条劝退和除名。会员若严重违反本章程及协会关联规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予以劝退或除名,由理事会成员进行交流或座谈,且于档案中记录,影响严重的必须于贴吧及QQ 中进行公告;

(壹)因志愿工作影响家庭或工作的;

(二)于志愿工作期间有任何虚假或欺骗行为的;

(三)因个人行为对志愿者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于志愿者组织内部搞不团结、制造不和谐的;

会员管理办法

会员管理与服务办法 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河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设立的行业管理组织,成立于2012年,是由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家政企业、职业培训机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开展对家政行业发展方向的研究;组织行业经验交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全省家政行业健康、协调发展。 总则 会员是协会开展工作的基础,也是衡量协会影响力的重要标志。为使协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协会《章程》和办会指导思想,协会在新一届领导的统筹规划下,决定调整工作重心,提高协会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会员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经过征询现有会员企业和行业内企业意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了《会员管理与服务办法》供参照执行。 第一章会员管理办法 为了做好会员的组织和发展管理工作,根据协会《章程》,对申请加入协会会员的企业,要按照入会条件和《会员管理与服务办法》有关条款办理手续并遵照执行,会员管理办法介绍如下:

一、申请会员条件与申报程序 (一)申请会员条件: 1、会员单位:凡承认和拥护协会《章程》并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在河北省辖区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社团、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我会会员。 2、理事单位:在家政行业内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社团、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的,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 3、常务理事单位:入会满3年,并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在所在地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可申请成为常务理事单位。 4、副会长单位:入会满5年,并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在所在地市为龙头企业或标杆企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可申请成为副会长单位。 (二)申请加入会员程序: 1、按要求填写《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3份,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公司简介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副会长单位需要提交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4份、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1张、社会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3、申请入会的单位可以登陆“河北家政网”下载相关表格,

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武术协的组织建设,强化项目管理,维护会员利益,保障武术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武术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制的宗旨是:建立规范科学的会员组织网络,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团结全国的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踊跃参与武术活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武术武术运动在我国的普及和开展。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四条单位会员按工作性质分为区域性、专业性两类。区域性单位会员包括在一定地域辖区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区域性武术机构和组织;专业性单位会员包括各种在武术教学训练、武术技术技能和理论培训、武术研究与传播等方面具有专项武术机构和组织。 单位会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基层单位会员。 (一)一级单位会员 指受国家及各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或委托,承担武术管理和培养高水平武术人才任务的区域性或专业性武术机构与组织。 1、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在省级辖区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武术机构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这类会员组织主要包括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武术协会和组织。 2、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 下述专业武术协会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1)各行业体协的武术协会和组织; (2)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装警察部队)的武术协会和组织; (3)设有武术专业的高等院校武术协会和组织。 (二)二级单位会员 1、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凡受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或委托,在本辖区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武术机构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这类会员组织主要包括各地市级的武术协会和组织。 2、二级专业性单位会员 经省级行政管理部门或武术协会批准成立的专业武术机构、组织和普通高校武术协会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武术协会的二级专业性单位会员。这类会员组织主要包括: (1)省级武术协会下属的单项拳种研究会等武术组织(要求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 (2)经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武术社团(要求注册人数在1000人以上);(3)普通高等院校的武术协会(要求注册人数在100人以上); (4)经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武术院、馆、校、俱乐部、培训中心等武术组织(要求常训人员在200人以上);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附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并纳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管理,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的人员。评审专家的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原则】评审专家库实行“统一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管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实现全国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和专家资源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第五条【专家资源扩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广开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选聘或者向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定向选聘等方式,充实评审专家资源,满足评审工作需要。 第二章评审专家选聘与解聘 第六条【选聘条件】评审专家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 (五)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六)不满65周岁的中国公民;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品目,前款第(二)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申请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评审专业】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职称专业或者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对照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申报评审专业。 第九条【专家选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的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 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 第十条【信息变更】评审专家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技术职称、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 工作制度 学期初定立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学期工作总结,并交由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 社团内部的信息档案资料都得妥善保管; 社团内部职责和任务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问题追究部门和活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社团工作和活动都得把实现会员的最大权益放在首位,保证会员的正当权益。为社团会员谋福利。 理事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当班事务当班办结,并搞好交接班工作。 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不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值班期间办公室要做好值班签到工作,迟到或缺勤的人员要如实记录。 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勤或早退,请假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提交书面请假条。 值班期间,对外来反映情况、办理公务或找协会负责人的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处理。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负责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要保持桌面、地面整洁,物品完好无损。值班期间各部门之间要协调合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 值班期间各部门如因工作要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办公室管理人员要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归还。 值班期间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 例会制度 在协会的日常运行中采取小组工作制,一周召开一次组长会议。 在具体活动召开之前,组成临时活动小组,召开定期临时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主要的是总结协会这一个月的学习情况,出勤情况,还有协会下一个月的安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地方。 保证会员基本全部参加,且应提前通知理事们。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 控制每次会议的时间,保证会议的质量。 会议前部门负责人要做好会员签到工作。会议原则上要求需有会议记录和与会人员名单并报办公室备案。且要求会议记录内容要详细,字体工整。 无故多次未参加会议的成员,经理事会会议表决可取消其评优资格,最高可以免除其职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与会者应准时到会。遵守开会纪律,做好相差会议记录。 重要决议以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确定。会议决议的表决应由与会人员的3/5以上通过方可执行。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定期召开,每2周一次;具体会议时间由部门责任人根据部门工作情况确定。 开会时应提前5分钟到,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半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若有迟到或未请假者,要记入考勤册中。 主持会议者在开会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做到条理清晰,保证会议正常进行。 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维持会议秩序。会议主要内容分为: (1)上次例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进总结; (2)各理事通报上次例会工作总结、本次例会工作计划; (3)部门负责人传达解释上级的最新活动安排以及要求; (4)各部员就会议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

精心整理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增强对所属各协会的管理,指导协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镇文艺发展,促进文艺繁荣,根据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章程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为协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文联每年要定期召开协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汇报,研究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有关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对各

文艺家协会的领导,是文联的重要任务。 第七条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粤曲家协会、摄影家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凤岗民间文艺家协会、朗诵协会、麒麟协会、新莞人文化交流协会、国标舞协会共十二个协会是在凤岗社会事务办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是凤岗文联的团体会员。文联是各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协会严格按照拟定的活动方案预算,控制经费的开支。经费使用采取超支自筹,余额调整公用的原则,使有限的经费全部用于协会活动、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四条开展协会参加的市级以上文学艺术活动或自行组织的活动。

主要用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活动组织管理劳务、参与活动会员劳务费、活动资料的印刷费、活动宣传费、活动奖励费、业务接待费等。 第十五条各协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 1.经审定批准的年度活动方案将发生的直接费用; 2.开展艺术培训、比赛、评奖和理论研讨发生的直接费用; 3. 3. 术交流、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人才培训、理论研究、举办活动、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对外交流和对会员的权益保障等。 第二十条各协会要举办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性、连续性的文艺活动。举办活动要树立品牌意识,坚持高标准、高品位、高水平,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文艺发展的有力杠杆、联系会员的有效方式、扩大影响的有效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05年8月3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的自律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包括当然团体会员(含特别团体会员)和联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见习会员、联系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三条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相应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相应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会员。 第二章会员条件 第五条团体会员条件: (一)当然团体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应当加入本会,成为当然团体会员。 (二)特别团体会员:依法取得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当然团体会员,履行登记手续成为特别团体会员。

(三)联系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下列单位,可以申请成为联系团体会员: 1.港澳台评估机构; 2.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的单位; 3.与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的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中介机构。 第六条个人会员条件: (一)执业会员: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加入本会,成为执业会员。本会根据不同专业,可以将执业会员划分为不同类别。 (二)非执业会员: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三)见习会员:未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参加并通过本会组织的入会考试,成为见习会员。 (四)联系个人会员: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或从事与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士,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成为联系个人会员。 (五)名誉会员:对资产评估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或境内、外知名人士,由本会秘书处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名誉会员。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七中AA学校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X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X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X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

企业商会会员管理办法及会员服务细则

北京江西企业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和服务细则 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批准,北京江西企业商会于2008年11月25日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章程、选举出理事会及领导成员后,根据程序向北京市民政局提交商会成立登记申请。2009年2月17日,北京市民政局下发京民社许准成字[2009]85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准予北京江西企业商会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北京江西企业商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保证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会员的凝聚力,促进商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江西企业商会章程,制定会员管理办法和服务细则。 第二条北京江西企业商会会员须遵守本会章程,认真履行义务,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章会员管理办法 第十条本会设常务副会长17名,副会长设置人数为30名。 第十一条本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常务副会长履行商会工作职责; (二)参加商会轮流值班,协助常务副会长处理轮值期间重要事务; (三)出席会长工作会。 第十二条本会常务理事行使以下职权:出席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三条本会理事行使以下职权:出席理事会,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本会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接受商会工作述职,出席会长工作会,常务会长办公会。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北京江西企业商会向本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及监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及监事会主席、执行会长、会长及名誉会长单位颁发证、牌。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建立会员数据档案库,对会员进行备案管理。 第四章会员服务 第二十条为会员提供本会刊物及商务联系信息相关资料,为理事以上会员在会刊上免费刊登企业形象宣传,在商会网站免费刊登会员有关资料和传播有关商务信息。

中国安防协会专家委员会章程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章 程 (修订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的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分支机构,是安全防范行业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的英文译名为The Expert Committee on China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CSPIA-E.C.。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围绕协会中心工作,为公安业务工作、为安防行业发展、为行业企业和用户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政府相关法规政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坚持理论、技术、制度、管理创新,发挥人才和专业优势,引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C座1401。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五条协助协会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制订行业发展方针、政策和相关措施。

第六条受主管部门和协会的委托,组织专家开展课题研究,以及相关管理、技术文件的起草工作。 第七条经主管部门授权或技术机构邀请,组织专家参与、配合相关的标准化、检测、认证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第八条配合协会开展国内外专业技术合作与交流,拓展交流渠道,跟踪前沿技术动态,引进先进智力,提高行业创新能力。 第九条根据行业企业、用户及有关机构、社团的申请或委托,推荐专家参与研发、评价、推广、普及、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服务。同时,应制定管理流程文件,规范推荐专家服务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专家和从专家中产生的委员组成。 第十一条专家委员会聘请名誉主任委员和顾问。 第十二条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由委员会和专业组组成。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5人。 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组成。 专家委员会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依据分类指导、对口服务的原则,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设置若干个专业组。专业组正副组长在专家中产生。 必要时,可选派专家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专项事务。 第十三条专家委员会成员条件 专家委员会专家条件由《专家管理办法》做出规定。 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行业较高理论水平、技术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

会员管理制度60447

滁州市个体医师协会天长分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协会规范与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 第四条根据协会章程,会员入会程序如下: (一)填写《滁州市个体医师协会天长分会会员申请登记表》; (二)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同意接纳为协会会员的,由协会发给会员证,正式确认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本会相关的服务及信息资料;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热爱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及时向本会反馈活动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六)按时缴纳会费,会费暂定360元/年的标准收缴,由协会办公室负责,入会时缴到办公室,以后每年1月份缴纳。 第七条会员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所任职务和其他重要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协会。协会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会籍,实行会员数据库管理。 第八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其会员资格将被暂停或终止: (一)不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 (二)凡会员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不交纳会费、不履行应尽义务、不承担协会交办的工作,经协会大会或协会大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作自动退会处理;

(三)会员自愿退会的,提交书面申请后,经通报协会会长办公会后,注销其会员资格; (四)会员退会时,应清理完其经济和其它未尽事务,协会收回其会员牌匾、会员证(卡),并在会员库中注销会员资格。 第九条会员之间倡导团结协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沟通,增进了解。 第十条协会对自律表现良好和为协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给予以下奖励: (一)通报表彰; (二)物资奖励; (三)推荐政治安排。 第十一条协会将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会员自律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协会章程、本制度及会员自律公约,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进行谈话提醒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一)内部批评; (二)通报批评; (三)警告;

会员管理办法

德化陶瓷红色文化研究会 会员管理及会费收取办法 (暂定) 德化陶瓷红色文化研究会,是在福建省德化县生活、工作、创业并热心家乡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陶瓷文化人士为基础,自愿发起并组建的、以“团结德化陶瓷文化人,凝聚力量,同心同德,共谋发展”为宗旨的民间社团。研究会是会员联谊、合作、发展的平台,是陶瓷文化人士联系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沟通联系的纽带,在维护德化陶瓷文化人士的合法权益,促成诚信自律,发挥和整合德化陶瓷文化人士优势,提升德化陶瓷文化人士综合竞争力,积极参加与海峡西岸经济建设,为福建省闽南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会员条件 1、在闽籍德化陶瓷文化人员、企业及与德化陶瓷文化有渊源的企业;承认 并遵守本商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按时交纳费,遵纪守法,信誉良好。 2、单位会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个人会员应为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 力,在企业担任高管职务或在某个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和知名度的有关人士。 二、入会流程 填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资料审核→批准入会→交纳会费→ 颁发会员证→享受商会相关待遇 三、会员主要权利与义务

1、基本权利:拥有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商会的活 动;获得本商会提供的无偿、有偿服务优先权;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遵守本商会的章程,执行本商会的决议;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 和声誉;完成本商会委托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商会提供为会员服务 1、交流、沟通、学习:加强会员之间、商会与友好商会的交流学习,加强 会员与政府的沟通; 2、商务活动:组织商务考察、会展、交流会、招商引资等经贸活动,为会 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服务; 3、信息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科技、法律、融资、品牌营运、资本运作、 营销策划、渠道维护、终端建设、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商品规划、产品开发等多方面的信息及咨询、企业内部的教育培训服务,帮助会员不断改善经营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树立诚信品牌,提升会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会员联盟:组织团购、特约商家折扣优惠;商家联盟,集中对会员进行 宣传推广; 5、法律维权:积极提供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活动; 6、融资咨询:对诚信度高的会员企业,提供融资建议和咨询; 7、投资实体:对经过筛选、评估、论证的可行性项目,根据会员自愿的原 则,进行项目投资股权认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也可以由商会参与投资。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专家管理办法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由协会工作人员及会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日常管理设在协会秘书处。专家委员会是协会秘书处内设机构,并已建立专家库。为进一步加强专家库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规范专家人员管理,我会特制定《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专家管理办法》。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二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现行标准和规范、操作规程等。原则性强、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在省内建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热爱并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工程技术类专家申报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土建专业年以上,安装专业年以上。 、土建专家应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在质量监督站担任过质量负责人;高等院

校中高级教授、教授职称和有突出贡献且在业内得到同行认可的专家。 、具有丰富的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经验,从事工程建设质量、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年以上。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岁。 第四条企业管理类专家申报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法律系列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年以上。 、熟悉企业战略规划、信息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法律、研发、生产、营销管理工作,且有年以上工作实践。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岁。 第五条特邀专家申报条件 邀请省内外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家,特邀专家原则上年龄在岁,知名专家、学者不超过岁。 第四章专家管理 第六条经专家委员会审定认可的专家均纳入协会专家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颁发专家证书。根据专家业务能力、专业水平、服务质量、信誉评价及身体健康状况实行动态考核制度,动态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2008年4月30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宗旨、依据, 为规范和发展深圳房地产经纪行业~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管理~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会员的释义, 凡在深圳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且具备相关部门认证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资深经纪人助理、房地产经纪人助理,~应当加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为本会个人会员,以下简称“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中级会员和高级会员。 第三条,个人会员管理, 经本会理事会授权~委托本会自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实施个人会员入会、处分、除名等管理职能。 第四条,个人会员申请条件, 申请个人会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普通会员: 1、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 2、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房地产经纪

1 从业人员,包括经纪人、资深经纪人助理、经纪人助理,。 ,二,中级会员: 1、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 2、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房地产经纪人助理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满5年~房地产资深经纪人助理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满3年~房地产经纪人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满1年的, 3、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期间表现良好~无重大不良执业记录。 符合中级会员标准的普通会员~或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业务表现优异的经纪人助理、资深经纪人助理~经所在机构推荐~可申请成为中级会员。 ,三,高级会员: 1、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 2、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房地产经纪人~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工作满3年, 3、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期间表现良好~无重大不良执业记录。 符合高级会员标准的中级会员~或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业务表现优异的经纪人~经所在机构推荐~可申请成为高级会员。 第五条,个人会员申请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自律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办理入会手续。 第六条,个人会员权利, 普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优先、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

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嘉禾县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志愿者资源,以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下面称会员)是指按照一定的要求与程序在协会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与管理由协会政工组负责。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提供的培训;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以及协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享有本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五)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六)对本协会的所有工作享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协会的相关管理,自觉完成所承诺担负的志愿服务项目; (四)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协会及志愿者的形象;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按要求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注册与管理 第六条入会条件 (一)年龄在18-60周岁;

(二)遵纪守法,认同协会理念,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有爱心,并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并有意长期为公益事业服务; (三)具备相应的志愿者知识和志愿服务技能。 第七条入会程序 (一)准备入会。如果你准备入会,请认真仔细阅读《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守则》、《活动免责声明》等规章制度,从网上下载或到协会办公室填写《志愿者入会报名表》,交纳会费,你就成了协会的会员了; (二)办理正式入会手续。待你参加3次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你可以正式向协会提出申请领取志愿者工作牌、《志愿者基础读本》、会服、会员帽等相关资料,你就正式成为福城志愿者协会的一员了; 第八条会费 (一)会员加入协会,需缴纳50元/年的会费(学生会员免费),会费一年交纳一次,一次交清; (二)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内部联谊交流活动、日常管理工作、志愿者统一标识的制作等; (三)会费由协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管理; (四)志愿者退会,会费不退。 第九条工作牌、会服与会徽 (一)所有正式注册志愿者均可领取会服、志愿者工作牌、会徽,均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暂行) 二○○二年六月一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管理,保障会员的正当权利,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员的登记和发证工作由协会秘书处办理。 第三条申请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条件: 凡符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正当行使会员权利,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并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下设机构以及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个人,均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四条申请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单位会员的程序: 1、向协会秘书处索取或从协会网站下载"单位会员申请表"; 2、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协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第九条); 3、经协会秘书处初步审查后,报协会理事会审批; 4、协会对被接纳为单位会员的单位正式发给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单位会员证书。 第五条申请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个人会员的程序: 1、向协会秘书处索取或从协会网站下载"个人会员申请表"; 2、填写"个人会员申请表后交回协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第十条); 3、有一名理事或两名会员推荐; 4、经协会秘书处初步审查后,报协会理事会审批; 5、协会对被接纳为个人会员的申请人正式发给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个人会员证书。 第六条单位会员的权益: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交流、培训等活动; 4、优惠取得协会出版的书籍等资料; 5、在协会主页上登载单位介绍材料并在协会主页设置链接; 6、免费定期获得协会出版的刊物一份; 7、获取协会商业信息咨询及法律、法规指导;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个人会员的权益: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交流、培训等活动; 4、优惠购得协会出版的书籍等资料; 5、定期获得协会出版的简报一份;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中国政工程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 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立项、制修订与发布、实施与复审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农水协团体标准是指为满足市场需要,由中农水协组织制定和发布的标准。 第四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优先支持制定行业发展需要但市场上缺乏的标准; (二)鼓励制定严于现行标准的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及时吸纳科技和管理的创新成果,支持将成熟的专利融入标准; (四)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开放、公平、透明和协商一致。 - 1 -

第五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的范围包括: (一)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产品标准; (二)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标准; (三)农业节水、农村供水试验、量测、检测、检验标准; (四)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质量、安全、效益评价标准; (五)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质标准; (六)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质标准; (七)农业节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八)农业节水、农村供水领域其他相关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中农水协理事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和中农水协秘书处。其中,专家委员会由业内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由中农水协秘书处负责组建,报理事会批准。 第七条中农水协理事会是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 (二)批准发布或废止中农水协团体标准; (三)决定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中农水协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是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农水协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标准发布之前的审查及 - 2 -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协会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协会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特此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协会成立会员管理部,设专人管理会员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全疆会员的整体情况,了解核心会员的主要情况。会员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会员管理部成立之前,会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协会会员要分类管理,分类方法有4种: 1.按照会内职务, 2.按照会员单位类型, 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 4.按照会员所在行业。分类管理的目的是要对每一类别的会员的代表性进行评估,提高协会针对各类型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第三条协会要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1.会员登记表(包括会员照片),2.会员单位的情况简介,3.会员的会内工作记录。单位会员其会员登记表要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用单位负责人的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或用本人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对于登记表上的各个项目要准确、全面的填写。对于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要妥善保管。 第四条协会要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对于会员的主要情况及全部的联络方式,都要认真登记,包括: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等,在通信方式方面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的联络。 第五条对于会员的会内工作,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对会员参加活动、缴纳会费以及基于协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登记并记入档案,会员必须做社会公共准则的模范执行者,要为协会树立社会形象,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证据确凿且社会影响严重者,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取消会员资格的条件除了违犯法律、欠缴会费之外,还要将会员对其它会内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商会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会(以下简称本商会)会员管理,强化商会组织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管理 条例》和《内蒙古河北商会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商会实行会员制管理。会员制的目标是:及时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会员搭建凝聚乡情、共同发展的平 台,建立规范科学的会员组织网络和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系 统,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商会的服 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蒙冀两地经济建设繁荣发展。 第三条本商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拥护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河北籍企业及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商会。 第五条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业绩,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个人会员:在所从事的行业及领域内具有一定成就和影响 力的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第六条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商会提出申请; (二)填写《内蒙古河北商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企业提供当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简介; (四)单位会员入会须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后可入会。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七条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向商会提出申请; (二)填写《***商会会员管理办法入会申请表》; (三)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寸或二寸)二张; (四)副会长以下人员入会须经分管组织与队伍建设的常务副会长审核批准后可以入会;副会长及以上人员入会,须 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进行为期七日的公 示后方可会; (五)获得入会资格并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的个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企业;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会员管理制度 1.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协会的名义进行任何 违法活动,也不得以协会的名义及协会志愿者身份从事或发表任何涉及政治与宗教的活动与言论。 2.不得以协会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违背协会理念与宗旨的活动; 不做有损于协会声誉的事情;不参加任何会对协会造成危害的组织或活动。 3.认同协会的理念、宗旨及运作方式,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则,工作 中严格遵守各项志愿工作的规定、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 4.所有会员以系为单位招募,每个系按实际情况限量招募。 5.协会会员分为:预备会员,普通会员,核心会员,理事会成员, 及校外志愿者。 6.凡新加入协会的同学即为预备会员,预备会员凡参加一次志愿者 活动即转为普通会员。 7.普通会员中表现优异,且经过理事会核实的,即成为核心会员, 核心会员拥有一定的协会管理权。 8.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各系小组组长,及各职能部门部 长,其选拔由核心会员中选取,由上届理事会及团委老师监督选取,选取过程为公开性选举。 9.校外志愿者为校外拥有同样志愿者精神,遵循我协会《会员管理 制度》的朋友。 10.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协会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警告、直接开除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协会宗旨者。 2.有损本协会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协会工作者。 4.考试有两科以上不合格者(干部)。 5.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6.本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7.与别人,打架斗殴者。 (二)每学期进行协会考核制度(活动出勤率),凡未经协会有关部门同意请假,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三)干部评优制度 (1)符合下列条件干部可考虑评优并加学分: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协会章程的 2.协会的发展有卓越贡献的 3.考试挂科两科以下 4.对协会工作认真负责 (2)凡属于一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 1、不认真写好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活动总结的 2、工作不负责,阻碍协会正常动转或发展的 3、违反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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